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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简费的由来

维简费的由来
维简费的由来

煤矿维简费是煤炭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的简称。

建国初期,国营企业折旧费和利润全部上缴国家统管,而绝大部分国营企业均在五十年代建设,设备更新周期又一般在十年以上,企业更新改造固定资产的资金主要由国家拨付,由于需求量不高,企业恢复简单再生产的资金问题尚不突出。到六十年代,由于采掘企业设备磨损速度快于一般企业,加上需要进行生产勘探和开拓延深以维持生产能力的再生,单纯依靠国家财力不足以支持,不得已采取国家补贴一部分、企业在开采成本中提取一部分,数量上高于基本折旧、按产量计提,以鼓励先进的办法,筹措更新改造资金,因其属于维持矿山简单再生产资金,故名“维简费”。

有关资料显示,煤矿维简费最早出现在六十年代中期。1965年采掘企业停止按固定资产原值计算和提取基本折旧基金(折旧费),改按企业生产量提取维简费并列入生产成本。1967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制订的《关于改革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的管理办法》中将技术组织措施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和劳动保护费等三项费用,与固定资产更新和基本建设中属于简单再生产性质的投资(维简费)合并为一种资金,统称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简称更改资金)。该办法规定:煤炭、林业、冶金等采掘、采伐企业的开拓延深费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按照产量提取并计入成本,不再提取基本折旧基金。由此使用更改基金这个名称一直到1981年。

维简费的提取标准最早是1965年的1.5元/吨;1977年提高为2.5元/吨,其中吨煤成本计提2元/吨,财政补贴0.5元/吨;1981年为4元/吨,其中财政补贴1.25元/吨;1983年又向用户加收2元/吨,合计6元/吨。1985年国家对统配煤矿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恢复计提固定资产基本折旧基金和井巷工程基金,取消了财政补贴。原煤炭部、财政部下发的(85)煤财字第321号文《关于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将维简资金标准提高到7元/吨(其中折旧基金3.5元/吨,成本中提取井巷工程基金即开拓延伸费1.5元/吨,收取用户2元/吨);1989年7月,财政部(89)财工字第302号文《关于调整统配煤矿井巷工程基金提取标准的通知》,又在吨煤成本中增提1元/吨,为8元/吨。维简基金要求专款专用,1983年以前由各省煤炭局、矿务局、煤矿三级管理;1983年下放审批权到矿务局自提自用,但仍要上缴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1元/吨、省公司0.05元/吨。1994年煤炭行业转换经营机制,维简费开始由企业自主使用(不能用于弥补亏损),但按1元/吨从成本中提取部长备用基金,仍由煤炭部集中,用于救灾补助和支持发展科研、教育事业。河南省煤矿企业提取的维简费,自2001年不再上缴主管部门,全部留在企业。

与统配煤矿同样,地方煤矿也在计提维简费,只不过提取标准和管理模式有所不同,至今对地方煤矿和私有、个体煤矿仍实行由主管部门全部或部分统管的办法。

——为改善地方国营煤矿安全生产条件,1984年国家同意按国务院一九八一年批转国家能源委员会《关于地方国营煤矿若干经济政策问题的请示》的规定,地方国营煤矿“维简费”按4元/吨执行。

——1996年5月煤炭部关于颁发《“九五”时期煤炭工业改革与发展纲要》的通知中关于煤炭行业内部采取的政策,其中维持简单再生产政策规定:

1、国有煤矿维简费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安排提取和使用。

2、调整井巷工程基金标准,国有重点煤矿开拓延深费由“八五”期间的每吨煤2.5元提高到5元。

3、乡镇煤矿维简费提取标准,有国有重点煤矿的省、区、市,参照国有重点煤矿的标准执行;没有国有重点煤矿的,按每吨煤8.5元至10.5元提取。

2004年煤矿维简费中的安全费用开始单独计提。

——2004年5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号文《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煤矿维简费,是指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鉴于原在煤矿维简费中用于安全投入的支出项目已经独立出来,单独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管理办法见本文附件1),因此,本规定所称煤矿维简费不包括安全费用,但包括井巷费用。

第五条: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 矿井(露天)开拓延深工程;

(二) 矿井(露天)技术改造;

(三) 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

(四) 矿区生产补充勘探;

(五) 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六) 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和中小煤矿采动范围的搬迁赔偿;

(七) 矿井新技术的推广;

(八) 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

第六条:有关煤矿维简费的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第九条规定:本规定未及事项仍按以前国家所发有关维简费的规定和办法执行。

维简费与折旧费的关系

维简费这种明显有悖于现代企业制度,又在实际上影响矿山经济效益的做法,直到目前仍在实行。究其原因,早年是出于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所限,国家采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重视产值、产量,很少考虑经济效益,企业缺乏自主权,利润要全部上缴,本属企业的基本折旧费和利润中应当用于企业资产更新改造的资金无法自主支配,维简费却是企业能够基本掌握的资金,标准也可以变动提高,比折旧费计提更为符合企业利益。因此,沿用40年仍未丧失其生命力。

煤矿企业愿意计提维简费的客观原因有三,一是部分矿井、巷道使用年限无法明确,如采煤准备巷道,所通向的煤层一旦采完,即丧失了使用价值,这个时间又与煤层储量、开采量、采煤技术手段等直接相关,不确定性很强;二是井下生产设备因各个矿山地质情况不同,受矿井所处区块、地层的自然条件限制,侵蚀、损耗速度预测困难,使用年限不好确认统一;三是过去井下生产长期以人工手段为主,大型综合采煤、采掘设备数量很少,设备价值不高,机械化程度较低,开采过程中还需要增加生产勘探和必要的开拓延伸费用,以弥补消失的部分生产能力,单纯依靠井巷建筑物和机械设备计提的折旧费,难以及时补偿损耗,不足以维持简单再生产。这些也是维简费长期存在的动因。

——1993年财政部《关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六条:关于矿山维简费的会计处理:矿山企业提取维简费时,应按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有关的费用科目,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财政部1993年发布的《关于国有工业、运输、邮电通信企业执行新的企业财务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矿山企业实行新制度前的矿山维简费结余转作国家资本金,实行新制度以后提取的维简费,相当于折旧部分计入累计折旧,超过折旧部分转作资本公积金。(2003年失效)

直到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大型煤炭企业也仍然依靠大量人力加少量设备的采掘方式,一个矿务局职工动辄十万乃至数十万人。如果按照井下设备计提折旧办法,数额过少,不敷使用,

不如按产量计提维简费更能满足煤炭企业更改资金需要,故一直采用维简费代替折旧的办法。据原国家能源部测算,直到八十年代末,全国工业企业设备新度系数在0.6以上,有的行业达到0.7,而统配煤矿仅有0.5左右;当时各主要采煤国家的机械化程度都在90%以上,且综采占主导,而1989年我国统配煤矿机械化程度还只有60.94%,其中综采仅有33.31%。——原能源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1990年6月15日所发能源经〔1990〕460号文《关于收取统配煤矿综采设备更新资金的通知》中说:“近年来,我国综合机械化采煤发展很快,目前已担负全国统配产量的四分之一。但是,由于煤价过低,煤矿连年严重亏损,使综采设备更新一直没有固定可靠的来源。目前在用的综采设备大部分均已超过服务年限,如不及时更新,必将严重影响煤炭产量的持续稳定增长。为了解决综采设备更新的资金来源,稳定全国统配煤炭产量,经国务院批准,从1990年起按统配煤矿的原煤销售价格每吨增加一元,增收的资金作为综采设备更新的专项基金,集中统一使用。”该通知第二条规定:“上述价外收取的综采设备更新资金属于统配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由煤炭企业在向用煤单位收取货款时,按销售数量和第一条规定的标准同时收取,不列入企业销售收入,…”第三条:“这部分综采设备更新资金由各统配煤矿按隶属关系,分别上交给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和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用于综采设备更新。”

