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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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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共18分,每题6分)

第1例某外贸公司以承兑交单90天(D/A90天)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发票总额100万美元,保险费率为1.56%。那么,该公司应交纳的保险费为多少万美元?

保险费=100*90/360*1.56%=0.39万美元

第2例田某为其妻子钱某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田某为受益人。半年后田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钱某意外死亡,死亡前未变更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钱某的父母提出,田某已与钱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①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要求投保人必须具有投保利益,而发生保险事故时,或发生保险事故给付时,则不追究具有保

险利益。原因在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同时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②保险金应为受益人田某。第3例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并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

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某的妻子与王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保险金,并作为遗产处理。在本案例中,受益人王妹在被保险人王某中毒死亡前半月已经病故。因此,保险金只能由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即其妻儿作为遗产领取。

第4例某车主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额为40万元。在保险期内先后发生数次保险事故,第一次车辆受损15万元,第二次受损20万元,第三次受损8万元,第四次受损45万元,第五次受损6万元。在前三次保险事故发生并获得赔偿后,投保人补充到了40万元的保额。问保险人应如何赔偿?

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历次赔偿金额不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才终止。在本案中,保险人在第一次事故后赔偿15万元,在第二次事故后赔偿20万元。这两次的赔偿金额均未达到保险金额不进行累加,所以在第三次事故后赔偿8万元。但第四次保险事故损失45万元,超出了保险金额,保险人赔偿40万元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对第五次事故损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5例某建筑公司以进口奔驰轿车向某保险代办处投保机动车辆保险。承保时,保险代理人误将该车以国产车计收保费,少收保费482元。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发现这一情况,立即通知投保人补缴保费,但被拒绝。无奈下,保险公司单方面向投保人出具了保险批单,批注:“如果出险,我司按比例赔偿。”合同有效期内,该车出险,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赔偿。此案该如何赔偿呢?

保险代理人误以国产车收取保费的责任不在投保人,代理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应推定为放弃以进口车为标准收费的权利。

保险人单方出具批单的反悔行为是违反禁止反言的,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不具法律效力。保险人单方出具批单变更合同,是一种将自己意志强加于投保人的行为。批单不是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可能成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不影响合同的履行。而且保险公司不得因代理人承保错误推御全额赔付责任。《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据此,本案应全额赔偿。

第6例赵某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险合同,2001年1月5日赵某应缴费而未缴费,问:赵某的合同在2002年1月还有效吗?

如果已无效,还能恢复合同吗?已无效,因为已经过了宽限期。还能恢复,须填写复效申请书,提供可保证明书,付清欠缴保费及利息,付清保单贷款本金及利息。

第7例李某投保了一份普通终身寿险,受益人指定为他的儿子。采取的是分期缴费的形式,2001年6月13日,李某应缴费而未缴费,7月5日,李某遇车祸不幸身亡,请问李某的儿子还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吗?理由是什么?

能。根据宽限期条款和保费自动垫缴条款,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宽限期为60天。

第8例某汽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责任限额为15万元,在保险期间先后发生两次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分别为9万元、23万元。保险人按保单约定第一次赔偿9万元后,应对第二次责任事故赔偿多少,此险种是否还有效?

15万元后,在保险期间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

第9例某个体户经批准合资经营了一个小煤矿,该矿与工人签定了雇佣合同,其中规定,如果工人在采矿中发生意外事故致死时,由矿方给付丧葬费、抚恤金1万元。考虑到工人意外伤害风险的客观存在,矿方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以工人在受雇期间的意外伤害赔偿为保险责任,每人保险限额为1万元,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矿方。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发生瓦斯爆炸而致5名工人窒息死亡,其家属纷纷向矿方和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索赔是否有效?(4)受害人家属是否能向向保险人索赔?(5)各受害人家属最终可以获得的保险赔偿额为多少?

(1)雇主责任保险(2)雇主与保险人之间(3)完全有效(4)完全不可以(5)因为矿方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以工人在受雇期间的意外伤害赔偿为保险责任,每人保险限额为1万元,所以各受害人家属最终可以获得的保险赔偿额为1万元。

第10例一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企业支付。职工老张指定妻子为受益人,半年后老张与妻子离婚,谁知离婚次日老张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2万元保险金,企业以老张生前欠单位借款为由留下一半,另一半则以张妻已与老张离婚为由交给老张父母。问企业如此处理是否正确?

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受益权只能由受益人独享,具有排他性,其他人都无权剥夺或分享受益人的受益权。同时,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是遗产,不用抵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在本案中,张妻是受益人,应该领取全额保险金,即不用偿还老张生前欠企业的借款,也不和老张父母分享保险金。所以企业的处理方式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将扣留的1万元退还给张妻。

第11例用户张某在2000年8月购买了一台N公司价值2 500元的电热水器。该用户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到两个月,一次因热水器漏电造成戴某在洗澡中意外身亡,热水器损失2000元,事后修理热水器花去500元。N公司曾向H保险公司投保了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保险期限自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止。此外,张某所在单位曾集体向Z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止,每人保险金额为100 000元。分析此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的损失属于上述哪个保险险种的保险责任?(2)对于修理热水器的损失,张某的家人可以索赔的对象有哪些?(3)H保险公司负责张某的损失赔偿,保险人应赔偿多少?(4)承保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多少?(5)如该热水器厂家,在向H保险公司投保产品质量保险的同时又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经裁定,人身死亡给付150 000元,则保险人H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多少?(6)张某的受益人总共可向H和Z保险公司索赔多少元?

(1)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围(2)H保险公司 Z人寿保险公司生产热水器的厂家。(3)因为电热水器价值2 500元,所以应赔偿2 500元。(4)张某所在单位曾集体向Z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止,每人保险金额为100 000元。所以应赔偿100 000元。(5)因为事后修理热水器花去500元,所以共赔付150 500元。(6)由(4)(5)小题可得:100000+15500=250 500元。

第12例2000年3月,刘某向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3万元,保险期间为五年。同年7月,因连降暴雨,刘某住房进水约1米深,财产损失1万元,保险公司勘查定损后,根据合同约定赔偿了刘某1万元的保险金。2001年3月,刘某又续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后来,保险公司在例行的夏季防洪检查中发现,刘某住房进水的直接原因是其住房地势太低,于是及时向刘某发出了在住房周围构筑防洪墙的通知,但刘某对此并没有理会。2001年夏天,在连降了几天暴雨后,刘某的住房又进水1米多深,财产损失达1.2万元。刘某又象上次一样,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勘查现场后,作出了拒赔的决定。请根据案情,回答如下问题:①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什么?②保险公司拒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①刘某没有履行防灾防损义务。②《保险法》。

第13例小学生张某,男,11岁。2000年初参加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当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当年10月5日张某在家附近的一幢住宅楼施工工地玩耍,被突然从楼上掉下的一块木板砸在头上,当即气绝身亡。有人认为保险公司先给付张某的死亡保险金,然后向造成这起事故的施工单位索要与此等额的赔偿金。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本案该如何处理?

错误。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代位求偿原则。在本案中,张某的继承人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还可向施工责任方索赔。第14例某企业于2001年9月28日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当即签发了保险单并收取了保险费,但在保险单上列明,保险期限自同年10月1日起到第二年9月31日止。投保后两天即9月30日,该企业一职工工余时间去海上钓鱼,不慎坠崖身亡。保险公司负不负保险责任?为什么?

不负赔付保险金责任。保险人仅对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因保险责任尚未开始(或保险合同尚未生效)。

第15例某企业在一次寒流袭击下,由于施工人员的疏忽,导致该企业一套刚安装完毕己试通水的进口净水设备受损,通水管道冻裂,损失金额分别为38000美元和22000美元。保险单规定的自然灾害每次事故免赔额为5000美元,其他

38000+22000-5000=55000美元

第16例王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10万元。他在保险期内不幸遭受三次意外事故:第一次事故中,造成他一目失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5万元;第二次事故中,他被折断一指,保险公司又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1万元;第三次事故中,他丧失左腿。则保险人应如何履行给付责任?

被保险人王某在第三次事故中丧失左腿。如无前面两次事故则保险公司应支付保险金5万元。但在本案中,保险人总共已支付保险金6万元,而保险金额为10万元。根据“无论一次还是多次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只要保险人历次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总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并且保险期限尚未届满,保险合同均终止。”的原则,保险人在第三次事故发生后只要支付保险金4万元保险合同就终止。因此,保险人只给付4万元保险金,而且保险合同终止。第17例1996年2月30日,某中外合资石化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平安福寿险。徐女士是该公司的职工,受益人为徐女士的丈夫。1998年5月1日晚上,徐女士与丈夫发生争吵,最后被丈夫扼死。徐女士新婚不久,无子女,父母均健在。第二天,犯罪嫌疑人自首。问徐女士的继承人能否领取保险金及如何分配?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就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徐女士的丈夫作为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徐女士的丈夫丧失受益权。同时,保险公司应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也就是被保险人的父母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第18例王某,男,24岁。2000年12月1日他的姐姐王艳为其在县保险公司投保了5份简易人身保险,保险期限为30年,保险金额为3950元,指定受益人是王艳。投保时王艳在投保单中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一栏中填写“健康”二字,投保后,王艳每月按时交费。后发现,王某于上年10月曾经在县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他患有癌症,后经转入某肿瘤医院进行激光放射性治疗,病情得到缓解。此案如何处理?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19例A国外贸公司甲为B国进口商乙申请了10万美元的信用限额。但该公司向甲方出口了20万美元的货物,由于A 国与C国发生战争导致甲公司损失15万美元。则保险公司在赔偿时最多能赔多少?

由于出口信用保险赔偿时,以信用现额为准,所以保险公司最多能赔10万美元。

第20例某公司总资产为4000万元,该公司仅将价值1200万元的房屋投保了火灾保险,在保险期限内,该公司遭受了一场大火,灾害造成的损失达200万元,其中房屋损失186万元,其他财产损失14万元。在救火抢险过程中发生施救费用1万元。分析此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1)保险人应对该次火灾事故负责赔偿的项目应该有哪些? (2)保险人采取什么赔偿方式?(3)保险人应该支付的保险赔款是多少?(4)某公司应该自负的财产损失是多少?

