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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建立医院部门内或部门间信息传达和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加强职能科室间、院-科间、临床-护理、临床-医技间等的协作沟通,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领导机制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有: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协调拟定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督办函件、工作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纪要;了解、跟踪和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与各部门进行联络沟通;对联席会议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及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跨部门工作会议,如职能科室间、院-科间、临床-护理、临床-医技间等。联席会议成员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护士长组成。

二、会议程序

联席会议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后召开。会议一般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也可以授权副组长主持。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由各职能科室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和牵头部门。负责中心议题的部门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

三、反馈督办机制

经联席会议协商同意后所形成的决议、决定等,牵头部门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签发,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科室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建立医院部门内或部门间信息传达和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1、联席会议领导机制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群部,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能有: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协调拟定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督办函件、工作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纪要;研究各部门请示联席会议的问题,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了解、跟踪和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与各部门进行联络沟通;对联席会议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3、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及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跨部门工作会议,如职能科室间、院一科间、临床一护理、临床一医技间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护士长组成。 (二)会议程序: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会议一般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也可以授权副组长主持。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由各职能科室填写《提请联席会议讨论议题议案表》,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安排召开。 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和牵头部门。负责中心议题的部门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提前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及时请示院长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 (三)反馈督办机制 经联席会议协商同意后所形成的决议、决定等,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签发,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科室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日常性事务,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于超过合理期限仍未落实的,办公室应以督办函形式通知承办单位限期落实,由承办单位办理并按时报告结果。承办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无合理理由未报告办理进展情况或办理结果的,在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并在职能科室绩效考核时按有关规定扣分处理。

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精编

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职责和程序,推进公司协同监督机制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督工作委员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重大问题提交本级党支部研究决定。 第二章会议内容 第三条联席会议议事的主要内容为: (一)研究决定涉及本单位协同监督的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计划; (二)讨论季度和年度协同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部署协同监督工作的重大任务和专项监督工作; (四)研究有关监督工作的整改意见; (五)研究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成员部门提出的需要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六)讨论成员部门监督工作报告,对成员部门的工作做出评价; (七)研究协同监督工作的考核意见。

第三章会议程序 第四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工作委员会成员部门全部参加,其他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参加。 第五条监督工作委员会根据情况或成员部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由部分或全部成员部门参加的会议,及时研究处理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排部署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联席会议由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主持。 第七条联席会议议题由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成员部门意见汇总后提出,报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确定。 第八条成员部门在联席会议上汇报本部门本季度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对所属部门的考核建议、需要监督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的问题等。 第九条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通知、记录和会议记录的整理。有关会议纪要、会议决议由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签发。 第四章事项督办 第十条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认真贯

五部委联席会议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督办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政领导"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平安宁夏"建设,宁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根据中央五部委《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要求,特制定《自治区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治五部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内容是: 一、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五部委联席会议成员由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治办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通知其他有关地区、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联席会议由自治区综治办主任或专职副主任召集。 二、联席会议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综治委(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综治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要求,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督促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切实肩负起本地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一)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督查、调研工作,对全区各地、各部门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推进措施。 (二)结合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对五市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推进平安建设的实绩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自治区综治委主任会议审定。 (三)根据五市申请,对拟命名的平安县(市、区)共同进行考核,提出命名意见建议,报请综治委主任会议审定。 (四)根据上级和本级综治委(办)要求,对拟推荐全国、全区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考核,提出表彰意见建议,报请综治委主任会议审定。 (五)对因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导致本地区、本部门社会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或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 件(案件)的地区、部门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查究,提出一票否决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建议,报请综治委主任会议审定。 (六)研究落实中央五部委联席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综治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七)五部委认为需要共同研究的其他事项。 四、联席会议例会制度 (一)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亦可临时召开。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讨论稿) 第一条为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办发〔1999〕20号文件精神,参照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经审办字〔200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议事机构。 第三条联席会议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上述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县委组织部和县审计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二召集人。如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以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联络员,承办日常有关工作。经召集人同意,联络员可列席联席会议。 第四条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

公室设在县审计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县审计局确定的联席会议联络员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室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示和意见,结合本县实际,研究落实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审定全县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 (三)听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四)研究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定等事项。 (五)主持召开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 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任务: (一)向有关领导和联席会议报告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提出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的建议和意见。 (三)承担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文件和规定的起草及呈报工作。 (四)承办召开联席会议,完成联席会议和有关领导交

