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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流程图

动物卫生监督流程图
动物卫生监督流程图

60*90的

适用规范:《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1998)

适用办法:《公路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办法》

适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固原市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一、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要坚持逐级领用、规范使用、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是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动物检疫专用章及检疫标识等。

三、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实行专人、专帐、专库管理。

四、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采取逐级领用的方式:即市级到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领取,县(区)级到市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领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订购和印制。

五、建立健全监督证、章、标志领取、发放手续,设立证、章、标志台帐和财务专帐,详细登记领取单位、时间、名称、数量、起止号码等信息。

六、监督证、章、标志收费标准执行农业部的有关规定,不得拖欠证、章、标志的工本费用,其工本费用一律不得向执法相对人收取。

七、严禁倒卖、转让动物卫生监督证、章和标志。要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转让、涂改、伪造证、章、标志的违法行为。

八、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隆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责

一、负责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

二、负责对全县动物饲养、运输、销售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仓贮、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条件及动物诊疗机构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兽医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管理。

七、负责全县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计划、订购、组织供应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农牧局及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隆德县动物卫生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对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加工、储运动物及动物产品过程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三、对动物防疫员、检疫员的防疫、检疫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对动物、动物产品按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五、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及其产品、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和染疫、腐败变质或有病理变化的动物产品进行隔离、查封、扣押和处理。

六、依法对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进行监督查验。

七、依法进入有关场所调查取证,查阅、复制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隆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和

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全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监管工作。

四、负责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监督检查工作。

六、指导和协调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执法工作。

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畜牧工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

二、制定全市草畜产业远期发展规划,制定畜禽品种改良实施方案。

三、制定各种动物及不同饲养期饲养标准和饲料日粮配方。

四、制定饲草“三贮一化”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推行标准化饲养技术。

五、负责引进优良畜禽品种,积极试验示范推广畜牧新技术。

六、统计上报畜牧业生产发展的各类业务数据,为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负责辖区内养殖业科技培训和宣传。

八、承办业务部门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盘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市草畜产业远期发展规划。

三、负责制定畜禽品种改良实施方案。

四、负责制定饲草“三贮一化”技术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负责全市标准化饲养技术的推广。

四、负责开展畜牧新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

五、负责全市养殖业科技培训和宣传。

六、负责全市草畜产业调查研究工作,为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任做好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市畜牧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三、负责制定全市草畜产业远期发展规划。

四、负责全市畜禽改良和先进饲草料新技术的培训和推广。

五、总结推广草畜产业的先进经验和解决存在的各类技术难题。

六、统计上报畜牧业生产发展的各类业务数据,为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七、负责办公室其他工作。

隆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协助所长做好全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动物产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全县动物饲养、运输、销售及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仓贮、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指导和纠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的办理和监管工作。

七、负责拟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

八、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环节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对兽医从业人员和防疫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固原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二、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

三、参与拟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

四、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

五、组织储备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实施动物疾病防控项目,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六、负责全市兽药药政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市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八、负责全市新饲料产品投产前的质量检验。

九、承担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和统检、抽检工作任务。

十、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饲料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

固原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主持本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本中心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的审定及批准。

二、负责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制定。

三、全面负责动物疫情监测、诊断和技术培训,动物防疫网络传输、兽药药政监督管理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测等各项工作。

四、指导、协调本单位及各县(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工作,对上报的诊断、监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确认其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负责各项工作的年度考核。

固原市动物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任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二、负责全市动物防疫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运输、储备和分配。

三、负责动物疫情监测、诊断和技术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工作任务的实施。

四、负责全市动物防疫网络传输工作的管理。

五、负责全市兽药、饲料抽检工作。

六、协助主任完成年度各项工作考核。

门牌

会议室畜牧技术推广推广中心办公室主任室

副主任室档案室微机室值班室

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室副主任室

兽药饲料监察站办公室业务室细菌实验室

饲料检验一室饲料检验二室天平室无菌室

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料室病毒学血清学实验室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寄生虫实验室

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网络传输室

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所长室副所长室动物检疫实验室动物卫生监督证章保管室

固原市《动物防疫合格证》申办指南

一、申请范围

本辖区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以及其他符合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的场所。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农业部第15号令《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

三、审核条件

依照农业部第15号令《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进行审核。

四、申办所需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及场所基本情况登记表;

2、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场所平面设计图纸(标准化的设计图纸);

4、场所申请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直接相关人员的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动物防疫制度、消毒制度、免疫抗体监测制度、引种/苗制度、重大疫情上报制度、报检(检疫)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8、其他必备材料

