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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论述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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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题1

(一)《公司法》修改后内容方面有哪些主要变化?

《公司法》本次修改不是小改、中改,而是大改,修改的内容十分丰富,在基本理念、具体制度和立法技术上都有重大变化。从内容上看主要有6方面的变化,教材第83页—第84页对这一问题有详细归纳。为便于同学们学习,将要点梳理如下:

1.完善了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修订的内容主要有6方面,具体内容详见教材第83页。

2.修改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此方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5方面,内容详见教材第83页。

3.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和职工对公司管理的参与,规定了1/3的职工监事的最低比例和职工董事的自愿设置。

4.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此问题涉及5方面,具体见教材第84页。

5.明确规定了“公司直索责任”制度,加强了对交易安全的保护。

6.明确规定了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将承担赔偿责任,强化了中介机构的诚信义务与法律责任。

围绕上述要点加以适当展开即可。

(二)公司法的作用。

公司法产生后,使公司这一活跃的经济因子得到法律的全方位调整,维护了公司法律制度,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巨大发展。我国公司法的作用主要集中在以下4方面:

1.有力推进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展开时,可结合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作答。

2.为公司的组织及其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新法以解除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并保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

3.维护社会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公司的重要作用决定了以其为调整对象的公司法在维护整个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稳定中的重大作用。

4.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法相当于一个利益平衡机制,需要从多个角度,对各方利益予以平等保护,以激发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

围绕上述要点并适当展开即可。

(三)公司设立、公司设立登记、公司成立的关系。

在回答本题时应先弄清三者的基本含义,再梳理其逻辑联系,以使要点突出,知识点无遗漏。

1.三者的基本含义。

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必须采取和完成的多种连续的准备行为。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为了设立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由当事人将登记事项向营业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的综合法律行为。

公司成立,是指公司经过设立程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条件,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

2.二者的关系。

从时间上看,公司设立、公司设立登记、公司成立为前后相续的三阶段。公司设立是引起公司设立登记的原因;公司设立登记中的申请设立登记行为是公司设立这一连续组合行为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构成公司设立与核准设立登记(狭义的公司设立登记行为)的连接点;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登记的直接法律后果与公司设立的最终结果,也是公司设立成功的表现。即,公司设立导致公司设立登记,而公司设立登记导致公司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三个环节中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公司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公司设立登记仅是其一。

四、论述题2

(一)如何理解公司章程的自治性?

回答本题时可先从公司章程的基本概念入手,在理解其含义的基础上,再对公司章程自治性的内容进行展开。为便于同学们学习,现将本题要点提示如下:

1.公司章程的概念。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备的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共同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它是以书面性质固定下来的反映全体股东共同意思表示的基本法律文件。

2.公司章程的自治性主要表现为以下3方面:

(1)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定的。

(2)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行执行,无须国家强制力以保证实施。出现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只要该行为不违反法律,则概由公司自行解决。

(3)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由此可见,公司章程的自治性主要从公司章程的制定上、公司章程的执行上、公司章程的效力上三方面进行理解。

(二)公司直索责任的主要适用情形有哪些?

公司直索责任理论由来已久,但各国在公司直索责任的认定上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着较大争议,在适用时应谨慎适用。

公司直索责任适用的情形主要有: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往往是导致公司直索责任的重要因素。但并非所有资本不足的情况都适用公司直索责任。只有当债权人因股东的欺诈行为而受到损失时,才适用该制度。

2.利用公司独立人格逃避合同义务。

3.滥用公司法人格规避法律义务或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4.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主要有财产混同、业务混同、组织机构混同。

我国《公司法》肯定了公司直索责任,但没有关于公司直索责任适用的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认定。为此,公司直索责任的立法还需进一步细化。

回答时围绕上述要点展开即可。

四、论述题3

(一)如何理解我国《公司法》所确立的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制度。

回答论述题应有一定的归纳,并要求围绕要点展开。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制度是《公司法》修正后的新增内容。

为帮助同学们学习,提供本题的答题思路如下,供大家参考。

1.股东会决议的无效。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即属无效决议。此种无效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自成立之时即确定无效。

2.股东会决议的撤销制度。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或决议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章程时,股东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因此形成的决议。

3.对我国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制度可从以下方面予以理解:

(1)我国《公司法》修正后将股东会决议瑕疵与董事会决议瑕疵作一并规定,并赋予完全相同的法律效力与救济措施。

(2)我国《公司法》修正后以决议瑕疵的性质确定为无效与可撤销的不同法律效力。

(3)我国《公司法》修正后将提起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诉讼的主体限定为股东。

(4)我国《公司法》修正后末对股东会决议无效诉权的行使作特别限制,也不设置提起诉权的期限,但对股东会决议撤销请求权设置一定的限制。

我国《公司法》所确立的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制度有无利弊,同学们可进一步思考。

