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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牵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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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监督,实现管钱、管物人员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和相互核对,防止失误、差错以及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制定的原则是: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保管、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由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的作用。

第二条会计工作的内部牵制

1、各类资金支出凭证上必须有经办人签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宾馆领导签字。重大支出或特定项目支出,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2、每天的货币资金支付必须由出纳员报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能办理。

3、资金的收支程序要首先经稽核人员审核无误后,才能由出纳人员办理收付款;非全额报销的凭证应由稽核人员注明大写人民币实报金额。

4、各类付款凭证上必须加盖付讫章、稽核人员和出纳人员章。

5、各种销售发票必须由出纳员加盖发票专用章后登记、发放,由收款员领取、开据。收款收据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和出纳员个人章后方可生效。

6、收款员对要求开具的发票有质疑时,有权询问经办人并及时

报告主管领导,待确认无误再行办理。杜绝擅自多开、虚开发票行为。

7、除财务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无资金收付职能及职权。

8、非出纳人员代收款项,必须及时与出纳员办理交接手续。

9、出纳人员及稽核人员有权检查一切货币资金收付凭证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合法、不真实的收付业务。

10、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以及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工作。

11、财务负责人应对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及库存现金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一般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挪用公款的情况应严肃处理。

12、财务专用印鉴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管,并不得在空白支票上预留印鉴。

13、工资计算发放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审核无误并盖章后,方可发放。

第三条物资采购保管内部牵制

1、采购部门必须按申购部门填报的申购单采购物资,申购单由申购部门经理填写,由采购经理核价后,报主管副总、宾馆总经理签字后方能采购。

2、物资采购价格必须经过采购员市场询价、采购经理核价、领导批准的程序。

3、所有的采购物资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物资入库前必须由保管员进行数量复核及质量检验。对数量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的物资,保

管员有权拒收并及时向采购经理反映。

4、各类物资必须遵循采购人员、保管人员、使用人员三分开的原则,杜绝采购、保管、使用于一身的相互兼职的现象发生。

5、各类物资必须都由两套以上的账目进行管理,记帐员与库管员必须按月核对账目,保证帐实相符。

6、仓库保管员必须按照领料单发放物资,领料单必须经申领部门经理、财务经理签字,任何部门不得领用与本部门业务范围、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类物资,否则保管人员有权拒付并向领导反映。

7、财务负责人应定期不定期的对物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查对核实账账、账实相符情况。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差错、防止舞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财产的完全完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该内部牵制制度。 第二条内部牵制制度,是为了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制度、组织、方法和手续的总称。 第三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凡是涉及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从而相互制约,以减少和杜绝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管理上舞弊和偷盗的可能性。具体内容为: (一)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二)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批准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三)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四)保管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资产的职务要分离。 (五)保管与记录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账实核对的职务要分离。 第二节具体规定 根据“钱、物、账”分管原则,出纳人员管钱、保管人员管物、会计人员管账,做到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物,执行机构分离、职务分离、账务分离、钱账分离。 第四条日常业务处理时的内部牵制制度 1、日常业务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一致。 2、会计人员进行日常的账务处理,财务主管进行复核,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还需出纳核对签字。

3、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经费负责人三个人签字方可报账。会计人员不得受理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资料不齐的会计业务。若为发票,必须盖有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4、自制的凭证原始凭证应填写为“江西东华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字样,经制表人、审核人、负责人等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果遗失,应由当事人回原开票单位复印其发票存根联,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后,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原开票单位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的,应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说明,由同行人或知情人签字证明,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6、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会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也不得兼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7、会计人员编制各种付款凭证或自制付款凭证如工资表、津贴表等,必须经另一名会计人员复核方能付款。 8、出纳员办理未经审核、复核的款项收付,由出纳负责。与出纳无关的业务错误,出纳员应协助纠正。 9、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中有序地工作。 10、会计人员调动离职,必须按《会计法》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五条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的内部牵制制度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 2、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不得办理未经审核、复核的款项收付业务。 3、会计不得经手现金、有价证券的保管、收付及银行存款的收付工作。 4、未经领导批准出纳人员不得替任何部门或个人在金库内保管现金或有价证券。 5、对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实相符。 6、遵守现金定期清查制度,每月由出纳对现金进行盘点,编制现金日报表与现

