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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ame=平阳县顺溪水利枢纽工程万全镇古农村移民点安置房Ⅰ、Ⅱ标段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书

lename=平阳县顺溪水利枢纽工程万全镇古农村移民点安置房Ⅰ、Ⅱ标段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书

平阳县顺溪水利枢纽工程万全镇古农村移民点安置房Ⅰ、Ⅱ标段工程

招标文件补遗书

1、同时参加Ⅰ标和Ⅱ标的单位,开标授权委托人可以为同一人,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须注明“平阳县顺溪水利枢纽工程万全镇古农村移民点安置房Ⅰ标段、Ⅱ标段工程”;

2、平阳县顺溪水利枢纽工程万全镇古农村移民点安置房Ⅰ标段工程19#号楼,序号26清单工程量按0计;

4、土建品牌表附表一中保温砂浆中北京振力改为北京振利;

5、一标段招标控制价81004861元(最高限价);二标段招标控制价72522615元(最高限价)。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

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文件水规计[2010]33号 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移民管理机构,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和移民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和移民管理机构,部直属各单位: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规划计划司,以利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水利建设项目移民安置前期工作。 附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水利部 二О一О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提高移民安置规划工作质量,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申报、审核、审批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要遵循开发性移民方针,坚持以有土大农业安置为主、节约用地和控制移民规模的原则,通过现场调查、座谈、问卷、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移民意愿和安置区居民的意见,科学编制移民安置方案,妥善安置移民的生产、生活,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并为其搬迁后的发展创造条件。对于少数民族移民,应当尊重其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 第四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应由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在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在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基本确定和实物调查完成的基础上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应根据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编制。 第六条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应与工程建设方案的比选和论 证工作相协调,以便确定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社会和谐、生态保护的工程建设方案。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内容应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推荐的方案相一致。 第七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 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编制 第八条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大中型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的解读

《大中型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 管理办法》的解读 2012年,省移民局制订出台了《湖南省大中型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移发〔2012〕8号文件),其贯彻实施对全省在建水库淹没补偿资金的规范管理、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时效性的规定,省移民局充分考量该办法实行中需进一步强化管理节点、界定相关权责,明晰资金分项和用途及监督与罚则的需求于2015年组织对《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2015年5月20日重新印发了《湖南省大中型水库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湘移发〔2015〕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的基本定位和现实意义 (一)基本定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0〕9号文件)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水库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09〕30号文件)为本《办法》出台的基本政策依据。 1. 强化具体操作。国家和我省的移民条例以及我省湘政发〔2010〕9号、湘财综〔2009〕30号文件,对征地补偿和移民

安置资金(以下简称“淹没补偿费”)的管理,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和一般性要求,需要制定专项规范性管理办法,来强化管理机制和指导具体操作。 2. 健全管理体系。新的水库移民政策将移民资金分为两大类,即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即“淹没补偿费”)与后期扶持资金。目前我省各类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包括后扶基金、后扶结余资金、库区基金、移民困难扶助金和小水库扶持基金,都有相应的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因此需要出台淹没补偿费管理办法,以此完善我省移民安置资金的管理制度,并细化资金筹措、财务管理、计划管理、拨付使用管理等具体操作规定。 3. 保障资金安全。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均发现淹没补偿费使用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淹没补偿费管理规范、运行安全,有效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二)现实意义 1. 促进淹没补偿费使用规范管理。《管理办法》规范了各类补偿项目的拨付和使用程序,特别是对涉及移民个人切身利益的资金要求公示、建卡和签订安置协议,对生产安置采取一次性补偿安置方式的土地补偿费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意见,村民代表大会确定用途等规定,避免了过去资金使用不透明、不规范行为,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的社会监管。 2. 促进淹没补偿费使用安全高效。《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资金的拨付从工程预付款、项目变更、工程结算以及质保金