(二)论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

本题内容较多,回答时应作适当归纳,以使要点突出,内容齐全。为便于大家学习,特将解题思路梳理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诚尽力、殚精竭虑,当自身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存在冲突时,须以公司的最佳利益为重,不得将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的义务。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是源于英美法系一项制度,但次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我国《公司法》亦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公司所有”。

3.各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的规定虽不尽相同,但主要可归纳为:

(1)不得利用职权获取非法利益。

(2)不得收受贿赂、某种利益或所允诺的其他利益。

(3)竞业禁止。

(4)不得与公司从事自我交易。

(5)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6)篡夺公司机会禁止之义务。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相对还有一项义务,即勤勉义务,对此,我国《公司法》中仅作了原则性规定。

四、论述题4

(一)如何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本题为扩展型题,没有标准答案,回答出来后应是仁者见仁,智者见者。为帮助同学们学习,这里仅提供一种解题的思路供同学们参考,并非唯一正确答案。

1.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的背景。即为什么会出现有限责任公司?(可参见教材第47页--48页。)

2.有限责任公司出现后解决了哪些社会问题、法律问题?(这是第1点的深入拓展,需要同学们进行归纳。)

3.有限责任公司的局限性或者说我国现行立法的不足。(可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对比回答。如设立方式、组织机构等方面。)

4.简单评说一下国有独资公司的情况。(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形式,发挥了哪些作用?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二)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缺点。

本题与上题一样,为扩展型题,没有标准答案,内容和语言需要同学们自行组织。根据上题的解题思路,本题可作如下归纳:

1.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背景。即为什么会出现股份有限公司?(可参见教材第41页--47页。)

2.股份有限公司出现后解决了哪些社会问题、法律问题?(这是第1点的深入拓展,需要同学们进行归纳。)

3.股份有限公司的局限性。(可将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类型相对比回答。如设立方式、组织机构等方面。)五、论述

试论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答案: (一)公司的设立以章程为基础,合伙企业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

(二)公司与合伙企业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公司是企业法人,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别情况如德国除外)

(三)合伙企业与公司在内部及外部法律关系上具有实质性差别。第一,公司有其区别于股东的独立财产,而合伙企业的财产则属全体合伙人共有;第二,公司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依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外部事务行使职权,而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事务合伙人共同管理,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业务活动,并对外执行业务;第三、股东出资一经交付公司,即不得主张退股,出资或股份转让就成为股权的重要内容。而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份额在转让时受到严格限制;第四,从企业规模及存续期限看,公司一般规模较大,存在期间比较长久、稳定,而合伙企业相对而言具有短期性,且由于合伙人身性强而不可能成为大企业;d第五,债务承担方式不同。公司除无限公司外,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出资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六、论述题

1、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答题要点:(1)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法定最低限额。

(3)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总额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

(4)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表现形式是股票。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6)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放型公司。

2、试述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

答题要点:(1)定期报告义务。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中不少于两次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司的定期报告。(2)重大事项的报告义务。发生可能对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提交给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3)对传播消息的澄清义务。在任何公众传媒出现的消息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时,该上市公司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作出公开澄清。

3、试论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差异。

答题要点:(1)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具有严格的条件,因为在有限责任公司里,维持资本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是保证其相对稳定的一种制度。《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1)股东之间转让不限制;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3)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转让相对较为自由,但也作了必要的限制。1)对发起人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2)对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公司法》要求董事、监事、经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禁止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内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对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所持股份的转让进行严格管理;《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必须依法进行,即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所持股份的转让,其审批权限、管理办法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专门规定。

4、试从监督机制方面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与监事会相互之间的关系。

答题要点: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为在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及业务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公司业务活动的监督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董事和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选举和更换及决定他们的报酬;对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进行审议批准。对董事会制定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及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决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及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经理是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机构。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领导下依《公司法》行使职权。经理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监事会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及经理执行职务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门机构。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关于公司的年度检验,正确的有()。 A.公司登记机关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1日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B.公司在接受年度检验时,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C.设立分公司的公司提交的年度检验材料与其他公司相同 D.公司应当缴纳的年度检验费为50元 2.2009年1月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并作出相关的决议,此次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那么公司股东应当在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A.10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3.某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四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的,其注册资本为12万元。根据规定,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至少为()。 A.2万元 C.3万元 4.甲、乙、丙三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现他们就设立公司的有关事项咨询某律师,该律师的下列说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由董事会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作出决议 B.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但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 C.股东在认缴出资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D.甲、乙、丙三人共同研究开发的一项专利技术,评估作价50万元,他们可仅以该项专利出资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A.检查公司财务 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C.对董事的行为进行监督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6.王某听说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便向律师咨询,打算自己成立一人公司,律师的建议中错误的是()。 A.王某的一人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B.王某只能成立一个一人公司,且不可以再投资设立其他的公司 C.王某的一人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D.王某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下列各项中,不是由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的是()。 A.发行公司债券 B.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C.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有权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一定比例以上股东的提案,该比例为()。 A.3% B.10% C.15%