(1)保险人应对该次火灾事故负责赔偿的项目应该是房屋损失与部分施救费。(2)比例赔偿方式(3)保险人应该支付的保险赔款是186万元。(4)因为其他财产损失14万元,所以某公司应该自负的财产损失是14万元。第21例于某投保了一份保额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一天,于某到某名山旅游时不幸被车撞死。事后肇事司机赔偿8万元,有人认为根据代位原则,这笔赔款应该归保险公司,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不正确。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代位求偿原则。因为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能力与保险人双方约定的,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其保险价值无法衡量,只存在保险金的给付。

第22例某毛织厂女工朱某,因恋爱受刺激两次自杀未遂被及时发现而救下,经医生诊断为“抑郁性精神病”。出院后的朱某,并无异常行为,只是变得更加抑郁寡欢,常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情绪。一日,朱谋乘母亲外出买菜时,悬梁自尽了。

3年前朱谋投保了20年期简易人身保险10份,保险金额4000元,其间并无欠缴保险费的记录。朱谋死后,其母亲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4000元的死亡保险金。问保险公司是否给付保险金,说明理由。自杀属于一般除外责任,既不是疾病也不是意外伤害,而是可以人为抑制的行为。属于“不可保风险”。但也有例外。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朱某的死亡不是为谋取保险金而故意自杀,且保单生效已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应该对这样的案件给付赔偿。

第23例某企业在阿富汗投资100万美元,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投资保险,保额为投资额的90%。在保险期间,因美国轰炸阿富汗导致该企业损失80万美元,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提供了财产证明。6个月后,保险公司应赔偿该

80*90%=72万美元

第24例1998年11月5日,王某通过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黄某,投保了养老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缴费方式为年缴。1999年1月4日,由于缴费时间快超过了条款规定的宽限期,王某第二天又要到外地出差,就将保险费交给了黄某,委托他代缴。不巧的是,黄某的父亲病危,他必须立即回老家,缴费时间耽误了两天,王某的保单刚好过了规定的宽限期,处于失效的状态。黄某想等王某出差回来,向王某解释一下,由自己垫付保费利息,再办理保单复效手续。真是“天有不测风云”,王某出差返回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治疗,王某痊愈出院,但住院期间,王某花费了2万多元医疗费用,遂向保险公司索赔。请根据案情,回答如下问题:1、王某主要依据所投保的什么险种进行索赔。2、如果你是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你对该案如何处理。

1.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先按条款规定,承担对王某的保险赔偿责任;再依据保险代理合同,追究对代理人黄某的赔

偿责任

第25例若两个不同公司的甲车和乙车在行驶中发生相撞。甲车车辆损失5000元,车上货物损失10000元,乙车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70%;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30%。这两辆车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计算保险公司对甲、乙两车的被保险人个应赔偿多少?

(不考虑免赔率)

其赔款计算如下:

甲车自负车损=甲车车损×甲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5000×70%=3500元

甲车应赔乙车=(乙车车损+乙车车上货损)×甲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 =(4000+5000)×70%=6300元

保险人负责甲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甲车自负车损+甲车应赔乙车)×(1-免赔率)=3500 +6300=9800元 乙车自负车损=乙车车损×乙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4000×30%=1200元

乙车应赔甲车=(甲车车损+甲车上货损)×乙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5000+10000)×30%=4500元

保险人负责乙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乙车自负车损+乙车应赔甲厂)×(1-免赔率) =1200+4500=5700元

这样,此案甲车得到保险人赔款9800元;乙车得到保险人赔款5700元。

保险责任的范围。同时,《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因此,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需要确定其妻张某是否为受益人。在《保险法》中受益人均是指定的,不存在法定受益人的概念,因此,应认定被保险人把受益人填写为“法定”是无效的,等同于未指定。所以,其妻张某不是受益人,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但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申领。

1.钱某为其妻子孙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期间为10年,钱某为受益人。半年后钱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孙某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20万元保险金,若:(1)孙某生前欠其好友李某5万元,因此李某要求从保险金中支取5万元,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 (1)此该说法错误。

因为受益人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惟一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只有受益人才有保险金请求权;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不是遗产,不得用于清偿债务。

(2)孙某的父母提出,钱某已与孙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2)此该说法错误。

因为一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只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保险事故发生时,并不要求具有保险利益;二则钱某为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保险金不是遗产。

2.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3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乙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B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h: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后在保险期间造成交通事故,导致甲车辆财产损失12万元和货物损失4万元;乙车辆损失10万元和货物损失3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主负主要责任,为70 %;乙车主负次要责任,为3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 %,则:

(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1.)A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甲车车辆损失×甲车的责任比例×(1一免赔率)

=12×70%×(1一15%)=7.14万元

(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B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甲车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乙车的责任比例×(1一免赔率)

=(12+4)×30%×(1一5%)=4.56万元

3.吴某2008年l1月23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期间为1年的家庭财产保险,其保险金额为30万元。2009年1月1;5日吴某家因意外发生火灾,火灾发生时,吴某的家庭财产实际价值为40万元。若按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则:

(1)财产损失15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1)因为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是按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均予以赔偿的方式。该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或第一危险)为15万元,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15万元。

(2)家庭财产损失35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保险公司应当赔偿30万元。

44. A某为其妻子B某投保了10 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 万元,B某指定其丈夫A某为受益人。三个月后A某与B某理感情破裂离婚。不料,离婚5日后的一天晚上,被保险人B外出散步时不幸跌入湖里意外溺死。 B某生前欠其好友C某2 万元的债务。意外事故发生后,死者B某的父母到保险公司索赔,要求领取10 万元的保险金。 B某的父母提出,作为受益人的A某已与被保险人B某离婚,则A果不应享有保险金请求权,其保险金应该作为遗产,其中 2 万元用于清偿好友C某的债务;其余8 万元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

试分析,B 某父母的要求是否正确?为什么?保险公司依法应当将10 万元的保险金给付给谁?

(1)死者(被保险人)B的父母要求不正确。

(2)因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惟一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权具有排他性。同时,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是遗产,不用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3)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应当全部由该人寿保险合同的受益人A某来领取。

45.某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30 万元的车辆损失险,赔偿限额为20 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乙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B 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 50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甲乙两车在保险期间相撞,酿成重大交通事故,导致甲车车辆损失10 万元,甲车车上货物损失5 万元,甲车驾驶员和车上一名乘客受伤,花费医疗费共计6 万

元;事故还造成乙车辆损失 10 万元和乙车车上货物损失4 万元,所幸乙车无人员伤亡。经交通管理部门载定,甲车在此次事故中集有主要资任,为90%;乙车负次要责任,为 10%。按照该两家保险公司的相关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

请分析该案情,并分别计算在这起保险事故中,A、B 两家保险公司各应承当多少赔偿额?

(1 )A保险公司应承当的保险责任范围:甲车的车损险和甲车的第三者责任险

甲车的车损险应赔偿金额=甲车车辆损失×甲车责任比例×(1一免赔率)

=10万元×90%×(1一1500)=7.65(万元)

甲车的第三者责任险应赔偿金额=(乙车车损+乙车的货物损失)×甲车责任比例×(1一免赔率)

=(10万元+4万元)×90%×(1一15%)=10. 71(万元)

A保险公司应承当赔偿金额=7.65(万元)+10.71(万元)=18. 36(万元)

(2) B保险公司应承当的保险责任范围:乙车的第三者责任险

乙车的第三者责任险应赔偿金额=(甲车车损+甲车的货物损失十甲车的医疗费)×乙车责任比例×(1一免赔率)=(10万元+5万元+6万元)× 10%×(1-5%)=1. 995(万元)

46. 彭某2006年11月23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期间为1 年的家庭财产保险,其保险金额为60 万元,2007年2月17日的除夕夜,彭某家园意外发生火灾,大灾发生时,经勘察估算,彭某的家庭财产实际价值80万元。若按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则:

(1)财产损失40 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家庭财产损失70 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因为家庭财产保险适用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均予以赔偿。

所以在本案例中:

(1)当家庭财产损失40万元时,由于损失低于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按损失金额赔偿40万元。

(2)当家庭财产损失70万元时,由于损失超过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偿60万元。1.陈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朱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陈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朱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20万元。问题是:

(1)因未指定受益人,陈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

(1)陈某死亡的近因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陈某的家人只能领到2万元的保险金。

(2)对朱某的20万元赔款应全部归陈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保险不适用于补偿原则。

2.臣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100万元,保险有效期间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若:

(1)2008年3月16日发生火灾,损失金额为6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2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2008年5月12日因发生地震而造成财产损失4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2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3)2008年8月23日下暴雨,仓库进水而造成存货损失5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企业财产实际价值为5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1)保险公司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60×100/200=30万元。因为该保险为不足额保险,所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2)由于地震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责任免除,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案例1:1998年5月,投保人王某向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000元。在受益人的项目内,王某填写的受益人为“法定”。1999年5月,其妻张某因家庭纠纷将王某杀害,王某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保险公司经审查,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是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意外伤害。退一步说,即使是意外伤害,也属于免责的范畴。第二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行为,但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属于意外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

因为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本案中,对被保险人来说,完全是一种外来的、突然的、不能预料的客观事件,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和特征,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同时,《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因此,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需要确定其妻张某是否为受益人。在《保险法》中受益人均是指定的,不存在法定受益人的概念,因此,应认定被保险人把受益人填写为“法定”是无效的,等同于未指定。所以,其妻张某不是受益人,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但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申领。

案例2:某企业于1999年5月28日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当即签发了保险单并收取了保险费,但在保险单上列明,保险期限自同年6月1日起到第二年5月31日止。投保后两天即5月30日,该企业一职工工余时间去海上钓鱼,不慎坠崖身亡。保险公司负不负保险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因为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与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并不是一回事,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而定。保险期限是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负给付责任的时间段。保险事故在此期限内发生,保险人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反之,则不负义务。虽然保险合同成立于1999年5月28日,但保险责任却始于6月1日,所以5月30日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案例3:某居民投保家庭财产险,由于他妻子的过失造成火灾而损坏了财产,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赔偿以后能否向其妻子进行追偿?

参考答案:火灾属于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损失。

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能对他妻子行使代位求偿权。

案例4:一栋房屋价值60万元,屋主以此屋为保险标的投保火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后在保险期内因第三者的责任引发火灾并造成房屋全部毁坏。问被保险人是否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和责任方索赔?能否同时获得两笔赔款?

参考答案:因为房屋因火灾而毁坏,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故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赔偿。同时,因为房屋的毁坏又是由于第三者责任引起的,根据民法规定,被保险人也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但如果能同时获得两笔赔款,就会使被保险人最终获得的赔款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失,这显然与保险的补偿原则不一致,也违背了保险补偿损失的宗旨。所以不能同时获得两笔赔款。

案例5:李某投保了一份普通终身寿险,受益人指定为他的儿子。采取的是分期缴费的形式,2001年6月13日,李某应缴费而未缴费,7月5日,李某遇车祸不幸身亡,请问李某的儿子还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吗?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能。根据宽限期条款和保费自动垫缴条款,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宽限期为60天。

案例6:1998年11月5日,王某通过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黄某,投保了养老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缴费方式为年缴。1999年1月4日,由于缴费时间快超过了条款规定的宽限期,王某第二天又要到外地出差,就将保险费交给了黄某,委托他代缴。不巧的是,黄某的父亲病危,他必须立即回老家,缴费时间耽误了两天,王某的保单刚好过了规定的宽限期,处于失效的状态。黄某想等王某出差回来,向王某解释一下,由自己垫付保费利息,再办理保单复效手续。真是“天有不测风云”,王某出差返回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治疗,王某痊愈出院,但住院期间,王某花费了2万多元医疗费用,遂向保险公司索赔。请根据案情,回答如下问题:1、王某主要依据所投保的什么险种进行索赔。2、如果你是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你对该案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1、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先按条款规定,承担对王某的保险赔偿责任;再依据保险代理合同,追究对代理人黄某的赔偿责任。

案例7:某企业在阿富汗投资100万美元,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投资保险,保额为投资额的90%。在保险期间,因美国轰炸阿富汗导致该企业损失80万美元,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提供了财产证明。6个月后,保险公司应赔偿该被保险人多少?