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办法

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移民(脱贫)搬迁步伐,根据《X省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X政办发〔X〕6X 号)《X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办法》(X政发〔X〕4X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期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避灾生态搬迁及其他类搬迁,“X”期间实施的移民搬迁执行原X移民搬迁相关规定。 第三条“X”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坚持“遵循规律、系统谋划、四化同步、统筹推进、一举多赢”的总体思路,把移民(脱贫)搬迁作为治本性的民生工程、全局性的发展工程、关键性的生态工程,实现脱贫搬迁、生态搬迁、旅游搬迁协同推进。 第四条“X”移民(脱贫)搬迁以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为主,同步实施避灾、生态搬迁,统筹推进其他类搬迁。X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任务;X年基本完成其他类移民搬迁任务。 第二章规划编制 第五条“X”移民(脱贫)搬迁专项规划编制要依据X县“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纵向贯通、横向衔接的要求与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相衔接,融合交通、水务、住建、电力等部门专项规划,坚持搬迁安置建设规划、基础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脱贫致富规划“三规合一”。 第六条县移民办要会同发改、国土、扶贫等相关部门,依据“X”移民(脱贫)搬迁总体规划和省市下达年度搬迁安置任务,编制年度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经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县政府同意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执行,作为资金拨付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 第七条集中安置小区建设规划编制严格按照省国土厅和省住建厅《关于规范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X 国土资〔X〕5X号)执行,坚持“四避开”,即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洪涝灾害威胁区、生态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做到“四靠近”,即靠近城镇、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和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实现“四达到”,即达到房产能保值、增收有保障、基础配套强、公共服务好的要求。 第三章对象审定审批 第八条“X”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对象分为易地扶贫、避灾生态及其他类型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要易地搬迁的农村人口;避灾搬迁对象是生活在工程措施难以有效消除灾害隐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频发区的农村人口;

平阳县概况

平阳县情 一、县情介绍 平阳县地处温州南部,是全国首批沿海经济开放县,全县陆域面积1051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300多平方公里,辖10镇1民族乡,总人口86万。平阳的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文人辈出。在建县1700多年历史的大地上,不仅创造出了灿烂的文化,而且孕育出了大批杰出人才。《富春山居图》的作者黄公望、南宋爱国诗人林景熙、清朝思想家宋恕、数学泰斗苏步青、“百岁棋王”谢侠逊,都在各自领域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享誉中外。尤其是南宋期间,出了3名文状元,1名文榜眼,2名文探花,406名文进士;产生14名武状元,比例超过了四分之一,平阳当时被誉为武状元之乡。平阳的革命地位突出。是革命老根据地县,被誉为“浙江延安”,是中共浙江省委的发源地,1939年浙江“省一大”在平阳凤卧召开,曾是中共闽浙边临时省委、红军挺进师的活动中心,刘英、粟裕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带领红军挺进师在这里打过三年游击战争。平阳的旅游资源丰富。集蓝色、绿色、红色与文化游于一体的旅游胜地。蓝色游有“贝藻王国”和“碧海仙山”美誉的世界生物圈保护区、中国十大最美海岛①之 ①1.西沙群岛,以永兴岛东岛等为代表(南海),2.涠洲岛(广西北海),3.南沙群岛以永暑礁太平岛等为代表(南海),4.澎湖列岛以澎湖岛为代表(台湾海峡),5.南麂岛(浙江温州),6.庙岛列岛(山东长岛),7.普陀山岛(浙江),8.大嵛山(福建福鼎),9.林进屿、南碇岛(福建漳州),10.海陵岛(广东阳江)。

一的南麂列岛,绿色游有以“儒、道、佛”三教荟萃而闻名的国家级风景区南雁荡山等一批特色景区,红色游有浙江平阳革命根据地群被列入国家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文化游有苏步青故居、棋王碑林、顺溪古建筑群等。平阳的产业特色鲜明。形成了机械机电、皮革皮件、塑料包装、服饰服装、家居家具、商务礼品、食品加工、汽摩配等特色产业,取得了“中国皮都”、“中国塑编生产基地”、“中国商务礼品生产基地”、“中国马蹄笋之乡”等国家级“金名片”,是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和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平阳的发展潜力巨大。区位优势不断显现,104国道、甬台温高速、温福高铁贯穿全境,尤其是“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甬台温高速复线、温州绕城高速西南线等一大批重大交通项目,大大缩短平阳与外界的时空距离。海涂资源非常丰富,随着海涂围垦项目的加快推进,特别是100多平方公里飞鳌围垦项目的启动,平阳未来的发展空间大幅拓展。同时,平阳也具有港口优势,鳌江流域是温州三大流域之一,鳌江港是浙江省四大联运港之一,通航能力辐射温州南部四个县。 二、各项基本概况 (一)地域、地貌。平阳县地处温州南部,东面东海,南邻苍南及福建,西靠文成,北接瑞安,境内东南门户南麂列岛至台湾基隆港仅140海里。呈东西向布臵,东西长83公里,南北

