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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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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法律规定年满18岁的人即为成年人,因此我国采用的“未成年人”概念等同于联合国所界定的“儿童”。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容易收到外界的诱惑和伤害。保护未成年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目前,中国已经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和政策体系。

关键词: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延续社会的任务,在他们身上寄托着父母的期望,更寄托着人类的期望。“今日的儿童就是明日世界的公民,因而他们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是人类未来发展的先决条件”。关于未成年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领域之一,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研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群体,是社会发展的标志,尽管被寄予厚望并受到广泛关注,但因未成年人年龄较小、身心不成熟的特征,使其主体地位易遭到成年人的忽视。未成年人特有的天性和身心特征决定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需要给予特殊的关注和保护,但其特殊的需求和权益却往往得不到正确的保护。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对未成年人给予了殷切的希望,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建设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全国各地经济社会环境上的不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人士和重视程度有一定的差异,从而导致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可避免的存在种种误区和问题,“保护”有时异化成了“侵权”,保护主体事与愿违,严重违背了未成年人成长的规律,没有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的趋势,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目前社会上存在的许多消极现象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一些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产生不良作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脱节现象依然存在,甚至成为一些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诱因。

关于我国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各界重点研究和激烈探讨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之一。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阶段性评价究竟如何?

现阶段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时间中还存在有怎样的问题,其形成原因又是怎样?我们应该寻求怎样的克星对策及制度安排?如何结合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新需求,将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上这些均是值得我们重视和认真思考的课题。本文试图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和分析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探讨和研究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对策问题。

二、研究背景与现状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理论研究最早可追溯到古罗马,罗马法中就有“儿童不能预谋犯罪”的古典学说,其最重要的主张就是认为7岁以下儿童不可能有犯罪意图,7岁以上14岁以下的儿童被推定为不能有罪,即使犯罪也不承担责任,因为他认为不可能存在天生的坏孩子,也没有不可挽救的儿童。当然,对当今未成年人保护法产生最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则是英国衡平法“关于国家是少年儿童最高监护人”的原理。根据该法理,国家对儿童有保护的责任,并可以对虐待或遗弃孩子的家长加以处理。这一原理已被各国未成年人立法广泛吸收而成为未成年人立法的理论基础。同时,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未成年人保护的跨国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未成年人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国际司法制度,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重视。海牙《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的公约》(1961年)成为迄今世界为解决国际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冲突问题而签订的一个重要的统一冲突法公约。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国内一些学者专家尝试地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同最新的教育理论、社会学理论、法学理论、行政学理论等结合起来,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过程进行深入系统的分析,这其中比较有成就的有郝银钟、常健、莫洪宪、康均心、纪红光和姬素兰等,他们普遍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制度的深入、未成年人权益的救济、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等。如纪红光(2004)在阐述未成年人保护的历史和现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如何保护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被害人的权益、如何为未成年人被告人辩护、如何保护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包括胎儿)权益,以及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权利保护、未成年粘人隐私权的保护等。

综观以往的未成年人保护研究文献,无论是古典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理

论,还是现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研究成果,他们在论着这一个基本结论,即以人为本,儿童优先,国家公权必须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必须把国家和社会对儿童的关注由道德行为演变成法律行为。这些都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已有研究虽然也从宏观和微观的层面上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进行了研究,但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内涵并没有形成清晰的界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现实意义没有建立在历史沿革的基础上,探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对策没有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层面,各学者的研究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层面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和拓展其理论。

三、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30年来,我国加快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逐渐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但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立法不健全

现有的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除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的法律外,其余关于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均散见并依附于其他成人的法律法规中,未能形成系统的、专门的自有体系,内容不充分、使用起来分散,重复多、且各部分不协调、不衔接。少年司法依附成人模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没有形成独立的体系,不利于司法实践进行宣传、掌握和实际运用。如亲权制度主要针对未成年人的,而我国至今却没有亲权制度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由《民法通则》规定在监护制度中,我国的婚姻法尽管在2001进行了修改,但仍然没有规定亲权制度,正如我国著名学者巫昌祯教授指出,“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存在着重大原则制度性体系缺乏,婚姻家庭法的规范体系尚未完全确立。……缺失之二是未设立亲权制度,使父母子女关系规定过于简单,不利于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缺失之三是未设立监护制度,使监护与亲权不分。”[7]

又如离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和探望权的规定也较模糊。我国现行法中有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2001年《婚姻法》和1993年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抚养意见》”)中,《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从这一计算标准的内容看,是以立法当时的社会经济生活为背景。然而自该《抚养意见》出台至今的十余年间,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在计算方式上,子女抚养费用增多,尤其各种学习费用明显增多,按照《抚养意见》规定的方式所计算出的数额可能远远达不到培养子女的要求,只是解决温饱问题的生活费用的规定,不能涵盖变动较大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另一方面,在计算的基数上,随着当今父母收入形式逐渐多元化、不固定化,计算子女抚养费时应考虑的父母总收入也需要有一个新的法律的明确的范围界定。在探望权问题上,探望权这一法律概念的内涵是什么,内容是怎样的,行使方式又包括哪些?探望权的法律性质是什么,是权利还是义务,还是二者的综合?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包括哪些?对于不同的探望权主体,其权利内容、权利行使是否有所区别、有哪些区别?探望权在何种情况下需要中止,又在何种情况下得以恢复?目前我国法律缺乏相应规定。另外我国也缺乏儿童福利法、儿童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等。

(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可操作性不强

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它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有许多条款是非常原则的,没有规定具体的实施方式、方法及实施部门,没有规定具体的罚则,造成实施起来弹性太大,可操作性差,从而难以收到立法的效果。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第6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年公民共同的职责”。但不同的组织和机构应该做什么,具体承担什么职责,组织之间如何协调,没有具体规定;二是主体众多和享有执法权的主体不确定而导致了权利义务主体的不确定性,在实践中要么发生大家争抢着去管,要么谁也不去管的后果,没有明确

相关部门的责任以及不履行责任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现实的效果远不如理论设计上所预期;三是缺乏具体的处罚条款,如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或学校没有及时制止的,法律没有规定处罚措施。有的虽规定了处罚措施但不具体。