参考答案:80*90%=72万美元

案例8:某企业于2000年12月1日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期限自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最近账面金额投保,保险金额为100万元。2001年4月23日企业遭受水灾。经核查,该企业在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为12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3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如何赔偿?如果该企业投保的保险金额为120万元,保险人应当如何赔偿?

参考答案:因为投保人投保的是企业财产保险,属不定值保险;而且保险金额为100万元,低于金额为120万元的保险价值,所以保险人应当采用不足额保险的比例赔偿方式,即:赔偿额=30×100/120=25万元。

如果该企业投保的保险金额为120万元,在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也为12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30万元,则保险人应当赔偿:赔偿额=保险财产实际损失额=30万元

案例9:国外某仓库投保火灾保险。在保险期间因被敌机投弹击中燃烧起火,仓库受损。问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造成仓库受损的原因是由敌机投弹击中和燃烧起火,前一个原因属于战争行为,是火灾保险的除外责任;后一项是保险责任。根据近因原则,在风险事故连续发生中,敌机投弹击中是造成损失的近因,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10: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并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某的妻子与王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保险金,并作为遗产处理。在本案例中,受益人王妹在被保险人王某中毒死亡前半月已经病故。因此,保险金只能

案例11:王某拥有100万元的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60万元。在保险期间王某家中失火,问:A、当家庭财产损失10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B、当家庭财产损失80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

参考答案:①因为家庭财产保险采用的是第一危险赔偿方式。也就是说,不论保险金额与全部财产价值的大小关系如何,只要损失金额小于或等于保险金额,保险人就按实际损失赔偿。因此,当家庭财产损失10万元时,损失金额小于60万元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应赔偿10万元;②当损失金额大于保险金额时,保险人的赔款就是保险金额。因此,当家庭财产损失80万元时,损失金额大于60万元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只赔偿60万元

案例12:某保险公司的一份船舶险成数分保合同,每艘船的最高限额为800万元,分出公司自留20%,分出80%,对于分入公司甲承担40%,乙承担60%,A、B两艘船的保额分别为200万、1000万,赔款分别为4万、8万,请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对于A船,分出公司4*20%=0.8万;甲公司:4*80%*40%=1.28万;乙公司:4*80%*60%=1.92万对于B船, 成数分保合同:分出公司800/1000 * 8 * 20%=1.28万;甲公司:800/1000 * 8 * 80% * 40%=2.048万;乙公司:800/1000 * 8 * 80% * 60%=3.072万还有的200万则应办理临时分保合同.

案例13:一外地游客来上海旅游,在游览完东方明珠电视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以投保人的身份自愿交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问保险公司是否予以承保?

参考答案:保险公司不予承保。因为游客对东方明珠电视塔没有保险利益。因为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当保险标的安全存在时投保方可以由此而获得经济利益。若保险标的受损,则会蒙受经济损失。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即东方明珠电视塔)的存在不会为投保人(即游客)带来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发生事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旅客对东方明珠电视塔没有保险利益,保险公司不予承保。

第1例某外贸公司以承兑交单90天(D/A90天)条件出口一批货物,发票总额100万美元,保险费率为1.56%。那么,该公司应交纳的保险费为多少万美元?

答:保险费=100*90/360*1.56%=0.39万美元

第2例田某为其妻子钱某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田某为受益人。半年后田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钱某意外死亡,死亡前未变更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钱某的父母提出,田某已与钱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①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要求投保人必须具有投保利益,而发生保险事故时,或发生保险事故给付时,则不追究具有保险利益。原因在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同时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②保险金应为受益人田某。

第3例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并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某的妻子与王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保险金,并作为遗产处理。在本案例中,受益人王妹在被保险人王某中毒死亡前半月已经病故。因此,保险金只能由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即其妻儿作为遗产领取。

第4例某车主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额为40万元。在保险期内先后发生数次保险事故,第一次车辆受损15万元,第二次受损20万元,第三次受损8万元,第四次受损45万元,第五次受损6万元。在前三次保险事故发生并获得

答: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历次赔偿金额不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才终止。在本案中,保险人在第一次事故后赔偿15万元,在第二次事故后赔偿20万元。这两次的赔偿金额均未达到保险金额不进行累加,所以在第三次事故后赔偿8万元。但第四次保险事故损失45万元,超出了保险金额,保险人赔偿40万元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对第五次事故损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第5例某建筑公司以进口奔驰轿车向某保险代办处投保机动车辆保险。承保时,保险代理人误将该车以国产车计收保费,少收保费482元。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发现这一情况,立即通知投保人补缴保费,但被拒绝。无奈下,保险公司单方面向投保人出具了保险批单,批注:“如果出险,我司按比例赔偿。”合同有效期内,该车出险,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赔偿。此案该如何赔偿呢?

答:保险代理人误以国产车收取保费的责任不在投保人,代理人的行为在法律上应推定为放弃以进口车为标准收费的权利。保险人单方出具批单的反悔行为是违反禁止反言的,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不具法律效力。保险人单方出具批单变更合同,是一种将自己意志强加于投保人的行为。批单不是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可能成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不影响合同的履行。而且保险公司不得因代理人承保错误推御全额赔付责任。《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据此,本案应全额赔偿。

第6例赵某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险合同,2001年1月5日赵某应缴费而未缴费,问:赵某的合同在2002年1月还有效吗?如果已无效,还能恢复合同吗?

答: 已无效,因为已经过了宽限期。还能恢复,须填写复效申请书,提供可保证明书,付清欠缴保费及利息,付清保单贷款本金及利息。

第7例李某投保了一份普通终身寿险,受益人指定为他的儿子。采取的是分期缴费的形式,2001年6月13日,李某应缴费而未缴费,7月5日,李某遇车祸不幸身亡,请问李某的儿子还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吗?理由是什么?

答: 能。根据宽限期条款和保费自动垫缴条款,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宽限期为60天。

第8例某汽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责任限额为15万元,在保险期间先后发生两次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分别为9万元、23万元。保险人按保单约定第一次赔偿9万元后,应对第二次责任事故赔偿多少,此险种是否还有效?

答:应对第二次责任事故赔偿15万元,在保险期间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

第9例某个体户经批准合资经营了一个小煤矿,该矿与工人签定了雇佣合同,其中规定,如果工人在采矿中发生意外事故致死时,由矿方给付丧葬费、抚恤金1万元。考虑到工人意外伤害风险的客观存在,矿方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以工人在受雇期间的意外伤害赔偿为保险责任,每人保险限额为1万元,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均为矿方。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发生瓦斯爆炸而致5名工人窒息死亡,其家属纷纷向矿方和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的险种属于什么险种?

(2)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于哪两个当事人之间?

(4)受害人家属是否能向向保险人索赔?

(5)各受害人家属最终可以获得的保险赔偿额为多少?

答:(1)本案的险种属于雇主责任保险

(2)保险合同关系存在于雇主与保险人之间

(3)受害人家属对被保险人的索赔完全有效

(4)完全不可以

(5)因为矿方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以工人在受雇期间的意外伤害赔偿为保险责任,每人保险限额为1万元,所以各受害人家属最终可以获得的保险赔偿额为1万元。

第10例一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企业支付。职工老张指定妻子为受益人,半年后老张与妻子离婚,谁知离婚次日老张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2万元保险金,企业以老张生前欠单位借款为由留下一半,另一半则以张妻已与老张离婚为由交给老张父母。问企业如此处理是否正确?

答: 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受益权只能由受益人独享,具有排他性,其他人都无权剥夺或分享受益人的受益权。同时,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是遗产,不用抵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在本案中,张妻是受益人,应该领取全额保险金,即不用偿还老张生前欠企业的借款,也不和老张父母分享保险金。所以企业的处理方式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将扣留的1万元退还给张妻。

第11例用户张某在2000年8月购买了一台N公司价值2 500元的电热水器。该用户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到两个月,一次因热水器漏电造成戴某在洗澡中意外身亡,热水器损失2000元,事后修理热水器花去500元。N公司曾向H保险公司投保了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保险期限自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止。此外,张某所在单位曾集体向Z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止,每人保险金额为100 000元。分析此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的损失属于上述哪个保险险种的保险责任?

(2)对于修理热水器的损失,张某的家人可以索赔的对象有哪些?

(3)H保险公司负责张某的损失赔偿,保险人应赔偿多少?

(4)承保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多少?

(5)如该热水器厂家,在向H保险公司投保产品质量保险的同时又投保了产品责任保险,经裁定,人身死亡给付150 000元,则保险人H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多少?

(6)张某的受益人总共可向H和Z保险公司索赔多少元?

(2)H保险公司、 Z人寿保险公司、生产热水器的厂家。

(3)因为电热水器价值2 500元,所以应赔偿2 500元。

(4)张某所在单位曾集体向Z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2000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止,每人保险金额为100 000元。所以应赔偿100 000元。

(5)因为事后修理热水器花去500元,所以共赔付150 500元。

(6)张某的受益人总共可向H和Z保险公司索赔 100000+15500=250 500元。

第12例 2000年3月,刘某向一家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3万元,保险期间为五年。同年7月,因连降暴雨,刘某住房进水约1米深,财产损失1万元,保险公司勘查定损后,根据合同约定赔偿了刘某1万元的保险金。2001年3月,刘某又续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后来,保险公司在例行的夏季防洪检查中发现,刘某住房进水的直接原因是其住房地势太低,于是及时向刘某发出了在住房周围构筑防洪墙的通知,但刘某对此并没有理会。2001年夏天,在连降了几天暴雨后,刘某的住房又进水1米多深,财产损失达1.2万元。刘某又象上次一样,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勘查现场后,作出了拒赔的决定。请根据案情,回答如下问题:

①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什么?

②保险公司拒赔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①刘某没有履行防灾防损义务。

②《保险法》。

第13例小学生张某,男,11岁。2000年初参加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当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当年10月5日张某在家附近的一幢住宅楼施工工地玩耍,被突然从楼上掉下的一块木板砸在头上,当即气绝身亡。有人认为保险公司先给付张某的死亡保险金,然后向造成这起事故的施工单位索要与此等额的赔偿金。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本案该如何处理?

答:这种说法错误。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代位求偿原则。在本案中,张某的继承人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还可向施工责任方索赔。

第14例某企业于2001年9月28日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当即签发了保险单并收取了保险费,但在保险单上列明,保险期限自同年10月1日起到第二年9月31日止。投保后两天即9月30日,该企业一职工工余时间去海上钓鱼,不慎坠崖身亡。保险公司负不负保险责任?为什么?

答:不负赔付保险金责任。保险人仅对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因保险责任尚未开始(或保险合同尚未生效)。

第15例某企业在一次寒流袭击下,由于施工人员的疏忽,导致该企业一套刚安装完毕己试通水的进口净水设备受损,通水管道冻裂,损失金额分别为38000美元和22000美元。保险单规定的自然灾害每次事故免赔额为5000

答: 保险人应赔偿 38000+22000-5000=55000美元

第16例王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10万元。他在保险期内不幸遭受三次意外事故:第一次事故中,造成他一目失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5万元;第二次事故中,他被折断一指,保险公司又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1万元;第三次事故中,他丧失左腿。则保险人应如何履行给付责任?