中国水利年鉴1997_综述-勘测规划-飞云江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

州主持召开了审查会议,对珠江水利委员会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的《北江干流飞来峡至河口河段补充规划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该规划报告内容较全面,达到了规划阶段的要求,主要结论如下: (1)根据《珠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纲要》提出的防洪方针,北江下游防洪规划遵循上、中、下游统筹兼顾和以泄为主,泄、蓄兼施,堤库结合的原则,即以北江大堤和沿江两岸的其他中小堤围为基础,与飞来峡水利枢纽共同组成堤库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结合潖江天然滞洪区和芦苞水闸与西南水闸分洪。工程实施后,可使广州市防洪标准达到300年一遇;对下游其他堤防的防洪标准也将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2)飞来峡水利枢纽至河口河段,常年可通航80?100t级机动驳顶推船队,中水期通航300t级顶推船队。河道治理后,近期航道标准可提高到V级,通航300t级顶推船队。 (3)通过河段梯级开发,白庙梯级担负飞来峡水利枢纽的反调节任务,增加飞来峡电站的调峰电力和峰荷电量。 (4)河段梯级开发后,可进一步协调航运、灌溉、供水等综合利用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两岸灌溉、供水条件得到一定改善,并有利于发展水产养殖和旅游业等。 (洪建) 【韩江干流防洪及梯级开发补充规划】 韩江流域主要流经闽西南、粤东北地区,流域总面积为3.01万km2,由梅江和汀江汇合而成韩江。珠江水利委员会根据广东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和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写的报告汇总编制了《韩江干流防洪及梯级开发补充规划报告》。 1996年4月,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先后在汕头市、梅州市主持召开了审查会议,认为该补充规划报告基本符合原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印发〈韩江干流防洪及梯级开发规划补充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要求。主要结论如下: (1)梅江梅州以上河段以发电为主结合航运要求,采取西阳、晒禾滩、单竹窝(丹竹)、蓬辣滩四级开发方案;汀江按发电为主,结合防洪、航运等综合利用要求,采取回龙、金山、上杭、永定(棉花滩)、青溪、三河坝六级开发方案;韩江干流河段按防洪、发电、航运、供水等综合利用要求,采用京山、竹竿山二级开发方案。为避开淹没范围内跨市矛盾,利于开发和改善水环境,回龙、竹竿山也可考虑二级开发方案。 (2)韩江流域防洪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下游韩江三角洲地区及中上游的梅州市、上杭县。梅州市城镇防洪标准不低于50年一遇;上杭县城的防洪标准不低于20年一遇;韩江三角洲的防洪体系由堤防和京山、永定(棉花滩)水电站组成,近期立足于加高加固现有堤防,结合永定(棉花滩)水电站防洪调度,逐步使南北堤等重点堤围达到50年一遇;远期继续加高加固堤防,结合京山水库和永定(棉花滩)水电站联合调度,使重点堤围的防洪标准提高到百年一遇;一般堤围的 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 (3)棉花滩水电站水库预留防洪库容根据永定(棉花滩)水电站初步设计审查意见,5月初?6月底,在正常蓄水位以下,预留2.59亿m3;7月初?8月中旬,暂定预留1亿m3左右。(洪建)【溇水干流淋溪河以上河段规划】溇水是澧水的最大支流。淋溪河以上河段流域面积2286km2,多年平均 径流量28.2亿m3,河段长130km,其中湘、鄂两省界 河段长5.4km。 1996年5月,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在武 汉召开了审查会议,同意《溇水干流淋溪河以上河段规划报告》提出的河段开发任务和梯级开发方案。本河段的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灌溉和航运及其他综合利用规划要求。梯级开发方案布置了二级,即:江坪河枢纽以不淹鹤峰县城为原则,初拟正常蓄水位为480m,淋溪河正常蓄水位为286m,与江坪河尾水相衔接。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于1996年6月将溇水干流淋溪河以上河段规划报告审查意见上报水利部。11月,水利部办公厅批复该规划报告。(王府义)【大通河水资源利用规划】大通河是西北地区一条水资源相对较丰的河流,而其周围的湟水干流地区、青海湖流域、河西走廊和秦王川地区干旱少雨,工农业需水较大,缺水严重。 1996年3月,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大通河水资源利用规划报告》进行了审查,基本同意该规划成果,审查意见为:同意报告提出的大通河流域和湟水流域的水资源分析成果,大通河水资源量为30.05亿m3。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大通河水量分配方 案意见,即引大入秦4.28亿m3,引大济湟7.50亿m3,引大济西2.05亿m3,引大济黑和引大济湖作为远景规划项目预留4.01m3可调水量的分配方案。该规划成果已报请水利部审批。(任铁军)【飞云江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珊溪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浙江省文成县飞云江干流的上游河段,枢纽包括珊溪水库工程和赵山渡引水工程。 1996年3月浙江省计经委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在温州市对《飞云江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联合进行了审查。审查认为:兴建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对促进温州市的经济发展、缓解温州地区的缺水缺电状况、减轻飞云江沿岸的洪水威胁、开发利用飞云江的水利资源是十分必要的。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经济评价和财务分析都是可行的。该初步设计报告基本上达到了本阶段的要求。 该工程初步设报告审查意见已由浙江省计经委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联合办文上报国字计委和水利部。