五、办理程序及时限

1、申请与受理

申请人填写《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书,备齐申请书中所需的材料,提交申请书;

审核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

(档案管理)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档案管理)职业健康档案 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为确保辖区内禽畜产品质量,保护本地禽畜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一年来,我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站长的带领下,和站里的其他同志一道,发扬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舍小家为大家,一心扑在工作上,为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作出了应用的贡献。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一年来,为了提高自身素质,一方面,我认真学习革命理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另一方面,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动物疫病的科学防治知识。通过学习,本人的政治思想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业务知识有了较大长进,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二、加强宣传力度,支持预防为主 本人在站长的带领下,配合站里其他同志,进村入户,义务向当地干部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不厌其烦地给他们传授动物疫病的科学防治知识, 热心为他们释疑解惑,受到辖区内干部群众的好评,并多次受到社区领导的赞扬。由于宣传工作到位,预防工作做得好,一年来,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疫情。

三、责任重于泰山,确保公共安全 为了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吃上“放心肉”,切实维护好本辖区内的公共卫生安全,疫情就是命令,只要站长一声令下,我就会在第一时间赶到检疫报告的现场,并迅速投入工作。一年来,我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努力工作,为确保辖区内全年没有出现禽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四、热爱本职工作,不畏酷暑严寒 为了方便群众,我和站里的男同志一道,根据当地群众的作息规律,有时披星戴月,有时冒着瓢泼大雨,有时顶着酷暑严寒,风雨无阻地到群众家里的猪舍、鸡舍、鸭舍、鹅舍,为猪、鸡、鸭、鹅等禽畜打预防针。一年来,我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不顾身体有病,不畏酷暑严寒,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辖区内全年没有出现一次重大的责任事件。 五、坚持报检制度,狠抓产地检疫 自从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制度以来,我和站里的同志分工合作,根据疫情暴发的规律和畜禽流通量的大小,认真做好防疫检疫工作,做到先报后检,有报必检,严格实施到场到点检疫,严格执行一畜一证制,同时做好产地检疫记录,使产地检疫率达到93%以上。 六、加强“五证”管理,规范用证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说明:1、本流程图制作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本流程图不含简易程序内容;3、虚线部分表示:没收扣押、封存等财物体现在行政处罚决定中;领导审批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于经复核听证,不改变原告知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的案件。

1、案件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对监督检查机抽验中发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诉举报的,上级机关交办或者下级机关报请查 处的,有关部门移送或者经由其他文书、途径披露的案件。 2、核查申报:承办人员核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申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不予立案审批表》,上报 办案机构负责人。 3、决定立案: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查,报局长审批,决定立案的,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2人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 不予立案: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查,报局长审批,决定不予立案。告知: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局长批准后,由办案机 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 4、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 调查取证的要求: (1)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2)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3)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服,并出示执法证件。 (4)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制作询问(调查)笔录、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制作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1)审批: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或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应当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办 案人员填写《()审批表》,提出采取或者解除该措施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核,报局长审批。(2)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超过7日自行解除;在7日内解除的,经局机关负责人批准,根据清单予以发还;转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处理。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考试试题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考试(一) 一.单选题:每题只可选择一个选项做为答案 1、《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乡村兽医()制度。 A.注册 B.登记 C.考试 D.认证 标准答案 :B 解析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乡村兽医登记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兽医登记:(一)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二)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三)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的;(四)经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了动物强制免疫过程中的责任与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C.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D.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标准答案 :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3、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的,应当向注册机关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A.1 B.3 C.6 D.12 标准答案 :C 解析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的,应当向注册机关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4、发生马鼻疽疫情时,受威胁区是指疫区外延()千米范围内的区域。 A.3 B.4 C.5 D.6 标准答案 :C 解析 :《马鼻疽防治技术规范》4疫情处理4.2.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受威胁区是指疫区外延5千米范围内的区域。 5、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 A.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 B.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C.受委托的机构

