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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3.1 一般要求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

3.1.3支护桩及腰梁、横撑、锚杆等,必须经过计算,并按设计要求施工。

5.1.2隧道基坑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0.5m以下。

5.1.3隧道基坑土石方需要爆破时,必须事先编制爆破方案,报城市主管部门批准,经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5.2.1隧道基坑开挖范围内各种管线,施工前应调查清楚,经有关单位同意后方可确定拆迁、改移或采取悬吊措施。

6.1.2盖挖逆筑法施工,必须保持围护墙内土层的地下水位稳定在基底 0.5m以下。

6.1.5隧道结构围护墙和支承柱,在底板未封闭前,必须验算其承载力和稳定性,必要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7.1. 2 隧道喷锚暗挖施工应充分利用围岩自承作用,开挖后及时施工初期支护结构并适时闭合,当开挖面围岩稳定时间不能满足初期支护结构施工时,应采取预加固措施。

7.2.4竖井与通道、通道与正洞连接处,应采取加固措施。

10.1.5路基采用土工布做渗滤和隔离层时,应根据设计选用材料,其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设前应平整地基,不得有带尖角的杂物;

2 铺设应沿长度方向进行;

3 两幅隔离层应采用焊缝连接。两幅渗滤层搭接,在平面上后幅应压前幅,在斜坡和直墙上应上幅压下幅,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300mm;

4 铺设完毕后应及时摊铺填料,并在300mm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碾压。

11.1.4钢筋混凝土高架桥施工时,应采取措施减少对城市正常生活秩序和交通干扰。

12.2.2吊顶的吊挂件不得与设备管道及检修通道的吊挂件合用,也不得吊挂在管道或其他设备上。设备管道不得架设在吊顶龙骨上。

19.1.6消火栓安装位置应正确,启闭灵活,关闭严密,密封填料完好。

3.2 基础防护工程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

3.2.7沉桩过程中,应随时检测校正桩的垂直度。钢桩沉设贯入度每击20次不应小于l0mm。

3.6.3护筒设置位置应正确、稳定,与孔壁之间应用粘土填实。其埋置深度,粘土层不应小于1.0m,砂质或杂填土层不应小于1.5m。

3.6.7成孔施工中如发现斜孔、弯孔、缩孔、塌孔或沿护筒周围冒浆及地面沉陷等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6.15水下混凝土灌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灌注前应在导管内临近泥浆面位置吊挂隔水栓;

2 导管底端距孔底应保持300~500mm;

3 导管埋人混凝土深度应保持2-3m,并随提升随拆除。

4 导管吊放和提升不得碰撞钢筋笼。

3.7.9锚杆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上层锚杆覆土厚度不应小于3m;

4 位置正确并应避开邻近地下构筑物或管线,如锚杆长度超过施工范围时,应取得有关单位同意;

5 锚固段必须设置于滑动土体1m以外的地层中,锚固段与非锚固段应界限分明。

3.7.14锚杆应进行抗拉和验收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件数量:抗拉试件宜为总数量的2%,且不应少于2根;验收试件宜为总数量3%,且不应少于3根;

2 加荷方式:依次为设计荷载的25%、50%、75%、100%、120%(验收试验锚杆),133%(抗拉试验锚杆);

3 验收试验锚杆总位移量不应大于抗拉试验锚杆总位移量。

3.3 隧道施工法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

5.3.4便桥两端应设置限载、限速和禁止超车、停车等标志。人行便桥应设置禁止机动车或机械通行标志,并应设置护栏。

5.4.2存土点不得选在建筑物、地下管线和架空线附近,基坑两侧10m范围内不得存土。在已回填的隧道结构顶部存土时,应核算沉降量后确定堆土高度。

5.4.4基坑开挖宽度,放坡基坑的基底至隧道结构边缘距离不得小于0.5m。设排水沟、集水井或其他设施时,可根据需要适当加宽;支护桩或地下连续墙临时支护的基坑,隧道结构边缘至桩、墙边距不得小于1m。

5.4.11土方及打桩、降水、地下连续墙等施工机械,在架空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下作业时,其施工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技术安全规范的规定。

5.4.16基坑必须在隧道和地下管线结构达到设计强度后回填。

基坑回填前,应将基坑内积水、杂物清理干净,符合回填的虚土应压实,并经隐检合格后方可回填。

5.5.2钢筋运输、储存应保留标牌,并分批堆放整齐,不得锈蚀和污染。

5.5.11钢筋绑扎必须牢固稳定,不得变形松脱和开焊。变形缝处主筋和分布筋均不得触及止水带和填缝板,混凝土保护层、钢筋级别、直径、数量、间距、位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固定应牢固、位置正确。

5.7.2混凝土灌注地点应采取防止暴晒和雨淋措施。

混凝土灌注前应对模板、钢筋、预埋件、端头止水带等进行检查,清除模内杂物,隐检合格后,方可灌注混凝土。

5.7.10混凝土抗压、抗渗试件应在灌注地点制作,同一配合比的留置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压强度试件:

1)垫层混凝土每灌注一次留置一组;

2)每段结构(不应大于30m长)的底板、中边墙及顶板,车站主体各留置4组,区间及附属建筑物结构各留置2组;

3)混凝土柱结构,每灌注10根留置一组,一次灌注不足10根者,也应留置一组;