内部控制制度汇编

****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住处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

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环境控制 第六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 第七条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执行董事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执行董事聘任,对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执行董事决议。 (二)公司作为法人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各业务部门在规定的业务、财务和人事等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都制定了操作规程,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运行; 公司对授权部门和人员建立了相应的评价和反馈机制,授权期限不超过一年,对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八条员工素质控制贯彻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公司应当制定连贯、可行的制度和操作流程,涵盖于员工招聘、培训、轮岗、考核、晋升、淘汰等环节。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doc 9页)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根据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 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 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根据、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根据、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根据、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

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1

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为了避免在企业各环节、各岗位之间,出现管理混乱、工作不衔接和贪污舞弊的问题,企业有必要建立。套较完善的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资产的保管与账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员工雇用和工资支付的审批人应独立于负责编制工资单的人。涉及收付款的记账凭证,须由制单、稽核、记账、出纳签章。倘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纳与会计,采购与验收,销货与仓储,薪工计算与支付,收款与会计,装运与仓储,订货与仓储等等。信用额度确定、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分权管理。建立库存现金的抽查盘点制度。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理。 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 2

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她人代盖。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科长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帐凭证后面,归档保管。第八条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账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账凭证,无权勾对银行帐,无权编 3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各种业务和会计核算的正常进行,减少错弊,保障国家、集团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依据国家、军队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内部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经济业务处理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基本管理制度,有关人员均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集团内部各级行政领导人对本制度的执行负有领导责任。 第四条????财务、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全面或有重点地检查和测试,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五条????集团设置内部机构,应避免将某项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执行、记录等工作集中于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实行资产保管和会计分离、经济业务的批准和相关资产的保管分离、经济责任和记账责任分离的原则。

第六条????下列岗位应避免集中一人:会计和出纳,工薪计算与支付,收款与记账,采购、销售、装运与仓库保管等。相互牵制的岗位应实行近亲回避。 第七条????各单位应依据有关规定对下列资产加强管理。 1、????现金、各种银行票据、其他有价证券; 2、????应收账款; 3、????材料物资; 4、????便于携带的办公用具、通讯工具、仪器仪表和工具器具; 5、????其他通用或敏感资产。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充分注意下列会计记录的管理工作: 1、????各种账册、报表; 2、????空白的原始记录表格和单证; 3、????向外部单位取得的或集团内部按规定填制的各种原始凭证; 4、????各种与会计记录相关的审批件、会议纪要、决定等; 5、????计算机文件、软件、数据以及存储介质(磁盘、磁带、光盘)等;

石油销售公司财务内部牵制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石油销售公司财务内部牵 制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7900石油销售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Internal financial containment system for oil sales compan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石油销售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差错、防止舞弊,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和财产的完全完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该内部牵制制度。 第二条内部牵制制度,是为了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制度、组织、方法和手续的总称。 第三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凡是涉及货币资金、财产物资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从而相互制约,以减少和杜绝货币资金和财产

物资管理上舞弊和偷盗的可能性。 具体内容为: (一)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二)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批准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三)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四)保管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资产的职务要分离。 (五)保管与记录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账实核对的职务要分离。 第二章内部岗位原则 第四条岗位分设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制度,遵循账、钱、物独立分管原则,票章分离、账物分离、审批经办分离等基本原则,对各项会计业务处理均需设审核。 第五条定期轮岗原则:财务部定期轮岗制度,出纳实行最长每两年轮岗。轮岗的方式包括出纳和其他会计岗位的轮

