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考研法律硕士备考指导(法学)(九)
2013-09-14 17:40
万学教育·海文考研专业课教研中心法硕教研室李木子、王辉
一、备考指导综述
法律硕士的复习过程就是法律思维构建的过程,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有意识的养成用法学知识思考问题的习惯。当然了,对于本科就是学习法学的同学而言,这一点就不需要再刻意去培养。那么,在复习备考过程中,就要加深学习的深度,拓展学习的广度,真正提升一个层次。特别是近几年法律硕士(法学)考试主观题难度有加大的趋势下,考生一定要谨慎认真对待,不能因为已经学了四年法学,就对考研掉以轻心。下面我们就是我们给大家准备的备考指导。
(一)复习资料
1、法条
以下法条是必备的:《刑法》及其立法解释、重要的司法解释;《民法通则》及其《适用意见》、《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及其解释等以及重要的司法解释;《宪法典》、《立法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人大、政府组织法》、《代表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宪法性法律。
基本的法条是必备的,特别是刑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宪法典等,往往原题就出现在法条之中。但是我们不要求大家去通读枯燥的法条,大家只要能把重点的法条理解记忆了就可以。
2、教材
由于是全国统考,所以,教材就比较统一。总的来说,法律硕士(法学)的官方发布的复习教材有《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其他的资料可以参考非法学的资料,比如《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2014法律硕士联考重要法条解释》《2014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2014全国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当然,海文考研团队也会出版自己的辅导教材,整理自己的一套讲义。
(二)复习方法指导
1、明确目标。具体表现为给自己定短期、中期、长期目标,并时刻的提醒自己,只要自己努力过了,就能达到目标。
2、坚持不懈。任何目标的达成都是坚持不懈的结果,所以,在学习累了、厌了、想要放弃的时候,告诫自己,坚持下去就能有成功的希望。
3、劳逸结合。任何坚持都是件辛苦的事情,而人的体力也是有限的,所以,在坚持学习的过程中,要注意劳逸结合,不能将一根筋绷紧,要适时休息与娱乐。
4、学思交替。学习知识是为了应用,但实际情况复杂多变,不可能严格按照书本内容而来,
所以,要注意思考,将思考融进学习,活学活用,能举一反三。
5、总结复习。人的大脑遵循着遗忘曲线规律,所以,为了避免学到的知识在还没有吸收之前就被遗忘,各位学员一定要注意分模块、分阶段总结、复习与巩固。
二、各科目备考指导
(一)专业基础课
1、刑法学
刑法学的特点是逻辑清晰,结构简单。所以针对刑法学的学习,要遵循下面的方法:
第一,必须认真听取老师的讲授。在课堂上能够紧随教师的思维,能够掌握要求掌握的东西,这就是听的能力
第二,向别人说。具体是指,拿着老师的讲义,回忆老师讲的内容,能够随时向身边任何一个人讲清楚那个知识点,像老师一样讲清楚。说的能力之所以这么重要,是因为当把讲清楚的时候,个人的思维一定是清晰的,所以当能够向别人说清楚的时候,个人头脑当中的对知识点的理解、条理性、逻辑性、深度、广度,一定是更深刻的,此时才能说是真正地把它理解了。
第三,大量做题,这个题包括历年真题和新出现的,比较有价值的题目。通过一些题目的训练,我们才能够熟悉出题的套路,才能够熟悉出题的用语,它实际表达的含义是什么。才能够把自己头脑中所想的与实践中题目结合起来。
第四,考前记忆。人的大脑有遗忘曲线,如果早点记忆的话,快到考试到时候该忘的就会忘掉了,而且老是让大家记忆会很烦的。所以在考试前把刑法上需要记忆的东西呢,再重新记忆一下就可以了。
2、民法学
民法学在法律硕士联考中所占的比重与刑法学一样,所占的比例也很大。但民法学不同于刑法学,它有自身的特点。其一,民法所包含的内容多,其内容涉及总则、物权、债权、侵权、婚姻家庭、继承以及知识产权。其二,民法的理论性强,并且理论难度在不断加深。其三,在民法领域不断出台新的法律。针对这些特点,我们认为比较有效的学习方法是:
首先,把握民法的体系性。我们如果不能把记忆的民法零散的知识点加以整合成体系,那么在做题中好多知识点都是无用武之地的。
其次,全面复习,重点突出。全面复习的原因是法硕联考的大题量,小分值,细节化。每一道选择题不仅考一个知识点,而是考多个知识点,这就意味着试卷的内容相当零碎,因此全面复习显得尤为重要。
最后,就是做题时找准“题眼”,提取信息,缜密分析。找准“题眼”,就等于做对该题的一半,避免全盘皆输的“悲剧”发生。提取信息,即善于从题干中发现与“题眼”相关联的法律信息,这些信息往往涉及所考法律制度的定义、典型特征、构成要件等。
(二)专业综合课
综合课是理论与历史的结合,所以,复习要理解与记忆相结合。总起来讲就是法理学需要理解的多,而宪法、法制史需要记忆的多。具体学习备考方法如下:
1、法理学
对于法理学,许多考生有相同的感觉:法理学抽象、枯燥、难以记忆,确实,这门课与刑法、民法等课程相比理论性较强,缺少具体、实务性的知识。因此,在复习过程中,复习方法是很重要的。
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
首先,掌握基本概念,一定要把握住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很多同学觉得法理学难学,主要原因就是基本概念没有搞明白,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清楚,而围绕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设计题目,是法理学命题的一个基本陷阱。这类题目基本占到法理学题目的30%左右。所以,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一定要搞明白,千万不能在这方面偷懒。
其次,更重要的是掌握这些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法理学当中的许多概念之间都是有其内在联系的,彼此之间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要从整体上有个系统性的把握。
最后,要结合现实,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分析热的问题,以求学思相长。
2、宪法学
宪法学所涉及的知识点,我觉得大概可以分为较为系统的知识点和较为分散的知识点。前者如宪法的分类、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等等知识点,这些知识点教材通常较为集中和系统地作了介绍,前后逻辑性强,联系紧密,记忆起来一般比较容易;后者如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职权、会议制度等等知识点,这些知识点教材通常不在一个地方介绍,而是在不同的章节予以介绍,记忆起来容易混淆和遗忘。对于前一类知识点,我建议可以采用直接摘抄记笔记的方法予以整理,之后再记忆。对于后一类知识点,我建议最好采用归类整理的方法来复习,即找到分散的知识点的共同点,依据它们的共同点对其进行全面、准确的归纳整理。归纳整理的方法有很多,如制作表格、以图示方式说明等等,之后再记忆。
3、中国法制史
法制史作为纯粹记忆的学科,具有两个特点:
第一,虽然框架结构比较明确,但是,考察的知识点却非常细,就这几年命题的趋势分析,往往在知识点的广度上下功夫,,教材当中哪个点都有可能考,很难说哪里是绝对重点。
