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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专业常用规范及软件

暖通专业常用规范及软件
暖通专业常用规范及软件

20121105

暖通专业主要设计规范

HV AC main design code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Code for design of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Design code for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of civil buildings

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HG/T20698-2009

Design specification on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for chemical plant

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条件设计规范SH/T3004-2011

Design code for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in petrochemical industrial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Code of design on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Fire prevention code of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 design

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SH/T3160-2009

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blast resistant control building i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

Code for Design of clean room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

Code for Design of cold store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public building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设计标准GBZ1-2010

Hygienic standards for the design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Code for construction of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works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Code of acceptanc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 work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water supply drainage and heating works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refrigeration plant and air separation plant installation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29-2003

Code for design of compressed air station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97

Design code for insulation engineering of industrial equipment and pipe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5-2010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版)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2010

上海市地方规范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2

江苏省地方规范

暖通设计手册

HV AC Design handbook

实用供热空调设计手册(第二版) 2008年版简明通风设计手册1997年版简明空调设计手册1998年版

暖通专业常用软件

HV AC software

鸿业暖通空调7.0

主要标准图集如下:

暖通空调设计规范

一般规定第2.1.1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空气调节: 一、对于高级民用建筑,当采用采暖通风达不到舒适性温湿度标准时; 二、对于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当采用暖通风达不到工艺对室内温湿度要求时. 注:本条的"高级民用建筑",系指对室内温湿度、空气清洁程度和噪声标准等环境功能要求较严格,装备水平较高的建筑物,如国家级宾馆、会堂、剧院、图书馆、体育馆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上述各类重点建筑物。 第2.1.2条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空气调节房间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器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层高大于是10M的高大建筑物,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分层空气调节。 第2.1.3条室内保持正压的空气调节房间,其正压温度值不应大于50Pa(5mmH2O)。

第2.1.4条空气调节房间应尽量集中布置。室内温度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2.1.5条 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W/(m2.oC)][Kcal/m2.h.°c] 表2.5.1 注:1:表中内寺和楼板的有关数值,仅适用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 3oC时. 2:确定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1.4条的规定. 第2.1.6条 围护结构最小热情性指标表2.1.6

第2.1.7条 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 次表2.1.7 注:1: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oc的空气调节房间,宜布置在室温允许波动范围较大的空气调节房间之中,当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时,宜设通风屋顶. 2:本条和本规范第2.1.9条规定的"北向",适用于北纬23.5o以北的地区;北纬23.5o以南的地区,可相应地采用南向.

餐饮暖通设计规范

一)空调系统的组成 1、空调机系统 1)物业中央空调系统 2)分体空调系统 3)多联机空调系统 2、新风系统 1)空调新风:室外新风经过过滤网和新风机处理后送入餐厅空调回风箱。 2)厨房新风:室外新风不经过空调处理,直接送入厨房,补充厨房的排 风损失。 3、排风系统安功能分为: 1)一般排风:干货仓、更衣室、经理室、洗碗间等 2)设备排风:蒸柜、炒炉、扒炉、炸炉、煎包炉、保温台、汤粉台等 3)异味排风:卫生间 二)空调机系统的选用与说明 1、物业能提供全部空调冷量时: 1)供冷时间和餐厅营业时间一致时,可以全部采用物业空调(中央空调) 2)供冷时间和餐厅营业时间不一致时,考虑自设空调; 3)物业供冷的季节不符合餐厅使用要求时,尽量自设空调。 三)空调设计新址规划必需提供资料 1、现场勘测房产条件 1)餐厅内部建筑条件:明确层高、梁底标高、玻璃面积与朝向等; 2)设备安装条件:室外机位置、冷媒管走向、物业是否提供中央 空调及提供的冷量大小等。 3)新、排风位置及开口大小等 2、装修设计图与厨房布置图 1)明确负荷分布情况:临窗面、设备散热区域、顾客集中区域; 2)天花风口布置、天花高度。 3、餐厅所在地区的气象资料 四)餐厅温度要求 夏季:22℃~26℃ 冬季:20℃~23℃ 三)冷量指标与计算 1、建议冷量指标: 顾客区:450W/ ㎡ 2、冷量调整系数(叠加后不大于20%): a.当餐厅所在地的夏季平均气温>35℃时,增10% b.当外立面的玻璃面积大于50%,且有临窗面朝西时,则顾客区负荷 取值增10%; c.对于娱乐、餐饮或者购物中心的餐厅,顾客区负荷取值减少10%。 3、餐厅冷量计算: 顾客区所需冷量(kw)=(顾客区面积×顾客区冷量指标)/1000 4、单位换算: 1 kcal/h=1.163w