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

目录 一、动物防疫管理 1. 动物卫生监督所的职能有哪些? 2.《动物防疫法》上说的动物是指什么? 3.《动物防疫法》上说的动物产品有哪些? 4. 禁止经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有哪些? 5. 什么是官方兽医? 6. 什么样的动物要佩戴畜禽标识? 7. 给动物加施畜禽标识的意义? 8. 动物防疫活动的范围? 9. 我国对动物疫病实行的方针是什么? 10.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网站地址? 11.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由几个层次组成? 12. “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公众网主要栏目有哪些? 13. 如何查阅检疫监督相关的国家法律、部门法规、行业标准? 二、管理相对人的法定义务 14.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要承担哪些法定义务? 15. 养殖场如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办理将如何处理? 16. 从事动物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将如何处理? 17. 如何理解《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中关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的问题? 18. 销售、收购未加施标识的畜禽,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9. 养殖户不履行动物疫情报告义务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 养殖户拒绝兽医部门开展疫病检测、监测等相关工作,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1. 什么人不得从事动物生产经营活动? 22. 无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将受到如何处理? 23. 无执业兽医资格行医会有什么后果? 24. 从事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或贮藏的单位和个人,应履行什么义务? 三、动物产地检疫 25. 销售动物及动物产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6. 出售或运输动物前为什么要检疫申报? 27. 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需要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吗? 28.人工捕获的野生动物可以饲养吗? 29.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动物检疫审批手续?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卫生监督事业发展中的作用,为我市经济建设服条,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卫生监督档案,是指在卫生监督、监测(卫生质量抽检)、卫生行政稽查、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卫生宣教、科研培训及党政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工作具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2、卫生监督档案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必备条件。 3、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配备计算机和适用的档案管理软件,运用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 4、卫生监督档案工作列入单位发展规划和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和办公室负责对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督促。 5、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实行相对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岗位职责 6、市卫生监督所各科室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应确定一名以上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保证档案管理人员从事档案工作的时间,保持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并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档案员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档案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具备一定专业知识。 7、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负责全所综合档案的基本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指导和协助办公室和现场执法科室对所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工作;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案卷档案;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维护本单位及管理相对人的利益;组织开发利用本单位的档案信息资源。 8、各科室必须有专用的档案室(柜),要有防火、防盗、防霉等安全保管措施。 9、单位对在管理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或个人,予以适当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三、档案管理 10、市卫生监督所要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并把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的要求列入各项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及各科室和人员的岗位职责,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11、归档时间: (1)市卫生监督所各科室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规定在第二年初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组成保管单位系列,由科室负责人审定后归档。专项工作如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卫生质量抽检、专题调查、会议、培训、宣传等重要活动待结束或告一段落时,及时做出总结,一周内归档。论文、文章正式

10、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十、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于2007年8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一条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动物诊疗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条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 (二)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三)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 (四)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市**县域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六、申请材料 需提交材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 3、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5、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设施设备清单; 7、管理制度文本; 8、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 9、承诺书、委托书; 10、工商部门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多篇范文)

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XX 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委、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 万头,牛羊2956 头;屠宰检疫生猪8.2336万头,菜牛、羊534 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吨,共检出病害猪152 头,病害牛羊62 头,病害肉类0.43吨。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

的,及时进行隔离、 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专题 报道《健美猪真像》,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所做工作是:加强投入品检查。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对全市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规模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 台次, 检查人员14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86 家,兽药、饲料、饲料添 加剂经营门店13 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86 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300 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

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依据梳理剖析

阿克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依据梳理 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 (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阿克陶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4、《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

处罚种类: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 处罚种类: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 3、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 处罚种类:警告;拒不改正的可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三)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 4、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鉴

巴里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0年年鉴 【概况】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自治区兽医体制改革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要求,经自治县人事部门下发文件,于2007年正式成立。机构规格副科级,隶属于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参公管理,核定编制8名,实有7人,法人代表初正东,男,汉族。 【工作开展情况】 【畜禽检疫】 2010年以来,我县进一步扩大了畜禽产地检疫范围,强化了公路动物检查站监督检查,继续加大了动物卫生执法工作力度。 (一)畜禽检疫情况。全年共完成畜禽产地检疫133911头只,其中:猪13180口、牛5590头、羊114998只、其它143匹;完成屠宰检疫21579头只,其中:猪1790口、牛551头、羊19238只。检出病害肉186.5公斤,已按照《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检查站监督检查情况。2010年,下涝坝公路监督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检查制度,工作人员严格对运载牲畜进行查证验物,共检查畜禽121923头只(猪29139口、牛2118头、羊80644只、马属动物262匹、禽9760羽),检查动物产品259.77吨,查出没有检疫证明或者证物不符牛58头,羊245只,猪70口,其他3匹,畜副产品2.7吨,全部打回原地。共消毒车辆2076辆。 (三)餐饮业整治情况。我县开展了对餐饮场所的检查,禁止其购入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做好肉产品的购销记录,杜绝不合格畜产品进入消费环节,确保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目前,我县累计检查宾馆、食堂、饭馆及集体伙食等餐饮场所850 家(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经营加工无章肉的行为。 (四)生鲜乳监督检查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年初以来,我站安排所在地兽医分站认真做好生鲜乳日常监管工作,并安排2名动物卫生执法监督人员,及时做好县域内2家规模化奶牛场和2家牛奶收购站监督检查,确保奶源质量。 (五)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整治情况。年初以来,我站以检查禁用、过期兽药为重点,开展了兽药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16家兽药经营店,均无发现销售劣质、不合格药品现象;检查中均为“天康”、“正大”“泰昆”等正规成品饲料。 (六)案件查处情况。年初以来为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动物卫生执法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现累计培训223人次。通过不断的培训,在动物卫生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每宗案件由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查处违法案件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段时间的工作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收获颇丰,好好写写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指导将来的工作吧。我们该怎么去写工作总结呢?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1 20x'x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20xx年动物卫生监督(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20xx 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

