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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通风系统培训教案

煤矿通风系统培训教案
煤矿通风系统培训教案

通风系统培训教案

一、在井下现场爆破作业时,应执行哪些规定要求。

1、矿井建立爆破材料领退制度和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雷管、炸药必按规定分

开存放在专用向内并加锁,电雷管建立编号制度。

2、爆破作业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放炮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度,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当班不许兼职,躲炮距离、时间、瞎炮的处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其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爆破

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4、实行爆破作业的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

洒水和冲洗巷帮,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5、矿井配有足够的爆破专业人员,必须使用专业放炮器放炮器放炮,爆破工作面

应备有放炮警示绳、牌等、一个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爆破。

6、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矿方制定、相关部门批准的专项措施。

7、每放一次炮填写一次放炮日志,不准下班后一次总填写。每发现一处按规定执

行扣0.5分。

二、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哪些规定:

(一)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二)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四)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五)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1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

(六)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

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三.在井下如果遇到拒爆、残爆时应如何处理。

在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 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 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 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四、如何装配起爆药卷。

(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五、现场如何进行装药、封孔。

装药方法:验孔以后,爆破工必须按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各号炮眼的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各个炮眼的电雷管段号要与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装药时一只手抓住电雷管的脚线,另一只手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放在眼口处的

药卷轻轻地推入炮眼低,使炮眼内的各药卷之间彼此密接。推入时用力要均匀,不能用炮棍冲撞或倒实,以防倒破药卷外皮使炸药受潮或捣响雷管。对于仰角较大的炮眼,可在药卷后边顶上一段炮泥,一起送入眼底,用炮泥卡住药卷。

封孔:装填炮泥时,要一手拉住雷管脚线,使脚线紧贴炮眼侧壁,但不要拉得过紧,防止拉坏脚线或管口,另一只手装填炮泥,最初填塞的药泥应慢慢用力,轻捣压实,以后各段炮泥须依次用力倒实。装填水炮泥时,紧靠药卷处应先装填30—40毫米的黏土炮泥,然后再装水泡泥,水泡泥外边剩余部分应用黏土炮泥封实,但要防止倒破水泡泥。

六、矿井瓦斯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

(一)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二)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上报时应包括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

七、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如下:

1.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

2.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

3.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

甲烷断电仪。

八、采掘工作面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检查及有关规定。

(一)1.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

2.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

3.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二)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二氧化碳

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三)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本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九、贯通巷道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一)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二)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三)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十、现场局部通风如何执行新标准规定。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通风

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5.5kw以上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消音器。

3、局部通风机要安排指定人员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

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4、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

回风流中的瓦斯含量不超限,巷道中的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使用阻燃风筒: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风筒接口要反压边。硬

质风筒接头加垫,上紧螺丝。

6、风筒吊挂平直

7、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要使用过液节,

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8、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应安放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侧大于30m;两台局部通风

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同时与工作面电源联锁,当任何一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

9、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或高、空矿井掘

进面局部通风机供电采用“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并与安全监控系统联网,每天有专人检查。在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扣1分,必须严格执行按照规定要求检查。

十一、当井下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时,在场人员应如何进行自救: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断事故的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迅速向矿调度室报告。同时应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进行现场抢救,制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在制止无效时,应由在场的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选择安全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当井下掘进工作面发生爆炸事故时,在场人员要立即打开并按规定佩戴好随身携带的自救器,同时帮助受伤的同志戴好自救器,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如因井巷破坏严重,退路被阻时,应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如巷道难以疏道,应坐在支架良好的下面,等待救护队抢救。采煤工作面发生爆炸事故时,在场人员应立即佩戴好自救器,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由于冒顶严重撤不出来时,应集中在安全地点待救。

井下发生火灾时,在初起阶段要竭力扑救。当扑救无效时,应选择相对安全的避灾路线撤离灾区。烟雾中行走时迅速戴好自救器。最好利用平行巷道,迎着新鲜风流背离火区行走。如果巷道已充满烟雾,也绝对不要惊慌、乱跑,要冷静而迅速辨认出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有秩序地外撤。如无法撤出时,要尽快在附近找一个硐室等地点暂时躲避,并把硐室出入口的门关闭以隔断风流,防止有害气体侵入。

当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应避开水头冲击(手扶支架或多人手挽手),然后撤退到上部水平。不要进入透水地点附近的平巷或下山独头巷道中。当独头上山下部唯一出口被淹没无法撤退时,可在独头上山迎头暂避待救。独头上山水位上升到一定位置后,上山上部能因空气压缩增压而保持一定的空间。若是采空区或老窑涌水,要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

井下发生冒顶事故时,应查明事故地点顶、帮情况及人员埋压位置、人数和埋压状况。采取措施,加固支护,防止再次冒落,同时小心地搬运开遇险人员身上的煤、岩块,把人救出。搬挖的时候,不可用镐刨、锤砸的方法扒人或破岩(煤),如岩(煤)块较大,可多人搬或用撬棍、千斤顶等工具抬起,救出被埋压人员。对救出来的伤员,要立即抬到安全地点,根据伤情妥善救护。

十二、矿尘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1、对人体的危害:皮肤沾染矿尘,阻塞毛孔,能引起皮肤病或发炎。矿尘吸

入体内,轻者可引起上呼吸道的炎症,重者可导致矿工职业病—尘肺病。

2、发生燃烧或爆炸:

井下煤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燃烧或爆炸,从而造成严重灾害。

3、加速机械的磨损,减少精密仪品的使用时间。

4、降低工作场所的能见度,增加工伤事故的发生。(如地面大雾天一样)。对

煤矿来说矿尘主要指的是煤尘,而煤尘是煤矿四大灾害(瓦斯、煤尘、水、火)之一,它严重地威胁着矿工的健康和安全生产。

十三、采掘工作面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有哪些:

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

风流)

(3)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米处);

(4)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

合的一段风流);

(5)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期的巷道)栅

栏处。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

(4)局部高冒区域。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

内进行。

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

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

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十四、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及危害:

1、瓦斯爆炸的基本条件

(1)瓦斯浓度在爆炸界限内,一般为5%-16%。

(2)混合气体中氧的浓度不低于12%。

(3)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温度不小于650℃

2、瓦斯爆炸的危害:

(1)产生高温、高压,形成爆炸冲击波,损坏设备和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

(2)生成大量的有毒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3)破坏通风系统,使矿井不能正常生产。

十五、如何检查局部通风机循环,以及风机循环的危害。

所谓局扇循环就是指局扇的入风是循环风。循环风是指局部通风机的回风部分或全部再进入同一部局部通风机的进风流中。

循环风的危害:掘进工作面的污风反复返回工作面,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越来越大,不仅使作业环境越来越恶化,更为重要的是,风流中瓦斯浓度不断增加,高浓度瓦斯进入局扇时,极易引起瓦斯事故。

发生循环风的原因:全风压供给局扇的风量小于局扇的吸风量(或主扇突然停风而局扇正常运输)。

瓦检工发现局扇风机循环时,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为,首先检查局扇入风的瓦斯情况,局扇入风中有瓦斯时,瓦检工要停止掘进工作面的生产,切断该掘进盲巷内的电源,撤出盲巷内的人员,停止该局扇风机的运转,并在盲巷口处设置警戒,严禁人员进入,并立即汇报通风调度。由调度指示队长进行处理。

十六、瓦斯突出的预兆有哪些:

煤与瓦斯突出大多数都有一些能为人的感官所觉察到的预兆。熟悉和掌握它,对减小突出危害、保证人员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预兆分为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

(1)有声预兆

①由于来压活动剧烈,顶板来压,不断发生掉碴和支架断裂声。②煤层中产生震动,手扶煤壁感到震动和冲击。③听到煤炮声或闷雷声,一般是先远后近,先小后大,先断响后连响,突出时伴随巨雷般的响声。

(2)无声预兆

①瓦斯涌出量忽大忽小。②工作面气温变冷。③煤层层理紊乱。④硬度降低,光泽暗淡,煤体干燥,煤尘飞扬,有时煤体碎片从煤壁上弹出。⑤打眼时严重顶钻、夹钻或喷孔等。⑥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煤层厚度不一,尤其是煤层中的软分层厚度变化。

十七、如何预防缺氧窒息、气体中毒事故:

1、加强通风,保证井下各通风地点有足够的新鲜空气,并将各种有害气体冲淡到安全浓度以下。为实现这个目标,矿井要完善通风系统,消灭的自然通风,坚持使用机械通风。有条件形成正规采煤面的,要保持一条通到进风巷,一条通到回风巷的二个安全出口。无法形成正规采煤面的采煤工作面和所有掘进巷边都要配备足够功率的局扇和相应的风茼,并加强局部通风的管理,不得随意停开局扇。

2、矿井通风系统要完整独立,不得与其它矿井共用。采空区以及报废巷道必须及时封闭,这样可有效防止其它矿井的灾害涉及自己矿井,同时提高通风效率。密闭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密闭内有水的设反水池或反水管。

3、加强通风设施管理。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控制风流的风门、风窗和风桥设置合理,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且严密不漏风,风门但不少于2道,并可自动关闭。

4、局部通风机要使用矿用型。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不发生循环风,安放时必须垫高,离地面(轨面)高度大于0.3m。风茼出口风量和到工作面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一般不大于6米,吊挂要平直。导风茼要采用阻燃性材料制作。

5、爆破过程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放炮后必须持续通风半小时以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到安全浓度后人员才可进入爆破地点。

6、长期停风的地点,有毒有害气体大量积聚,氧气严重不足。恢复这些地点的作业,事先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报矿井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并严格执行。

7、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面供风。

8、井下发生气体中毒、缺氧窒息事故,在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冒险施救,非常危险,往往造成事故扩大。要设法往事故地点供风,施救人员进入事故地点,在一边检测氧气和有毒气体浓度,确实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一道进入。有自救器、呼吸器时,在新鲜风流处试戴完好后,可2人一组进入事故地点迅速开展救。在不具备施救条件时,立即与当地的煤炭管理部门或就近的矿山救护队联系,请求协助救援。

十八、排放瓦斯、放炮三联锁及检查瓦斯的方法

1、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 %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3 %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2、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3、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

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4、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

5、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6、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十九、装药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装药时首先要用掏勺或炮棍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并用炮棍探明炮眼的深度和角度。

2、用炮棍将装入眼口的药卷(一次将全部用量装入),轻轻推入眼底,推进药卷时不得用力冲撞或捣实,但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防止药间有煤尘隔开。

3、装药必须采用正向爆破,最后装引药,注意雷管和药卷的聚能应一致朝向眼底,装引药时一手轻拉脚线一手用炮棍送药,不准将脚线碰坏。

4、潮湿或有水的炮眼装药时应用抗水炸药,或用防水套将药封好,药卷一次送入炮眼。

5、倾角大的炮眼装药时,应防止下落,如果装药量不多可在装药卷的后面顶上一段炮泥(约30-50mm)一起送入眼底,用炮棍轻捣,使炮泥卡住药卷,装药量多时,可一次将药送入,最后封泥用炮棍轻捣,卡住药卷。

6、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装药量装药,不准有垫药和盖药的装药结构。

7、装药前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脚线同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接触。

二十、压风自救系统设置方案及安装技术要求:

1、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要求3#煤采区所有采掘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掘进正、副巷)均必须设置高压风管且每50米安装一个三通阀门。

2、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位置:

⑴掘进工作面:

在掘进工作面距煤头50—80米和100—150米处各安设一组压风自救系统,正、副巷各两组,每组数量不得少于小班最多工作人数的1.2倍,每次移风机时,对自救系统进行一次倒移。如果掘进头盲巷超过200米或掘进工作面进行单行掘进时,每隔50米安设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⑵回采工作面:

在回采工作面进、回顺槽距采壁30—50米和80—100处各安设一组压风自救系统,进、回风各两组。每组数量不得少于班最多工作人数的1.2倍。进风每次移设备列车时,自救系统倒移,回风可根据实际情况倒移。