公司法名词解释简答题归纳汇编

1、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的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管理、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股权式合营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独资企业):将其定义为依照该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有限合伙企业: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建的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 5、退伙:是指已经取得合伙人身份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使其合伙人身份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和事实。 6、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 7、一人公司:依据我国《公司法》的架构设计,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8、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9、有限责任公司:亦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由50个以下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0、股份有限公司:也称为股份公司,是指由数量较多的股东所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股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12、资本确定公原则:要求公司成立时,公司的资本额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且要高于或等于法定最低资本额,全体股东应一次性足额募足全部资本,公司才可以成立。 13、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表示股东地位和股东权利的可流通的有价证券。 14、授权资本:又称核准资本、设定资本和名义资本,它是指在公司章程上已经明确规定即授权董事会发行的资本总额,但不一定是实际发行完毕的或公司实际收到的资本,它表明了公司资本发行的最大空间,在公司实数收到前仅为名义的存在。 15、新股发行:是指公司在存续期间为充实和扩大资本而进行的股份的发售行为。 16、可转换债券:是指专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依约定办法可变更为公司股票的债券。 17、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18、共益权:也称为集体股东权,是指股东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需要与其他股东合作才得以行使的权利。 19、股东大会自行召集权:如果持有一定数量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提出召集股东大会的请求,但董事会不启动召集程序,少数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召开会议。 20、股东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有实体的,也有程序上的,有财产方面的,也有身份关系方面的。 21、股东表决权:基于股东地位享有的就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作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

《公司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 二、判断正误题(对的打“√”,错的打“×”。每小题1分,共13分) 1. 我国的公司类型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2. 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4. 董事会或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5. 法律意义上的公司资产也就是注册资本。(×) 6.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 控股股东,仅指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的比例大于50%的股东。(×) 8. 公司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不再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9.上市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10.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11.并非所有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都需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2.我国公司解散的原因是资不抵债。(×) 13.股票转让的出让人是股东。(√) 三、简答题(共20分) 1. 公司的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4分) 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行政区划名称 2.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哪些合法权益?(6分) 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加强职工的岗位培训;参与民主管理 3.发行公司债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6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上市公司的条件有哪些?(4分)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准已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 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 币4亿元,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 上。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 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四、比较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30 分) 1.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 别。(10分) 股东人数不同;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不 同;设立方式不同;对资本的划分要求不同; 对组织机构的要求不同;股东持有股份的证 明不同;对外信用基础不同;财务账目的公 开程度不同;股东表决权的行使不同;股权 转让方式不同; 2.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区别(10分) 出具发行的主体不同;出具发行的要求 和条件不同;持有人的法律地位不同;持有 人的利益分配不同;持有人风险不同。 3.董事和监事的区别(10分) 工作不同;任期不同;出处不同;是否 兼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同;是否出席董事 会不同。 五、案例分析题(每小题9分,共27 分) 1.甲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欠被服有 限责任公司货款100万元,乙企业(合伙 企业)欠被服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20万元。 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欠被服有限责任公 司货款50万元。 (1)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向甲企业的股 东张某、李某要求偿还100万元,理由是 甲企业无力偿还,张某和李某均表示,他们 设立公司时,出资已到位,没有偿还100 万元的义务。(2)被服有限责任公司向乙 企业的合伙人赵某要求偿还120万元。赵 某提出,自己与另一合伙人王某有约定,2 人各自对外承担50%的债务,因此只愿偿 还给被服有限责任公司60万元。(3)被服 有限责任公司向丙企业业主黄某要求偿还 50万元。黄某提出,自己的注册资本是10 万元,因此应当在10万元内承担责任。 问题: (1)对甲企业的债务适用哪部法律的 规定?张某和李某的主张是否正确?为什 么? (2)对乙企业的债务适用哪部法律的 规定?赵某的主张是否正确?为什么? (3)对丙企业的债务适用哪部法律的 规定?黄某的主张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1)甲企业的债务适用《公司 法》的规定。甲企业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张某和李某的主张正确。因为他们设立公司 时,出资已到位。 (2)乙企业的债务适用《合伙企业法》 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赵某的主张不正确。因为合伙人之间的 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 (3)丙企业的债务适用《个人独资企 业法》的规定。黄某的主张是不正确的,对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出资人承担无限责 任。 2.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全 部100万元法定公积金中的75万元按人头 平均增加股东的注册资本。试分析某有限责 任公司的做法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不合 理的? 3.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审议 董事会人选的时候,有三个人的任职资格受 到质疑。(1)张某,5年前因对一起重大工 程事故负有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出狱已经4年;(2)李某,曾任一家国有 企业的厂长,因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 该企业已宣告破产;(3)刘某,现任某镇 副镇长。试分析张某、李某和刘某是否具有 担任董事的资格。 【答案】合理的地方是:将全部100 万元法定公积金中的75万元增加股东的注 册资本 不合理的地方是:增加注册资本不应有 董事会决定,而应有股东会决定;不应按人 头平均增加注册资本,应按出资比例。 3.张某有资格;李某无资格;刘某无 资格 合伙企业法 选择题 1.甲、乙、丙欲成立一普通合伙企 业,则下列关于其设立程序与条件的说法 中,正确的是? A.甲、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三者必须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C.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 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得以 劳务出资 D.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 合伙”字样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合伙企业设立 的程序和条件,法条依据主要是《合伙企业

