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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协定的理论与实践

自由贸易协定的理论与实践
自由贸易协定的理论与实践

国际观察2002年第2期文章编号:l005—4812(2002)0l一0030—34自由贸易协定响理论与实践

钟乃仪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日本室,上海200040)

【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两国间或相比邻多国及地区间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呈激增趋势。2001年11月,中国又与东盟达成协议,将在未来lO年内建立区域性自由贸易区。本文以此为背景,对FTA形成的原因、经济效果、例外条款进行了介绍,并结合个案进行了具体分析。

【关键词】自由贸易协定理论实践

尽管过去的关贸总协定(G朋rr)以及如今的世界贸易组织(w1D)在以往的几十年里一贯倡导多边主义的原则。但是以两国或区域为范围特征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自90年代以来却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这究竟如何使然?本文拟对其形成原因、经济效果、例外条款、以及代表实例作一客观介绍,它对我国致力于在wr0基础上世界贸易合作的同时,努力实现朱总理于2001年11月在“10+l”(东盟10国+中)首脑会议上提出并已成双方共识的中国倡议,即“立足亚洲,积极开展区域经济合作,争取在十年内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也就是说,在依然重视与美、日等大国经贸关系的同时,加强与欧盟、特别是近邻东盟的经贸合作也许能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FTA缔结增加的原因:对帅的补充作用

自1990年以来,两国间或相比邻多国及地区间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FI'A)呈激增趋势。统计表明,已向关贸总协定‘(GAl丌)及之后将其扩大强化为世贸组织(wr0,1995年成立)申报、生效的咒A,以宣告欧洲经济共同体(EEC)正式成立的1958年罗马条约为首例起,至2000年5月止共计已达120例。特别引人注目的是90年代的生效例数(85例),占总数的70%,其中又以1995~99的5年为鼎盛期(57例),诸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删,1994年

生效)、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自由贸易区域(AFrA,92年生效)、南美南部共同市场(1995年

一30一生效)等一系列具有巨大影响力的F1限均在这段时间里诞生。

据WTO公布的材料来看,到目前为止,在国民

生产总值(GDP)居世界前30位的国家或地区中,

尚未缔结FTA的只有中国、日本、韩国、台湾4个,当然,也存在着同时缔结有数个FI'A的国家,比如墨西哥,就与欧盟(即)等缔结有10余个nA。

门A热潮的掀起有其一定的背景,其中必须着重提到的是,它对以w1'o为代表的世界规模自由贸

易体制能起到补充作用这一世界性的广泛共识。其

理由有以下4个方面:l,被称为乌拉圭回合的GArr?Wr0多边贸易谈判受阻,也就是说为达到

世界规模的协商一致在时间上颇费周折。因1999年美国西雅图部长会议的失败,致使新一轮谈判迟迟

未能进行。2,FTA的推进能起到促进竞争、产业合理化的效果。3,nA能加快唧有关贸易自由化的谈判进程,比如在w’ID新一轮谈判内容中,作为

候补课题的有关竞争政策的协作和投资规则的设定,在NAnA及EU?墨西哥的nA里就已经进行了明确规定。4,FTA还具有促进成员国国内结构改革的效果。当国内的非效率部门已到非改不可时,基于国际协定这一特性,它有着使改革无法推迟的效果。

战后的日本,由于倍受G彻广r?wTo体制所倡

导的贸易自由化之恩惠,因此始终视完善世界多边

协定所拥立的自由、无差别贸易体制为根本,长期来一直对兀A的抬头持戒备态度,随着对FTA的作用和效果在认识上的转变,日本的贸易战略也开始向坚持GAllr?wrO体制的同时,充分利用同隗这一多层次通商政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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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A的经济效果:静态和动态两大类

F1'A的经济效果大致可分为:①通过降低区域内关税,直接促进成员国间贸易的静态效果;②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本积累,间接促进成员国经济成长的动态效果这两部分a对静态效果,我们还可以分为,成员国通过相互间撤除贸易壁垒来扩大贸易的贸易创造效果和通过兀:A的建立,将原来从F11A域外的进口转换成从域内成员国进口的贸易转移效果。

贸易创造效果意指,域肉进口国的消费者比FTA建立前可以更便宜地得到各种商品和服务,与此同时由于区域内出口的增加,也刺激和扩大了全体成员国的经济,从这一点来说,该效果给域内经济带来的自然是正面效应。根据各有关统计,1990~99年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三成员国(美、加、墨)共计对域外增加出口5%,而对域内的出口却增长了l1%;在南美南部共同市场,成员国的总出口中,与增长了4%的对域外出口相比,对域内的出口增长了16%;同样,这种域内贸易的增长势头也出现在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自由贸易区域(AFTA)。、值得提醒的是,这种因FTA的建立而刺激的域内贸易的增长并非仅仅来自存在于域内的贸易创造效果,而且也起因于来自域外的贸易转移效果。特别需要切记的是,所谓的贸易转移效果,是指各成员国间由于相互撤除关税壁垒,使得原先因高成本而相互拒绝的域内产品,在针对域外低成本产品而筑起的关税保护下,在价格上转而具有了竞争力,从而增加了相互间出.口的这一现象。不过,将低成本的域外产品拒之门外,域内的进口国自然减少了关税收入,从这一点来说,该效果给域内经济带来的则是负面效应。总而言之。在FTA的静态效果中,同时内含着正面效应(贸易创造)和负面效应(贸易转移)。

在最新出现的F】fA中,各成员闻并不只注重商品交易的自由化,而将更大的兴趣集中在服务、技术、投资等更广泛的领域如何促进贸易和交流,其目的是如何使FTA的动态效果具体化。

所谓动态效果主要包括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效果和资本的累积效果这两个内容,其中,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效果还可细分为以下四个方面:①因区域内贸易的增加而扩大了国内市场的市场扩大效果;②因进口?引进外资的增加而活跃了国内市场的促进竞争效果;③因FTA的建立,各成员国间更易相互交流或导入先进经营方法和技术的技术扩散效果;

④为缔结FTA而进行交涉时,各成员国因彼此间相互钳制和迫使而放松国内限制,甚至改革国内制度的制度革新效果。

至于资本的累积效果,可从墨西哥应付货币危机的能力上得到充分的说明。墨西哥先后于1982年和1995年两次遭遇货币危机,与1982年相比,1995年的这次危机之所以能够得以较快克服,经济及早走上恢复的道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它加盟NAFrA。入盟使它得到来自盟肉其他成员国的大量投资,较快地积累了资本(尽管这种积累具有一定的虚拟性),增强了应付危机的能力。为此,在新近出现的肌~中,几乎千篇一律地都包含有促进对域内直接投资的投资自由化这一内容。此外,如果因FTA而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各成员国的经济成长增添了更多魅力的话,它还会刺激来自域外的直接投资。

当然,根据原产地规则的规定,只有域内产品才能享受到FTA域内的关税免除待遇,而对域外产品则课以严格的限制。这种区别对待促使域外的企业为在进入该FTA域内的同时,又能相对获得更大利益,改变以往增加出a的做法,代之以增加直接投资在域内建厂生产。这种动态效果被称为投资转移效果,有别于前述的因投资的促进而形成的资本的累积效果,它存有扭曲贸易?投资连带扩大的可能性,对此必须有所认识。

FTA的例外条款:最长缓冲期限十年’

当两国间或多国间在缔结F1'A时,经常议论和必须面临的是,如何处理某些被视作必须加以保护的国内产业这一十分棘手的问题,其产品一般被该FTA视作例外产品。

在作为世贸组织(、聊旧)所设基本条款之一的原关贸总协定(唧)第二十四条中,关于FTA的成立原则,规定其在针对一切贸易活动时,实质上应废除关税及其他所有限制性通商规则。可是,在2000年7月生效的EU-墨西哥FTA里,双方同意,针对墨西哥,在根据该国关税分类的1loo种农产品中,乳制品、肉类、谷物等近300种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实行暂时保留,为求平衡,EU也同样保留了一部分农产品贸易的非自由化权利。双方还约定,视wrO有关农产品谈判的进展情况,在HA生效后3年内逐步开始有关保留产品自由化的协议。墨西哥即便在与美加等签订的NAnIA里,同样也将鸡、乳制品、奶酪等77种农产品排除在自由化对象之外,在一定期限肉适用进口限制甚至禁止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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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同上第二十四条规定,FTA必须在妥当

时间内加以健全和完善,针对“妥当时间”,WT0的解释是从兀A生效后的lO年内。尽管有此规定,在N腓里,应墨西哥的要求,对金枪鱼、鲣鱼的加工品,鲜橙汁等部分农产品水产品进口关税的撤除截止期还是放宽到了2008年,缓冲期为15年。按规定,当所设置的缓冲期超过10年时,HA必须向wTo进行详细的说明,可据闻NAFrA丝毫未履行这方面的义务。.