1985年原煤炭部于实行大包干之际,恢复计提折旧费,因维简费办法实施多年,加上当时煤价仍受国家控制,煤炭企业普遍效益不好,维简费尚有部分来源于用户,部分还需要上交主管部门,因而暂时形成两费计提并存局面。

——1984年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煤炭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的通知规定:煤炭部对统配煤矿实行总承包。为此需要,把统配煤矿维简费改为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关于将煤矿提取维简费的办法改为实行固定资产折旧问题,该通知中说:目前,统配煤矿和重点煤矿进行矿井开拓延深、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等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资金地解决办法,与煤矿企业占用的固定资产不挂钩,尤其今后随着煤矿机械化程度的提高,设备占用数量越来越多,如果再按产量提取维简费,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提高设备利用率和设备完好率,不利于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经济核算。同时,吨煤维简费来自四个方面,不能如实反映煤矿生产成本高低和企业经营的好坏。为了加强煤矿固定资产的管理,促进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不断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煤矿经济效益,发展煤炭生产,对按吨煤提取维简费的办法,改为按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办法。建议煤炭部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和《国营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表》,结合煤矿企业实际情况,提出煤炭行业分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提取办法,报经财政部批准后,从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实行。原向用户按每吨煤二元收取的维简费,1.5元/吨用以解决矿井的开拓延深工程支出(是为井巷工程费的开始)和0.5元/吨为生产环节改造补助。

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组改制进入高潮,原煤炭部、能源部、统配煤矿总公司等主管部门已不复存在,原有的行业性财务制度业已废止,企业有了自行制定财务会计制度的权利,导致煤炭企业一方面利用财税部门对固定资产计提维简费和折旧的界限范围规定不够明确的空子,将二者除井巷建筑物外一并重复计提,另一方面借国家改革投资体制,减少乃至停止拨付更改资金时机,将本应由维简费列支的更新改造支出挤入成本费用,促使原统配煤矿机械化进程迅速加快,大型综采、综掘设备逐渐成为采煤一线的主力,大量依靠人力资源和简单机械采煤的时代终于成为过去。

煤炭企业在进入机械化采煤时代过程中,也认识到维简费与现代企业制度间的矛盾。仅就企业改制和财务角度分析,当国际投资者对矿山项目进行财务评价时,国际通行的都是固定资产折旧,维简费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财务安排,这种与资产价值无关的资产消耗补偿方式,无法获得国际投资者的认同和理解:二者财务性质相同,但维简费提取额大于折旧额,使用范围也大于折旧费,且列入成本项目,为评价矿山企业的经济效益带来困难;折旧

费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下,加上固定资产净值,是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下的借款和资本金一一对应的,固定资产净值+折旧费=固定资产投资,而维简费在资产负债表中却表示为负债,这个债务又无债权人,无需清偿;维简费本是折旧费的替代,从成本中提取,用于购置的机器设备仍然可以提取折旧费,再次进入成本,形成二者的重复进入成本。——2002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关于采矿权评估和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六条规定:井巷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应按其服务年限提取折旧费,井巷维护费用以及可参与评估的其他以往列入维简费的费用应在各项成本参数中体现。

——安徽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风险对策”:截止2002 年末,本公司其他应付款中维简费形成的余额为3,063.2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14.59%,而维简费形成的负债无需偿还,主要用于公司今后维持简单再生产。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中的“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公司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折旧计提方法为:井巷建筑物根据财政部(89)财工字第302号文件,按原煤产量计提折旧,计提比例为2.5元/吨;其他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规定使用年限、扣除残值率3%确定。

现行的煤炭行业成本核算办法,是1991年原能源部依据计划经济体制制定的成本核算办法,虽然1993年实行会计制度改革,取消了行业会计制度,但成本核算办法还是执行制造成本法,统一执行工业会计制度,煤炭成本核算的框架并没有改变,基本还是按照计划经济和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实践上煤矿固定资产折旧、维简费和沉陷治理费用提取标准仍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大量煤炭成本外部化,造成成本核算不真实。多年形成的煤炭成本核算框架不科学,导致成本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煤炭在生产过程中的实际耗费。

——目前煤矿企业对维简费的会计核算,仍然沿用的是原煤炭工业财会接轨会议文件,即会议根据1993年财政部(93)财工字第199号“关于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和(93)财会字第24号印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新界有关调账问题的处理规定”,所作出的“煤炭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账问题的处理意见”。该意见中规定:

1、新制度增设“维简及井巷费”科目,取代以前的“维简基金”科目,真正结余的“维简基金”转作“实收资本”,赤字冲减“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

2、计提的维简费借计“制造费用”科目,贷计“维简及井巷费”科目。但由于基本建设移交给生产的矿井建筑物构成固定资产,按规定现行的井巷工程基金应作为这部分固定资产按产量法(吨煤2.5元)提取的折旧,提取时借计“制造费用”科目,贷计“累计折旧”科目。矿井建筑物的应计折旧提足后,继续提取的井巷费纳入“维简及井巷费”科目核算,借计“制造费用”科目,贷计“维简及井巷费”科目。

3、企业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属于费用性的支出,直接在“维简及井巷费”中核销;属于资本性支出,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工程完工后,借计“维简及井巷费”科目,贷计“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对属于增加固定资产部分的,借计“固定资产”科目,贷计“资本公积”科目。维简费和井巷费的开支范围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维简费支出对税收的影响维简费的支出项目可分为投资性支出和经营成本性支出两大类,煤矿行业内部有一种看法,维简费应当按照现代企业财务制度的通行做法进行改革,对维简费支出中的经营成本性支出,即不构成固定资产的部分应在生产成本中直接列支;井巷工程、机器设备等投资性支出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和服务对象,应形成资产,按现代会计制度要求计取折旧或摊销,规范补偿其价值损耗。这里对巷道开拓支出的理解不同,产生费用性质认定的不同,若将巷道开拓延深看成矿山生产的一个环节,其支出就构成经营性成本的一部分;若将巷道的开拓延深看作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手段,其支出势必属于投资性支出,可以按

资产形成进行财务处理,以折旧或者摊销形式予以价值补偿,从而改变维简费这个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不合时宜的做法。

产煤大省河南省煤矿企业提取的维简费,自2001年开始就不再上缴主管部门,全部留在企业,但企业仍将其计入了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下;维简费提取之时,并未发生实际支出,但企业将其计入了生产成本。随后,企业动用维简费购置机器设备、更新井巷设施,这些机器设备使用时发生的损耗,企业又以折旧形式再次计入生产成本,也就是说,煤矿企业的维简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着重复计算成本问题。

从维简费的使用上来看,一直实行先提后用、量入为出原则,要求必须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具体使用时应该由生产成本、基本建设资金负担的费用,不能挤占维简费;应由维简费开支的费用,也不能挤占成本和基建资金。按规定,提取维简费的目的和主要作用是:“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伸、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