第二,虽然重点不明确,但是法制史喜欢考第一、最后、独一无二的标志、例外等考点。这都是第一的、标志性的知识点。所以,碰到这种极端的知识点,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立刻就拿笔做个记号。
就学习方法学习而言,由于知识点的考察非常细,要求大家对于知识点的掌握一定要细致。
首先,复习要有体系性,不能割裂各个朝代的联系,更不能将一项具体制度的发展历程分开来看,要从纵向、横向多方面、多角度理解、记忆。
其次,注意法制史考试的轮换原则,由于是纯粹记忆的科目,因此,上一年考过的知识点再考核的可能性非常小,这样对于我们把握复习范围有意义。
最后,在具体的学习时,学会掌握历史背景,法律毕竟受社会生活决定,把握住社会背景,很多非常繁琐的知识点,可能立刻就记住了。
具体到内容上,我们的建议是:抓住历史转折时期的变化点、抓住每个历史时期的成熟的制度、重视各朝各代的司法机关及其职权的变化、重点掌握刑罚制度、重视清末、民国立法。
总之,中国法制史并不难学,关键是要有相应的正确学习方法,同时要培养学习中国法制史的兴趣,只有这样,就会攻克中国法制史这门课复习的难关。
三、各题型备考指导
(一)选择题
选择题分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题。
第一类,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难度低,很多是属于记忆或者常识性题目,所以基本是属于送分题。所以对于这一类选择题,考生要能够拿到大多数分数。因此,在备考中考生要扎实基础,认真复习教材。同时,由于这部分题目基础知识多,考生在平时复习过程中可以对题目的解释做一些有意识的记忆学习。由于考试不断加大了多项选择题的考查难度,因此也要提醒考生要合理分配单项选择题的答题时间。
第二类,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是大多数考生比较头疼的一类,因为不论多选或者少选一项,所有的努力都会付诸东流。因此,很多考生对多项选择题有抵触心理或者畏难心理。首先,考生要端正对多项选择题的态度,按照前面的步骤,依靠自己平时的知识积累,是可以在多项选择题拿到很好的分数的。
(二)简答题
总的来说,简答题相对较容易,主要还是针对基础知识、基本概念的考察,比较易于得分。简答题答题技巧要注重“四化”:答题系统化,答题系列化(分点答题),写字规范化,注意分值变化(6分答3点之类),简答题的技巧就是抓住重点,把纲要说出来就可。回答简答题时,要求考生能够列举答题要点并简要说明。根据要求回答涉及的概念、、特征、区别、成立的条件、处罚的原则等。
(三)论述题
论述题是每年法律硕士联考中必须有的一道题,分值在20分左右。出题主要在综合课中,而且法理论述题出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一些,当然法制史也易出论述题。就当前这几年出现在联考中的试题来看,论述题都与我国当前政治、经济、司法制度改革有关系,也是一些紧贴形势和前沿性的问题。命题方向一般跟司法改革有关系,因为已经改了这么多年,而且将来还要继续改下去,所以司法改革一直都是重中之重。另外,关于法律规则、法律制度在改革过程中的作用是什么,规范性文件的作用是什么,非规范性文件的作用是什么这样一些问题,就是我们社会生活当中跟法理更密切的一些东西,也是当前正值研究的问题,比较重要一些。我国法律制度有一个沿革的过程,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再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这个长期的演变过程中要和政治理论结合起来考虑,这样在答论述题时就能充分理清思路,能得高分。
(四)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的答题技巧案例分析题所占分值较高,以后还有增加分值的趋势。因此对这一题型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回答此类题目时,应注意的问题是:
1.仔细阅读案例内容
在做题前应当认真阅读案例,特别应注意有关细节,这些细节将对分析案例有直接关系,还要弄清题目的要求和问题。
2.找准案例所涉及问题的“知识点”
弄清案例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案例分析的依据有两个:案例事实和法律规定。在弄清案例事实的基础上,找出相应的法律规定,解释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案例分析时一定要将案例事实和法律规定结合起来,二者缺一不可。
3.理清答题思路
在找准案例分析题所涉及的知识点以后,不要急于答题,还应当进一步整理答题思路。在答题时,要考虑每一个案例所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司法解释,将这些概念、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于法条,不需要指出具体条文,用自己的法律语言表达出来即可)明确地串连、回忆起来。在答题方法上,应做到语言简练、言之有据(有法律条文上、刑法理论上依据),切忌不着边际、主观臆断,简单堆砌文字。
2018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经验—新祥旭考研辅导班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考研的大幕,随着3月30号拟录取结果的查询落下帷幕,最终结束了我一年以来的长跑。我复习期间受考研帮经验帖启发良多,面对众多同学复习中的疑惑,写下这篇经验帖。 一、择校篇 (一)法学专业在2013年经历过一次教育部评估,具体排名网上可查,中国政法大学此次排名第。但就考研难度而言,并不与专业排名成正比,就我个人感觉,考研难度第一梯队为:北大=清华>人大≈复旦≈上交,第二梯队为中国政法、武汉大学及985中的法学强校诸如吉林大学,南京大学,第三梯队为其他四所政法院校(西政,华政等)及部分985、211。考研难度的评估固然与法学实力有一定关系,但更多的是关系到:1.招生人数,如人大招收人数就比北大多,虽然整体实力强于北大,但相对难度要低一些;2.地理位置,如中国政法比武汉大学招生人数多,但地处北京,所以在部分热门学硕上难度相差不大。3.学校名气及环境。这点不必多说 注:以上难度对比限于同学位同专业,法硕与学硕的对比并无意义,因为招生人数相差太多。另:第一梯队中的法硕含金量个人认为与第二梯队学硕相差不大,但对于将来希望走学术路线的同学而言,尽量还是选择学硕。法学的学术界更看重师承。一个好的导师有时候比一个好学校意义更大 (二)北京四校院校优势专业简述。在民商法学专业内,人大民商第一向来争议不大,清华,北大,中政,社科院四家紧随其后相差不多。但就招生人数而言,中国政法大学还是性价比比较高的。 人大:除国际法外各专业都很强 北大:国际公法,经济法,刑法,法理学,行政法,诉讼法。 清华:刑法,民商法,宪法,法理,民诉。 中政:刑诉,法制史,行政法,民商法 目前人大、北大、中政拥有法学一级重点学科 注: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 小结:对于上述三梯队而言,都是中国很好的法学院,学历仅仅是一块就业的敲门砖,最终能否进入自己希望的岗位,还是看自己的个人能力,这很大程度上与院校无关,各大律所对五院四系的简历都是愿意收的,但最终能否录用,要看你是否与他们的要求相匹配。