4)如需要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其留置组数可根据需要确定。

2 抗渗压力试件:每段结构(不应大于30m),车站留置2组,区间及附属建筑物各留置一组。

6.2.1隧道结构围护墙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或地下连续墙时,位置必须正确,以线路中线为准,其允许偏差为:

1 平面位置:

1)支护桩:纵向±50mm、横向0+30mm;

2)地下连续墙0+30mm;

2垂直度3‰。

6.3.3钢筋混凝土顶、楼、底板和梁的土方开挖时,必须严格控制高程,并应夯填密实、平整,其允许偏差为:高程0+30mm;平整度l0mm并在1m范围内不多于一处。如遇有软弱或渣土层时,应采取换填或其他加固措施。

6.3.4隧道洞内每一结构层土方,应根据地质和结构断面尺寸分层、分段进行开挖,其开挖断面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出现反坡。

6.3.5隧道洞内土方在未完成相应层的隧道结构前,不得继续开挖下层土方。

7.3.12注浆施工期间应对地下水取样检查,如有污染应采取措施。

7.3.13注浆过程中浆液不得溢出地面及超出有效注浆范围。地面注浆结束后,注浆孔应封填密实。

7.4.3爆破参数应依照浅孔、密布、弱爆、循序渐进的原则按表7.4.3选用,并必须经现场试爆后确定。

7.5.11隧道开挖前应制定防坍塌方案,备好抢险物资,并在现场堆码整齐。

7.6.9混合料应搅拌均匀并符合下列规定:

1 配合比:水泥与砂石重量比应取1:4~4.5。砂率应取45%~55%,水灰比应取0.4-0.45。速凝剂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 原材料称量允许偏差为:水泥和速凝剂±2%,砂石±3%。

3 运输和存放中严防受潮,大块石等杂物不得混入,装入喷射机前应过筛,混合料应随拌随用,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

7.6.12喷射混凝土2h后应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是14d,当气温低于十5℃时,不得喷水养护。

7.6.18锚杆应进行抗拔试验。同一批锚杆每100根应取一组试件,每组3根(不足100根也取3根),设计或材料变更时应另取试件。

同一批试件抗拔力的平均值不得小于设计锚固力,且同一批试件抗拔力最低值不应小于设计锚固力的90%。

7.10.1隧道施工应设双回路电源,并有可靠切断装置。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得大于36V,成洞和施工区以外地段可用220V。

7.10.3隧道施工范围内必须有足够照明。交通要道、工作面和设备集中处并应设置安全照明。

7.10.4动力照明的配电箱应封闭严密,不得乱接电源,应设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

7.10.8隧道施工应采用机械通风。当主风机满足不了需要时,应设置局部通风系统。

7.10.9隧道内通风应满足各施工作业面需要的最大风量,风量应按每人每分钟供应新鲜空气3立方米计算,风速为0.12--0.25m/s。

7.10.12隧道凿岩必须湿作业,装渣、放炮后必须喷雾洒水净化粉尘,喷射混凝土时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定期测定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

3.4 隧道盾构掘进施工法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B 50299—99

8.1.3盾构设备制造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整机总装调试合格,经现场试掘进50~100m距离合格后方可正式验收。

盾构吊运中,不得损坏和变形。

8.4.2盾构掘进速度,应与地表控制的隆陷值、进出土量、正面土压平衡调整值及同步注浆等相协调。如停歇时间较长时,必须及时封闭正面土体。

8.4.3盾构掘进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掘进,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1 盾构前方发生坍塌或遇有障碍;

2 盾构自转角度过大;

3 盾构位置偏离过大;

4 盾构推力较预计的增大;

5 可能发生危及管片防水、运输及注浆遇有故障等。

8.5.1气压盾构的最低气压应满足工作面稳定和防止涌水的需要。遇有透水性强的地层且覆土厚度较小时,必须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8.5.5气压盾构工作面应保持安全、卫生、空气新鲜,并符合劳动保护卫生要求。

8.8.2钢筋混凝上管片拼装前应逐块对粘贴的防水密封条进行检查,拼装时不得损坏防水密封条。当隧道基本稳定后应及时进行嵌缝防水处理。

8.11.15钢筋混凝土管片,每生产一环应抽查一块做检漏测试;每生产100环应抽查3环做水平拼装检验。

3.5 隧道结构防水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

9.2.3防水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试验确定。其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应低于320kg,当掺活性粉细料时,不应低于280kg;

2 水灰比宜小于0.55,并不得大于0.60;

3 砂率应为35%--40%;

4 灰砂比应为1:2--1:2.5;

5 坍落度应为100--210mm;

6 掺引气剂或引气性减水剂时,混凝土含气量应控制在3%~5%。

9.2.17防水混凝土试件的留置组数,同一配合比时,每l00立方米和500立方米(不足者也分别按100立方米和500立方米计)应分别做两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试件,其中一组在同条件下养护,另一组在标准条件下养护。

9.3.2卷材防水层必须在基层面验收合格后方可铺贴,并在铺贴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及时施工保护层。

9.4.1涂膜防水层应采用耐水、耐裂和耐腐蚀、无毒(或低毒)、刺激性小的合成高分子或高聚物改性沥青涂料。施工前应进行涂布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工。