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流程图 立案: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单位领导批准。 简易程序处罚流程: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案件。 执法人员2名以上,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查明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告知当事人不服行 政处罚决定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于三个 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调查: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可进行进一步的案件调查。 审批:案件调查终结,办案人员写出调查报告,送本单位法制机构初审。 案审:法制机构初审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办案人员补充调查;认为依法应当处罚的,上报单位集体审理。 告知:办案人员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处罚意见,制定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进行复核。 送达:陈述、申辩理由成立的,须改变原处理意见的,报单位重新集体审理讨论;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签收。 执行: 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期限不履行的,可于六个月内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结案:经单位领导批准填写结案报告。 立卷归档:按照案卷装订标准归档。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须改变原处罚决定的,由主持人报请单位负责人重新审理讨论。听证事实、理由不成立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在告知后3日内提出,由单位法制机构报领导批准,确定听证主持人举行听证会。 集体审理:单位开会集体审理,确定处理意见,经领导批准。案件应在立案后及时作出处理。 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案件来源:举报、投诉、监督检查、上级交 办等 一般程序处罚流程:除可以当场作出处罚以外的案件 执法检查: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明事 实制作调查笔录等法律文书。 执法人员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 作出的行政处罚涉 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内容的,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 决定,在规定期限不履行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并归档。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篇一:关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思考 龙源期刊网.cn 关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思考 作者:徐秋凤 来源:《湖北畜牧兽医》20XX年第01期 摘要:简述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与建议,以供参考。关键词:动物卫生与监督;存在的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S8-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273X(20XX)01-0070-02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公共卫生领域的一个重要内容,近些年来发生多起动物疫情和食品事故,这些问题都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有着密切关系,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以来,已为预防动物疫情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目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只有加强认识、不断改进,才能提升整体监督工作,保障食品卫生与安全[1]。 1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监督力度不足 当今社会整体法律意识薄弱,加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导致了相关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在监督过程中的疏忽和不足,尤其在执法过程中造成相当程度的执法不严的现象。有些执