财务部内部控制制度

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怎么做?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防范舞弊,减少损失,提高资本的获利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笔者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思考,现成拙作,求教同仁。 一、内部控制必须逾越的几个难点 一项好的内控制度,应该达到以下标准。其一,控制触角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没有留下控制死角。也即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纳入了内部控制范围。其二,事权划分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也即内控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要能真正成为企业管理者的行为规范,操作方便。其三,控制程序规范,过程控制受到特别的重视。也即内部控制要形成科学的机制,尤其是要把对经营管理过程的控制放在突出的地位,通过控制,防患于未然。其四,有良好的控制效果,内部控制的功能可得到有效发挥。 从目前企业内控制度实践操作看,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研究和解决工作难点,具体地讲,就是解决“四个如何”。 第一,如何把握授权的度。量变到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一般规律。在这里“量”上的度起决定作用,当量的变化到了极限时,必然引起质的变化。内控制度的量度界定也就成为实践中的一个难点。企业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授权是必然的。对于企业法人代表,既要保证其经营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其经济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权力的量度界定是关键一环。当今社会大凡出现重大舞弊经济案件的企业,基本上均是授权不当引起的,是权力过大,且控制不力的恶果。一个方面,授权无“度”,直接制约内控制度效能的发挥,在巨大的权力面前,政策法律尚且相形见绌,何况一个内控制度,舞弊必然产生;另一方面,对内控制度执行人员的授权也有“度”的学问,对不同的控制环节要有不同授权,才能使内控制度有效运行,不然容易产生新的舞弊土壤。不管哪个环节,在具体授权时,应以既能保证经营决策有效运作,管理制度有效贯彻,又能保证权力制衡得到落实。 第二,如何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有效的内控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的所有环节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所有个人实施全方位控制。这里就存在一个控制与反控制的问题。社会实践告诉我们,控制与反控制的矛盾在任何地区、任何时候都存在,尤其是在中国这个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影响的国度里,矛盾尤为突出。因为不少企业内控制度形同虚设,舞弊行为时有发生,所以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就必然成为内控制度实施中的难点。一般而言,内部控制的对象是指企业的权力操纵者,是对权利操纵者的权利约束,也是对权利操纵者之间的权利制衡。这种独特的控制对象决定了提高受控度的艰巨性。就笔者的实践而言,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关键有两点:一点是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另一点是主要决策者的受控程度。 第三,如何提升规范控制程度。提起内控制度,人们往往想起出纳人员管钱不管账,管支票不管印鉴,管报销不管稽核等。其实内控制度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和所有环节。对于一个复杂系统工程的控制,不能靠人治,也不能靠简单的出纳控制、财务管理来实现目的,而是靠一套科学规范的内控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管理的行为,让管理者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知道干什么、怎么干,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完成工作任务,接受规定的控制管理。这里的重点,是对企业不同的经营管理活动制定出“怎么干”的标准。完成这个任务,要有丰富的知识、超前的意识、广阔的视野和扎实的作风。这无疑又是一个难点。 第四,如何提高控制人员的熟练程度。企业内控制度的中心是财务会计控制,承担内控职责的主要是会计人员。因此,财务会计人员要真正能担当内部控制的重任,更新知识,提高操作能力就显得刻不容缓。如上所述,科学的内控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控的制度,它大大突破了财务会计的工作范畴,大大超过了财务会计的知识领域,是投资、金融、市场、营销、法律、材料、信息、机械、生产等多方面知识的融合;没有相应的知识支持,内部控制不可能完全到位。同时内部控制主要是做人的工作,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是以账目间的相互核对为主要内容并实施岗位分离,以确保所有账目正确无误的一种控制机制。它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包括: (1)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即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等; (2)对出纳等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规定; (3)有关部门或领导对限制性岗位的定期检查办法。 一、内部牵制的作用 通过内部牵制机制,实现上下牵制,左右制约,相互监督。 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至少要经过上下级有关人员之手,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制约。 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至少要经过彼此不相隶属的两个部门的处理,使每一部门工作或记录受另一部门的牵制,不相隶属的不同部门均有完整的记录,使之互相制约,自动检查,防止或减少错误和弊端;同时,通过交叉核对也能及时发现错误和弊病。 二、内部牵制制度的内容 内部牵制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与牵制。不相容职务指的是不能同时由一个人兼任的职务。 第一,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第二,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批准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第三,执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与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