暖通空调设备布置的基本要求

暖通空调设备布置的基本要求 摘要:设备空间的位置,依照建筑物的种类、规模、设备方式、使用机器与系统的不同而异。本文介绍了常用设备及机房的设计及布置要求。 关键词:设备间空调机房制冷机房热交换站排风机房锅炉房 -------------------------------------------------------------------------------- 1.设备间布置的基本要求 设备空间的位置,依照建筑物的种类、规模、设备方式、使用机器与系统的不同而异。一般中小型建筑,最下层设主要设备层,各层设辅助设备室,并配备相应的管井、管沟。 各类建筑物设备间的大致位置可见图1.4.1。 主设备室由机械室、电气室、中央监控室组成。其中的机械室是各个设备与城市各对应的设施相连接,以供给能源、物质并进行交换、分配、处理等的中枢。所以当设计主设备室时,有必要对设备的流程、运行安全性进行充分研究。 流程:主要设备室既与外部有关系统相连,如冷、热水,电气等的引进引出,又与分布在建筑物内部的末端设备相连,因此要尽可能地形成全面经济的流动线,这样既能节约一次投资,又省经常费用。如: 制冷机房要与变电室、泵房一并考虑。而锅炉房要处于供应燃料方便又有可能在附近建立烟囱的地方,并且要考虑车辆出进的路线。空调机房的设置要考虑送风路线不长,且便于冷热水管连接,又能有室外空气接入的地方。排风机房要注意排出室外的风向和周围环境。 控制室应处于维护管理方便的地方,尽可能设在各设备室的中心地带;设在靠近楼梯或直接通往走廊等易于疏散的地方。 为确保主要设备搬入搬出的方便,宜直接通向道路,门向外开,运输时不应妨碍居住部位。应考虑必要的面积。此外,机电设备的寿命比建筑物本身要短,所以设置机房时对设备的更新问题,应予考虑。预留安装孔洞用时要有保证能打开的措施。 (1)锅炉房、制冷机房有高压、可燃的危险,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范,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锅炉房燃烧要大量空气,电机要通风散热,而且引风、鼓风机噪声甚大,均要注意。制冷机房应设在一般人员不去的地方如地下室。机房内应有充分的维修通道。为了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原则上应考虑有两个门。因主机房有噪声及振动,所以在其上方不宜设置声音要求较严的房间。室外冷却塔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 (2)空调机房、配管、风道及排风机房等这些房间一般要配置在建筑的核心部位。在平面设计时,必须决定其位置和大小。 从全面经济的角度考虑,空调系统不宜太大,且为了与防火、防烟分区相适应,一个空调系统应以专用为主,其服务面积不宜大于500m2。对分层设置的空调机房特别要注意隔声减振,还要考虑外气进入的途径。空调机房与其他房间的隔墙以240砖墙为宜。机房的门应采用隔声门。机房内还应粘贴吸声材料。 标准层内的设备间是设备和管线集中的地方,宜设在建筑物的中央,或分散在若干地方。这些地方往往是各工种“互争”的地盘,这一问题解决得好,将给整个工程带来先天的优点,若解决不好,不但管线互碰打架,而且会造成系统不合理的布置,能量无谓的消耗,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患,设计时千万注意,最好在初步设计阶段各工种就合理地划分好空间。

暖通专业常用现行国家标准

暖通专业常用国家(行业)标准 (2012.03.12整理) 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6.《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7.《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9.《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10.《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2012-08-01起实施) 1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2.《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13.《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 14.《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J275-2003 1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16.《严寒、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代替《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17.《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 18.《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 19.《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2000(2008年版) 20.《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2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1997 2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2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 2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2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年版) 2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2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9.《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2009 30.《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31.《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3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3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 34.《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