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能秉公执法,放宽了执法标准,减小了处罚力度,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有些执法过程中受到相关领导的干扰,甚至阻碍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与其他机构缺乏统一的合作体系,遇到棘手情况需要强制执行时没有相关行政、执法、司法机构的后盾和支持。这些客观存在的因素都造成了当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尴尬处境,削弱了《动物防疫法》的法律影响力,放纵了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1.2监督质量有待提升 由于条件有限,动物执法部门的团队综合素质、技术保障体系、基础设施配备和一系列软硬件的条件限制,都让相关监督工作的执行水平不尽如人意,无法达到理想水平。一些卫生监督人员的个人素质低下、职业道德感不足,在监督工作中避重就轻,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政府形象。同时,由于财政力度不够,使得动物卫生监督单位的基础建设无法跟进,办公设施简陋、执法用具破损、检测手法单一、落后,这些原因都可能成为新疫情的导火线。而更有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工作仅凭经验,缺乏专业设施,准确率非常低,无法从根本上完成动物卫生检疫的工作,影响动物卫生监督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1.3动物卫生监督环境不良 篇二:动物卫生监督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20XX年动物卫生监督站工作总结 20XX年述职报告宇宙地镇动物卫生监督站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晋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制度 1、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夏季为15时,下班时间为18时30分;冬季为14时,下班时间为18时。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批评。 2、工作中发现职责以外的事项,必须向监督机构报告。 3、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实行属地管理、逐级报告、专人负责制度,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严格履行农业部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 4、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发现或经调查,认为管理相对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将有关材料移送有关部门:对不及时移送案件或对接受的移送案件没有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程序报监察部门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5、所里公章使用必须经所长同意并在公章使用通知书上签字方可使用。出现偷盖、骗章,责任自负,造成损失要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6、车辆必须保证工作用车。因工作需要,由所长派车,准时出车,因车辆有限发生矛盾时,在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由所长协调解决。驾驶人员须遵守各种有关交通规则,司机不准出私车,不准将车开回家,不准擅自把车交给他人开。 7、物资管理要做好入库、出库登记,不得私自挪用、出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8、监督检疫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程序办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所需的材料或提供的条件,对于审查不合格的场所、资料出具整改意见或提出建议。 9、官方兽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官方兽医应自行回避。 10、严格执行农业部六条禁令:一是严禁只收费不检疫,二是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三是严禁重复检疫收费,四是严禁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五是严禁不按规定实施饲料兽药质量监测,六是严禁发现违法行为不查处。凡违反禁令者,视情节轻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市畜牧兽医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执法人员整顿。梳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和规范;做到执法主体明确、职能配置规范,职责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到位,工作运转有序。 (二)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制定完善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制度,加强规模饲养场(户)的监管,认真查验饲养档案、免疫证明和动物标识,严禁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严格检疫程序,做到有出必报,有报必检,杜绝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三)规范动物屠宰检疫。认真落实同步检疫制度,所有屠宰场同步检疫率达到100%。同时,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把入厂验证关和合格产品出证关。建立完整的检疫和无害化处理记录。耳标登记、回收、销毁的建档率达到100%,染疫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严厉查处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四)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分区经营、定期休市、定期消毒等制度。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凭检疫合格证明或合格标识上市交易,对从省外调入的动物及其产品,要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检疫合格后,在指定地点经营或交易。保证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监管率和上市持证率100%。 (五)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规范化管理。对设立依据、主管机构、执法依据、职责、程序、内容、收费标准、处罚依据、上岗人员的身份及监督电话等按照农业部检查站管理办法予以公示。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查证验物,实施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监管。 (六)规范动物检疫票证管理。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制度,实行专人、专帐、专库、专责管理,严格收、发、领、用各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买卖、转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的违法行为,维护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秩序。对于在检疫监管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专项检查活动。加强屠宰、市场、冷藏、肉品专卖店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上市畜产品严格实行索证验章监管制度,确保畜产品的可追溯性。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持证率要达到100%。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打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标准版) 为保证卫生监督协管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文件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文件档案管理专员,切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提高案卷质量,使文件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 二、凡是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资料、原始记录、出版物、各种图表薄册、照片以上级文件等都要齐全完整地收集、整理、立卷、保管。 三、档案管理员要对文件资料专门建档、进行管理。 四、立卷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以便于保管和利用。 五、文件资料档案的保管、查阅。 1、所有档案必须入框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

捆扎堆放。 2、文件柜、档案厨要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文件档案“八防”工作,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六、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不论是谁查阅、复印档案,档案管理员都必须如实进行登记,注清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人姓名、批准领导、是否复印等相关内容。 七、对于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第一篇:2020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2020年动 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委、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 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万头,牛羊2956头;屠宰检疫生猪 8.2336万头,菜牛、羊534头;监督检查禽类24 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 4.68吨,共检出病害猪152头,病害牛羊62头,病害肉 类0.43吨。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 监管。 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

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 观察,并及时报告; 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 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3月15日中央电视台 播出专题报道《健美猪真像》,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为依法严 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所做工作是:加强投入品检查。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对全市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规模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14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 8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 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1997年6月19日卫生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卫生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所指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对应受制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本程序。 卫生法律、法规授予卫生行政处罚职权的卫生机构行使卫生行政处罚权的,依照本程序执行。 第四条卫生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坚持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合法、适当、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对卫生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上级卫生行政机关对下级卫生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进行监督,卫生行政机关内部法制机构对本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进行监督。 第二章管辖 第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负责查处所辖区域内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地区的实际,规定所辖区内管辖的具体分工。 卫生部负责查处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七条上级卫生行政机关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下级卫生行政机关处理;也可根据下级卫生行政机关的请求处理下级卫 生行政机关管辖的案件。 第八条两个以上卫生行政机关,在管辖发生争议时,报请其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第九条卫生行政机关发现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及时书面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机关。 受移送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将案件查处结果函告移送的卫生行政机关。 受移送地的卫生行政机关如果认为移送不当,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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