第四,保管某项财产的职务与记录该项财产的职务要分离; 第五,保管与记录某项资产的职务与账实核对的职务要分离等。 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与牵制,即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包括四个要点: 第一,识别不相容职务,即对通常不能由一个人兼任的职务必须有全面的了解,这些职务包括出纳与记账、业务经办与记账、业务经办与业务审批、业务审批与记账、财物保管与记账、业务经办与财物保管、业务操作与业务复核; 第二,合理界定不同职务的职责与权限,只有这样,才能在有关各司其职的前提下,去合理地分离不相容职务,也只有这样,一旦出现问题,才能准确地分清责任; 第三,分离不相容职务,在进行定岗和分工时,注意将不相容职务分离开来,使其相互牵制、相互制约; 第四,必要的保障措施,如物理措施(保险柜、专用钥匙等)或技术措施(网络口令等),定期的岗位轮换等。 内部牵制制度的方式 一般而言,内部牵制制度的执行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 实物牵制 实物牵制即由两个以上人员共同掌管必要的实物工具,共同完成一定程序的牵制。例如,将保险柜的钥匙交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保管,不同时使用这两把或两把以上的钥匙,保险柜就无法打开,以防止一个人作弊。

制度: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维护本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可靠,保证各项方针、制度和措施的顺利贯彻执行,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利用公司内部因分工而形成的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所组成的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特制定一个规范化和系统的严密的牵制机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实行钱财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总帐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明细帐的登记以及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2、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应及时入帐,做到日清月结; 3、不得坐支现金,不准以白条或借据充抵现金,不准私自挪用现金; 4、严格尊守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5、现金出纳应做到日清月结,并于每月末进行现金清点,与现金日记帐核对相等,财务主管应不定期进行抽查; 7、每月末由银行出纳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财务主管应进行详细审核; 8、所有的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均应有凭有据,有关原始凭证办理收付业务后,应在记帐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以防重复使用; 9、对于有关货币资金收支的自制对外凭证,如销货发票、收据等,应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领用范围和领用手续应严格规定并建立领用登记制度; 10、凡金额超过国家规定的结算起点(人民币300元)的业务应一律缴付

银行转帐结算,空白支票应由银行出纳保管,签发支票由两人共同办理,并实行印鉴分管,签发支票时,应写明收款单位、用途和金额,并登记支票领用簿; 11、作废的票据或收付凭证都应加盖“作废”戳记,并连同存根一并保存; 12、其他货币资金,尤其是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外埠存款和信用证存款、待采购或其他付款业务完结后,应结清尾款转回结算户,对于在途货币资金,应及时催办或查对。 二、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㈠、原材料的内部控制 1、落实经济责任,完善实物负责制。对已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款和短缺数;仓库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随时掌握和反馈材料资料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免资金积压。 2、健全盘点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为了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应该健全实物盘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财实相符,若发现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请处理。 3、严格凭证制度和计量收发制度。对各项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没有凭证或凭证手续不全者不得收、发。收、发过程中要执行国家标准计量制度,精确反映存货业务的数量,以便正确计算金额。对公司内未经批准和未办理规定手续者,不得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种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 4、加强明细核算,强化材料存货管理。由于原材料种类、规格繁多,因而应注意合理地组织明细核算。存货的明细科目一般按品名、规格设置,必要时也可结合存放地点、批别、产地、用途等设置。明细核算做到简便易行。同时,为

(财务内部管控)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黑龙江省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物资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堵塞采购漏洞,减少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本公司购进的用于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消耗的各种物资(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修理用备品备件、燃料)以及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各种设备的行为,付款是指支付与购进物资或设备有关的款项的行为。 第三条对外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采购与付款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一)付款审批人员和付款执行人员不能同时办理寻求供应商和洽谈价格的业务; (二)采购合同的洽谈人员、订立人员和采购人员不能由一人同时担任; (三)货物的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货物的验收和记账工作。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四条对在管理或办公过程中使用或耗用的各类物品,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必须遵循“集中采购、相互牵制”的原则,各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报公司总部备案,坚决杜绝由使用部门直接自行采购本