暖通设计规范

设备名称 进口温度 制冷剂为氟利昂或氨的制冷压缩机的气缸水套 32 卧式壳管式、套管式和组合式冷凝器 32 立式壳管式和淋激式冷凝器 33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吸收器 32 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的冷凝器 37 蒸汽喷射式制冷机的混合式冷凝器 33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1.1条空气调节用人工冷源制冷方式的选择,根据建筑物用途、所需制冷及冷水

温度以及电源、水源和热源等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民用建筑应采用氟利昂压缩式或溴化锂吸收式制冷。 二、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宜采用氟利昂或氨压约定缩式制冷。 注:采用溴化锂吸收式和蒸汽喷式制冷时,尚应分别符合本规范第6.3.3和6.3.4条的规定。 第6.1.2条选择制冷机时,台数不宜过多,一般不考虑备用,并应与空气调节负荷变化情况及运行调节要求相适应。 注:工艺有特殊要求必须连续运行的系统,可设置备用的制冷机。 第6.1.3条制冷量这580~1750KW(50*10~150*104kcal/h)的制冷机房,当选用活塞式或螺杆式制冷机时,其台数不宜少于两台。 第6.1.4条大型制冷机房,当选用制冷量大于或等于1160KW(100*104kcal/h)的一台或多台离凡式制冷机时,宜同时设置一台或两台制冷量较小的离心式,活塞式或螺杆式等压缩式制冷机。 第6.1.5条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制冷机可按热泵特环工况应用。 第6.1.6条制冷装置和冷水系统的冷量损失,应根据计算确定。概略计算时,可按下列数值选用:氟利昂直接蒸发式系统5%~10%间接式系统10%~15%。 第6.1.7条冷却水的水温和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制冷装置的冷却水进口温度,不宜高于表6.1.7所规定的数值; 二、冷却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及有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 冷却水进口温度表6.1.7 注:当制冷剂为氟利昂时,冷凝器冷却水的进口温度,可适当提高。 第6.1.8条非全天使用权但在整个夏季可能经常使用的大型公共建筑,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其空气调节的冷水系统,可设置蓄冷水池。蓄冷水池的蓄冷量,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权要求和预冷时间,通过计算确定。 第6.1.9条必要时,开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蓄水箱。蓄水箱的蓄水量,应按系统循环量的10%~25%确定。 第6.1.10条闭式冷水系统应设置膨胀水箱和排气、泄水装置。 第6.1.11条冷水泵(一次泵)的台数及流量,应与制冷机的台数及设计工况下的流量相对应。 二次泵的设置,应根据冷水系统的大小、各并联环路压力损失的差异程度、使用条件和调节要求等,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6.1.12条当厂区内或群体式民用建筑中有若干处需要用冷时,宜设置集中制冷机房供冷。 室外冷水管道的敷设,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架空敷设或沟内敷设,有条件时,亦可采用直接埋地不保温敷设。 第二节压缩式制冷 第6.2.1条选择制冷机时,某冷凝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冷式冷凝器,宜比冷却水进出口平均温度高5~7℃; 注:当制冷剂为氟利昂-12时,窒比冷却水进出口平均温度高7~9℃; 二、风冷式冷凝器,应比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于球温度高15℃。 三、蒸发式冷凝器,宜比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于球温度高8~15℃。 第6.2.2条选择制冷机时,共蒸发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暖通空调设计规范

暖通空调设计规范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一般规定第2.1.1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空气调节: 一、对于高级民用建筑,当采用采暖通风达不到舒适性温湿度标准时; 二、对于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当采用暖通风达不到工艺对室内温湿度要求时. 注:本条的"高级民用建筑",系指对室内温湿度、空气清洁程度和噪声标准等环境功能要求较严格,装备水平较高的建筑物,如国家级宾馆、会堂、剧院、图书馆、体育馆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上述各类重点建筑物。 第2.1.2条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空气调节房间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器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层高大于是10M的高大建筑物,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分层空气调节。