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之间如何选择 大家对法律硕士可能比较陌生,我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法律硕士开设于1996年,当时允许招法硕的学校全国只有8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到2010年可以招法硕的学校已经有115所,其中仅北京就有20所,每个学校招100多人,其招生人数是远远高于法学硕士的,因此,在难易程度上,也无法和法学硕士相提并论。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以前只允许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报考法律硕士,09年以来,法律专业的学生也可以报考法律硕士,但是,两者并不一起竞争,非法律专业学生参加的是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试,法律专业的学生参加的是法律硕士(法学)的考试,法律硕士(法学)的学制是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学制是3年。两者不一样,所以,不用担心允许法学的报考法律硕士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是否公平的问题。但是,法学硕士则不一样,不管你本科学什么专业,考试的题目都一样。 法律硕士考试全国联考,政治(100分)、外语(100分)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满分为150分)、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满分为150分)。是否全国联考是法硕和法学硕士的最明显的一个差别。法硕考题全国都是一样的,法学硕士考试由学校出题,考的学校不一样,题目就不一样。法学研究生的考试,最好是可以弄到一些学校内部的信息,比如说历年试题,老师的最新研究成果之类的,这样的话,胜算会更大一些,但是,法硕因为是全国联考,这些信息就没有多大的价值了。 法律硕士考试是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考试,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法学硕士就是学术性学位。这在有的学校的招生简章中就有区分,报考法学硕士的看“学术性硕士生招生简章”,报考法律硕士的看“专业硕士招生简章”。法律硕士(专业硕士)和法学硕士(学术性硕士)的区别就是培养方向不一样,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热潮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而法学硕士主要是学术研究。实际上这些区分都是形式上的,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法学研究生毕业的也大多从事法律实践工作。 法律硕士考取以后,缴纳的学费比较多。以北师大为例,“法律硕士(法学)学费2年总计2.8万元,分二次按每学年1.4万元缴纳。法律硕士(非法学)学费3年总计4.2万元,分三次按每学年1.4万元缴纳。”所以,学费的多少也是考生特别是家庭经济情况不是太好的学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完整版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l~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 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A. 一、单项选择题:第l~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解释 C.我国票据法第102条关于票据欺诈行为刑事责任的规定 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A.犯罪地国家的刑法B.犯罪人国籍国的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国际条约缔约地国家的刑法 3.甲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某赌场“抓赌”,在赌徒慑于其联防队员身份而不敢反抗的情况下,“没收”赌资5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B.敲诈勒索罪 C.诈骗罪D.抢夺罪 4.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作为是故意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B.作为是故意的或过失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C.作为是直接故意的,不作为是间接故意的或过失的 D.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 5.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结合犯的典型情形是 A.甲罪+乙罪=丙罪B.甲罪+乙罪=甲罪 C.甲罪+乙罪=乙罪D.甲罪+甲罪=甲罪 6.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起决定性作用的是 A.实行犯的行为B.教唆犯的行为 C.组织犯的行为D.主犯的行为 7.依法被指定的枪支制造企业,在境内非法销售本企业制造的、射击精度不合格的枪支。该行为构成A.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B.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8.下列行为中,应按伪证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检举余某奸淫幼女 B.乙担任被告人文某的辩护人,伪造证据,意图使文某逃避刑事处罚 C.丙在进行遗嘱真伪鉴定时,故意做出虚假鉴定结论,造成法院错判 D.丁在为犯罪嫌疑人申某作哑语翻译时,故意进行错误翻译,致申某无罪释放 9.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向某商业银行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归还。甲公司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构成贷款诈骗罪 C.构成骗取贷款罪D.构成合同诈骗罪
西南政法大学法硕考研经验分享谈 1、政治 我高中是一个理科生,所以对政治之类的有天生的抵触性,当初决定要考研的时候政治是我的最大的问题。 报了一个补习班,那个失望啊,老师能用2个周末的时间把所有的课程都串讲完。然后就是个人长长的复习时间。最恼火的是,听完讲课以后是云里雾里的,回家以后又下载了其他的老师的音频,不停的反复,才能懂。 所以,根据我个人的建议,我不提倡大家报补习班。其实这些资料网上都有,真的,而且非常的齐全。在这里,我给大家提供一个可以参考的网站。我后期复习所有的资料都是从上面下载的。真的很有效。而且,我可以很负责人的说,市面上有关政治的所有的补习班的音频我都听过。比如神马文都啊,文登啊,学府考研啊,都听过了。所以,在此,重点给大家推荐两个政治老师。文都的蒋中挺老师。学府考研的米鹏老师。这两个老师中,我又重点的推荐蒋中挺。他人称”过关挺”,呵呵,其知识程度不言而喻了。 我政治最后考了73,可能很多同学都觉得这个成绩很一般,但是对于我这种没基础,没什么记性的人已经很谢天谢地了。 补充一点,政治最后拉分的是选择题。所以,大家想要得高分。选择题是重头戏。我就是选择题拿不准,最后50分的选择题,也就得了29分。后面的大题的话。真的不用太过于的担心了。因为到时候字写的工整一点,卷面整洁一点,话多一点,分都差不到哪里去。 而且,大家要有充分的信任心。那些大题写其实那些补习学校的老师都能打对题的。反正今年5道大题全部都是我背过的原题。呵呵。也可能是我的运气比较好吧。 2、说一下英语 我听说今年英语的改卷超级的松,其他的我不知道,反正我英语平时自我感觉还不算太糟糕(6级488,给大家做一个参考哈),但是今年发挥失常了。考下来我自我估分也就50的样子,但最后是62。呵呵。也是一个很普通的成绩。反正这个成绩要是想往北上广跑肯定是很悬的了。 英语我是很坚定的不报班了,因为我同学上过英语补习班,那个老师说的哦。什么作文平时不用管,最后考前一个月狂背模板。可能我对个人的英语要求要稍微高一点吧。反正我是不赞成这种学习方式的。因为英语这种东西,我个人认为是要细水长流的那种学习。呵呵呵,但是要是平时想要在短时间内有所大幅度的提高,这个方法还是挺有效的。反正我记得,最