部门所需物品的多头采购、各行其是的现象。 第五条各分公司在公司总部核定的库存物资定额标准范围之内,除由总部需集中采购的生产消耗性物资外,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生产消耗性物资的采购,批准权限由各分公司自行制定并报公司总部备案;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原则上由公司总部统一采购,各分公司采购达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设备或构成固定资产的其他物资要以获得公司总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或授权为前提条件。 第七条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应设置专门的物资管理部门,设置物资主管岗位,在主管副经理(副厂长)的领导主持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设置物资采购员岗位,负责具体办理物资主管人员交办的物资采购任务。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八条公司总部、各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范围、特点和供货地点的远近,保持本单位适当品种和数量的库存物资,并根据物资实际库存情况,在各自的采购权限内自主决定物资采购的品种、数量和地点,及时补充物资库存量。 第九条物资使用部门应按月向本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报送本部门的物资使用计划,如所需物资无库存或库存量不足,则由物资管理部门填写物资请购单,物资使用部门可对无计划且无库存的急用物资直接填写物资请购单,经仓库保管员在物资请购单上签字后,报有批准采购权限的人员签字批准,再交采购员进行采购。无物资请购单的物资,仓库不得验收入库,财务部门不得给予报账,并要按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公司总部、各分公司的物资采购权由各物资管理部门集

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 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和相互核对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其原则为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账物分离。 第二条组织分工 按照《会计法》对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分工,设置出纳员,记账员、审核员、实物管理员。 第三条出纳岗位限制 出纳人员负责现金和有价证券的经管,公务卡还款,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 第四条其他岗位权限 (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记账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做到职权明确,程序规范,责任清楚,避免因职责不清相互扯皮、推诿,甚至越权行事,造成管理失控。 (三)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 (四)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应当相互制约。 第五条内部牵制制度方法

(一)对票据数量的控制。 1.收款票据由机关财务到市财政部门统一领购,并登记票据账。其他来源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准使用。 2.签发发票(收据)和收款的职能分离。 3.控制已使用票据的入账情况。 (1)每月月底将入账票据与存根核对一次,并填制票据销号单。 (2)对作废的票据应将其全部联数附在存根上。 (二)银行预留印鉴实行分别管理,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三)出纳员与制单、稽核、记账人员职责分离。出纳员不得兼任制单、稽核、记账等工作(只能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四)对财产、物资验收与领用的内部控制。 1.财产物资的入库单(验收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送机关财务,作为付款和进行账务核算的依据。 2.对于比较贵重的财产物资,设专人保管,以防止错乱和丢失。 3.各项财产、物资发出时,填制的原始凭证,一式三联,其中一联交机关财务作为账务核算的依据。 第六条回避制度 本局及局属单位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局领导成员的亲属不得担任局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财务会计机构工作人员。局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亲属不得在局财务会计机构中工作。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配偶血亲关系。

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方法

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方法 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划和规章制度及单位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或 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 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内部会计控制是内部会计监督的重要的组织部分。根 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的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方法主要有: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 如果由1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舞弊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 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对于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等行为。如物资采购 业务,批准进行采购与直接办理采购即属于不相容的职务,如果这两个职务由1个人担当,即出现该员工既有权决定采购什么,采购多少,又可以决定采购价格、采购时间等,没有其他岗位或人员的监督、制约,就容易发生舞弊行为。 又如销售和收款也属于不相容职务。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因此,单位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 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2、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是指单位在办理各项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 规定程序的授权批准。授权批准形式通常有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之分。一般授 权是对办理常规性的经济业务的权利、条件和有关责任者做出的规定,这些规 定在管理部门中采用文件形式或在经济业务中规定一般性交易办理的条件、范

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企业内部财务牵制 制度 1

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为了避免在企业各环节、各岗位之间,出现管理混乱、工作不衔接和贪污舞弊的问题,企业有必要建立。套较完善的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资产的保管与账簿的记载,应由不同人员分别负责。资产的保管,应明确指派人员负责,以免责任混淆。有形资产应加防护,以免私自或不当使用。员工雇用和工资支付的审批人应独立于负责编制工资单的人。涉及收付款的记账凭证,须由制单、稽核、记账、出纳签章。倘人员编制许可,下列职责应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纳与会计,采购与验收,销货与仓储,薪工计算与支付,收款与会计,装运与仓储,订货与仓储等等。信用额度确定、折让折扣、客户赠品、招待等,皆应严格分权管 2