第2.1.3条室内保持正压的空气调节房间,其正压温度值不应大于50Pa(5mmH2O)。 第2.1.4条空气调节房间应尽量集中布置。室内温度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2.1.5条 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W/()][Kcal/.°c] 表2.5.1 注:1:表中内寺和楼板的有关数值,仅适用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3oC时. 2:确定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1.4条的规定. 第2.1.6条 围护结构最小热情性指标表2.1.6

第2.1.7条 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次表2.1.7 注:1: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oc的空气调节房间,宜布置在室温允许波动范围较大的空气调节房间之中,当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时,宜设通风屋顶. 2:本条和本规范第2.1.9条规定的"北向",适用于北纬o以北的地区;北纬o以南的地区,可相应地采用南向. 第2.1.8条空气调节房间的外窗面积应尽量减少,并应采取密封和遮阳措施。舒适性空气调节房间和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或等于±oc的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部分窗扇宜能开启. 注: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外窗宜采用双层玻璃窗;舒适性空所调节器房间,有条件时,外窗亦可采用双层玻璃窗.

暖通设计规范

暖通设计规范 暖通设计规范是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和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而制定。 暖通设计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 暖通设计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同一工程中,设备的系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设置必要的调节、检测和计量装置。 布置设备、管道及配件时,应为安装、操作和维修留有必要的位置。

对于大型设备和管道,应根据需要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并应考虑有装设起吊设施的可能。 设计中,对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设备及管道,当有可能伤及人体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位于地震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布置设备和管道时,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有组织排水等措施。 根据本规范进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暖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暖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修订是根据国家计委综合[1992]490 号文,建设部司发文(92)建标字10 号《1992 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由上海市建委主持,组织上海市建工(集团)总公司下辖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会同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公司、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陕西省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北京城建(集团)安装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冶金部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以及同济大学等共同完成的。 规范修编组在收集国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设计、建设和质检部门对原规范施行中的意见与经验的基础上,参照了美、英、德、日、奥与原苏联等国的同类标准,综合国内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试验论证,本着先进合理,积极向国际标准靠拢的原则于1997年2 月完成“报批稿”。建设部于1997年10月20日以建标【1997】313号文正式批准发布,编号为GB50243-97,走于1998年5月1日起实施。 二、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我国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通风工程指的是应用于建筑物内的送风系统、排风系统、工业除尘以及防、排烟系统等工程。 空调工程指的是应用于建筑物内的舒适性空调系统、恒温恒湿空调系统以及空气洁净室的空气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等工程。 对于特殊的高温、高压以及热电机械设备自身保护用的循环冷却等系统,则不属于本规范的范围。如高炉热风、烟气与核电站内循环的气体冷却系统等。 三、规范修编的主要内容 1.对钢板风管的用料厚度作出了调整。 (1)调整后的钢板风管用料厚度相对减薄。如700?1000mn M管用料厚度,从 1mn减薄为0. 8mm (2)修订的依据有如下几点:

暖通设计说明

1 主要设计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09)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2011) 《河北省绿色建筑示范小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其他相关的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 2 室内外设计计算参数 2.1 室外设计计算参数(廊坊) 供暖室外计算干球温度-8.3℃ 冬季通风室外干球温度-4.4℃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11℃ 冬季空调室外计算相对湿度54%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34.4℃ 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26.6℃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0.1℃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61% 夏季室外平均风速 2.2 m/s C SW 冬季室外平均风速 2.1 m/s C NE 最大冻土深度67 cm

冬季室外大气压力1026.4hPa 夏季室外大气压力1004.4hPa 2.2 主要房间的室内设计计算参数 2.3 主要房间的通风换气次数 3供暖、空调系统设计 3.1. 冷热源 3.1.1 住宅、公寓、底商、办公及幼儿园:

暖通空调设计规范

一般规定 第2.1.1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空气调节: 一、对于高级民用建筑,当采用采暖通风达不到舒适性温湿度标准时; 二、对于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当采用暖通风达不到工艺对室内温湿度要求时. 注:本条的"高级民用建筑",系指对室内温湿度、空气清洁程度和噪声标准等环境功能要求较严格,装备水平较高的建筑物,如国家级宾馆、会堂、剧院、图书馆、体育馆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上述各类重点建筑物。 第2.1.2条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空气调节房间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器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层高大于是10M的高大建筑物,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分层空气调节。 第2.1.3条室内保持正压的空气调节房间,其正压温度值不应大于50Pa(5mmH2O)。

第2.1.4条空气调节房间应尽量集中布置。室内温度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2.1.5条空气调节房间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空气调节器的类别,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但最大传热系数,不宜大于表2.1.5所规定的数值。 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W/(m2.oC)][Kcal/m2.h.°c] 表 2.5.1 注:1:表中内寺和楼板的有关数值,仅适用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3oC时.

