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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体系文件(DOC 63页)

物流管理体系文件(DOC 63页)
物流管理体系文件(DOC 63页)

柳州恒超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物流管理体系文件

程序文件

编制:日期:2010.5.1

审核: 日期:2010.5.5

批准: 日期:2010.5.10

受控状态:手册编号:

发放序号:

2010.05.16 发布 2010.05.18 实施

恒超物流

文件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使用场所得到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防止使用作废的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的控制。

3.职责

3.1 综合办是文件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的发放、更改、控制和管理工作。

3.2 经理负责管理方针、目标和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的批准。

3.3 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文件的控制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l文件的分类和编制、批准按《文件管理标准》执行,并确保所有文件在发布前对其适宜性均得到批准。

4.2各种类别的文件的编号方法按《文件编号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号。

4.3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识别需编制的文件,填写“文件编制计划/文件清单”组织人员进行文件的编写。

4.4文件的签发

4.4.l综合办负责文件的签发,文件接收人在“文件收/发文记录单”上签字后领用相应文件。

4.4.2以传真、电子邮件传递的文件应记录时间、接收传真号和电子信箱号。

4.4.3文件在批准时应注明发放对象,具体按《文件管理标准》执行。

4.5文件的评审、更新与更改

4.5.1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应评审其适宜性。文件编制部门应适时(标准/法规、市场产品、企业机制及上级、顾客、供方等信息变化时)组织相关部门,对文件进行评审;内审及管理评审时应对文件评审,以确定是否更换。

4.5.2如文件需要更改时,由归口部门提出更改申请,说明更改意见及原因,组织有关部门评审后更改,并填写“文件更改/销毁记录”下达更改通知单到文件原持有人。

改动内容较小时可采用划改方式,文件持有者按通知单要求划改;改动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换页的形式。将原页码收回销毁。文件持有人负责对文件修改条款换页/作出标识。

4.5.3文件更改应重新按本程序规定、批准发布。并由原审批人员负责审签,原审批人不在职时,由现任领导审批、签发,现任领导在审批前,应获得原审批文件所依据的背景资料,了解原文内容、更改原因、依据等。

4.5.4多次更改或文件大幅度修改时应进行换版。换版后原版次文件作废,换发新版本。

4.5.5作废文件由发放部门按原发文登记记录收回,并在备注栏注明“作废”标识,作

废文件,由文件管理人员填写“文件更改/销毁记录”经主管领导审批统一销毁,并在原文件登记表中记录销毁日期和文件数量。

留作参考有保存价值的作废文件,应在文件醒目处标“作废”标识,并在原文件登记表备注栏注明“作废留存”方可保留。

4.5.6各文件管理部门负责对发放到本矿外部的受控文件,应做好发放记录和更改/更换/作废控制,当本本矿文件更改/换版时及时给予更改和换发。

4.6 文件的管理

4.6.1 文件管理部门应编制“文件清单”。

4.6.2 文件应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和安全的地方,由文件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4.6.3 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乱改,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6.4 需临时借阅的文件,借阅者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借阅文件,由文件管理员负责收回;原版文件一律不外借,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具体按《文印管理办法》执行。

4.6.5 文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全面检查各类在用文件的有效性,随时核查各使用者手中的文件以及作业现场的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7 外来文件的控制

综合办负责外来文件的管理和控制,填写“外来文件清单”并做好发放记录。

4.8对承载媒体不是纸张的文件的控制,也应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文件管理标准》

5.2《档案管理制度》

5.3《文印管理办法》

5.4《文件编号办法》

6相关记录

6.1文件编制计划/文件清单

6.2文件收/发文记录单

6.3文件更改/销毁记录

6.4文件清单

6.5文件借阅、复制记录

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反映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和保证体系运行的可追溯性,证明体系运行的有效性。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记录。

3、职责

综合办对质量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记录进行编目,建立清单,规定记录保存年限。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体系形成的记录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 需管理的记录详见《管理体系记录清单》。

4.2 记录的标识和检索

a)记录的标识方法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b)记录要保证内容准确可靠、字迹清晰、收集时间及时有可追溯性。

c)记录要按发生的顺序与类别进行保存,以便于检索查阅。顾客或公司内部有关人员提出查阅质量记录的要求,需向资料员办理查阅登记手续,并填写《记录查阅登记表》。

4.3 记录的贮存和保护

a)记录的保管要确保不损坏、变质、丢失,一般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b)记录必须保证真实,严禁涂改。确因错误需要更改时,可以划改,但必须在更改处作出标记,由更改人签名。

c)查阅记录时,需经保管人员同意,不得损坏。

4.4 记录的保存期限和处置

a)保存期限(详见《管理体系记录清单》)。

b)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需要销毁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以适当的方式销毁,并填写《记录销毁登记表》。如因特殊需要备以后查阅、考证之用时,应标明“失效暂存”,隔离存放。

c)记录应存放于干燥、通风、便于查找的地方。长期保存的的资料应设立专门的存放场所。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档案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6.1管理体系记录清单6.2记录销毁登记表6.3记录查阅登记表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l目的

