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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1-3-1 房价变动原因分析

案例分析1-3-1 房价变动原因分析

房价变动原因分析

2011 年8 月,北京市昌平区某大型居住社区二手房市场价格下跌了,

如何判断是需求原因所致还是供给原因的结果?

运用供求定理,结合政府抑制购房的政策(外生变量),可以基本判

断:房价下跌是需求原因。

分析:(1 )根据供求均衡点变动模型(供求定理),供求曲线变动(原因),均衡点必然变动,均衡价格(“价”)和均衡数量(“量”)相应会改变(结果)。这样,我们就可以反过来根据“价量变动组合”判断原因,到底是需求曲线移动还是供给曲线移动?

价格上涨的两种表现是:需求曲线右移导致的“价量齐涨”和供给曲

线左移引起的“价涨量跌”;价格下跌的两种表现是:需求曲线左移导致的“价量齐跌”和供给曲线右移引起的“价跌量涨”。

(2 )房价下跌有两个原因,一是需求(需求曲线左移);二是供给(供给曲线右移)。从实际情况看,2010年4 月以来的调控政策使得成交量下降,结合房价下跌,属于“价量齐跌”。所以,此次房价下跌是需求下降引起的。逻辑分析过程是:政府抑制购房的政策→需求曲线左移→均衡价格下降→二手房供给量减少。

变动成本法案例

一、 (一)资料 复华有限公司本年度计划产销甲产品18万件,固定成本总额为45万元,计划利润为18万元。实际执行结果是产销该种产品20万件,成本与售价均无变动,实现利润20万元。要求:试对该公司本年度的利润计划完成情况做出评价。(二)案例分析 (1)从传统会计的观点来看,由于每件产品的计划利润为1元,当产销2万件时,增加利润2万元,就是超额完成了利润计划,实现了利润与产量(产值)的同步增大。 (2)从管理会计的观点来看,由于本年度实际产量20万件,较计划产量增长,固定成本总额不变,因此,原计划单位固定成本为:450000÷180 000=2.5(元) 现实际每件产品的固定成本(即单位固定成本)为:450 000÷200000=2.25(元) 即每件产品就降低固定成本0.25元(2.5-2.25)。由此,企业本年度的利润增加数应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出于单件产品固定成本降低而增加的利润:0.25×200 000=50 000(元);另一部分是由于产量增加而增加的利润:1×20 000=20 000(元),合计为70 000(元). 可见,企业实际实现利润应比计划增加70 000元,即达到250 000元,才能同企业的产量相适应;而实际上,企业只实现了200 000元的利润,相差50 000元。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该企业本年度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是不够理想的,显然企业一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还有潜力可挖。 分析此案例需按以下要点进行: (1)固定成本总额在一定时期及一定产量范围内,不直接受产量变动的影响,而保持固定不变,但按照成本习性,单位产品中所含的固定成本应随产量的增加而反比例递减。 (2)由于成本与售价均无变动,故每件产品固定成本中的降低数,即为利润的增加数。 (3)将由于每件产品固定成本的降低数及产量增加所引起的应该增加的利润数额,与实际情况对比,评价该公司本年度利润计划完成情况。 二、资料 A公司最近两年只生产和销售一种产品,有关该产品的产销基本情况以及按完全成本法编制的两年利润表的数据如表1和表2所示。

会计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会计案例分析报告_会计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关于麦科特公司造假问题的分析报告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会计职业也逐渐的发展起来,形成了一系列相关的管理监督制度。由于市场的自发性,导致我国出现了一连串的造假事件,使诚信危机愈演愈烈。 一、事件回顾 二、案例分析 1.麦科特事件的原因主要就在于人的素质缺乏和制度的不完善 3、通过这个事件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3)注册会计师在承接任何类型的审计业务时都应评估其风险。 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承接业务时对必须评 估客户的经营风险和审计风险,没有能力做的业务应予以拒绝,不 要勉强地做。 (4)要注意防范和化解注册会计师及其助理人员的道德风险的。 事务所业务质量能否得到保障是依赖于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但从另一方面讲,并非专业水平越高就越能能保证执业质量,还应 注意防范道德风险问题。 应收账款案例分析报告 一、公司概况 二、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数据分析 (一)应收账款总体分析 根据经验初步判断应收账款主要与营业收入、存货、财务费用的关联性比较大,由于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的政府采购业务

主要是在合同签订后再向上游企业下单订货,通常都是入库后就马 上出库,所以可以考虑把存货排除。从2009年至2012年的所有月 份里随机挑选12个月的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发现只考虑收入一 个因素时应收账款对收入显著,但当把财务费用和收入进行显著性 检验时,其t值对应的p值分别为0.32和0.06均大于0.05,表示 对应收账款均不显著,原因一方面是观察值的数量偏少,另一方面 是收入对应收账款的形成是直接影响,而应收账款对财务费用则是 间接影响。本文选取主营业务收入和财务费用这两个因素对应收账 款进行基本分析。 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呈不断增长趋势,余额从2009年的270万至2012年末变成了740万,增长了约2.7倍,而主营业务收入在此期间增长仅为1.6倍,而且 应收账款的增长率在2010年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而到 2012年其增长率大大高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率,说明实现同样多 的收入将带来更多的应收账款。同时,近四年的应收账款增加额占 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总体呈现上升趋势,这些都说明销售收入 中的赊销比例大幅提高。 另外,财务费用近四年来环比增长率均超过1,2011年最高达到490%。这主要是由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自2010年起开始向银行 申请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直接导致的,可见应收账款的增加会引起企 业成本费用的大幅增加,造成企业资金营运困难,同时由于华迪计 算机集团有限公司自身的特点导致不能把这种成本费 用向上游企业转移。这是因为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供货方是大型集团公司,他们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发货、付款均 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而且因为他们的客源充足,所以不会像小型企 业那样为了留住客户任意提供各种信用优惠条件。 从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重来看,近四年均超过了50%,表明华 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极不稳定,一旦出现长期难以收回的 账款或者发生坏账,企业将面临非常严峻的经营问题。 (二)下面通过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率两个财务指标来分析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房地产成本控制案例