3、每组压风自救系统安装自救装置8—10个,每组数量不小于小班工作人数的1.2 倍,压风不低于0.2Mpa,每个压风自救装置的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低于0.1m3/min,压风自救系统的自救装置安装距底版1.2—1.5m。

二十一、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掘进工作面开口或倒移风机后,必须由矿组织有关部门对“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切换情况、通风系统及设施等进行验收,并由通风队担出验收报告,经通风工区区长批准后,方可组织生产。

2、综掘队组局扇供风都必须采用不低于φ1000mm直径风筒供风,长距离,大断面,煤巷也必须采用不低于φ1000mm直径风筒供风。对于个别断面小,距离短的巷道可以用φ600mm或φ800mm风筒。

3、严格风筒管理,风筒要吊挂平直,拐弯小于或等于90度的应设弯头,发现破口要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百米漏风率应控制在10%以内。

4、风筒把哨要坚实,排瓦斯“三通”应设置在盲巷口外3~5米处,拐死弯必须上

与风筒直径一样的弯头,异径风筒要用过度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4、风筒出口距工作面煤(岩)头距离,在保证煤(岩)头不积存瓦斯的前提下,煤巷不超过7米,半煤岩巷不超过10米,岩巷不超过15米,综掘工作面不超过5米。

5、风筒要平、直、严、无破口,双压边,逢环必吊。喷将巷道喷浆过后由爆破工或瓦检工清理风筒上的浆,保持风筒清洁。

6、加强对煤头风筒的保护。岩巷(或爬坡)要上刚性或铁风筒。爬矸机不能超过30米,以防钢丝绳打坏风筒。

二十二、在井下如何排放瓦斯,有哪些规定要求:

1、局部瓦斯排放,必须执行低浓度排放原则,采用排瓦斯“三通”控制风量,由外向里逐段排放,使排出的瓦斯盲回不超过2%,全风压混合不超1.5%,严禁“一风吹”。

2、严禁多头排放,同一采区严禁两台局扇同时排放,必须执行由外向里先进风后回风依次进行的原则,即只有进风方向瓦斯排放完后,方可进行回风排放。正、付巷排放时,必须执行先正巷,后付巷的原则。

3、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先排串联区后排被串联区,只有当串联区的风流瓦斯降到0.5%以下时,方可排放被串联区的瓦斯。

4、在排瓦斯前,必须切断瓦斯流经区域所有电源,并撤出无关人员,在各通道口设专人警戒,禁止人员入内。排瓦斯时,禁止进行与排瓦斯无关的工作,未经通风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准进入排瓦斯地点。

5、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执行“三联锁”制度,即停电负责人,撤人警戒负责人和排放瓦斯负责人在排放前的责任联锁制度,并填写“三联锁”单,“三联锁”单班后必须交回通风队,汇总后上报通风区,由通风区调度统一登记造册,并保存原件备查。

6、制定措施后的瓦斯排放,必须由通风工区提前向有关单位下达排瓦斯“三联锁”通知单,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平行巷道(正付巷)与横贯贯通执行哪些规定:

(1)、一个头与另一个头的距离不得大于横贯间距。

(2)、横贯与巷道(或巷道与横贯)贯通相距20米时,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贯通,不得对打,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爆破前,班组长要和瓦斯检查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爆破。

(3)、正付巷和横贯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只允许配备一名爆破工。

(4)、正巷、付巷和横贯不得同时装药爆破,每次装药都必须执行正付巷同时停电

撤人,并设置警戒。

(5)、贯通后,对后一横贯应即时临时封闭,并随即进行改移风机。

(6)贯通工作由通风队长或工长现场监督措施落实进行贯通。

井下通风是矿井安全的基本保障,而无计划停风给通风管理带来许多隐患,为杜绝通风隐患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停风后的瓦斯管理工作,特制定井下停风后的通风瓦斯管理规定。

二十四、当主扇停风后汇报程序:

1、井下主扇或局扇一旦发生有或无计划停风,通风工区瓦检工必须及时向通风工区调度站汇报,本人所在地点的停风时间、原因、停电撤人钉栅栏情况。

2、通风工区调度站在接到瓦检工停风汇报后,要详细询问记录该地点的双风机、双电源运行情况、停风区域、台次、原因、停电、撤人钉栅栏情况。

3、通风工区调度员接到井下停风汇报后要立即向当日值班长和有关部门汇报,并及时调清停风原因、区域、台次。

①1台次以下汇报通风工区当日值班长、矿安监部、矿总调。

②1台次以上汇报通风工区当日值班长、安全区长、通风工区区长、矿安监部、矿总调。

③一井或全矿井主要通风机停用,立即汇报通风工区当日值班长、通风工区区长、技术主管、安全区长、生产区长、矿安监部、矿总调,由矿总调调度员通知矿正值班长、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超过5分钟不能启动,由矿总工程师或正值班长下令,机电工区负责从降压站切断井下停风区域内的一切电源;主扇联合通风的矿井,严格按联合通风措施执行,井下通风人员立即将采掘工作面人员撤至进风巷,切断电源,然后汇报通风工区调度站。矿正值班长和矿总工程师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将停风区域所有人员全部撤出。

二十五、装配引药和装药时的有关规定:

1、装配引药的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在火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引药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2)、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3)、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推入,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还必须扭结电雷管脚线末端。

2、装药时规定

(1)、必须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

不得冲撞或捣实。

(2)、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3)、装药连线时,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与轨道、金属管线、电缆、机械、电气设备等导电体接触。

二十六、放炮后发现瞎炮的处理规定:

处理瞎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本班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2、在距瞎炮至少30cm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残眼(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气吹这些炮眼。

4、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拾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5、放炮后,必须坚持洒水降尘制度。

二十七、上下井员工行为规范

(一)乘车规范

1、听从司机或安检工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

2、人体及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3、胶轮车行驶中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4、当车厢满时不得强行挤入,静心等待下一辆车;

5、当有特殊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待车停稳后方可进行处理;