(梁承喜)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金阳新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移民安置项目建设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建设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移民安置建设项目,是指经批准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规划需要建设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建设项目管理包括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管理。项目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一)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 (二)凡是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单个项目,都必须要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进行设计。 (三)项目建设必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项目建设应依据经审定的移民安置规划,按照移民搬迁安置进度和工程建设进度,统筹安排,合理制定建设计划,保证项目建设进度满足移民安置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需要; (五)根据《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第32次)》,明确工程项目由所在村组织实施。 第五条项目建设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工作,并节约利用土地,尽量少占耕地。 第二章项目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六条建设项目权属单位或受权管理单位为该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工程负总责。各级移民管理机构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单位。移民管理机构应与项目法人签订项目建设协议,明确各方的责权和义务。 第七条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涉及的移民安置建设项目,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其项目实施管理权限按照项目权属关系确定。选择后期扶持项目时应重点考虑增加移民经济收入的项目;解决移民温饱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突出困难及问题的项目;移民特困户生活救济及脱贫解困的项目。项目的受益范围主要应考虑未享受现金直补到人的移民人口,不允许扩大范围。 第八条经批准的移民安置建设项目,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在批准投资限额内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变更要求逐级申报变更情况及权属关系,经区移民局、区财政局批准后联合出文向市移民局、市财政局申报;待市移民局、市财政局下文同意变更后方能实施;必须严格按程序报经审核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 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 第九条移民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二)与项目法人签订项目建设包干协议; (三)组织、参与项目的设计评审和项目验收工作; (四)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项目建设资金审计工作。 第十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项目建设的规定,依据审批的规模、标准、工期和投资,组织项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补偿标准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补偿标准 作者:办公室来源:移民指挥部更新时间:2010-1-30 10:25:33 [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丹江口水库初步设计阶段征地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直接费概算)的批复》(国调办征地[2009]215号)的精神,为了保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移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坚持阳光操作,增加移民工作的透明度,现将丹江口水库移民补偿标准通知如下: 一、移民个人补偿标准 (一)农村居民房屋补偿单价。正房:框架735元/㎡、砖混530元/㎡、砖木479元/㎡、木394元/㎡、土木384元/㎡;偏房:砖混530元/㎡、砖木359元/㎡、木296元/㎡、土木288元/㎡,附属房210元/㎡。 (二)城镇居民房屋补偿单价。正房:框架735元/㎡、砖混571元/㎡、砖木493元/㎡、木406元/㎡、土木396元/㎡;偏房:砖混571元/㎡、砖木370元/㎡、木305元/㎡、土木297元/㎡;附属房217元/㎡。 (三)附属建筑物补偿单价。砖石围墙53元/㎡、土围墙41元/㎡、门楼506元/个、烤烟房438元/㎡、混凝土晒场49元/㎡、三合土晒场33元/㎡、散畜圈150元/处、粪池100元/处、地窖180元/口、水池150元/m3、压水井350元/眼、大口井1000元/眼、沼气池1200元/口、有线电视150元/个、电视接收器50元/套、电话316元/部、农用车辆75元/辆、炉灶150元/个、旗杆10000元/根,村组副业设施和设备补偿费7000元/处按权属关系补偿。 (四)移民搬迁费。农村移民搬迁费为途中食宿费县内45元/人、出县外迁95元/人,途中医药费10元/人、路途意外伤害保险25元/人。搬迁运输费、搬迁损失费、车船补助费、误工补助费、临时住房补助费,按照搬迁远近计算,每人不尽相同。 (五)零星果木。果树中,结果80元/株、未结果10元/株;经济林木中,成树50元/株、幼树10元/株;用材林木中,成树15元/株、幼树8元/株。 (六)其他项目补偿单价。移民新村双翁厕所、沼气池2000元/户、过渡期生活补助1200元/人、渔船900元/吨、渔具300元/套、网箱8元/㎡、库汊网具10元/㎡、坟墓迁移1000 元/座、出县外迁移民生活安置补助费1200元/人。 二、外迁移民生产安置费标准 外迁农村移民生产安置费为人均2.3万元,用于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人均0.2万元用于补助移民个人购置农机具;人均0.1万元用于补助移民个人购买种子、肥料和农药;人均0.15万元与国土部门土地整治投入相结合,在移民安置和划定责任田后,由安置地政府统筹用于实施移民土地整治;人均0.1万元用于支付移民集体生产发展用地补偿;人均0.05万元由省统筹掌握,用于解决安置区生产安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暂留人均0.3万元用于办理养老保险。 三、外迁移民基础设施标准