为及时获取、识别和更新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对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评价,以保证本矿的施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矿获取、识别和更新相关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对其遵守情况的评价。

3 职责

3.1综合办负责识别、收集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适用标准、规范、法律、法规,并负责编制本矿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和“标准清单”。

3.2各相关部门负责识别、收集、更新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工作程序

4.l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

4.1.l获取范围

A.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

B.地方法规和相关部委的规章;

C.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

D.国际公约。

4.1.2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途径可以:

A.国家、地方、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环保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行业部委的管理部门;

B.出版社、书店、图书馆和互联网;

C.《中国质量报》、《中国环境报》、《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建设报》、《施工企业管理》、《劳动保护》、《中国消防杂志》等相关专业报刊和杂志;

D.参加相关部门、地区的会议。

4.1.3综合办应定期(一般每年一次)组织评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

4.2综合办组织相关部门对于各自获取的标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确认。确认结束后填写“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和“标准清单”,一式两份,并分送相关部门。

4.3当上述外来文件更新或增加时,综合办及时修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并将新的内容补发至相关部门,并对旧的原件及时收回,需保留的应作相应标识。

4.4各部门负责组织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适用标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培训,并做

好相应培训记录。

4.5标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按《文件管理标准》和《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5 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文件管理标准》

6相关记录

6.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1.目的

为建立、规范物流及各相关职能和层次的目标,实现质量安健环目标、指标,以及确保实现目标和指标而制定的管理方案的实施,不断改进公司的质量、环境行为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流及物流各相关职能和层次质量安健环目标和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建立、实施和管理。

3.职责

3.1物流经理负责批准物流质量安健环目标。

3.2综合办负责组织制定物流及相关部门的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3.3综合办负责对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按照考核期进行统计考核。

4.工作程序

4.1质量安环管理目标

4.1.1质量安环管理目标和指标制定

4.1.1.1 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根据质量安健环管理方针、年度工作计划、公司生产任务、产品质量、环境因素、危险源、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要求等提出公司总的目标、指标,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4.1.1.2每年初,综合办组织相关部门按本矿目标的年度指标分解,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分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

4.1.1.3目标责任部门采取措施实现所承担的分目标,并在考核期后三日内,将分目标完成情况报考核部门。考核部门统计后于三日内上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4.1.1.4当管理评审对目标提出修改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目标再次分解。适当时,质量安健环管理目标和指标内容要求可包括:

a.产品的要求;

b.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c.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

d.相关方的要求;

e. 污染预防的承诺、劳动安全保护行为的持续改进;

f. 技术及经济上的可行性;

4.1.2目标通过层层分解展开,量化后纳入各部门。即目标明确、指标具有可测量性;

4.1.3综合办应定期检查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4.1.4分公司经理通过日常工作报表、资料、管理评审掌握目标的实施情况。

4.1.5目标指标实现后,如有必要,需制定新的目标指标;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目标和指标未能实现,应及时通报管理者代表,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进行更改,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4.1.6管理评审时,对年度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及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价,需要时对目标进行修订,具体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执行。

4.2管理方案

4.2.1管理方案的编制

a.综合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b.管理方案涉及与安健环目标和指标有关的全部可能的活动;

c.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要考虑实现安健环目标和指标的有关部门作业活动的设计。

4.2.2管理方案的内容与要求

a.已确定的管理方案控制的目标和指标;

b.明确实现目标指标的具体措施及方法,包括实施程序、步骤、支持性的措施、资源、相关方的协作等;

c.责任部门、岗位、经费、开始时间、完成时间,验证时间;

d.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目标和指标未能实现,应及时对目标指标的管理方案进行评审,由原制订部门重新制订原审批部门审批。

4.2.3管理方案的实施与检查

a.各部门按照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组织实施,必要时对物流管理方案进行进一

步的分解,制订适用本部门详细管理方案的实施计划;

b.管理方案的检查:综合办负责对管理方案的实施进度与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5相关文件

5.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5.2《年度目标计划》

5.3《物流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6相关记录

6.1检查记录

6.2物流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完成情况统计

6.3评审记录

6.4修订记录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识别和评价本物流能够控制的以及能够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确定和更新重要环境因素,以对其进行管理。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物流管理活动中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与管理。