联席会议制度

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与阳煤太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深入开展联席会议实施方案 清徐县人民检察院把服务我省重点工程作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不断创新思路,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放在太原南部都市新区大发展的背景下予以建设,经过两年多定期或不定期在阳煤太化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检察建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系列预防工作,已经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阳煤太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也在思想意识方面有了新的提高,加强了与我院合作交流,打造起高效廉洁的新区发展环境。为了继续深化此项活动,保证省重点工程落地见实效,我院与阳煤太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界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有效开展好清徐检察院2014年“环境治理专项监督”。阳煤太化落户我县既是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同时也要求我院提供好法律服务以及落实好环境治理专项监督。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有超前意识,主动深入企业沟通联系,开展调研,为企业提供各类保障性服务,这与中央提出的教育、制度、监督三并重要求是一致的。召开预防工作大型企业联席会议,并形成制度,又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对预防

职务犯罪工作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服务于清徐建设、服务于大型企业的重要手段,更是检企联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平台。 二、工作目标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促使国企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格自我要求、保持良好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重点工程项目为专项预防对象,切实保障“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的“双优”目标。 作为清徐检察机关也要学习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强化思想摆位、严格责任落实、创新思路举措、提升工作成效。 今后,检企双方要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共同探索在企业投资发展中预防职务犯罪的新举措,加强联系、互通情况、通力合作,构筑大型企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网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清徐建设和企业的发展,营造勤政廉政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制定预防措施。 指导小组由检察院检察长、阳煤太化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协调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全面、准确地掌握干部现实表现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围绕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习关于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政策规定及有关文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我区拟出台的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规定; 通报县处级、厅级干部在廉政建设、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县处级、厅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已查处情况和违反组织、人事、财经工作纪律的情况; 通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交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办法; 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工作; 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 第三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由自治区

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自治区人事厅、审计厅、信访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有关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有关单位可列席参加。 第四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联席会议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部部长为召集人,分管部长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 第五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个职能处室为联络处室,其处室负责人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成员。 第六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召开时间、议题的安排,综合整理各成员单位通报的情况,除尘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及时办理有关事项。 第七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议事程序: 召开联席会议前,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收集整理通报交流的有关问题,将有关材料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后召开联席会议。 召开联席会议时,与会人员就各自单位收集群众反映和组织上调查处理的有关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方面情况书面或口头进行通报、交流,集体进行讨论研究。 联席会议结束后,联席会议召集人就议定的事项审定和签发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根据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分别落

联席会议制度

XXX整顿和规范 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制度 近年来,全县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一些成绩,烟草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无证经营、非法运输以及贩假、售假等行为,仍是制约我县烟草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为进一步加强烟草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由县综治办牵头,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经贸委、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邮政局、烟草专卖局等等单位参加组建XX县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成 XX烟草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由县综治办牵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交通局、公安局、烟草专卖局组成。 (一)联席会议领导成员 联席会议在县综治办统一领导下,设立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综治委主任 副组长:XXXX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XXX 县烟草专卖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经理成员:XXXX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处长 XXXXX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XX 县民营经济办公室主任 XXX 县交通局党组成员 XXX 县工商局副局长 XXX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XXX 县邮政局副局长 XX 县火车站副站长 XXX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便于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和联系,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在县烟草专卖局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相关会议和组织联络工作。 主任:XXXX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成员:XXXX 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 XXXXX 县交通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XXXXX 县公安局治安中队长 XXXXX 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长 XXXX 县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围绕烟草市场行政执法的中心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并进行检查、督促。主要包括:

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对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引进、立项等前期工作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确保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成功率,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副省长 召集人: 成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农业委员会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林业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统计局 省农垦总局 省森工总局 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主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关系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长远性、全局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2、协调处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涉及省级相关部门的重要事项,切实解决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开工建设方面的问题,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投产。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全省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审定年度重大招商项目,收集、筛选项目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库,策划招商引资新项目。 2、全面掌握各地招商引资动态,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重大决策措施的有关情况。 3、监督检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事项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统筹协调。 4、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审定的重大招商引资相关事项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联席会议决策。 5、研究确定需要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事项的牵头主办部门及协办部门。 6、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编发工作简报,督促检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 7、完成省领导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出席;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需要立即研究或商量解决的问题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的具体内容应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以便做好准备。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的指示精神,沟通情况,统一认识,协调工作,强化监督。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机关有关文件和部党组的部署,研究并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结合个成员单位的业务工作,通报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反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认为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 (三)对各成员单位通报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统一思想认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明确各自的职责。(四)研究、协商对违纪人员给予党纪处分的意见;研究探讨处理有关问题的政策界限,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五)会议认为应该研究的其他问题。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至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查各地环境保护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XX银行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