6、严禁扒、蹬、跳车。

7、上下井必须由跟班对干或工长带队在规定的地点排队候车,严禁扰乱乘车秩

序。

二十八、井下工作行为规范

1、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不在巷道顶板不稳定的地方休息;

2、严禁工具乱扔乱放,养成文明生产的好习惯;

3、有皮带的地段严禁乘坐皮带;

4、严禁在井下使用灯泡取暖,防止漏电时造成人员触电,或出现火灾;

5、不得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以免出现失爆,引起瓦斯、煤尘燃

烧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6、当班隐患要及时处理,当处理不好时交接班时要向下个班交接清楚;

7、在井下严禁矿灯和自救器用手拎着,以免发生事故时来不及佩戴矿灯和自救

器,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8、严禁班中喝酒,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二十九、排放瓦斯、放炮三联锁及检查瓦斯的方法

1、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 %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3 %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2、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3、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

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4、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

5、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6、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三十、瓦斯爆炸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1、瓦斯爆炸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这要表现在:1、产生高温、高压冲击波,摧毁井巷和通风设施,伤亡人员;

2、产生有毒气体,对人的生命威胁更大。

2、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加强通风管理(2)、建立完善合理的通风系统

(3)、实行分区通风(4)、建筑通风构造物

(5)、加强局部通风管理(6)、加强瓦斯检查

煤矿培训教案机电安全知识

煤矿培训教案机电安全 知识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第一节煤矿供电系统安全管理一、煤矿供电系统及安全要求 (一)煤矿供电系统分级 煤矿电力用户可分为三级管理,以方便在不同情况下分别对待。 (1)一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会造成人身伤亡或重要设备损坏,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均是一级用户。如煤矿主要通风机、井下主排水泵、副井提升机等,这类用户应采用不同母线的双回路电源进行供电,以保证有一回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另一回路仍能持续供电。 (2)二级用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较大数量的减产或较大经济损失者。如煤矿集中提煤设备、地面空气压缩机、采区变电所等,对这类用户一般采用双回路供电或环形线路供电。 (3)三级用户:凡不属于一、二级用户的,均为三级用户,这类用户突然停电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如煤矿井口机修厂等。这类用户的供电,只设一回路供电。 (二)矿井供电必须符合的要求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年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不含60000t)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2)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3)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4)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试题

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试题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试题 一、选择题 1、在工作面上每隔()米安装一组信号装置。 A:10;B:15;C:20;D:25。 2、停产()天以上的采煤工作面,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鉴定冲击地压危险程度。 A:1;B:2;C:3;D:7。 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个回采工作面和()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A:12;B:23;C:24;D:35。 4、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开采时,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瓦斯含量应不大于()m3/t或工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m/s。 A:46;B:48;C:64;D:84。 5、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KN。 A:50;B:60;C:70;D:90。 6、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当工作面倾角大于()度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倒、防滑措施。 A:10°;B:12°;C:15°;D:20°。 7、使用刨煤机采煤,工作面倾角在()度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A:6°;B:10°;C:12°;D:15°。 8、在放顶煤开采中,如采放比是1:3,工作面采高为3m,则其中放煤厚度是()m。 A:6;B:9;C:12;D:15。 9、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当工作面倾角大于()度时,必须有 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A:15°;B:20°;C:25°;D:30°。 10、用垮落法控制顶板的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顶时,回柱地点以上()m、以下()m处与回柱无关人员禁止滞留。 A:85;B:58;C:107;D:710。 11、为防止空顶面积过大,发生片帮伤人事故,对于采高在()米以上的工作面,支架必须加设防片帮装置。 A:2;B:2.5;C:3;D:4。 12、一般情况,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视煤层 厚度应在150~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其突出部分应在()mm。 A:100~200;B150~200:;C:200~250;D:150~250。 13、普采工作面泵站乳化液浓度达到(),乳化液的防锈、防腐作用及经济性最好,对乳化液泵和金属支柱能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 A:1%~2%;B:2%~3%;C:3%~4%;D:3%~5%。 14、掏槽眼一般布置在巷道断面的什么部位? A:靠近顶板;B:靠近底板;C:中上部;D:中下部。

探放水工培训教案

探放水工培训教案

探放水工 培 训 教 案 四川省古蔺县科林矿山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目录 第一部《煤矿安全规程》总则 (3) 第二部分煤矿生产技术 (7) 第一节煤矿地质基本知识 第二节矿井开拓 第三节采煤技术 第三部分钻探技术知识 (9) 第一节井下钻探基本知识 第二节钻探设备的安装与维护 第三节钻进方法 第四节硬质合金钻进 第五节液压冲击回转钻进 第六节定向钻进 第七节复杂地层钻进 第八节钻探工程质量 第九节井下水文地质钻探 第十节注浆堵水 第十一节地面注浆 第四部分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 (71) 第一节矿井通风 第二节矿井瓦斯防治 第三节矿井防灭火 第四节矿尘防治 第五节顶板事故防治 第五部分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 (75) 第一节矿工自救与互救 第二节现场急救

古蔺县科林矿山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培训教案 课程名称:探放水工总学时:72 本次课题:《煤矿安全规程》总则学时数:4 教学目的及要求:让职工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教学重点: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教学难点: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教学方法:理论结合实际 教学用具:投影仪,计算机 教学内容: 第一部《煤矿安全规程》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矿井通风基本知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8326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矿井通风基本知识(正式 版)

编订人:某某某 审批人:某某某 矿井通风基本知识(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矿井通风概述 (一)矿内空气 1. 矿内空气主要成分 矿内空气与地面空气的成分尽管不同,但其成分仍是以氧气和氮气为主,另外包含少量其它气体。 2.矿内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 (1)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一氧化碳毒性很强,吸入人体后会引起中毒、窒息,浓度为0.4%就可使人致命中毒。一氧化碳的主要来源是:火灾、爆破工作、瓦斯和煤尘爆炸。