2:确定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1.4条的规定. 第2.1.6条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基等于±0.5oC时,其围护热情性指标,不宜小于表2.1.6的规定. 围护结构最小热情性指标表2.1.6 第2.1.7条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的外墙、外墙朝向及其所在层次,应符合表2.1.7的要求。 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次表2.1.7

暖通空调调试方案

1. 编制依据与系统原理 1.1编制依据 根据目前施工进展,室外管网系统及各楼栋的暖通空调系统管线测试基本上已施工完毕,吊顶内风口安装、机房内的管线设备接驳及竖向管道保温也正在进行,现已进入试运转及系统测试阶段,编制该调试方案,旨在优质优速的完成暖通空调系统的后期调试任务。 编制该方案的理论依据为: 1.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 1.1. 2.《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1.1.3.《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 1.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1.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1.1. 6.《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J29-96); 1.1.7.《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J30-96)。 1.2系统原理 本工程制冷机房设于软件开发楼地库层,设有两台约克螺杆式冷水机组,供应7/12度冷冻水,冷却塔设在生活区二层屋顶上,空调热源由锅炉房供给,分别供给软件开发楼、生活楼、动力区等。空调凝

结水各层集中后,排向卫生间或新风机房内地漏。新风由新风机组经风道送至各房间。 软件开发楼的办公、会议、终端机房、测试机房等用房冬夏外区设风机盘管供冷供热;阶梯教室、多功能厅设定风量全空气系统,过度季节采用全新风系统;电话机房、消防控制中心等设有新风系统,并预留独立冷热源的分体空调器电源。在软件楼的防烟楼梯间设正压送风系统。无外窗的内走道设机械排烟系统,风机采用消防电源。 各排烟口设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由消防控制室控制,并与排烟风机联锁。生产楼计算机房专门选用风冷冷媒直接热泵空调机。 本工程的空调水系统为分区两管制,冷热源为四管制,末端为两管制,异程式另在水平干管设置平衡阀。本工程的通风系统完善,室内及走廊间设置导气管以维持压力平衡。软件开发楼地库层的变配电室及设备机房设单独的送排风系统。 2.施工部署及准备工作 2.1人员机构组成 整个系统的调试由周晓钟负责,唐伟配合电气操作,李达对整个系统进行协调,张雪峰对整个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史云祥对该系统的质量安全负责,王红星对该系统的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负责。项目配备各专业班组中有一名任组长,每天严格按计划执行次日的施工任务。 具体详见“调试人员机构表”。 2.2根据本调试任务的工作量,划分为六个阶段: 2.2.1、准备阶段(包括调试计划、人力分工安排、施工机具仪表、

暖通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和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第1.0.3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0.4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 同一工程中,设备的系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第1.0.5条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 第1.0.6条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设置必要的调节、检测和计量装置。 第1.0.7条布置设备、管道及配件时,应为安装、操作和维修留有必要的位置。对于大型设备和管道,应根据需要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并应考虑有装设起吊设施的可能。 第1.0.8条设计中,对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设备及管道,当有可能伤及人体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9条位于地震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布置设备和管道时,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有组织排水等措施。 第1.0.10条根据本规范进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1 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第2.1.1条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按下列规定采用: 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 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 轻作业不应低于15℃ 中作业不应低于12℃ 重作业不应低于10℃ 注:①作业种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暖通专业规范及图集

