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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部-2-子公司运营信息控制制度-final

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运营信息控制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分子公司运营信息的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股东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称分子公司)。

第三条分子公司运营信息控制制度的总体目标是: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资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四条分子公司运营信息范围包括:

1.全部财务数据;

2.全部合同、协议;

3.与作业量相关的数据;

4.分子公司运营中涉及到的其他信息。

第二章内容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的信息控制包括管理者定期述职制度、财务信息报告制度、经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重大专项事务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等内容。

第一节定期述职制度

第六条定期述职是集团公司管理层以会议形式对分子公司经营者在述职期间职责履行情况、成功原因、不足之处、改进建议等进行审议和直接沟通而推行的

一项正式制度,是述职双方在持续沟通中的一种正式形式,它与其他沟通形式互相补充。

第七条述职人员范围: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认为需要时可扩大述职人员范围。

第八条述职对象为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第九条述职报告的内容:

1.对上期述职意见执行情况的汇报;

2.上季度经营状况与经营计划完成情况,下季度工作计划与工作重点,希望从集团公司得到的支持与配合,以及管理工作上的建议等(分子公司总经理);

3.上季度财务管理状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分析,下季度重大财务活动计划等(分子公司财务经理);

4.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和计划目标,在对职责履行情况做定性与定量比较的基础上进行自我评估,分析成功因素、不足之处及改进方向。

第十条述职审议的依据为: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述职期间公司的经营状况,各述职人员的职责等。

第十一条述职期一般为一个季度,每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分子公司总经理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共同约定具体述职时间。

第十二条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及对述职对象的评价与建议,由经营管理部负责保管,作为对述职人员考核与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二节财务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建立财务信息报告制度,以及时了解分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会计报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第十四条分子公司每月7日(节假日顺延,以下均同)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上报本公司上月财务报表。

第十五条分子公司每月10日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上报本公司上月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同时抄送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

第十六条分子公司每月15日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上报本公司上月财务状况

分析报告,同时抄送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

第三节经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建立经营管理信息报告制度,以及时了解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见附件)。

第十八条分子公司每月5日前向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上报本公司上月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和下月计划调整情况。

第十九条分子公司每月5日前向集团公司技术工程部上报本公司上月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及安全生产情况。

第二十条分子公司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天内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本公司上季度人力资源管理状况,包括部门、岗位设置变动,人员变动、薪酬制度、考核制度执行情况、重要人力资源制度出台情况等,同时抄报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

第四节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涉及以下情形,分子公司应及时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1.重大投资项目、业务重点调整、重要市场开发项目、重大经营决策、重大资金支出、重大合同签订等可能对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产生现实或潜在的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其他可能对集团公司在分子公司的权益产生现实或潜在的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如遇重大安全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分子公司可以越级向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报告,接到报告的领导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节其他

第二十三条分子公司运营信息的日常管理。由各分子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对分子公司的运营信息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十四条分子公司运营信息的上报。分子公司的运营信息应按要求及时上

报总公司的相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分子公司运营信息的保密原则。总公司及分子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要对分子公司的运营信息按密级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经营信息提报一览表

单位:年月日

说明:1、上述内容为信息反馈的基本内容,不仅限于本表单可另附材料、表格作为本表单的附件;

2、各单位上报的截止时间为每月12日17:00,(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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