9.4.2涂膜防水层基层面必须坚实、平整、清洁,不得有渗水、结露、凸角、凹坑及起砂现象。采用油溶性或非湿固性涂料时,基层面应保持干燥。

3.6 路基工程及整体道床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

10.2.4路堑应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严禁掏洞施工。路堑边坡应边开挖边修理。边坡设防护时,应紧跟边坡开挖施工,否则,应暂留一层保护层,待施工护坡时再刷坡至设计位置。

10.3.5沼泽地或杂填土地段的路堤应提前施工,对软土层、空洞及暗塘等,应按设计要求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填筑。

10.3.7路堤雨季填筑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取、运、填、铺、压各工序应连续作业,逐段完成;

2 路堤周围应做好排水系统,傍山沿河地段,应采取防洪措施;

3 涵洞(管)和易翻浆或低洼地段应提前施工;

4 严禁在大、中雨或连阴雨天填筑非透水性填料;

5 路堤填筑府留横向排水坡度并应边填边压实。

10.3.9路堤填筑应严格控制填料含水量,其碾压密实度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层填筑按路基长度,每50m(也不大于1000平方米)取样一组,每组不应小于3个点,即路基中部和两边各1点。

2 遇有填料类别和特征有明显变化和对压实质量可疑处,应增加测点。

10.3.14涵洞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浇或砌筑涵洞孔径为±20mm;

2 中线位移为±20mm;

3 结构厚度: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为±15mm;砌石结构为±20mm;

4 结构不平整度为: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15mm;砌石结构30mm;

5 变形缝直顺度为15mm。

13.1.4钢轨焊接接头应按操作工艺规程施焊,并应进行超声波探伤和外观检查。

13.6.5混凝土灌注终凝后应及时养护,其强度达到5MPa时方可拆除钢轨支撑架。

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的70%时,道床上不得行驶车辆和承重。

3.7 高架桥梁工程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

11.2.3基坑上边缘临时堆土不得影响基坑开挖和坑壁稳定,其距基坑边缘不应小于基坑深度。

11.3.7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承重结构侧模板不应小于2.5MPa;

2 跨度小于3m的板、梁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跨度大于3m的板、梁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11.3.11大跨度的简支梁或支架坐落在刚性不同基底上的连续梁或悬臂梁,混凝土灌注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 混凝土掺缓凝剂并加速灌注,在最初灌注的混凝土初凝前灌注完毕;

2 对支架施加全部结构荷载,使其充分变形后随卸载随灌注混凝土;

3 以正负弯矩变换点附近分段,先灌注正弯矩区段。

11.3.14混凝土强度未达到2.5MPa时,不得承受荷载。

11.3.16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留置组数,同一配合比其基础和承台每150立方米制作一组,墩、台、柱、梁每100立方米制作一组;一次灌柱混凝土不足以上规定者,亦应制作一组。

11.4.10构件应在承重结构和构件本身混凝土分别达到设计强度的70%和100%时方可安装。构件安装前应测放其位置,就位后应及时固定。

11.5.1预应力混凝土不得掺氯盐、引气剂和引气型减水剂。其水泥用量不应超过500kg/立方米。

11.5.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采用的锚夹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类型应符合设计和预应力筋张拉的要求;

2 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3 组合试验时的锚固力不应低于预应力筋标准抗拉强度的90%。

11.5.8张拉机具应专人使用、管理和维护,定期校验。其校验期限不宜超过6个月或200次,其千斤顶使用中出现不正常现象或检修后均应重新校验。

11.5.24预应力筋放张时的混凝土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0%。

11.5.27波纹管孔道形成后应逐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中严禁电火花损伤管道。

11.5.36预制构件的孔道水泥浆达到设计强度的55%,并不低于20MPa时方可移运和吊装。

3.8 建筑装修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B 50299—99

12.3.2站厅(台)地面必须以轨道中线位置及高程为基准,测放其高程及站台侧面帽石外缘的位置,其允许偏差为:距离0+3mm,高程±3mm。

12.3.4站台面设置的变形缝及检查人孔,其镶边角钢预埋件应与地面基层结合牢固、直顺、宽窄一致并与站台面齐平。变形缝的盖板条及检查孔盖板,表面应平整并与站台面相平。

3.9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

14.6.4动力回路和电气安全回路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14.6.5扶梯桁架和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与保护地线(PE线)可靠连接。

14.6.6限速器、断链保护、断带保护等装置的联动开关及安全保护开关的安装与调整,均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其动作应准确,灵敏可靠。

14.7.1自动扶梯安全保护装置应固定牢固,不得在运行中产生位移。

14.7.3自动扶梯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自动停止运行并发出报警信号:1无控制电压;

2 电路接地故障;

3 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的1.2倍;

4 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

5 驱动链、牵引链和扶手带的断链与断带保护开关动作;

6 附加制动器动作;

7 梯级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卡住;

8 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动作;

9 梯级下陷保护开关动作;

10 安全电路的断电器和保护电动机的断路器动作。

15.1.7预埋件的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5 管路经过结构变形缝时的防护及金属管路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规定。15.2.8电缆接续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铅套管不得变形、漏气,内外应光滑,干燥清洁;

2 芯线接续应牢固,线序正确,芯线套管排列应整齐、平直;

3 电缆接续不得有混线及断线;

4 电缆接头不宜设在电缆与障碍物交叉的位置;