(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有待完善

《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司法保护的规定实质上只是与未成年人犯罪及相关刑事处罚联系在一起,忽略了给未成年人其他合法权益提供司法救济。有的还因没有实体法、程序法的配套规定而难以操作。如我国《刑法》适用对象的年龄是在14周岁以上,但实际上,14周岁以下恰恰是出事最多的时期。据调查,一般初犯都在10至13岁,高峰年龄是15岁,苏格兰对未成年问题干预的年龄是7岁,英格兰是10岁,而我们是14岁,应该说比较晚。对此,我们法学界一直在呼吁,完善少年刑事司法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执法部门主要是侧重于人民法院,执法方式主要是依赖于刑事制裁,执法内容主要是倾向于人身权利,致使未成年人的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全面、有效的保障。如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人格权、隐私权、通讯自由权、知识产权等,在执法过程中要么是无人过问,要么就是不了了之。在处理未成年人的行为问题上,实际上不是所有的问题都应用刑事的方法来解决。比如在英国,他们采用干预的方法:凡是这个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威胁,引起恐慌、不安或者破坏的时候,这些行为就属于反社会行为,就应该进行干预。干预方式有很多,如果问题是由父母教育不当引起的,就让家长进“家长学校”罚读。另外,司法机关与其它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工作衔接也存在问题。保护是少年司法的总目的,司法部门在依法履行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的职责时,也往往会因为与相关机构如妇联、共青团、学校等在地位和角色分工上缺少法律框架下的统一界定而出现“都在说,没法管;都在管,都不管”的问题。

四、完善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全面完善未成年人权益的立法保护

增强我国未成年人权益立法保护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即要健全和完善我国未

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框架。如逐步建立和发展完善以监护制度为核心的家庭立法、保护儿童福利的儿童福利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实体法与程序法合二为一的少年法、以监护代理制度为核心的学校法律制度、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法律制度、国家保障法律制度、社区矫正制度以及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等等。而健全和完善国家保障的法律制度,则是指国家负有制定完善有效的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体系的义务,相关政府部门要承担起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只有在全社会明确未成年人的权利主体地位,构筑对未成年人权利的法律信仰,才能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笔者认为,目前完善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立法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将《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确立的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精神等,向其它法律、法规和条例中渗透。我国很多法律是以成年人为本位制定的,重义务而轻权利,缺少未成年人权利主体的意识,因此以后的修改中要注意贯彻、渗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精神,加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规定,使国家所制定的所有法律法规和条例等,都能够贯穿未成年人保护的思想和原则。

第二,要寻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新的载体,加强单项立法,不断充实和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社会在不断发展,就会不断产生保护未成年人的新矛盾和新需要,因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也必须不断完善与发展。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原则性、综合性所决定,即使《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做部分修改仍不一定能满足社会需要,因此,要结合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问题,加强单项立法,制定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关的新的法律法规,如根据现有法律的欠缺,加强对特殊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例如,根据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数量急剧增加的情况,可以考虑制定有关法律加强对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根据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增多与权利严重受损的情况,可以考虑制定有关法律加强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救助等。

第三,尽一步细化有关法律条文,明确实施细则。前文已述,我国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由于原则性太强,道德规范较多,而缺乏操作性和执行力度,因此,为使这两部法律真正发挥作用,就要制定实施细则,对其中有关法律条文进行细化,以解决其操作性问题。

第四,制定少年司法制度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加强少年司法立法,切实维护司法程序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由于理论研究不足与实践经验的欠缺,我国目前无论制定单独的少年刑法、少年刑事诉讼法、少年法庭法,还是制定一部实体性、程序性、组织性合一的少年法时机都不成熟,因此,可以先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增加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等的调查、起诉、审理等章节,待条件成熟后再考虑单独立法。

(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民事、刑事司法保护

司法机关对于那些侵犯未成年人民事合法权益的行为人,应依法及时追究法律责任,促使其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具体来讲,公安机关应结合工作重点,以实际行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保护,在执法办案、羁押管理等工作中,要为未成年人享有民事权益提供保障,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治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检察机关要把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范围拓展到民事权益领域,从规范办案程序入手完善对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的民事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案件的公益诉讼,在保护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的同时加大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民事权益的力度,形成系统的未成年被害人保障机制。人民法院则是要通过审判手段明确家庭中的抚养教育义务,确保维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和继承权等,直接保护未成年人民事实体权益。

完善刑事案件少年司法程序。尽管我国对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遵循着一定的程序,在实际的操作上对未成年人采取一些区别于成年人的做法,但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少年刑事司法程序。有必要建立一整套严格的少年刑事司法程序,明确公安、检察官及法官在少年刑事案件中的具体职责、调查审理程序、审理方式、少年犯罪的量刑标准、使用缓刑的条件、少年犯的执行方式和场所以及建立并适用简易程序等。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为了实现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参照国外成功的经验,有必要建设一支专职少年司法人员。另外少年法庭在审理少年犯罪时,除查清少年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外,更要注意了解其成长的背景和家庭的状况,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

做出恰当的法律评价,尽可能在法律的框架内以一种最适宜的教育挽救方式帮助其回归社会,在观念上,要从以往的以处罚为中心向以帮助教育为重点转化。

结语

“今年花儿红,明年花更好!”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就是在创造我们的未来,实现我们的希望。未成年人兴则国家兴,未成年人强则国家强。保护未成年人使其健康成长,我们的祖国必将充满蓬勃的生机和活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必将成为美好现实!

【参考文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21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25次回忆修订)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③常健:《当代中国权力规范的转型》,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

④莫洪宪、康均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急救及理论与实务》,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⑤纪红光:《呵护权利: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实务》,群众出版社,2004。