法学考研各科复习经验的分析总结 政治 首先做的一个工作就是买教材,由于之前专业课的书大部分已经备齐,所以这时我只需要准备政治的参考书。我用的是任汝芬序列,辅之政治大纲解析(红宝书),讲座我没有报班而是从网上买的视频资料。因为此时大部分辅导班已经开课。资料网上应该也有下载,但是需要大家花时间找,所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吧。讲座我觉得新东方的还是不错的。因为任老先生也有加入新东方的网络课堂班,所以跟海天的授课大部分是一致的。最关键的是视频讲座跟书的编写是一致的,这更有利于我们对照书同时做笔记。 现在我开始说说我的复习过程。由于高中时学的理科,大学里的政治学习不用我说大家也都清楚,所以考研政治复习时基础基本为零。由于时间紧迫,我直接从讲座开始入手。每天把讲座下载到p4里,对照书一边学习一边记笔记。什么重点、难点、热点,老师都会讲到,这时候要随时做记号。但是不是只听讲座就够的,老师讲的只是重点内容。理解依然是关键。所以要反复不停地看书,培养政治的“语感”,做题时尤其是简答题才会有东西可写。看书的同时,要开始大量做题了。当然如果有时间可以先把书过一遍再来做题。政治的题目多,一定要进行大量的练习。我记得当时一上午的时间我差不多能做近200道选择题吧。然后是对答案,看错题分析原因。不会的问同学,去群里去网上求帮助,不管何种方式,一定弄懂。
做题的要求就是既要有量也要有质,在这里,我想说的是,选择题是最能拉开差距体现大家复习水平的地方。大家不要觉得一个选择题就那么一两分而不重视。要知道积少成多,而且选择题中尤其是多选要想真正做对并不容易。而对于简答题,一般人多多少少都不会偏离大题。在做题的后期,也要试着练习一些简答题,看一下答案的解题思路、答题方式。同时题目做过之后也要反复地看。每看过一遍就要自认为重点或者还没掌握的题目上做记号。每一遍都用不同的记号,这样如果一个题目上的记号过多,那就是你的薄弱环节了。自己一定要把相关知识点在课本中找出来加深记忆。同时一些有关联的题目,比如知识点类似的,则在题目旁边标上页码题号,以便于对比记忆。到了冲刺阶段,各种押题、预测题会铺天盖地。我当时买的是海天的《最后四套题》跟启航的《20天20题》,买多了也看不过来。其实这些我也没有全部背完,但是一定不要忘记反复地看,有空就看。多看看,即使题目没有背到,由于之前的知识储备已经有了也就不怕了。 英语 接下来,掰一掰我最爱的英语,首先是真题,我用的是张剑的《十年真题解析》(黄宝书),记得复习的教室里,基本是人手一本的……单词书买的是星火的。第一遍,前面已经跟大家说过了,我做的时间比较早。而且当时也就是对对答案,看一下解析,对错题做一下标记。由于间隔时间比较长,所以对于第二遍分专题做影响不大。分专题做,我开始仔细研究解析,对错题再进行标记。找出文章中不
2017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试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A、社会公益性B、技术规范新C、国家强制性D、国家引导性【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法的基本特征2.首次将法界定为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工具的学者是A、亨利梅因B、马克斯韦伯C、卡尔马克思D、罗斯科庞德【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3.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A、民法法系B、日耳曼法系C、罗马法系D、央格鲁法系【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大陆法系的概念4.我国刑法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规则所包含的逻辑结构要素是A、假定和行为模式B、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C、假定和法律后果D、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5.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是A、从旧原则B、从旧兼从轻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新原则【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法律的溯及力6.我国X省人大[微博]常委会制定了《X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该法规性质上属于行政法部门B、该法规制定后,不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该法规虽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仍具有效力上的普遍性D、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中国的法律渊源、法律渊源的正式与非正式渊源的区分7.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甲破坏供电设备,导致其地发生大面积停电,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亿元。法院审理时认为,甲的行为导致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法院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理解属于A、历史解释B、文义解释C、体系解释D、限制解释【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法律解释的方法8.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吧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A、立法者都应当从自然科学家中产生B、立法者应该在制定法律时多听听自然科学家的意见C、立法者在立法时应当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尊重科学性和规律性D、立法者不必从社会科学的角度而应从自然科学的角度考虑立法问题【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法律制定的原则9.某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某利用其掌握的城市居民低保资格复核权,收受申请人好处费,被上级机关撤销主任一职,陈某受到的法律制裁属于A、行政处罚B、刑事制裁C、民事制裁D、行政处分【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法律制裁、行政制裁10.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司法活动范畴的是A、交通警察处罚交通违章者B、司法局审查发放律师执业证C、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D、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参考答案】C【考查知识点】11.