除安全费用外,维简费长期以来的使用范围主要有八项:1、矿井的开拓延深工程,这是维简费的首要使用方向,以保证矿井的正常生产接替;2、矿井的技术改造;3、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包括职工生活设施;4、矿区的生产补充勘探;5、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6、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和中小煤矿采掘范围的搬迁补偿;7、矿井新技术的推广;8、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这八项范围,是对维简费设立目的及适用原则精神的具体细化。根据原煤炭部、财政部(86)煤财字第312号文《关于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91)中煤总财字第87号《关于维简资金计划管理的暂行规定》,煤矿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但煤炭企业在实际进行会计核算时,将属于井巷开拓延深的部分支出,未按规定列入维简费开支,而是直接列入到生产成本的掘进项目中,与正常的采掘生产费用相混淆,形成多列成本问题。

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由于维简费是从吨煤成本中按照定额提取的,只要企业不超额提取,并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提取维简费数额一定的情况下,如果任由企业将资本性支出甚至职工福利性支出人为塞入维简费支出范围,而正常应从维简费支出项目的资金额度将会被挤占,势必将被挤占的支出转移到当期生产成本中,从而影响损益。尤其是在企业维简费不不足以满足更新改造项目支出需要时,非生产性支出对企业应税所得影响更为严重。

最为突出的是煤矿企业在进行矿井掘进成本费用核算时,将应当在提取的维简费中开支的开拓延深支出等资本化支出,计入了当期成本,从而影响应税所得额。

煤炭企业井下采掘生产分掘进(包括开拓)和回采两大项,掘进中又分为岩巷掘进、半煤岩巷、煤巷三部分,回采中分为综采、高档普采、普采、炮采四部分。从采煤技术角度讲,记入原煤生产成本的应该包括回采全部项目和掘进中的半煤岩巷和煤巷部分。企业在生产统计和会计核算时,巷道则区分为主巷道、准备巷道、回采巷道三种,主巷道和准备巷道计入固定资产。开拓主要是开掘岩石巷道,采掘包括采煤和煤层掘进。因此,对纯岩巷掘进部分,应当资本化,原因如下:岩巷开掘目的在于使已有井巷和新开采煤层相连接;岩巷开掘完全在岩层中掘进,不涉及采煤的生产过程;掘成后新开采煤层出煤均须通过该岩巷铺设轨道进行回运;在煤层开采期内,该部分岩巷是一直持续使用的,开采期有多长,岩巷使用期就有多长,符合构成固定资产的一切特征。因此,岩巷开掘性质完全符合财政部、发改委《通知》中所列维简费使用范围第一项:“矿井开拓延深工程”,不应计入当期成本。

——我们曾见到一份某煤矿集团公司股份制改造时,在1997年由某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出具的“ⅩⅩ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B种股票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其中的“资产评估工作报告书”之十“评估结果的说明”第二段中,对该集团资产评估增值的原因是这样描

述的:“贵公司成立时间,所建造的房屋和构筑物大部分是近几年完工的,增值幅度不大,其中增值幅度最大的表现为煤矿井建部分。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在煤矿建设过程中,贵公司出于节约的考虑,在人工的投入上以贵公司的人工为主,成本低;

二是在工程决算时,将许多应计入工程决算的开支,视为其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决算资料不充分。”

该项评估列入评估范围的矿建工程主要为一般井巷工程,包括立井井筒及硐室工程、斜井斜巷及硐室工程、平硐平巷及硐室工程。矿井开拓方式一般为并列立井,主井担任矿井煤的提升,副井担负矿井的辅助提升和人员上下,同时也作为矿井的进风井。立井井颈及井筒的支护一般为钢筋混凝土砌壁或粗料石砌壁,部分为喷射混凝土(带金属网);巷道工程主要有皮带上山、轨道上山、采面机巷、采面风巷、联络巷、单双轨巷、回风上山等,断面形状一般为半圆拱形,支护形式一般采用锚喷(混凝土或砂浆、钢筋或管缝锚杆)、砌碹(混凝土、粗料石)、支架(梯形、拱型金属支架钢砼或木背架、木支架),少数为裸体巷道;硐室工程主要有立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推车机及翻车机硐室、清理撤煤斜巷及卸载硐室、立井斜井箕斗煤仓及装载硐室、炸药库等,一般为钢筋混凝土或粗料石砌筑。

由此可见,煤炭企业的确存在将由维简费或者其他基本建设支出违规列做成本开支的问题,这个评估报告的上述内容从正面回应了我们的看法。

——我们再来看看煤炭行业有关规定内容,即迄今尚未失效的原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制定的(89)中煤总生字第316号文《生产矿井水平延伸深及采掘关系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生产矿井水平延深,采区及回采工作面准备,是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必要手段,是水平、采区及回采工作面正常接续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三部分——井巷工程基金使用范围

第十二条:井巷工程基金主要用于经批准的水平延深工程项目的井巷主体工程的直接工料费和相应的管、线、道工程和设备等费用;除独立系统施工的井筒等工程可提取工程辅助费和间接费等费用外,其他一律不提取工程辅助费和间接费。

第十三条:水平延深主体工程及装备标准,按开拓方式确定:

1、采用立井和斜井阶段石门方式开拓的矿井向下水平延深时,主体工程范围是:主副井筒,井底车场、硐室,从井底过第一个采区的第一石门口100米为止的总运输道、总回风道,以及延深后需凿的为全矿井或一翼服务的风井、注沙井、交通井。装备的标准是:年设计能力90万吨及以下矿井装备一个采区及一个开拓掘进面;年设计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矿井装备两个采区及三个开拓掘进面。

2、年设计能力9万吨及以上的片盘斜井向下延深时,主体工程范围是:主副斜井(暗斜井)井筒及阶段斜井之间联络巷,每段斜井的第一投产片盘的车场及位于其终深并为全矿井服务的永久硐室,以及延深后需要开凿的为全矿井服务的风井、注沙井、交通井。装备标准:每段斜井装备一个片盘的一翼及一个开拓掘进面。

3、采用盘区式开拓而水平服务年限在三十年以上的矿井,为两个以上盘区服务的总运输道、总入(回)风道,以及年能力在45万吨及以上而服务年限又在十年以上的盘区主体(为全盘区服务的运输、入〈回〉风道和主要硐室)工程也可使用井巷工程基金。

4、单一水平开拓的矿井,为煤层群联合布置两个以上采区服务的总运输道、总入(回)风道,以及年能力在30万吨及以上的下山采区的主体工程,也可使用井巷工程基金。

5、露天矿的主体工程是:向下延深或舍场增高所需要的固定干线延长和增加的相应站房、搬道房、管、线(高低压供电线、通讯信号、架线)、铁道、公路工程;永久性排水坑所需排水管道、绞车道、风井及硐室工程。装备标准是:随露天延深而带来年运输立米公里增加,

所需增加的运输设备。

——现仍有效的原煤炭部1996年关于颁发《生产矿井水平接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水平延深工程的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和新水平首采区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延深的主、副井筒、新建的后期回风井、井底车场及硐室、主要石门和主要运输大巷及总回风道。

首采区工程包括采区上、下山、车场及硐室、采区运输、回风道和主要设备及相应的管、线、道安装工程。

——原煤炭工业部1993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煤炭工业多种经营的若干规定》第19条煤炭企业要根据本企业实际,从企业折旧费、维简费、增盈减亏留利等自有资金总额中安排15-20%的资金,用于发展多种经营。

维简费与折旧费计提范围的重叠对税收的影响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但煤炭企业认为,对计提维简费的固定资产,税法没有规定严格的界限范围,除井巷建筑物之外包括采煤生产用的固定资产全国煤矿企业都是既提维简费也计提折旧。以此形成固定资产折旧的违规计提问题。