暖通专业规范及图集 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2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63-200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2009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2002 《城镇燃气设计规程》GB50028-2006 《泵站设计规范》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2008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5-201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200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实用设计手册 全国暖通空调及动力专业技术措施 河北标05N图集 国标图集: 05K232分(集)水器分汽缸 07FK01-02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图集 CJ/T 228-2006 燃气采暖热水炉 05K102风机安装 06K105屋顶自然通风器选用与安装 通风机安装2002年合订本 K103建筑防排烟系统设计和设备附近选用与安装 07K120风阀选用与安装 06K131风管测量孔和检查门 08K132金属、非金属风管支吊架 05K210采暖空调循环水系统定压 07K203建筑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及安装 97K130-1ZP型片式消音器、ZW型消声弯管

暖通规范编号汇总

规范统计 一、基础类 1.1GB3100-93国际单位制及应用 1.2GB3101-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1.3GBJ1-86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1.4GBJ144-8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 1.5GBJ155-9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1.6CJJ55-93供热术语标准 1.7CJJ65-95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1.8GB140-59输送液体与气体管道的规定代号 1.9GB4270-84热工图形符号与文字说明 1.10GB4457-84至GB4640-84机械制图 1.11GB11943-89锅炉制图 1.12GB50178-93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1.13JGJ35-87建筑气象参数标准 1.14JGJ37-8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1.15GBJ300-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1.16GB/T16732-97建筑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计量单位及符号1.17GB/T16803-97采暖、通风、空调、净化术语 二、暖通空调一般设计规范 2.1GBJ19-8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2.2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2.3GB50176-93民用建筑热共设计规范 2.4GB50189-93旅游宾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 2.5GB50264-97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2.6JGJ26-9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2.7CJJ34-90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2.8GB4272-92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 2.9GB8175-87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 2.10GB11790-89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 三、住宅及公共建筑类 3.1GB50038-9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3.2GBJ96-8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3.3GBJ99-87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暖通空调调试方案

上海苏宁艺术馆(暖通空调调试方案)

1. 编制依据与系统原理 1.1编制依据 根据目前施工进展,室内末端系统及各屋面的暖通空调系统管线施工完毕,吊顶内风口安装、机房内的管线设备接驳及竖向管道保温也全部完成,现已进入试运转及系统测试阶段,编制该调试方案,旨在优质优速的完成暖通空调系统的调试任务。 编制该方案的理论依据为: 1.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97); 1.1. 2.《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1.1.3.《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 1.1.4.《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1.1.5.《电气装臵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1.1. 6.《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J29-96); 1.1.7.《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J30-96)。 1.2系统原理 本工程空调机房位于屋面,设有两台空气源热泵机组,供应制冷量130KW,制热量138KW,空调冷热源分别供给负一楼至五楼各个位臵。空调凝结水各层集中后,排向卫生间或新风机房内地漏。新

风由新风机组经风道送至各位臵。 负一楼至五层设风机盘管供冷供热;并同时设定风量全空气系统。无外窗的内走道设机械排烟系统,风机采用消防电源。各排烟口设手动和自动开启装臵,由消防控制室控制,并与排烟风机联锁。 本工程的空调水系统为分区两管制,末端为两管制,另在水平干管设臵平衡阀,末端设臵电动二通阀。本工程的通风系统完善。 2.施工部署及准备工作 2.1人员机构组成 整个系统的调试由负责,配合电气操作,对整个系统进行协调,对整个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对该系统的质量安全负责,对该系统的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负责。项目配备各专业班组中有一名任组长,每天严格按计划执行次日的施工任务。 2.2根据本调试任务的工作量,划分为六个阶段: 2.2.1、准备阶段(包括调试计划、人力分工安排、施工机具仪表、临时措施用材料等) 2.2.2、系统试压阶段(包括各楼栋、各标段的操作负责人在系统充水试压时期严守防患等) 2.2.3、系统冲洗阶段(分系统主干支路水阀开通关闭,以便于管路系统内的杂质冲洗彻底,直至达至达到验收要求等) 2.2.4、系统调整阶段(根据系统初步测试结果,对主干支路乃至末端细部进行调整,以达到预期的运行效果) 2.2.5、送电试运转阶段(通风空调主设备及末端设备通电试运行,