答:被保险人王某在第三次事故中丧失左腿。如无前面两次事故则保险公司应支付保险金5万元。但在本案中,保险人总共已支付保险金6万元,而保险金额为10万元。根据“无论一次还是多次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只要保险人历次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总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并且保险期限尚未届满,保险合同均终止。”的原则,保险人在第三次事故发生后只要支付保险金4万元保险合同就终止。因此,保险人只给付4万元保险金,而且保险合同终止。

第17例 1996年2月30日,某中外合资石化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平安福寿险。徐女士是该公司的职工,受益人为徐女士的丈夫。1998年5月1日晚上,徐女士与丈夫发生争吵,最后被丈夫扼死。徐女士新婚不久,无子女,父母均健在。第二天,犯罪嫌疑人自首。问徐女士的继承人能否领取保险金及如何分配?

答: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就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徐女士的丈夫作为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徐女士的丈夫丧失受益权。同时,保险公司应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也就是被保险人的父母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第18例王某,男,24岁。2000年12月1日他的姐姐王艳为其在县保险公司投保了5份简易人身保险,保险期限为30年,保险金额为3950元,指定受益人是王艳。投保时王艳在投保单中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一栏中填写“健康”二字,投保后,王艳每月按时交费。后发现,王某于上年10月曾经在县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他患有癌症,后经转入某肿瘤医院进行激光放射性治疗,病情得到缓解。此案如何处理?

答: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19例 A国外贸公司甲为B国进口商乙申请了10万美元的信用限额。但该公司向甲方出口了20万美元的货物,由于A国与C国发生战争导致甲公司损失15万美元。则保险公司在赔偿时最多能赔多少?

答:由于出口信用保险赔偿时,以信用现额为准,所以保险公司最多能赔10万美元。

第20例某公司总资产为4000万元,该公司仅将价值1200万元的房屋投保了火灾保险,在保险期限内,该公司遭受了一场大火,灾害造成的损失达200万元,其中房屋损失186万元,其他财产损失14万元。在救火抢险过程中发生施救费用1万元。分析此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保险人应对该次火灾事故负责赔偿的项目应该有哪些?

(2)保险人采取什么赔偿方式?

(3)保险人应该支付的保险赔款是多少?

(4)某公司应该自负的财产损失是多少?

答:(1)保险人应对该次火灾事故负责赔偿的项目应该是房屋损失与部分施救费。(2)比例赔偿方式

(3)保险人应该支付的保险赔款是186万元。

(4)因为其他财产损失14万元,所以某公司应该自负的财产损失是14万元。

第21例于某投保了一份保额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一天,于某到某名山旅游时不幸被车撞死。事后肇事司机赔偿8万元,有人认为根据代位原则,这笔赔款应该归保险公司,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不正确。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代位求偿原则。因为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能力与保险人双方约定的,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其保险价值无法衡量,只存在保险金的给付。

第22例某毛织厂女工朱某,因恋爱受刺激两次自杀未遂被及时发现而救下,经医生诊断为“抑郁性精神病”。出院后的朱某,并无异常行为,只是变得更加抑郁寡欢,常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情绪。一日,朱谋乘母亲外出买菜时,悬梁自尽了。3年前朱谋投保了20年期简易人身保险10份,保险金额4000元,其间并无欠缴保险费的记录。朱谋死后,其母亲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4000元的死亡保险金。问保险公司是否给付保险金,说明理由。

答: 自杀属于一般除外责任,既不是疾病也不是意外伤害,而是可以人为抑制的行为。属于“不可保风险”。但也有例外。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朱某的死亡不是为谋取保险金而故意自杀,且保单生效已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应该对这样的案件给付赔偿。

第23例某企业在阿富汗投资100万美元,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投资保险,保额为投资额的90%。在保险期间,因美国轰炸阿富汗导致该企业损失80万美元,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提供了财产证明。6个月后,保险公司应赔偿该被保险人多少?

答:保险公司应赔偿该被保险人 80*90%=72万美元

第24例 1998年11月5日,王某通过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黄某,投保了养老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缴费方式为年缴。1999年1月4日,由于缴费时间快超过了条款规定的宽限期,王某第二天又要到外地出差,就将保险费交给了黄某,委托他代缴。不巧的是,黄某的父亲病危,他必须立即回老家,缴费时间耽误了两天,王某的保单刚好过了规定的宽限期,处于失效的状态。黄某想等王某出差回来,向王某解释一下,由自己垫付保费利息,再办理保单复效手续。真是“天有不测风云”,王某出差返回途中遭遇车祸,经抢救治疗,王某痊愈出院,但住院期间,王某花费了2万多元医疗费用,遂向保险公司索赔。请根据案情,回答如下问题:

1、王某主要依据所投保的什么险种进行索赔。

2、如果你是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你对该案如何处理。

答:1.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先按条款规定,承担对王某的保险赔偿责任;再依据保险代理合同,追究对代理人黄某的赔偿责任

第25例若两个不同公司的甲车和乙车在行驶中发生相撞。甲车车辆损失5000元,车上货物损失10000元,乙车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70%;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30%。这两辆车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计算保险公司对甲、乙两车的被保险人个应赔偿多少?(不考虑免赔率)

答:其赔款计算如下:

甲车自负车损=甲车车损×甲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5000×70%=3500元

甲车应赔乙车=(乙车车损+乙车车上货损)×甲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 =(4000+5000)×70%=6300元

保险人负责甲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甲车自负车损+甲车应赔乙车)×(1-免赔率)=3500 +6300=9800元 乙车自负车损=乙车车损×乙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4000×30%=1200元

乙车应赔甲车=(甲车车损+甲车上货损)×乙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5000+10000)×30%=4500元

保险人负责乙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乙车自负车损+乙车应赔甲厂)×(1-免赔率) =1200+4500=5700元

这样,此案甲车得到保险人赔款9800元;乙车得到保险人赔款5700元。

第26例某企业于1999年5月28日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当即签发了保险单并收取了保险费,但在保险单上列明,保险期限自同年6月1日起到第二年5月31日止。投保后两天即5月30日,该企业一职工工余时间去海上钓鱼,不慎坠崖身亡。保险公司负不负保险责任?为什么?

答: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因为保险合同成立的时间与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并不是一回事,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而定。保险期限是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负给付责任的时间段。保险事故在此期限内发生,保险人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反之,则不负义务。虽然保险合同成立于1999年5月28日,但保险责任却始于6月1日,所以5月30日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第27例某建筑公司在承建某工业局主管的工厂进行技术改造时,对扩建的四车间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金额560万元,按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金额应为800万元。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天气变化,连续3天降大雨,致使扩建工程的地基下陷,厂房倒塌损失金额为200万元,机器损失100万元。请分析该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规定,地基下陷应属于意外事故还是自然灾害?(2)该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为谁?

(3)在工程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方式有哪些?

(4)若按专家在查勘后得出的结论,地陷原因为该地区地质构造形成岩溶坍塌所致。若免赔率为2%,则保险人负责的损失是多少?

(5)如果损失原因为该厂抽用地下水过量,致使沙土流失严重,再加上连降大雨导致地基下陷,你认为保险人应的责任是什么?

答:(1)地基下陷应属于自然灾害。

(2)该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为建筑公司、工厂。

(4)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200+100)*560/800*(1-2%)=205.8万元

(5)两者均不负责赔偿

第28例 1998年5月,投保人王某向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000元。在受益人的项目内,王某填写的受益人为“法定”。1999年5月,其妻张某因家庭纠纷将王某杀害,王某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保险公司经审查,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是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意外伤害。退一步说,即使是意外伤害,也属于免责的范畴。第二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行为,但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属于意外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说明理由。

答: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因为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本案中,对被保险人来说,完全是一种外来的、突然的、不能预料的客观事件,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和特征,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同时,《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因此,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需要确定其妻张某是否为受益人。在《保险法》中受益人均是指定的,不存在法定受益人的概念,因此,应认定被保险人把受益人填写为“法定”是无效的,等同于未指定。所以,其妻张某不是受益人,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但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申领。

1. 某企业于1999年5月28日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当即签发了保险单并收取了保险费,但在保险单上列明,保险期限自同年6月1日起到第二年5月31日止。投保后两天即5月30日,该企业一职工工余时间去海上钓鱼,不慎坠崖身亡。保险公司负不负保险责任?为什么?

答:不负保险责任,因为5月30日,该保险单尚未开始生效。保险人仅对保险合同指明的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违反了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特征之一,意外伤害事故须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2. 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并指定其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某的妻子与王妹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保险金,并作为遗产处理。在本案例中,受益人王妹在被保险人王某中毒死亡前半月已经病故。因此,保险金只能由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即其妻儿作为遗产领取。

3. 田某为其妻子钱某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田某为受益人。半年后田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钱某意外死亡,死亡前未变更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钱某的父母提出,田某已与钱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答:错误。①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要求投保人必须具有投保利益,而发生保险事故时,或发生保险事故给付时,则不追究具有保险利益。原因在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同时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②保险金应为受益人田某。

4. 某建筑公司在承建某工业局主管的工厂进行技术改造时,对扩建的四车间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金额560万元,按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金额应为800万元。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天气变化,连续3天降大雨,致使扩建工程的地基下陷,厂房倒塌损失金额为200万元,机器损失100万元。请分析该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规定,地基下陷应属于意外事故还是自然灾害?

答: 地基下陷应属于自然灾害

(2)该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为谁?

答: 该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为建筑公司、工厂。

(3)在工程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方式有哪些?

答: 在工程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方式有修复重置、现金。

(4)若按专家在查勘后得出的结论,地陷原因为该地区地质构造形成岩溶坍塌所致。若免赔率为2%,则保险人负责的损失是多少?

答:保险公司赔偿金额=(200+100)*560/800*(1-2%)=205.8万元

(5)如果损失原因为该厂抽用地下水过量,致使沙土流失严重,再加上连降大雨导致地基下陷,你认为保险人应的责任是什么?

答:两者均不负责赔偿。

5. 1996年2月30日,某中外合资石化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平安福寿险。徐女士是该公司的职工,受益人为徐女士的丈夫。1998年5月1日晚上,徐女士与丈夫发生争吵,最后被丈夫扼死。徐女士新婚不久,无子女,父母均健在。第二天,犯罪嫌疑人自首。问徐女士的继承人能否领取保险金及如何分配?

答: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只要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就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徐女士的丈夫作为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徐女士的丈夫丧失受益权。同时,保险公司应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也就是被保险人的父母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6. 某企业于2001年9月28日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当即签发了保险单并收取了保险费,但在保险单上列明,保险期限自同年10月1日起到第二年9月31日止。投保后两天即9月30日,该企业一职工工余时间去海上钓鱼,不慎坠崖身亡。保险公司负不负保险责任?为什么?

答:不负赔付保险金责任。保险人仅对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因保险责任尚未开始(或保险合同尚未生效)。

7. 王某,男,24岁。2000年12月1日他的姐姐王艳为其在县保险公司投保了5份简易人身保险,保险期限为30年,保险金额为3950元,指定受益人是王艳。投保时王艳在投保单中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一栏中填写“健康”二字,投保后,王艳每月按时交费。后发现,王某于上年10月曾经在县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他患有癌症,后经转入某肿瘤医院进行激光放射性治疗,病情得到缓解。此案如何处理?