5 绝缘电阻及电气绝缘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通信施工规范》TBJ 205的规定;

6 聚乙烯绝缘与纸绝缘的电缆接续,应设气闭绝缘套管;

7 芯线接续长度及扭绞方向应一致,不得改变芯线原有的扭矩和对称性,并恢复屏蔽线对的原屏蔽层;

8 分歧尾巴电缆接入干线的端别与干线应一致;

9 灌制气闭后不得漏气;

10 芯线接续完毕,应填写接头卡片,并封焊在铅套管内;

11 充油电缆剖头应使用电缆清洗剂清洗干净,端盖与电缆护套上下盖应密封严密,护套内应灌满密封化合物,并不得渗漏,电缆内外护套应分别沟通。

15.3.7高频(智能)开关电源设备的输入电源的相线和零线不得接错,其零线不得虚接或断开。

16.3.11轨道电路区段内连接两钢轨的装置,其绝缘配件应齐全、完整,绝缘性能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

16.3.15钢轨绝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轨道电路中相对的两绝缘节应对齐,不能对齐时,其错开距离不得大于2.5m;

2 绝缘配件齐全并不应破损,紧固螺栓应拧紧。

16.3.16无绝缘轨道电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轨道电路区段配置的短路棒、调谐单元、电缆和环线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2 连接线焊接应牢固。

17.2.4高压柜、低压柜、直流开关柜、整流柜、电源柜等设备的基础型钢应与结构钢筋进行电气隔离,柜体的非带电金属部分应接地。

17.3.28架空接触网设备安装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接触网带电部分至车辆限界线的最小安全间隙为115mm;

2 架空接触网带电部分在静态时至建筑物及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为150mm;

3 架空接触网设备安装后,受电弓与结构的最小安全间隙为150mm;

4 架空接触网上配件的横向突出部分与受电弓最小安全间隙为15mm;

5 隔离开关触头带电部分至顶部建筑物距离,不应小于500mm。

17.4.2隧道行车段的配线,严禁采用粘接法施工。

17.4.6动力箱、照明箱、电控箱(柜)的金属外壳应接地,接地线另一端应与变电所低压柜的接地线相接。

17.5.10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采用铜质材料。

17.5.15隧道内接地线与隧道外引入的接地线应采用螺栓连接,连接处的表面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处理。

17.6.3强电回路应和弱电回路分开布线。

18.1.2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并应具有防潮、防腐、防蛀的性能,或已达到上述性能要求的防护措施。

18.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中应与环境监控系统和消防监控系统配合,做好接口处理工作。

18.4.14防火阀、排烟阀安装前应做检查,安装后应做动作试验,其动作应灵敏可靠,阀板关闭严密。

3.10 给排水施工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

19.2.11管道安装位置应正确,其允许偏差为:中心线±15mm,高程为±20mm。

19.3.3设备仪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力表位置、高程、表盘朝向应便于观察及维修;

2 液压指示计或液位控制装置应指示正确,动作可靠,显示清晰。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说明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 编修说明 一、应用指南的历史作用 这里所指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是指由薛吉岗主编,出版于2004年1月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一书(以下简称“应用指南”)。 该“应用指南”自2004年1月出版发行后,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发布之前,在这段时期,对于我国新建、改建或扩建运行时速在200Km/h以下的普速铁路工程施工建设中,采用(关于发布《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11个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3]127号文中所颁布的11个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在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同步形成的竣工资料及其质量控制资料的规范性编制过程中,作为范本,有着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 该“应用指南”在贯彻“调整地位,验评分离,充实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的编制指导思想,至今仍是铁路施工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编修应用指南的必要性 然而,为了适应科技的创新、生产水平的不断发展、不同时代提出的新要求,

