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6年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完整全文)

2016年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完整全文)

2016年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完整全文)
2016年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完整全文)

2016年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完整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

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

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

疾病,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注: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其他信息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1994年12月1日,我部发布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以下简称《医疗期规定》)后,一些企业和地方劳动部门反映,《医疗期规定》中医疗期最长为24个月,时间过短,限制较死,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一定困难,要求适当延长医疗期,并要求进一步明确计算医疗期的起止时间。经研究,现对贯彻《医疗期规定》提出以下意见:

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1.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2.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医疗期规定》时,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细则,并及时报我部备案。

劳动部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6年新劳动法关于病假规定

对于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假休息期间的工资计算,最早见于1951年2月26日由政务院公布、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与此相配套并同期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该规定一直沿用至今。根据该条例及草案,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各地关于病假工资的立法,主要有三种模式:

模式一:根据职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

采用这一模式的,主要以上海的规定为代表。在这一模式下,有关病假工资的计算,其公式为:日工资×计算系数×病假日。从该公式可以看出,计算病假工资主要是日工资和计算系数的确定。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析报告

2016年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析报告 XXXXXX人民医院质控科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技术水平及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进一步明确以“病人安全”为导向,自从2014年我院制定了非处罚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以来,各科室严格监控和管理,按规定及时、主动上报,2016年度各科室上报不良事件及药品不良反应312例,未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现将各科室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分析,以利于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及纠纷,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一、2016年度不良事件数据汇总 1.1-12月上报例数:图1

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科室分布:图2 3.不良事件分类:

4.2016年与2015年不良事件对比,见图4 图42016年与2015年各类不良事件对比

4.各类不良事件1-12月趋势,见图5 图5—2016年1-12月趋势图5.不良事件发生场所,见图6

二、2016年各类不良事件汇总分析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1.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图7—-医疗不良事件分类柏拉图2.医疗不良事件分级: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小结: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中,由医生上报7例,护士上报19例。绝大多数属于Ⅳ级事件,占73%,主要是医嘱事件,Ⅲ级事件占27%,主要有医疗处置事件、用药错误等。 医嘱事件16例,其中录错药物数量5例、录错药物剂量4例、漏录电脑4例、录错患者3 例;医疗处置事件4例,包括胸腔闭式引流操作2例,导尿操作2例;用药错误2例,包括用 法错误、提前用药各1例;跌倒事件2例,均为脑血管疾病患者夜间坠床;意外事件1例,为 住院处录入身份信息错误;输液反应1例。 (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 1.护理不良事件分类: 2.护理不良事件分级

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总额控制综合考核办法

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总额控制综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经办规程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发…2013?61号)、《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工作的意见》(成人社办发…2015?150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项目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以下简称“支付金额”)。 二、考核方式 按季度进行考核。每季度初,市本级、各区(市)县 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协议管辖范围内定点医 疗机构上季度总控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结余指标的考核 (一)定点医疗机构当季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指标出现结余的,其结余指标结转至下一个季度使用。存在以下情形的,其季度的总控指标予以收回,不再作为结余金额结转: 1.考核季度内无申报金额的; 2. 考核季度内存在中止服务协议的; 3.考核季度内因迁址、装修等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接诊

的。 (二)定点医疗机构年末总额控制指标累计出现结余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四、超控费用的考核 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医疗费用超出当季总额控制指标的,按下列标准对其超控费用进行考核清算: (一)可予认定的医疗费用考核 1.当季收治高额医疗费用【1】较上个考核年度同期增加的可予认定金额=该院当季高额医疗费用-该院2015年同期高额医疗费用。 上个考核年度同期因迁址、装修等原因导致当期统筹支付金额为“0”或存在中止服务协议的,2016年高额可以认定金额为“0”。高额医疗费用可予认可金额不得超过去年同期或上季度高额医疗费用的50%,存在超比例的高额费用的,纳入第三方评审,通过评审的纳入二次拨付。 2.次均及日均支付金额均低于支付标准金额【2】、【3】的。 可予认定金额=(次均支付标准金额-该定点医疗机构当季实际次均支付金额)×该定点医疗机构当季实际结算人次),或(日均支付标准金额-该定点医疗机构日均实际支付金额)×该定点医疗机构当季实际住院天数。 上述两个公式计算结果以最小值作为可予认定金额。 3.在考核年内等级提升的。 可予认定金额=在考核季度内,定点医疗机构经物价部