湖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香港路8号成本控制计划

香港路8号成本控制计划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万科香港路8号 2.地址位置:香港路项目位于长江北岸江岸区的解放大道与香港路交汇处,东临模范路,南临解放大道,西至香港路,北临瑞发广场。 3.周边交通:有近20条公交线路经过,公交线路网覆汉口、武昌、汉阳的主要干道和商圈,武汉第一条轻轨离项目约500米,交通可谓四通八达。 4.项目配套:香港路上有工行、农行、建行、招行等众多的银行营业网点;离本项目三站路范围内,有武商商圈、江汉路商圈、集中购物和日常购物都十分方便。且在此范围内,有武汉市著名的中山公园、解放公园,还有儿童医院、协和医院等,市政配套比较齐全;在项目周边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就更多了。生活在这里,可以尽情享受城市核心带来的城市公共配套。 5.建筑特点:将以现代、明快的外立面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楼体的外墙面主色调为灰色,其中穿插橘色、黄色、绿色为点缀,漳显整个项目现代、时尚、简约的特点。 6.共公空间:万科-香港路8号注重公共价值的塑造,将社区广场提升到城市级广场公共广场的层级来打造。入户大堂面积约为110平米,超高挑高到8.15米。 二、项目优劣势分析 1.项目优势: (1)、宗地临近市区的区位,将有助于今后本案的营销、推广。 (2)、万科的品牌已经深得消费者认同,但由于万科在武汉市场一直有开发项目,故造成了一定的追随万科品牌的潜在客群存在,宗地的开发,将极充分的调动这部分潜在人群。 (3)、万科的品牌及开发手法在武汉处于一流水平,在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 (4)、本案所在区域的购买力较强,中高档市场发育较为成熟,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成交货值在30万元以上的产品占本区需求量的52%,占全市该档次产品成交的32%,占全市该档次产品成交之首。 (5)、香港路8号小区位于多路公交线路可直达小区,出行十分方便,小区周围生活配套成熟完善,生活十分方便,小区内风景优雅,建筑风格截然不同,与社区树木花草、

物权法案例分析

物权法案例分析 一、甲继承其父乙遗留的A小提琴。后甲将A出卖于丙,约定3月1日交琴。3月1日甲交琴时,向丙表示,欲借用5天,丙表示同意,并支付价金。甲于3 月3日又将A琴以己有的意思卖给善意的丁,并交付。 问: 1.试逐一分析A琴所有权变动的性质及其法律事实。 答:①甲继承其父乙遗留的A小提琴,属于继受取得,法律事实为其父的死亡,甲取得A琴的所有权; ②甲将A出卖于丙,约定3月1日交琴并顺利完成交付,法律行为为买卖行为,所有权从甲移转到了丙; ③甲于3月3日又将A琴以己有的意思卖给善意的丁并顺利交付,属于无权处分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善意取得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丁取得A琴的所有权。 2.甲、丙、丁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答:甲与丙:甲将A出卖于丙,构成买卖合同关系;甲向丙借用A琴5天,丙同意,构成借用合同关系,如甲到期不归还A琴,丙可基于其所有权向甲主张权利。 甲与丁:甲于3月3日又将A琴以己有的意思卖给善意的丁并顺利交付,构成买卖合同关系。 二、2006年2月1日,甲价值2万元的翡翠被乙盗走。乙以3000元的价格出让给翡翠鉴定、雕刻师丙。试依传统大陆法系民法理论回答以下问题: 1.2008年2月7日,甲发现丙占有该翡翠,甲能否向丙主张返还?为什么?答:甲可以向丙主张返还。原因有二: ①在本案例中被盗翡翠价值2万元,丙属于专业人士具有判断该翡翠价值的能力,应知3000元的价格不合理,可判断此物为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不得对抗甲的所有权。故丙不能取得翡翠的所有权,甲可以向丙主张返还; ②虽然2008年2月7日距离被盗之日2006年2月1日已经过去了两年,但是在我国无偿回复请求权是要求“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因此本案例中起算点应是2008年2月7日,甲并不会因为

云南农业大学管理经济学案例分析从供求方面分析房价1

从 供 求 方 面 分 析 房 价 依然饭特稀组 一.房价的变化的情况介绍 自房产改革以来,我国房价几乎是持续走高,直至去年才有小幅的下降,这关系民生的话题本就值得关心,更何况与我们息息相关,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些数据和图表。

2000-2007年北京商品房均价走势:

2009年全国70城市房价走势图 ·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中国房地产百城均价曲线