煤矿企业在吨煤成本中提取维简费后,按照内部规定需要基层矿上报工程设备项目预算,详细列出年度设备和工程项目明细,经企业审核后支付。由此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一部分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并转增资本公积;一部分通过“在建工程”核算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支出,则以维简费直接冲销;其中增加固定资产原值部分,煤矿企业按照资产类别和分类折旧率提取折旧。

我们认为,《细则》中“按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不应再提取折旧”的规定,该部分固定资产应该与其他固定资产项目分别造册管理或单独记账,不应再提取折旧。因为使用在吨煤成本中提取的维简费购建固定资产,实际上已经一次性在当期成本中进行了列支,如果再提取折旧,就有可能造成同一项支出被重复列支的情况,严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

第十问:煤炭生产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煤炭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时,应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计算的提取金额,借记“制造费用(提取安全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科目。煤炭企业于未来期间使用已提取的安全费用时,在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

单列项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待有关安全项目完工后,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日”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注:安全费用系于2004年从维简费中分离而来)

在确定这部分不允许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时,有人认为应该对井下机器设备及工程类资产进行划分。我们认为在操作上这样无法彻底分清,原因是:

有些设备可以在井下使用,也可以在井上使用,如水泵、马达、风机、绞车、核子秤等具体场所不固定,无法确认;

有些设备从井下延伸到井上,或者井上井下共同使用不可分割,如井筒提升设备、皮带机、运输轨道等等,无法确定属于井下还是井上;

露天矿又该如何区分?

——1986年财政部、农牧渔业部颁布的《乡镇企业财务制度》(1997年失效),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采掘企业的井上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井下固定资产按吨产量计提标准提

取维简费(即折旧费)。

我们来看一个实例:

根据ⅩⅩ煤炭集团合成报表数据计算,该集团(含全部子公司)2003年度拥有固定资产

原值11,919,193,803.58元,当年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11,004,859,600.68元,计提折旧总额527,485,851.85元,计提维简费223,365,625.46元,合计750,851,477.31元;

2004年度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3,881,203,357.08元,当年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12,950,463,546.97元,计提折旧总额897,866,416.31元,计提维简费392,456,257.96元,计提安全费用139,663,713.20元(由维简费中分出单独计提),合计1,429,986,387.47元;即固定资产原值年均12,900,198,580.20元,平均每年折旧性质的各项计提达1,090,418,932.39元,据此推算,该集团可以在不到12年时间内更新其全部固定资产。

我们认为,煤炭企业直接用于煤炭生产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传导设备、动力设备、生产设备、综机设备连同井巷建筑物,均属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这些设备不属于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煤炭企业将这些设备提取折旧对企业所得税有直接的、巨大的影响。——仍以上述实例测算:

⑴ⅩⅩ煤炭集团2003年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6,157,548,459.70元,当年计提折旧总额为251,367,761.01元,其中所属生产矿的传导设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584,285.32元,动力设备计提2,478,796.61元,生产设备计提43,951,787.79元,综机设备计提31,639,573.25元,四项合计79,654,442.97元。2004年该集团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为6,456,536,237.36元,当年计提折旧总额为397,726,069.85元,其中所属生产矿的传导设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104,270.02元,动力设备计提3,390,586.39元,生产设备计提64,498,886.97元,综机设备计提71,289,430.88元,四项合计

141,283,174.26元。

两年合计,影响应税所得额少计220,937,617.23元。

⑵ⅩⅩ煤炭集团所属股份制子公司2003年度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3,246,216,356.91元,当年计提折旧总额为200,781,811元,其中所属生产矿的传导设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399,666.65元,动力设备计提3,300,091.72元,生产设备计提60,308,126.92元,综机设备计提6,414,855.11元,四项合计72,422,740.40元;2004年度该子公司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为3,161,875,577.53元,当年计提折旧总额为215,963,951.22元,其中所属生产矿的传导设备计提1,612,469.78元,动力设备计提3,517,018.92元,生产设备计提63,352,364.77元,综机设备计提52,401,268.80元,四项合计120,883,122.27元;减除其中包含的违规缩短折旧年限审增的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24,258,213.74元,实际影响当年应税所得额减少96,624,908.53元。两年合计,影响应税所得额累计少计169,047,648.93元。

两公司两年合计影响389,985,266.16元。也就是说,这两家公司2003-2004年度维简费与固定资产折旧形成重复计提389,985,266.16元,占同期维简费计提数额615,821,883.42元的约63%。

——税收方面关于维简费的文件只有两个能够查到,一个是前述的企业所得税条例细则,另一个是1990年原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0]188号文《关于统配煤矿新增维简费和开发基金免征产品税的通知》:最近,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调整了统配煤矿计划内煤炭价格,并决定每吨煤价外加收1元维简费和1元开发基金。现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通知

如下:对这次煤炭提价后价外收取的1元煤炭维简费,暂免征收产品税;对价外收取的1元开发基金,在1990年内暂免征收产品税。

税收的应对办法

解决维简费的税收问题,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停止或者废除这个过时的东西,以规范的计提折旧方法替代之。但在目前维简费无法骤然取消的情况下,针对存在的问题,税收政策应当根据需要进行明确,一是详细划分提取维简费的资产范围,二是清晰确认维简费的使用范围,尽可能减轻其对企业所得税税基的侵蚀。

有人提出,既然按照井上与井下难以分清,能不能不让使用维简费购置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消除维简费与折旧费的重复计提问题,我们的看法是不行。因为这样做的技术难度太大,首先,维简费制度实行的数十年间,使用维简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包罗万象,除了涉及煤炭生产相关以及“三产”之外,还包括有职工福利生活设施和市政设施,不可能清楚地进行归类划分;其次,即使是煤炭生产项目也并非单一的使用维简费,许多时候是连同财政拨款、银行贷款、自筹资金等多项资金一起购建完成的。

我们认为,税务机关应会同财政、国资、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商定维简费的计提和使用的范围、标准、界限,一是要明确,对维简费(含井巷费、安全费用)的计提对象,即井巷建筑物、直接用于采煤生产的设备(包括生产设备、传导设备、动力设备、综采综掘设备和安全设备等类别),不得计提折旧;二是对原属维简费开支项目中的经营成本性支出,即不构成固定资产的部分,调整出来由煤炭生产成本中直接列支;三是对维简费用于井巷工程、机器设备等投资性支出,凡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和服务对象的,应形成资产,其中能够与采煤成本项目界限划分清楚的,不得混淆使用;四是对维简费用于

矿井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项目时,少量与采煤生产不易划分、难以准确核算的,首先动用计提的维简费,维简费不足的再考虑进入成本。

其他参考:

——原化工部1991年颁布《化学矿山企业成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第五条:根据化学矿山生产的特点,结合管理的需要,必须进行按过程分项目的成本核算。包括:属于基建性质的开拓延深工程和露天、井下、选矿三个方面的生产核算。(一)开拓延深工程:

(1)井下开拓工程主要包括:中段提升井、阶段的运输、通风、联络、溜矿、充填井巷、主要废石场的建设。井下动力、蓄排水、破碎、贮矿、机修等硐室,以及相应的道轨、管线、设备及其安装。

(2)露天开拓工程主要包括:提升、运输、开段沟及出入车沟、开拓剥离工程、新排土场建设、主要动力、供排水管线、轨道敷设及转移等,相应的地面动力,蓄排水、维修作业、储运等建筑、构筑物及其设备安装。

(二)采矿生产过程

(1)井下采准工程主要包括:采场天井、分段转运井巷、凿岩井巷(室)、分段采准井巷、溜矿眼、贮矿(电耙)巷室及其设备安装、维修。

(2)回采工作:

①井下包括:开凿切割井巷、放矿漏斗建设,废石排弃以及进行凿岩、崩矿、放矿作业过程和设备的日常维修。

②露天包括:生产剥离、开掘、废石排弃、建设阶段平台、安全平台、边坡、临时运输、排水线路、设施等;相应的穿爆、采装作业过程;以及设备的日常维修。开拓、采准、回采等过程的具体划分,按化学工业部1984年制定的《化学矿山工业生产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3)出(供)矿:指从井下或露天矿场到储矿场(矿仓)的全部作业过程。包括井巷放矿运输、提升、汽车运输、井下通风排水和维修等。

(三)选矿生产过程:指碎矿、磨浮、过滤干燥、尾矿过程。

(1)碎矿:指从原矿仓、经粗、中、细破碎,进入中间矿仓的全部作业。

(2)磨浮:指从中间矿仓放矿,到球磨给料开始,经过磨矿分段选别的作业;

(3)过滤干燥:指从浓密池开始到过滤脱水、干燥和精矿进入储矿仓的作业;

(4)尾矿:指将尾矿砂经管道排送到尾矿坝的全部作业。

第十三条根据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化学矿山企业的具体情况,对成本开支范围规定如下:

(一)为进行生产所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二)为进行生产所耗用的各种燃料及动力

(三)按照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按产量计提的更新改造资金(维简费)、大修理基金、租赁费,固定资产的中小修理费。

(1)列入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依据《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的规定。除矿井建筑(包括露天)以外的固定资产,根据核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采取单项折旧法按月提取。

(2)化学矿山企业的矿井建筑(包括露天),即矿井井筒,巷道工程及有关地面(包括井塔、大轮)、地下设施(包括井底车场硐室)等,按计算成本的原矿产量和规定的标准提取更新改造基金(维简费)。

第五章成本项目

第十六条采、出(供)矿成本项目和内容(五)车间经费:指采矿基本生产车间为组织正常生产而发生的各项车间经费。明细项目内容如下:

(1)工资:指基本生产车间所有车间人员(不包括生产工人的工资),如车间管理人员、车间辅助工人、修理工人、搬运工人、房屋建筑物及设备的维护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职员及勤杂人员等的工资和经过批准列入成本的奖金。

(2)职工福利基金:指上项工资总额扣除奖金和副食品价格补贴以外的工资总额,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实行利润留成制度以及其他按规定不从成本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企业不设本子目。

(3)折旧费:指根据《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的规定,除矿井建筑(包括露天)以外的固定资产,根据核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采取单项折旧法,按月提取的折旧和按产量提取的维简费。

第二十二条开拓延深工程(露天与井下)成本计算

(一)开拓延深工程的资金来源。由企业更新改造资金支付。必须与生产费用严格划分单独进行核算。成本项目共设五项。一至四项按采供矿成本项目和规定的内容执行,第五项为“其他间接费”。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和为开拓延深工程服务的

其他间接费用以及应负担的企业管理费。

(二)开拓工程成本,按工程项目分别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不要求按额定计算明细成本)。掘进、砌筑以立方米为计算单位。安装以每项工程的名称为计算单位。开拓工程中的附产矿,应按原矿计划单位成本作价。冲减工程成本,年末按实际累计平均成本进行调整。

——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1991 年颁布的《非金属矿采选企业成本核算和管理规程》第六条下列各项开支可进入成本:(六)生产过程中在巷道内的掘进工程和露天采矿的剥离开拓工程所发生的料、工、费。

采准巷道、运输巷道、通风巷道、溜井、斜井、洞室的开托延伸,露天堑沟的开托,轨迹的延长,排土厂的扩大,沟井的延伸等工程的支出应计入专项工程,由“维简费”开支,不得计入成本。

概念结构设计和逻辑结构设计

概念结构设计和逻辑结构设计 一.系统概述 本系统通过调查从事医药产品的零售,批发等工作的企业,根据其具体情况设计医药销售管理系统。医药管理系统的设计和制作需要建立在调查的数据基础上,系统完成后预期希望实现药品基本信息的处理,辅助个部门工作人员工作并记录一些信息,一便于药品的销售和管理。通过此系统的功能,从事药品零售和批发等部门可以实现一些功能,如:基础信息管理,进货管理,库房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统计,系统维护等。 二.概念结构设计 1.员工属性 2.药品属性 3.客户属性 4.供应商属性 5.医药销售管理系统E--R 图 三.逻辑结构设计 该设计概念以概念结构设计中的E--R 图为主要依据,设计出相关的整体逻辑结构,具体关系模型如下:(加下划线的表示为主码) 药品信息(药品编号,药品名称,药品类别,规格,售价,进价,有效期,生产日期,产地,备注) 供应商信息(供应商编号,供应商名称,负责人,) 员工 姓名 家庭地址 E-maill 电话 员工 编号 年龄 帐号

四.系统各功能模块如何现(数据流实图);1.基本信息管理子系统 基本信息管理子系统 药品信息员工信息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2.库存管理子系统 库存管理子系 统 库存查询库存信息出入库登记库存报表3.销售管理子系统 销售管理 销售登记销售退货销售查询 4.信息预警子系统 信息预警 报废预警库存预警 5.财务统计子系统 财务统计 统计销售额打印报表 6.系统管理子系统

系统管理 权限管理修改密码系统帮助 五.数据库设计(E-R图,数据库表结构) 1.药品基本信息表 列名字段数据类型可否为空说明药品编号 药品名称 药品类别 规格 进价 有效期 生产日期 售价 产地 备注 2.员工基本信息表 列名字段数据类型可否为空说明员工编号 性别 身份证号 员工年龄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试题及答案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一、单选题 1、下列应计入“应交税费”二级科目的是()。 A、待抵扣进项税额 B、进项税额 C、销项税额抵减 D、已交税金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2、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 A、进项税额 B、减免税款 C、销项税额 D、待转销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3、小规模纳税人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是()。 A、进项税额 B、抵减税额 C、待认证进项税额 D、应交增值税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4、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B、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C、进项税额 D、待抵扣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5、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为()。 A、购买方 B、销售方 C、中介机构

D、不缴纳税款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6、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 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B、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C、应交税费——地抵扣进项税额 D、抵减税款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7、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A、10% B、3% C、5% D、20%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8、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可以开具()。 A、收据 B、普通发票 C、专用发票 D、付款单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9、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个月内不得变更。 A、12 B、6 C、24 D、36

[转载]维简费安全费使用范围

[转载]维简费安全费使用范围 财企[2012]16号 财政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2)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十七条 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

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财建[2004]119号 2004-5-21 第五条 安全费用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由企业自行安排使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六条 安全费用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二)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销售返利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销售返利的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销售返利主要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 2.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 3.冲抵货款的形式。 二、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销项税的会计处理大全