2018护理不良事件分析报告

2017年度护理不良事件分析 为发现护理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对安全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有效、可行措施,不断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现将2017年护理不良事件进行系统分析。本年度共上报护理不良事件23例,现与2016年在各科上报数量、事件级别以及事件类型方面对比如下: 一、2017年护理不良事件按上报科室统计: 说明:外一科、手术室、外二科、眼耳鼻喉科、内一科不良事件上报较2016年增加;急诊

科、产房、内三科、儿科上报数量减少。 二、按事件级别统计: 说明:2017年与2016年相比:无不良后果事件增加,隐患事件减少三、2017年护理不良事件按事件类型统计

说明:2017年与2016年相比:在给药事件、坠床跌倒事件方面改进有成效,其中给药事件改进最为明显;2017年新增压疮事件、皮肤烫伤事件;其它事件2017年发生例数也比2016年增多,其中物品器械准备不足两年均发生 。 以上各类分析综合汇总如下: 靓点方面: 1、2017年护理不良事件均为主动上报。 2、科室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的意识增强。 2、给药事件、坠床跌倒事件较去年明显降低,其中给药事件发生次数降低最为

明显。 存在问题: 1、隐患事件即四级不良事件上报数量偏少。 2、导管滑脱、压疮以及皮肤烫伤等安全事件增加。 3、事件当事人基本为N1级N2级护理人员。 4、事件发生时间基本在夜班及主班班次。 原因分析:隐患事件上报偏少 原因分析:导管滑脱事件增加

原因分析:压疮事件增加 患者感觉障碍 改进措施: 1、隐患事件上报少: (1)科室再次强调主动上报不良事件有奖励。 (2)强调上报不良事件的目的,是为了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保障患者安全。 (3)继续采取匿名上报,保护当事人隐私。 (4)科室每报1例隐患事件,护理部在科室质量考核中加1分。 2、导管滑脱、压疮以及皮肤烫伤等安全事件增加: (1)准确评估患者脱管、压疮风险,高危患者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科室根据收

201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半年工作总结分析

201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半年工作总结分析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就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与保护患者利益得重要措施。半年来医院继续鼓励推行不良事件报告,无责呈报机制,通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得培训学习,减少或者杜绝隐瞒不良事件得发生。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科室统计: 半年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合计上报47例,全部由临床科室上报,报告数量最多得科室就是外三科8例,其次为内三科6例,内二科5例,妇产科5例。这与科室主任,护士长管理,科室医务人员自觉主动上报密切相关。至今1例未上报得科室有内四科、五官科、眼科、急门诊、手术室、医技科室、药房等。具体科室上报情况如图所示: 二、2016年1至6月份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组:

Ⅰ级不良事件(警讯事件):1例 Ⅱ级不良事件(不良后果事件):5例 Ⅲ级不良事件(未造成不良后果事件):18例 Ⅳ级不良事件(临界错误事件):23例 如图所示: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类分析: 针扎事件9例:均为发生不良后果,7例就是护士操作针头刺伤,2例就是医生手术过程被刀片、缝合针割伤。 患者不满事件2例:未发生不良后果。1例就是病人静脉穿刺处疼痛要求护士拔针,护士未及时处理,与病人家属发生言语及肢体冲突,科主任护士长赶到,妥善处理。1例就是病人向护士要大小便盒,沟通不当,引起言语冲突。 跌倒坠床事件9例:2例就是病人翻身从床上跌下来,6例就是病人在病区跌倒,轻微皮肤擦伤。1例就是不良后果事件,病人如厕,无家属