⑥郝银钟:《中国青少年法律与司法特别保护制度研究》,群众出版社,2005。

⑦姬素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社会政策概论——期末试题

一、填空题(20分) 1、给社会政策下定义有直接界定、(间接界定)与(理论界定)等3种基本方式; 2、社会政策的范围包括(价值)、(对象)、内容、过程等方面; 3、《伊丽莎白济贫法》于(1601)年在(英)国实施; 4、社会政策的主体包括(弱势群体)与(政府服务机构); 5、环境分析包括政府与社会、(国内)与(国际)、场景与背景等维度。 6、社会政策的主要研究方法有人性假设、(调查研究)与(政策分析)等3种基本方式; 7、教育有主体性、学习性、社会性、(传承性)与(生产性)等特征; 8、福利国家一词最早见于(1941)年(公民与教徒)一书; 9、社会政策包括(公平)与效率、(人权)与主权等价值维度; 10、当代世界的特征包括经济(市场化)与生活(网络化)、管理全球化及发展不平衡等。 11、全球性社会政策面临权力的边界模糊化、资源的(配置不平等)与问题的(普世化压力)。 12、马克思认为人性包括生存、(发展)与(享乐)等需要。 13、马斯洛认为人性依次有(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等五种需要。 14、社会保障的基本方式有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 15、医疗卫生政策包括医生与(患者)的矛盾、经验与(科学)的矛盾。 16、医疗卫生政策包括精英与(民主)的矛盾、心理与(生理)的矛盾。 17、教育在历史上呈现科学与(人文)的交融、(自主)与开放的结合; 18、教育发展的历史趋势包括(公共)与私人的统一、投入与(产出)的关联。 19、社会政策分析应突破传统政府、市场二元论,走向政府与(市场)、(社会)三元互动视角。 20、社会政策在理论基础上包括经济学理论、(社会学)理论与(政治学)理论。 二、判断题(20分) 1、社会政策是政府介入社会生活领域的行为(对); 2、作为政府的一项常规职能,社会政策是从近代开始的(对); 3、政府是社会政策的必要条件(对); 4、社会政策就无条件追求自由(错); 5、社会政策的分析应在事实基础上先判断其价值(对)。 6、社会政策是政府处理社会福利的文件(错); 7、古代社会政策不是政府的一项常规职能(对); 8、社会政策以人的生活的社会性为条件(错); 9、社会政策在价值上应将自由与合作统一起来(对); 10、社会政策的分析从寻找原因开始(错)。 11、我国长期社会政策目标是建设福利国家(错)。 12、我国长期社会政策目标不是建设福利国家(对)。 13、政府始终以促进就业为宏观调控目标(错)。 14、政府应有条件的以促进就业为宏观调控目标(对)。 15、应试教育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基本教育挑战(对)。 16、教育公平是我国当前教育政策面临的一个基本矛盾(对)。 17、当前我国医疗卫生政策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看病难(错)。 18、看病贵是当前我国医疗卫生政策面临的尖锐矛盾之一(对)。

《社会政策概论》期末考试复习题1105

《社会政策概论》期末考试复习题(2011.5) 考试题型:名词解释4,20分;简答题4,32分;问答题2,28分,实践分析题1,20分。 名词解释: 1、社会政策社会政策是公共政策的重要领域,是公共政策中有关公民福利、社会公平的政策,旨在满足人们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是国民经济的二次分配,其外延包括社会保障政策、劳动就业政策、教育政策、社区社会政策、公共住房政策、个人性社会服务政策等。 2、剩余模式社会福利的需求主要是通过个人的努力来满足的,只有当基本社会安全网络无法提供有效保障时,公共部门才有必要进行介入并提供帮助 3、制度模式社会福利体系被看做是与其他社会制度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仅是为处在生产劳动中的工人提供保障,而且为那些处于劳动力市场之外的福利需求者提供普遍的保障。 4、职业福利也称为附带福利,指与就业或缴费记录有关的由企业提供的各种内部福利,可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支付,常常由政府依法强制实施,如企业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子女教育和住房补助、有薪假期等等。 5、财政福利指具有明确社会目标的特别减税和退税措施,如在许多发达国家,凡市民参加慈善捐款、社会保险或抚养子女等都能获得

所得税减免,从而增加净可支配收入。蒂特姆斯把它看成是一种转移支付。 6、贫困烙印指因接受福利救助而被定为“穷人”,并因此而感到自卑或受到其他人歧视的现象。 7、福利依赖接受福利的人不仅在收入上依赖福利津贴和服务,在心理上也处于一种依赖状态,他们丧失了积极性、技能、独立性,甚至是自我生存的能力。 问答题: 1.简述社会政策与公共政策的区别。 答:研究的出发点不同:公共利益-公民福利 研究的内容不同:政策机构的制度能力和制度设计-社会福利 追求的目标不同:多元化-公平公正 提供物品和服务性质不同:非排他-排他 增进福利的路径不同:社会福利到个人福利-个人福利到社会福利研究路向不同:实证研究-价值关联 2.综述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关福利国家的批评。(没找到) 3.简述布来萧的需要类型分类及其意义。 答:第一,标准的需要(normative need) 第二,感觉的需要(felt need) 第三,表达的需要(expressed need ) 第四,相对的需要(comparative need(注:意义找不到。) 4.对社会需要的理解差异如何影响社会政策行动?(可参考笔记,我

社会政策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公共政策:政府或社会公共权威机构为有效管理社会、处理公共事务和解决社会问题而 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 2.社会政策:是指政府或其他组织在一定社会价值的指导下,为了达到其社会目标而采取 的各种社会性行动的总和。 3.社会政策主体:社会政策的主体是指发起或参与社会政策行动过程的行动者。 4.社会政策对象:社会政策对象是指社会政策行动的接受者。可以分为一般性对象和专门 对象,以及普遍性对象和特殊服务对象。 5.社会政策资源:指维持社会政策行动所需要的各种物质条件。包括资金性资源和非资金 性资源。 6.社会政策运行机制:指社会政策行动各个环节运行的基本方式。包括社会政策主体的组织方式、资源调动机制、受益者选择机制、以及社会服务传递机制等各个方面。 6.价值:价值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作出不同点界定和划分,包括效用论价值和本质论 价值。价值的本质是指客体的存在、属性及其变化同主体的尺度和需要相一致、相符合或接近。 7.价值观:指一个人对周围的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 看法。价值观是稳定性和变动性的统一体。 8.社会政策执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执行:某项社会政策、方案、决议、意见等 的具体贯彻、推行和实施。广义的执行:是指执行者为贯彻、落实社会政策指令,实现预期目标的全部活动和整个过程。 9.社会政策评估:指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应用特定的方法,对社会政策的科学性、可 行性及实施后的效果、效益、效率进行分析、比较与综合后所做出的一种价值判断,并以此作为决定社会政策继续、调整或终结依据的一种管理行为。 10.社会政策效果:指由社会政策的实施所引起的社会政策目标团体和社会环境所达到的状 态。 11.社会政策调整:指社会政策制定者依据评估结论反馈的信息,对社会政策的内容和形式 予以部分改变或全部改变的行为。 12.社会政策终结:指经过由政府组织或社会自发的政策评估之后,社会政策决策者或制定 者采取一定措施,将过时的、无效的或多余的政策、计划、功能或组织予以终止或结束的一种行为。 13.社会政策周期:指社会政策经过制定—执行—评估—终结这几个阶段后形成的一个完整 的运行过程。 14.社会政策效力:指一项社会政策在运作过程中对社会环境所产生的客观影响,强调(1) 客观性(2)社会政策效力不同于法律效力(3)社会政策效力不同于社会政策的有效性。包括正效力与负效力。 简答题 1.社会政策基本特征: 一、社会政策是由政治组织制定和实施的政治措施。 二、社会政策是理论指导实践的中间环节。 1)社会政策必须以理论为指导,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之上;