任何技术标准及其理论着述都必须持续改进,不断修订。 (一)颁布了新的《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铁道部于二○一○年十二月八日,颁发了《关于印发高速铁路路基工程等9项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240号文,其中明令废止了铁道部原发《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03),取而代之的是《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很大的问题,因为《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03),是铁道部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原发11个标准中,尤其是如路基、桥涵、隧道、站场、轨道、给水排水等土建工程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支撑,换句话说凡涉及混凝土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都离不开该标准,所以凡涉及混凝土的工程尤其是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均需重新编修,否则无混凝土验标的支撑。 (二)颁布了新的《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 再有,《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已于2005年4月25日发布实施。 根据新建铁路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及矿区铁路施工图第四篇《路基》一书第8页:“基床底层采用A、B组填料,填料的颗粒粒径不得大于200mm,其压实标准应符合《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05)表、、及表的规定。”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学习体会doc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学习体会 北京铁建监理公司技术部工程师杨德钧 一、概述 (一)、铁路建设环境对施工质量验标新要求: 1、贯彻《建筑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依法建设的需要。2000年国务院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责任。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作为强制性技术标准具体明确建设活动各方面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的责任和义务。 2、适应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新验标列为强制性标准。它分离掉评优内容,只控制最低(最基本)的合格质量标准,规定了对施工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工序控制内容、合格质量标准、质量检验的数量和方法、验收的组织程序、建设各方的具体质量责任和义务。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与否作出确认的依据。 3、铁路改革与发展的需要。①原规范不能全面反映施工质量验收中的各方主体关系(出现质量问题不能分清各方责任,施工质量控制已不是施工单位一方控制)。②原规范的质量指标是低水平的(80km/h—140km/h)。③原规范不能适应技术进步的需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④原规范不能体现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原验标的控制手段是检验和评定,工程竣工验收的成分很大)。⑤原规范与施工规范内容交叉较多且有些内容不协调。⑥原规范定性内容较多,定量内容偏少检验数量和方法不具体,可操作性差。 近20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变动情况: 1979和1980年铁道部公布了《铁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验交标准》共13项标准,于1980年前后试行。 1988年铁道部发布了修订的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共11项标准,于1988年7月1日起施行。形成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对应协调关系,施工规范包括施工技术一个方面;验收标准包括施工质量检验、评定、验收三个方面(“1+3”的模式)。 1998年和2000年铁道部发布了《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共10项验标,于1998年和2000年施行。该标准只含质量检验和评定两方面,不含验收内容;而施工验收规范中包含施工和验收两方面(“2+2”模式)。 2003年铁道部发布了《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共11项(原10个专业+砼和砌体工程)标准。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并行的是1998年--2002年陆续颁布的《铁路XX施工规范》共11项)。 2005年铁道部以铁建设(2005)160号发布了《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等5项暂行标准(路基、桥涵、隧道、轨道专业+砼和砌体工程)。于2005年9月17日起施行。(在总则中明确:本暂行标准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00-350km/h标准轨距客运专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客货共线铁路有耐久性设计要求的也应参照执行) (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制指导思想: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点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点1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点 铁道部铁建设[2003]127号文批准发布的《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 11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铁建设函 [2004]8号文发布的《新建时速 200公里 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是按照铁路跨越式发展要求而编制的一套强制 性标准,参与铁路工程建设活动各方都必须遵照执行。新验标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监 理各方的质量职责和义务,强调了过程控制, 调整了质量指标,完善了检测手段和方法,量 化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检测数量, 突出了质量验收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强化了标 准在施工控制和质量保证中的地位和作用, 铁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技术进行的需要、 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紧密配套。 是一套全新的质量验收体系。新验标充分体现了 强化 质量和管理的需要,与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 、新验标的系列组成 新验标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包括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站场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3 ——2003 ) 《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19-2003)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0-2003) 《铁路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1-2003) 这11本验标中,凡是与行车速度等条件有密切关系的质量指标,是按时速 线铁路确定 的。 第二部分是《新建时速 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它是在第一 部分基础上制定的,其内容是时速 200km 客货共线铁路所特有的。 除了与行车速度等条件有密切关系的质量指标外,其他内容(如: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 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各方的质量职责,验收的组织和程序等)对于时速 160km 、 200km 客货共线铁路都是通用的。 这二个部分构成了完整的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系列,能满足时速 200km 和时速 160km 客货共线铁路建设需要。 二、新验标的编制指导思想 根据铁道部新一轮验标修订计划,新验标的编制指导思想包括 调整地位,验评分离,充实 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 ”等各个方面。 1、调整地位 调整地位就是调整验标在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的位置。 在原有体系中,施工规范服从于 设计规范,验标服从于施工规范。 体系调整后的新关系是验标服从于设计规范, 施工规范服 从于验标,因此,突出了验标对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作用。同时, 明确了建设活动各方 《铁路给水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22 — 2003); 11本验标: (TB10424 — 2003); (TB10413 — 2003); (TB10414 — 2003); (TB10415 — 2003); (TB10417 — 2003); 160km 客货共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4.9.1 水泥质量必须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6.2.1条的规定。 4.9.2 旋喷桩的布置范围、数量和形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4.9.3 水泥浆配合比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计量检查。 4.9.4 旋喷桩的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 4.9.5 身无侧限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桩数的2%,并不少于5根,每根桩在成桩28d后取3个试样(在桩径方向1/4处、桩头至桩长2/3长范围内垂直钻芯);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做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检测。 4.9.6 地基承载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桩数的2‰,且每基坑不少于1处;监理单位全部见证检测。

检验方法:平板载荷试验。 4.9.7 旋喷桩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4.9.7的规定。 表4.9.7 旋喷桩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桩孔数的2%,并不少于5根。 5.1.1 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和砌体的施工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4.1节、第5.1节、第 6.1节和第8.1节的有关规定。 5.1.2 基坑开挖前应按地质、水文资料和环保要求,结合现场情况,指定施工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置和防、排水等措施。 5.1.3 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5.1.4 当基础底面处于软硬不匀地层时,应由勘察设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井点降水应使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底以下0.5米,停止降水时,必须验算涌水量和明挖隧道结构的抗浮稳定性,当不能满足要求时不能停泵。 降水井点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点距基坑边缘不应小于1.5米,距暗挖隧道结构不应小于2米; 2( 井点应沿基坑或暗挖隧道布设,并应成封闭形,当不能封闭时应延长1倍以上的基坑或暗挖隧道横断面宽度; 3( 暗挖隧道如地面无条件布设井点时,可在隧道内设置水平井点或采取其它隔水措施; 4( 井点间距应根据计算确定,当基坑较宽满足不了降水深度时,应在基坑内增设井点。 2.1.6 井点施工前应复测基坑(暗挖隧道)平面位置测放井点孔位;清除地面,地下 障碍物并将保留的地下管线挖露出来,平整场地并挖设泥浆坑。 2.1.7 井点钻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钻孔的空口处应设置护筒; 2 孔径应比管径大200-300毫米 3 孔径应垂直、上下一致,孔底比管底深0.5-1.0米 4 钻进中应取土样并做好记录 2.1.8 分节组装的井点管径应一致。钢管井点管的滤管应采用穿孔钢管,空隙率不 应小于25%,外壁垫筋缠镀锌铅丝后并包上工布滤网。 管井井点管采用无砂混凝土管时,其空隙率不应小于20%,并外壁应垫筋、缠丝、