陪护跌伤后腹痛,脾脏破裂出血,并行手术。应该引起重视。 烫烧伤事件2例:未发生不良后果。1例就是老年患者手术后擅自使用充电暖水袋导致右侧外踝出现水泡,伤口进行处理,患者无异议。1例就是小儿患者蓝光治疗后腹股沟及皮肤发红,经给予百多帮软膏外涂患处。 意外事件1例:属警告事件1例,一名老年患者因肺部感染入院,既往有精神分裂症,糖尿病,脑栓塞,呼吸困难,饱受疾病折磨,清晨趁儿子熟睡时跳楼自杀。 管路事件8例:7例均未发生不良后果,为胃管、导尿管脱落,及时发现处理。1例就是血透病人部分静脉针脱出血管外,出现患者不适,胸闷,出汗。立即给予输氧补充生理盐水,血浆,患者无异议。 药物事件2例:不良后果事件。1例就是患孩使用头孢替安后出现面色发绀,呕吐,全身寒战,给予肾上腺素,抗过敏处理,患孩无不适。1例就是病人使用头孢硫脒后寒战、发热,经过对症处理病人无事。医疗处置事件14例:13例分别就是核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静脉输液巡视不够所致。1例就是不良后果事件,就是一位手术患者医师开具乳酸林格氏加入氯化钾,护士没认真查对把右旋糖酐当做乳酸林格氏,病人出现呼吸困难,面色青紫,血压测不到,科室立即组织抢救,患者生命体征平稳。与患者沟通,患者无异议。 其她非上列原因导致得医疗(安全)不良后果得事件:无。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月份统计: 一月份上报5例、二月份8例、三月份11例、四月份8例、五

2016年护理不良事件总结及分析

2016年护理不良事件总结分析 一、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和发生情况: (一)2016年度科室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共28例,其中药物事件12例、院内新发压疮7例(申报难免压疮发生4例,非难免压疮发生3例)、跌倒3例、坠床1例、非预期拔管事件1例,采血时间错误1例、锐器伤1例、其他2例。 如表1所示: (二)各科室主动上报不良事件上报例数对比情况 2016年共有10个科室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其中五官科7例、骨二科6例、内科5例、外科3例、手术室2例、肿瘤科、妇产科、骨一科、针灸科、供应室各1例,急诊科、血透室、介入科均无上报。 如表2所示:

二、原因分析: 2、压疮事件原因分析如图: 2016年压疮事件原因分析鱼骨图

(二)其余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1、护士长对发生不良事件的程度和后果重视不够;对未发生严重不良后果的患者或病人未给医院直接投诉的无重视,比较麻痹,未考虑到如果本身因疾病可能导致死亡的患者恰因意外事件的发生而死亡,医院可能承担无法辩解和无法推卸或者很冤枉的责任,或者遇到自我保护意识强的患者可能给医院带来难以解决的后果,因此未解决根本流程,导致同类事件时有发生,严格控制同类事件发生,更未引起所有护理人员的高度重视,跟踪其执行流程,及时阻止执行的环节错误,避免同类事件的发生; 2、对护理不良事件的培训不到位,未反复培训,未认真扎实考核,未明确规定护理人员对重要制度的自行掌握,导致执行者对不良事件发生的后果和控制意识不强; 3、健康教育工作不规范:无固定健康教育工作宣教和督查流程,对患者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和相关宣教无反复告知和具体指导,宣教无签字无知晓依据,无严重后果的反复提醒,如对跌倒、坠床后果讲解不清,患者认知不够,配合不够; 4、核心制度执行流于形式,尤其是查对制度,执行环节未落实,未执行患者主动参与查对,更未采取两种查对方式或者她人配合查对,查对制度执行的考核未到位,未培养执行护士执行工作流程的习惯和自律性工作意识; 三、不良事件管理存在问题: 1、护士长及护理人员大局意识不够,未真正意识到护理安全事关全院护理工作质量,面子思想严重,存在隐瞒上报不良事件,导致同样事件不同科室发生。 2、与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沟通不够协调,增加护士执行工作时压力,存在易发生不良事件的安全环节; 3、虽一直推行护理不良事件免责上报,但因责任心不强者给予了一定经济处罚,导致护理人员害怕扣钱隐瞒不报,未真正让所有护理人员都积极参与到护理安全管理来,尽量杜绝或控制不良事件的发生。 4、护理不良事件上报不及时,未遵照不良事件要求及时上报,同时报表上在填写发生不良事件经过不具体不详细,如药物错误未具体到药名,错发药物与患者本身疾病诊断所存在后果等; 5、护理不良事件的改进措施无体现无追踪记录,对其原因分析过于简单,无真正根本原因分析,改进措施无效果或者改进措施不适宜;