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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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政策论文1

中法文化视角下的社会政策比较分析 【摘要】:社会政策作为解决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稳定器和解压阀,其具有的预防和解决问题的功能受到社会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以及政策对象、政策工具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深含其中的文化因素。中法作为欧亚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其文化内涵中都有重视家庭、保守、强调集体主义和合作主义。且都有久远的历史传承,对两国的文化视角下的社会政策比较分析能提供一种看待和制定社会问题的新视角。增强对社会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以理性地制定和执行社会政策。 关键词:中法文化社会政策

1前言 社会政策的国别差异往往是文化差异造成的,各种国别文化形成各具特色的社会政策,也形成了各种社会政策模式,对中法文化背景下的社会政策比较分析使我们能更清晰地看出两国间的差别,有利于我们对社会政策进行理性的制定和高效地执行。 2 社会政策与文化的含义,文化对政策的影响 社会政策是国家和政府为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公正与社会进步而采取的各种原则和方针。 文化是与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包括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与非物质的东西。文化影响着个体的行为模式,个体组成的社会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文化的影响。社会政策是一种解决各种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问题的行动对策,无论是政策的执行者还是政策的目标群体,都会受到文化的直接引导。社会文化在环境和自身发展需要时会发生变迁以使自身更具适应性,社会政策也要进行更新。 文化的独特性影响社会政策的理念选择、目标策略、方法和技巧以及监督控制等。文化和社会政策具有双向的相互作用,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离不开文化和政策的积极有效的互动。 3 中法传统文化

社会政策 重点

社会政策概论 公共政策的基本特点:公共性、权威性、价值性、群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政策行动的价值优先性:是指某种政策行动相对于其他行动而言的重要性程度,这种相对的重要性不是纯粹由客观事实来决定的,而是在一定的客观现实的基础上,由社会中的组织、利益群体或个人按其利益及价值观为基础做出的主观判断。 公共政策的目标: 1.公共政策应该通过利益综合性原则而代表社会中大多数群体和个人的利益。 2.公共政策应该通过利益分配原则兼顾少数弱势群体的利益。 3.公共政策应该通过合理的利益选择原则考虑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4.公共政策应该兼顾个人利益、地方利益和社会整体的利益。 5.公共政策应该注重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社会政策:政府或其他组织在一定社会价值的指导下,为了达到其社会目标而采取的各种福利性社会服务行动的总和。社会政策的实质是政府在社会福利事务领域中的干预行动。 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的关系:许多国家和许多研究者所使用的“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这两个概念所指的行动领域可能是一致的,以至于许多文献中这两个概念可以互换使用。但是这两个概念在表达问题的侧重点上有所不同:1.这两个概念表达问题的角度仍有很大的不同。2.在不同的国家这两个概念所包含的外延也并不相同。 社会政策的学科特点: 经过100多年的演变,社会政策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如今,社会政策通常被认为是研究国家与其公民的福利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把国家和社会的作用纳入到个人的“福利组合”中去的一门应用社会科学学科。社会政策研究的问题主要是一系列与国家和社会相关的个人福利问题,因此,它必然会涉及政府财政、收入分配等领域,以及非政府部门对个人福利的影响。 蒂特马斯的社会政策研究取向三长二短: 1.蒂特马斯肯定了价值在社会学科中的作用,认为社会政策研究不可能是价值中立的。 2.蒂特马斯认为社会科学既不是价值中立的,也不能离开客观事实,因此主张把关于社会政策的研究结论与建议建立在事实和可以检验的证据基础之上。 3.对于蒂特马斯来讲,社会政策的论题比社会服务广泛得多。 1.单一价值取向。在强调价值和价值冲突在社会政策中的角色的同时,蒂特马斯非常执著于费边主义的价值观和他自己的福利观,以至于他总是拒绝其他的价值观点。 2.非理论的取向。蒂特马斯的社会政策分析取向是特别的、非系统的和非理论的。 艾斯平—安德森提出的“三个世界模型”: 第一个模型是具有自由主义特点的昂格鲁—撒克逊模式。在此模式中,公共福利的责任范围较窄,并主要是针对穷人;而大多数人更愿意通过私人市场去满足他们的需要。 第二个模式是欧洲大陆传统模式,其前提是就业和贡献相关联的公共社会保险计划。这一制度也具有相当大程度上的“家庭化”特点,因为许多福利要由家庭本身来承担。

中国社会政策论文

中国社会政策论文 《中国社会政策面临的挑战》 【摘要】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基础上,中国的社会政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会和挑战。 这些挑战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政策目标拓展的挑战,路径改变的挑战,服务和管理能力的 挑战以及民主监督的挑战。我国的社会政策是否能够成功地应对这些挑战,对经济持续发 展和国家长治久安,有着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中国社会政策挑战转型 在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末尾,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世界上发生的最大的事件是:中国 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中国正在从发展中国家阶段向低收入中等发达国家转变。在全 球社会福利制度的历史上,这将成为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即具有中国特色的福利国家兴起的 起点。 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举世瞩目。1978年,中国人均GDP仅为 381.2元,1990年是1644.5元,增长了4倍。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经济起飞的速度明显加 快,2000年,我国人均GDP为7857.7元,2021年则高达16164.8元,6年翻一了番。2021年 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3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物价总水平涨幅亦得到控制;财政收入为 6.13万亿元,增长了19.5%;人均GDP达到了22698元,即约为3000美元①。 根据世界通行的标准,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人均GDP3000美元是进入中等发展水平的 标志,比如北非、拉美和中亚一些国家,就属于中等发展水平。从表1中可以看出,到2021 年我国已由低收入国家步入世界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行列。2021年,中国人均GDP已约达3000美元。 根据国际经验见表2,英国、法国和德国的人均GDP在达到3000美元后,用了3年的时间实现了向人均GDP4000美元的跨越;日韩两国则更为迅速,仅仅历时2年就达到了人均GDP4000美元大关。由东西方国家人均GDP的变化趋势可知,一般国家经济在人均GDP突破3000美元大关后,通常只需2~3年的时间就能达到人均GDP4000美元。因此,2021年是中 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水岭,人均GDP在越过3000美元大关后,会很快迎来新的历史时刻。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基础上,中国的社会政策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会和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挑战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政策目标拓展的挑战、路径改变的挑战、服务和管理能力 的挑战以及民主监督的挑战。这些挑战具有深刻的社会和经济背景。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随着计划经济全面退出历史舞台,并被市场取而代之,弱势群体丧 失了原来计划经济体制给予的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分化,新的社会阶级提出 的利益诉求和矛盾更加多样化;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和规模前所未有。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 公民权利的运动风起云涌。所有这些变化,对社会政策的目标模式、社会福利的项目设计、社会保障的水平和服务递送方式以及对政策制定和管理的透明度,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社会政策概论期末复习