下列关于法律推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辩证推理和类比推理都属于实质推理B、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都采用三段论的推理模式C、类比推理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最被严格禁止的D、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系国家【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12.李某因车祸致双腿残疾,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王某负全责。李某遂向法院起诉,除要求王某赔偿30万元医疗费外,还主张对她因车祸向受侵害的正常行走权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李某主张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A.扩大解释 B.类推解释 C.限制解释 D.文理解释 【答案】A 【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 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别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D 【解析】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A 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的规定,B 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行主从犯的区分,C 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 D 选项正确。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 B.虐待罪 C.危险驾驶罪 D.食品监管渎职罪 【答案】D 【解析】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中国海洋大学法硕考研复习经验总结 查到了拟录取名单了,现在总结一下自己考海大的一些经验,希望帮助接下来要考海大法硕(非法学)的学弟学妹们。 初试:我是从12年9月份才开始准备的(话说当初其实不想考研的)。 然后就开始买相关的书籍,资料(书籍,资料不在多在精,找到适合自己的,认真的研习) 联系上届考海大的师姐,问了一些关于学习的经验。 接下来就是朝九晚五的学习,每天给自己制定计划(进入10月份之后,我每天6:30之前起,22:40之后回宿舍,晚上躺床上再看一下自己觉得复习的还不够的地方)。 1. 在这里,我想说,一定要安排好时间。政治一定不能掉以轻心。 自己当时觉得离考试还有很长时间,加之其他同学都说政治不用着急背,最后突击就行,而且自己的确很讨厌政治,所以一开始就根本没看政治,所以,当时的心态也是不急,总觉得反正还有好几个月,有的是时间。但后来尤其是冲刺的那几个月,时间很紧,又要背书,又要做题,而且,各种押题也会大量涌上市面,时间根本来不及。 2. 还有,英语一定要重视。 一开始也跟其他人一样背单词,但是,有些单词该记不住还是记不住。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光记单词,适当做一些题,那样单词的记忆效果比较好。做题分部分做。比如,一开始做阅读,就光联系阅读,把历年阅读真题都按计划做完,然后再做其他的部分。 后期,一定要做真题,反复的做。尤其是做了几遍之后,光看题目就知道选项的情况下,不要光知道答案,要弄懂每一个选项,为什么选,其他的为什么不选;答案出处在哪里;选项,问题题干中的好的词组,单词…我当时英语真题做了4,5遍的样子,不算多,但我的英语一直很好,所以,不是很担心。而且,一定要写作文。有的同学觉得作文麻烦,而且不会写,但是,越不会写越要写。 3.专业课 我专业课考的不是很好,就不多说了。关键是,指南也好,紫皮书也好,认准一本看就行。我当时是看的指南,后期其他同学都看紫皮书的时候我也是看的指南。但是,如果你时间充裕,还是两本书比较着看,因为有很多地方不一样。多看,多背。尤其后期,注意回归书本。结合真题,练习题,不懂的地方一定翻书,或者问老师和同学。 4.心态 我之所以把这个单独列出来,是想说,心态很重要。我前面说过自己当初不想考研,但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就决定考研。我从决定考研的那天起,就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刚开始,劲头都很足,但你会发现,越到后面,放弃的人越多。而且,我当初的志向就是考海大,始终没有变过。考研的那段时间学习是很枯燥的,我们当时已经不上课了,所以,天天在图书馆待16,7个小时谁都有疲惫的时候。你可以在累的时候休息一下,运动一下。要经常自我鼓励,让自己的意志支撑着自己,即使身边的人都放弃了,你也不可以。因为,你不是他们。你有自己的梦想,而且,付出终会有回报。谁坚持下来了,谁就胜利了。 复试:海大法硕复试是指定3本书,有的人觉得都一样不用看,但从今年我笔试时的情况看,认真的把3本书看完并记住还是很有必要的。 注意海大研招办官网就行,及时知道发布的信息。到时候会有复试指导,按上面的步骤走就行。
经验交流分享法学学硕(?非法本) 我是周勤,19级东北北财经大学经济法学上岸,我是三跨(跨省跨学校跨专业)今年年初试335分,排名13名,我考的是经济法学专业,本专业是金融学,虽然分数不是很高,但是只要有需要我帮助的,只要我可以做到的我会尽量帮助大家的,分享谈不上,不过交流还是可以的! 一、专业课时间安排 1.3?月份收集资料料和信息 2.4-6月份第一轮复习第一轮复习我主要是专业课看视频和看书,视频我是看的文运法硕的视频,在b站上搜就可以了了,我看视频主要是?己是跨考,毕竟有案例例分析,所以需要理理解法条,而且理解之后会较好记忆。 3.7-8?月份第?轮复习,主要是背书,一本书全背,根据课后习题来辅助划重点来背书。 4.9?月份到考试,第三轮复习,边背书,边背真题,做每单元的知识点框架图,把真题过一?片之后把真题的问题标记在书本上,便于掌握知识点,便于明?白哪里是考点。然后就是?直背书和背真题,主要是重复。 二、专业课复习小技巧 1.专业课视频:我看专业课视频主要是是看一下老师是怎么理理解和授课的,我看的视频主要是文运法硕的视频,他们是法硕联考的视频,但是对于跨考?生是个很不不错的选择,在吧b站上可以选择
2倍速播放,对应的文运法硕的笔记直接网上搜索就可以了了,刑法我看的是陈永生老师的,?法看的是杨烁老师的,宪法看的是王旭老师的,法理学看的是马峰老师的,看了他们的基础和强化视频,我看的是18年年的,你们可以参考20年的视频。 2.知识点框架图:我在第三轮的时候做的框架图,在背真题的时候,把真题标记在框架图和书本上,便于后期的记忆,在看真题和课后习题的时候,就会慢慢?己总结出考试的重点与考点,不同的彩笔标记下就可以了了,这样后期在背的时候会明?那些是重点和考点。 3.公众号:我关注了?文运法硕的公众号,虽然它是联考,但是可以去参考里面的学习经验,它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分享一些经验,也会分享具体阶段的复习进度,不知道?己进度怎么样的时候,可以去看看里面分享的经验,对一下自己的复习进度,可以及时的调整自己的复习计划。 4.我的时间计划表:我的时间计划表,每个月都会做个计划表,随时调整调整,也有自己的周计划表,每天按时打卡,以此来督促自己的任务是否完成,我感觉这个习惯挺好的,到备考的后期很多人会出现迷茫和慌乱,而这个计划表就会让我自己学习进度有条不紊的进行,也不不会浪费时间,自己也会充满动力。每个人的习惯不不同,我也只是个建议,希望可以相互借鉴。 5.关于背书记忆:刚开始的时候,背的书肯定会忘记的,这个不用担?,你就只管背书就可以了,多背,就会好很多,我为了记忆更牢固,我边背书边用写在草稿纸上,感觉确实还不不错,就是背的慢一