2016年 考试 妇产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试卷及答案

XXX人民医院妇科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考试试卷 A卷 考试时间:45分钟共计100分 姓名:分数: 一、选择题 1、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个等级。 A.3 B.5 C.6 D.7 2、由于不经意或及时的介入行为使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并未发生的事件是()。 A.无伤害不良事件 B.轻度伤害不良事件 C.潜在不良事件 D.中度伤害不良事件 3、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的不良事件是() A. 轻度伤害不良事件 B.中度伤害不良事件 C.重度伤害不良事件 D.极重度伤害不良事件 4、如属( )(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需提交医院医疗事故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A. 重度不良事件 B.轻度不良事件 C.极重度不良事件 D.潜在不良事件 5、医疗护理工作中已经发现问题,但未及时处现导致的不良事件为()。 A.潜在不良事件 B.非不良事件 C.不作为不良事件 D.轻度不良事件

6、各部门将所有材料(),不同部门留存。 A.一式三份 B.一式两份 C.一式一份 D. 一式四份 7、质控办()召集各归口部门,讨论安全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A.每月 B.每季度 C.每半年 D.每年 8、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应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A. 当事人 B. 科室负责人 C. 主管部门 D. 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 二、判断题 1、各科室必须建立医疗风险登记表,制定转入负责,对发生的医疗风险要详细登记,根据其情节及时上报。() 2、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20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3、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或指定部门负责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支持,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4、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不得报、漏报、谎报、缓报。() 6、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包括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

年度不良事件报告总结

消化内科2016年护理不良事件 成因分析年度总结 一、2016年护理不良事件汇总 2016年全年共发生护理不良事件11例:无伤害事件6例;轻度事件5例。 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类型 事件类型列数比率 跌倒 1 9%输液反应 1 9% 管路事件 1 9% 药物事件8 73% 合计11 100%图1 由(图1)看出发生例数最多的护理不良事件是药物事件,其它不良事件包括输液反应、跌倒、管路事件等。 按发生不良事件当事人职称分析,发生例数最多的是低年资、低职称护士。 造成临床护理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护理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规章制度、科室护士长现场督导不力、查对制度流于形式、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病人病情,造成了护患矛盾产生,严

重影响了医疗护理安全。 二、原因分析 1、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因不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而在实际护理工作中出现的不良事件仍占较高比例。具体表现在用药查对不严,如给病人进行治疗时只喊床号,不喊姓名,更换液体时未做到床号、瓶签、输液卡、三对照,致使给患者输错液体或发错口服药。 2、不严格执行医嘱:表现在盲目的执行医嘱,错抄或漏抄医嘱,有时凭借主观印象,未能及时发现病人用药剂量的更改而对病人造成影响。对医嘱执行的时间不严格,包括给药时间拖后或提前、错服、漏服、多服药,有的做过敏试验后,未及时观察结果,又重做者,抢救时执行医嘱不及时等。 3、不严格执行护理规章制度和违反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如:静脉注射药液外渗引起局部组织红肿、热痛、直径大于2CM。工作随意性太强,随意简化流程,如病人出院或转科、转床时未及时拆销床头卡、治疗卡,到下一位病人来时又只喊床号未喊姓名就很容易张冠李戴将前一位病人的治疗用在新病人身上。 4、不严格执行护理分级制度:没有严格按照分级护理制度对病人观察和巡视,没有认真落实病人交接班制度,健康教育没有告知清楚,对有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无预见性,

医疗保险市场前景分析

医疗保险市场前景分析报告 一、保险市场概述 近年来保险行业快速发展源自居民财富增长与政策红利,行业发展经历了六年巨变,地貌被“重塑”。2011年-2016年,总资产从5.98万亿元增长到15.12万亿,年均增速为20.37%,2017年Q1达到16.18万亿,同比增速为16.83%,增速下滑近11%;净资产从2011年的5566亿元增加到2016年1.73万亿元,2017Q1达到1.72万亿,同比增速为6.90%,增速下滑近5%。 原保费收入摆脱2011年的负增长泥潭,2016年达到3.09万亿,年均增速为16.64%,2017Q1实现原保费收入1.59万亿,同比增速32.50%,增速下滑近10%;其中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原保费同比增速分别为12.69%(增速上升近3%)、37.24%(增速下滑近15%)。 我国保险业总体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国内保险相比国际平均水平存在翻番空间。2003年我国保费深度为301.19元/人/每年,约合36.39美元,2016年为2258.00元/人/每年,约合339.94美元,年均增速高达18.75%。但仍低于2015年亚洲及全球均值水平,更低于国际发达地区,如低于北美、西欧、日本和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在保险深度方面,2003年为2.84%,2016年为4.16%,年均增速为2.98%,但仍低于2015年全球、亚洲均值水平,与北美、西欧及日本和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差距更大,存在提升空间较大。 2014年5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提出,研究制定鼓励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位医保经办。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积极开发儿童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健康管理、养老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 2014年8月31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健康商业保险,并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 2014年8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加快发展商业保险,助力医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会议确定,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引入竞争机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改保险经办服务。 同时,《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2014)及《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5)都明确提出到2020年保费密度与深度目标分别为3500元及5%左右。 二、医疗责任险概述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可谓是将医患关系中的突出矛盾统统包揽。 医疗责任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成为现代医疗保险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保险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极具开发价值。