问答题: 1.简述社会政策与公共政策的区别。研究的出发点不同:公共政策研究的出发点在于公共利益;社会政策研究的关注点是公民福利 研究的内容不同:公共政策关注的是公共利益的维护;社会政策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社会福利方面追求的目标不同:公共政策的目标是多元化的;社会政策的目标主要是追求社会公平提供物品和服务性质不同:非排他-排他增进福利的路径不同:社会福利到个人福利-个人福利到社会福利研究路向不同:公共政策主要是实证研究方向;社会政策主要是价值关联方向2.综述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关福利国家的批评。20世纪70年代社会政策从社会行政学分离出来,成为一门正式的学科,此后,社会政策的研究重心转向了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社会政策的理论研究也受到重视。率先对福利国家体制进行反思的是保守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他们对福利国家理论大肆抨击,指责福利国家福利开支巨大,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导致了西方经济的衰退;政府过多包揽福利事业导致在社会服务领域的垄断,剥夺了人们选择福利的权力;同时,政府部门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在经济效率方面也受到质疑,而且可能造成了社会公德的沦丧。左派方面,指责保守党政府使福利国家衰退了;下层阶级,尤其是那些低收入的大家庭仍陷于贫困之中。右派方面,福利国家体制想向所有人提供普遍性的福利服务去消除贫困只是幻想,而应该运用选择性福利模式,将福利帮助更多地对准穷人。新马克思主义认为福利国家体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国家中的阶级剥削的问题,因此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无产阶级贫困化的问题。女权主义认为,福利国家体制并没有保证妇女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和地位,相反,它的许多所作所为使针对妇女的传统歧视性价值和态度合法化了。 3.简述布来萧的需要类型分类及其意义。类型:第一,标准的需要;第二,感觉的需要;第三,表达的需要;第四,相对的需要意义:布来萧的这个分类是指出界定需要时所包含的因素,区分出需要的类型。比如个人感觉到的需要不一定表达出来,表达出来的需要也不一定是个人真正感觉到的需要,专家或专业人员对他人需要的认定也可能与当事人自己感觉到的需要有很大的不同,同样,个人感觉到的需要与相对的需要之间有时也难以区分。所有的需要或多或少的都带有主观的性质,即使是标准的需要,所建立的标准也是人为的,涉及到价值的判断,因而也是社会的、文化的。 4.对社会需要的理解差异如何影响社会政策行动?对社会需要的认识不同,会导致政策选择上巨大差异。当把个人的某些需要与社会需要相统一,满足个人的需要就是社会政策追求的最终目的,当把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相分离,社会政策满足个人的需要就变成了手段,而满足社会需要才是其最终目的,很显然,只要目的实现了,手段运用的充分与否就无关紧要了。社会政策是满足个人的需要还是满足社会的需要也就成了制约社会政策行动的关键因素。社会唯实论:社会作为整体有其自身的需要。这种社会需要与个人需要并不完全一样,也不等于个人需要的总和。如多亚尔和高夫看来,保证社会成员最低水平的生存和基础、养育和教育后代、学习必要的生产和服务的知识和技能等是社会文化要持续和发展所必须实现的,于是它们也就成了社会的需要。

社会政策概论复习要点

社会政策概论考试重点 名词解释: 1.政策概念的定义:政策是指政府、政党或其他组织为实现其目标 而制定的各种规则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和。P5 2.公共政策的基本概念:政府或社会公共权威机构为有效管理社会、 处理公共事务和解决社会问题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P6 3.社会政策的定义: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在一定社会价值的指导下, 为了达到其社会目标而采取的各种福利性社会服务行动的总和。 P11 4.社会福利的概念的含义:首先,“福利”一词常常指人们社会生活 的一种良好的状态和总体上的利益;其次,“福利”是一种按照实际需要而进行的财富分配方式,如福利性住房分配制度、福利性医疗制度等。P15 5.社会保护的基本含义:社会保护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建立 各种保护性的制度和措施,以避免或减弱某些社会群体在社会经济变迁(包括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制度和结构变化)过程中所受到利益损害。P17 6.社会保障的含义:是指政府通过公共行动而向社会成员提供基本 生活保障的政策体系,是通过制度化的方式使社会成员在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时,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生活保障。P242 7.就业政策的基本含义:就业社会政策,又称劳动就业政策,常常

简称为就业政策,是指政府或其他组织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合理分配就业机会、解决失业问题和保护劳动者权利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和。P297 简答题: 1,政策的基本特征:○1|政策是制度化的行动体系;○2|政策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方向性;○3|政策具有明确的行动内容;○4|政 策是规则体系与行动体系的结合。P3 2,公共政策的基本特点:○1|公共性(最突出特点之一);○2|权威性(包括政策制定中的权威性和政策实施中的权威性);○3| 价值性(即指公共政策反映了政府的价值目标);○4|群体性 与社会性的统一。P6 3,社会政策的主要领域:○1|社会保障政策;○2|公共医疗卫生政策;○3|公共住房政策;○4|公共教育政策;○5|劳动就业政 策;○6|社会福利服务政策;○7|针对专门人群的社会政策体系; ○8|社会政策的其他内容(如对越轨行为者的“行为矫治”、家 庭政策、社区发展政策等)。P13 4,西方社会政策学科最近的发展趋势:○1|理论研究的多元化并向纵深发展;○2|研究对象的范围进一步拓宽;○3|研究方式发 生转了移。 5,社会政策的理论基础来自哪些方面:社会政策具有综合性,这种综合性表明,社会政策学科的产生和发展是建立在多学科的 理论基础之上的。一方面,从事社会政策研究的学者来自许多