即使进口实行自由化,当特定产品因一时进口的激增而使得进口国国内该产业面临遭受打击的威胁时。进口国政府可以启动紧急进口限制的措施,即在规定期限内实施进口数量限制或提高关税,这种做法基于GAl[T第十九条的规定得以成立,在大多数FTA里都设有这一规定。

紧急进口限制的目的,充其量只能是保护国内产业。G朋盯?wrO在原则上禁止对发动对象国进行限制,但在NAFTA却存在这种可能,因此在国际规贝Ⅱ(G朋陌?w1’o)和F1'A之间,确实存在着在各自规则上的区别。

在FI'A,能成为关税撤除对象的只是成员国的产品,而通过成员国的来自第三国的迂回进口却被排除在外。因此为了说明该出口产品是成员国的原产品,只能对从域外进口的原材料进行加工的基础上,制作成按不同关税分类的产品,或证明这种产品已在成员国的加工过程中增加了规定量的附加价值。在当今世界所存在的所有兀A中,都规定了这样的原产地规则。比如在Eu?墨西哥F1'A的原产地规则里,就规定在产品价格中,原地调剂率必须保持在60%以上。假如墨西哥利用NAFTA从美国免税进口了原材料,而当Eu又从墨西哥进口利用这种免税原材料加工的产品时,一旦墨方不足以出示60%以上原地调剂率的证明,那将无法享受Eu?墨西哥间兀A的免税优惠,此目的当然是防止迂回于墨西哥的来自美国向EU的出口。

东亚:十国集团的AFTA和加强与欧美往来

我们知道,ASEA-N自由贸易区域计划(帆),是以在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区域内相互撤除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自由贸易圈为目标的,它是印尼、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等六国,以作为nrA形式之一的共同效果特惠关税(CEIyr)为基础于1993年1月正式启动的。

CEPT是贸易自由化的一种政策性手段,当初,除部分农产品外,AsEAN将绝大多数进出口产品均

一32.列入cEPT的对象范围。此外,还规定了如下追加条件,即只有附加价值的40%在AFrA域内产生的产品才能享受CEPT这一宽遇。在那之后,除文化财产和军需品等永久性例外产品外,As队N又进一步把包括农产品在内的所有进出口产品一律列入CE町的对象范围,直至今日。

按ASEAN原先的意图,凡列入CEPT对象范围的产品,将阶段性降低其域内关税,到2008年时,关税降至5%以下,与此同时,取消数量限制。但是,随着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的入盟,AFrA计划的对象区域被扩大,降低关税实施时间的具体安排也不得不提前了。现在,关于将CEPT对象范围的域内关税降到5%的目标期限作了如下调整。原六国从2008年提前至2002年完成,而在新入盟国中,则分别是越南2006年、老挝和缅甸2008年、柬埔寨20lO年完成。另外,关于从5%到0%的时间安排是,原六国于20lO年,新入盟四国于2015年分别完成。截止今年1月为止,CEPT对象产品占所有产品的比率已经分别达到:原六国98%,新人盟四国57%,其中关税率已降到5%以下的分别占93%和55%。可是在另一方面,因受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96年一度达到23%的在AsEAN成员国贸易总额中占有的域内贸易比率,l999年(21%)却有所下降,原先预定从2002年正式启动的A聊隗,也因为马来西亚要求延长降低与汽车相关的域内关税的期限而开始出现倒退迹象。

值得注意的动向是,在被定位于AFrA提前实施方案里的ASB~N产业合作(AJCC),以推进区域内生产分工为目的,已从1996年11月起开始着手进行。按该方案的规定,当AS彤蝌域内企业资本占30%的企业,从域内进口制造业所有品种的原材料、零部件及最终产品(域内产生的附加价值占40%以上)时,可适用5%以下的优惠关税。尽管AsEAN在AFTA计划最终完成之前,明言将继续推进AJCC这一既定方针,但欲积极利用优惠关税的企业从提出申请到准予享用要花费很长时间,加上未明文规定的苛刻细则多如牛毛,因此,区域内对AJCC目前的进展状况并不十分满意。据统计,截止去年末得到AICC认可的案例总共才70余例,其中,与汽车有关的59例,电子?电气?机械类5例,食品5例。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些已利用AJCC的企业中,绝大部分是在ASEAN域内已建立广泛生产基地的日资企业。

1997年金融危机后,新加坡和泰国对缔结两国间自由贸易协定(FIA)表示出积极的姿态。2000年11月,新加坡已与新西兰缔结了nA,另外,为在今年内新加坡与澳大利亚、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lrA)成功缔结FTA而正在积极进行谈判,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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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以瑞士、挪威、爱尔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四国组成

的EFl’A谈判内容里,除商品?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外,关于投资、政府斡旋、竞争政策、纠纷的解决机制等方面规则的制定及相互合作均有所涉及,可谓内容极其广泛,彼此间意指缔结远超一般FTA的综合协定之意图十分明显。其他,它与加拿大、智利、欧盟(Eu)、韩国间也正在摸索缔结FTA的可能性。

在AsEAN成员国中,与新加坡一样对缔结FTA抱有积极热情的要数泰国了。据报道,韩国、捷克、格鲁吉亚是它目前的首选对象。

除上述新、泰两国外,其他ASEAN成员国对两国间FTA大多持谨慎观望态度,其中尤以马来西亚的态度最为消极。其理由似乎有以下三个方面:①既然作为ASEAN的成员国之一,理应优先考虑如何推进目前业已存在的域内经济合作最高形式的ASEAN自由贸易区域(AFI'A);②对属于重要战略产业的汽车、钢铁,理应施以与提倡自由化正相反的产业保护政策;③继续坚持优先于华人的保护马来民族利益之偏重于原居民政策。一个有力的证明是,当企业发行股票时,有义务保证使马来人持有其中的30%。这种唯独对马来民族施行优惠政策的做法,显然跟n~所提倡的投资自由化不相容。

马来西亚正是以“应优先考虑如何推进ASB~N

域内经济合作”为由,对新加坡“积极奉行推进两国间nA的政策”持批判态度,特别是,针对新加坡在与美国进行缔结谈判时,公言接受美方提出设立关于保护劳动者和环境的条款这一姿态,认为这将会使在世贸组织多边谈判中的合作体制遭受重大打击,表示出极大的担心。

顺便提一下,韩国在两国间F1A上虽然首选的缔结对象是南美的智利,但本应在1999年结束的缔结谈判至今没有出现成功的迹象。尽管如此,尽管东亚各国或地域之间就有关两国间缔结FIA的步伐并不那么一致,可是在已具十国规模的ASEAN和中、日、韩(ASEAN+3)间,针对在该范围内建立自由贸易区域的可能性进行磋商的架势却已悄然露出端倪。

2D00年11月,在AsEAN+3的首脑会议上,决定围绕创设东亚自由贸易圈而专门设立一个工作委员会,据闻该委员会还将围绕如何进一步实现允许跨越国境的投资自由化这一自由投资区域而展开积极探讨。

日本:服务贸易重点和非亚洲的目标视野

2000年,日本和新加坡围绕由两国组成的共同协商研讨会议提出的内容涉及范围极为广泛的FTA

缔结意向,已进行了2次正式商谈。10月,双方签署协议并决定今年1月开始正式实施,这对日本来说是有史以来缔结的第一个FTA。在这里,不妨回顾一下它的过程。

1999年12月,新加坡总理吴作栋在访日时,与小渊首相进行首脑会谈中提议两国间缔结FTA。正中下怀的日本立即迎合这个提议,并在短期内迅速组成由两国产、官、学界共计25人参加的共同协商研讨会议着手这项工作。在那次首脑会谈中,新总理还对两国间FTA的性质作了“不过多把传统的货物贸易作为中心来考虑,而是将重点放在服务贸易、信息技术、教育以及留学生交流方面”的基调铺垫。

在亚洲,为何这两个国家首先对彼此间缔结FTA都抱有欲望呢?以下数因看来有一定道理:①从2000年的统计来看,两国各自在对方的国际贸易里都占有重要位置(日在新的对外贸易中占第三位,而新在日占第八位);②两国对在当今国际贸易中仍占绝大比重的工业产品的关税率都很低;③在日本对外贸易中一向谨慎从事的农产品领域两国交往甚少;④在接近东盟自由贸易区域(AFTA)上,日本试图把新加坡作为跳板和窗口。

两国在2000年3月至9月间共进行了5次共同研讨,研讨的内容不仅包括货物?服务贸易的自由?畅通化和投资的自由化(尽管非重点),而且针对新方提议在两国间进行范围广泛的合作提案,也就适用方向进行了充分探讨。关于贸易?投资自由?畅通化的具体讨论项目有:①市场参与;②为防止第三国迂回进口的原产地规则;⑨关税手续的简略?效率化;④贸易手续的电子化;⑤相互认可协定;

⑥服务贸易的自由化;⑦投资规定;⑧人员移动;

⑨竞争政策等9个方面。至于作为重点研讨的关于两国间合作的协议内容详见下表。

两国问主要协议内容(关于2国间合作)