考研资料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课真题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答题卡和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和考生编号,同时在答题卡上涂写考生编号的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写在其他地方无效。 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答题纸和试题一并装入试题袋中交回。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解释 C.我国票据法第102条关于票据欺诈行为刑事责任的规定 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A.犯罪地国家的刑法 B.犯罪人国籍国的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国际条约缔约地国家的刑法 3.甲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某赌场“抓赌”,在赌徒慑于其联防队员身份而不敢反抗的情况下,“没收”赌资5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敲诈勒索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4.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作为是故意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B.作为是故意的或过失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C.作为是直接故意的,不作为是间接故意的或过失的 D.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 5.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结合犯的典型情形是 A.甲罪+乙罪=丙罪 B.甲罪+乙罪=甲罪 C.甲罪+乙罪=乙罪 D.甲罪+甲罪=甲罪 6.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起决定性作用的是 A.实行犯的行为 B.教唆犯的行为 C.组织犯的行为 D.主犯的行为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第1-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2.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单位应当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负刑事责任 B.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 C.单位犯罪的实质特征是为了单位的利益D.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3.关于过失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B.过失犯不存在未完成罪
C.既处罚过失结果犯也处罚过失危险犯 D.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 4.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乙当即说“听你的”,但未向丁转达。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5.下列情形中,属于必要共犯的是 A.包庇罪 B.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C.寻衅滋事罪 D.组织恐怖组织罪 6.甲、乙通奸生有一女,为避人耳目,将女婴置于人迹罕至的山林中,该女婴因饥渴而死。对甲、乙应当 A.按遗弃罪定罪处罚 B.按虐待罪定罪处罚
C.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D.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7.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罚。 B.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罚 C.乙不构成犯罪,因为其拳击未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 D.对乙应当按照主犯处罚 8.甲在盗窃时被当场抓获,经审讯,甲主动交代了自己与乙共同盗窃某仓库的犯罪事实。对甲的交代行为应当认定为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自首并立功 9.下列行为中,应当按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窃取一份绝密级的高考试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考研经验分享:高分法硕考生浅谈法制史复习经验
考研经验分享:高分法硕考生浅谈法制 史复习经验 我是一名二战的学子,第一年的考试,我走过许多弯路,有许多方法也不得当,二战的我在这一年针对考试和自己的缺点重新制定学习方法,各科上颇有成效。其中效果最好的是法制史,现在就简单谈谈法制史的学习方法。 首先谈我自己的情况。 一战时的我,讲书读的很透彻,法制史每一句话的含义,以及白话文的意思我都搞的很清楚。但是我没有刻意背诵(因为本人是理科生,所以总是认为理解第一,而且记忆力不好,吼吼)。然而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去考试,我的结果就是,选择题基本都对,大题基本不对。不是因为大题不会,而是发现没有背诵,大题所需要你论述和解释的点你完全无法用语言来写出来。所以二战的我,根据自己一战的失败,重新制定了学习方法。通过新的学习方法的奏效,我只能说,世界上没有记忆力不好的人,只有懒惰的人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小小的批评一下我自己) 以下便是我的心得: 1、法制史没有重点,必须全书背诵。 之所以说法制史没有重点,从历年真题就可以看出。每年网上各类音频视频都将重点放在了西周、汉朝、唐朝、清末这几个朝代,并不是因为考试大部分只考这里,而是这几个朝代的立法内容繁多,相对比较重点,是改朝换代领导其他朝代法制变化的。而选择题往往每个朝代都会涉及一道题,而如果每个朝代同学们不认真阅读,仔细背诵,选择题很容易失分。法制史一共就那么几个分,选择题一共就那么多道题,丢了两道以上,法制史这一科的分数便没有优势了。若想法制史有优势,必须选择题只错一道一下,大题都是在你背诵的范围内。 第3页共 15 页