分析:

1)因为投保人在投保时隐瞒了病情,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而不退还保险费。

2)如果王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王某投保,则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8. 某毛织厂女工朱某,因恋爱受刺激两次自杀未遂被及时发现而救下,经医生诊断为“抑郁性精神病”。出院后的朱某,并无异常行为,只是变得更加抑郁寡欢,常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情绪。一日,朱谋乘母亲外出买菜时,悬梁自尽了。3年前朱谋投保了20年期简易人身保险10份,保险金额4000元,其间并无欠缴保险费的记录。朱谋死后,其母亲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4000元的死亡保险金。问保险公司是否给付保险金,说明理由。

答:自杀属于一般除外责任,既不是疾病,也不是意外伤害,而是可以人为抑制的行为,属于”不可保风险”。但也是例外。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朱某的死亡不是为谋取保险金而故意自杀,且保单生效已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应该对这样的案件给付赔偿。

9. 1998年5月,投保人王某向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000元。在受益人的项目内,王某填写的受益人为“法定”。1999年5月,其妻张某因家庭纠纷将王某杀害,王某的父母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保险公司经审查,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是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意外伤害。退一步说,即使是意外伤害,也属于免责的范畴。第二种意见认为,被保险人被其妻故意杀害,是违法行为,但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属于意外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你认为哪种意见正确,说明理由。

答: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导致残废、死亡时,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针对你所述的案件我认为保险公司会提出拒赔,理由为一、此案为刑事故意杀人而非意外伤害。二、意外伤害险条款中关于责任免除中有明确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有的保险公司规定的是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是属于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责任,而张某为王某的法定受益人之一。

10. 李某投保了一份普通终身寿险,受益人指定为他的儿子。采取的是分期缴费的形式,2001年6月13日,李某应缴费而未缴费,7月5日,李某遇车祸不幸身亡,请问李某的儿子还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吗?理由是什么?

答:能得到赔偿金;首先寿险交费都有60天的缴费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发生事故在扣除当期保费后将剩余保险金赔偿给受益人)再者,这份终身寿险保险并没有失效(未交费两年后才终止);所以李某的儿子能得到保险金的赔偿。

61.某企业于1999年5月28日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当即签发了保险单并收取了保险费,但在保险单上列明,保险期限自同年6月一日起到第二年5月31日止。投保后两天即5月30日,该企业一职工工余时间去上海钓鱼,不慎坠崖身亡。保险公司负不负保险责任?为什么?

答:不负赔付保险金责任。保险人仅对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因保险责任尚未开始(或保险合同尚未生效)。

62.某居民投保家庭财产险,由于他妻子的过失造成火灾而损坏了财产,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赔偿以后能否向妻子进行追偿?

保险公司赔偿,赔偿后不能向其妻子进行追偿,代位求偿权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如因被保险人家庭成员过失造成的损失不予追偿

63.某企业于2000年12月1日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期限自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最近账面金额投保,保险金额为10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如何赔偿?如果该企业投保的保险金额为120万元,保险人应当如何赔偿?

答案:因为投保人投保的是企业财产保险,属不定值保险;而且保险金额为100万元,低于金额为120万元的保险价值,所以保险人应当采用不足额保险的比例赔偿方式,即:

赔偿额=30×100/120=25万元

如果该企业投保的保险金额为120万元,在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也为12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30万元,则保险人应当赔偿:

赔偿额=保险财产实际损失额=30万元

64.一栋房屋价值60万元,屋主以此屋为保险标的投保火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后在保险期内因第三者的责任引发火灾并造成房屋全部毁坏。问被保险人是否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和责任方索赔?能否同时获得两笔赔款?

分析:因为房屋因火灾而毁坏,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故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赔偿。同时,因为房屋的毁坏优势由于第三者责任引起的,根据民法规定,被保险人也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但如果能同时获得两笔赔款,就会使被保险人最终获得的赔款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失,这显然与保险的补偿原则不一致,也违背了保险补偿损失的宗旨。代为原则正是对这种情况进行规范的基本原则.

65.李某投保了一份普通终身寿险,受益人指定他的儿子。采取的是分期缴费的形式,2001年6月13日,李某应缴费而未缴费,7月5日,李某遇车祸不幸身亡,请问李某的儿子还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吗?理由是什么?

能。根据宽限期条款和保费自动垫缴条款,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因为宽限期为60天。

66.某企业在阿富汗投资100万美元,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投资保险,保额为投资额的90%。在保险期间,因美国轰炸阿富汗导致该企业损失80万美元,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提供了财产证明。6个月后,保险公司应赔偿该被保险人多少?

80*90%=72万美元

67.1998年11月5日,王某通过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黄某,投保了养老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缴费方式为年缴。1999年1月4日,由于缴费时间快超过了条款规定的宽限期,王某第二天又要到外地出差,就将保险费交给了黄某,委托他代缴。不巧的是,黄某的父亲病危,他必须立即回老家,缴费时间耽误了两天

1.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先按条款规定,承担对王某的保险赔偿责任;再依据保险代理合同,追究对代理人黄某的赔偿责任

1、一外地游客来上海旅游,在游览完东方明珠电视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问保险公司是否予以承保?

分析:

保险公司不予承保,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对投标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东方明珠塔》

的存在不会为投保人(游客)带来法律意义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的发生事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游客对东方明珠塔没有经济利益,该游客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这属于无效的保险合同,故此,保险公司应该不予承保。

2、有一租户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租户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租户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租户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问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如果租户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

分析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时到保险事故始终要有可保利益,若保险合同订立时具有可保利益,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可保利益,保险合同无效,本案例中,租户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一年,租期满后退房时,并没有办理火险保单转让手续,所以发生保险事故时,因合同效,保险人不履行赔偿责任。

对于一般财产保险而言,保单转让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并由其签字。否则,转让无效,本案例中若租户退租时,将保单私下转让给户东,并没有征得保险人同意,则保单转让无效,若发生保险事故,房东虽然对房屋有经济利益,但没有有效的保险合同而无效向保险公司索赔;相反,租房退租时,将保单转让房东,并征得保险人同意,即保险合同有效,若发生保险事故,房东可以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人索赔。

3、商人A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与卖方交易采取的是离岸价格。按该价格条件,应由买方投保。于是A以这批尚未运抵取得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投保海上货运险。问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

分析:

愿意承保,因为海上运输保险的特殊性,货物装运后,随着提单的转让,买方即有保险利益,并且,保险责任均为承运人控制,并不为因为买卖双方对货物有否可保利益而发生变化。

案例分析题特点分析

1.1. 案例分析题特点分析 案例分析题是2002年以后才开始出现的新题型。这是考试的一个方向,这是考察考生掌握综合知识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有效题型,2005年有可能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考察。 案例分析题的测试是对考生相关理论掌握、系统思考与分析、观点组织与文字表达等综合能力的检验。解答这类问题,不仅要求考生拥有广阔的知识面,熟悉学极其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能将各种知识融会贯通、灵活运用来解决实际问题,而且要求考生具有系统思维能力,在多方位、深层次地思考和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自己的观点,并以严密的逻辑、清晰的层次以及流畅的语言文字表述和论证自己的观点。由此可见,要想取得案例分析题的高分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案例分析题旨在测试考生对现实中出现的问题给予有针对性的、较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和解决的能力。分析题一般都给出了篇幅较长的仿真的情景材料。材料是经过命题者加工处理的,因而在某种程度上是认为编排的,但案例于现实生活,是对实际问题的概括提炼。案例分析题的出题和作答方式很有特点,它只针对背景材料提出问题,要求学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给出自己认为是合适的答案,是一篇完整的、策划、咨询报告。因案例分析题是开放式的无明确标准答案的主观题。其解答也可以是千姿百态。 案例分析题的基本特点: 1、针对综合能力考查,要求分析详细,主观性较强。 2、答案要求:抓住本质,分析透彻,要有逻辑性,层次分明,语言流畅,文笔优美,规范整洁。 3、按一定的步骤解答。 1.2. 案例分析题的解题步骤及注意事项 1、解题步骤 (1)、先看案例要求解决的问题 案例分析题最后提出要解决的问题一般比较简短,可先看问题,这样在阅读案例时就能有较强的针对性,容易抓住重点,提高效率。审题要认真,要抓住问题中的关键词,弄清问题要求分析的到底是什么。 (2)、认真阅读案例 带着问题读案例,发现案例问题的本质是那一类大问题,如是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企业领导的用人问题、企业发展战略的确定问题、企业的内部问题等,这是解题的关键,不能被具体细节问题所迷惑。 (3)、确立答题的整体框架 阅读背景材料以后,不要急于动笔。应先花几分钟对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思考,套用解决问题所需运用的相关理论,确定答题思路和要点,先在头脑中或稿纸上构筑起答题框架,这样才能有一个清晰的思路。 (4)、问题解答 案例分析题的回答宜分为三部分:

高项案例知识点总结

1、项目经理的选择和素质:P18-23 一个合格项目经理应具备的素质:(1)广博的知识,丰富的经历,良好的协调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良好的领导能力。 项目经理应具备的五大知识领域: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应用领域的知识、标准和规定,项目环境知识,通用的管理知识和技能,软技能和人际关系技能。 2、项目干系人的需求分析和沟通分析,两部分组成——P31+P232 项目干系人的分析:1、非组员的干系人的三大职责:参与、审查、反馈2、项目干系人的分析的目的:确定项目干系人的需求,帮助项目经理制定沟通管理策略。 项目干系人的管理的方法:沟通方法(分析干系人需求和期望目标,分层次分目标进行沟通,不同干系人采用不同的沟通策略,综合运用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或公开或私下等多种沟通方法),问题日志需求分析就是确定待开的信息系统应该做什么。 需求分析的特点: 1、用户与开发人员之间存在着沟通方面的困难; 2、用户的需求是动态变化的; 3、生命周期种不同的阶段系统变更的代价呈非线性增长; 需求分析的过程1、问题识别;2、分析与综合;3、制订规格说明;4、评审; 需求分析的方法1、原型化方法2、结构化方法3、动态分析法 需求分析步骤: 1、阅读甲方所有资料文件-组织资产、业务法规制度、业务流程; 2、撰写调研提纲,并与甲方业务人员确认; 3、业务岗位实地调研,岗位调研报告(一地)业务调研集中会议与试点地区岗位调研(省地市异地); 4、撰写业务调研报告,与甲方主要需求人员开会讨论; 5、甲方高层参加的业务需求调研报告会,认可业务需求内容 6、正式撰写“需求分析”系列文档;与甲方主要需求人员讨论; 7、真是提交需求评审,开会,确认需求; 3、项目的组织结构对项目管理的影响P34 第五章 4、整体管理计划的制定流程,作用和内容P91-93 整体管理作用:对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不同过程和活动进行识别、定义、整合、统一和协调的过程。 整体管理计划的制定流程:制订项目章程,制订项目范围说明书初步,制订项目管理计划,指导和管理项目执行,监督和控制项目工作,整体变更控制,项目收尾。 5、范围管理——范围的定义、确认,P110 范围定义:描述项目过程并把结果与项目写进详细范围说明书中。 项目范围确认的工作要点:制订并执行确认程度,项目干系人对项目范围的正式确认,让系统的使用者有效参与,项目各阶段的确认和项目最终验收的确认。 分阶段分步骤的确认是归避风险的有效方法。确认的方法:测量、测试、检验,审查、产品评审、走查 6、WBS——工作分解的方法、作用P113 创建WBS所采用的方法:使用指导方针,类比法,自顶向下、自底向上 WBS的局限:不能显示活动之间的顺序,不能显示活动之间的依赖关系 WBS的表现形式:分级的树型结构,表格形式 WBS分解的详细程度:大项目:WBS分为总纲和子项目目录;小项目:WBS直接划分到工作包。 WBS的作用通及意义:将项目大的可交付物成果与项目工作划分为较小的和易管理的组成部分,详

