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2019年“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临教办字〔2019〕18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9〕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我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杜绝教师有偿补课,维护教师职业形象,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围绕政府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全面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为持续推进全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对象范围
中心本部、各村小、幼儿园在职教干教师。
三、治理内容
1.严禁以各种名目举办各种收取费用的培训班或借助、联合
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收费性的补课或其他形式的有偿补课。
2.严禁将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
3.严禁将学生及其家长信息提供给校外培训机构。
4.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内外组织学生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
并从中获利。
5.严禁在职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或参与学生补习活动并
从中获利。
6.严禁在职教师为其他从事有偿补课教师或社会培训机构人
员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或以暗示、动员、诱导、强制等方式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7.严禁学校和教师从事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教导主
任为具体责任人的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从严从实抓好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2.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人人签订《中个
附2的第2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见附件.
件,学校、幼儿园留存),建立健全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
责任体系。
3.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并签订《区中小学幼儿园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见附件3)。
街道中心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街道中心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邮箱:
附件:1.街道中心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2.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3.区中小学幼儿园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附件3
区中小学幼儿园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一、严禁以各种名目举办各种收取费用的培训班或借助、联合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收费性的补课或其他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严禁将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
三、严禁将学生及其家长信息提供给校外培训机构。
四、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内外组织学生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
五、严禁在职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或参与学生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
六、严禁在职教师为其他从事有偿补课教师或社会培训机构人员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或以暗示、动员、诱导、强制等方式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七、严禁学校和教师从事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我校(园)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愿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签字:
学校(幼儿园)公章
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