暖通空调工程施工方案(通用)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2.1 建筑概况 (1) 三、施工准备及工作计划 (1) 3.1技术准备 (1) 3.2现场准备 (1) 3.3机具准备 (2) 3.4材料准备 (2) 3.5组织机构及人员的配备 (2) 四、通风工程施工工艺 (3) 4.1 镀锌钢板风管的制作 (3) 4.2 风管制作工艺 (5) 4.3 风管加固 (8) 4.4 风管安装 (9) 五、通风空调设备安装 (13) 5.1 材料设备检查 (13) 5.2 安装前的准备工作与安装要求 (13) 5.3 风机安装 (13) 5.4 漏风量测试 (14) 六、采暖系统安装 (14) 6.1材料要求及连接方式 (14) 6.2材料质量要求 (15) 6.3管道连接 (15) 6.4 管道支架制作、安装 (15) 6.5管道安装 (15)

6.6阀门安装 (16) 6.7管道系统试压和清洗 (16) 6.8管道保温 (16) 6.9系统调试 (16) 七、工期保证措施 (17) 八、成品保护 (17) 九、安全文明施工 (18)

一、编制依据 本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工程施工图纸;国家、行业相关现行规范、规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质量、安全、环境体系程序文件;延安地方相关标准、规程等。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0-20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8K132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延安市新天地商业步行街(西区)工程 2、工程地点:延安新区(北区) 3、建筑面积:50865.60平方米,商业街 4、结构类别:框架结构 5、建设单位: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6、设计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承包范围:采暖系统、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 三、施工准备及工作计划 3.1技术准备 3.1.1认真熟悉图纸,编制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方法,配合图纸会审等相关内容做好准备工作。 3.2现场准备 3.2.1根据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和结合实际情况布置施工现场平面。 3.3机具准备 机具在人员进场之后,施工之前运入现场,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定位,本工程所有使用的主要机具名称、数量详见下表5:

普通大型超市暖通空调规范

普通大型超市暖通空调规范内容 工程空调风、空调水系统。 一.依据 1、本工程概念设计 2、招投标说明及设计之功用要求 3、建筑专业的总平面图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暖通空调设计规范》 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概要 室内通风空调系统 分区系统设置。大厅自动扶梯口、商店街、卖场、办公区。有地下室的地下室也作为一个分区。采用全新风方式。若条件不够,新风不得小于总送风量的50%。 东北地区:除分区以外,各大厅,车库等入口处采用热风幕(热水型)。 其他地区:除分区以外,各大厅等入口处采用空气幕。 室内空调水系统 分区系统设置。大厅自动扶梯口、商店街、卖场、库存区、办公室空调水。有地下室的地下室也作为一个分区。每一分区独立设置空调管道,在集分水器安装阀门进行控制。空调管道系统采用同程式系统。 三.说明 1、空调制冷 冷源: 采用冰水主机,根据冷量实际情况 当冷量低于400冷吨使用螺杆机组 当冷量高于400冷吨使用离心机组 在一些可以利用热源的地方可以用溴化锂吸收式或蒸发式主机。空调主机供回水温度

7-12度。供7℃,回12℃. 冷量估算: 1、东北地区一层商店200W/M2,卖场部分250W/M2,办公室180 W/M2,采用全新风系 统,冬季库存区只设计采暖、排烟排风,夏季不制冷。 2、其他地区一层商店250W/M2,卖场部分250W/M2(华南区卖场部分300W/M2),办公区 180 W/M2,采用全新风系统,库存区只设计排烟和排风。办公区采用分体空调或风 机盘管。 3、熟食、烘焙采用风机盘管,肉品及蔬工采用冷冻冷藏蒸发器制冷。 4、厕所采用风机盘管。 5、收货办公室、消防监控室、EDP机房、仓管办公室、退换货中心金融室采用分体空调 加新风。 2、空调制热 热源(尽量采用市政采暖): 采用无压锅炉,根据当地情况,燃料可采用煤气、天然气等。 锅炉供回水温度50-60度。 热量估算: 1、东北地区一层商店150KCAL/M2,卖场部分150KCAL/M2,办公区90KCAL/M2,采用全 新风系统,库存区80 KCAL/M2,各入口处采用热风幕机,热风幕机采用水循环,热 风幕机用水单独设置锅炉,热水温度应达到90度。 2、其他地区一层商店150KCAL/M2,卖场部分150KCAL/M2,办公区90KCAL/M2,采用全 新风系统,如层高超过6米,另行估算。各入口采用一般空气幕。 3、换气次数(新风) 卖场换风次数8-10次/h,每人所需新风标准为153/h。库存区换风次数4-5次,大厅商店街换风次数8-10次/h,卫生间换风次数20次/h,办公室换风次数6-8次/h,工作区换风次数10-12次/h。停车场换风次数6次/h。 4、风管风速、水管流速 对于低速风管,以噪声控制为准,卖场主送风管最大风速为9m/s,回风主管最大为7m/s,送风支管为最大为7m/s,回风支管最大为6m/s,送风口下送风最大风速为6m/s,侧送风最大风速为5m/s。 水管流速,水泵出口为3 m/s,水泵入口为1.5m/s,水管主管流速为1.2 m/s,支管流速为2 m/s。