项目内容

金融服务规则的监督、资本市场的连接、向第

三国提供技术合作时的协调

信息?通讯服务个人信息?隐私的保护、电子商务关

连法则、为确保竞争的规则合作、电

子政府

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有关环境技术领域的信

息交流、共同研究

贸易投资的促进由日本贸易振兴会和新加坡贸易开

发厅共同举办定期研讨会、经济数

据?信息的共享

留职疗养旅行制度的导人同意研讨留职疗养旅行制度的导入

友好市街的建立探讨东京?银座和新加坡?果园街建

立姐妹城区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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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之间缔结阿A,对日本来说究竟有何意义呢?第一,至今未和任何国家缔结过FTA的日本可以以此在国际社会迈出“建立伙伴关系”的第一步。第二,期待在促进国内经济改革上施加刺激作用。

瑞士的经营开发国际研究所(IMD)在前不久发表的《2001年报告》里,将新加坡在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方面排在世界的第二位,仅次于美国,它多少反映出当世界经济普显疲惫时人们对其经济活力的一种认可。另外,通过英语的公用化程度、以及电子通关、港口业务及高速道路费用征收的自动化等社会基础设施的健全程度也反映出,新加坡在综合性事业环境方面的良好素质。对这些,日本觉得都应积极向新借鉴的。

共同研讨会对双方通过缔结网rA可获得的利益归纳如下:①强化既往的贸易和投资关系;②促进缓和过多的行政限制;③削减事业成本;④促进竞争;⑤提高经济效果;⑥提高消费者利益;⑦补充和加强以世贸组织(、7n'o)为中心的多边贸易体制;

⑧加强日本和东盟各国经济的合作与交流;⑨强化新加坡与东北亚诸国的交流关系。

日本第一个与之交涉缔结FTA的国家是新加坡,几乎同时,它与韩国、墨西哥、智利等三国也在摸索缔结F11A的可能性。

日本和韩国就F1渔的共同研究是应韩的提议于1998年12月开始的,双方各自主要的牵头机构是韩国的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和日本的日本贸易振兴会?亚洲经济研究所,为了便于就此专题进行更有效的直接接触,在2000年9月的日韩首脑会议上,双方同意作为民间层次的协议形式,设立r日韩FI'A商务论坛j。

关于日本与墨西哥之间的FTA,日本贸易振兴会曾经和墨西哥商工振兴省(现改称经济省)一起于2000年4月发表过共同研究报告。今年6月,墨西哥总统福克斯在访日时,与小泉首相商定在两国政府间设立研究机构。在上述报告里,墨方称自己正因为在过去是与日本第一个缔结互利平等友好通商条约的国家,所以相信双方通过盯A的缔结,一

.34.定能带来扩大贸易和促进投资的双重效果。不止于此,因为墨方还认为,如果条约一旦生效,日本的企业还能利用墨所建有的nA网更易向欧美市场渗

透。

利用墨西哥保税区制度在墨投资设厂,主要生产向北美出口产品的日资企业在去年曾遇到了极大的麻烦,其原因是墨方取消了这一保税区制度。因为这样一来,原先主要以从日本调剂进口零部件,然后在墨加工生产向北美出口的产品成本将因免税享受的丧失而骤然上升。尽管墨政府在取消上述制

度以后,导入了当制造特定(按不同产业进行分类)产品的企业,当进口在北美自由贸易区(NAnA)内无法调剂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时。它们可以享受优惠关税这一促进特定产业领域生产的措施,但该措施的实施效果并非十分明显,为此,日本期待尽快和墨缔结FTA来解决这一问题。

智利政府于1999年11月向日本贸易振兴会提议双方就缔结FIA进行共同研究的可能性,事后的结果是由双方各自设立研究机构,在彼此交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讨缔结的可能性,最终得出早期缔结为好的结论。

今后,日本虽然会和更多的国家探讨缔结nA的可能性,但是就日本本身而言,可能性能否变成现实性的最大交涉瓶颈恰恰是能否跨越国内对农业采取保护这一最大障碍。诚然,在选择第一个缔结对象时,新加坡之所以能迅速落入日本的视野,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就是麻烦最大的农产品贸易在两国间占极小比重,可是,在日从墨和智的进口中,两者的农林水产品分别占26%和50%,何况在关贸总协定(G加rr)第二十四条这一例外条款的规定里,也没有明文允许可以将所有农产品排除在取消关税的对象之外。

日本已经预感到,今后在各国之间围绕(外国)投资的竞争将更趋激烈,届时,依托nA的贸易自由化无疑会成为在扩大市场上的一个有力武器。

收稿日期:200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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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协定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钟乃仪

作者单位: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日本室,上海,200040

刊名:

国际观察

英文刊名:INTERNATIONAL SURVEY

年,卷(期):2002,""(2)

引用次数: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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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章最后由于考虑到目前的困难,本文提出为了实现中日韩FTA,目前最可行的办法是先中韩之间缔结FTA,然后吸收日本加入,最终实现中日韩FTA。

4.学位论文顾舟宇自由贸易与环保的冲突——从政治多元主义角度研究“北美自由贸易协定”2007

1994年1月,美、加、墨三国签署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正式生效。该协定形成了一个拥有3.6亿消费者,每年国民生产总值超过6.5万亿美元的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集团。除了达成自由贸易协议外,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第一个为加强环境保护,将环境问题列入“补充协议”的国际协定。事实上,贸易和环境两者是相互矛盾和制约的。自由贸易者认为自由贸易可以加快经济发展,提高就业率,增加国民生产总值;而环境集团认为削弱贸易壁垒会导致更多的污染和自然资源的破坏。

既然贸易和环境两者是相互对立的关系,那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又是如何得以通过并执行的呢?木文通过分析两个案例中贸易与环境的冲突与妥协,认为政治多元主义理论同样适用于贸易政策的制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最终得以通过并发挥作用就是因为它在制定过程中遵循了政治多元主义理论。 政治多元主义孕育于西方古典民主思想,以麦迪逊的《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关于“派别”的观点为源头,并被亚瑟·本特利、戴维·杜鲁门、罗伯特·达尔发扬光大。多元主义认为权力不是集中在少数人之手,而是分散在多数人中的。政策的制定是各个利益集团通过影响政府,最后达到自身利益实现的一个过程。某些人的利益可能会影响其他人的利益,受影响的这些人会结成新的利益集团来影响政府决策。这些利益集团相互斗争、联合

,在某些情况下做出妥协以确保最基本的利益,最后整个社会达到一种平衡。该文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制定为背景,选取了两个案例进行分析:一、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期间是否授予总统“快轨授权”制两方势力展开斗争;二、制定与环境相关的协议过程中两方势力展开斗争。两个案例主要研究了贸易和环境利益集团的斗争、环境利益集团联合其他反对力量对抗自由贸易势力,环境集团与贸易势力双方妥协,最终制定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补充协议”。

根据案例分析,文章最后得出结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最终得以确立就是因为遵循了政治多元主义理论。可见,这一规律在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5.期刊论文何蓉.高谦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理论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生产力研究2007,""(5)

原产地规则是自由贸易协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文章着重于分析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对企业成本、贸易、投资和福利方面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制定和有效发挥原产地规则作用的政策建议.

6.学位论文李建平自由贸易协定(FTA)下的中国-东盟及中国-智利农产品贸易发展研究2006

本文围绕自由贸易协定(FTA)下的中国—东盟及中国—智利农产品贸易发展进行了研究。

首先,在查阅、分析大量国内外关于自由贸易协定研究文献的基础上,从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含义与理论入手,详细阐述了世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发展历程、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特点、我国加入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进程以及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与WTO的辨证关系。

其次,从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合作的角度出发,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作为研究对象。在对全球农产品生产、贸易格局以及中国农产品的进出口流向的分析基础之上,深入研究了东盟和智利的农业生产形势、农产品贸易政策、税收政策以及进出口管理体制等。

以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发展的现状为基础,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大量经济贸易数据计算和RCA模型的应用,对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和智利农产品的比较优势进行测算。同时,利用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理论,来科学分析中国与东盟和智利分别签署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对双边贸易利益产生的影响

,全面分析了中国与东盟、智利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并提出了新形势下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战略对策,并探讨其发展前景,力图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分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的构建及其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此外,介绍了世界上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最多的国家—智利对外洽签自由贸易协定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有助于对我国与其他国家洽签新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国—韩国”、“中国—澳新”等)提供直接的理论依据和谈判技巧。

通过研究认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中国与泰国、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之间会产生很大的贸易创造的可能性,贸易转移可能性较小。中国与菲律宾和新加坡之间出现的贸易转移效应可能性较大。泰国和越南可能成为我国今后粮食进口的一个重要来源。我国温带果蔬具有优势,而热带、亚热带作物将面临较大冲击。智利在畜牧产品、水产品、水果和水果制品上的比较优势明显高于我国,而我国蔬菜、茶叶和谷物产品的比较优势高于智利。

7.学位论文邓锦华中国欧盟签署自由贸易协定问题的探讨2006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如何积极参与国际区域经济合作,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贸易的发展,成为中国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之一。目前,欧盟已经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并且与我国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欧经贸关系的不断发展对中国欧盟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加强双边区域经济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文试图通过对当今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以及中国欧盟间经贸合作发展的分析,并结合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及国际贸易相关理论,着重研究中国与欧盟间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并对中国欧盟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基本设想,同时对协定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出分析。本文通过以上研究和分析,希望有助于今后可能的中国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以及对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