根据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对100个城市的全样本调查数据,2012年3月,全国100 个城市住宅平均价格为8741元/平方米,环比2 月下跌0.30% ,其中34个城市环比上涨,66个城市环比下跌。与上月相比,本月环比跌幅与上月持平,环比下跌的城市个数较上月减少6个,跌幅在1%以上的有10个城市,较上月减少7 个。同比来看,全国100个城市住宅均价涨幅自2011 看了这一系列的图表数据,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的房价涨的居多,那我们就来分析一下房价上涨的原因吧. 供求理论是市场运行的基础理论,也是房地产市场运行与价格变动的核心理论,供求规律是决定住房商品价格的主要规律,其他一切因素对住房价格的影响,要么是通过影响供给,要么是通过影响需求,要么是通过同时影响供给和需求来实现的。由于住房商品的供求与一般商品的供求有许多不同的特点,特别是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开发周期的长期性特点,因而导致住房供给呈现低弹性,住房商品的供求有自身的特殊规律。 目前看来,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的特点: 1.房地产商品兼具消费和投资双重性。房地产商品既可以满足购买者居住的需求,此时它是一种消费品。同时,购买者可以待价格上涨之后出售获取利润,所以房地产商品同时也属于投资资产。 2.市场具有很强的分割性,商品具有异质性。房地产商品不可移动,不同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入文氛围等使得房地产市场具有很强的地域分割性。同时,商品在户型、面积、采光、建筑质量、建筑材料等方面的差异,使得房地产商品具有很强的异质性,几乎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房地产商品。

物权法案例汇总

第一章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专题 案例1 张某对违章建筑主张所有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陈某系张某丈夫,陈某从胡某处购买铜原县高家镇水园街11号一间半住房后,在该房前未经批准占用公用土地搭建面积为40.25平方米的木结构房屋一间,并于9年后改建为石棉瓦屋。再过9年,铜原县进行街道整治,经铜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批复后再经铜原县人民政府批准,将该地段作为建设县城公园之用。随后,铜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在拆迁该地段时,对陈某从胡某处所购一间半住房,按有关规定作了安置。对在房前违章搭建的石棉瓦平房,作出由陈某自行拆除的决定。后因铜原县外北街居委会需要临时占用该石棉瓦平房办公,遂与陈某协商购买该违章建筑残值(拆除材料值),价值640元,由城建指挥部付款后陈某出具领条一张。在领取该款半年后,陈某和张某隐瞒真实情况,向铜原县规划委员会申请办理扩建房屋的产权证,同年铜原县规划委员会由于审查不严,予以批准。陈某夫妇为占有该违章搭建房,双方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协议中约定:“水园街11号未拆除的40.25平方米石棉瓦房屋属张某所有”,并经铜原县公证处公证。事后,张某强行搬进外北街居委会正在使用的石棉瓦房。同时张某持规划部门的批复和公证书向铜原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该石棉瓦房的产权证。因房地产管理局审查不严,向张某颁发了铜权字第2476号《房屋所者权证》。次年,张某将领取的石棉瓦房残值款640元强行退给外北街居委会。铜原县规划委员会查明真相后,作出了撤销对违章建筑石棉瓦房产权申请批复的决定。随后铜原县公证处作出了撤销公证书的决定,铜原县房地产管理局也作出了关于缴销铜权字第2476号《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对此,张某以“搭建40.25平方米房屋时,没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审批制度,应视搭建房屋属合法建筑物”为由,主张撤销铜原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缴销铜权字第2476号《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并确认其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 法律问题 1.张某办理的房屋产权证是否有效?她是否取得石棉瓦房的所有权? 2.张某的主张是否合理? 法理分析 (一) 房地产权属登记 房地产属于典型的不动产,其物权采用登记的方法进行公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1.不动产登记 我国《物权法》第二章第一节对不动产登记的有关事项作出了规定,其中第10条至第13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职责、登记所需材料等分别作出了规定。根据《物权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而此前我国不动产登记是实行分部门登记的办法。根据《物权法》第1l条的规定,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根据《物权法》第12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登记 时不仅要“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

管理会计变动成本法Stuaraw案例分析

Stuart Daw参考分析 Stuart标牌食品公司总裁--Stuart Daw,放下手中的书想:“Drucker说的是否正确呢?难道多数公司真的并不了解他们经营业务的实际单位成本吗?”Stuart公司进入多伦多的食品服务业己经有两年了。现在,Stuart Daw很想知道在与大公司重新分割竞争市场时,他应当做些什么,同时,这又会产生多少必需的、适当的投资回报。 Stuart Daw在经营咖啡业务方面投入了很大的精力。从烘烤咖啡豆到批发或零售成品咖啡,他的工作涉及了咖啡业务的各个方面。几年来,他既在大企业任过职,也在小公司从事过工作。于是,当机会来临的时候,他便投入资金与精力开办了他自己的公司--Stuart标牌食品公司,并把主要业务集中在烘烤和售卖包装咖啡方面,这项业务主要面向“送货上门”的咖啡市场。 一、主渠道之外的咖啡市场 “主渠道之外”(Away from Home)的咖啡市场主要是指所有零售市场以外的咖啡消费市场。这一市场的顾客一般集中在餐馆、医院、体育场或餐饮车前。出于咖啡购买数量方面的原因,这些顾客发现,直接从烘烤机上购买咖啡要比通过零售渠道满足需求更有优势。一般说来,烘烤机是按照每磅的价格出售咖啡给顾客的。 在一段时期内,由于这一部分市场的出现,产生了对咖啡服务的需求。最初,这部分市场只有在办公室等部门工作的少量顾客,而遗憾的是,这部分顾客也只需频繁购买少量的咖啡。通常情况下,咖啡烘烤商们总是尽量避开这一市场,因为只为少量顾客服务的成本要大于销售咖啡带来的总收益。如果烘烤商们提高单价以补偿边际亏损,这些顾客就会到普通批发商甚至零售店那里购买咖啡。