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

移民综合监理业务手册 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以下简称“移民资金”)管理,规范移民资金拨付、使用、管理行为,强化移民资金监管,确保移民资金安全,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DL/T5382-2007)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移民资金是指水利本电工程建设,专门用于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及移民后期扶持的特殊用途的专项资金,包括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及进入移民资金管理序列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拨付、使用、管理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的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和单位。 第四条移民资金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移民政策的相关规定;加强移民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建立健全移民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正确反映移民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原则,加强对用款单位和机构的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保证移民资金安全,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移民资金的管理原则: 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全面监管的管理体制。省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省的移民资金管理及监督工作,对省政府负责;市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移民资金管理及监督主作。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和同级政府负责;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移民资金的管理及监督工作,对上级移民管理机构和同级政府负责;各级移民管理机构是本级拨付、使用、管理移民资金的责任主体,是本辖区移民资金监管的责任主体;移民项目实施单位是其使用、管理移民资金的责任主体,对其使用、管理的移民资金负责。 二、概算控制、计划管理 各级政府及其移民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概算及分解概算,不得随意更改、调整概算,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进行报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批准的概算(包括调整概算)分解到市(州)、县(市、区);每年根据分解概算和移民工作进度要求,审定下达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使用计划(预算);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和移民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资金计划。 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向项目法人统一办理;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由项目所在地市级移民管理机构向项目法人统一办理。 三、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账核算 (一)移民资金是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库区之间、项目之间、项目资金与实施管理费之间、在建项目移民资金与后期扶持移民资金之间不得挤占、挪用。 (二)每一个库区的移民资金应分别开设移民项目资金专户、实施管理费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帐核算管理。移民管理机构应在国有(控股)银行开设移民资金专户,乡镇移民工作站点(移民办)所在地如无国有(控股)银行的,可在当地其他银行或信用联社开设移民资金专户。

县政移民搬迁实施办法

县政移民搬迁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县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政府《移民搬迁安置若干政策规定》、《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洛河峡谷地带)扶贫移民搬迁规划》、《省移民搬迁安置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市政府《市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移民搬迁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坚持以城带乡,统筹发展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坚持以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原则;坚持资源整合,联合共建原则。 第二章搬迁对象和任务 第三条户籍在县洛河峡谷地带(含吴家河、仙姑河、黄连河、两水河、史家河流域)有移民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均属于移民搬迁范围。 第四条“十二五”期间,全县规划搬迁洛河峡谷地带农村人口2679户10994人。 第五条年度实施任务按照省市计划分配指标,由扶贫部门分别下达到乡镇,按照搬迁户提出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确定当年搬迁对象。相关部门根据确定的搬迁规模,分别申报建房补助资金、基础设施与公益设施配套项目。 第六条移民搬迁按照全县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规划,以集中安置为主,主要向县城和重点镇安置,分散安置从严审批。搬迁安置规模在100户以上的属于集中安置,其它方式的搬迁安置属于分散安置。 第三章搬迁资金 第七条集中安置点建房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农民自筹、整合资金等办法解决。 (一)财政补助资金。每搬迁一户省财政补助1.5万元,市财政补助3万元,县财政补助1.5万元。 (二)搬迁户自筹资金。集中安置小区住房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100平方米三种户型面积建设,搬迁户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选定户型,分别承担1万元、2.5万元、4 万元建房资金,超出选定户型面积,建房资金由搬迁户自筹解决。经审核批准,集中安置点

平阳县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平阳县教育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讨论稿) 第一条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教育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管理的范围: 1、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分批确定核算管理范围:第一批纳入的分别是各学区以及水头学区、萧江学区所属各中小学校、平阳县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纳入的分别是昆阳学区、鳌江学区、腾蛟学区、山门学区所属各中小学校(已纳入县会计核算中心、昆阳镇、敖江镇核算中心的学校暂不纳入)。 2、核算与监督的资金范围:预算内外资金、上级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工会经费、基建经费、代管经费及其他各项资金。食堂经费已单独核算的学校(单位)暂时不纳入,但经营结余定期转入基本户;与学校基本户一起核算的学校,则要将食堂经费划入核算中心统一核算。 第三条会计岗位设置。核算中心设置主任、记账会计、中心出纳,单位设置报账会计。 1、依照核算中心的“统一部署,全面纳入”的原则,被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学校(单位)在如期办理财务移交手续后,同时设立报账会计。到核算中心结报人员只能是本校的报账会计,核算中心不接受其他人员的凭证报销。 2、报账会计应具备财务会计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原则性强,报账会计必须具有会计证(若无会计证的报账会计,要求在一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报账会计确定办法采取先由所在学校推荐,再由核算中心进行审核县教育局审批确定后,行使报账会计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办理本单位收支报账业务,及时将编制的会计报表递交单位领导,保管和使用定额备用金,确保备用金安全完整。 3、核算中心将对报账会计工作业绩实行定期考核,不称职的将取消其报账会计资格。