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汇总

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汇 总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黑泥地小学刘国万 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于小南区 一.以下20道公司法供同学们一同学习,希望对你有一丝帮助!显然,答案是有特殊标记的。 1、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划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典型的资合公司是( ) A、无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2、甲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额为500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其向外投资额( ) A、不得超过5000万元 B、不得超过2500万元

C、不得超过1750万元 D、不得超过1000万元 3、两家国有企业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应由( ) A、股东会选举产生 B、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C、监事会指定 D、工会指定 4、甲、乙两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甲、乙、丙三人组成,丙为董事长。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申请文件是( ) A、全体出资人就公司设立作出的决议 B、由丙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C、甲、乙、丙的身份证明 D、甲、乙个人财产清单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时间是( ) 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予以核准登记的决定之日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C、申请人收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D、公司成立公告发布之日 6、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的出资为房产,估价为3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丁加入该公司,成为股东。 甲、乙、丁的出资均为现金,并已足额缴纳。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现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 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 B、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C、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D、甲、乙、丙、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7、以下几种出资形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劳务出资 B、管理技能出资 C、信用出资 D、非专利技术出资

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 一、单选题 1、关于公司的概念和种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法人企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B、分公司能独立承担责任,也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C、子公司能独立承担责任,也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2、关于公司变更登记,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不包括董事、监事、经理的变更)的,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 B、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 C、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 D、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不包括增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申请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3、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B、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C、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D、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4、下列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 B、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 C、股东会可以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股东会可以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5、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公司法试题及参考答案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公司法 一、单选题 1、关于公司的概念和种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法人企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B、分公司能独立承担责任,也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C、子公司能独立承担责任,也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2、关于公司变更登记,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不包括董事、监事、经理的变更)的,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 B、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 C、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 D、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不包括增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申请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3、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B、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C、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D、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4、下列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 B、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 C、股东会可以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股东会可以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5、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公司法简答题个人复习资料仅供参考

公司法简答题(个人复习资料,仅供参考) 公司法简答题(个人复习资料,仅供参考) 1、公司的法律特征:(1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2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3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设立的股权式企业。(4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 2、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类型的规定:我国公司没有规定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三种类型: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单独出资或者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论授权本级人民政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3、什么是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二者有何不同?无限责任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只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4、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分公司指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可以有自己的名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由本公司掌握并统一核算,同时分公司的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掌握,分公司活动的后果也由总公司承受。子公司为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的设立必须完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程序。 5、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1设立的基础不同。公司设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协议是全体出资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它只对合伙的参加人,即合伙合同的订立者有约束力。(2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我国公司法则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3合伙与公司在内部及外部法律关系上具有实质性差异。公司有其区别于股东的独立财产,而合伙的财产一般被认为属全体合伙人共同。公司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依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及外部事务行使职权。在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股东出资一经交付公司,一般不得主张退