(完整版)《审计学》案例分析题汇总

自考审计学《案例分析题》汇总 1.案例资料 B注册会计师在对XYZ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XYZ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为了确定XYZ公司的销售业务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决定对销售进行截止测试。截止测试的简化审计工作底稿 (1)根据上述资料指出B注册会计师实施销售截止测试的目的及方法. (2)根据上述资料分析XYZ公司是否存在提前入账的问题,如有请编制调整分录。 (3)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XYZ公司是否存在推迟入账的问题,如有请编制调整分录。答案要点: (1)B注册会计师实施销售截止测试的目的是为了确定被审计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会计记录的归属期是否正确。 测试的方法是将资产负债表日后若干天记录的销售业务与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进行核对,检查发票开具日期、记账日期、发运日期是否同属一个会计期间。 (2)在上述5笔业务中,发票号为7892的业务,销售记账时间为12月30日,而发票开具日期为1月3日,发运日为1月2日,不属于同一会计期间,属于提前入账的行为。 发票号为7893的业务与7892号类似,属于提前入账。 发票号为7894的业务发票日期和发运日期均为12月30日,而记账日期则为1月2日,属于推迟入账的行为。 以上2笔业务综合看供提前入账金额为: 15+8-=23万元,多转成本10+4.9=14.9万元 调整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230 00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39 100 贷:应收账款269 100 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库存商品149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49 000 1.案例资料 注册会计师肖某于2008年初审计了HD公司2007年度的会计报表,取得资料如下:

案例分析题与答案

1.注册会计师对白云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审计,经查改公司201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236 400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245 8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有下列几笔未达账项:(1)企业收到销售商品款8 4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2)企业偿还A公司货款14 0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3)银行已收外地汇入货款5 0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 (4)银行已划转电费1 2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 要求:完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审计人员审查某厂库存商品明细账发现:年初结存1 000件,单价100元;当年第一批完工入库1 000件,单价110元;第二批完工入库1 500件,单价105元;第三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20元;第四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10元。本年共销售6200件,结转成本712 500元,截止审计日结存2 300件,保留成本230 000元。该厂结转发出商品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 要求:分析库存商品明细账有无问题,并指出问题,提出审计意见。 答:(这题的答案可能还不完整的) 先进先出法核算产品成本的情况下,结存产品成本应该是后面批次产品的成本,2300*110=253000.库存商品明细账保留成本错误,多结转当期成本23000元,造成少计相应利润。 1000×100+1000×110+1500×105+2500×120+200×110=689500(元) 712500—689500=23000(元) 审计意见:多转出的销售成本要转回来,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 上课讲的:1、(1)库存商品的明细账有错误; (2)原因:由于按照先进先出法,本年销售的数量为6200件,结转成本应为689500元,实际结转了712500元,比实际多结转成本23000元 (3)从而,导致其利润减少了23000元 2、解决的方案,应调整分录: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借:所得税费用230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3000*25% 3.工商银行拟公开发行股票,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知识点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知识点总结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2015年《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知识点总结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求?管理P38 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P40 3.非矿山企业强检的设备?管理P46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场内机动车辆)管理P67 5.安全生产评价的分类?(选择题)管理P71 6.必须掌握 (一)、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识别危险因素分为20类。管理P77 1.物体打击(不属于专业类别的) 2.车辆伤害(有车都属于车辆伤害,车辆发生故事,违章驾驶) 3.机械伤害(机械设备零部件) 4.起重伤害(安全附件,人的因素) 5.触电(接地不良,安全防护不当) 6.淹溺(有水) 7.灼烫(高温物质) 8.火灾(易燃固体气体) 9.高处坠落 10.坍塌(建筑上,高炉)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矿山)15. 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安全附件失灵超压)17. 容器爆炸(带压容器超压)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有毒)20.其他伤害 考点:危险因素;事故类型;引发的原因? 类型案例题:P18案例16 P20 案例17 P25 案例21 P26 案例22 (二)、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人为6大类(旧的):主要看物理性、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即可(不作重点考试内容)管理p75 7.重大危险源的辩识 1.依据国标管理98 2.依据两种物质计算公式管理P232 3. 管理98页倒二行依据指导意见包括危险物质(化学品),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尾矿库 8.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的内容?P128 (1)、预防,(2)、准备,(3)、响应,4、恢复 1)应急响应的步骤:管理P140 1.救人优先 2.以单位为主 3.统一指挥 4.资源统一支配,信息统一发布 5.分级负责,分级响应 2)应急指挥的步骤: 1.初始评估 2.确认紧急状态 3.建立现场工作区域 4.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应急行动的优先原则, 5.指挥和协调现场开展救援 6.合理调配使用应急资源 9.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管理P125

案例分析整理

案例分析 一、有符合项(2道) 7.在技术科,审核员发现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没盖受控章,只有文件的编号及发放日期,技术科长急忙解释,公司的文件控制程序中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文件均为受控文件,除质量手册外,其他文件均不加盖受控章。 答:1、符合 2、理由是: 1)标准的要求:4.2.3文件控制,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 2)公司做法:公司制定了文件控制程序,而且也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受控范围,哪些是要盖章的,哪些是不盖章的在文件中有规定,所以技术科执行了公司的文件控制程序,既符合标准条款的要求,也符合公司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 3、所以是符合的 18.审核员在化验室审核,抽查到一个编号为NO.301生铁10吨的化学成份,含碳量超标,判定为不合格品,在原料库生铁的不合格区审核员看到编号为NO.301生铁,数量10吨,挂标牌“退回”。 答:1、符合 2、符合理由: 1)标准要求:根据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7.5.3要求i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条款:组织应针对监视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2)公司做法:NO.30110吨生铁为不合格品,审核员再在不合格区能准确清晰的看到这些不合格的NO.301生铁,而且数量、不合格状态标识准确 3、所以符合 二、有严重不符合项(2道) 10. 审核员在进货检验站看见一个箱子内装5个零件,箱子上挂着一个“拒收”标牌。检验科长说:“这批零件应该两个星期前就到货,但今天早上才收到,一共有20个,因生产急用经生产部部长批准先用了15个零件,但经检验发现这5个全部不合格,

所以挂了“拒收”标牌。审核员问:“另外的那15个零件呢?”检验科长说:“车间主任说那15个零件已经装配在产品上使用了,但因没有什么特殊标记,现在也不知道装配在哪些产品上了,一时很难找到。” 答案:1、有不符合项 2、不符合GB/T19001 符合的内容是: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 3、不符合的事实是:经检验发现这5个全部不合格,这批零件应该两个星期前就到货,但今天早上才收到,一共有20个,经检验发现这5个全部不合格。也就是百分之百得不合格。在零件装配的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产品。 4、不符合的性质:严重不符合项 12.审核员在销售部查看上季度产品销售统计分析报表,看到有许多顾客要求退、换货的记录,退换数量占了全部销售产品的21%,报表中写明的原因分析是运输不当造成产品外壳破损。审核员问:“对这种情况是如何处理的?”销售部长说:“这不是我们的责任,发货时产品的外壳都是好的,产品都是合格的,这些问题都是由于火车和汽车野蛮运输造成的,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退换或修理。” 答案:1、有不符合项 2、不符合GB/T19001c) d) e) f)条款的规定 3、不符合的事实是:销售统计分析报表写明的原因分析是运输不当造成产品外壳破损,没有拿出很好的解决办法和评价办法的效果验证。 4、不符合的性质:严重不符合项 三、有一般不符合项 1、审核员在销售科查阅到2004年一季度与顾客签订了13份合同,审核员要求查看对这些合同进行评审的记录,销售科长说:“所有的合

采购案例分析题汇总(含答案)

高级采购管理师案例分析题汇总 案例分析部分 1. 案例:看板管理——丰田的“零库存”手段 案例内容省略...... 问题1:试根据案例总结丰田JIT生产方式的特点。 一种“精益生产方式”(Lean Management):即从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上节约支出、降低成本,以求最大的经济效益,JIT技术(俗称“一个流”)实现了生产“零库存”。 问题2: 试述JIT模式下的采购流程规划过程。 答:1.准时制(JIT)含义:所谓准时制(JIT)生产,是指通过合理规划和简化采购、生产及销售过程,实现零部件、原材料恰好在所需要的时间到达需要它的工作点的一种精益生产体制;2准时制(JIT)生产模式下,需要实施JIT 采购法;尤其要注重选择最佳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的管理,这是JIT采购成功的基石;供应商与用户要紧密合作、这是JIT采购成功的钥匙;要有卓有成效的采购过程质量控制,这是JIT采购的成功保证。因此,采购流程规划方面要做如下调整:(1)创建准时化采购班组(2)制定计划,确保采购流程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3)精选少数供应商,建立伙伴关系(4)做好供应商的培训,确定共同目标(5)进行试点工作 2.案例:IBM的降低采购成本之道 案例内容省略...... 问题1:按照广义采购成本的概念,从功能上划分,整体采购成本发生在哪些过程中? 问题2:分析案例,总结IBM的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他们又是如何采取措施的? 广义的采购成本----既是整体采购成本,又称战略采购成本,是企业产品的整个生产周期中所发生的与商品、物料(如原材料、零部件)采购相关的全部成本。 从采购管理的角度分析采购成本主要是分析整体成本,采购成本控制的最终目的就是努力降低整体采购成本。采购价格仅仅是企业获得商品、物料或服务的成本的一部分。 整体采购成本发生在企业产品的开发过程、采购过程、企划过程、质量过程、服务过程中。 1、开发过程:选择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介入可能发生的成功 2、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主要是商品、原材料或零部件采购费用或单价。 3、生产和营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采购成本。一些物流费用、库存费用、滞仓等等。 4、质量控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采购成本。交货不及时、产品不合格带来的返工、退货的损失费用。 5、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采购成本。零部件问题严重而影响本公司的销售造成的损失等等。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共三题) 1、欧联网络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通信产品生产和电脑网络服务的中日合资企业。公司自1991年7月成立以来发展迅速,销售额每年增长50%以上。与此同时,公司内部存在着不少冲突,影响着公司绩效的继续提高。 因为是合资企业,尽管日方管理人员带来了许多先进的管理方法。但是日本式的管理模式未必完全适合中国员工。例如,在日本,加班加点不仅司空见惯,而且没有报酬。欧联公司经常让中国员工长时间加班,引起了大家的不满,一些优秀员工还因此离开了欧联公司。 欧联公司的组织结构由于是直线职能制,部门之间的协调非常困难。例如,销售部经常抱怨研发部开发的产品偏离顾客的需求,生产部的效率太低,使自己错过了销售时机;生产部则抱怨研发部开发的产品不符合生产标准,销售部门的订单无法达到成本要求。 研发部胡经理虽然技术水平首屈一指,但是心胸狭窄,总怕他人超越自己。因此,常常压制其他工程师。这使得工程部人心涣散,士气低落。 问题: (1)欧联公司的冲突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2)如何解决欧联公司存在的冲突? (1)欧联公司的冲突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答:欧联公司的主要冲突有两点:群际冲突、人际冲突 a、欧联公司管理层与员工之间的冲突,主要原因是权利与地位、资源匮乏、价值观不同; b、各部门之间的冲突,主要原因为任务互相依赖、目标不相容; c、胡经理与下属之间的冲突,主要原因为人格特质、缺乏信任、归因失误。 (2)如何解决欧联公司存在的冲突? 冲突1的解决方法:管理层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报酬系统,重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并在人力成本与员工绩效之间取得一个动态平衡; 冲突2的解决方法:企业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来促进信息的流通,让各部门得到各自有用的数据。 冲突3的解决方法:换人,或把握胡经理的人格特质,设计合适的报酬机制来重新吸引和激励胡经理。 2、范特丽公司是美国一家大型联合公司,总部设在芝加哥,下属有450个分公司,经营着9000多种产品,其中许多产品,如克拉克捧糖,乔氏中国食品等,都是名牌产品。公司每年的销售额达90多亿美元。 多年来,范特丽公司都采用购买其他公司来发展自己的积极进取战略,因而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公司的传统做法是:每当购买一家公司或厂家以后,一般都保持其原来的产品,使其成为联合公司一个新产品的市场;另一方面是对下属各分公司都采用分权的形式。允许新购买的分公司或工厂保