(2)硫化氢:硫化氢是一种无色、微甜、带有臭鸡蛋味的气体,能燃烧,有强烈的毒性。对人的眼睛、黏膜及呼吸系统有强烈刺激作用。浓度为0.05%时,半小时内人失去知觉、痉挛、死亡。硫化氢的主要来源:有机物腐烂、硫化矿物水解、老空积水中释放、煤岩中放出。 (3)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硫磺臭味的气体,易溶于水,易积聚在巷道底部。二氧化硫对人体影响较大,能强烈刺激眼和呼吸器官,使喉咙和支气管发炎,呼吸麻痹,严重时会引起肺水肿。二氧化硫的主要来源:含硫矿物氧化、燃烧、在含硫矿体中爆破,以及从含硫矿层中涌出。 (4)二氧化氮:二氧化氮是一种红褐色气体,极易溶于水,它与水结合形成硝酸,对眼睛、鼻腔呼吸及肺部组织起破坏作用,引起肺水肿,但起初只感

《煤矿工人安全五十条》培训教案

《煤矿工人安全知识五十条》 培训教案 单位:综掘队 授课:雷振廷 审核:翟文 日期:2007年10月5日 《煤矿工人安全知识五十条》培训教案教案编写人:罗会强审核人:翟文 教学时间:2007年10月5日—10月31日 教学地点:名外委会议室 教学内容:《煤矿工人安全知识五十条》中内容 参加人员:我队外委培训员工 主讲人:雷振廷教学方法:讲授实施方法:利用班前会第一课时:入井须知 第二课时:安全乘车与行走 第三课时:灾害预防 第四课时:灾害预防 第五课时:紧急避灾 第六课时:煤矿工人的权利、义务与权利维护 教学目的: 1、让职工掌握矿井中各种防灾、避灾知识,提高个人安全意识。

2、提高职工安全理论知识,并将所学到的知识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个人安全操作水平. 3、使职工明白作为一名煤矿工人的权利和义务,并懂得如何用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授课内容: 第一章节:入井须知 01.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千万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02.明火和静电可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03.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带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04.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05.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06.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课后效果抽查: 现场提问3-—5名员工讲解本节课的重点内容

授课内容: 第二章节:安全乘车与行走 07.上下井乘罐、乘车、乘皮带要听从指挥,不能嬉戏打闹、抢上抢下。 08.要按照定员乘罐、乘车,并关好罐笼门、车门,挂好防护链.不能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 09.人货混装十分危险,不要乘坐已装物料的罐笼、矿车和皮带. 10.开车信号已发出和罐笼、人车没有停稳时,严禁上下. 11.运送火工品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千万不能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罐、乘车。 12.乘罐、乘车、乘皮带行驶途中,不能在罐内、车内躺卧和打瞌睡,不能将头、手、脚和携带的工具伸到罐笼和车辆外面;不能在皮带上仰卧、打瞌睡和站立、行走,不能用手扶皮带侧帮。13.乘坐“猴车”(无级绳绞车)时,不触摸绳轮,做到稳上、稳下。14.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在轨道中间行走,不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15.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时,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不要与车辆同行。

通风培训计划汇编

**** 矿业公司2011年度2-3 月“一通三 防”培训方案和计划 为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全员“一通三防” 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员工的自主保安能力,杜绝麻痹思想,牢固树立“一通三防”无小事的思想,确保“一通三防”安全生产,*** 矿业公司决定在全公司原煤生产单位开展一次”一通三防“知识全员培训,为开展好这次培训活动,特编制定本方案和计划。 1、培训对象: 全公司所属原煤单位所有直接从事采掘、巷修、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工作的一般员工,班组长、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公司副部长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管理局负责另行安排集中培训) 2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受训对象了解和熟知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知识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一通三防”安全设施、常见“一通三防”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提高全员“一通三防”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增强员工的自主保安能力,杜绝麻痹思想,牢固树立“一通三防无小事”的思想,确保“一通三防”安全生产。 3、培训要求: ①. 全公司所属原煤单位所有直接从事采掘、巷修、机电、运输、

“一通三防“等工作的一般员工,班组长、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接受“一通三防”安全知识培训,学时期满,经考试合格,方可下井上岗;否则直至补学补考合格方可上岗。 ② .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通三防”知识全员培训工作,必须建立 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考核情况。 ③ . 编制好“一通三防”知识培训教案,分步骤、分工种、分层次 进行全员培训,培训时间从2月初开始到 3 月底全部培训完毕,培训时间每人不得少于20 个小时,其培训教案等内容要存档管理,并建立好培训台账。 4、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一通三防”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意识和素质,“一通三防”基本知识和有关规章制度方法,掌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简单维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一通三防”安全设施、常见“一通三防”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5、培训内容 ① . 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性质以及危害、瓦斯积聚多发地点的原因以及处理方法。 ② .盲巷管理以及风门、栅栏、密闭的管理措施及临时停风停电相关措施、易发生瓦斯事故的环节以及如何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的各项管理

教案新工人矿井通风灾害预防

教案 课程名称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任课班级新工人 任课老师王星 计划学时8学时 镇雄县岩脚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课程授课教案 2004年10月10日 课题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课 型 单一课 时 8 教学目的要求1、让学员熟悉煤矿“一通三防”知识。 2、掌握矿井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 教学重点难点重点:熟悉煤矿“一通三防”知识。难点:掌握矿井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 教学内容与课堂活动安排 1、点名:稳定学员情绪。10/ 2、第一章: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 第一节:矿井通风30/ 第二节:瓦斯防治45/ 第三节:矿尘的防治45/ 第四节:矿井火灾的防治 第五节:顶板事故的预防 第六节:矿井水害防治 第七节安全用电 第八节:爆破安全基础知识 第九节:提升与运输