针对这一市场的需求,一些中间商们开展了一些业务。他们通常在车库外的家庭小货车上进行经营活动。这些咖啡经营者往往作为烘烤商与顾客的中间人。他们从烘烤商们那里购买相当数量的包装咖啡,然后,再把这些咖啡按桶分装,每桶相当于500杯咖啡。此外,这些经营者还为顾客提供以下服务: ●出租咖啡调制设备 ●免费维护设备 ●备好包装咖啡 ●为顾客送货上门 ●备有茶、热巧克力以及其他饮料 为了简化程序,咖啡经营者还按照“每杯”或“每桶”的标准为顾客提供包装服务。这样可以避免每磅咖啡价格的比较。同样,在报价单中还包括设备、过滤器以及咖啡等费用。 渐渐地,越来越多的顾客开始使用这种小而便捷的咖啡器,这一工业便开始走向专业化。顾客们需要罐装咖啡,过滤器以及更多的送货服务,因此,一些大烘烤商们开设了分支机构以满足这一市场的需求。这些分支机构主要采用按“每杯”或“每桶”价格销售咖啡的方式。 (咖啡烘烤商——中间商——零售客户) 二、Stuart 标牌食品公司 起初,Stuart 标牌食品公司面临许多竞争者。在这些竞争者中,除了麦克斯维尔公司(Maxwell House)和加拿大食品社(Club Foods of Canada)等大型公司外,还有加拿大流动餐饮公司(Canteen of Canada)和Diplomat咖啡服务公司等国营咖啡公司。而其他竞争者则主要在特定区域内经营,如安大略。此外,还有一些地方经营者经营咖啡业务,分割这一市场。因此,Stuart标牌食品公司

应收账款审计案例分析报告

应收账款审计案例分析 学生: 系别: 专业: 班级: 任课教师: 课程:案例审计分析 得分:答辩得分(满分20分) 论文得分(满分60分)2012 年 11月

摘要:应收账款是活动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对外赊销商品、材料、提供劳务以及其他原因,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及其他收取的款项。它固然也属于资产类账户,但它同企业的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不一样,并没有实物形式,很轻易成为某些单位或者个人虚构业务,弄虚作假,贪污国家资产,进行各种舞弊活动的工具。这就需要用审计的相关及手段对企业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其业务是否正当,并违法违规的原因,将错账、假账进行更正和调整。 关键词:应收账款审计核算规坏账损失

一、应收账款项目审计说明 (4) 二、应收账款存在的常见问题 (5) (一)利用应收账款科目,调节收入和利润,谋取非法利益 (5) (二)利用应收账款可计提“坏账准备”这一规定,人为调节资产、费用、收益或转为账外资产 (6) (三)利用应收账款放贷,利息转入“小金库”,延期承兑应收票据,索取酬金 (6) 三、应收帐款审计目标和程序 (7) (一)审计目标 (7) (二)审计程序 (7) 四、长虹应收账款审计案例 (8) (一)案例背景及过程 (8) (二)案例分析 (10) (三)应对的策略 (12) 五、启示 (12) 参考文献 (14)

一、应收账款项目审计说明 应收账款为单位销售产品所产生的货币性资产,其业务发生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余额的准确性及减值损失计提的合理性为其主要的审计目标,实际业务中,一般基于以下思路进行审计: 应收账款的发生及余额与单位销售政策及收款政策相关联,所以,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审计人员首先要了解其生产经营特点、销售政策(包括: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收款政策,在此基础上结合应收账款账面发生记录及余额反映,判断它总体合理性,并为下一步确定审计重点打下基础; 一般来说单位应收账款记录发生较多,不可能逐笔进行审计,所以,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通过对明细进行分析,选择余额、发生额较大、账龄较长、与单位的销售政策、收款政策相背离的客户及关联方客户作为审计的重点,并在此基础上执行账面业务发生记录与索取的销售合同进行核对及函证等主要的审计程序进行确认。 那么应收账款项目审计目标有哪些呢? 1.确定应收账款发生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减值损失计提是否合理; 3.确定应收账款及其减值损失是否已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 下面再来看一下进行应收账款审计涉及的知识点及需索取的资料 应收账款科目审计涉及的知识点 1.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的确认、计量方法 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单项金额重大应收账款的标准,将应收账款分为金额重大和非重大两部分,并按下述方法确定其减值损失: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或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账款,按账龄特征评估其信用风险,划分为不同组合,