2019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试题 (100分钟) 试题说明: 1、本试题为中科创星《公司法》学习部使用; 2、试题满分100 分,80 分为及格分数,考试时间为100 分钟; 3、为便于批阅,请将选择题和判断题的答案集中写在试题最后的答题处。 第一大题:单项选择题(本题有唯一正确选项,每题1分,错选不得分。共25分) 1、下列关于公司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D ) A.公司法兼具国法和国际法的性质,以国际法为主 B. 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任意法为主 C.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程序法为主 D.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行为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2、下列关于公司章程的表述,错误的是( C ) A.公司章程不仅对制定章程的人有约束力,对此后投资入股者也有约束力 B.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C. 公司章程属于部约定,并不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 D.制定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必备程序 3、甲为一股份的发起人,若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正确的做法是( B ) 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后才可转让 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后才可转让 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后才可转让 D.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转让 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时间是( B ) 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予以核准登记的决定之日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C.申请人收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D.公司成立公告发布之日 5、股份的发起人人数为( D ) A.2人以上 B.5人以上 C.50人以下 D.2人以上200人以下 6、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中的董事人数为( A )人 A.3-13 B.5-19 C.5-15 D.7-21

公司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公司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一、一、考试依据 1、1、教材:《公司法学》,徐晓松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1996年10 月第1版。 2、2、教学大纲,开学初已在浙江电大网上发布。 3、3、本复习重点。 二、二、考试题型 1、1、选择题(14分) 2、2、填空题(15分) 3、3、名词解释(16分) 4、4、简答题(25分) 5、5、论述题(30分) 三、三、各章重点 第一章公司法概述 1、1、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2、2、公司的种类 3、3、公司法的概念 第二章中国公司制度概述 1、1、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的制定和诞生 2、2、公司设立的一般原则,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设立采用的原则 3、3、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住所的规定,确定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 4、4、公司章程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5、5、公司的行为能力 6、6、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折中授权资本制 7、7、我国公司资本制度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 1、1、有限责任公司概念、特征 2、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3、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4、4、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证明书的概念 5、5、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的规定 6、6、担任董事、监事或者经理的禁止条件 7、7、有限责任公司的的组织机构 8、8、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 1、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2、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3、3、股份的认缴和募集 4、4、股份的概念、特征 5、5、股票的概念、特征 6、6、股份转让 7、7、上市公司的概念及特征,上市条件 8、8、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9、9、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的职权 第五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一般了解 第六章公司债

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龙煤集团财务知识竞赛复习题公司法 公司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关于公司的年度检验,正确的有()。 A.公司登记机关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1日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B.公司在接受年度检验时,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C.设立分公司的公司提交的年度检验材料与其他公司相同 D.公司应当缴纳的年度检验费为50元 2.2009年1月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并作出相关的决议,此次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 那么公司股东应当在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A.10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3.某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四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的,其注册资本为12万元。根据规定,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至少为()。 A.2万元 B.2.4万元 C.3万元 D.3.6万元 4.甲、乙、丙三人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拟定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现他们就设立公司的有关事项咨询某律师,该律师的下列说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由董事会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作出决议 B.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但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 C.股东在认缴出资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D.甲、乙、丙三人共同研究开发的一项专利技术,评估作价50万元,他们可仅以该项专利出资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A.检查公司财务 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C.对董事的行为进行监督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6.王某听说新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便向律师咨询,打算自己成立一人公司,律师的建议中错 误的是()。 A.王某的一人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B.王某只能成立一个一人公司,且不可以再投资设立其他的公司 C.王某的一人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D.王某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下列各项中,不是由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的是()。 第1页

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内注销股份。 A.10日 B.30日 C.半年 D.一年 A B C D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2.我国《公司法》自颁布以来共进行过()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 A.3次 2005年 B.4次 2013年 C.5次 2018年 D.6次 2018年 A B C D 答案解析:我国《公司法》自1993年颁布,至今已经修改过5次,分别是1999年、2004年、2005年、2013年和2018年。 二、判断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20分,共6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认为表述正确的请选择“对”,认为表述错误的,请选择“错”。) 1.公司为了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注销所收购的股份。() 对错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公司为了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以及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期股份的,公司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股份。 2.在股份回购过程中,转让方应以卖出价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错 答案解析:在股份回购过程中,应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3.股份回购是指股东将财产转让给公司,公司将股份转让给股东的过程。() 对错 答案解析: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是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公司,公司向股东支付对价。 《公司法》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内注销股份。 A.10日 B.30日 C.半年 D.一年 A B C D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2.我国《公司法》自颁布以来共进行过()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 A.3次 2005年 B.4次 2013年 C.5次 2018年 D.6次 2018年 A B C D 答案解析:我国《公司法》自1993年颁布,至今已经修改过5次,分别是1999年、2004年、2005年、2013年和2018年。

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汇总

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黑泥地小学刘国万 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于小南区 一.以下20道公司法供同学们一同学习,希望对你有一丝帮助!显然,答案是有特殊标记的。 1、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划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典型的资合公司是( ) A、无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2、甲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额为5000万元,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其向外投资额( ) A、不得超过5000万元 B、不得超过2500万元