2016年医疗不良事件讲解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记录本 科室:脑病科 年份:2016年

目录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小组成员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小组职责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五、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各种表格 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总结分析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小组成员 组长:马翔 副组长:赵文波邢翠丽 成员:李苗苗朱晓会李长青常振梅

脑病科医疗不良事件管理小组工作职责为了患者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卫生部),特成立不良事件管理小组。脑病科不良事件管理小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科室不良事件管理工作计划,控制目标及本科不良事件体系。 二、负责组织本科室不良事件的宣传、教育、培训、建立科室突发、群发不良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三、组织本科室不良事件的评估、做出分析评价,明确不良事件性质、相关责任人等,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 四、开展全员安全与风险教育,努力提高全科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风险意识、质量意识,规范义务人员的医疗行为,督促医务人员严格落实医疗质量与安全制度。 五、配合医院对本科室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执行处理规定。 六、密切关注院内不良事件的相关信息,负责制定本科室预防或控制不良事件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分析、总结本科室的不良事件情况,发现安全与风险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加以纠正。

医疗安全(不良)主动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医院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2016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细则

2016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工资调 整方案细则 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

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降低。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285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后所聘岗位相应纳入。 (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取得初中及以下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两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第一年1410元,第二年1470元;取得高中、中专和技校及以上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一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1470元;普通工人实行一年熟练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1410元。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后所聘岗位相应纳入。 (三)事业单位中既聘任在管理岗位,同时又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仍按现执行岗位工资序列对应的职务(岗位)调整其基本工资标准。 (四)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三、经费来源

2016年护理不良事件总结分析

2016年护理不良事件总结分析2016年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共10件,如下 一、事件分析: 1、事件分类构成: 表1护理不良事件分类构成

2、事件原因构成: 表2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原因构成 3、事件责任者构成: 表3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责任护士工作年限构成 4、事件部门构成: 表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科室分配构成比

5、事件发生时间分析: 二、分析结论 发生护理不良事件主要原因 1.核心制度执行不到位。 1.1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因不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而在实际护理工作中出现的不良事件仍占较高比例。具体表现在各项处置操作过程中,未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存在安全隐患。 1.2未严格执行分级护理制度:没有严格按照分级护理制度对病人观察和护理,没有认真落实病人交接班制度。如:皮肤护理未交接,护理措施不到位。 1.3患者安全管理不到位:健康宣教未落到实处对有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无预见性。 1.4护士风险意识欠缺,对潜在护理问题评估不足。 2、据责任护士工作年限分布情况看,工作2-5年的护士发生不良事件占60%,比例明显高于高年资护士。由于工作2-5年护士较多,工作经验不足,对一些专科知识、基本常识、操作规程掌握不牢

固,工作流程未熟练掌握,对患者评估不全面,遗漏有价值的护理资料,对风险认识不足,缺乏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工作责任意识欠缺,随意性大,对有些药物在不同途径的治疗目的和效果不了解,对发生的病情变化不能及时判断而导致护理不良事件的发生。 3、护士消极倦怠心理极易引起护理不良事件发生:表4显示神经内科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相对较多,另外综合科、介入科、特诊科、脑外科科因特殊群体,工作性质特殊,且工作量大,技术与服务要求高,精神高度紧张,思想压力大,易引起护士的消极倦怠心理,表现出思想不集中,工作缺乏热情,对待病人冷漠,与医生和病人缺乏交流而造成不良事件发生。 4、在一般工作时段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多于节假日和夜班时间,说明护士长及责任组长现场督导力度不大,对一些经常犯的错误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护士责任心缺失,过于依赖家属来观察病人情况,很少主动到病房观察病人。 5、护理部督导力度不够,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管理缺乏有效监督,造成不良后果。 6、护理人力资源缺乏,未达到实际开放病床数与护士1:0.4 的要求,导致护士工作量偏大,重数量不重质量,隐患问题频繁发生。 三、预防护理不良事件发生措施 1、护理部和各护理单元再次组织学习护理核心制度并常抓不懈。 2、严格落实查对制度。在执行护理各项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三查七对”制度,确保准确无误。