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试题

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 一、单选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部分地区开展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从社会政策主体角度分析,政府在这些社会过程中扮演了的角色。 A.政策制定者 B.政策实施者 C.资源提供者 D.政策调整者 答案:C [解答] 资源提供者是社会政策主体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角色。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政策制定是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社会政策实施则是把这种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落到实处。即使是社会政策的评估和调整,也不能没有社会资源的支持与配合。所有这些社会资源都离不开直接主体尤其是政府财政的支持。政府向各类对象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行为,反映了政府扮演的资源提供者的角色。 2. 今后3年各级政府将投入8500亿元人民币用于医疗卫生事业。这体现了政府在该领域的( )角色。 A.政策参与者 B.政策评估家 C.资源提供者 D.政策管理者 答案:C [解答] 资源提供者是社会政策主体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角色。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政策制定是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社会政策实施则是把这种对社会资源的再分配落到实处。即使是社会政策的评估和调整,也不能没有社会资源的支持与配合。所有这些社会资源都离不开直接主体尤其是政府财政的支持。政府向各类对象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行为,反映了政府扮演的资源提供者的角色。

3. 社会政策的运行,是政府管理社会和推行的过程。 A.国家法律 B.法制建设 C.社会服务 D.社会公平 答案:C [解答] 社会政策的运行,是政府管理社会和推行社会服务的过程,也是政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目标的反映。社会政策的运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一系列具体要素和行动机制。 4. 社会政策的直接主体有。 A.行政机关 B.利益集团 C.参政党 D.公民 答案:A [解答] 社会政策的直接主体是指直接参与社会政策的制定者,这类社会政策主体主要包括以下社会政策制定者:①立法机关;②行政机关;③执政党。BCD三项属于社会政策的间接主体。 5. 社会政策主体出于政策制定过程的优势地位,他们的发言权远远胜过社会政策对象,这体现了社会政策主体的特点。 A.主动性 B.多元性 C.权威性 D.优势性 答案:C [解答] 相对于社会政策的对象,社会政策的主体的特点有:①主动性;②多元性;③权威性。社会政策主体的权威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社会政策直接主体身上。它们相对于社会政策对象来讲,通常处于社

社会政策概论期末

社会政策概论期末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社会政策概论 一、名词解释 1、公共政策:政府或社会公共权威机构为有效管理社会、处理公共事务和解决社会问题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包含了政府为管理社会、处理公共事务和解决各种问题而采取的行动,是在特定目标指引下,对社会公共利益的选择和分配。 2、社会政策:是政府或其他组织在一定的社会性价值的指导下,为达到其社会性目标而采取的各种福利性社会性服务行动的总和。一般来说,社会政策具有三方面含义,包括社会性价值、社会性目标和社会性行动。福利性是其最重要的特征。 3、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说,就是在公共资金的支持下向社会成员无偿或低偿提供物质产品或服务的制度和过程。狭义上认为对生活能力较弱的儿童、老人、母子家庭、残疾人、慢性精神病人等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社会福利是在社会保障的基础上保护和延续有机体生命力的一种社会功能。 4、社会问题:是一种对社会成员和社会整体造成负面影响、社会主流价值不能接受因而需要采集集体行动进行干预的社会现象。它具有普遍性、变异性、复合型和周期性等特征。 5、民间组织:政府组织体系之外的各种民间非性组织的总称。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它们以其民间和非营利两个方面的特点而与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区分开来,并在当前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6、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标的民间社会服务组织,包括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等,是介于政府和营利性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它具有非营利组织最大的特点是它的非营利性。其次,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具有福利性特征。最后是其非营利组织的公共性特点。 7、普惠性福利模式:是指社会政策行动倾向于不加区分地给全社会或某些群体中的所有社会成员都提供相同的福利待遇,而不论他们每个人是否有满足的需要。 二、简答题 1.简述新加坡公积金制度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制度,即所谓“退休基金社会主义”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长期储蓄。政府通过这一制度有效地调控消费基金,解决职工购买住房和退休后的养老问题。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实行会员制,所有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无论是雇员,都必须按雇员月薪的一定比例缴交强制性的公积金,并按月存入雇员户下。公积金制度在新加坡实行40多年来,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主要表现为以下5点:(1)为国民提供了多样化的社会保障。(2)新加坡的中央积金局将归集的公积金购买国债,因此它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

社会政策概论三合一

社会政策概论模拟卷1 一、填空题 1、社会政策的学科性质有综合性、应用性、(系统性) 2、社会问题的特点包括客观性、主观性、(社会性)、过程性。 3按照社会政策行动的运作方式,社会政策的对象可以分为(一般性对象)和选择性对象 4、从政府或其他组织资源投入的方式上看,社会政策资源大致上可以分为资金性资源和(非资金性资源)。 5、社会政策可行性的实质内容包含了政策的可能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接受性。 6、公共政策的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公共性、权威性(价值性)、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7、社会政策研究中收集和分析资料的方法主要有(定量研究方法)和定性研究方法 二、名词解释 1制度性福利模式是指社会福利是一种基本的社会制度,其特点是首先由政府的福利计划来满足社会成员的各种需要和解决各种社会问题。 2、社会政策是指政府或其他组织在一定社会性价值的指导下为达到其社会性目标而采取的各种福利性社会行动的总和。 3、普遍性福利模式是指社会政策行动倾向于不加区分的给全社会或者某些群体中的所有成员都提供相同的福利待遇,而不论他们每个人是否有满足的需要。 4、社会政策主体指发起或参与社会政策行动过程的行动者 分为直接主体和间接主体,直接主体是指在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起直接作用或在政策目标实现过程中直接执行政策的个人、社会团体或组织;间接主体是指在政策制定或目标实现过程中不拥有合法的权利直接参与而是通过自身的能力和影响力起作用的个人、社会团体或组织。 5、公共政策的决策模式是指在社会决策过程中的基本政策体制、制定政策的基本程序和基本决策方法等方面的综合性。 6、社会政策的资源是指社会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要素,它可以是人力、财力、物力、时间、信息等,也可以是权利、地位、威信、名誉等非物质资源。 7、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者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8、剩余性福利模式是由维诺斯基和美博提出来的社会福利的两种福利模型之一,也叫补缺型福利模式,这种模式以为只有在家庭和市场不能满足个人需要的时候,社会福利设施才会介入运作,并且只是暂时的,这种模式有种慈善和施舍的印迹,救助者被视为弱者,被贴上耻辱的标签。 9、社会政策对象是指社会政策性的的接受者,是接受社会政策帮助的个人或家庭或者说是受社会政策行动影响到人。 三、简答 1、什么是社会政策的“准市场机制”,其具体内容如何? ①准市场机制是指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领域。 ②基本内容: a、在公共部门和福利性项目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b、改变政府拨款方式。 c、增大受益者的选择。 d、增加福利使者的付费,增加服务机构的资金来源。 e、加强对服务机构的业绩考核和评估。 5、导致社会政策变动的原因及变动的主要方式? 原因:①政策本身的原因②政府方面的原因③来自社会方面的原因 变动的方式:①社会政策的修订②社会政策的改革③社会政策的终止 1、影响社会政策决策的基本因素有哪些? 客观方面:社会政策的需求情况、社会政策的成本与效果、社会政策的制定机制 主观方面:政府和政党的目标、政治领袖、政府职能部门、利益集团

