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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二节典型案例介绍

案例一:2005年3月31日喀啦沁旗金峰萤石矿老洞积水淹没巷道,造成8人死亡的事故。

一、基本情况

喀喇沁旗金峰萤石矿为集体企业,隶属于喀喇沁旗王爷府镇经委。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火工产品证,无矿长安全资格证。

日伪时期,探明该矿并进行开采,取名为哑巴沟萤石矿。

解放后,该矿区被内蒙古四监狱接管,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春华萤石矿”,并一直开采到1986年。之后,四监狱把采矿权移交给原大西沟乡经委,并于1991年申请办理了《喀喇沁旗大西沟萤石矿采矿许可证》。

2001年9月,大西沟乡、上瓦房乡、王爷府镇合并后,该矿由现在的王爷府镇政府接管。

该矿现有职工28名(均为当地农民工)。该矿从2004年1月开始做生产前的准备工作,修复原四监狱开拓的哑巴沟竖井和斜井,并于2004年8月22日从455米标高掘进运输巷道,截止到事故发生前共掘进了260多米巷道。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该矿三中段以上的一支脉与三号脉采空区间的岩体突然垮落,落入三中段以下的积满水的采空区内,造成采空区水面急剧上升,快速涌入运输巷内,致使运输全部淹没,运输巷内的作业人员或被淹溺而死或被冲击物砸死。

(二)间接原因

1、进行运输巷施工前,企业没做设计,没有按规定测绘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

2、2003年9月30日变更矿区范围(从0.1657平方公里扩大到0.987平方公里)和2005年1月20日变更企业名称并扩大生产能力(从0.20万吨/年扩大到0.50万吨/年)两次变更采矿许可证,都没有按办理变更手续的规定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和落实安全措施;

3、该矿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该矿区内采矿秩序混乱。在金峰萤石矿取得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内,还有9家个体矿主非法开采;

5、喀喇沁旗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和赤峰市对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布臵,于2004年10月份制定了《喀喇沁旗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旗安监局和国土资源局开展非煤矿山采空区的调查工作,通过调查

“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可是有关部门没有对该矿的采空区认真调查和落实防范措施。

(三)事故性质

此起事故为: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案例二:2009年6月3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书记沟铁矿四号井罐笼坠井,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

2009年6月3日上午8时20分,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内蒙古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书记沟铁矿四号井发生一起罐笼坠井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一、事故经过

今年以来,在检查中发现四号井提升钢丝绳磨损严重,接近报废标准,且罐笼防坠装臵的抓捕器楔块起不到应有作用,急需更换,液压系统也存在问题等,为此四号井向公司提出检修计划,四号井的检修计划公司批准后,四号井决定从采矿队抽调9人配合机修队的8名工作人员完成此次检修工作。6月1日下午四号井副经理周福元组织参加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包括机修队长张正茂、采矿队长张金宏)共8人专门召开了会议,并学习了相关内容。6月2日早7点30分,四号井机修队召开班前会后,8点钟开始更换钢丝绳,众人先将旧钢丝绳取下,带上新钢丝绳,通过井架上的天轮,

最后在绞车的滚筒上固定两根钢丝绳头,同时安排薛培等人对取下的楔形钢丝绳连接装臵拆开后进行清洗,检查其是否有裂纹等。因更换罐笼和箕斗钢丝绳需拆下旧绳再通过天轮最后缠到滚筒上,工作量较大,直到晚上近9点钟才开始安装两块钢丝绳尾端连接罐笼和箕斗的楔块连接器,在采矿队工人的帮助下,维修工张根成、薛培、陈立斌等人先把连接箕斗的钢丝绳楔形连接器组装好,又组装连接罐笼的楔形钢丝绳连接器,薛培、陈立斌将在检修时起拆卸连接器内桃形环作用的顶丝拧紧后,众人将安装好的连接器慢慢地分别与箕斗和罐笼连接在一起,全部连接好后已接近6月3日凌晨1点左右,在副经理周福元和队长张正茂的指挥下,撤去了在井口上支撑罐笼和箕斗的几根工字钢和旧钢轨,并进行了两趟空载试运行,以调整钢丝绳到达1220m水平的位臵,之后维修人员回家休息。在6月3日早晨7点多大夜班下班后,工人用安装完毕的罐笼向地面运送了两趟人员。6月3日早上8点钟上班后,第一趟往井下送了13人,空罐上来,第二趟又往下送了13人,罐笼上来时乘了1名工人,罐笼停到井口后,有几名工人将一辆平板车推进罐笼里(这辆平板车平时放入罐笼内主要是用于平衡箕斗提升矿石时减少启动电流的,车底板上焊着一些矿车轮轱以增加重量),车上放着两块破碎机侧板,一个打眼用的枪头,三根2米长的1.5寸钢管,之后陆续有7名工人进入罐笼内准备入井。罐笼内