2016年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调整有关政策(辽宁省朝阳市)

2016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一)征缴比例(标准) 1、全市所有用人单位以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按7%的比例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以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 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按《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通知》(朝政办发[2013]14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普通成年居民个人缴费190元/人.年;普通未成年居民及在校学生个人缴费50元/人.年. 3、缴费时间:每年第四季度缴纳下一年度保费。 (二)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起付标准按三、二、一级医院分别调整至职工700元、400元、300元;居民600元、300元、200元。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两次及两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依次下降100元,直至起付标准降至100元止。 2、参保人员批准到市外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首次为本市三级医院起付标准的2倍,即职工1400元,居民1200元,年度内两次或两次以上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依次下降400元,直至降至200元止。 3、门诊大病、慢性病门诊就医购药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本次调整后的起付标准职工700元、居民600元执行。

(三)住院统筹基金报销比例 1、依据三、二、一级医院等级,在岗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88%、90%、93%;退休人员分别为90%、92%、95%;居民分别为65%、70%、75%,70周岁以上老年人相应再提高10%。 2、经批准转院至上级医院的医疗费用,在岗职工报销比例75%、退休人员80%;居民报销比例55%,70周岁以上老年人报销比例为65%。 3、符合意外伤害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应降低10%。 (四)大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定点医院 1)定点医院的选择。参保人员在鉴定申报填表时告知工作人员选择的定点医院,通过鉴定并领取鉴定证后,工作人员在信息系统内输入人员定点信息。 2)定点医院的变更。如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未于已选择定点医院发生费用,可以持本人医保卡与身份证至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申请定点变更。 (2)病种范围及支付限额 (1)职工门诊大病与参保职工住院费用合并计算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8万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8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20万元)。 (2)居民门诊大病与参保居民住院费用合并计算达到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金额(6万元)以上的部分,转至居民大病保险予以报销。 (3)门诊慢性病共23种,病种名称及支付限额见下表:

2016年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总结分析

2016年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总结分析 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者的利益,医院按照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细则(2012年版)》要求,制定了非处罚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鼓励医护人员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作为绩效考核加分项目,大大提高了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意识和积极性.。现将2016年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分析,以利于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全年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共计60例,其中6月和7月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最多,均为9例,占全年15%,2月和6月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最少,占全年3%。详细内容如下图所示: 2.将各科室上报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其中妇产科全年上报例数最多,共28例,占全年总数的46.7%,其次是手术室,共12例占全年总数的20%,位于第三的是内科和外科,均为5例,占全年总是的8.3%,其他科室上报情况如图所示:

3.根据各科室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情况,发现了很多问题,针对问题相关科室都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积极进行处理: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较多,但是部分科室存在不良事件均为同一类型,说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未及时进行整改,重蹈覆辙,使原本可以避免的不良事件再次发生,医院将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培训,让医务人员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严重性。 (2)仍有部分科室存在对患者解释病情和其他事情时态度生硬,语气不够委婉的现象,各科室负责人应继续加强科室人员管理,改善科室人员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部分科室仍然存在因为责任心不强导致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加强对科室人员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督查,增强科室人员责任心,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 (4)应该加强全院医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避免因技术不精等导致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给患者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我们医务人员自身保护,只有不断提升自我,才不会被社会

2016年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

0 一六年度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药店服务协议书 甲方:绥德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榆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和《榆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榆政办发[2011]101号)、 《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佝539号)及其配套政策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为保证零售药店优质、规范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用药服务,明确责任,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 第二条: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符合本市城镇医 疗保险《定点药店管理规定》合法、规范经营。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用药服务,必须做到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乙方必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信息和调整情况。 第四条:乙方应在药店的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 零售药店标牌和购药须知,以方便患者购药。乙方应在经营场所设 置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固定宣传栏,及时宣传和告知有关政策规定, 并搞好咨询服务。