8.学位论文陈惠英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对泰国贸易的影响2008

现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主要趋势和潮流,多数国家都在双边或多边多种层次的经济合作中把握契机,寻求发展。但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普遍是不成功的,因此,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始终是国际经济学的一个难题。

泰国是个发展中国家,所以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研究是有限的。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是泰国有史以来第一次与发达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建立之后的贸易效应和发展前景如何是本文研究的对象,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1、从贸易的角度来看,泰国—澳大利亚双边贸易的格局,贸易互补性及贸易竞争性与建立自由贸易区后相比有何变动;2、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建立后,泰国和澳大利亚对主要贸易伙伴的影响3、泰国在未来如何进行政策协调和调整,即泰国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外贸易政策。

在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研究的理论框架和现实上,本文对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影响进行研究。全文分成五章如下:

第一章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相关的文献回顾。泰国与澳大利亚的贸易往来历史悠久,尤其从1979年正式签订建交协议后,双边贸易关系得到全面发展。始于上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成为泰国的前十位主要贸易伙伴之一,同时,泰国也成为澳大利亚第十大贸易合作伙伴,两国间的贸易关系日益紧密。每年,双方经贸收益不断增长,尤其是泰澳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议以来,两国的贸易往来和贸易合作更是突飞猛进。泰国与澳大利亚的双边贸易实现了双赢。

第二章介绍了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概况。本章提出了泰国—澳大利亚两国贸易背景和双边贸易发展现状以及介绍两国的自由贸易区政策。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情况。

第三章利用泰国与澳大利亚间的贸易格局变动及两国间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分析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对泰国与澳大利亚间的贸易影响。贸易格局变动中分为三部分:两国间的总贸易变动、泰国向澳大利亚出口变动和泰国从澳大利亚的进口变动。在分析贸易互补性中,本文利用贸易结合度方法的强度指数(TTI)与显性比较优势方法来分析两国间的贸易互补性的变动。在竞争性方面,分为出口市场竞争方面和出口产品竞争方面。本文通过贸易比率与贸易增长率来分析,在双边自由贸易区实施后,泰国和澳大利亚与主要贸易伙伴具有如何的变动趋势。

第四章关于泰国与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的变动。由于泰国是亚洲第二位,和世界第十六位农产品出口大国,而澳大利亚是世界第十四位农产品出口大国,农产品贸易在两国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所以本文选择农产品贸易来对泰国—澳大利亚双边贸易进行实证分析。本章的内容利用农产品格局贸易变动、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及竞争性分析两国间的农产品贸易变动。

第五章是根据上述分析,针对泰国和澳大利亚的贸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9.学位论文刘永泉FTA迅速发展原因研究——兼论我国FTA战略选择2006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特点和趋势。作为经济一体化的基础和主要表现形式,自由贸易协定(FTA)于1990年代在世界范围迅速发展,对世界经济的运行和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了使本国经济充分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世界各国都纷纷签订各种FTA。FTA发展态势对我国国际贸易环境也产生深远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下,我国近年来也逐渐重视FTA所具有的多种经济效应,开始积极地与周边国家发展FTA,利用FTA加速国家经济发展。

本文旨在通过对:FTA发展现状、特点和趋势的分析,力求探索促进:FTA迅速发展的深层次因素,并以此为理论支撑提出中国FTA发展策略建议。 本文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

第一章绪论,主要阐述本文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陈述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之处和存在的不足。

第二章首先界定了FTA的概念,区分了与FTA相关的几组概念间的内在关系,尝试澄清这些模糊的概念及由此产生的误解。然后分析了全球FTA发展现状。

第三章回顾了FTA相关理论,对核心理论进行了述评,并介绍了国外最新的FTA理论研究进展情况。

第四章首先对FTA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并提出一些新的分类标准。然后总结了当代FTA发展特点和趋势,并提出一些新观点和新见解。

第五章通过对FTA发展新动态、新现象理论探索,对FTA迅速发展的各种原因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

第六章则在充分分析亚太地区主要国家FTA战略基础上,提出了中国FTA战略模式和实施策略。

10.学位论文迪果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对墨西哥经济的影响2006

本文主要研究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对于墨西哥经济的影响。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墨西哥与美国、加拿大之间签定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签署的第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在当今双边自由贸易合作盛行的国际背景下,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新的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具有一定的划时代意义。本文通过研究,显示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对于墨西哥宏观经济总量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墨西哥的国内生产总值、国际贸易、外国直接投资、就业和工资水平等方面;同时,本文还分析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对于墨西哥的汽车业、纺织业和农业的影响。

本文第一章首先综述了与自由贸易协定相关的国际贸易理论,重点阐述了自由贸易协定对于一国经济福利的影响。在理论综述的基础上,论文的第二章概述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建立的背景以及对三国经济上产生的一些影响。在此基础上,论文的第三章则运用宏观经济的一系列经济指标分析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对于墨西哥宏观经济的影响,尤其是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后美国经济对于墨西哥经济的影响。最后,论文的第四章探讨了墨西哥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获得的经验和教训及其对北美自由贸易区将会影响到的美洲的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启示。

本文认为,通过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给墨西哥宏观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些有利条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墨西哥经济的发展;但是,它也使墨西哥的一些产业受到冲击,面临挑战,并使墨西哥的经济对美国形成了比较深度的依赖,这种局面的形成将会使墨西哥经济的发展面临较大的风险,进而影响墨西哥经济的稳定发展。

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集团化的大趋势下,发展中国家不可避免地会加入某一个或几个由发达国家领头的经济集团,以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中美及南美洲为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开始了与美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笔者本人作为一名来自南美洲的留学生,了解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可能为本国经济带来的优势和挑战是很有意义的。

引证文献(22条)

1.蔡蕊加大贸易合作,推进中韩FTA取得双赢[期刊论文]-当代韩国 2008(4)

2.刘李峰中国-新西兰奶制品贸易现状、特征及前景[期刊论文]-中国奶牛 2006(7)

3.刘李峰.武拉平中国FTA实践中的利益选择及实现[期刊论文]-现代经济探讨 2006(6)

4.刘李峰.武拉平.王炳焕中国FTA实践进展及战略选择[期刊论文]-广东商学院学报 2006(4)

5.卢光盛地区主义视野中的东盟经济合作[学位论文]博士 2006

6.池瑛缔结中朝边境次区域FTA的构想——延边与朝鲜边贸发展现状与展望[学位论文]硕士 2006

7.赵珊日本在亚洲的FTA战略决策——农业保护问题分析[学位论文]硕士 2006

8.郝学子区域贸易协定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研究[学位论文]硕士 2006

9.宾建成.陈柳钦世界双边FTA的发展与我国的对策研究[期刊论文]-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05(4)

10.宾建成论双边FTA与WTO协定的关系[期刊论文]-生产力研究 2005(3)

11.世界双边FTA的发展趋势与我国的对策探讨[期刊论文]-南京社会科学 2005(11)

12.徐晓玲关于中国参与经济一体化进程的研究[期刊论文]-经济问题 2005(11)

13.孙磊中泰果蔬零关税协议的贸易效应分析[学位论文]硕士 2005

14.魏辉东北亚经济一体化及其自由贸易联盟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学位论文]硕士 2005

15.王秀准中日韩经济合作的制度性安排探讨[学位论文]硕士 2005

16.白祖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分析[学位论文]硕士 2005

17.赵生祥贸易救济制度研究[学位论文]博士 2005

18.何艳梅自由贸易区的多边法律规则--现状、实施与前景[期刊论文]-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 2004(7)

19.董云芳FTA对东亚经济合作的影响与中国的选择[期刊论文]-山东经济 2003(6)

20.杨丽艳.邓宁广西、越南边境自由贸易区若干法律问题分析[期刊论文]-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3)

21.张滨阳浅析东亚的FTA热潮[期刊论文]-国际关系学院学报 2003(3)

22.张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新制度经济学思考[期刊论文]-当代财经 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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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投资规范与FDI效应

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投資規範與FDI效應 ──兼談雙邊投資協定與原產地原則 台經院國際處副研究員洪財隆2006/12/15 一、前言 全球的的外人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從1980年代開始即大 大幅增加,成長速度不僅快過全球生產(亦即經濟成長率)與國際貿易,近年來其年平均成長率更屢屢超過三十%,允為全球化最重要的驅力與主要特徵。而晚近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領銜的區域主義之興起,也跟各國(尤其是開發中國家)相互競逐FDI高度相關。1其中FTA代表制度整合,而FDI則為市場整合,其間關係為何確實值得加以探索,尤其是FTA的投資規範,以及FTA所可能引發的FDI效應。 在進入正文之前,首先釐清何謂FTA並簡述其近況。 除了市場驅動(market-driven)的經濟整合之外,在制度性整合(institutional-driven) 1「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即明文確認以加速區域內FDI流動作為重要目標;而東協自由貿易區(AFTA)或其它進一步的經濟整合措施也都往此方向設計。