包土工布滤网。 2.1.9 井点管沉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沉设前应先配管; 2 沉设位置应居中,垂直、管井的滤管应置于含水层中; 3 分节沉设时,各节应同心并连接严密; 4 管井井点管应高出地面300-500毫米,井点管就为固定后,管上口应临时封 闭。 2.1.10. 滤料应洁净,其规格为含水层筛分粒径的5-10倍,投放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滤料投放前应清空稀释泥浆; 2 滤料应沿井管周围均匀投放,投放量不得小于计算量的95%; 3 滤料填至井口下1米左右时应用粘性图填实夯平, 2.1.11 井点管沉设后,应检查渗水性功能,当投放滤管口有泥浆水冒出或向 管内灌水能很快的下渗时方为合格。 2.1.12 排水管路断面应根据排水流量确定并连接严密,排出的水经过尘沙处理 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 2.1.13 降水井点泵组应搭设防雨设施、寒冷地区冬季施工时,对泵组和管路系 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2.1.14 降水施工应有防止降水区域内建筑物和构筑物产生沉降和水平位移的措施,当采用回灌措施时应化验水质,不得污染地下水。 2.1.15 土洞发育地区采用井点降水时,应有防止引起临近地面塌陷的措施。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概述

第一部分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概述 第一节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系列组成 标准:对重复性事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技术条件等都属于标准范畴。目前,我国的标准化工作是按照1988年发布的《标准化法》和1990年发布的《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开展工作的。 标准分为四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标准分为两类: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强

制性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

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这仅限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从标准的代号就可以区分:强制性标准的代号是GB XXX. TB xxx ;推荐性标准的代号是GB/T XX X、TB/T XXX。推荐性标准一经合同双方确认采 用,其内容也应全部执行。 国家鼓励积极采用国际标准,鼓励企业制订严 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在铁路工程建设中,我们主要用到两种标准: 道碴标准、轨道扣件标准等。产品标准的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铁道行业标准由铁道部科技司管理。 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勘察设计规范、施工规范、 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安全规程等。工程建设标准的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共同管理,铁道行业标准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管理。

由于《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发布已有十几年的时间,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和标准的应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某些方面显得有些滞后,需要进一步完善。如强制性标准,特别是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一项标准中的条文内容很难全部要求强制执行;在一些新技术方面,出现了受到社会各方欢迎的协会标准。等等。 新颁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新验标)是根据铁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建立的一套全新的质量验收标准体系。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03中有关规定 注:文字中黑体加粗字体表示强制执行条文。本标准适用于旅客列车设计车速度等于或小于160km/h的客货车共线运行的新建、改建标准轨距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地基处理 1.1一般规定 1.1.1地基处理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夯、试桩,以确定施工参数及验证地基处理效果,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现场确认。试夯、试桩资料应完整。 1.1.2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1.1.3当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分析情况,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1.2 换填地基 主控项目 1.2.1换填地基所用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换填用砂应为中、粗砂,有机质和含泥量均不得大于5%; 2碎石粒径不得大于100mm,含泥量不得大于5%; 3石灰等级不得小于III级。 检验数量:砂和碎石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以连续进场数量每400m3为一批,不足400m3也按一批计;石灰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每200t为一批,不满足200t 也按一批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批均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对砂、碎石进行筛分试验、含泥量和有机质含量试验,对石灰进行未消解残渣含量试验;监理单位检查试验报告。

1.2.2压实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数量:施工单位采用湿度密度仪、注水法或灌砂法检测;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施工单位每层每100m2检查不少于5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每层检查不少于1处。 1.3 重锤夯实 主控项目 1.3.1 重锤夯实地基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数量:施工单位进行标准贯入或环刀取土试验;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施工单位每个基坑不少于5处;监理单位不少于3处。 1.4 强夯 主控项目 1.4.1强夯加固地基的承载力和有效加固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数量:施工单位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或静(动)力触探检测;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施工单位每个基坑不少于5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测不少于1处。 2 明挖基础 2.1 一般规定 2.1.1基坑开挖前应按地质、水文资料和环保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方案,确定开挖范围、开挖坡度、支护方案、弃土位置和防、排水等措施。 2.1.2基坑土方施工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2.1.3基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层基底应清除岩面松碎石块、淤泥、苔藓,凿出新鲜岩面,表面应清洗干净,应将倾斜岩面凿平或凿成台阶;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2010