理。建立库存现金的抽查盘点制度。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资产等(每年一次为宜)。尽可能订立各项工作的书面手册,以避免误会,促进效率。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才能办理。 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她人代盖。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3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涉及的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

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货币资金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资金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合理; 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七条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包括: 1.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3.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等级工作。 第八条货币资金的审核批准程序:申请→审批→复核→支付。 第九条企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条企业需指定专人定期与银行对账,并指派对账

集团财务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内部牵制制度完整版

集团财务部内部会计控 制规范内部牵制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内部牵制制度是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在集团内部明确规定财务部各岗位的权限职责,由经济事项有关各方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明确责任,发挥自动检查作用的一种内部控制制度。本制度就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各岗位的职责、限制条件和权限,做出了统一的规定,目的是使集团财务部各岗位之间、各岗位与各部门之间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相互监督、相互协作,达到钱账分离和避免发生财经违纪违法事件的目的,更好地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本制度,才能保证提高财务会计记录及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客观性、可靠性和效率性,通过对监督者的再监督,达到纠错防弊,保护国家、学校和集团财产的安全和完整。集团各中心在财务管理规范方面也执行本制度。 一、内部牵制制度的基本原则: 1. 财务开支必须接受审核监督 任何经济业务(或其他业务)必须都应通过授权、批准后才能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人或部门共同办理;钱、财、物必须实行分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以防错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2. 财务部门的分工必须体现牵制关系 二、出纳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条件 1. 负责现金收支及保管好现金。当天收入当天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超额保存现金,周末和月末更要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量。 2.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 负责办理银行的转账业务及银行结算单据的签领工作,根据会计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进行收款和付款,严格银行现金管理制度。未经会计人员审核的原始凭证,出纳无权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已由会计审核的违

内部牵制制度(二稿)

内部控制 13.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第一节总则 1.1为了促进内控会计控制建设,保证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防止差错及弊端,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总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规定、结合局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2内部牵制制度是以事务分管为核心的自检查系统,通过职责分工各业务程序的适当安排,使各项业务活动能自动地被其他业务流程人员查证核对。 1.3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是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 1.4部门内部岗位牵制的具体原则 1.4.1岗位分设原则。结合岗位说明书,遵循钱账分离、票印分 离、账物分离、制单审核分离、审批经办分离等基本原则,对各项会计业务的处理均须有稽核。 1.4.2强制换岗原则。部门内部应建立定期轮岗制度,出纳实行 最长每两年要轮岗一次,轮岗的方式包括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之间的轮换,或者出纳和其他会计岗位之间的轮换。资金管理岗位

最长不得超过3年、其他人员最长不得超过5年轮岗一次。根据部门的工作情况,也可以对出纳岗位、实行短期强制休假制度。 1.4.3亲属回避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事业部任何一级会计机构负责人,境外机构副总以上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机构的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 1.5各单位应根据财务人员分工,结合内控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岗位职责。 第二节实物牵制 2.1 实物牵制是指由两个以上人员共同掌管必要的实物工具,共同完成一定程序的牵制。 2.2票印保管 2.2.1凡涉及货币资金业务的有关支票、发票、收据等印章与应 分开保管。 2.2.2空白支票、发票、收据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并严格管理 使用,序号登记。作废支票应集中装订,稽核会计审核,由档案人员保管。 2.2.3预留银行印鉴名章由出纳负责保管,并严格管理使用。 2.2.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或指派专人(须和法定代表人名章保管人分离)负责保管,并严格管理使用。 出纳不得保管各开户银行预留的全套印鉴和密码,应该由财务负