第五条: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证》、IC卡,经核对无误后, 乙方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及药品零售相关规范要求,刷卡消费并出具消费清单。个人账户基金刷卡范围为: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除疫苗)、二类精神药品、保健品(食健字)、医疗用品、消毒用品(卫消字)、医疗器械等,规定范围以外的一律不得刷卡消费。卡内个人账户基金消费为零后由本人现金结算并应其要求据实出具票据。 第六条:乙方每月1—2日将上月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基金消费 额结算汇总,出具费用汇总清单(规格:A4纸)及有效票据,于1 —2日到甲方核对无误后甲方按消费额95%F以兑付,5%留作预留保证金,年底考核后按考核结果予以兑付。乙方也可按季度、半年度或一年度结算刷卡费用。 第七条:乙方验卡时发现持卡人姓名与系统内信息不符合时应 及时通知甲方,向参保人员说明情况到甲方更正补发。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司售药品,如因调剂 不当出现药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处方药必须凭处方司售,并集中留 存处方不得少于两年。 第九条:参保人员持住院外配处方购药,乙方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调剂请求,若认定外配处方配伍或剂量有疑义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予调剂。 第十条:乙方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和质量,方便参保人员。 第十一条: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如违反物价政策,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及构成#精选、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及构成 为了维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兼顾社会分配公平,《征求意见稿》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问题作了以下规定:一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工资构成,需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理应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合。三是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得财富的社会保险制度。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是在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针对不同人员所建立的有别于国家机关的工资制度。 一、根据事业单位行业和部门多、情况千差万别的特点,其工资制度应主要考虑: 1、对具有自我发展水平的事业单位,在国家宏观控制下,在工资分配上,给以更多的自主权,允许将内部分配搞得活一些,促使其向“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企业化方向发展。 2、对具有部分自我发展水平的事业单位,采取工资基金由国家部分包干的办法,在执行国家统一工资制度的同时,给单位一定的自主权。 3、对社会公益型的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完全由国家包起来,实行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增长由国家财政予以保证。 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可分成5种类型: ①教育、科研、卫生等事业单位,根据其专业技术人员比较集中,工作人员的水平、水平、责任和贡献主要通过其专业技术职务来体现的特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

②地质、测绘和交通、海洋、水产等事业单位,因为从事野外或水上作业,具有条件艰苦、流动性大和岗位责任明确的特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 ③文化艺术表演团体,根据艺术表演人员成才早、舞台青春期短、新陈代谢快的特点一,实行艺术结构工资制。 ④体育运动员,根据其技术要求高、竞争性强、成才早、交替快的特点,实行体育津贴和奖金制。 ⑤金融单位,根据其担负着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参予调控国民经济的特殊任务的特点,实行行员等级工资制。 三、考虑到事业单位的特点,为了更好地发挥工资的保障和激励作用,事业单位的工资构成分为固定部分和灵活部分。 1、固定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水平高低、责任和贡献大小。 2、灵活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量的多少。 3、单位资金来源不同,其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和灵活部分所占比例也不同。 ①全额拨款单位固定无灵活部分 ②差额拨款单位的比例为6:4, ③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灵活部分比例还能够扩大一些,国家不作统一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构成: 一、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设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10个等级)和工勤技能岗位(设5个等级),每个岗位等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半年工作总结分析

201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半年工作总结分析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半年来医院继续鼓励推行不良事件报告,无责呈报机制,通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的培训学习,减少或者杜绝隐瞒不良事件的发生。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科室统计: 半年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合计上报47例,全部由临床科室上报,报告数量最多的科室是外三科8例,其次为内三科6例,内二科5例,妇产科5例。这与科室主任,护士长管理,科室医务人员自觉主动上报密切相关。至今1例未上报的科室有内四科、五官科、眼科、急门诊、手术室、医技科室、药房等。具体科室上报情况如图所示:

二、2016年1至6月份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组: Ⅰ级不良事件(警讯事件):1例 Ⅱ级不良事件(不良后果事件):5例 Ⅲ级不良事件(未造成不良后果事件):18例 Ⅳ级不良事件(临界错误事件):23例 如图所示: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类分析: 针扎事件9例:均为发生不良后果,7例是护士操作针头刺伤,2例是医生手术过程被刀片、缝合针割伤。 患者不满事件2例:未发生不良后果。1例是病人静脉穿刺处疼痛要求护