案例分析法高房价何去何从

高房价何去何从 组长:唐万辉 执笔策划人:周见 本小组成员:吴维、张婷、田玲、曹银、陈宇、周见、张林、朱永峰

主讲人:有个问题我觉得在中国是非常普遍的,就是房子。我想问大家,以后打算买房吗?观众:... ...(买或不买) 主讲人:嗯,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房价之高简直超乎想象。据说很多人一年的工资不吃不喝只够买一间厕所,还是小的。关于房价的现状:据统计,今年前两个月,北京和广州商品住房均价上涨幅度分别为17.3%和10%;上海房价在一度回落后迅速回暖;另一些中型城市,房价上涨的端倪也开始显现。尤其是颁发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的政府来说,却是有些尴尬。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什么是高房价: 房价的高低是相对的,国际上一般是用房价收入比来衡量房价高低,所谓房价收入比(Housing Price-to-Income Ratio)就是房价与收入的比例关系,世界银行将其定义为平均每套住宅价格与城镇家庭收入之比。 按国际惯例,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为合理区间。 高房价是指计算出的房价收入比高于这一范围,指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 了解了什么是高房价,接下来让我们看看关于高房价认识上误区: 1、经济发展推高房价。房价上涨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们不否认经济发展可能会推高房价,就单从成本考虑,房价也不应该如此疯涨,而很多城市的房价却翻了两番还要多。 2、收入增长推高房价。我们承认如今收入增长了,但是,房价的增速甩了收入增速不知道多远,并且,把收入的增长和房价的增长相联系是没有依据的。今天的房价是职工年收入的20倍或者更多,而10年前不到5倍,就连被公认为世界房价最高的日本东京市也只有5倍。在如此低的收入下却要负担如此高的房价是以牺牲购房者未来20年甚至30年的幸福为代价的。 3、土地资源不足推高房价。地球上没有哪种资源是非常充足的,比如粮食,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很多地方的修建的房子都是闲置着,即使资源稀缺,为何还如此浪费?同样,国家可以控制居民购买多套住房来控制房价。更何况中国国土面积达960多万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比日本、新加坡高得多,而日本、新加坡的房价与收入相比并没有中国高。 4、和发达国家比房价。目前有一种怪论,就是把北京、上海的房价和纽约、伦敦的房价相比,这是多么荒谬的结论。 那么高房价又带来了哪些危害呢? 1.高房价对国民经济发展有很大的负作用 房价居高不下,使得很多购房和准备购房的家庭无力进行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消费。如果听任房价继续涨下去,将无法扩大内需。对国民经济发展十分不利。房价暴涨有崩盘之险,过高的房价必然会刺激房地产投机,导致房地产泡沫的产品。此外,也会削弱城市竞争能力。过高的房价会使城市的物价成本大大上升,不利于吸引外来资本。 2.高房价不利于社会稳定 在高房价的经济发展模式下,或是大多数民众无力进入房地产市场,只能住条件相对较差的住房,或是即使能够进入房地产市场,也必然要穷一生之力。高房价严重降低了民众的福利水平和生活幸福感,引发了广泛的焦虑,使民众难以分享整个社会的进步的成果,使得缺房的中低收入阶层生活恶化,成为潜在的不安定因素。同时,高房价造成社会财富分配不公。住房商品的特性不仅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也容易形成房地产开发商对产品价格的完全垄断,房屋市场控制在即开发商手中,房屋消费者只能是这种市场的弱者。如此,财富会越来越向少数人集中。 3.高房价阻碍着城市化进程

物权法案例分析范文

物权法案例分析范文 以下是四个物权法典型案例详细分析, 欢迎读者们参考学习: 案件一 xx年1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其名贵玉镯一只。乙拾得后,按照手袋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甲取得了联系,将玉镯归还给了甲。xx年5月,甲与丙结婚。甲、丙合计开设一家茶馆,茶馆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开办人为甲。因急需资金,甲持玉镯到信达典当行典当,经商议,玉镯出典,获资金8万元,约定3个月后赎回。因缺乏经验,茶馆惨淡经营,终致难以为继,xx年8月甲、丙决定关闭茶馆。此时茶馆对外负债2万元。同年9月,甲、丙自觉缘分已尽,协议离婚。 问题: 1.设,在乙向甲交还玉镯之前,乙不慎将玉镯摔裂,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设,甲在丢失玉镯后焦急万分,遂在遗失场所张贴数份启事,称若有人能够找到玉镯并送还,愿以现金5000元酬谢。乙依此启事要求甲支付5000元时,甲提出,由于此玉是祖传,丢失之际一时心急才张贴启事,实非内心真实意愿,故请乙给予谅解,不能支付该笔酬金。在此情况下,乙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3.设,甲并未张贴上述启事,乙寻找到甲,将玉镯奉还,但要求甲承担其为寻找失主所花费的电话费、车费、工时费320元。在此情况下,乙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为什么?其请求应否得到支持? 4.设,乙拾得玉镯后将其以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丁,甲三年后得知此事,可否请求丁返还?为什么?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5.甲将玉镯典给典当行,形成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若3个月后甲未去赎回玉镯,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6.甲、丙离婚时茶馆对外所欠2万元债务仍未清偿。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分析重点: 1、遗失物的保管的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在返还遗失物或者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在遗失物被领取前,也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坏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遗失物不易保管或者保管费用过高的,公安机关可以及时拍卖、变卖,保存价金。拾得人和有关单位不能自行拍卖、变卖遗失物。 2、关于抬金不昧的规定