形势与政策社会实践报告论文

形势与政策社会实践报告论文 实践报告形势与政策社会实践报告论文论文报告社会实践政策形势 第一篇: 一、调查名称: 关于农民环保意识的调查 二、调查201X年1 月20日201X 年1 月25 日 三、调查地点: XXX市XXX镇XXX村 四、调查对象: XX村村民 五、调查人数: XX人 我镇村民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持续提高的同时,由于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排放量增大,种植养殖业废弃物逐年递增,化肥农药施用量居高不下等原因,导致农村地区环境状况日益恶化,环境质量明显下降,不仅影响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也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一名有环保意识的我,觉得很有必要对我村村民的环保意识作番调查,以了解我村的环保之路还需走多远才能获得大家认可。在这次调查中,因为多调查对象都是我的家人或邻居,所以我决定采用以拉家常的方式来调查,我把本次调查主题定为提高村民环保意识。 本次调查的主要问题有三点: 1、对垃圾的处理方式。

2、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 3、对环境保护的必要性的了解程度。经过六天的连续调查,本次的调查阶段结束了,得到的结果如下: 1、对垃圾的处理方式的调查结果显示: 74%的人对电池及不可降解的垃圾随意处理,16%的人选择挖坑埋掉,剩下10%的人根本分不清什么是可降解,也不知道电池这类垃圾不能乱扔。另值得的提出的是本村没有设置垃圾集中处理点,更没有人来收集这些垃圾去处理。全体村民表示如果有集中的处理点,他们愿意将垃圾带去集中处理点处理。 2、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结果显示:如果有科普知识下乡教授,70%的人不愿意学习,18%的人无所谓,XX%的人愿意学习。 3、对环境保护知识的了解程度的调查结果显示: XX%的人表示了解很多环境保护知识,18%的人表示了解一些环境保护知识,70%的人表示不太了解环境保护知识。 另我还对我村周边环境进行了调查,发现用来输水以灌溉稻田的河道污秽不堪,其中还有农药瓶以及一些废弃的衣物。通过对周边环境进行的调查我了接到,我村的环保之路任重而道远。 鉴于以上情况,我的建议如下: 1、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要从最贴近农民生活的细节入手,让环保知识以小妙招、小窍门的形式和他们零距离接触,拉近知识与生活的距离,消除农民的抵触情节。我们在本次活动中和村民们聊的话题不是环境保护利国利民的大道理,也不是空喊保护我们共有的家园等口号; 相反,我们与他们聊生活中的小窍门、小妙招,并赠送给他们有关环保的小窍门,比如说醋的妙用,盐的多种用途等生活中常用却鲜为人知的常识和技巧,而且我们当场演示,让他

社会政策概论考试重点-----精简版

名词解释 1.社会政策:是政府或其它组织在一定的社会性价值的指导下,为达到其社会性目标而采取的各种 福利性社会性服务行动的总和。 1)社会性价值:是指在社会中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价值体系,或者是能够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价值述求,而不是只反映少数群体的价值立场。 2)社会性目标:是指它一般不是为了直接促进经济发展或整个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多,而是为了通过更加公平地分配各种资源而满足大多数人(尤其是下层群体)的各种基本需要,以增强社会的整合和稳定,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生活质量,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 3)社会性行动:是指社会政策是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行动。 2.社会保障政策:是政府通过公共行动向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政策体系。 3.公共医疗卫生政策:是政府或其它组织开展的公共卫生事业和为社会成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政策。 1)公共卫生:是指在向社会提供预防性卫生服务方面采取的公共性行动,其中包括疾病控制、预防接种和卫生知识普及等方面的公共行动。 2)医疗服务政策:是政府为社会成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政策。 4.公共住房政策:是指由以福利性方式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住房或住房补贴的政策。 5.公共教育政策: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组织兴办教育事业,向社会成员提供教育服务的政策。 6.劳动就业政策:一般指政府或其他组织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合理地分配就业机会、解决失业 问题和保护劳动者权利而采取的各种公共行动的总和。 7.社会福利服务政策:是指由政府或其它组织为提供社会福利服务而采取的政策。社会福利服务是 指直接面向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中的具有特殊需要的个人或群体而提供的福利性服务。 8.社会福利:一般指不以直接商业性交换为原则,而是按照人们的实际需要来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 的制度。更具体说,就是在公共资金的支持下向社会成员无偿或抵偿提供物质服务或产品的制度和过程。 9.社会保护:Social Protection,是指由政府或其它社会组织建立各种保护性的制度和措施,以避免或 减弱某些社会群体在社会经济变迁(包括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制度和结构变化)过程中所受到的利益损害。 10.社会保障:是指由社会(主要是政府)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其他一些社会福利的方式向失去 劳动能力和劳动机会的公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11.社会保护分为预防性和治疗性。 1) 预防性两大原则:基本权利保护和增能。增能,Empowerment,即通过教育培训、增大人力资 本、社会资本和政治能力等途径而增强弱势群体自身的能力。 2)治疗性两大原则:补偿原则和社会关照原则。 12.社会行政(Social Adminstration)一般指政府行政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代表国家在社会事务方面 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和。 三层含义:1) 代表着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领域。2)代表管理社会事务的政府机构。3)代表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则和程序体系。 13.完全积累制:智力20世纪80年代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资本为基础,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 制,并由私人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保险费完全由个人缴纳,雇主不需要承担供款义务。 14.社会行动政策的管理:是指通过合理的组织体系,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合格的管理人员来保证社会 政策行动有序地进行,以便高效率地到达社会政策预期目标的过程。 三个层次: 1)社会政策行动的行政管理层次(即社会行政管理):是指政府对社会政策行动的宏观管理体系。 2),..行业管理层次:是指在与社会政策相关的行业中建立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 3)…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层次:是指政府对社会服务机构(即向社会成员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的机构,包括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建立的管理体系。