XX银行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增强纪检监察工作实效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保障作用,促进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上级党委关于贯彻廉洁从业等规定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联席会议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行纪检监察联席会议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为宗旨,以“不发一案、不倒一人”为目标,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巡视、稽核、法律、风险控制以及各条线部门等监督成果,切实增强员工依法合规和廉洁自律意识,以促进员工道德教育工程建设,维护本行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联席会议组成 (一)联席会议成员由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综合管理部(党委宣传部)、运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内控合规部、稽核部、行政保卫部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由纪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由监察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根据会议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部门负责人列席。 (五)会议成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换调整。 第四条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行党委领导下,对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员工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行为,公司纪委的工作部署,本行发展中涉及法律、合规、稽核监督、纪检监察等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和措施,为行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其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方针政策,落实银监会、公司纪委和行党委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二)各成员单位通报对业务条线、职能部门各项检查的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 1.监察室通报员工行为动态排查、治理商业贿赂等情况; 2.人力资源部通报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及强制休假制度、亲属回避制度执行情况; 3.综合管理部通报日常信访、舆情监测等声誉风险防范情况; 4.运营管理部通报业务检查情况及操作风险防范情况; 5.计划财务部通报大额支付发票、发票合规性等财务检查执行情况;

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建立医院部门内或部门间信息传达和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加强职能科室间、院-科间、临床-护理、临床-医技间等的协作沟通,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联席会议领导机制 医院多部门联席会议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有: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协调拟定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督办函件、工作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记录会议内容,起草会议纪要;了解、跟踪和督促联席会议商定事项的落实;与各部门进行联络沟通;对联席会议文件、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及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跨部门工作会议,如职能科室间、院-科间、临床-护理、临床-医技间等。联席会议成员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护士长组成。 二、会议程序 联席会议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后召开。会议一般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也可以授权副组长主持。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由各职能科室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和牵头部门。负责中心议题的部门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 三、反馈督办机制 经联席会议协商同意后所形成的决议、决定等,牵头部门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签发,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科室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物 业 管 理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规范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综合协调的管理职能,明确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结合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实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房管局、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环保局、城市规划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局、消防大队、市政、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各方代表组成。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街道办事处分管物业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 三、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主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2、老业主委员会到届不按期组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对选举程序有争议等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因欠物业费造成的导致停电、停水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企业或业主大会履行合同终止相关程序要求,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新物业企业接管物业项目等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 5、企业履行退出项目程序要求,在物业服务用房、业主档案、公共设施设备资料移交等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治理小区业主违章私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侵占道路等问题。

7、治理小区业主圈占、破坏绿地,道路、绿化、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等问题。 8、治理小区业主私自拆改房屋墙体,破坏楼房结构等问题。 9、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的维修等问题。 10、破坏小区围档、门禁、门卫室、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消防设施、电梯等公共设施、共用设备问题。 11、小区内路灯的养护、维修等问题。12、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服务管理问题。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等部门或居民反映社区存在的物业服务管理突出难点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无法协调解决,向街道办事处反映。 (二)联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订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的时限。 (四)会议集体议定后,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时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备查。 (五)街道办事处会同县房管局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并将各单位落实情况以简报形式报送县政府。 五、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议定的事项或会议纪要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限要求解决,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根据《XX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XX省高级人民法院、XX省人民检察院、XX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建立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联席会议的指导思想为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打造“平安XX”服务,按照公、检、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和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公检法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政策和法律认识的统一,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联席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三、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讨、解决公、检、法机关在执法、司法中的适用法律政策问题,研究、分析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保证严格执法的措施。四、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季度

末的当月下旬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五、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1、每次联席会议都必须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议题。负责中心议题的单位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应事先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形成书面材料,提出建议和措施,并负责传递给各成员单位。2、政法委收到中心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如无特殊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并告知各成员单位。3、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的,由提请单位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报政法委批准发文。对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认真执行。如会议纪要有关内容与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政法部门的有关精神相冲突时,不再予以适用。4、对执行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反映。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对实施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与反馈