3、职责

3.l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对重要环境因素判定结果的批准;

3.2安技调度室负责组织环境影响的评价活动,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3.3各部门、车队负责本单位的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

4、工作程序

4.1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时机

4.1.1对于本物流所在地范围内的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应于制定年度管理目标前进行;

4.1.2在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本物流生产经营任务和工作内容等发生变更或相关方要求发生变更等情况时,应重新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

4.2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步骤

4.2.1各部门、车队使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选择和确定(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生产、生活和服务活动。

4.2.2在识别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4.2.2.1由于本物流的运输活动中所排出的水、气、声、固体废弃物等,以及资源、能源的消耗给本物流、周围居民和地区等造成的影响;

4.2.2.2采购的物资供应方、运输承包方和废弃物处理者等相关方的活动所产生的环境影响;

4.2.2.3考虑过去(如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现在(现场的、现有的污染及环境问题)、将来(如交付使用后)三种时态以及正常、异常、紧急(如火灾、爆炸等事故)三种状态下的重大环境影响。

4.2.3各部门、车队使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时,应确定对应环境评价对象的输入、输出及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

4.2.3.1输入应考虑:活动、工程和服务内容;

4.2.3.2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有: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振动、资源消耗、有毒有害化学物资使用、臭氧层破坏、电磁辐射、光热辐射、恶臭及其他因素;

4.2.3.3输出环境影响因素应考虑相应的活动、排放物、废弃物、社区、能源的消耗等。

4.2.4主管部门可组织有关人员直接到施工现场,通过监测、面谈、观察识别环境影响

因素。各部门、车队填好《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并经各自负责人审核。

4.3重要环境因素评价

4.3.l评价原则

影响全球范围、社区强烈关注和不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行业规定的都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其他情况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准则按《安健环风险评估方法和标准》执行。

4.3.2评价基准

各部门、车队按照环境影响评分基准对各自的环境影响进行打分,填报《环境因素评价表》。

4.4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对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应尽量体现在环境目标和指标以及环境管理方案中,或通过制订环境管理程序的方式来加以控制。对因经济状况、技术条件等原因暂时无法实施的,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4.5环境因素的更新

4.5.1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正常情况下由安技调度室负责在每年12月进行一次。

4.5.2 当以下情况出现时,应依据本程序所规定的步骤及时更新环境因素,并对新产生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及确定:

a.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有变化时;

b.相关方提出较大的合理抱怨时;

c.新、改、扩建项目在立项前;

d. 机构改革;

e. 企业兼并;

f. 其它影响环境因素变化的情况。

4.5.3每年管理评审之后,由安技调度室负责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补充、修改或更新,并将更新后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以受控文件形式发放,并将原《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收回并销毁。

5相关文件

5.1《安健环风险评估方法和标准》

6相关记录

6.1环境因素识别表

6.2环境因素评价表

6.2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1、目的

准确辨识我物流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危害,评价其风险程度,实施有效的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物流范围内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

3、职责

3.l安技调度室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各部门、车队负责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工作程序

4.1危险源的辨识

4.1.1识别范围应包括本物流所有的生产、生活和服务活动。

4.1.1.1本物流承担的运输项目的危险源识别;

4.1.1.2运输和机械、设备危险源识别;

4.1.1.3化学物质的危险源识别;

4.1.1.4工作人员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各种活动的危险源识别;

4.1.1.5外部提供服务中危险源识别;

4.1.1.6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的危险源识别;

4.1.1.7外来设备进入作业现场的危险源识别;

4.1.1.8外部环境的危险源识别。

4.1.1.9危险源种类

A.管理类:包括安全管理技术措施不全面、事故调查、设备、材料、劳动保护用品、化学危险工程、外部提供工程、服务、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外来设备进入作业现场等内容:

B.运输和服务类应考虑:

a.交通事故;

b.火灾事故;

c.泄漏事故;

C.职业健康类;

D.其他类别危险源:机械危害、物理伤害、生物伤害、人机工程危害、化学伤害等。

4.1.2应结合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4.1.3危险源辨识方法可采用询问与交流、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安全检查表法、系统安全分析、事件树、故障树等方法。

4.1.4危险源辨识

各部门、车队进行本单位危险源识别,将识别结果填表,各部门、车队负责人签字确认。

4.2风险评价方法及重大危险源确定

4.2.1危险评价方法及重大危险源确定按《安健环风险评估方法和标准》执行。

4.2.2下列情况可直接判为重大危险源:

A. 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规定;

B. 相关方有强烈报怨或要求的;

C. 曾发生过的事故,无合理的控制措施的;

D.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害的错误,无适当的控制措施的。

4.2.3安技调度室组织各部门按上述危险评价方法对危险源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填写“重大危险源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作为目标及管理方案制订的依据。

4.3 危险控制策划

4.3.1对不同级别的危险应制定相应的危险控制措施,这些措施必须满足降低和使危险处于有效控制中;

4.3.2危险控制措施应首先考虑消除危险源的原则,其次考虑危险降低措施(降低危险概率、降低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潜在严重度),将使用个体防护用具作为最后手段;4.3.3危险控制措施的策划按《物流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职业病防治计划》、《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物流安全管理制度》和《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4.3.4对于本部门有能力实施的危险源控制措施由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实施。

4.4 各部门进行危险源辩识时,应有员工参与。

4.5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应于每年制定年度管理目标前进行。

4.6如有下列情况,须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

4.6.1本物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发生变化;

4.6.2 本物流职业活动发生变化;

4.6.3 管理评审、内、外部审核的要求;

4.6.4 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更;

4.6.5 事故、事件、不符合整改要求;

4.6.6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时;

4.6.7 目标、管理方案完成后,对残余风险的评价;

4.6.8其他情况需要时。

5、相关文件

5.1《安健环风险评估方法和标准》

5.2《物流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5.3《职业病防治计划》

5.4《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5.5《物流安全管理制度》

5.6《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6.1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表

6.2重大危险源清单

信息交流与协商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及反馈有关信息,作好信息的管理,确保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物流内部信息的传递与处理,以及与外部各方的信息交流。

3、职责

3.l综合办:负责外来文件的收发工作及外部信息联络工作,确保信息渠道通畅;

3.2综合办:负责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内外部信息交流工作;

3.3其他部门: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工作。

4、工作程序

4.1沟通内容

4.1.l管理方针和目标,顾客与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4.1.2管理评审的有关信息;

4.1.3内部审核的有关信息;

4.1.4顾客满意与不满意的信息;

4.1.5运输和加油过程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信息;

4.1.6不合格及各种事故信息,纠正措施信息;

4.1.7各种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外部信息;

4.1.8 职工的合理化建议。

4.1.9员工代表参与管理风险的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平审;参与危险因素辩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影响作业场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任何变化的商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上,应有员工代表参与。

4.2沟通方式

4.2.1工作例会

4.2.1.l经理按《调度会议制度》每月一次主持例会,总结本月工作及部署下月工作重点。

4.2.1.2综合办负责按《调度会议制度》每周定期组织例会。

4.2.1.3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有关人员参加,作为公司管理层不定期的沟通方式。

4.2.1.4各单位按《班前会制度》每天生产前组织班前会。

4.2.2文件和统计报表

综合办通过发布行政文件以及收集、编制、传递有关业务报表进行日常管理及信息的沟通。

4.2.3内部简报

公司将利用内部简报宣传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物流的方针及有关信息。

4.2.4保持与外部相关方的沟通渠道

综合办要保持与上级机关、政府主管部门、顾客以及相关方建立有效的通讯、工作沟通方式,确保信息的内外交流。

5、相关文件

5.1《班前会制度》

5.2《调度会议制度》

6、相关记录

6.1信息台帐

6.2各种会议记录

管理评审程序

l目的

评审质量安健环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达到持续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质量安健环管理体系,确保本矿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矿最高管理层对质量安健环管理体系进行的管理评审活动。

3职责

3.1经理主持管理评审,批准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

3.2管理者代表协助经理组织管理评审,对管理评审报告进行审核。

3.3综合办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做好管理评审记录,编制管理评审报告,并对整改措施跟踪验证。

3.4各部门负责人向管理评审提供与本部门质量相关的评审信息,并负责落实评审中提出的相关整改措施。

4程序要求

4.1评审频次

管理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两次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管理评审以会议形式进行。如遇下列情况,可进行专题评审,具体方式和时间由经理决定。

a.组织机构、业务范围、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

b.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

c.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

d. 发生重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顾客严重质量投诉或连续投诉;

e. 顾客就产品质量、服务问题、环境问题和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投诉或诉讼,以及被新闻媒体披露时;

f. 有关第二、第三方审核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要求;

g. 在内部或外部质量安健环管理体系审核中发现严重不合格:

h. 经理认为有必要时。

4.2管理评审前的准备

经理将管理评审的时间、要求和参加人员确定之后,由综合办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提前一周将计划通知有关部门/人员,有关人员按评审计划要求准备相应的评审输入信息。