C、不得超过1750万元 D、不得超过1000万元 3、两家国有企业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应由( ) A、股东会选举产生 B、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C、监事会指定 D、工会指定 4、甲、乙两人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甲、乙、丙三人组成,丙为董事长。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的申请文件是( ) A、全体出资人就公司设立作出的决议 B、由丙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C、甲、乙、丙的身份证明 D、甲、乙个人财产清单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时间是( ) 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予以核准登记的决定之日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C、申请人收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D、公司成立公告发布之日 6、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的出资为房产,估价为3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丁加入该公司,成为股东。 甲、乙、丁的出资均为现金,并已足额缴纳。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现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 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 B、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C、丙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 D、甲、乙、丙、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7、以下几种出资形态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劳务出资

公司法论述题资料

论述题1 (一)《公司法》修改后内容方面有哪些主要变化? 《公司法》本次修改不是小改、中改,而是大改,修改的内容十分丰富,在基本理念、具体制度和立法技术上都有重大变化。从内容上看主要有6方面的变化,教材第83页—第84页对这一问题有详细归纳。为便于同学们学习,将要点梳理如下: 1.完善了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修订的内容主要有6方面,具体内容详见教材第83页。 2.修改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此方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5方面,内容详见教材第83页。 3.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和职工对公司管理的参与,规定了1/3的职工监事的最低比例和职工董事的自愿设置。 4.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此问题涉及5方面,具体见教材第84页。 5.明确规定了“公司直索责任”制度,加强了对交易安全的保护。 6.明确规定了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将承担赔偿责任,强化了中介机构的诚信义务与法律责任。 围绕上述要点加以适当展开即可。 (二)公司法的作用。 公司法产生后,使公司这一活跃的经济因子得到法律的全方位调整,维护了公司法律制度,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巨大发展。我国公司法的作用主要集中在以下4方面: 1.有力推进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展开时,可结合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作答。 2.为公司的组织及其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新法以解除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并保障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 3.维护社会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公司的重要作用决定了以其为调整对象的公司法在维护整个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稳定中的重大作用。 4.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法相当于一个利益平衡机制,需要从多个角度,对各方利益予以平等保护,以激发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 围绕上述要点并适当展开即可。 (三)公司设立、公司设立登记、公司成立的关系。 在回答本题时应先弄清三者的基本含义,再梳理其逻辑联系,以使要点突出,知识点无遗漏。 1.三者的基本含义。 公司设立,是指发起人为组建公司,使其取得法人资格,必须采取和完成的多种连续的准备行为。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为了设立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由当事人将登记事项向营业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商事登记簿的综合法律行为。 公司成立,是指公司经过设立程序,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条件,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 2.二者的关系。 从时间上看,公司设立、公司设立登记、公司成立为前后相续的三阶段。公司设立是引起公司设立登记的原因;公司设立登记中的申请设立登记行为是公司设立这一连续组合行为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构成公司设立与核准设立登记(狭义的公司设立登记行为)的连接点;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登记的直接法律后果与公司设立的最终结果,也是公司设立成功的表现。即,公司设立导致公司设立登记,而公司设立登记导致公司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述三个环节中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问题。公司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公司设立登记仅是其一。 四、论述题2 (一)如何理解公司章程的自治性? 回答本题时可先从公司章程的基本概念入手,在理解其含义的基础上,再对公司章程自治性的内容进行展开。为便于同学们学习,现将本题要点提示如下: 1.公司章程的概念。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备的由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共同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它是以书面性质固定下来的反映全体股东共同意思表示的基本法律文件。