A公司应收账款案例分析

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A 公司应收账款案例分析 ◎文/林青应收账款是企业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或劳务而应向顾客收取的款项,作为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应收账款管理直接影响企业营运资金的周转和经济效益。如何监控应收账款发生以及如何处理企业的不良债权等问题,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容回避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案例背景 (一)A 公司基本情况 A 公司90 年代末期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加之管理不到位,财务混乱,大量工程款收不回来,生产大幅度滑坡,陷入半停工状态,亏损严重,濒临破产边缘。2002 年末该公司拥有固定资产4000 万元,流动资金2000万元,职工600 余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0 人,股东人数占全公司总数的三分之二,持股比例达到40%。2003 年实现收入2000 万元,利税120 万元。经过几年的努力,经营状况一路高攀,2008 年实现收入3000 万元,利税280 万元,公司收益大幅度提高,实现国家、集体、个人共赢。公司自改制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在财务管理方面更新观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在资金筹集、货币资金管理、存货管理、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债权债务清算、成本计算、成本管理、税金缴纳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成效,但在应收账款方面仍然沿用过去传统管理方法,导致产生大量的呆账、坏账。 (二)A 公司应收账款的现状及形成原因 1. 应收账款的现状 根据调查,A 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金的比重为50% 以上,远远高于发达国家20% 的水平。企业之间尤其是国有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造成逾期应收账款居高不下,已成为阻碍经济运行的一大顽疾。据专业机构统计分析,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逾期应收账款总额一般不高于10%,而在我国,这一比率高达60% 以上。通过计算分析,应收账款账龄在1 个月以内占应收账款19%,账龄1 个月至1 年的占应收账款总额28%,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21%,账龄三年以上的占32%,应收账款逐年增加,占流动资金比重逐年增大,应收账款平均收账期逐年增加,由2003 年的60 天至2008 年160 天。 2. 应收账款的成因 造成A 公司出现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有:一是供大于求的卖方市场竞争压力所致;二是制度不健全;三是合同签订及履行存在不足;四是应收账款日常管理措施不力;五是商业信用问题。 (三)A 公司应收账款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放松了对客户信用标准要求,盲目促销,直接造成了赊销收入比重大量增加,并导致坏账损失的大量增加。 2. 客户故意拖延付款期,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平均收款期延长。 3. 没有制定积极收账政策,以按期收回应收账款,导致因收账措拖不力而发生了大量坏账,使公司蒙受损失。 4. 双方业务人员频繁的变动,加上销售方不能及时与赊购方核对账目,增加了一些本不应发生的坏账损失。 5. 没有制定合理的收账政策,一方面不能有效的控制坏账损失的发生,另外一方面也会因此使收账成本非正常的增加。

课件物权法案例分析、论述及答案.doc

一、案例分析题 2010年7月,王某创办了一家“物归原主失物招领社”,统一登记并保管他从保洁员、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等处征寻到的拾得物,并通过网络等渠道公布遗失物信息并寻找失主,在失主认领遗失物时,根据遗失物的不同价值收取相应的费用,其中30%作为拾得人的“提成”。至2010年10月,“该失物招领社”的工商营业执照仍在办理过程中。 设:2010年8月10日甲将钱包遗失,其中有身份证及机制总计2000元的购物卡。该钱包当日被保洁员乙拾得,乙通过“该失物招领社”向其散发的宣传单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了王某,将钱包交与“该失物招领社”保管,并商定按照宣传单上载明的条件,由“该失物招领社”向失主交还遗失物,并请求支付费用与报酬,再将其中的30%作为乙的“提成”。同年8月25日,“该失物招领社”联系到失主甲。在此过程中,乙支出必要费用50元,“该失物招领社”为保管遗失物、寻找失主支出必要费用150元。 请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该失物招领社”能否请求甲支付乙所支出的必要费用50元?为什么? 答:能。因为乙是钱包的拾得人,当以通过“该失物招领社”发布招领公告时,失主甲就与乙成立无因管理之债。由于乙和“该失物招领社”商定由“该失物招领社”向失主请求支付费用,则“该失物招领社”有权代理乙行使乙与甲成立的无因管理之债的债权请求权。所以,“该失物招领社”有权请求甲支付乙所支出的必要费用150元。 2、“该失物招领社”能否请求甲支付“该失物招领社”所支出的必要费用150元?为什么? 答:能。拾得人乙是该钱包的无权占有人,通过商定的方式把占有让与给“失物招领社”则“该失物招领社”是现时的善意占有人。根据《物权法》第243条的规定,善意占有人有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所以“该失物招领社”能请求甲支付“该失物招领社”所支出的必要费用150元。 3、若“该失物招领社”请求甲支付500元始得领回钱包,该请求权是否能成立?为什么? 答:不能。首先,“该失物招领社”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期间的经营行为属于无照经营,是违法的;其次,由第2题分析得出“该失物招领社”是善意占有人,因此可以请求偿还150元的必要费用,但是其请求500元出去必要费用外还有350元的报酬和营利,由于其是无照经营,是没有报酬请求权和营利的合法基础。所以该请求权不能成立。 4、若甲向“该失物招领社”支付了700元,乙能付向“该失物招领社”请求支付其约定的30%?为什么?