复旦大学法学考研经验心得之复试篇2013-06-08 从这两年来看,复旦法学的实际复试线要比公布的低10左右。当然不啦,如果所报专业达到公布线足够,则该专业的实际复试线就是公布线。所以大家在复试线公布后,自己的分数距离复试线很近千万不要放弃,仍需好好准备复习。 一、复试的准备 复试复习要趁早。我建议同学们在初试结束后的寒假期间最好找导师论文读一下,把握导师的学术思路、观点和倾向。这点非常重要。其次如果原意的话,可以把老师的代表作也看一下(这个不是必须的)。一个专业有好多导师,最好把他们的论文都看看,当然你也可以有所侧重。 关注法学动态和法律热点。在假期可以多多刷刷微博,了解当前法律热点。找些最新的法学论文(不一定局限限于所报专业),就可以了解最新的学术动态。对于这两个方面不可以完全不知道,但也不必深入了解。 复试前,要准备三样东西。第一,是导师的基本学术观点和倾向,这通过导师的论文得知,不必怎么刻意记忆。第二,是当前最热门的法律热点。比如2012年最热的法律热点是劳动教养(估计2013年还是),你就要准备下这方面的材料,比如劳动教养是否违法等等。我这次准备复试就搜集了一些劳动教养的材料,从它的历史沿革到事实作用以及法律分析都有。遗憾的是,在复试中我没有被问到。但是同专业的另一位同学就被问到这个问题,并问他劳动教养具体违反哪些法律,甚至让他具体到《立法法》的第几条(当然这是老师的额外要求)。我要说明的是对于法律热点,其实你还可以放到更广阔的范围内去考察,凡是一些社会热点,都应该可以用法律去思考和分析。 对于一些人尽皆知的社会热点,如果老师问到你居然毫无印象,这会令老师十分失望,做学术不关注现实是很危险的。比如我当时复试前还特意查阅下“PM2.5”这个概念,这个名词在2012年非常热门,牵涉到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大家都知道2012年冬天的雾霾有多严重吧),虽然它与法律没有太多直接的联系,但我不希望在老师万一问到我这个问题时竟然一无所知。第三,就是最近的法学热点,其实这个与法律热点不是很好区分,可以结合法律热点来准备。我记得2011年复试时,孙老师问我知道“能动司法”吗?其实这就是法学热点,因为这几年最高院搞司法能动,必定会引起法学界对能动司法的关注。如果你一无所知的话,老师会有多么的失望。 二、复试的具体形式 关于复试的具体形式,我这里提一点。复试时有三到四位老师,其中中间一位一般是学科带头人,他负责主持,一般不问专业问题。他的职责是做面试
2017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1、债权属于( ) A.公权利 B.对人权 C.对世权 D.绝对权 2、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 ) A.事件 B.物质财富 C.精神财富 D.法律权利 3、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表现为( ) A.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目的 B.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力量源泉 C.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一项原则 D.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 4、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有权制定( ) A.法律法规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以下诸项中,关于法学产生和特征的正确描述是( ) A.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有法就有了法学 B.法学是超阶级的、超政治的 C.职业法学家的出现是法学产生的标志 D.法学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 6、关于公、私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公、私法的划分是普通法法系划分部门法的方法 B.罗马法学家帕比尼安首先提出划分公法和私法的学说 C.公法一般是指宪法、行政法、民法和程序法 D.私法包括商法
7、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是( ) A.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载体 B.一个法律规范就等于一个法律条文 C.一个法律规范不能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 D.一个法律条文可以包括几个法律规范 8、以下法典中,突出地反映法律社会化精神的是( )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英国宪法 D.美国宪法 9、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是靠( ) A.社会舆论 B.领导的威信 C.自觉遵守 D.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10、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分为 ( ) A.国内法和国际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 一般法和特别法 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11、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适用法律时( ) A.就不应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B.有时也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C 仍然要以党的政策为指导 D.法律应无条件地服从党的政策 12、美国的法属于( ) A.法典法系 B.罗马一一日耳曼法系 C.大陆法系 D.英美法系 13、法的本质是()决定的 A.社会生产力水平 B.社会经济基础 C 全体社会的共同意志
2020考研法硕真题:非法学(完整版)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 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 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 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
【2013年喜报】 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18人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含保研)
北大深圳研究院法律硕士(非法学)80人本专业学习年限4年。复试增加LSAT考试近3年分数线 2013年复试线 2012年复试线 法律 (0351) 50 50 90 365 深圳研究生院总分为345分 2011年复试线 法律硕士55 50 90 90 365↑ 深圳研究生院分数线340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90 2001 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6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4月18日起施行 法释〔2001〕11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2000)101号《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90 2001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8次会议、 2001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84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小编我是今年考取的湖南大学法学硕士的研究生。