山大网络教育《社会政策》含答案

社会政策概论模拟卷(一) 一、填空题 1、社会政策的学科性质有综合性、应用性、(系统性)。 2、社会问题的特点包括客观性、主观性、(社会性)、过程性。 3按照社会政策行动的运作方式,社会政策的对象可以分为(一般性对象)和选择性对象。 4、从政府或其他组织资源投入的方式上看,社会政策资源大致上可以分为资金性资源和(服务性资源)。 二、名词解释 1、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政策:是公共政策的重要领域,是公共政策中关于公民福利、社会公平的政策,旨在满足人们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的个人需要和社会需要,是国民经济的二次分配,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政策、劳动就业政策、教育政策、社区社会政策、公共住房政策、个人性社会服务政策等。 3、剩余性福利模式:是由维伦斯基和莱博提出来的社会福利的两种福利模型之一,也叫补缺型福利模式。这种模式认为只有在家庭和市场不能满足个人需要的时候,社会福利设施才介入运作,并且只该时暂时的。这种模式有种慈善和施舍的印迹,救助者被视为弱者,被贴上耻辱的标签。 三、简答 1、影响社会政策决策的基本因素有哪些? 客观方面:社会政策的需求情况、社会政策的成本与效果、社会政策的信息系统、社会政策的制定机制。 主观方面:政府和政党的目标、政治领袖、政府职能部门、利益集团。 2、社会政策的制定过程有哪些主要环节? ⑴确立社会政策议程⑵社会政策的方案设计⑶社会政策的可行性研究⑷社会政策的试点⑸社会政策的审批与文本发布 3、政府在社会政策体系中有哪些责任和作用? 政府组织是一种公共性组织,它对福利领域的全面介入是现代社会政策产生的基础。没有政府部门对公共福利的干预,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社会政策。具体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是社会政策的发起者和实施者(2)政府为社会政策行动提供资源支持(3)政府直接提供社会服务 四、论述 1、分析下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的关系 社会政策的研究以福利为基本着眼点,因此可以把社会福利视为与社会政策重合的学科。 福利被作为社会政策主体的价值基础,因此,社会福利的变迁和福利的改变必然引起社会政策的变迁和发展。不同的福利观会影响社会政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

社会政策论文

姓名:朱盼玲 院系:社会学院 专业:社会学 学号:2010112851 课程:社会政策专题 浅谈不同意识形态下的社会福利观念 摘要:意识形态是理解福利制度的思想基础,不同的意识形态的福利观念也不相同,从而影响到一个国家福利制度的制定。本文旨在对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第三条道路等几种主要的意识形态及其主张的福利观做综述。 关键词:意识形态;福利观;保守主义;自由主义;第三条道路 一、意识形态的内涵 谈到这个话题,我们必须对意识形态的内涵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关于意识形态的内涵,不同学者的意见也各不相同,但都有着相似的地方。曼海姆在其著作《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中将意识形态看作是“思想方式”,并据此分析了两种意识形态,一种是“特殊的”意识形态,指的是由于情况真相不符合其利益,所以对某社会情景真相的掩饰或扭曲,包括有意识撒谎,半意识或无意识地掩饰,有心欺骗或自欺,这实际上体现了特殊集团的自我利益,另一种是“全面”的意识形态,指的是一种世界观或对一种生活方式的彻底信奉。 马克思主义定义下的意识形态是指:在十八世纪末的时候所创造,用来界定一种观念的科学,意识形态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具有理解性的想象,一种观看事物的方法,存在于共识与一些哲学趋势中,或者是指由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对所有社会成员提出的一组观念。 还有观点认为,意识形态是政治集团特有的文化体系,它既是一种特定的文化信仰,又是政治权力操作的行动纲领。在理论上,信仰、理想是根本目的,政治、权力是最高手段;而现实中,政治成为信仰的化身,因而也成了目的本身,人们自觉为政治目标奋斗。

综合上述观点,笔者认为意识形态是指一定历史时期内某一社会群体大部分成员认同的价值观念。它表现的是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不涉及价值观的主观判断。 二、几种典型的福利领域的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是影响福利国家的重要变量,不同的意识形态会形成不同的福利目标,也会使福利国家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从而会影响到国家制定的社会福利政策。下面简要介绍几种典型的福利领域的意识形态: (一)社会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 18世纪中叶,伴随着工业革命的迅速发展,生产力也有了大幅度地提高,而这时资产阶级的利益更加巩固,无产阶级受的压迫越来越残酷,社会不平等严重加剧。于是,主张把少数资本家的利益变为社会大众利益的各种社会主义思想也随之产生。总体上说,社会主义是在欧洲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政治学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的科学社会主义鼓励工人阶级通过暴力革命取得领导权,主张社会平等,从而迫使各资本主义政府制定了一些改善工人生活状况的福利政策。 社会民主主义者是指这样一部分人,他们在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上属于改良主义,通过争取普选权、直接立法、社会福利政策来逐渐推行社会主义的主张。社会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相同点在于都承认马克思指出的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主张,不同点在于,社会民主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问题可以通过国家干预而得到缓解或解决。 (二)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 保守主义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希望对已经存在过的东西有所保存,它是在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社会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凸显出来的。在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看来,市场本身并不都能确保经济走向繁荣,当居民的储蓄存款不能通过金融市场的运作而被用于生产性投资,并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的时候,就会产生失业,从而造成经济衰退、直至萧条,所以需要国家的干预和控制。自由主义发源于16世纪西方国家的宗教改革运动以及其后的种种争论,自由主义的基本要素是:个人主义、普遍主义、私人财产权和自由市场。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是万能的和有效的,经济危机会自动解除,一切政府干预都是多余的。 新自由主义和新保守主义相互借鉴、相互融合入。第一,崇尚私有化,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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