应收账款管理案例

应收账款管理案例 案例三应收账款管理案例 一、教学目的 通过国际货运天津飞力代理有限公司运费的管理案例分析,深入理解应收账款的意义, 熟悉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掌握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的内容融和决策原理。 二、案例资料 国际货运天津飞力代理有限公司运费的管理 天津飞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在天津口岸建立的以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为主业的国有大型专业化公司,是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正式批准的国家级货运代理企业。公司实力雄厚,经营业绩优秀。截止到2001年底,公司拥有资产73 182万元,场站和库房面积36万平方米,各类集卡运输车200余部,其中进口车型白余部,总运力达5 937吨。200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8 920万元,比上一年增长11%,营业利润1 102万元,比上一年增长61 %,两项指标连续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 企业的生命在于不断的发展,公司的资产得到很高效率的应用,成为企业赢利的根本保障。2001年度公司资产周转率为87%。公司经营的特点决定公司资产中很大部分是应收运费,因此,运费管理一直是公司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运费回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了加强运费管理工作,规范各业务步骤,确保做到从业务单证流转开始到财务收回运费等各个环节规范化、制度化,层层都有保证运费回收的措施,堵住运费回收的漏洞,保证运费“核算正确,收取及时”,提高运费回收率。为此,公司特制定运费管理办法如下: (一)运费管理的原则 (1)揽货、运输都是为了收取运费,实现企业效益,只有收到运费才能有经济效益。为此,对没有把握收到运费的货坚决不承揽、不运输。(2)确立“谁揽货、谁经营,谁承担运费 收取的最终责任”的原则,确保运费收取责任落实到人。(3)认真贯彻“见款放单,见款放货” 的原则,同时建立客户信用等级制度,与有关单位合作,执行多种灵活、安全的收付制度, 达到既多揽货,乂安全收回运费的目的。(4)明确各职责分工,严格工作程序,建立揽货 (运 输)、审核、收费、催收、考核的工作流程,规范运费单证操作,统一运费资料统计口径,实行 运费回收目标管理,建立运费收取跟踪制度,将运费回收率与各部门、个人经济效益挂钩,定期 检查,分析运费回收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及时地、完整地收取运费的目的。

应收账款案例汇总

应收账款管理案例案例一、

司决定终止向艾利奥特公司提供商业信用,而采用现金收支政策、 四、乔伊斯化工公司应收账款得管理 通过上述对艾利奥特公司财务管理漏洞得研究,可以瞧出这些漏洞对乔伊斯公司得应收账款政策产生了很大程度得影响。接下来我们通过对应收账款相关理论来对乔伊斯公司得应收账款政策做出相应得改善。 (一)应收账款管理得目标 应收账款得管理主要就是对应收账款、其她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得管理,而发生应收账款得原因主要就就是商业竞争以及销售与收款得时间差距。 应收账款就是企业得一项资金投放,就是为了扩大销售与盈利而进行得投资,而投资肯定要发生成本,这就需要在应收账款信用政策与这种政策得成本之间做出权衡。只有当应收账款所增加得盈利能力超过所增加得成本时,才应当实施应收账款赊销;如果应收账款赊销有着良好得盈利前景,就应当放宽信用条件增加赊销量。 乔伊斯化工公司得应收账款管理也一样就是为了获取最大得利润,因此它对应收账款得管理要恰到好处,就必须得对应收账款得信用政策(即本案例中对艾利奥特公司得信用政策)做出相应得调查与确认。 (二)信用政策得确定 应收账款赊销得效果好坏,依赖于企业得信用政策。它包括:信用期间、信用标准、与现金折扣政策。 1、信用期间信用政策就是企业允许顾客从购货到付款之间得时间,或者说就是企业给予顾客得付款期间。信用期得延长会使销售额增加,产生有利影响;如果缩短信用期,情况与此相反。 2、信用标准信用标准就是顾客获得企业得交易所应具备得条件。如果顾客达不到信用标准,便不能享受企业得信用或只能享受较低得信用优惠。 评价企业得信用政策可以通过“五C”系统来进行,所谓“五C”系统,就是评估顾客信用品质得五个方面,即:品质、能力、资本、抵押、与条件。(品质-指顾客得信誉,即履行偿债义务得可能性;能力-指顾客得偿债能力,即其流动资产得数量与质量以及与流动负债得比例;资本-指顾客得财务实力与财务状况,表明顾客可能偿还债务得背景;抵押-指顾客拒付款项或无力支付款项势能备用作抵押得资产;条件-指肯能影响顾客付款能力得经济环境。) 3、现金折扣政策现金折扣政策就是企业对顾客在商品价格上所作得扣减。主要目得在于吸引顾客为享受优惠而提前付款,缩短企业得平均收款期。企业采用什么程度得现金折扣,要与信用期间结合起来考虑,最终确定最佳方案。 (三)应收账款得收账 应收账款得收账就是应收账款发生后必须得结果,这也就是关系企业资金运动得一个重要环节。 就上述应收账款管理需注意得几个环节来说,艾利奥特制造公司得财务管理出现了众多漏洞,同时也给乔伊斯化工公司带来了一些财务上得风险,其中影响最大得就就是对坏帐存在得风险加大,这就是因为艾利奥特制造公司得信用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房地产“限购令” 内容摘要:房地产作为国家的支柱性和先导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对不成熟,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收入比过高、房价涨幅过快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不少城市出现了房价增长幅度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合、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不相协调的现象。为此,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试图抑制房地产过快上涨,而“限购令”无疑是其中调控力度最强的政策,足以体现出中国政府打压房价,抑制房地产泡沫的决心。笔者试图结合公共政策动态运行过程来分析这项政策出台的背景、原因以及效果,并就这项政策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案例回顾 (一)“限购令”的出台: 我国于2010年出台“限购令”,通过加大对购房者购房条件的限制来打击房地产行业的投机行为,控制房价过快增长。2010年4月17日,“新国十条”出台,其中第3条明确指出要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条例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新国十条”出台后,各地根据其房地产现状陆续颁布“限购令”。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2010年9月29日国家多部门再次出台调控新措施,其后深圳、广州等多个城市陆续公布“限购令”。随后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通知明确规定,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通知还指出,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2011年8月17日,住建部下发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12月,住建部知会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