安全培训教案纸 第一章: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 第一节: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的地位和作用 地位:矿井通风是矿井各生产环节中最基本的一环,它在矿井建设与生产期间 始终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矿井通风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杜绝重大事故,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 作用:(1)供给井下人员足够的新鲜空气,满足人员呼吸的需要。(2)稀释和排除井下有害气体、矿尘,使之符合《规程》规定。(3)调节井下气候条件,提高生产效率。 井下空气 1、井下主要有害气体:(1)一氧化碳(2)二氧化氮(3)二氧化硫(4)硫化氢(5)氨气 2、预防井下有害气体中毒措施:(1)加强通风(2)加强检查与检测,监视其动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对局部有害气体含量较高,涌出量较大的 地区,可以采取抽放或局部通风稀释的办法,使用降到安全浓度以下。(4)凡在井下通风不良的区域或巷道,要设置栅栏。(5)按《质标》构筑用于封闭井下火区、盲巷或抽放瓦斯的各种密闭。(6)对中毒人员应立即移到有新 鲜空气的巷道中,视其具体情况及时挽救。 3、井下通风构筑物:(1)风门(2)风墙(3)风桥(4)风硐(5)风窗 第二节:瓦斯防治 矿井瓦斯概述 瓦斯:是指矿井中主要由煤层气构成的以甲烷为主的有害气体。有时单独指 甲烷。 瓦斯的危害:燃烧、爆炸、窒息。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1)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0 m3/min。(2)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10m3/t 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40 m3/min。(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一、瓦斯爆炸及防治措施 1、瓦斯爆炸的条件:(1)瓦斯浓度在爆炸界线内,一般为5%~16%;(2)有足够能量的点火源,引火源温度为650~750℃,能量大于0.28mJ和持续时间大于感应期;(3)氧气浓度,混合气体氧气浓度不低于12%。 瓦斯爆炸预防措施:(1)防止瓦斯积聚(2)消除引爆火源(3)限制瓦斯爆炸范围扩大。 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1)加强通风(2)加强瓦斯检查(3)要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

某煤矿安全培训教案

培训教案 本月课程名称:6月份全员培训 本月课题内容:本工种必知必会与岗位责任制 教学目的及要求:为切实提高区队职工综合素质,掌握煤矿更多专业知识,利用安全培训使员工的安全意识、自身素质,思想水平不断的提高,提高学员的实操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区队综合素质队伍,做到人人学,人人会的目的。 教学重点:在于提高职工的专业知识技能,强化职工实操能力,注重采煤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注重工作中的安全防护,确保自身的安全,增强区队职工的安全意识。 教学难点:如何改善不识字人员的思想素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教学方法:授课教学、视频教学、实操教学 教学内容: 第一课、2011年56号文件精神与河南煤化企业文化 第二课、掘进工必知必会必禁 第三课、掘进工两述法及岗位 第四课、老工人传授专业技能及救护队讲述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第五课、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第六课、老工人讲述自己身边发生的未遂事故

第七课、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新规定与实操基地实操 第八课、掘进工必知必会必禁知识 第九课、工作面质量标准化 课程名称:56号文件与河南煤化企业文化5月23日夏玉刚本次课题:企业文件精神 教学目的及要求: 为切实提高区队职工综合素质,掌握煤矿更多专业知识,利用安全培训使员工的安全意识、自身素质,思想水平不断的提高,提高学员的实操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区队综合素质队伍,做到人人学,人人会的目的。 教学重点:在于提高职工对企业所发文件进行学习,了解河南煤化的发展动向。 教学难点:如何改善不识字人员在学习的思想素质,提高他们了解文化知识的方法。 教学方法:授课教学、视频教学 教学内容: 一、56号文 二、企业文化 1、2011年河南煤化的奋斗目标是“816210 ”,其含义是煤炭产量8000万吨、营业收入1600亿元、利税200亿元,利润100亿元、安全实现零死亡。 2、2011年焦煤的奋斗目标是“22420 ”,其含义是煤炭产量突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编号:SY-AQ-0493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 和内容 Object and content of coal mine safety production education and training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 容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基本要求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

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对培训时间的要求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要求 1.基本要求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煤矿通风资料目录(2016.10)

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资料目录 一、基本条件 生产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瓦斯超限作业情形。 2、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矿井依照规定实施防治突出措施。 3、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并正常运行。 4、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经论证并批复同意可以不建的除外),瓦斯抽采达标。 5、通风系统独立,完善,可靠。 6、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及反风设施;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7、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测定瓦斯涌出量,并按相应瓦斯等级管理。 二、基本要求 ㈠通风系统 1.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贯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4、通风系统隐患排查、反风设施检查记录及整改验收记录。 5、通风防爆门检查记录。 6、风演习方案、反风演习记录、反风演习总结资料。 7、通风机性能测定资料。 8、矿井通风阻力测定资料。 9、矿井通风能力核定资料;矿井配风标准和配风计划,矿井测风制度、测风报表,矿井通风月报表。 10、矿井每月有效风量率计算资料。 11、回风巷失修率;巷道维修计划、验收记录。 12、外部漏风率计算资料。 13、矿井主要通风机停电、检修停止运转或改变转速或调整叶片角度时,必须编制措施。 14、主要通风机设备运转记录。 15、主要通风机检查、维修记录。 ㈡局部通风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记录或台帐。

2、掘进工作面主、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和“风电、瓦斯电”闭锁试验。 3、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检查记录。 4、局部通风机安装开停传感器,且与监控系统联网,记录资料。 5、局部通风机指定人员负责、挂牌管理,检查记录;局部通风机计划停风安全措施。 ㈢通风设施 1、密闭施工质量标准;建立密闭施工、质检、验收台帐。 2、密闭设有统一规格的瓦斯检查牌板、施工说明牌板、栅栏和警示标志,有相关记录。 3、风门施工质量标准;建立风门施工、质检、验收台帐。 4、风桥施工质量标准;建立风桥施工、质检、验收台帐。 5、测风站施工记录。 6、通风设施检查维修记录。 ㈣瓦斯防治 1、矿井有瓦斯工作防治领导小组和满足工作需要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矿井总工程师应当是煤矿第一行政副职,应设通风副总工程师。 2、矿井每个采掘头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瓦检员交接班记录。 3、井下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4、测定煤层的瓦斯、二氧化碳参数资料;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料。 5、矿井编制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计划。 6、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专项措施,瓦斯治理效果符合相关规定。 7、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矿井每月必须编制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 8、井下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有记录。 9、瓦斯排放及密闭启封,必须有矿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专门措施,有记录。 10、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通风瓦斯日报、瓦斯监测日报必须每日上报技术负责人、矿长审阅签字。 11、瓦斯检查仪器、仪表台帐,校正和检定记录。 ㈤瓦斯抽采 1、建立负责瓦斯抽采的科、队,配备足够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瓦斯抽采技术、管理人员和瓦斯抽采工培训记录。 2、矿井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3、瓦斯抽采工程必须编制设计,批准后按计划施工;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对钻孔应每孔验收其方位、倾角、长度并绘制钻孔竣工图。 4、瓦斯抽采检测装置齐全,定期校正,台账、记录齐全。 5、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浓度、压力、流量等参数测定制度、测定记录。 6、瓦斯抽采泵站运行记录;主、干、支管及抽放钻场每周测定记录。