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配制主: 一、联席会议参会成员为社区居委会综治工作成 员、辖区内各单位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 二、联席会议每月举行一次,为每月最后一星期 的星期五下午3:00时开会; 三、会议主要是通报各单位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工作的情况,研究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布置综治工作; 四、联席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 主持,有关会议情况将报告各有关单位; 五、经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各单位要按各职责 和任务认真办理、落实,有关工作情况将及时通报给有关单位。

情报信息报告制度 辖区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和健全情报信息网络,对有关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信息和动态,必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如实上报有关重要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部门作出的重大维护稳定的决策、部署; 二、单位部门维护稳定工作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三、维护稳定工作中出现的带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处置情况; 四、涉及政策、法律、法规不明确和必须请示的重大问题; 五、对于影响社会稳定的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随时专题报告; 六、上级综治办要求报告的其他事宜。

妇女儿童维权站工作职责 一、对于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前来投诉、求助的妇女儿童受害者,值班人员要热情接待,认真查明事实,为受害者伸张正义,提供法律保护。 二、对于本辖区内发生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和家庭暴力投诉案件,及时交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及时掌握信息,发动群众提供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线索,协助政法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 四、,一经发现本辖区公共娱乐场所内存在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卖淫和提供色情服务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给予坚决打击,彻底扫除辖区内“黄色”污染。 五、在辖区内广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知识,教育广大妇女儿童能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大胆揭露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丑恶行径,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管理制度 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扩大保持青年校外活动的成果,切实加强对青年校外活动工作的指导,继续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推进青年校外活动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青年校外活动工作的开展。按照有关要求,现制青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青年校外活动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研究制定青年校外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青年校外活动组织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2、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深入扎实地开展好青年校外活动的各项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安排、总结青年校外活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青年校外活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收集了解情况,研究分析新形势下青年校外活动工作前瞻性、规律性和倾向性的问题; 4、加强青年活动的宣传工作,为各项活动的顺利及有序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总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为组成人员。 三、联席会议的有关制度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青年校外活动办公室内。主要是统筹协

调各部门力量研究本地区校外教育的发展。 (一)严格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经成员单位提出或青年校外活动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各有关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负责研究、讨论青年校外活动中心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安排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有关联络事宜,定期沟通工作情况。发生变动随时沟通和报告。 (三)完善工作责任制。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加强青年校外活动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所负担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到位。 (四)健全调研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将情况报送联席会,通报各成员单位。 (五)实行情况反映制度。办公室要认真了解掌握青年的基本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交流经验,指导工作。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要细化工作职责。办公室要按要求相应成立组织,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具体任务,认真研究、安排办公室日常工作及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各自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全力抓好落实,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部长联席会议制度

部长联席会 第一条部长联席会由行政管理部主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可具体根据工作安排进行调整。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轮流主持,当次会议提名通过下次会议的主持人。如遇到重大突发性事件,可由会议主持人或其他部门临时动议提请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条部长联席会的参加人员为:集团公司部门的部长、副部长、主持会议的部门文秘人员,也可视情况邀请集团公司领导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条部长联席会的内容: (一)各部门工作近期概要,包括职能工作、团队建设、改革创新等事务以及思路。 (二)各部门拟提交公司党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 (三)需多部门共同讨论确定的事项 (四)需多部门之间协调共同完成的事项 (五)部门之间意见不统一、有冲突的事项 (六)其他需在部长联席会上讨论的事项。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在联席会议前一周提出拟讨论的 问题,由部门文秘人员汇总报主持人审核列入会议议题。集团公司领导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会议议题。 第五条议题提出部门需提前对拟讨论议题进行准备,并与相关部门商议,对议题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利弊

分析,提出可供讨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提前将相关信息告知参加会议人员。 第六条议题提出部门负责在部长联席会议上汇报议题提出的原因、相关背景信息、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处理建议等内容。 第七条部长联席会主持人负责组织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议题进行讨论。经讨论,能够形成明确处理结论的,议题提出部门负责按照会议结论组织落实,必要时还应在后续部长联席会议上通报落实情况;未能形成明确处理结论的,需提交公司党政办公会讨论。 第八条部长联席会要做好相应的记录,由主持会议的部门文秘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会议资料的保存。