一、销项税额的核算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销项税额的计算: ①销售额=价款+价外费用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这里的销额是不含税的销售额) ②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1)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计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 (1+税率)(1.17) ①混合销售的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合计. ②兼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为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合计. ③价款和价税合并收取的销售额: <1>价税合计金额. <2>商业企业零售价. <3>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4>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 2、销售额的组成包括以下三项: ①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不含税)。 ②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前,应先将其换算为不含税费用。包括:运输装卸费、包装费、违约金、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代收、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③消费税税金: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计算增值税额时,其应税销售额包括消费税税金。 3、销售额的组成不包括以下三项: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税款不应包含在销售货物的价款之中。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 <1>销售方把货物交给运输公司运输支付的代垫运输费用. <2>运输公司把运输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 4、一般销售方式下的付款方式主要有: ①直接收款. ②预收货款. ③赊销和分期付款. 4.1直接收款方式采用支票、汇兑、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等结算方式销售产品。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一章 概率论的基本概念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概率论的基本概念 一、重点、难点概要复述 随机事件的定义及事件间的关系;概率的定义及性质;常见的三大概率模型:古典概型,几何概型,贝努利概型;条件概率与三大公式:乘法公式,全概公式,贝叶斯公式;事件的独立性。 1.设事件表示“甲产品畅销,乙产品滞销”,则表示_________________. 2.设为事件,则都发生可表示为___________________;发生但与不发生可表示为_______________;中不多于一个发生可表示为 ________________. 3.设为随机事件,则。 A.B. C.D. 4. 设为随机事件,则。 A. B. C. D. 5.设事件满足,则 _______. 6.将20本书随机放入书架,则指定的某3本书挨在一起的概率是 ____________. 7.向半径为的圆内随机抛一质点,则质点落入圆内接正方形区域的概率为__________. 8.将一枚骰子连续抛掷100次,则事件“出现1点或6点”至少发生2次的概率为_______. 9. 一批灯泡共100只,其中10只为次品。做不放回抽取,每次取1只,则第3 次才取到正品的概率为___________. 10. 三个箱子,第一个箱子有4个黑球、1个白球,第二个箱子有3个黑球、3个白球,第三个箱子有3个黑球、5个白球。现随机地取一个箱子,再从这个箱子中任取一个球,则这个球为白球的概率为 ___________。若已知取得的球为白球,则此球属于第二个箱子的概率

为__________. 二、常见问题及解法 (一) 随机事件的表示: 1.随机事件的表示:设为随机事件,则 i)同时发生可表示为; ii)至少有一个发生可表示为; iii)发生但不发生可表示为 (二)随机事件概率的求法 1.利用加法公式: 2. 应用乘法公式:,其中. ,其中。 注:若,则由乘法公式可得 从而,也即与可以相互转换。又因 ; 故,可相互转换。 3. 在古典概型中求事件的概率: 4. 在几何概型中求事件概率: 5. 在贝努利概型中求事件的概率:在重貝努利试验中,事件每次发生的 概率为,则事件 恰发生次的概率为:,。 6. 利用全概公式与逆概公式求概率:设是完备事件组,,是任一个事 件,则 (i)全概公式: (ii)逆概公式:,其中。 (三)事件独立性的判断 1. 根据实际问题直观判断 2. 根据定义来判断或证明:事件相互独立当且仅当。 三、拓展练习 1.设事件满足求 2.设事件满足,已知,求。 3.设事件满足,,, 求至少有一个发生的概率为。 4. 设事件满足 则有 (A) (B) (C) (D) 5. 设事件满足则

返利相关税收处理

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 1、销售返利的概念 销售返利是厂家为了鼓励和促进购货方(商家)对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根据销售情况而给予购货方(商家)一定的利润返还。销售返利方式较多,如由供货方直接返还商家资金、向商家投资、赠送实物、给商家发放福利品,提供旅游等。返利是税收“概念”而非会计概念,会计准则对其无明确规定,按其性质应当列作营业费用。 2、税务处理 销售返利虽然从表面形式上称之为“返利”,但本质上仍属于价格上的减让,只是因为该减让需根据供货方年度(或一段时间)销售情况到年终(或结算期)才能决定存在与否和存在多少。在日常实务中让利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销售方根据购货方购货量的大小从自己的销售利润中让出一定份额给购货方,销售方往往凭购货方的合法票据(或销货方自行开具的红字销售发票)作销售费用或冲减销售收入的处理,这种情形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如果是销货方自行开具的红字销售发票还不可以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所以,这种处理方法对销售方很不利;二是比照销售折扣进行处理。销售方请购货方到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后,由供货方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这样销货方不但可以凭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而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 3、销售返利发票的正确开具 按照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生产企业从销售企业那里取得的返利收入发票有两类,一类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一类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经销企业向生产厂家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应开具服务业发票,缴纳营业税。 在实践当中,不少企业往往把销售返利发票开成“劳务费”,这种做法存在以下四大税务风险。 风险一:生产厂家要多缴增值税 “销售返利”实质上就是企业的销售折扣。生产厂家在销售货物的实际收入为扣除”返利”后的余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文件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而生产厂家取得的“劳务费”返利发票由销售企业单独开具,这显然不符合“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条件。所以,对生产厂家给予销售企业的销售“返利”部分就不允许抵减其销售额,从而增加了生产厂家增值税负担。 风险二:销售企业要多缴营业税 根据相关规定,销售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为生产厂家代开服务业发票时,将按“服务业”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甚至于还会附征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等,这对于并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经销企业来说,额外承受了本不应当缴纳的税收,大大增加了税收负担。 风险三:生产厂家的促销费将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一、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二、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

增值税会计处理(会计分录)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 [保会通财务软件题库精华]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 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 商品采购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经营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 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 借:材料采购 商品采购 原材料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09年有所变更,固定资产进项税可抵扣,可查相关规定)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现金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 商品采购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 借: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

矿山维简费的会计核算

1、 矿山维简费的会计核算 维简费是矿山企业的一种特殊费用,其性质相当于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支出和生产安全设施支出的资金。矿山企业财务人员对矿山维简费的概念普遍存在认识误区,具体表现为:不懂或不清楚矿山维简费的有关政策和用途;混淆生产费用与资本化支出的界限,把产品应负担的成本费用当作资本化,把应资本化反而当作期间费用,当期费用与期间费用划分不清,未合理地制定分配标准;有的企业为了调节利润的需要,人为地提高维简费计提标准,故意混淆维简费与资产折旧的概念,从而达到调增或调减利润的目的;有的企业将维简费以奖金、补贴的名义随意发放。这些处理方法,既违背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又给企业带来纳税方面的风险。 一、原来的核算方法: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04年5月21日联合颁发了《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维简费和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和开支范围作了专门规定。其中第七条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所以一般企业都是这样处理。 1、提取时 企业按《通知》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借记“制造费用——提取维简费用”科目(即:实际产量×提取标准),如果矿井建筑物固定资产折旧未提足,则按提取的维简费中吨煤2.50元井巷费部分作为矿井建筑物资产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将其余部分作为维简费,贷 记“长期应付款——应付维简费”科目。如果矿井建筑物固定资产折旧已提足,则提取的维简费全数记入“长期应付款——应付维简费”科目。 2、使用时 将维简费的费用性支出直接在计提的维简费中核销,将维简费的资本性支出按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增加资产的同时,冲减维简费并增加资本公积,该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仍然按月计提折旧费用并计入生产成本。(1`)费用支出,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2)资本化支出,借:固定资产

关于维简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定稿2011-7-1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维简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讨论稿) 制度 编号 版本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估时间 起草人 部门 审核 分管领 导审核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2011 2011. 邱成 赵庆松