新职工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教案简易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新职工煤矿安全知识培训 教案简易版

新职工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教案简易 版 温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应用在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第一节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 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 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 书。 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 育和培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00小时。考 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下井。 在培训期间,主要学习有关安全法规、煤 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及矿纪矿

规等有关规章制度。了解矿井概况以及发生事故时的避灾路线,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提高抗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新入井的工人,还应与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要虚心向老工人学习。因为老工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力和骨干,他们有着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和操作技术,是青年工人值得尊敬和学习的好老师。在没有得到老工人的许可前,不要擅自在井下单独行动。同时,还必须虚心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和意见,并按他们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去改进工作,确保安全。 每个人在入井前,一定要睡足、吃饱、休息好。要精神饱满、神志清醒,保持体能强健和精力充沛。入井前绝对不许喝酒。否则由于

煤矿安全监管员培训知识

1、煤矿“三大规程”是什么? 答:“三大规程”是指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2、煤矿企业必须为井下职工办理何种保险? 答: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3、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负责人指的是什么人? 答:煤矿企业负责人是指: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法人)、矿长、副矿长,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4、根据446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应如何处罚? 答: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5、《安全生产法》九届人大二十八次会议于何时审议通过,何时执行? 答:《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2002年11月1起执行。 6、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7、什么是安全生产? 答:安全生产是指通过人—机—环境三者的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8、行政执法主体“三个要素”是什么? 答:一是组织要素。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组织,而非个人和非法组织;二是职权要素。必须依法取得特定的行政执法职权;三是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即在客观上具备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执法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各种条件,包括具备相应资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合法的、稳定的行政经费来源,装备设施和办公场所等等。 9、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是什么? 答:核心问题是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职权内容规范合理、执法行为不超越法定权限。 10、安全生产管理“三并重”原则是什么?

测风工岗位培训教案

测 风 工 岗 位 培 训 教 案 第一章矿井空气 本章主要讲述矿井空气的主要成分及井下各种常见的有害

气体,矿井空气的安全标准及矿井气候条件等主要问题。 第一节矿井空气成分 矿井空气指地面空气进入矿井后即为矿井空气。矿井空气由于受到井下各种自然因素和生产过程的影响,与地面空气在成分和质量上有着程度不同的区别。 一、地面空气的组成:地面空气是由氧气、氮气、二氧化碳、水蒸汽、其它微量气体组成。气体的主要成分按体积计氧气占 20.96%、氮气占79%、二氧化碳占0.04%。 二、矿井空气及基本性质:地面空气进入井下后,空气成分发生如下变化:含氧量减小,二氧化碳含量增加;混入一些有毒有害或爆炸性气体(如CO、CH4、H2O、SO2、NO2);混入煤尘或岩尘等固体物质;)空气的温度湿度、压力都发生变化。 一般来说,将井巷中经过用风地点以前受污染程度较轻的进风巷道内空气,称为新鲜空气;经过用风地点以后受污染程度较重的回风巷道内空气称为污浊空气。尽管矿井空气与地面空气在成分和质量上存在许多差别,但主要成分还是氧气、氮气、二氧化碳。 三、矿井空气主要成分的浓度标准 由于矿井空气对人员健康和矿井安全有着重要影响,所以《规程》对矿井空气浓度标准做出明确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总回风或者一翼回风巷中甲烷或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5%;当采掘工作

面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1.0%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节矿井空气中有害气体 一、井下有害气体的分类: 可燃可爆炸的气体(CH4、H2、CO、H2S)有毒的气体(H2S、SO2、CO、NH3、NO2、)窒息性气体(N2、CH4、CO2、H2) 二、井下有害气体的来源: CO的来源:井下爆破、矿井火灾、煤炭自燃及煤尘、瓦斯爆炸事故等。 硫化氢主要来源:有机物腐烂、矿物氧化和燃烧、老空及旧巷积水放出。 二氧化氮主要来源:井下爆破工作 二氧化硫主要来源:含硫矿物的氧化、自燃及爆破;从含硫矿层中涌出。 氨气主要来源:爆破工作、用水灭火。 三、矿井空气中有害气体的安全浓度标准 有害气体名称符号最高容许浓度/% 一氧化碳CO 0.0024 二氧化氮NO20.00025 二氧化硫SO2 0.0005 硫化氢H2S 0.00066 氨NH3 0.004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教案

公司 煤矿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教案 2017年8月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煤矿通风安全管理培训教案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煤矿通风安全管理培训教案a I时'间H 卜/ / 1 / 8

2、循环风 局部通风机的回风部分或全部再回入同一局部通风机的进风风流 中。 3、自然通风 在各种自然因素作用下使风流沿巷道流动的现象称自然通风。 4、煤尘堆积 是指井下巷道煤尘堆积厚度在2mm以上,长度超过5米的积尘。 5、呼吸性粉尘 粒度小于5 微米的矿尘能随呼吸进入人的肺部并沉积,这部分粉尘称为呼吸性粉尘。 6、火灾三要素 火灾三要素:是指热源、可燃物和空气,三者缺一不可,是引起火灾的三个必备条件。 7、排放瓦斯“三原则” (1)、撤人: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2)、断电: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断电。 (3)、限量:瓦斯排放必须有限量措施,严禁一风吹。 8、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开采突出危险煤层时,必须采取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等“四位一体”的综合措施。 9、煤与瓦斯突出 煤矿井下开采过程中,在很短的时间内(几秒钟到几分钟),突然从煤(岩)