士拔针,护士未及时处理,与病人家属发生言语及肢体冲突,科主任护士长赶到,妥善处理。1例是病人向护士要大小便盒,沟通不当,引起言语冲突。 跌倒坠床事件9例:2例是病人翻身从床上跌下来,6例是病人在病区跌倒,轻微皮肤擦伤。1例是不良后果事件,病人如厕,无家属陪护跌伤后腹痛,脾脏破裂出血,并行手术。应该引起重视。 烫烧伤事件2例:未发生不良后果。1例是老年患者手术后擅自使用充电暖水袋导致右侧外踝出现水泡,伤口进行处理,患者无异议。1例是小儿患者蓝光治疗后腹股沟及皮肤发红,经给予百多帮软膏外涂患处。 意外事件1例:属警告事件1例,一名老年患者因肺部感染入院,既往有精神分裂症,糖尿病,脑栓塞,呼吸困难,饱受疾病折磨,清晨趁儿子熟睡时跳楼自杀。 管路事件8例:7例均未发生不良后果,为胃管、导尿管脱落,及时发现处理。1例是血透病人部分静脉针脱出血管外,出现患者不适,胸闷,出汗。立即给予输氧补充生理盐水,血浆,患者无异议。 药物事件2例:不良后果事件。1例是患孩使用头孢替安后出现面色发绀,呕吐,全身寒战,给予肾上腺素,抗过敏处理,患孩无不适。1例是病人使用头孢硫脒后寒战、发热,经过对症处理病人无事。 医疗处置事件14例:13例分别是核对制度执行不到位,静脉输液巡视不

不良事件报告及根本原因分析制度.doc

1目的 鼓励医院工作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与临界差错信息,医院利用报告系统进行研究、分析,获得安全警示信息和改进建议,增强识别、处理安全隐患和预防不良事件发生的能力,从而实现医院安全目标。 2范围 全院各部门、各科室 3职责 3.1工作人员 发生或发现不良事件立即处理,同时报告上一级直接主管,登录医院内网,填写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给相关职能部门。 3.2各科室负责人 3.2.1确保不良事件得到及时正确处理,将事件损害降低到最小。 3.2.2将警训事件上报主管职能科室,督导科室内人员上报各类不良事件与临界差错。 3.2.3积极组织改进工作,及时反馈给职能部门。 3.3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总务科、院感科、保卫科、药剂科、输血科等职能部门 接到各科室报来的不良事件与近似错误信息,将警讯事件或SAC=1、2级不良事件上报至分管院长,积极处理降低损害并及时组织调查、分析、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登录医院内网填写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适时进行追踪检查评价,对本部门分管的警训事件和严重度评估分级(SAC)1级、2级的不良事件及时组织根本原因分析(RCA),形成分析报告,呈报分管院长.每季度将不良事件的趋势分析与处理情况形成报表,报至质管办。 3.4质管办 接收全院不良事件,对跨部门的警训事件和严重度评估分级(SAC)1级、2级的不良事件及时组织讨论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并督促改进。每季度整合各部门不良事件报表,对全院不良事件做整理、分析,每季度或半年汇报至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3.4院领导:分管院长在接到事件报告后及时呈报院长;院长指派分管副院长,在明确事件 性质的48小时内,启动RCA。 4 定义 4.1不良事件 指在医疗机构中发生的、任何预料之外的,不期望的可能影响患者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的事件,以及影响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按不良事件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2016-2017年福建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及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016-2017年福建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及医疗保险报销范 围 2016-2017年福建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及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感谢访问《2016-2017年福建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及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下是智坤教育网ZKJZlxl170小编整理的最新资讯欢迎阅读,部分内容沿用往年信息,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欢迎阅读! 2016-2017年福建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及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月3日讯:今年底前全省要全面实施基本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表示我省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该《意见》从2月1日开始实施。 医疗救助对象分为四类 根据《意见》,我省医疗救助对象是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分为四类。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 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第二类: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语言、听力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人员];第三类: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第四类: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对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 《意见》表示,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进行资助。对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特殊门诊救助是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第一、二类救助对象进行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的门诊特殊病种,特殊门诊救助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60%。 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 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第一类救助对象按90%、第二类救助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第三类救助对象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申请一年一次性定额救助。 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意见》在医疗救助服务方面也做出明确规定。第一、二类救助对象住院和特殊门诊救助程序为:救助对象持社保卡等相关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垫付应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再与救助对象参保所在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与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