暖通验收规范

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对暖通施工材料进场前的验收规定如下:3.0.5 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进场,必须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 2、至于具体对什么材料要求检查什么内容,分散在该规范的相应章节中,比较散乱,不便一一列出,建议参照规范要求执行。 一、风阀: 5.2.1 手动单叶片或多叶片调节风阀的手轮或扳手,应以顺时针方向转动为关闭,其调节范围及开启角度指示应与叶片开启角度相一致。用于除尘系统间歇工作点的风阀,关闭时应能密封。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手动操作、观察检查。 说明:5.2.1 本条文是对一般手动调节风阀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作出的规定。 5.2.2 电动、气动调节风阀的驱动装置,动作应可靠,在最大工作压力下工作正常。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或测试。说明:5.2.2 本条文强调的是对调节风阀电动、气动驱动装置可靠性的验收。 5.2.3 防火阀和排烟阀(排烟口)必须符合有关消防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种类、批抽查10%,不得少于2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 说明:5.2.3 防火阀与排烟阀是使用于建筑工程中的救生系统,其质量必须符合消防产品的规定。 5.2.4 防爆风阀的制作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自行替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材料品种、规格,观察检查。 说明:5.2.4 防爆风阀主要使用于易燃、易爆的系统和场所,其材料使用不当,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故在验收时必须严格执行。 5.2.5 净化空调系统的风阀,其活动件、固定件以及坚固件均应采取镀锌或作其他防腐处理(如喷塑或烤漆);阀体与外界相通的缝隙处,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检查数量:按批抽查10%,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核对产品的材料,手动操作、观察。

暖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暖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修订是根据国家计委综合[1992]490号文,建设部司发文(92)建标字10号《1992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由上海市建委主持,组织上海市建工(集团)总公司下辖上海市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会同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公司、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陕西省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北京城建(集团)安装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冶金部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气调节研究所以及同济大学等共同完成的。 规范修编组在收集国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设计、建设和质检部门对原规范施行中的意见与经验的基础上,参照了美、英、德、日、奥与原苏联等国的同类标准,综合国内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试验论证,本着先进合理,积极向国际标准靠拢的原则于1997年2月完成“报批稿”。建设部于1997年10月20日以建标【1997】313号文正式批准发布,编号为GB50243-97,走于1998年5月1日起实施。 二、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我国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通风工程指的是应用于建筑物内的送风系统、排风系统、工业除尘以及防、排烟系统等工程。 空调工程指的是应用于建筑物内的舒适性空调系统、恒温恒湿空调系统以及空气洁净室的空气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等工程。 对于特殊的高温、高压以及热电机械设备自身保护用的循环冷却等系统,则不属于本规范的范围。如高炉热风、烟气与核电站内循环的气体冷却系统等。 三、规范修编的主要内容 1.对钢板风管的用料厚度作出了调整。 (1)调整后的钢板风管用料厚度相对减薄。如700~1000mm风管用料厚度,从1mm 减薄为0.8mm。 (2)修订的依据有如下几点: (a)原规范与国外标准相比,差异较大,不利于与国际接轨。 (b)国内工程实践证明,采用相对较薄厚度钢板制作的风管,其质量能满足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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