珊溪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2003年申报调整稿6.1)

珊溪水利枢纽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送审稿) 一、工程概况 珊溪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境内飞云江干流中游,界于东径119°47'-120°15 ',北纬27°36'-27°50'之间(不包括引水渠道),由珊溪水库和赵山渡引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是一个以城市供水和灌溉为主,兼有发电和防洪等综合效益的水利工程。 珊溪水库坝址位于温州市文成县珊溪镇上游约1KM处的渔秀村附近,水库正常蓄水位142m,总库容18.24亿m3,为多年调节水库。赵山渡引水工程渠首位于瑞安市龙湖镇上游的赵山渡,距珊溪水库坝址35KM;引水工程反调节水库的正常蓄水位为22m,总库容3414万m3,调节库容427万m3,为日调节水库。 引水工程输水总干渠长度13.364KM,设计输水流量36 m3/S;北干渠长19.102KM,输水流量24 m3/S;南干渠长度16.703KM,输水流量12 m3/S。工程供水范围以飞云江为界分为南北两个供水区。南供水区为赵山渡坝址以下飞云江南岸,可分为马屿平原供水区、瑞平平原供水区和鳌江平原供水区;北供水区为赵山渡坝址以下飞云江以北,分为陶山平原供水区和温瑞平原供水区。 二、划分原则: 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分级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因此,为有效保护珊溪水利枢纽工程饮用水质,

应及时划定各级保护区的地理范围。 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划定应根据所选定的主要污染物或水质指标,并遵循以下原则: (l)一级保护区的水域上、下游范围不小于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带划定的范围,其上游侧边界至取水点的径向流程时间大于所选定的主要污染物或水质指标衰减到期望的浓度水平所需的时间。 (2)一级保护区的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相应水域长,沿岸纵深不小于饮用水源卫生防护带划定的范围。 (3)二级保护区上游侧边界大于所选定的主要污染物或水质指标衰减到期望的浓度水平所需的距离。 (4)当面源为主要污染源时,二级保护区沿岸纵深范围,主要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的需要,通过分析地形、植被、土地利用、森林开发、地面径流的集水汇流特性、集水域范围等确定。 (5)当点源为主要污染源时,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应包括污废水排放区。 (6)水源保护区的边界不超流域界。 (7)保证取水口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HZB1-1999)II类水质标准。 (8)水质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在保护水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保护区内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划分方案 本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范围包括珊溪水利枢纽工程集雨区范围以及赵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修订版)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修订版) 国务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第四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 (二)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三)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 (四)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第五条 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移民安置规划 第六条 已经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项目法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审批前应当征求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 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按照审批权限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第七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根据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结果以及移民区、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编制。 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实物调查,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法人会同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实物调查应当全面准确,调查结果经调查者和被调查者签字认可并公示后,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实物调查工作开始前,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通告,禁止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并对实物调查工作作出安排。 第八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主要包括移民安置的任务、去向、标准和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以及移民生活水平评价和搬迁后生活水平预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淹没线以上受影响范围的划定原则、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原则等内容。 第九条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应当广泛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的意见;必要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 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是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