方面,以雙邊或區域為基礎的區域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 RTA) ,2主要包括「優惠安排」(Preferential Arrangement)、3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以及關稅同盟(Customs Union)等三大類,從二十世紀90年代以來即日益蔓延。4目前為RTA所涵蓋的貿易量估計已達全球貿易的半數,而其重要性也在2006年七月杜哈談判回合重挫之後更顯得突出,WTO 149個成員只剩下蒙古尚未簽有任何此類協定。5 二、FTA的投資相關規範(含BIT) (一)多邊投資協定(MAI)仍付之闕如 隨著外人直接投資(FDI)的快速增長,國際間針對跨國投資予以規範(或促進)的需求也自然增加。然而,即使經過從二戰以來的多方努力,一個「連貫、實質且具有拘束力」(coherent, substantive and binding)的國際多邊投資協定至今仍尚未產生。6原因除了開發中國家針對投資自由化的國際協定向來排斥之外(投2也有以PTA(preferential trade agreements)來泛稱所有具有差別待遇性質的貿易協定。 3成立要件較為寬鬆,只有開發中國家方能適用的「優惠安排」(preferential arrangement),乃援引GATT「授權條款」(enabling clause, 1979)而來,引起廣泛討論的「東協—中國全面經濟合作架構協定」(Framework Agreement on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between ASEAN and China)即屬之。此類協定名稱也往往冠以「架構協定」(Framework Agreement),乃為日後雙方的FTA定調,但嚴格來講還不是FTA。也有不少人襲稱誤用。 4截至2006/6/15,正式通報到WTO秘書處的R TA已達197宗,其中FTA高達164宗(商品貿易協定126,服務貿易協定38),關稅同盟則有11起之多,其餘22起則援引「授權條款」而來。資料來源:WTO秘書處資料:https://www.wendangku.net/doc/336228662.html,/english/tratop_e/region_e/region_e.htm accessed on 2006/11/13. 5但也已分別跟中國、日本與韓國等國尋求洽簽FTA或其他優惠貿易協定,見Bonapace and Mikic (2005)。 6胎死腹中的ITO(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其實已準備把投資列入,但繼之而起的GATT 則沒有。見於”Trade and Investment”(TRIMS),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36228662.html,/WBSITE/EXTERNA L/TOPICS/TRADE/0,,contentMDK:20540644~menuP K:207652~pagePK:148956~piPK:216618~theSitePK:239071,00.html (accessed on 2006/8/29)。嚴格地講,1947年所簽署的GATT,雖對跨國投資訂有不得違反國民待遇及禁止採取數量管制的原

中国和他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

关税优惠潜能巨大,进出口企业应积极利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对外贸易的飞速发展,我国积极开展区域性经济合作,与一些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步伐也不断加快,相继与一些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区域贸易协定或自由贸易区协定,对出口产品相互给予关税优惠待遇,我国出口产品凭借各类优惠原产地证书在进口国海关通关时,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关税优惠待遇,从而提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扩大出口。目前我国可以对55个国家签发优惠原产地证书,并正与秘鲁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商谈区域性优惠政策。目前铁岭地区有关单位和从事外贸活动的企业还没有充分利用好各类优惠原产地证书,下面简要介绍原产地基本知识、各类优惠制度和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申办程序。 一、原产地基本知识 原产地定义:是货物的来源地;指产品的产地。在国际贸易中是指货物的原产国或原产地区,指货物的生产加工制造出生或出土地。 原产地规则定义:各国为了确定贸易中的商品的原产地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普遍实施的行政命令和措施。原产地规则是判断产品原产国的准则。 原产地证定义:是各国根据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

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护照,证明了商品国籍。目前我国签发十多个种类的产地证书,证书根据用途不同分为:一般原产地证书、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书,区域优惠原产地证书、专用原产地证书(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书、烟草真实性证书、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原产地标记证书)。 二、优惠制度简介 1、普遍优惠制度,简称普惠制,是一种关税优惠制度,是发达国家(给惠国)给予发展中国家(受惠国)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目前已有欧盟(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瑞士、挪威、日本、土耳其、列支敦士登公国等国对我国实行普惠制。由于给惠国实行减、免关税,使受惠国出口商品的价格具有更大的竞争能力,吸引进口商购买更多的受惠产品,从而扩大了受惠国产品的出口。铁岭地区出口到给惠国的大部分商品如:农产品、木制品、工艺品、纺织品、轻工产品、矿产品、机电产品、金属制品等都可以享受普惠制待遇,希望进出口

RCEP区域自贸区协议全文第1章_中文版

第一章初始条款和一般定义 第一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自由贸易区的建立 本协定缔约方,在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二十四条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五条相一致的基础上,特此依照本协定条款建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自由贸易区。 第二条一般定义 就本协定而言,除非本协定另有规定: (一)《反倾销协定》指《WTO协定》附件1A所含《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的协定》; (二)本协定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三)《农业协定》指《WTO 协定》附件1A所含《农业协定》; (四)《海关估价协定》指《WTO协定》附件1A所含《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定》; (五)日指日历日,包括周末和节假日; (六)现行指在本协定生效之日有效; (七)GATS指《WTO协定》附件1B所含《服务贸易总协定》; (八)GATT 1994指《WTO协定》附件1A所含《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九)GPA指《WTO协定》附件4所含《政府采购协定》; (十)协调制度或者HS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包括1983年6月14日订于布鲁塞尔的由世界海关组织通过和

管理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附件规定的归类总规则、类注释、章注释和子目注释,以及缔约方在各自法律框架内修订、采用和实施的归类总规则、类注释、章注释和子目注释; (十一)IMF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十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指1944年7月22日订于布雷顿森林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 (十三)《进口许可程序协定》指《WTO协定》附件1A 所含《进口许可程序协定》; (十四)法人根据适用法律组建或组织的任何实体,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无论属私营所有还是政府所有,包括任何公司、信托、合伙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协会或类似组织; (十五)最不发达国家指联合国指定的、尚未从最不发达国家的类型中毕业的任何国家; (十六)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指属于最不发达国家的任何缔约方; (十七)措施指一缔约方采取的任何措施,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决定、行政行为或任何其他形式; (十八)缔约方指本协定对其生效的任何国家或单独关税区; (十九)易腐货物指由于其固有特性,特别是在缺乏适当的储藏条件下快速变质的货物; (二十)人指自然人或法人; (二十一)个人信息指与已识别的或可识别的个人相关的任何信息,包括数据; (二十二)《装运前检验协定》指《WTO协定》附件1A 所含《装运前检验协定》;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文版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文 版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签署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自1994年1 月1日起全面生效。该协定的目的是通过在自由贸易区内扩大贸易及投资机会,来促进美、加、墨三国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增强三国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自协定生效之日起,美、加、墨在15年的过渡期内全部取消商品、服务及投资领域的所有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进一步扩大,突破了贸易自由化的传统领域,纳入了服务贸易,并在自由化步伐上迈得更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乌拉圭回合谈判《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范本。《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有关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服务的范围 就服务部门而言,协定覆盖的服务部门相当广泛。第十二章“跨境服务贸易”建立了旨在实现跨境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规则和原则框架。协定采用列举“否定清单”方式来规定其适用的服务部门的范围,即如果一个服务部门没有被明确排除在协定调整范围之外,那么该服务部门就会自动地适用。该章明确规定不适用于下列服务和活动: (1)金融服务、与能源或基础石油化工有关的服务; (2)航空服务及其支持服务(除航空器维修服务和特种航空服务之外); (3)跨境劳工贸易、政府采购、政府补贴、成员国政府所进行的与法律执行、收入保障、社会福利和国家安全有关的活动。至于其他部门,允许各成员方作出不同程度、或全部或部分的保留。此外,其他章节和附录还分别就电讯服务、金融服务、陆地运输、专业服务进行专门规定。通过列举“否定清单”的方式,

北美自由贸易区简述

北美自由贸易区简述 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三国于1992年8月12日 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 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1994年1月1日,协 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宗 旨为:1:取消贸易壁垒2:创造公平条件,增加就业机会3: 保护知识产权4: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机制。。 三个会员国彼此必须遵守协定规定的原则和规则,如国民待 遇、最惠国待遇及程序上的透明化等来实现其宗旨,藉以消除 贸易障碍。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货物可以互相流通并减免关 税,而贸易区以外的国家则仍然维持原关税及壁垒。北美自由 贸易协定规定15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三国的商品关税取消 分三批进行:50%的商品关税立即取消;另外15%的的商品关税 在5年内取消;其余的商品在第6至15年内逐步取消。在原 产地规则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比美加自由贸易协议更加严 格,如它要求包含62.5%(美加协议是50%)以上北美部件的 车辆才有资格享受免税待遇。纺织品及服装必须在北美自由贸 易区内生产主要部分,才能享受关税减免待遇。另外,协议对 服务、投资、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方面都作了规定,在较为 棘手的汽车、农产品、纺织品、能源、运输、文化及环境等方 面还专门列了细则加以说明。。 针对三个成员国不同的经济发展情况,《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安排。 第一条(纺织品关税相关)