层中以极快的速度向巷道和采掘空间喷出大量的煤(岩)和瓦斯,并伴随着强烈的声响和强大的机械效应的动力现象,叫煤与瓦斯突出。 10、矿井通风 向井下连续输送新鲜空气,供给人员呼吸,稀释并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改善井下气候条件的作业。 11、突出煤层 是指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煤层或者经鉴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二、通风安全管理基础知识 1、矿井通风方式 中央式、对角式、混合式。 2、矿井通风方法 抽出式、压入式。 3、掘进工作面通风方式 压入式、抽出式和混合式三种。 4、矿井常用的通风设施 风门、风桥、密闭、挡风墙、测风站等。 5、防止煤尘传导爆炸的措施 撒布岩粉、岩粉棚、水棚、自动式隔爆棚、水幕等。 6、矿内空气的主要成分及其所占的体积百分比 矿内空气的主要成分是: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试题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试题 1、在工作面上每隔( )米安装一组信号装置。 A:10; B:15; C:20; D:25。 2、停产( )天以上的采煤工作面,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鉴定冲击地压危险程度。 A:1; B:2; C:3; D:7。 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 )个回采工作面和( )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A:1 2; B:2 3; C:2 4; D:3 5。 4、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开采时,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瓦斯含量应不大于( ) m3/t 或工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 ) m/s。 A:4 6; B:4 8; C:6 4; D:8 4。 5、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 )KN。 A:50; B:60; C:70; D:90。 6、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当工作面倾角大于( )度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倒、防滑措施。 A:10°; B:12°; C:15°; D:20°。 7、使用刨煤机采煤,工作面倾角在( )度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A:6°; B:10°; C:12°; D: 15°。 8、在放顶煤开采中,如采放比是1:3,工作面采高为3m,则其中放煤厚度是( )m。A:6; B:9; C:12; D:15。 9、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当工作面倾角大于( )度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A:15°; B:20°; C:25°; D:30°。 10、用垮落法控制顶板的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顶时,回柱地点以上( )m、以下( )m 处与回柱无关人员禁止滞留。 A:8 5; B:5 8; C:10 7; D:7 10。 11、为防止空顶面积过大,发生片帮伤人事故,对于采高在( )米以上的工作面,支架必须加设防片帮装置。 A:2; B:2.5; C:3; D:4。 12、一般情况,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视煤层厚度应在150~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其突出部分应在( )mm。 A: 100~200; B150~200:; C: 200~250; D: 150~250。 13、普采工作面泵站乳化液浓度达到( ),乳化液的防锈、防腐作用及经济性最好,对乳化液泵和金属支柱能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 A: 1%~2%; B: 2%~3%; C: 3%~4%;D: 3%~5%。 14、掏槽眼一般布置在巷道断面的什么部位? A:靠近顶板;B:靠近底板;C:中上部;D:中下部。 15、掘进机紧急停止运转按钮应安装在掘进机的什么部位? A:掘进机前方;B:掘进机后方;C:掘进机司机操作侧;D:掘进机司机非操作侧。 16、煤巷顺槽打按锚杆的顺序是( )。

通风工实操培训考核标准

《通风工实操培训考核标准》之一: 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的通风工。 第2条通风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井下密闭、风门、测风站、风桥、风帐等通风设施的修 建。 2、风筒吊挂、维护及修补。 3、负责对全矿井通风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 二、上岗条件 第3条矿井通风工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4条通风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应掌握《矿井通风质量标准》中有关“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等项的质量标准要求,做到按标准施工。 2、施工前应认真学习有关设计和施工措施,掌握施工工艺和作业要求,严格按设计和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3、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4、了解煤矿避灾路线。 三、施工前准备工作 第5条物料运输中进行小绞车或信号把钩工的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

进行操作。 第6条物料运输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物料运输主要包括:砖、砂、水泥、料石、风筒、风门、板帐、板子等物料的运输。 2、装运物料要有专人负责。各种材料装车后均不得超宽、超高,装车要整齐,两头要均衡。 3、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距离,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推车。 b、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c、严禁放飞车、自溜和登钩随行。不得在能自动滑动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实需要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4、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第7条施工地点安全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规程》的规定时方可施工。 2、检查施工地点前后5m的顶板支护情况,检查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步进行,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应先找掉危矸,加强临时支护。整个处理过程要有专人监护,处理不完不准施工。

《安全教育》之新职工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新职工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第一节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00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下井。 在培训期间,主要学习有关安全法规、煤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及矿纪矿规等有关规章制度。了解矿井概况以及发生事故时的避灾路线,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提高抗灾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新入井的工人,还应与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要虚心向老工人学习。因为老工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力和骨干,他们有着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和操作技术,是青年工人值得尊敬和学习的好老师。在没有得到老工人的许可前,不要擅自在井下单独行动。同时,还必须虚心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和意见,并按他们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去改进工作,确保安全。 每个人在入井前,一定要睡足、吃饱、休息好。要精神饱满、神志清醒,保持体能强健和精力充沛。入井前绝对不许喝酒。否则由于神志不清、精力不集中,在井下行走、乘车、工作时,就容易出差错,甚至酿成事故。严禁携带引火物品入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等。因为在井下吸烟、点火等,能引起矿井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所以在井下绝对禁止吸烟。 入井前要穿好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防止产生静电)、胶靴,脖子上围条毛巾,按规定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服和鞋袜要穿着整齐利索,袖口扎好,防止被转动着的机器缠咬而发生意外事故。如果工作地点有淋水或使用湿式钻眼和洒水防尘,必要时还应穿好雨衣,防止淋湿着凉及患病。每一入井人员必须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实用版

YF-ED-J773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 内容实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 基本要求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 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 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 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对培训时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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