招教考试案例知识点总结

第一板块:新课改 (一)新的教育观----素质教育 新课改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一切为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 概念: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开发人的身心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 素质教育的内涵: (1)面向全体学生;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4)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二)学生观:以人为本的学生观(3大类,10小条) 1、学生是发展中的人,要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学生 ①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②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③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④学生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 (案例中,老师可能出现以下行为:不允许学生犯错误、要求学生十全十美、陵节而施,一刀切、说学生没有出息(学习不好的学生)、老师只注重学生的学习,不关注其他方面 万能段:作为老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教育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 2、学生是独特的人 ①学生是完整的人 ②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③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巨大差异 (案例中老师可能出现以下行为:一套方法培养全部学生、学生是学习机器、你已经是大人了,怎么能犯错呢!万能段:作为老师,要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因材施教,将学生培养成具有完整性格的人。) 3、学生是独立意义的人 ①每个学生都有独立于教师头脑之外,不以教师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能动性) ②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③学生是责权主体 (案例中老师可能出现以下行为:教师不允许学生发问质疑、不尊重学生的权利、学生就是被管理者、我让你怎么样,你就得怎么样? 万能段:作为老师要认识到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来。)(三)教师观 (1)教师角色变化 ①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核心特征) (①教师是学生学 习能力的培养者②教师是学生人生的引路人) ②从教师与研究的关系看,教师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③从教师与课程的关系看,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建设者 ④从学校与社区的关系看,教师是社区型开放的教师 (2)教师行为变化 ①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赏 1.尊重每一位学生,尊重智力发展,发育缓慢,成绩不良有过错,被孤立的,有严 重缺点,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学生 2.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不体罚辱骂,训斥嘲笑羞辱,随意当众批评,冷落学生

管理案例分析历年试题汇总

1.管理案例的核心有三点,即案例的真实性、案例的可读性和案例中的人物与故事情节。(X) 2. 在案例分析过程的五个步骤中,第一步是确认问题,在此基础上才是分析形势、提出方案。(X) 3. 案例教学具有启发式的教学特点,就是指改变学生和老师的地位,由学生成为学习主角,老师进 行辅助指导。(√) 4. 对于案例的结构安排通常可以遵循两种顺序:一是时间顺序,二是内容顺序。(X) 5. 案例内容的表述涉及很多方面,第一个就是写好案例的开头和结尾,即指案例的开头必须要和结 尾相呼应。(X) 二、简答题{每题 5 分,共 20 分) 6. 简述筛选、加工案例素材资料时需要考虑的三个方面。 7. 讨论法在案例教学中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8. 简述管理案例分析的基本原则。 9. 案例分析中的分析形势环节包括哪些层面的工作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 35 分,共 70 分) 为什么员工失去了工作乐趣 (1)为什么管理流程"科学化"后,员工反而失去了工作乐趣? (2) 请分析如何激励员工产生新的工作乐趣? (1)管理流程科学化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流程管理的科学和严谨,由于专业化极强, 确实会带来员工作业环节联系紧密,工作单调等问题,因此,管理流程科学化的另一方面 还要有对于员工作为不同个体的人文关怀,以及能够激发其创造性和积极性的制度和措施。 (2)答题者提出的解决方案可以多样,只要能够自圆其说就可以。 美泰玩具公司 (1)公司为什么要不断改变做生意的方式呢?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2) 公司要真正做到有效改变,需要有哪些资源和支持? (1)美泰采用的不断变化的交易方式,就是在竞争中争取主动。市场竞争有个规则是" 人元我有、人有我好、人好我巧,人巧我转"。 (2)公司要实现这一战略变化需要资源主要是销售渠道成熟、产品创新性强和高素质公司员工。 二、简答题{每题 5 分,共 15 分) 6、在撰写案例时,需从下面三个方面来考虑对素材资料进行筛选加工问题: (1)本案例所要体现的管理主题及有关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2) 案例中的当事人(主要是决策者)必须掌握的情况有哪些。 (3) 案例分析者需要哪些必要的信息。 7、讨论法在案例教学中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启发诱导。 (2) 鼓励和激励。 (3) 目的性。 (4) 层次性。 8、管理案例分析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2) 创新性。 (3) 归纳与分析。 (4) 可操作性。 9、首先是收集信息,把所有主要信息都筛选出来,尽量做到完整详细,这是案例分析或者 管理决策的基础。其次是梳理信息,就是对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分类,去粗取精,使信息变 得条理化。再次是评价信息,就是辨别信息的真伪、准误和轻重,通过信息价值的评价,去 掉不实、不准确和不重要的信息,并对缺少的必要信息进行补充。最后,根据信息提供的情 况,了解决策主体所处的环境,并做下一步思考的准备。

《资产评估》案例分析题汇总

《资产评估》案例分析题 1.某企业因业务发展,向汽车公司租用运输卡车5辆,合同约定租期5年,每年年初支付租金每辆2000元。设利率10%。第二章书本P21[例10] 要求(1)普通年金与先付年金有何不同?(2)计算每辆汽车5年租金共多少?解答:(1)普通年金是指发生在期末的年金,先付年金是指发生在期初的年金。(2)计算每辆车5年租金车共: 先付年金终值=普通年金终值×(1+I)=2000*(A/P,10%,5)*(1+10%)=13431.22(元 ) 2.某企业欲购置一台设备,当时银行利率10%,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每年年初支付30000元,3年期.若不购置还可以向甲企业租用,租用每年年末支付31000元,3年期,应如何决策?第二章书本P22[例11]解答:1)购置设备所需金额现值(先付年金)=30000*(P/A,10%,3)*(1+10%)=82067.7 2)租用设备所需金额现值(普通话年金)=31000*(P/A,10%,3)=77093.9 故应选用租用方案. 3.某企业有一项投资,需投资120万元,投资该项目后每年可获净利润(现金流量)30万,预付项目寿命5年,若无风险报酬率10%,则应否投资该项目?为什么?第二章书本P21[例9] 答案:投资该项目,每年可获净利润(现金流量)30万元,5年总额为150万,原始投资额为120万,如果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也不考虑资金的其它用途,该项目应投资。但考虑到资金的机会成本和资金的时间价值,则应进行分析计算。 5年获得的净利润(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0*(P/A,10%,5)=113.724(万元) 即尽管5年内取得的收益总额为150万,大于原始投资额,但由于5年收益是不同时点上取得,而其总额的现值仅为113.724万元,小于原始投资额,因而不应投资该项目. 4、2002年底评估某合资企业的一台进口自动化车床。该车床是于 1995年从英国某公司进口,进口合同中的FOB价格是12万英镑。评估人员通过英国有关自动化车床厂商在国内的代理机构向英国国生产厂家进行了询价,了解到当时英国已不再生产被评估自动化车床那种型号机了,其替代产品是全面采用计算机控制的新型自动化车床,新型自动化车床的现行FOB报价为10第五章书本P113[案例分析2] 针对上述情况,评估人员经与有关自动化车床专家共同分析研究新型自动化车床与被评估自动化车床

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案例1.某药品生产企业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请结合所学分析该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如果不合理,请说明理由,并指出应该如何改善。 答:根据GMP要求,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管理部受总经理直接领导。 案例2.某一制药有限公司大输液生产车间班组女工,突然发现自己有头发大量脱落、食欲不振、长期失眠等症状,到医院检查结果是患了白血病,可是她身体一向健康,且无家族遗传史,怎么会的此病呢?调查发现,原来该女工长期负责车间清场工作,每次由她开启紫外线灯灭菌,第二天又由她关闭,而紫外线灯的开关却安装在房间内,这样,她每进行灯的开关都被紫外线照射,长期以往就造成了对她身体的严重伤害。该公司在厂房设计时忽略了什么?请结合所学提出解决的办法。 答:忽略了紫外线的辐射对人体的伤害,可以将紫外线灯的开关安装在房间外。 案例3.2003年8月5日,某制药有限公司大输液生产车间因设备故障,致使大量印有当天批号、日期的标签浪费,该车间包装组组长图省事,未按规定程序将剩余的标签计数上报,而是自行撕毁部分标签后,将约5000张完整的标签随手扔进了垃圾篓,并电话通知了负责标签监销的质检员。8月25日,接药监局通知,该公司8月5日生产的大输液产品在本市医院发生多起热源反应病例,责令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查明原因。经初步调查,医院使用的该大输液产品在玻璃瓶、标签等方面与该公司完全相符,如果确实是产品