在墨西哥占有劳动力优势的纺织品和成衣方面,除了取消一部分产品的关税外,对于墨西哥生产的符合原产地规则的纺织品和成衣,美、加取消其配额限制,并将关税水平从45%降到20%。 第二条(汽车产品关税相关) 对于汽车产品,美、加逐步取消了对墨西哥制汽车征收的关税,其中轻型卡车的关税从25%减到10%,并在5年内全部取消;对于重型卡车、公共汽车、拖拉机的关税则在10年内取消。墨则将在10年内取消美、加汽车产品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其中对轻型卡车在5年内取消关税。 第三条(农产品关税相关) 美、加分别取消其对墨农产品征收的61%和85%的关税;墨则取消对美、加农产品征收的36%和4%的关税。另外,墨拥有10至15年的时间来逐步降低剩余农产品的关税,并有权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援助以及科研来支持本国农业发展。 第四条(运输业相关) 在运输业方面,三国间国际货物运输的开放有一个10年的转换期。3年后,墨的卡车允许进入美边境各州,7年后所有三国的国境对过境陆上运输完全开放。 第五条(通信业相关) 在通讯业方面,三国的通讯企业可以不受任何歧视地进入通讯网络和公共服务业,开展增殖服务也无任何限制。 第六条(汽车保险业相关) 在金融保险业方面,在协定实施的最初6年中,美、加银行只能参与墨银行8%至15%的业务份额;在第7至15年间,如墨银行市场中外国占有率超过 25%,墨则有权实行一些保护性措施;墨在美、加银行市场中一开始就可以享受较为自由的待遇。协定还允许美、加的保险公司与墨的保险公司组成合资企业,其中外国企业的控股权可逐年增加,到2000年在墨的保险企业中外国企业的股份可达到100%。 第七条(能源工业相关)

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介绍

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 巴基斯坦是我国的“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好兄弟”。中巴自贸区建设始终受到两国领导人的关心和支持,从而为两国的自贸区谈判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自2003年以来,中巴自贸区建设不断深化,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2003年11月签署优惠贸易安排;2004年10月启动自贸区联合研究;2005年4月签署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协议;2006年11月签署自贸协定,于2007年7月顺利实施;2008年10月签署自贸协定补充议定书,以促进投资合作;2008年12月结束服务贸易协定谈判。 《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的签署,将使两国建成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等内容全面的自贸区。协定的实施,将使两国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增进服务业优势互补,提升国际竞争力,改善贸易投资环境,从而为两国共同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共同发展,深化全天候、全方位友谊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协定的主要内容 《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是中巴两国在WTO承诺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促进服务业交流和合作、处理服务贸易相关问题的法律文件。协定包括正文的25个条款和2个附件。正文分为定义和范围、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其他条款等4大部分。两个附件分别为中方和巴方的服务开放具体承诺表。 按照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服务部门分类,在全部12个主要服务部门中,巴方在11个主要部门的102个分部门对中国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开放,其中新开放56个服务部门和分部门,具体包括:第一,对建筑、电信、金融、分销、医疗、环境、旅游、运输、研发、计算机教育等众多服务部门和分部门扩大开放,大幅减少对外资的股

比限制(从原来的外资股比不得超过40%至51%,提高到允许中资占股60%至99.99%);第二,在56个服务部门和分部门提供市场准入,包括新开放分销、教育、环境、运输、娱乐文化和体育等5个主要服务部门,以及新开放快递、法律、会计和簿记、建筑设计、兽医、助产士和护士护理、计算机及其办公设备维修、干租、印刷出版、农用设备等众多服务分部门;第三,根据具体情况,同意在外资股比方面给予中国服务提供者更加优惠的待遇,特别是在快递、电信、旅游三个服务部门视情允许独资;第四,在人员流动方面提供更加宽松和便利的条件。 中方则在对WTO承诺基础上,在6个主要服务部门的28个分部门对巴方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开放,具体包括采矿、研发、环保、医院、旅游、体育、交通、翻译、房地产、计算机、市场调研、管理咨询、印刷出版、建筑物清洁、人员提供和安排服务等。 二、协定的签署意义 《中巴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是迄今中巴两国各自对外国开放程度最高、内容最为全面的自贸区服务贸易协定。通过相互降低和取消关税,进一步开放服务和投资领域,自贸区可以带来贸易和投资机会,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扩大企业利润,增加消费者选择,从而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两国在各自对WTO承诺的基础上,提供市场准入机会和优惠待遇,为两国服务提供者加强合作和交流创造更好的条件。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文版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签署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自1994年1月1日起全面生效。该协定的目的是通过在自由贸易区内扩大贸易及投资机会,来促进美、加、墨三国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增强三国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自协定生效之日起,美、加、墨在15年的过渡期内全部取消商品、服务及投资领域的所有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是《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进一步扩大,突破了贸易自由化的传统领域,纳入了服务贸易,并在自由化步伐上迈得更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乌拉圭回合谈判《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范本。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有关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服务的范围 就服务部门而言,协定覆盖的服务部门相当广泛。第十二章“跨境服务贸易”建立了旨在实现跨境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规则和原则框架。协定采用列举“否定清单”方式来规定其适用的服务部门的范围,即如果一个服务部门没有被明确排除在协定调整范围之外,那么该服务部门就会自动地适用。该章明确规定不适用于下列服务和活动: (1)金融服务、与能源或基础石油化工有关的服务; (2)航空服务及其支持服务(除航空器维修服务和特种航空服务之外); (3)跨境劳工贸易、政府采购、政府补贴、成员国政府所进行的与法律执行、收入保障、社会福利和国家安全有关的活动。至于其他部门,允许各成员方作出不同程度、或全部或部分的保留。此外,其他章节和附录还分别就电讯服务、金融服务、陆地运输、专业服务进行专门规定。通过列举“否定清单”的方式,NAFTA使北美形成了一个较为开放的服务贸易市场,在许多复杂和高度控制的服务部门取得了较大的自由化进展,其服务贸易市场的自由化程度超过了国际多边服务贸易谈判所能达到的程度。在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中,美国、加拿大作出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多一些,而墨西哥的情况则较不同。墨西哥在对许多服务部门作出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的同时,又提出许多保留,其不受约束的保留部门主要有基础电讯、空运和海运、政府服务等。 就服务提供的方式而言,协定完全覆盖了GATS项下有关提供服务的四种方式。协定第十二章“跨境服务贸易”包括了对一项服务的生产、分配、营销、销售、交付、购买、使用、与服务有关的运输、支付等要素,涵括了GATS项下方式一“跨境提供”和方式二“境外消费”。第十一章“投资”适用于包括非股权利益的各种形式的投资,含义广于GATS项下的相应定义,适用于为提供服务而进行的投资活动(GATS项下的方式三“商业存在”)。GATS项下方式四“自然人移动”的相应规定可见第十六章“商人临时入境”。 2、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各成员国在协定生效或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要消除与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相抵触的限制服务贸易自由的措施。第十一章“投资”、第十二章“跨境服务贸易”、第十三章“电讯服务”、第十四章“金融服务”均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现以第十二章为例加以说明。该章国民待遇原则规定:每一协定成员国应像对待本国的服务提供者一样对待另一协定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关于省级及州级的措施,国民待遇是指向另一协定成员国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待遇应不低于本国、省或州对本地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一协定成员国对待另一协定国服务提供者应不低于向任何一国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待遇。此外,该章还规定了成员国不能以在该国设立代办处、代表处、分支机构及任何形式的企业,作为另一协定成员国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前提条件。尽管各成员国承诺根据上述原则取消限制服务贸易自由的措施,但第十二章也明确允许成员国对某些服务部门或服务活动不给予这些待遇。该章连同有关附件列举了成员国可对上述原则提出保留的服务部门或活动。但对于新制定的措施,各成员国必须保证其与协定的一般性义务相一致。 该协定要求成员国遵守上述原则的规定,较之GATS项下之规定有过之而无不及。协定对各成员国采取

RCEP区域自贸区协议全文第8章_附件1_英文版

ANNEX 8A FINANCIAL SERVICES Article 1: Definitions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Annex: (a) financial institution means any financial intermediary or other juridical person that is authorised to do business and regulated or supervised as a financial institution, under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arty in whose territory it is located; (b) financial service means any service of a financial nature offered by a financial service supplier of a Party. Financial services include all insurance and insurance-related services, and all banking and other financial services (excluding insurance). Financial services include the following activities: Insurance and insurance-related services (i) direct insurance (including co-insurance): (A) life; and (B) non-life; (ii) reinsurance and retrocession; (iii) insurance intermediation, such as brokerage and agency; (iv) services auxiliary to insurance, such as consultancy, actuarial, risk assessment, and claim settlement services; Banking and other financial services (excluding insurance) (v) acceptance of deposits and other repayable funds from the public;

中国自由贸易协定

数据简报:中国已与2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014年06月30日16:19 中国经济网微博我有话说收藏本文 中国商务部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该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协定》的生效将为中冰关系的长远发展注入巨大活力,并对深化中欧经贸合作起到示范作用。 《协定》生效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两国关系发展的里程碑。该协定生效将有助于促进两国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也将进一步拓展双方在能源、食品、造船等领域的合作空间。截至2013年12月底中国已与2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 以下是中国经济网根据中国商务部网站公布数据资料整理的中国与其它国家及地区已经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相关信息一览(时间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按时间排序): 1、中国-东盟(10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文莱、新加坡/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 2002年11月4日,《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签署,并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启动,中国与东盟双方约有7000种产品将享受零关税待遇,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即双方90%的贸易产品将实现零关税。2004年11月、2007年1月和2009年8月,我国与东盟先后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定、服务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涵盖双方20亿人口、6万亿美元贸易总额和9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成为全球人口最多的自贸区。 2、内地-港澳地区 2003年,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后来又分别签署了《补充协议》(1-3)。这是中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单独关税区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 3、中国-智利 2005年11月18日,两国政府签署《中智自贸协定》。2008年4月签署《中智自贸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中国23个部门和分部门与智利37个部门和分部门将在各自WTO承诺基础上向对方进一步开放。两国在2012年6月完成了中智自贸区投资补充协定谈判。 4、亚太贸易协定