联席会议制度及职责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为非常设机构,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需要立即研究或商量解决的问题时,可随时召开。会议的具体内容应提前通知各成员单位,以便做好准备。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的指示精神,沟通情况,统一认识,协调工作,强化监督。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贯彻上级机关有关文件和部党组的部署,研究并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结合个成员单位的业务工作,通报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反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认为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 (三)对各成员单位通报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统一思想认识,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明确各自的职责。 (四)研究、协商对违纪人员给予党纪处分的意见;研究探讨处理有关问题的政策界限,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五)会议认为应该研究的其他问题。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至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成员召集;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 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 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组织督查各地环境保护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

北院门庙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入扎实做好我中心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协作,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各项职责,探索建立、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行常态化管理,切实提高工作实效,着力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按照我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市民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核心,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引导市民“积小善为大善”,自觉成为道德的传播者和实践者。在全社会推动“知行合一”的道德实践,营造“崇德尚善”的浓厚形成“好人好报”的社会共识,为建设繁华现代、靓丽文明、和谐幸福新莲湖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动力。。 二、工作目标 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构建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完善、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联席会议制度,

建设综合性、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志愿员者服务队伍。 三、联席会议职责 (一)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创文管理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 (二)分析创文管理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三)通报创文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总结交流的经验; (四)研究加创文工作措施,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五)研究其他需要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设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和组员。 组长:徐润生中心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陈琳中心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杨军中心副主任 组员:王蕊萍中心公卫科科长 王芳中心公卫科副科长 刘利中心慢病专干 郝敏中心护士长 杨社祖医师团队成员 成员主要责任,联席会议的召开由组长主持,常务副组长负责议题的征集,副组长负责整理及征集,组员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五、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制度

阿瓦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席会议制度 为扎实推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加强和密切各局合作关系,共同应对发展中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根据相关会议将神,特建立阿瓦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席会议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求真务实,加强沟通,以目标一致、运转协调、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阿瓦提县食品药品监管合作的顺利推进,以自愿参与、平等合作、优势互补的宗旨谋求阿瓦提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创美好未来。 二、联席会议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单位);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商信委、县科技局、县环保局等。 三、联席会议事项:

(一)会议组织:县食药监局根据需要上报县食安办,由县食安办召集主持。 (二)会议人员:各局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及相关事项的分管领导 (三)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会期,由县食安办决定召开,一般为每季度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四)会议内容: 1、听取责任单位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研究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3、研究部署开展全县性的专项治理督查工作; (五)会议议题:由牵头单位确定;各责任单位认为有必要解决的问题,可提议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六)会议要求: 1、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通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准时参加会议,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2、各责任单位必须按照整改通知要求限时办理群众反映的倾向性问题。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单位职责 (一)牵头单位职责: 1、负责召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治理联席会议; 2、负责制定本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3、负责牵头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责成责任单位整改。 (二)责任单位职责: 1、负责参加牵头单位组织召开的联席会议; 2、负责制定上报本单位、本系统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3、负责制定食品药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4、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上报验收;

联席会议制度方案

联席会议制度方案 篇一:联席会议制度 阿尔山市人民法院与政府、检察院领导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便于沟通情况,协调工作,推动法院与政府、检察院的良性互动,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商讨全市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互通情况,交流意见,加强相互间的联系与沟通; (二)市法院与政府、检察院互通主要工作安排;对法院、检察院准备提交市政府论、决定的重要议题进行商议; (三)对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提前进行通报; (四)对市法院代表所提出的重要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进行安排和部署; (五)其他需要协调、沟通的事项。 第三条会议召开的时间由市政府领导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由市政府会议、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由市政府会议确定。

第四条会议由市政府市长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市长委托法院、检察院领导任主持。 第五条会议原则上每年上半年举行一次,遇有全市性的紧急工作或任务时可临时召开。 第六条法院办公室与政府、检察院办公室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进一步强化相互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为法院与政府、检察院联席会议召开做好准备工作。 第七条出席会议人员为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党组成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八条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九条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第十条联席会议举行会议,一般应在会议举行前五天,由市政府办公室将会议日期、建议议程的通知及有关材料,送交与会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 第十一条联席会议举行会议时,与会人员应依时出席。因病因事不能出席会议的要提前书面向常委会主任请假。会议期间需请假的,应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第十二条联席会议召开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对会议形成的意见,各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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