孟繁祥 是 本 办 法 主 要 内 容 为加强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以下简称煤矿维简费)的管理,规范煤矿维简费使用,完善煤矿维简费投入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明确煤矿维简费管理职责,计提标准,使用范围,费用归集方法。 解释 部门 财务部 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财务部成本管理主管 煤矿维简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讨论稿)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以下简称煤矿维简费)的管理,规范煤矿维简费使用,完善煤矿维简费投入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白音华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业分公司、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维简费是指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 第四条煤矿维简费按照“先提后用,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技术部是维简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维简费年度使用规划,对开拓延深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新技术推广项目进行确认。 第六条安全生产部负责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技术改造项目支出、新技术推广项目支出、开拓延深支出、补充勘探支出的数据统计。 第七条机电部负责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项目支出统计。 第八条计划部负责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统计。 第九条财务部是维简费的会计核算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维简费的提取和使用进行会计处理,并将年度维简费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预算管理中。 第十条各责任部门每月27日将附表中本部门负责的项目支出同时按电子数据和纸质数据两种方式报送财务部。 第三章提取标准 第十一条维简费的提取标准是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在成本中按月提取吨煤9.5元(其中井巷基金吨煤2.5元)。 第十二条企业确定的维简费提取标准,及时报当地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税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维简费提取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的,经报当地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税务部门备案后,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新的提取标准。 第四章使用范围 第十四条维简费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深和技术改造等项目,以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提高效率,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开拓延深支出; 2.技术改造; 3.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 4.生产补充勘探; 5.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6.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 7.新技术的推广。 第五章归集方法 第十五条维简费用归集的方法。 (一)需要进行分配的支出项目。 自干开拓延深支出:以当月自干剥离总成本(仅包括运输部、采掘部、维修部、供电部发生的总成本)扣除安全费用后作为开拓延伸支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按自干开拓延深量占自干剥离总量的比例确定。 直接归集的项目支出 1.外委开拓延深支出:以外委开拓延深量和合同结算单价确定开拓延深支出; 2.技术改造支出、新技术的推广支出; 3.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 4.生产补充勘探; 5.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6.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技术部对维简费的计提和使用实施监督,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维简费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维简费是否按标准计提。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大全销售返利形式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大全销售返利形式 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对销售返利的处理降低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降低销售利润。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回款的目的,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 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

抵扣完的销项税金如何做账务处理

抵扣完的销项税金如何做账务处理 、“销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科目;按照当期的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3.利用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进行投资。企业自产、委托加工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4.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5.无偿赠送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6.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缴增值税,借

记“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企业逾期未退回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缴增值税,借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四、“进项税额转出”的帐务处理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五、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的销项税额和应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后,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退关补交的税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六“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的帐务处理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当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这样,月份终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计算出尚未入库的增值税。月份终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七、次月申报缴纳上月应交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八、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返还的增值税,除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外,

难点1相与组织的概念

难点: 相与组织的概念 一、相的概念 在金属或合金中,凡化学成分相同、晶体结构相同并有界面与其它部分分开的均匀组成部分叫做相。液态物质为液相,固态物质为固相。 固态合金中有两类基本相:固溶体和金属化合物 1.固溶体 合金组元通过溶解形成一种成分和性能均匀的、且结构与组元之一相同的固相称为固溶体。与固溶体晶格相同的组元为溶剂,一般在合金中含量较多;另一组元为溶质,含量较少。 固溶体用α、β、γ等符号表示。A 、B 组元组成的固溶体也可表示为A(B), 其中A 为溶剂, B 为溶质。例如铜锌合金中锌溶入铜中形成的固溶体一般用α表示, 亦可表示为Cu(Zn)。 2.金属化合物 物 , 或称中间相。 金属化合物一般熔点较高, 硬度高, 脆性大。时, 强度、硬度和耐磨性提高, 而塑性和韧性降低 。 二、组织的概念 将一小块金属材料用金相砂纸磨光后进行抛光, 然后用侵蚀剂侵蚀, 即获得一块 金相样品。在金相显微镜下观察,可以看到金属材料内部的微观形貌。这种微观形貌称做显微组织(简称组织)。

组织由数量、形态、大小和分布方式不同的各种相组成。 金属材料的组织可以由单相组成,也可以由多相组成。 例如, 图(a)为纯铁的室温平衡组织。这种组织叫铁素体,由颗粒状的单相α相(也称铁素体相)组成。 图(c)是碳质量分数为0.77%的铁碳合金的室温平衡组织, 叫珠光体。它是由粗片状的α相和细片状的Fe3C相两相相间所组成。 (a) 0.01%C 铁素体 500倍 (b) 0.45%C 铁素体+珠光体 500倍 (c) 0.77%C 珠光体 500倍 (d) 1.2%C 珠光体+二次渗碳体 500倍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维简费

浅谈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费、维简费 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是我国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从生产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支出和煤炭生产安全设施支出的资金。矿维简费的使用范围是①矿井(露天)开拓延深工程;②矿井(露天)技术改造;③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④矿区生产补充勘探;⑤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⑥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和中小煤矿采动范围的搬迁赔偿;⑦矿井新技术的推广;⑧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是①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②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③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④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⑤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⑥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⑦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⑧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⑨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⑩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一、安全生产费、维简费提取标准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04年5月21日联合颁发了《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维简费和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和开支范围作了专门规定。 安全生产费

财建字[2005]168号文件《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 调整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一)大中型煤矿 1.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不低于8元,其中:45户重点监控煤炭生产企业吨煤不低于15元; 2.低瓦斯矿井吨煤不低于5元; 3.露天矿吨煤不低于3元。 (二)小型煤矿 1.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矿井吨煤不低于10元; 2.低瓦斯矿井吨煤不低于6元。 煤炭生产企业应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安全费用具体提取标准,并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一经确定,煤炭生产企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变动的,经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从下一年度开始实施。 维简费 企业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每月按下列标准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 (一)河北、山西、山东、安徽、江苏、河南、宁夏、新疆、云南等省(区)煤矿,吨煤8.50元;

返利的会计处理问题

平销行为的税收与会计处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期以来,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出现了大量平销行为,即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据调查,在平销活动中,生产企业弥补商业企业进销差价损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生产企业通过返还资金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如有的对商业企业返还利润,有的向商业企业投资等。二是生产企业通过赠送实物或以实物投资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已发现有些生产企业赠送实物或商业企业进销此类实物不开发票、不记账,以此来达到偷税的目的。目前,平销行为基本上发生在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之间,但有可能进一步在生产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商业企业与商业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中出现。平销行为不仅造成地区间增值税收入非正常转移,而且具有偷、避税因素,给国家财政收入造成损失。为堵塞税收漏洞,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和有利于各地区完成增值税收入任务,现就平销行为中有关增值税问题规定如下: 一、对于采取赠送实物或以实物投资方式进行平销经营活动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增值税征管稽查,大力查处和严厉打击有关的偷税行为。 二、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一九九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概念结构理论

概念结构理论 刘壮虎 北京大学哲学系,liuzhh@https://www.wendangku.net/doc/322872397.html, 摘要 本文不从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出发,而是将概念作为初始出发点,按照概念结构整体论的观点,在思想—概念—语言三者统一的基础上,建立概念结构的形式理论,讨论其基本性质及其意义,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若干相关的问题。 实际中使用的推理,比我们通常说的逻辑推理要更广泛,本文建立依赖于语言的相对于主体的推理,并根据这种相对的推理建立相对的一致的概念。通过这种一致的概念,讨论不一致信念集的特征。这种推理也可以部分地用于概念的分类上,本文通过两个简单的实例来说明这种方法的应用。 词项的同义是语言学中的重要问题,按整体论的观点,比同义更一般的不可分辨性更为重要,本文给出了概念的不可分辨性的定义,并讨论其在语言中的表现。不同语言间的翻译也是语言学中的重要问题,本文在概念结构的形式理论基础上的对不同语言间的翻译进行了一些初步的讨论。 本文只是在对最简单的语言进行讨论,通过这样的讨论体现概念结构形式理论的思想、方法和研究框架。 §1前言 一、外延和内涵 概念有外延和内涵,是概念研究中的一个教条。我认为,这个教条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准确的。 概念有不同类型的,如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了十大范畴,而在三段论中使用的只是实体范畴和性质范畴。在讨论概念的外延和内涵时,也往往集中在个体、类和性质的范围内(与实体范畴和性质范畴相当),就算有所推广,也不是所有的概念。就是在个体、类和性质的范围内,概念有外延和内涵也是存在质疑的,如不可数名词的外延、性质化归为类等问题。 对外延和内涵的形式化的研究中,大多数说的是语句的外延和内涵,如各种内涵逻辑,它们与概念的外延和内涵是完全不同。 将内涵看作可能世界到外延的函数(或者在此基础上的修改),对于处理语句的内涵确实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但将这种方法用于处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却带