RCEP区域自贸区协议全文第8章_附件3_中文版

第八章附件三 专业服务 一、每一缔约方应当与其领土内相关机构进行协商,以寻求确认两个或两个以上缔约方共同有意就与承认专业资质、许可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开展对话的专业服务。 二、每一缔约方应当鼓励其相关机构与另外一个或多个缔约方的相关机构开展对话,以期承认专业资质并为许可或注册程序提供便利。 三、每一缔约方应当鼓励其相关机构与另外一个或多个缔约方的相关机构在有共同利益的专业服务部门中相互承 认专业资质,许可或注册方面的任何形式的安排进行谈判。 四、每一缔约方应当鼓励其相关机构在制定与承认专业资质、许可和注册相关的协定时,考虑与专业服务相关的协定。 五、如有可能,一缔约方可以考虑基于外国服务提供者在其本国获得的许可或得到承认的专业机构会员身份,无需进行进一步的书面审查,来: (一)采取步骤,实施临时或针对具体项目的许可或注册制度;或者 (二)如适当,授予此类许可或者注册。 一旦外国服务提供者符合本地适用的许可要求,此类临时或有限的许可制度不得以阻止该外国服务提供者获得本 地许可的方式实行。 六、为便利第一款至第三款所指的活动,每一缔约方应当鼓励其相关机构在共同同意的领域内致力于制定共同可 接受的专业标准和准则,可以包括:

(一)教育; (二)考试; (三)经验; (四)行为和道德规范; (五)专业发展和再认证; (六)执业范围; (七)本地知识;以及 (八)消费者保护。 七、应另一缔约方请求,被请求缔约方应当在可行的情况下,提供与专业服务提供者获得许可和认证的标准和准则相关的信息,或者提供与合适的监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相关的信息,使相关缔约方就此类标准和准则进行咨询。 八、每一缔约方应当鼓励其相关机构在适当的情况下,在制定相关专业的一般标准和准则时参考国际框架。 九、缔约方可通过服务和投机委员会定期审议本附件的执行情况。

美报分析《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给美加墨带来的负面影响

美报分析《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给美加墨带来的负面 影响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在政治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责难。它将存在巨大差别的三个经济体拉到一起,而这些差别使协定成为一场极端冒险的赌博。该协定以 惊人的速度改变了北美大陆的经济环境,不过它在刺激贸易和经济全面增长的同 时,也导致了不和谐的错位。对美国而言,虽然关税和消费品价格降低,公司收 入上涨,但是制造业的就业机会却被墨西哥和加拿大抢走。对墨西哥来说,协定 将为墨西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因此也将对移民起到遏制作用的想法是完全错误 的。它为墨西哥带来的利益正变得越来越少。在加拿大,这个协定提高了本国的 经济竞争力,尽管进展同样充满痛苦,但该国强大的社会安全网络却使这些初期 的痛苦得到了缓和。 【本刊讯】美国《纽约时报》2003年12月27日刊登蒂姆·魏纳的一篇文章,题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实施十年:初期的痛苦显而易见》,摘要如下:十年前,在经过一番激烈的唇枪舌剑之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终于获得通过。而今这一协定在政治上受到前所未有的责难,成为自由贸易承诺和祸端的标志。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将存在巨大差别的三个经济体拉到同一个屋檐下:富有的美国、中产阶级的加拿大以及奋力挣扎的墨西哥。这些差别使《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为一场极端冒险的赌博:自由贸易是否真的能为所有的人都带来好处? 领导者们曾经许诺说,这个协定可以创造数以百万计的工作机会,可以控制非法移民,还可以提高“从育空到尤卡坦”的生活水平。十年过后,即便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最坚定的支持者们也不得不承认,要想实现这些目标,光靠这个协定是远远不够的。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作用离不开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更广泛的变化。但是许多经济学家和政治分析家认为,在刺激贸易和经济全面增长的同时,这一协定也导致了不和谐的错位。无论是好是坏———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已经以惊人的速度改变了北美大陆的经济环境。 支持自由贸易的华盛顿研究机构国际经济研究所的资深分析人士加里·赫夫鲍尔认为,对美国而言,消费品价格降低,公司收入上涨,因此利大于弊。 他说:“不过,这些好处在全国各地一分散就显得很稀少,所以人们在购买芒果和便宜的汽车零件的时候就不会想起要感激《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中国自由贸易协定的特定原产地规则

中国自由贸易协定的特定原产地规则 原文作者:刘德彪 我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关于货物的原产地标准包括: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区域价值成分标准、加工工序标准及特定原产地标准。 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Product-Specific Rules, PSR)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法律概念。一般分为两大类:一是指除适用完全获得和“增值标准”外,对某些含有非成员产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中还有一些特定产品,它们不能按照或不能完全按照一般的“增值标准”来判定其原产地,而根据一两项宽泛标准界定原产地,采用特别的原产地标准,主要有税目改变标准和加工工序标准;有的协定还对某些特定产品规定较高的百分比标准,例如,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的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涵盖了526个六位数子目产品。二是指除适用“完全获得”外的含有非成员国产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都使用特定原产地标准。此外,还有把所有产品都列入使用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例如: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协定以《协调制度》(HS)的商品分类为基础,对所有号列的商品逐一制定特定原产地标准,涵括了所有的5052个六位数子目。 一、中国自贸区的货物原产地标准的规定方式 (一)以区域价值成分标准为主,辅之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 中国早期签订的自贸协定采用以区域价值成分标准为主,辅之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实质性改变判断标准。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包括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区域价值成分标准、加工工序标准等。如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智利的自贸协定中都有产品特定的原产地规则,在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中对这些特定产品的原产地规则有着明确而详细的规定。目前双方已确定了第一批实行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这部分产品共460多个,其中6个产品(羊毛)不适用增值标准,采用税目改变标准,其余的产品(如纺织品等)采用选择性标准,即可选择适用增值标准和税目改变标准,或选择适用增值标准和加工工序标准。 (二)以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为主的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在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中辅之区域价值成分标准 在中国新签订的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以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采用以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为主,在产品特定规则中详细列明每种商品发生税则改变的具体要求,主要集中于4位和6位税目,区域价值成分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缺点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缺点:北美自由贸易区有很多缺点。首先和最重要的是,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使它可能为许多美国厂家将作业移到成本较低的墨西哥。保持工资下降,在这些行业中竞争的制造商。第二个缺点是很多墨西哥的农民提出了业务美国补贴农产品。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墨西哥劳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没有强大到足以阻止那些工人被剥削。美国的就业机会被丢失:在墨西哥,劳动是便宜的因为许多制造业从高成本的美国各州搬他们生产的一部分。 1994 年至 2010 年,墨西哥与美国的贸易赤字总额美元972 亿,取代682,900 美国的就业机会。(然而,116,400 2007 年以后,发生的可能是金融危机的结果) 近80%的损失属于制造业。加州,纽约,密歇根州和德克萨斯州受灾因为他们有高浓度的植物搬到墨西哥的产业。这些行业包括汽车、纺织品、计算机和电器。(来源: 经济政策研究所,"自由贸易的高成本,"2011 年 5 月 3 日) 美国工资被镇压:在这些行业中的并不是所有公司都搬到墨西哥。那些使用移动期间联盟组织驱动器的威胁。当它成为了选择之间加入联盟或失去工厂时,工人选择工厂。工人没有工会的支持,小小的议价能力。这压抑工资增长。1993 年至 1995 年,搬到墨西哥的行业的所有公司的50%用于关闭工厂的威胁。到 1999 年,那率已经上升到 65%。墨西哥的农民被关:

由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墨西哥失去了130 万的农场工作。2002 年农业法案资助美国农业的净农业收入的 40%。当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取消了关税时,玉米和其它谷物出口到墨西哥低于成本的价格。墨西哥农民无法竞争。同时,墨西哥减少其补贴到农民从农业收入总额的33.2%在1990 年至13.2 %2001 年。大多数的这些补贴无论如何去墨西哥的大农场。(来源: 全球化,暴露的自由贸易,2003 年 2 月 25 日; 神话国际论坛经济学人》,关税和玉米饼,2008 年 1 月 24 日) 女工被剥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扩大边境加工程序,美国拥有的公司从事边境附近要便宜装配产品出口到美国的墨西哥工人这增长到30%的墨西哥的劳动力。这些工人有"没有劳动权利或健康保护,工作日伸出12 小时或更多,如果你是一个女人,你可能被迫采取验孕测试时申请一份工作,"根据大陆社会联盟。(来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36228662.html,、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经验教训,2001 年 4 月 20 日) 墨西哥的环境恶化:针对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竞争压力,墨西哥农业综合企业使用更多的化肥和其他化学品,成本$ 360 亿每年在污染。农村农民扩大到更加贫瘠的土地,导致森林砍伐速度每630,000 年公顷。(来源:卡内基,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承诺和现实,2004年)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墨西哥卡车呼吁免费访问:未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内的另一项协议。