公司法简答题

1、公司的法律特征:(1公司是以营利 为目的的企业。(2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3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设立的股权式企业。(4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 2、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类型的规定:我国公司没有规定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只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三种类型: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单独出资或者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论授权本级人民政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3、什么是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二者有何不同?无限责任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只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4、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分公司指受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可以有自己的名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由本公司掌握并统一核算,同时分公司的业务活动完全 由总公司掌握,分公 司活动的后果也由 总公司承受。子公司 为独立的法人,有自 己的名称和章程,以 自己的名义独立对 外进行经营活动,依 法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子公司的设立必 须完全符合公司法 规定的条件的程序。 5、公司与合伙企业 的区别:(1设立的 基础不同。公司设立 的基础是公司章程。 合伙企业的成立则 建立在合伙合同的 基础上。合伙协议是 全体出资人意思表 示一致达成的协议, 它只对合伙的参加 人,即合伙合同的订 立者有约束力。(2 法律地位不同。合伙 企业不具有法人资 格,我国公司法则规 定,有限责任公司和 股份有限公司是企 业法人。(3合伙与 公司在内部及外部 法律关系上具有实 质性差异。公司有其 区别于股东的独立 财产,而合伙的财产 一般被认为属全体 合伙人共同。公司有 独立、健全的组织机 构,这些机构依法律 规定对公司的内部 及外部事务行使职 权。在合伙企业中各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 企业事务享有同等 的权利。股东出资一 经交付公司,一般不 得主张退股,出资或 股份的转让就成为 股权的重要内容,所 不同的仅仅是在不 同种类的公司中,转 让的自由度不同。合 伙是根据合伙协议 成立的,合伙之间具 有极强的人身信任 性质,这决定了合伙 人的出资份额在转 让方面要受到严格 限制。从企业规模及 存结期限看,公司一 般规模较大,存在期 间比较长久、稳定, 而合伙相对来说则 具有短期性,且由于 人身性强而不可能 成为大企业。由于我 国上前没有无限公 司,我国法律法规均 明确规定个人合伙 的合伙人不具备法 人资格的中外合作 经营企业的合作各 方对合伙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现任。因 此,股东对公司债务 的有限责任与合伙 人对合伙债务的无 限连带责任就成为 我国公司与合伙的 显著区别。 6、公司的作用:(1 公司是最佳的集资 工具(2公司有利于 企业的现代化管理 (3公司有利于企 业法人制度的建立、 健全(4公司有利于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 立、健全(5公司是 投资主体控制企业 的有效形式。 7、发起人的法律地 位及发起行为的性 质:地位:(1从法 律行为角度,发起人 及其行为是公司设 立的第一个关键点。 发起是先行出资、承 担公司筹办事务并 承担设立责任的自 然人、法人等。发起 人为处于设立中的 公司的机构,发起人 的行为即为设立中 的公司的行为。因 此,发起人对内办理 公司设立的各项事 务,对外代表公司。 (2公司依法成立 后,发起人即转为公 司股东,其发起行为 所产生的一切权利 义务转归公司承受, 若公司不能成立,发 起行为的后果则发 起人承担。性质:学 术界的通说认为,发 起行为属于公司设 立行为的重要组成 部分,在一般情况下 具有共同行为的性 质,即公司设立行为 的基础是多数人一 致意思表示,行为人 的目的和利益具有 一致性。从发起人所 承担的责任看,在公 司不能成立时,以及 公司设立中发起人 过失致命公司受到 损害等特殊情况下, 发起人的行为则类 似合伙契约行为。发 起人之间的法律关 系被理解为合伙关 系。当公司不能成立 时,发起人对设立行 为所产生的债务、费 用、认股人已经缴纳 股款的返还等均应 承担喀嚓带责任。 8、法定资本制与授 权资本制的区别:先 答定义。法定资本制 的特点是资本或股 份在公司设立时必 须在章程中确定并 一次发行。授权资本 制的主要特点是公 司在章程确定资本 总额的前提下分期 发行资本,并授权董 事会以新股发行权。 9、公司章程的特点: (1具有法定性。章 程是设立公司的必 备法律文件,公司法 人最本质的特征是 具有独立于股东的 法律人格。公司章程 在内容上必须符合 法律要求。公司章程 制定及修改程序必 须符合法律法定。(2 具有公开性。公司法 规定公司章程是公 司登记的重要法定 事项,是公司公示的 重要内容。(3具有 自治性。就制定程序 而言,有限公司章程 由全体股东共同制 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由发起人共同拟 订,经创立大会通 过。制定公司章程是 公司全体初始股东 依法所为的法律行 为,而该行为当事人 的最终目的在于创 立公司法人。 10、公司人格否认原 则:法司法人人格不 论是指在特定情况 下,公司法及审判初 中不考虑公司独立 法人的特性,追究被 公司法律特性所掩 盖的经济实情,从而 责令特定的股东直 接承担公司的义务 和责任。其特点:(1 公司人格否认是在 特定情况下进行的, 所谓特定情况是指 公司人格被股东滥 用,给他人和社会造 成损害的场合。(2 公司人格否认的目 的是在股东滥用公 司人格具体情况下, 通过不论公司独立 人格达到不论股东 有限责任,从而使滥 用公司人格的股东 对公司债权人或社 会公共利益直接负 责(3由于初中中公 司人格滥用的表现 形式的多样化,因此 公司不论原则的法 律表现形式是成文 法和判例的结合。 11、我国公司法对资 本形成的规定:(1 实行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制。公司法规 定,除法律、行政法 规有较高规定的以 外,股份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5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3万元,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 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10万元。 (2实行资本人期 缴纳制。2005年的 修订大幅度降低了 公司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同时实行资本 分期缴纳制。公司法 第26条81条对此作 了明确规定。(3实 行验资制度。公司法 规定公司成立或增 资时的股东出资必 须经依法设立的验 机构验资,并出具验 资证明。(4虚假出 资的法律责任。公司