高中数学十大难点概念的调查研究

---------------------------------------------------------------最新资料推荐------------------------------------------------------ 高中数学十大难点概念的调查研究高中数学十大难点概念的调查研究 [摘要]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在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下高中数学在原有的基础上也发生了质的飞跃。 数学概念是数学知识体系中的核心环节,为学生的知识构建和数学教育的认知结构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由此可见,高中数学概念的调查研究在高中数学难点概念教学中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当前高中数学教师对于高中数学十大难点概念现状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和课堂听课以及面对面探讨的方法收集出所要研究的原始资料和数据,并将其进行了资料分析和数据处理,从而得出研究的主要结论是,当前高中数学教师已经认识到高中数学的十大难点,但由于教师的数学教育观念和教学态度等方面原因,使其在高中数学十大难点概念的教学中有一定的影响。 本文主要阐述了对于高中数学十大难点概念进行调查研究的必要性以及对于调查结果的理论分析,最后提出关于高中数学十大难点概念教学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 高中数学十大难点概念调查研究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素质教育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而数学概念教学在素质教育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1/ 7

数学概念是现实世界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及其本质属性在思维中的反映,它不仅包含着数学判断、推理、论证以及数学理论体系演化的一切矛盾的萌芽,而且象征着数学的思想和方法。 在课改的春风中新课程标准也揭示了数学概念的形成过程,让学生从概念的现实原形、概念的抽象过程、数学思想的指导作用、形式表达和符号化的运用等多方面理解一个数学概念,使之符合学生主动构建的教育原理。 根据新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要求,教学内容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然而对于高中数学十大难点概念的教学更是难上加难,学生在对这些概念的理解更是困难,这必然造成数学在各学科的教育中成为学生畏难的科目之一。 因此,如何解决高中数学概念中的难点教学,进一步加强学生对于高中数学十大难点概念的理解,成为高中数学教师面临的迫切任务。 由此可见,对于高中数学十大难点概念的调查研究是必要的。 高中数学十大难点概念调查研究的意义数学概念是数学思维的核心和逻辑的起点,是学生认知的基础,是以掌握概念、原理为主要学习目标的高中学生的思维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分析解决数学问题能力等都得到发展的关键,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难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感到难教的时候,就出现了数学概念的难点。 在高中数学中存在着几百个数学概念,而这么多的概念中会遇到或多或沙的十大难点概念,这些难点概念不仅使学生普遍难以理解

维简费会计处理

1、企业提取的矿山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是怎样进行?有无详细的政策规定? ——目前煤矿企业对维简费的会计核算,仍然沿用的是原煤炭工业财会接轨会议文件, 即会议根据1993年财政部(93)财工字第199号“关于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 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和(93)财会字第24号印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 度新界有关调账问题的处理规定”,所作出的“煤炭工业企业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有关调 账问题的处理意见”。 该意见中规定: 1、新制度增设“维简及井巷费”科目,取代以前的“维简基金”科目,真正结余的 “维简基金”转作“实收资本”,赤字冲减“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 2、计提的维简费借计“制造费用”科目,贷计“维简及井巷费”科目。但由于基本建 设移交给生产的矿井建筑物构成固定资产,按规定现行的井巷工程基金应作为这部分固 定资产按产量法(吨煤2.5元)提取的折旧,提取时借计“制造费用”科目,贷计“累 计折旧”科目。矿井建筑物的应计折旧提足后,继续提取的井巷费纳入“维简及井巷费 ”科目核算,借计“制造费用”科目,贷计“维简及井巷费”科目。 3、企业发生的维简费支出,属于费用性的支出,直接在“维简及井巷费”中核销;属 于资本性支出,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工程完工后,借计“维简及井巷费”科目,贷 计“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对属于增加固定资产部分的,借计“固定资产”科目,贷计 “资本公积”科目。维简费和井巷费的开支范围仍按现行标准 1、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根据财建[2004]119号规定,有关安全费用、煤矿维简费的会计核算问题,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财政部《关于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六条关于矿山维简费的会计处理:矿山企业提取维简费时,应按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有关的费用科目,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规定,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的安全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新制度 提取时借:制造费用 贷:盈余公积 购入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 1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

新概念一下半册重难点

新概念一册下半册重难点 1.The guy next to me wrote his name at the top of the paper. 定语修饰guy 谓语部分状语 2.Perhaps we didn?t do too badly. (在此处perhaps相当于副词maybe) 3.And here?s a little present for you. 承上启下,与上下文紧密联系 4.This letter is full of mistakes. 这封信错误百出 5.I want you/him/her/them to…Tell him/her/them to 6.I don?t want you/him/her/them to…Tell him/her/them not to 7.Short skirts are in fashion now. 短裙现在很流行 8.It dosen?t suit me at all. (not at all一点也不) 9.Would you like to try it? (would you like…?用来表示委婉的请求或提议?) 10.That?s a good idea.好主意 11.Have a biscuit instead. (1.作为替代He is too busy,let me go instead) (2.反而,却Instead of disturbing her,the news had a strangely calming effect. He didn?t give John the money,but he gave it to me instead ) 12.It costs five hundred pounds.(cost主语是物或某种活动;sth costs+金钱) (spend的主语必须是人spend time/money on sth; spend time/money (in) doing sth;spend money for sth.花钱买) (pay(sb.)money for sth.付钱(给某人)买;pay for sth.付…的钱;pay for sb.替某人付钱;pay sb.付钱给某人) 14.It?s worth the money.(be worth+n 表示“…值得…”;be worth doing.“…某事值得做”) (be worthy of+n. 表示“…值得…”;be worthy to be done“某事值得被做”) 15.Can we buy it on instalments? 我们可以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吗? 16.Y ou can pay a deposit of thirty pounds,and then fourteen pounds a month for three years.您可 以先付30镑定金,然后每月14英镑,3年付清 17.As……as 像……一样not so/as……as 不像……一样 18.Haven?t you got any small change?你没有零钱吗? 19.I can?t change a ten-pound note. 我找不开10英镑的钞票(change v.兑换note n.纸币) 20.I?ve got none.我没有(none既可以指人,也可以指物;no one指人) 21.I have?t got any. 我没有 22.Neither have I. 我也没有So have I 我也有 23.Isn?t there anyone at home? 家里没有人吗? 24.Look through the window. 从窗子往里看 25.Let?s try the back door. 让我们到后门试试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22872397.html,e and have something to drink. Nothing at all 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 27.There is none left. 一点都没剩下She?s only joking.她只是在开玩笑 28.Everybody is asleep.(asleep adj.睡觉睡着用作表语) 29.We looked for them, but we could not find them all. (all是them的同位语) 30.It happened to a friend of mine a year ago. 一年前发生在我的一个朋友身上的故事 31.To take them with me 把他们带上 32.She is the woman who(m)/that I served yesterday.他就是我昨天服务的那个女人 定语从句中:that既可以指人,也可指物which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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