4模板及支(拱)架分项工程 4.1一般规定 4.1.4模板及支(拱)架与脚手架之间不应相互连接。老规范没有要求。 4.2模板及支(拱)架安装 一般项目 表4.2.3中没有规定梁底模拱度的允许偏差,老规范上有规定。 表4.2.4中规定了预埋件的外露长度允许偏差为+10-0,检验方法为尺量。老规范没有规定。 5钢筋分项工程 5.1一般规定 5.1.3钢筋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上盖下垫,防止锈蚀、污染和变形。钢筋加工应设置专用加工场,并按牌号、炉罐号、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 5.1.4:冻期钢筋闪光对焊宜在室内进行,环境温度不宜低于0℃。电弧焊应有防风、雪及保温措施。焊接后接头严禁立即接触冰雪。老规范没有要求。 5.1.5:钢筋弯曲成型时,应按设计弯曲角度一次成型,不得反复弯曲。老规范没有要求。 5.1.6浇筑混凝土前对钢筋的检查中增加了垫块品种、规格、数量等的检查,对预埋件的检查增加了品种、位置的检查。 5.2原材料

5.2.3 对钢筋保护层垫块的检查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检查方法:垫块制作单位每半年提供一次第三方检测报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检测报告。 5.2.4: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及螺母的材料、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型式试验确定采用的套筒技术要求。套筒的外观质量和尺寸检查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钢筋机械连接技术暂行规定》的规定。检验数量:详见P17。检查方法: 详见P17。老规范没有规定。 5.3钢筋加工 主控项目 5.3.1第2条:受拉热轧带肋钢筋的末端应采用直角形弯钩,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HRB335)或3.5倍(HRB400),钩端应留有不下于钢筋直径3倍(HRB335)或5倍(HRB400)的直线段。旧规范规定:受拉热轧光圆和带肋的末端,当设计要求采用直角形弯钩时,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钩端留有不下于钢筋直径3倍的直线段。 第3条中增加了对HRB335和HRB400弯起钢筋的弯曲半径的规定,HRB335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2倍,HRB400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4倍。旧规范规定:带肋弯起钢筋的弯曲半径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2倍。 5.3.2 钢筋镦粗和滚扎直螺纹机机械连接丝头加工外观质量及尺寸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钢筋机械连接技术暂行规定》的规定,检测数量和检测方法详见P19。旧规范没有这一条规定。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根据最新下发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我部将简支梁架设规范摘录出来,便于各部门学习: 《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2-2010 第一章架桥机架设预应力混凝土简支箱梁 1、架梁 8.4.1梁体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P63) 8.4.2梁体存放和运输支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支点应位于同一平面上,箱梁同一端支点相对高差不得大于2mm。架设时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P64) 8.4.2预制箱梁架设落梁应采用支点反力控制,支承垫石顶面与支座底面间隙灌浆硬化前,每个支点反力与四个支点反力的平均值之差不得超过±5%。支座砂浆强度达到20MPa,千斤顶撤出后方可通过运架设备。(P64) 8.4.4预制箱梁架设后的相邻梁跨梁端桥面之间、梁端桥面与相邻桥台胸墙顶面之间的相对高差不得大于10mm。预制箱梁桥面高程不得高于设计高程,也不得低于设计高程20mm。(P64) 8.4.5 预制箱梁支承垫石顶面与支座底面间的砂浆厚度不得小于20mm,也不得大于30mm。(P64) 8.4.6梁体架设后应梁体稳固,梁缝均匀,梁体无损伤。(P64) 2、支座 15.1.1支座安装前应检查桥梁跨度、支承垫石尺寸和高程、预 留锚栓孔位置和尺寸等。支承垫石和锚栓孔应清理干净,做到无

泥土、无浮沙、无积水、无冰雪和油污等杂物,并对支承垫石顶 面进行凿毛处理。(P158) 15.1.2预制箱梁架设完成后应保证每个支座反力与四个支座反力的平均值相差不超过±5%。(P158) 15.1.3支座防尘罩应及时安装,并应做到严实、牢固、栓钉齐全,防尘罩开启不应与防落梁装置或梁端限位装置相抵触。(P158) 15.2 支座安装 15.2.1支座品种、规格、质量和调商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P158) 15.2.2支座的安装位置及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同一座桥梁上固定支座和纵向活动支座应安装在梁的同一侧,横向活动支座与 多向活动支座应安装在梁的另一侧。(P158) 15.2.3固定支座上下座板应互相对正,活动支座上下座板横向应对正,纵向预偏量应根据支座安装施工温度与设计安装温度之 差和梁体混凝土未完成收缩、徐变量及弹性压缩量计算确定,并 在各施工阶段进行调整,当体系转换全部完成时梁体支座中心应 符合设计要求。(P159) 15.2.4支座锚栓应拧紧,其埋置深度和外露长度应符合设计 要求。(P159) 15.2.5支座砂浆的类别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施工及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第9.9.6条~第9.9.13条的规定。(P159)

高速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培训试题答案

高速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培训试题 单位: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有一种或多种正确答案,请将正确选项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不得分,共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铁道行业标准可以分为两种,分别为( A,B )。 A.产品标准 B.工程建设标准 C.强制性标准 D.推荐性标准 2.每套移动模架首次拼装后应采用不小于( C )倍的施工总荷载进行预压。 A. 1.0 B. 1.1 C. 1.2 D. 1.2 3.高速铁路简支箱梁梁体徐变变形观测点每孔梁不少于( B )个。 A. 4 B. 6 C. 8 D. 10 4.高速铁路工程验收标准的两部分内容是( C D )。 A. 一般规定 B. 检验项目 C. 主控项目 D. 一般项目 5.高速铁路工程验收单元有( ABCD ) A. 单位工程 B. 分部工程 C. 分项工程 D. 检验批 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满足( AC )。 A. 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B. 检验批验收记录签认完成; C. 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D. 参加验收的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