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公司财务内部牵制制度(草稿) 为了促进内控会计控制建设,保证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防止差错及弊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根据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及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 严格按财务规章制度处理会计业务, 各岗之间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牵制的制约机制中开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制定财务工作内部牵制制度。 第二条内部牵制制度是以事务分管为核心的自检查系统,通过职责分工,各业务程序的适当安排,使各项业务活动能自动地被其他业务流程人员查证核对。 第三条部门内部岗位牵制的原则 (一)岗位分设原则。结合岗位说明书,遵循钱账分离、票章分离、账物分离、制单审核分离、审批经办分离等基本原则,对各项会计业务的处理均须有审核。 (二)定期轮岗原则。计划财务部应建立定期轮岗制度,出纳实行最长每两年要轮岗一次,轮岗的方式包括出纳和其他会计岗位之间的轮换。资金管理岗位最长不得超过2年、其他人员最长不得超过3年轮岗一次。 (三)亲属回避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机构计划财务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 (四)各机构应根据财务人员分工,结合内控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岗位职责。 第四条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是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 第五条财务内部牵制的具体内容 (一)实物牵制 实物牵制是指由两个以上人员共同掌管必要的实物工具,共同完成一定程序的

牵制。 1.票印保管 (1)凡涉及货币资金业务的有关支票、发票、收据等印章与应分开保管。 (2)空白支票、发票、收据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并严格管理使用,序号登记。作废支票由出纳人员加盖“作废”字样,交核算主管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账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3)预留银行印鉴名章由出纳负责保管,并严格管理使用。 (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或指派专人(须和法定代表人名章保管人分离)负责保管,并严格管理使用。 出纳不得保管各开户银行预留的全套印鉴,应该由财务负责人、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分别掌管;印鉴和密码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泄漏。 2.网上银行的制单及复核数字证书和交易密码应参照网银管理规定由不同人员分别保管,网上进行转账和其他交易时须建立二级复核机制。 3.财务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印章,不得向其他部门或个人借用。 4.计划财务部系统用户应当保管好登录密码,并相互保密,在进入系统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不能由其他财务人员代替登陆公司系统进行日常财务工作(更换密码)。 (二)人员牵制 1.人员牵制是指不相容的职务要职责分离,对于一项经济业务,要求有不同的人员共同分工负责,以达到相互牵制,互相制约的目的。 2.各机构计划财务部应当建立并实行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财务人员的工作权限和范围,做到以岗定责、职责分明、不越职权、相互牵制,使经济活动各个环节都得到制约。

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原则

怎样建立内部财务牵制制度 为了避免在企业各环节、各岗位之间,出现管理混乱、工作不衔接和贪污舞弊的问题,企业有必要建立。套较完善的内部财务牵制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财务牵制制度的方法是: 一、确定牵制环节。一般来讲,企业的供应、生产。销售、投资及其管理部门都是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环节。遗漏某一个环节,就可能在那个环节出现管理“死角”。 二、确定牵制内容。比如基建投资,其投资规模。项目论证、负责人审批或集体审批、质量验收、款项划转等,都属应受牵制的内容,遗漏某一项,就有可能造成整个投资的失败或资金的浪费。 三、确定得牵制主体。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参与者都是牵制主体,如采购一批家具用具,其牵制主体就有可能是:使用单位(领用计划)一→行政科(采购计划)一→财务科(审核意见)一→供应科(实际采购)一→仓库(实际验收)一→行管科(通知结算)一→财务科(实际结算)。确立了这些主体,责任更明确,透明度更高,可以避免由一个人签批、承办可能造成的隐患。 四、明确牵制责任人。明确哪一类经济业务应由哪个部门的哪一个人具体经办,这是很重要的。很显然,假如应由财务科长签字的经济业务,而由出纳签字了,应由设备科长签字的,而由供应科长签字了,其后果将无法估计。 五、规定牵制手续。规定牵制手续的意义,在于做到财务凭证传递规范化,使之有据可依,以保证内部牵制质量。例如,一批原材料采购进厂,财务科可根据质量检验报告单、验收入库单、结算通知单、供货合同、采购计划等办理结算。如果漏掉其中“一单”,万一发生责任事故,将根据“什么”追究“谁”的责任呢? 六、规定财务部门内部各岗位的职责。财务部门内部有些岗位是不宜串岗的,如印鉴如何分开保管,支票签发如何分工、授权,帐簿如何登记,档案如何保管,都对企业资金运作和安全有重大影响。 七、制定内部牵制制度监督检查机制。有制度就必须执行,有执行就须有监督。如果牵制过程脱节或者人员、手续未完全到位,必须有人来进行检查、督促和处理,这是牵制制度中应当明确规定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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