水库移民安置补偿过程中相关问题探讨 许国斌

水库移民安置补偿过程中相关问题探讨许国斌 发表时间:2018-09-12T11:43:35.96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25期作者:许国斌[导读]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有了很大进展,其不但能够加速社会的发展,且能创造部分经济收益,但在水利建设中需注意一大问题就是移民搬迁与安置补偿,由于修筑工程需要,征地范围内的房屋或是良田会受到程度不同的影响,面对数量较多的移民,对于不同地区的地质和生活特点,尤其是不发达地区将有更加困难的工作需要完成,应做好完善地安置与工作,稳定人们生活,保持生活水平 的提高,为水利工程的快速稳定推进奠定好基础。 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贵州毕节 557100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有了很大进展,其不但能够加速社会的发展,且能创造部分经济收益,但在水利建设中需注意一大问题就是移民搬迁与安置补偿,由于修筑工程需要,征地范围内的房屋或是良田会受到程度不同的影响,面对数量较多的移民,对于不同地区的地质和生活特点,尤其是不发达地区将有更加困难的工作需要完成,应做好完善地安置与工作,稳定人们生活,保持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水利工程的快速稳定推进奠定好基础。 关键词:水利建设;移民搬迁;补偿 引言 随着我国水库工程数量的增加,水库工程移民安置与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经过多年摸索和实践,我国政府逐步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移民安置与管理政策体系,就移民补偿和安置方式等进行了规范。但是,客观而言国内水库工程移民安置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从合理性和人性化等角度予以进一步优化和改进。 1水库工程移民特点 1.1政府主导性 水库工程移民由政府主导,水库工程移民政策也由政府制定和实施。政府需要肩负巨大的使命和责任,除了做好对移民的安置工作之外,政府还应该保障移民的基础生活,并且鼓励移民尽快融入到当地的生活和社会当中,在当地落地生根。毕竟,水库工程的开发和建设,对原有的生活环境将造成不可逆的改变,移民需要在新的生活环境里扎根,迅速恢复生产。政府则需要尽可能地提升移民经济收入,并使移民尽快致富。 1.2补偿合理性 水库工程对居民原有的生活环境进行占用,移民需要为此而前往陌生的生活环境,并且无法返回原有的生活家园。因此,移民理应获得一部分补偿,一方面对生活改变进行补偿,另一反面则是保证移民后期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合理的补偿,表现在合理的补偿额度上。移民需要享受到合理的财产补偿,这些补偿必须与移民的付出相匹配。同时,移民还应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待遇。补偿的合理性,需要从移民的接受程度来体现。政府在制定补偿额度时,需要征询移民的意见和看法,尽可能地满足移民的相关需求,并且确保政府所提出的补偿额度能够使移民的生活水平达到移民之前的水平。 1.3非自愿性 水库工程移民不是自愿的,而是为了满足多数人利益所做出的牺牲。移民付出巨大代价,除了金钱财产之外,更重要的是失去了长期生活的环境和社会,转而前往陌生的环境繁衍生息,这将对移民的生理和心理都造成一定的影响。多数移民是在经过了大量的思想斗争之后,从国家利益角度出发,顾全大局、识大体,最终配合国家政府政策,迁离自己的故土。对此,政府在解决水库工程移民问题上,应采取更为妥善、人性化和耐心的工作方式,尽可能地满足移民的相关要求,安置最为合理的居住地,尽快恢复移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2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的主要问题 2.1补偿标准低 作为水库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的核心———补偿标准,历来是移民安置的焦点。现行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是2006年出台的移民政策,当时大中型水库大都位于偏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地方老百姓维权意识差。而现在很多新建大中型水库处于经济活跃地区,有的甚至距县城或集镇仅3km~5km,同一移民村同时涉及高速路、城市拆迁征地等,这些项目的补偿标准相比水库移民征地标准高。再加上老百姓维权意识增强,移民抵触情绪较大,思想不通,很难有效开展工作。 2.2安置资金管理不当 针对水库工程安置资金,政府三令五申要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杜绝挪用资金、贪污资金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出现。然而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上述问题屡见不鲜。与此同时,水库工程资金的发放环节,也存在诸多隐患和问题。一方面,移民资金管理体制较为复杂,移民补偿资金下发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转移,补偿资金非常容易被层层挤占和盘剥,最终真正达到移民手里的资金非常有限。此外,当前移民补偿资金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非常低下,资金滞后或者挪用克扣的现象时有出现,而移民作为弱势群体,往往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情绪,激化政府与移民之间的矛盾。 2.3场地工程量统计工作量大,设计效率低 传统方法计算工程量时,手动划分网格或截取断面,工程量准确与否与网格大小或断面的多少有关,一般来说,网格越细、断面越多,工程量越准确。然而,因大型安置点场地规模比较大,由于工期等限制,设计人员并不能将网格或断面划分到足够多以致于设计工程量与实际相差较大,造成概算编制不准确。目前已有部分软件也可以通过建立模型实现网格或断面的自动划分,可以自动计算工程量,但场地需要调整时无法自动更新,模型也需要重新建立,增加设计人员工作量,且效率不高。 3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管理策略 3.1制定正式实施总体规划 在补偿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商业规划,如补偿政策可以建立繁茂的经济带,建立主要以商贸、产业及配套服务功能为主,依托高速公路出入口发展商贸业利用有利的地形条件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新型工业园区。用地布局方面:在总规中,本规划区以居住、工业、商业等公共设施用地为主。通过统筹经济顺应潮流,不断加快社会经济建设,还能在补偿的前提下,发展更加稳定,强硬的经济实力。集中安置点与交通枢纽相结合,以交通主要枢纽为依托,建立周边发展,提供产业、商贸、商业、教育医疗、休闲娱乐、郊游休闲等职能,便利的交通优势有利于货物和用品的运送,人员的疏散。