7.高速铁路工程中不受条件限制的钢筋连接方式有( BD ) A. 闪光对焊 B. 机械连接 C.搭接焊 D. 绑扎连接 8.高速铁路工程施工质量过程组成资料有( ABCD ) A. 验收标准规定的质量验收记录 B. 质统表与程检表 C. 资料管理规程规定施工记录 D. 试验检测报告 9.高速铁路工程桥梁钻孔桩笼式检孔器应( C ) A.检查长度宜为3~4倍设计桩径,且不宜小于5m。 B.检查长度宜为3~4倍设计桩径,且不宜小于6m。 C.检查长度宜为4~5倍设计桩径,且不宜小于5m。 D.检查长度宜为4~5倍设计桩径,且不宜小于6m。 10.高速铁路桥梁工程钻孔桩孔底沉渣厚度应( AC ) A.柱桩不大于50mm B. 柱桩不大于100mm C. 摩擦桩不大于200mm。 D.摩擦桩不大于300mm。 11.铁路混凝土结构凿毛的要求有( BCD ) A. 人工凿毛不小于2.5MPa B. 人工凿毛不小于5MPa C. 机械凿毛不小于10MPa D. 接缝面露出75%以上新鲜混凝土面 12.悬臂浇筑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纵向预应力筋张拉应满足( AD ) A.梁段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值的95%,弹性模量达到设计值的100% B. 梁段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值的100%,弹性模量达到设计值的100% C. 混凝土的龄期不小于5天 D. 混凝土的龄期不小于7天 13.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对成桩工艺性试验要求( BC ) A. 试验根数不少于2根 B. 试验根数不少于3根

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一章铁路桥涵工程(部分条款需修改) 桥梁一般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其中,桥梁墩台、梁部应采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且每墩台、每孔(片)梁按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至少检测一次。 单位工程划分:1、每座特大桥、大桥、中桥为一个单位工程; 2、小桥不超过5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3、涵洞不超过10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1.1 地基处理 1.1.1换填地基 换填地基用料规定: 1、换填用砂应为中、粗砂,有机质和含泥量均不得大于5%; 2、碎石粒径不得大于100mm,含泥量不得大于5%; 3、石灰等级不得小于Ⅲ级。 检验数量;砂和碎石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以连续进场数量每400m3为一批,不足400m3也按一批计;石灰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每200T 为一批,不足200T也按一批计。 检验方法:对砂、碎石进行筛分试验、含泥量和有机质含量试验,对石灰进行未消解残渣含量试验。 压实度必须符合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层每100m2检查不少于5处;监理单位见证检测每层检查不少于1处。 检验方法:湿度密度仪、注水法或灌砂法。

1.1.2粉喷桩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桩数的2%,并不少于5根。每根在成桩28d后取3个试样(桩顶以下0.5m、1.0m、1.5m各截取1个;也可在桩径方向1/4处、桩头至2/3桩长范围内垂直钻芯取3个)。监理单位见证20%,且不少于1根。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做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监理单位见证取样或检查试验报告。 2.1 明挖基础 2.1.1基底地质条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桥梁和涵洞地基全部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对桥梁地基全部进行现场确认。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观察或进行标准贯入、触探仪检测;监理单位观察和见证检测。 2.1.2基坑回填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夯实应符合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3.1 桩基础 (Ⅰ)钻孔 3.1.1泥浆指标应根据钻孔机具、地质条件确定。对制备的泥浆应试 验全 部性能指标,钻进时应随时检查泥浆比重和含砂率。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泥浆试验记录、进行泥浆比重和含砂率试验。

[精编]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标准 XX年1月

前言 铁路作为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大众化的交通工具,是现代化系统体系中的骨干。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当前铁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日益提高,建设速度不断加快,质量要求更加严格。铁路工程建设质量是百年大计,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质量,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铁路跨越式发展的实现。进一步提高铁路工程建设和铁路运输服务的质量水平,确保铁路工程的安全可靠和铁路运输的优质高效,已是全社会的呼声和要求。同时,为了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规范质量行为,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全面提高铁路工程建设水平,铁道部对铁路工程各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以铁建设[2003]XXX号文批准发布了《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等11本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于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新验标是在全面分析铁路工程施工质量现状,总结我国铁路工程建设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按照“调整地位、验评分离、充实内容、严格程序、强化检测、明确职责”的指导思想进行编制的。与以前的标准相比较,修改的内容很多,对施工质量的管理和技术要求都有很大的变化。新验标针对铁路工程投资大、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程度高、专业协调性强、影响质量形成的因素多等特点,突出了提高新建铁路技术标准和提高开通速度的要求;规定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要求、验收标准及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建设各方在施工质量控制中的职责;体现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在铁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强制性标准。 为了切实做好新验标的宣贯工作,便于铁路工程技术人员全面理解和掌握新验标的内容,使强制性标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落到实处,保证新验标的顺利实施,编者结合新验标编制情况和亲身体验,以11本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配套标准为依据,编写了这本《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用指南》。本指南全面介绍了新验标的修订背景、编制原则、重点内容以及新旧验标的不同之处和实施应用中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旨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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