物权法案例分析

法学专业《物权法》案例分析报告 “原告李汉新、徐月月、李旻、李洁与被告李汉荣、殷红、李辰德、 李晨骥、李凤娟、李汉祥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例分析 班级:法学122班姓名:徐强学号:51 成绩:案件来源: 1、案由:原告李汉新、徐月月、李旻、李洁与被告李汉荣、殷红、李辰德、李晨骥、李凤娟、李汉祥共有物产分割纠纷案; 2、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15333783.html,/zgcpwsw/,2014/5/25访问(案号:(2013)静民三(民)初字第395号)。 裁判要旨: 1、被告李汉祥、李晨骥在系争房屋内虽有户籍但并未实际居住,且共同享受过福利分房,根据房屋面积及配房人口,人均居住面积已大于法定最低标准,居住并不困难,故被告李汉祥、李晨骥属本市有其他住房,不属于系争房屋的共同居住人,不应享有系争房屋的征收利益。 2、原告李汉新、徐月月从外地回沪时,户籍落入系争房屋,其因客观情况而自行购买商品房居住,并不因未实际居住系争房屋而当然丧失共同居住人资格。 3、原告无证据表明李洁被列为博兴路配房人口。李洁享受单位的住房补贴。加上其丈夫符磊的福利分房可以保证一户家庭的基本居住条件。李旻作为未成年人,应随父母居住生活。 4、被告李汉荣,后又与原告和其他被告对系争房屋的居住使用权、今后动迁利益产生异议,并且放弃征收补偿利益属于对自身重大利益的处分,应当以书面方式确定。故无法认定原告已放弃了自身在征收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同意全部征收利益归李汉荣家庭所有。 5、房屋征收补偿,征收利益应当由承租人和所确定的共同居住人共有。

一、案情简介 系争房屋原承租人为黄秀娣,独用租赁部位为底层井搭连统客,公用租赁部位为底层灶间;2010年6月,租赁户名变更为被告李汉荣。原告李汉新、徐月月为夫妻,原告李洁为两人之女,原告符李旻为李洁与案外人符磊所生之女;被告李汉荣、殷红为夫妻,被告李辰德为两人之子;被告李晨骥为被告李汉祥之子;原告李汉新、被告李汉荣、李汉祥、李凤娟为兄弟姐妹关系,均系黄秀娣的子女。系争房屋内户籍情况:黄秀娣户口于1962年10月3日迁入,于2010年1月24日报死亡注销;殷红、李辰德户口均于1990年4月26日迁入;李汉荣户口于1994年11月28日国外日本东京回国迁入;李洁户口于1995年7月27日从二轻局技校迁入;李汉新、徐月月户口于1999年6月3日从江苏省南京市上海梅山冶金公司XXX幢XXX单元迁入;2003年4月5日,李汉新、徐月月、李洁同号分立户口簿;2005年4月7日,李汉祥、李晨骥户籍迁入李汉荣户;2005年8月1日,李凤娟户籍迁入李汉荣户;2012年9月5日,李洁女儿符李旻户籍落入李汉新户。 2012年10月19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静安区67街坊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系争房屋在征收范围内。系争房屋在征收时,房屋内本市常住户口有原、被告十人。2013年3月18日,静安区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中心)为甲方、被告李汉荣为乙方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及本基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款计2,056,892.70元;乙方不符合居住困难户的补偿安置条件,乙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权调换房屋计3套,总建筑面积206.91平方米。其他各类补贴、奖励费用共计651283.4;协议生效后,乙方搬离原址30日内,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补偿款项共计212,841.50元。现征收补偿协议已生效,被告于5月8日办理了系争房屋腾空移交手续。经第三人结算发放款项共计337,736.47元。李汉荣户征收补偿利益根据第三人提供的结算单,目前价值总额为2,833,071.07元。由于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故李汉荣户的征收补偿款第三人尚未发放;3套产权调换房均为期房,购房进户手续目前尚未办理。 1991年原告李汉新、徐月月工作调动,原告李洁随迁,三原告从陕西省武功县迁至南京梅山,居住于上海梅山冶金公司配给的职工住宅。李洁于1993年到上海二轻机械学校读书,1995年7月技校毕业后在上海工作。1998年2月,原告李汉新、李洁以117,437元购买了本市浦东新区北蔡五星路XXX弄XXX号鹏海小区XXX幢XXX室房屋,建筑面积47.05平方米。后原告李汉新、李洁将该房屋出售,于2004年4月,以原告李汉新、徐月月、李洁为产权人购买了本市五星路XXX弄XXX号XXX室房屋(建筑面积72.59平方米)。1999年12月13日,原告李洁与符磊登记结婚。符磊于1998年5月享受过住房调配,由轻工住宅二分公司套配了本市博兴路XXX弄XXX号XXX室住房(建筑面积40.23平方米,以下简称博兴路房屋),进户一人。2004年初,该房屋被出售。1999年12月5日,符磊取得本市御青路XXX弄XXX号XXX室(建筑面积65.65平方米)房屋产权。 二、审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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