《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公司法》试题及答案 2010-01-27 23:08:20| 分类:大学试题及答案|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公司法》奉行的设立原则是() A.准则主义 B.核准主义 C.准则主义和核准主义相结合 D.准则主义和特许主义相结合 2.海牛贸易有限公司、金铭造纸有限公司等5家发起人拟共同发起设立一家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应认缴的注册资本数至少应为人民币() A.3万元 B.10万 C.175万元 D.500万元 3.1673年,法国颁布了《商事条例》,其重要意义在于() A.否定了“南海泡沫事件 B.以成文法的形式取代了自由贸易时代的商业惯例和商事习惯 C.使中小企业的投资者可以享受有限责任的便利 D.率先提出了资本确定原则 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类标准是() A.股东人数的多少 B.股东责任的不同 C.公司注册资本的多少 D.公司是否发行股份 5.股东不按章程足额交纳出资的,除应向公司补交外,还应向谁承担违约责任? () A.公司 B.全体股东 C.已按期足额交纳出资的股东

D.工商行政管理局 6.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是() A.发起人应为1人以上5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B.发起人应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C.全体发起人都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D.发起人是否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由发起人自己决定 7.下列关于公司行为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先产生权利能力,然后再产生行为能力 B.公司的行为能力与公司的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C.公司的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完全一样 D.公司可依行为能力的不同而分为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公司 8.按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破产的主体是()A.所有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 B.所有具有破产能力的债务人 C.凡依法具有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的债务人 D.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分公司 9.下列关于公司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双重属性,以组织法为主 B.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双重属性,以程序法为主 C.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双重属性,以任意法为主 D.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法双重属性,以国际法为主 10.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因设立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当由()A.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B.全体发起人承担按份责任 C.全体认股人承担连带责任 D.全体认股人承担按份责任 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1.公司发起人 2.关联关系

公司法简答题

公司法(简答) 公司法的性质。 公司法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认识: 1、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2、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 3、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 4、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 简述公司法的精髓 1、确认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分离,使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 2、确认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3、确认公司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 公司的法律特征 1、合法性,即公司必须按照公司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设立,在公司成立后,公司也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管理,从事经营活动。 2、营利性,即公司应当通过自己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取得实际的经济利益,并将这种利益依法分配给公司的投资者。 3、独立性,即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不仅独立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而且还独立于自己的投资者股东。 设立企业集团需要的条件 依照《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设立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1、公司自治原则 2、股权保护原则 3、管理科学原则 4、交易安全原则 5、利益分享原则

分公司的特征 1、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在总公司的营业范围内开展营业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 3、分公司并无董事会等公司机关,只设分公司经理,其地位相当于业务部门负责人。 4、分公司无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占有的财产归总公司所有,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5、分公司的经营收益纳入总公司的收益中,由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6、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的财产、名称和章程,不能独立对外承担责任。而子公司则完全相反。 2、分公司与子公司虽然都具有诉讼主体的资格,但是由于分公司不具有对外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在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候,以分公司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必须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而以子公司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则无须以母公司为共同被告。 1844年英国《合股公司法》为现代英国公司法确定的三大原则 1、规定了成员的最低额——25名以上,1856年《公司法》将人数调低至20人,划清了合股公司与个人合伙界限,规定合股公司的股份可以不经全体成员同意而转让。 2、确立了以登记方式成立法人的程序。这极大地简化了公司设立的程序,发起人不必费心去得到特许,只要注册就可以了。 3、确定了公司完全公开的原则。将公司注册登记情况向社会公开,这有力地保护了公众利益,防止欺诈。 经过将近一个世纪的努力确立起来的这3项规则构成了公司法最基础性的内容。 1948年以来英国公司立法的特点 1、对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规定公司必须保存营业记录,赋予股东随时查阅相关记录的权利;强调公开性,要求公司定期公开营业报告;加强对股票交易的规范管理,在公司法中对股票经纪人和交易人的行为都加以规定。 2、公司立法由个人本位转向社会本位。在1967年修订公司法的时候,英国贸易委员会向议会提指出,这次修订是在审视了所有有限责任公司的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在比较了股东、董事、债权人和雇员的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对现行公司法的结构和理念进行了深刻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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