4.3管理评审输入的信息包括:

a. 审核结果,包括第一方、第三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

b. 合规性评价等;

c. 管理体系过程运行状况及其测量与监控结果的信息,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应急准备与响应的实施结果;

d. 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包括对内部审核和日常发现的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性的监控结果;

e. 对管理评审跟踪措施的实施及有效性;

f. 可能影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变化,包括内外环境的变化,如法律法规的变化等;

g.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包括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4.4管理评审的实施

4.4.1管理评审以会议或会议与现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综合办人员负责做好记录。

4.4.2管理者代表和各部门负责人向会议报告有关情况,然后参加人员根据上述报告对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讨论,提出整改措施意见,最后由经理做出结论和决策,并对整改措施计划落实到责任部门。

4.5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得出结论。

b. 质量安健环管理体系及其相关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措施。

c. 提高服务质量,增强顾客满意度的改进措施。

d.为提高质量安健环管理体系有效运行需增加的资源。

e. 落实以上措施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期限。

4.6管理评审的结果

4.6.1由综合办根据管理评审记录编写“管理评审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经理批准后,发放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4.6.2管理评审提出的整改措施,由综合办填写“整改措施计划”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由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综合办组织跟踪验证。对需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的,执行《纠正或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由整改引起的文件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6.3管理评审的有关记录和资料,由综合办负责收集、归档,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记录控制程序》

5.3《纠正或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管理评审计划

6.2管理评审报告

6.3整改措施计划

6.4签到表

6.5会议记录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合理确定从事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符合性的人员资格,确保能够胜任岗位要求,满足标准对人员能力、意识和培训的需要,制订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我物流范围内影响产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所有人员。

3、职责

3.1综合办: 负责本程序的制订、修改与实施。负责制定各岗位的岗位入职要求。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配置、人员的培训与人员能力的考核评价工作,建立人员培训及从业记录。

3.2各部门:配合综合办实施有关专项培训工作。

4、工作程序

4.1综合办根据各单位工作的内容、任务、职责、环境及本岗任职者所需的资格要求,包括教育、培训、经验和技能等条件,编制《员工技能鉴定标准》和《员工岗位工作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人员调配控制过程

4.2.1各单位根据其工作和发展的需要向综合办提交具体的(需用员工数量及岗位)增补申请,综合办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标准》编制进行审核,在公司内部进行调剂和选聘,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调配。

4.2.2当物流无法进行内部调剂时,综合办负责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4.2.2.1综合办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有关学历、资历、经历和证明文件。经审核合格后,由综合办组织应聘人员笔试,合格后进行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合格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培训上岗试用,具体按《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4.3培训控制过程

4.3.1综合办负责按《培训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的规定组织培训。每年年初,各部门、各分厂根据具体工作和生产需要制定各自的培训申请报公司综合办。综合办根据具体实际进行汇总,并结合公司总体管理的需要制定出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主管副总审批后实施。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课时、培训方式、考核要求等。

4.3.2因生产工作需要增加或延期等的培训,由年初报计划部门变更计划,经综合办审批后执行。

4.3.3因工作需要参加外培的,由本人或组织单位填写《外培备案表》报公司综合办,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培。

4.3.4培训内容

4.3.4.1新员工(新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新调入干部等)上岗之前,由综合办组织不少于40学时的岗前培训,内容可包括:

a. 基础教育: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和纪律,相关法律和法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和目标,安环意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等的培训,由综合办安排。

b. 岗位技能培训:包括相关的《员工技能鉴定标准》、岗位生产技术、岗位安全技术、岗位操作技能等,由相关部门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者上岗。

4.3.4.2分包方、新工人进入公司项目施工,由所在项目组织岗前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

4.3.4.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由综合办组织送外培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对证书进行管理。

4.3.4.4物流不定期对各岗位管理人员进行适应性、提高性培训,使其更好地胜任本岗工作。

4.3.5培训记录按照“谁培训谁记录”的原则,由各组织培训的部门负责填写“培训记录”、“培训考勤表”、“培训成绩单”做好相应的培训记录。

4.4培训的有效性评估

a. 经营办根据《员工培训考核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和观察等方法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分析评估;

b. 综合办每年第四季度负责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评价培训的有效性,征求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

c. 综合办负责建立、保存员工培训档案。

4.5考核结果要与公司组织的其他评优评先活动挂钩,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聘任的参考依据,并按照有关奖惩条例进行奖励、表扬、警告、惩处。

5相关文件

5.1《人事管理制度》

5.2《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5.3《员工技能鉴定标准》

5.4《培训管理制度》

5.5《员工培训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5.6《员工岗位工作标准》

6相关记录

6.1年度培训计划

6.2 培训记录

6.3 培训考勤表

6.4 培训成绩单

6.5 外培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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