浅谈珊溪水利枢纽瑞安桐浦后勤基地工程建设管理

浅谈珊溪水利枢纽瑞安桐浦后勤基地工程建设管理 发表时间:2014-12-12T14:18:13.577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14年第12期供稿作者:徐海峰[导读] 目前,工程进展顺利,质量进度投资都处于可控状态,并积极准备标准化工地创建,并通过了优质桩基础的评审。项目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 徐海峰 浙江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温州 325000 摘要: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是温州市境内飞云江干流控制性大型综合利用水利工程,属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发挥防洪、灌溉等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温州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为确保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安全运营和日常维护,贯彻根据市政府“靠前管理”的要求,所以启动了工程后勤基地项目建设。这样就加强了整个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了供水安全,特别是加强 了赵山渡引水工程、输水渠系的安全管理工作,为统筹安排调度枢纽工程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本文结合笔者工作实际,就本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进行了详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关键词:后勤基地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1.工程概况 珊溪水利枢纽瑞安桐浦后勤基地一期工程由浙江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兴建,项目功能:为控制中心、办公大楼、技术培训用房、检测实验中心、职工生活设施、设备物资仓库等。总建筑面积25360平方米(包括地下室1478平方米),其中A地块总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B地块总建筑面积14860平方米(包括地下室1478平方米)。 2、项目的安全管理2.1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1)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还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还不清楚、不熟悉、不掌握,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作用得不到发挥,形同虚设。(2)施工企业自身不重视安全问题,经常会出现工人进场现场不戴安全帽、“五临边”防护没做好、电线电缆私拉乱接、野蛮施工等情况,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管理人员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甚至有的企业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另外,从业人员整体安全素质不高,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这个问题非常突出。(3)本工程本施工难度较大,珊溪水利枢纽瑞安桐浦后勤基地一期工程综合楼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四层;地下室层高4.1m,地上一层层高4.65m,二至十四层层高3.50m,一层架空部分层高8.15m。附属楼层数为地上五层,一至四层层高3.9m,五层层高6m。连廊层高为7.8m。该工程综合楼地下室、地上一层、附属楼五层搭设高度超4m,属于高支撑架体系;综合楼一层架空部分、连廊搭设高度超过8m,属于高大支撑架体系。综合楼基坑东侧临河道及桐竹路,南侧为水渠,西侧为桐溪河,北侧为一水泥砖厂及空地,底板板面标高为-4.90及-5.60,板厚400mm,垫层250mm;基坑设计开挖深度为:5.00m(底板垫层底-5.55), 5.70m(底板垫层底-6.25),6.10m(承台垫层底-6.65),6.90m(承台垫层底-7.45);坑中坑设计开挖深度:2.70m。高支模和深基坑开挖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2、采取的对策(1)搭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夯实施工单位基础工作,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2)严格要求施工企业编制安全制度,并严格审核落实。在现场管理时,业主要带头遵守安全规定,发现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责成其限期整改,若问题严重,宁可下发停工令,也不能让施工企业带着安全隐患施工。加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场关,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塔吊等起重机械,对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实行登记、验收、检测制度,使起重机械的管理逐步规范化。 我们对高支撑脚手架施工方案和深基坑开挖方案进行编制报质检站审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方案定下来后,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并有监理单位旁站监督、监测,而且只有业主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进行下部工序施工。 3、项目的质量管理(1)项目质量管理的首要任务是要做到按图施工。对于业主方来说,大型建筑工程无法做到绝对的全面监督,但是应该随时抽查,尤其是检查重点控制工程的施工是否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凡是发现问题要及时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该返工就返工。此外要对建设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相应的机器设备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以防施工企业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若是由于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业主方要立即与监理方沟通要求施工方修理、返工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2)重视隐蔽工程和中间部位的检查。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施工方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业主方或监理检查,业主方或监理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作为业主方在验收过程中要保持清晰的思路和严格的标准,对所有隐蔽工程做系统的检查,而不是所谓的“走形式”。(3)在结构施工的二次浇捣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出现较多的蜂窝麻面影响主体结构的观感。保证原材料和施工材料的质量是保证建筑质量的关键环节,工程建设中的钢材和水泥土的用量最大,在材料进场时要检验材料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外观检查,对于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清理出场,以防施工时混用,影响建筑质量。在砼施工过程中制作砼试验块,养护到规定时间后送交检测部门进行质量检测。有些施工单位为了能让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会在送交检测的砼试块中添加石子、水泥等,但是在实际施工中的砼强度就难以保证,所以要求监理在制作砼试块时要采取严格的砼配合进行计量,旁站监督砼的浇筑、现场随机抽取砼拌和料。业主方的检查不应是日常检查,日常的检查工作还是要由监理单位主抓,在业主方发现问题之后也不要直接越过监理去找施工方,这样会架空监理单位的责任。 4、项目的进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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