政治74 英语56 专业一131 专业二125 总分386 初试排名第12 复试后排名第8拟录取。现将我考研过程的一些基本经验写下,希望对以后有志于考取湖南大学法学硕士的同学有所帮助。 初试: 专业 专业成绩满分为300分,占总成绩的的3/5,是拉分的大头。由于湖大12年考试形式的改革,重新改回了10年的模式。即专业一为法理学、宪法,专业二为刑法、民法。复试为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初试的科目由11年的6门变为了4门。科目数量的减少和报考湖大人数的增多意味着湖大法学考研的难度会日益加大,因此竞争会更加激烈。在思想上要早做准备。 小编我从6月份开始准备司法考试,9月司法考试结束后还休息了一周左右,将近10月份才开始准备湖大专业课的复习,严格意义上的准备时间只有3个月左右。但从结果来看,对专业课成绩还是很满意的。主要得益于良好的学习方法。 分三轮进行: 1、第一轮(10月——11月中旬)基础期。 拿出一半的时间对书本进行精读和总结。因为时间有限,所以精读和做总结是一齐进行的,小编我是用电脑做的笔记,相比书写,打字更快,所以节省了不少时间。在做笔记的时候,碰到不明白的问题一定要停下来思考、或者翻书或者查资料,直到弄懂为止。 具体如下,按章节将重点内容摘抄下来,不要大段大段地照抄,那样就和书本没有什么区别了,一定要抄重点语句和关键词句,一切以考试的要求做总结,譬如名词解释考试的时候你不能答的过多,因此在总结重点名词的时候就不能摘抄过多,把核心的概念摘抄下来,有的还要事先进行一下简单的解释,最后再进行一两句的拓展即可。 例如,民法的名词解释“地役权”,不要一上来就解释地役权的含义,首先要说“地役权属于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的一种”然后再对地役权进行阐释,最后总结时加上“地役权作为用益物权的组成部分,对我国物权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这样答出的名词解释绝对是高分。简答同理,要分段落把重点先打出来,3点还是4点?实在想不出来用法言法语总结出来也是可以的,实际上无论是名词解释还是简答你最后的答案是不可能和书本上一模一样的,把关键的要点答出来了,简答的基本分就得到了,然后再按照上面的原则进行一定的解释、扩展和总结,分数就相应地提高了。 切记,答题时一定要根据题型用法言法语首先写出要点,简答和论述都要分段写要点,然后再进行阐述,简单阐释不宜过多,两三句即可,最后总结一句;论述题则在保证完成的情况下多多益善,多写要点,多做扩展,不必太拘泥于书本,按照自己的想法,用法言法语的形式大胆写出来;有的在写要点前还要事先解释一下(以名词性的概念较多)。答题时要注意
2014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 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 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体现程序正当性法律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 B.婚姻自由 C.无罪推定 D.公序良俗 2.在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中,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标准是()。 A.是否具有合法性 B.是否具有社会性 C.是否由法律调整 D.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3.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说法,不能成立的是()。 A.法制完备表明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B.法制完备意味着法治的实现 C.法治要求宪法和法律具有权威性 D.法治的关键就在于依法治权 4.下列选项中,属于应用法学的是()。 A.法社会学 B.法政治学 C.法伦理学 D.行政法学 5.贾某与鄄某酒后斗殴,分别被科以 200 元罚款和 5 天拘留。这类处罚属于()。 A.行政处分 B.行政制裁 C.刑事制裁 D.民事制裁 6.李某是税务局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税务局领导张某在干部调整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但长期未见回应。李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王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张某。于是他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王某的行为。李某的举报行为属于()。 A.法的适用 B.法的执行 C.法的监督 D.法的解释 7.在当代中国司法活动中,法官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主要是()。 A.归纳推理 B.演绎推理 C.辩证推理 D.类比推理 8.刘女士在餐厅就餐时,左脸不幸被火锅烫伤。刘女士向餐厅索赔无果,遂提起民事诉讼。除要求餐厅赔偿治疗费外,她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女士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属于法定权利 B.刘女士、餐厅和法院之间不存在多向法律关系 C.刘女士与餐厅之间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D.如果餐厅赔偿治疗费,那么这种赔偿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9.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 A.政治权利 B.人身自由 C.文化权利 D.平等权 10.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C.差额选举原则 D.公开投票原则 11. 下列关于宪法解释体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A.我国实行的是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 B.德国创设了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 C.日本是最早采用宪法法院进行宪法解释的国家 D.美国经由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专门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 12.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 A.个体经济 B.私营经济 C.国有经济 D.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13.某选区应选人大代表 2 人,超过半数选民参加了投票,代表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的排序为: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其中仅张某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形,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宣布张某、王某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