本身的原因,公司将损失惨重。为此,该公司大输液车间全面停产整顿,赔偿患者及医院损失计200万元人民币。一个月后,公司在调查中意外发现市场上实用的该批产品在数量上超出公司当天生产的总数,经深入调查,真相大白,发生问题的产品源于当地的一家生产大输液的医院,该医院使用了该公司废弃的当天未消毁的标签,冒充该公司的产品,导致该公司蒙冤。请结合所学,该公司哪里出了问题,怎样去解决? 答:标签使用管理未按GMP的要求销毁而造成外流。加强人员培训教育,提高人员责任意识和GMP的执行意识。 案例4. 2006年8月,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在病人输注过程中引发严重的输液反应, 共报告不良反应病例93例,死亡11人。调查表明,该公司2006年6月-7月生产的“欣弗”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影响了灭菌效果。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相关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未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操作,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此事件中,总经理自杀,公司受到多名患者的法律起诉。请结合所学,剖析出现该质量事故的原因,我们从中能得到哪些启示? 答:安徽华源违规生产,药监部门监管不力,两者对“欣弗事件”负有主要责任。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为提高利润,节约成本,不按GMP程序生产,属于违规生产,企业管理不善,单靠节约成本来提高利润,是出现这一案件的重要原因。监管存在漏洞,存在着事实上的只要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了GMP认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很少到药厂去抽检,对认证后需进行的跟踪检查不闻不问。从制度设计上看,作为药品质量“把关人”的药监部门具有规避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如果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问题就可能得到提前预防和有效消除。欣弗事件”致死的几例病例都是在基层诊所或在自己家中注射该药而导致死亡的。而在大医院未出现死亡病例,这与我国医疗体制不健全,导致药物不合理应用息息相关。 我们应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药品招标过程,完善药品监管制度,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效率,追究监管责任。 案例5. 2006年4月,通过了我国GMP认证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导致病人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13名患者最终死亡。分析原因为:齐二药购入的药用辅料丙二醇,经检验为有毒的二甘醇,造假成因系犯罪嫌疑人王桂平以江苏泰兴化工总厂名义用二甘醇假冒丙二醇销售给齐二药;假的原料能够得以投产还因为该厂化验室的11名员工中竟无一人会进行图谱的分析操作,使得“二甘醇”辅料用于生产造成假药案件的发生。王桂平在购销活动中存在着伪造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请结合所学,剖析实验室质量控制系统在制药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齐二药事件违反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也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019以前一建公路案例题考点总结

一级建造师历年公路案列知识点总结及在2018课本位置12 【背景资料】(一) 【问题】 1.补充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2.指出预应力锚索施工工艺流程中A、B 代表的工序名称。 3.写出“双控法”的含义。 4.改正锚索锁定后施工单位的错误做法。 5.计算边坡支护分项工程评分值,并评定其质量等级。 【背景资料】(二) 【问题】 1.写出对脱空板、不均匀沉降板进行处理的工艺流程中A、B 工序名称(86页) 2.上面层中“AC”和“16”分别表示什么含义?(18教材删除此知识点) 3.结合加铺路面结构示意图分析,在水泥混凝土板处理完后铺筑整平层前,应浇洒什么功能层?并简述其作用。(83页) 4.指出项目部材料试验管理中的错误做法,并给出正确做法。(74页) 5.为保证社会车辆安全通行,在施工区两端应设置哪些安全标志?对安全员的着装和在施工路段安全巡查的时间有何要求?(356页)

【背景资料】(三) 【问题】 1.根据地质条件,指出该隧道潜在的安全事故类型。(249页)2.列举施工单位可采用的隧道塌方常用预测方法。 3.根据背景资料,简述对塌方段的处理措施。(251页) 4.指出施工单位的哪些错误做法可能导致了本次瓦斯爆炸事故。(255页) 5.依据现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判断该事故等级。 【背景资料】(四) 【问题】 1.针对事件1,计算墩身混凝土浇筑时模板侧压力的最大值,并指出计算公式中的Kl、K2 分别是针对哪个因素的影响进行的修正。2.根据大桥的地形条件,针对图l 的A、B、C 位置,T 梁预制梁场应设置在哪里合适?说明理由。(414页) 3.写出T 梁预制梁场示意图中区域D 和E 名称。(415页) 4.在事件3 中,施工单位拟采用的双导梁架桥机架设方法中下划线处描述的位置是否正确?如错误,请写出正确的位置。(171页)

案例分析题(整理)

案例分析题: 1、2011年8月3日,纳税人王强前往河南省江城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代开普通发票事宜,正值例征期大厅纳税人较多。王强进大厅后,四处寻找指示标志,未果,遇到一位大厅税务人员甲,便问:“哪个窗口代开发票”,甲答:“里面的窗口,自己找吧”。王强找到了代开发票窗口后,借用了周围纳税人A笔墨,并边问边填写申请表,资料备齐后,交税务人员乙办理,乙计算机输入法错误,自己无法转换为中文,随即找到有关人员调整后开出发票。 请指出该县办税服务大厅设臵及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应如何做才正确规范。 答:存在问题: (1)办税服务厅未设臵办税指南、表证单书填写样本,提供笔墨办公用品;(2)未实行首问负责制; (3)工作人员缺乏最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正确规范的做法: (1)根据《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和首问责任等制度。 该办税服务厅按规定应实行首问责任,税务人员甲是第一个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的税务人员应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2)根据《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办税服务厅应当设臵办税指南、公告栏、表证单书填写样本、举报箱等,提供纸张、笔墨及其他办公用品; 江城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应当设臵办税指南、表证单书填写样本,提供纸张、笔墨及其他办公用品,方便纳税人; (3)根据《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税服务厅税务人员应当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语言文明,举止庄重,提倡讲普通话;准确掌握税收业务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出具税务文书要程序合法、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字迹清晰。 税务人员乙应加强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培训。 2、2011年3月29日,一企业办税人员张英前往某区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减免税相关手续,径直来到综合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甲告诉张英应在申报征收窗口办理。张应来到申报征收窗口,将有关资料递交给工作人员乙后,问道:“什么时间能办理完毕?”,乙答:“我们将尽快给你办理,过几天你再来问问吧”。张英怏怏而去。 试问:申报征收窗口和综合服务窗口的工作事项有哪些?窗口工作人员是否有不当之处? 答:申报纳税窗口受理或办理的主要工作事项:各税种的申报和审核事项;征收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减、免、退税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采集、审核和处理有关涉税数据。 综合服务窗口受理或办理的主要工作事项:税务登记事项,开立或变更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有关税收证明等事项;涉税事项申请;纳税咨询与办税辅导。 窗口工作人员乙有不当之处。根据《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依法可以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税务人员经审核,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即时办理。对于不能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涉税事

案例分析习题汇总

案例分析习题汇总 网络图基本概念: 1、网络图 在进度控制中,网络图用来表示进度计划。它是一种表示计划中各项工作先后顺序和所需时间的网状图,由若干箭线和节点组成。 2、工作 组织施工首先要划分工作项目,网络图中,每一个工作项目称为一项工作。工作的表示方法如下: 工作要消耗时间和资源。但网络图中有一类特殊的工作,它既不消耗时间也不消耗资源,这类工作称为虚工作。网络图中,虚工作只表示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 3、节点 节点表示工作开始和完成的瞬间,为时间的一点。除了网络图的开始节点和完成节点之外,中间的任何节点都表示前面工作的结束及后面工作的开始。 4、编号 即节点编号。节点编号的原则:从左向右编,从小到大编,并且箭头号要大于箭尾号。 5、工艺关系、组织关系 工艺关系和组织关系合称逻辑关系。逻辑关系是指工作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所谓工艺关系是指工艺上、客观上要求的先后顺序关系。 所谓组织关系是指为了组织施工或资源调配的方便而人为规定的先后顺序关系。 6、紧前工作、紧后工作 紧前工作和紧后工作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紧前工作和紧后工作表示工作之间的关系。 7、线路、关键线路、关键工作 线路:从网络图的起点节点开始,顺着箭头方向一直到终点的全程称为一条线路,网络图中有若干条线路。列出网络图示例中的所有线路。 关键线路:所有线路中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称为关键线路。计算各条线路的持续时间,找出关键线路。

关键工作:位于关键线路上的工作称为关键工作。关键工作举例,用双箭线标示关键工作。 列出线路: ①→②→③→⑤→⑥ ①→②→③→④→⑤→⑥ ①→②→④→⑤→⑥ 例1: 某写字楼工程,地下1层,地上10层,当主体结构已基本完成时,施工企业根据 实际情况,调整了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了装饰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经总监 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如下图: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工作E原计划6天,由于设计变更改变了主要材料规格与材质,经总监理工 程师批准,E工作计划改为9天完成,其他工作与时间执行原网络计划。 事件二:一层大厅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一盏大型水晶灯(重100kg)安装在吊顶工程 的主龙骨上。 事件三:由于建设单位急于搬进写字楼办公,要求提前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 建设单位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设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竣工验收。 问题: 1、指出本装饰工程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工作),计算计划工期。 2、指出本装饰工程实际关键线路(工作),计算实际工期。 3、水晶灯安装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4、竣工验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例2: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框架结构,独立柱基础,上设承台梁,独立柱基础埋深为1.5米,地质勘查报告中地基基础持力层为中沙层,基础施工钢材由建设单位供应。基础工程施工分为两个施工流水段,组织流水施工,根据工期要求编制了工程基础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绘出施工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如下图所示:

案例分析题目与答案

案例分析一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 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 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 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 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 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 试问: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 式,为什么? 答1:①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②某学校享有的权利是获得一个保质、保量、保工期的教学楼。义务 是按时、按量的支付施工方的工程款。 某施工方享有的权利是按时、按金额的获得工程款。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教学楼。 2:①从学校方考虑 学校还没有组织竣工验收就投入了使用,这个行为违反了工程竣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果是一般问题,由学校方面承担。 ②从施工方考虑 施工方向学校已经提交了竣工报告,教学楼是施工方自行验

收合格,对学校的日常使用不存在使用不当问题,所以如果教学 楼出现了结构方面的质量问题,要按照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 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承包方应当承担维修,产生的费用问题就由学校和施工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采用诉讼。 案例分析二 某建筑公司(施工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单位)签订了一 个施工承包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一栋20层的办公楼。合同约定开 工日期为2006-4-8,竣工日期为2007-8-8。每月26日,按照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开发公司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问本案例的法律关系构成是什么? 答:①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客体是一栋20层办公楼。②某建筑公司享有的权利是按时、按金额的获得工程进度款。 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一栋20层的办公楼。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享有的权利是获得一栋20层保质、保量、保工期 的办公楼。义务是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案例分析三 【背景资料】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 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 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

高中数学统计案例分析及知识点归纳总结

统计 一、知识点归纳 1、抽样方法: ①简单随机抽样(总体个数较少) ②系统抽样(总体个数较多) ③分层抽样(总体中差异明显) 注意:在N 个个体的总体中抽取出n 个个体组成样本,每个个体被抽到的机会(概率)均为N n 。 2、总体分布的估计: ⑴一表二图: ①频率分布表——数据详实 ②频率分布直方图——分布直观 ③频率分布折线图——便于观察总体分布趋势 注:总体分布的密度曲线与横轴围成的面积为1。 ⑵茎叶图: ①茎叶图适用于数据较少的情况,从中便于看出数据的分布,以及中位数、众位数等。 ②个位数为叶,十位数为茎,右侧数据按照从小到大书写,相同的数据重复写。 3、总体特征数的估计: ⑴平均数:n x x x x x n ++++= 321; 取值为n x x x ,,,21 的频率分别为n p p p ,,,21 ,则其平均数为n n p x p x p x +++ 2211; 注意:频率分布表计算平均数要取组中值。 ⑵方差与标准差:一组样本数据n x x x ,,,21 方差:2 1 2)(1 ∑=-= n i i x x n s ; 标准差:2 1 )(1∑=-= n i i x x n s 注:方差与标准差越小,说明样本数据越稳定。 平均数反映数据总体水平;方差与标准差反映数据的稳定水平。 ⑶线性回归方程 ①变量之间的两类关系:函数关系与相关关系; ②制作散点图,判断线性相关关系 ③线性回归方程:a bx y +=∧ (最小二乘法) 1 221n i i i n i i x y nx y b x nx a y bx ==? -? ?=??-??=-??∑∑ 注意:线性回归直线经过定点),(y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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