自由贸易协定的理论与实践

国际观察2002年第2期文章编号:l005—4812(2002)0l一0030—34自由贸易协定响理论与实践 钟乃仪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日本室,上海200040) 【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两国间或相比邻多国及地区间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呈激增趋势。2001年11月,中国又与东盟达成协议,将在未来lO年内建立区域性自由贸易区。本文以此为背景,对FTA形成的原因、经济效果、例外条款进行了介绍,并结合个案进行了具体分析。 【关键词】自由贸易协定理论实践 尽管过去的关贸总协定(G朋rr)以及如今的世界贸易组织(w1D)在以往的几十年里一贯倡导多边主义的原则。但是以两国或区域为范围特征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自90年代以来却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这究竟如何使然?本文拟对其形成原因、经济效果、例外条款、以及代表实例作一客观介绍,它对我国致力于在wr0基础上世界贸易合作的同时,努力实现朱总理于2001年11月在“10+l”(东盟10国+中)首脑会议上提出并已成双方共识的中国倡议,即“立足亚洲,积极开展区域经济合作,争取在十年内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也就是说,在依然重视与美、日等大国经贸关系的同时,加强与欧盟、特别是近邻东盟的经贸合作也许能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FTA缔结增加的原因:对帅的补充作用 自1990年以来,两国间或相比邻多国及地区间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FI'A)呈激增趋势。统计表明,已向关贸总协定‘(GAl丌)及之后将其扩大强化为世贸组织(wr0,1995年成立)申报、生效的咒A,以宣告欧洲经济共同体(EEC)正式成立的1958年罗马条约为首例起,至2000年5月止共计已达120例。特别引人注目的是90年代的生效例数(85例),占总数的70%,其中又以1995~99的5年为鼎盛期(57例),诸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删,1994年 生效)、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自由贸易区域(AFrA,92年生效)、南美南部共同市场(1995年 一30一生效)等一系列具有巨大影响力的F1限均在这段时间里诞生。 据WTO公布的材料来看,到目前为止,在国民 生产总值(GDP)居世界前30位的国家或地区中, 尚未缔结FTA的只有中国、日本、韩国、台湾4个,当然,也存在着同时缔结有数个FI'A的国家,比如墨西哥,就与欧盟(即)等缔结有10余个nA。 门A热潮的掀起有其一定的背景,其中必须着重提到的是,它对以w1'o为代表的世界规模自由贸 易体制能起到补充作用这一世界性的广泛共识。其 理由有以下4个方面:l,被称为乌拉圭回合的GArr?Wr0多边贸易谈判受阻,也就是说为达到 世界规模的协商一致在时间上颇费周折。因1999年美国西雅图部长会议的失败,致使新一轮谈判迟迟 未能进行。2,FTA的推进能起到促进竞争、产业合理化的效果。3,nA能加快唧有关贸易自由化的谈判进程,比如在w’ID新一轮谈判内容中,作为 候补课题的有关竞争政策的协作和投资规则的设定,在NAnA及EU?墨西哥的nA里就已经进行了明确规定。4,FTA还具有促进成员国国内结构改革的效果。当国内的非效率部门已到非改不可时,基于国际协定这一特性,它有着使改革无法推迟的效果。 战后的日本,由于倍受G彻广r?wTo体制所倡 导的贸易自由化之恩惠,因此始终视完善世界多边 协定所拥立的自由、无差别贸易体制为根本,长期来一直对兀A的抬头持戒备态度,随着对FTA的作用和效果在认识上的转变,日本的贸易战略也开始向坚持GAllr?wrO体制的同时,充分利用同隗这一多层次通商政策转变。  万方数据

中国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的障碍及前景分析 当今世界经济有两大显著特点:一是经济全球化,一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风起云涌,发展很快。WTO的成员国基本上都与其它有关国家建立了自由贸易关系。中国和东盟成员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有限,经济增长对外部市场的依赖度高,全球经济的变动会对其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是为应对经济全球化中的负面影响和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应运而生。 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和东盟合作历程中历史性的一步。它充分反映了双方领导人加强睦邻友好关系的良好愿望,也体现了中国和东盟之间不断加强的经济联系,是中国与东盟关系发展中新的里程碑。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将会创造一个拥有18亿消费者、近2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1.2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经济区。按人口算,这将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从经济规模上看,将是仅次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全球第三大自由贸易区,由中国和东盟10国共创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是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贸易区发展的障碍因素 东盟-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发展面临着以下诸多客观上的障碍和干扰,值得双方予以关注 第一,中国威胁论和中国投资黑洞论 东盟国家虽然在文化上和中国有着很深的渊源,但由于政治上的原因,东盟国家在历史上一直对中国心存芥蒂,而且担心中国的强大会在经济、军事上给他们造成威胁。近年来,中国吸收外资保持了较快的发展规模,2002年实际吸收外资突破了500亿美元,而东盟各国吸收的外商投资却呈下降趋势。《日本经济新闻》曾报道,2002年上半年,流入东盟主要6个成员国的外资约为65亿美元,比2001年同期下降了60%。其中,马来西亚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资已由2001年同期的31亿美元骤减到5.7亿美元,降幅达80%。流入印尼和菲律宾的外资同比减少了70%,流入越南、泰国和新加坡的外资同比分别下降了56%、35%和22%。同时,许多原在东盟成员国内部的外资企业纷纷将业务转向中国。 面对着中国经济的日益强大、吸收外资的增多以及大量价廉物美的中国商品涌入本地市场,东盟成员国内部以及周边许多国家感到了竞争的压力,“中国威胁论”等言论泛起,宣称中国的经济崛起将对该区域内的其他国家造成威胁,强大的中国很有可能将会在本地区称霸,直接影响到地区的政治和经济格局,东盟国家应联合起来予以对抗。 第二,东盟内部成员国间的摩擦和矛盾 归结起来,东盟内部成员国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历史积怨和领土主权争端。东盟成员国内部的领土争端一直存在,历史上越南入侵过柬埔寨,至今两国关系貌合神离。近期,马来西亚与印尼出现了关于西巴丹岛和利吉丹岛的主权争执,马来西亚与新加坡之间出现了关于白礁岛的争执,印尼与菲律宾之间也发生了有关岛屿主权的争执,这些都反映出东盟内部尚缺乏地区整合的大局观念。 二是成员国内部政局不稳。东盟许多国家都是党派林立、纷争不断,有的国家军

NAFTA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On January 1, 1994, the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and Mexico (NAFTA) entered into force. All remaining duties and quantitative restrictions were eliminated, as scheduled, on January 1, 2008. NAFTA created the world's largest free trade area, which now links 450 million people producing $17 trillion worth of goods and services. Trade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its NAFTA partners has soared since the agreement entered into force. U.S. goods and services trade with NAFTA totaled $1.6 trillion in 2009 (latest data available for goods and services trade combined). Exports totaled $397 billion. Imports totaled $438 billion. The U.S. goods and services trade deficit with NAFTA was $41 billion in 2009. The United States has $918 billion in total (two ways) goods trade with NAFTA countries (Canada and Mexico) during 2010.Goods exports totaled $412 billion; Goods imports totaled $506 billion. The U.S. goods trade deficit with NAFTA was $95 billion in 2010. Trade in services with NAFTA (exports and imports) totaled $99 billion in 2009 (latest data available for services trade). Services exports were $63.8 billion. Services imports were $35.5 billion. The U.S. services trade surplus with NAFTA was $28.3 billion in 2009. Exports The NAFTA countries (Canada and Mexico), were the top two purchasers of U.S. exports in 2010. (Canada $248.2 billion and Mexico $163.3 billion). U.S. goods exports to NAFTA in 2010 were $411.5 billion, up 23.4% ($78 billion) from 2009, and 149% from 1994 (the year prior to Uruguay Round) and up 190% from 1993 (the year prior to NAFTA). U.S. exports to NAFTA accounted for 32.2% of overall U.S. exports in 2010. The top export categories (2-digit HS) in 2010 were: Machinery ($63.3 billion), Vehicles (parts) ($56.7 billion), Electrical Machinery ($56.2 billion), Mineral Fuel and Oil ($26.7 billion), and Plastic ($22.6 billion). U.S. expor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o NAFTA countries totaled $31.4 billion in 2010. Leading categories include: red meats, fresh/chilled/frozen ($2.7 billion), coarse grains ($2.2 million), fresh fruit ($1.9 billion), snack foods (excluding nuts) ($1.8 billion), and fresh vegetables ($1.7 billion). U.S. exports of private commercial services* (i.e., excluding military and government) to NAFTA were $63.8 billion in 2009 (latest data available), down 7% ($4.6 billion) from 2008, but up 125% since 1994. Im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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