工人放下安全罐帘后,信号工还没打铃,罐笼却自行向下滑落了一下,信号工以为是卷扬工开动了绞车,便急忙打停车铃以等待一下其他下井人员,与此同时采矿队队长朱金宏到井口签到,也准备下井,看到罐笼动了一下,再看连接罐笼的钢丝绳头和主绳 (用三道铁丝捆绑在一起)之间发生滑动,就赶快大喊“不得了啦!快往下跳”。罐笼内的工人听到喊声,第一个从罐帘下间隙钻出来的是刘敏,紧接着又有两名工人钻出来,当第四个工人钟代金向外钻时罐笼顶部已下降到地表面约30公分左右,他两手抓住井口的道轨上,这时下降的罐帘把他身后的灯带挂住,朱金宏见状一把抓住他的肩膀和后背一下子把他拽上来,这时听到钢丝绳“啪”响了一下,罐笼里的三人来不及逃生便随罐笼急速掉入297m深的井底,此时大约早上8点20分。从第一个人往出走到坠罐前后仅几秒钟的时间,井口的人惊呆了,急忙向公司报告。大中公司闻讯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在随后赶到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制定了救援方案,并成立了相应的救援组、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大中公司先后有20余人深入井下救援,在巴彦淖尔市矿山救护队的帮助下晚上十点多钟将3名遇难者救出井口,确认均已死亡,经遇难者家属同意死者由应急救援车送往乌前旗医院。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在更换钢丝绳过程中,由于维修人员缺乏对楔形钢丝绳连接装臵构造原理的理解与掌握,特别是对楔形钢丝绳连接装臵顶丝的功能与作用不理解,错误地认为拧的越紧越安全,导致在检修时起拆卸桃形环作用的顶丝将把刚刚放入新钢丝绳的桃形环顶住,不能使环内的钢丝绳子与楔形槽紧密接触,造成桃形环内的新钢丝绳未能卡紧,失去了桃形环应有的作用。同时,按照《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单绳提升,钢丝绳与提升容器之间用桃形环连接时,钢丝绳由桃形环上平直的一侧穿入,用不少于5个绳卡与首绳卡紧”,而实际情况是尾绳与首绳的连接只拧了三道铁丝代替绳卡。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四号井管理人员明知罐笼防坠装臵的配件已磨损不能发挥作用,此次检修因配件未购臵回来又不能修复,在刚刚更换钢丝绳后防坠装臵不起作用的情况下也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如严禁乘人等)便直接提升人员和物料,最终导致钢丝绳脱落后罐笼坠落井底造成三名工人遇难事故的发生。

2、虽然四号井已检查发现了防坠装臵的楔块已磨损不能起防坠作用,也曾两次列出了采购计划并标注急用材料上报公司供应部要求采购,供应部也安排了采购员进行采购,但由于采购程序复杂,工作人员至事发时未将配件购臵回

来,导致发生事故时防坠器没有起到防坠作用。

3、这次检修工作,虽然制定了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等也上报公司批准,要求“所有检修项目检修完毕必须进行空载和负荷试运行……”但罐笼钢丝绳更换后维修人员反复做了几趟空载运行,以调节卷筒上的钢丝绳,没有荷载运行试验,同时更换钢丝绳安全技术措施,没有详细制定试运行期间的具体要求和审批验收办法,钢丝绳更换后仅做了简单的空载试运行便投入正常使用,导致钢丝绳更换后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

4、安全教育、技术培训不到位,致使维修人员安全意识低,安全操作技能差,没有真正理解掌握安全设施设备构造及原理、拆卸与安装技术要求等,导致在更换钢丝绳过程中,错误地理解顶丝的作用,埋下了事故隐患。

5、规章制度执行不严,信号工明知罐笼人货混装是违反操作规程,但未能及时制止,导致罐笼既放材料、又乘人,在事故情况下影响了人员及时逃生,同时材料的存放也加重了罐笼的荷载,加剧了事故的后果。

6、安全管理不到位,公司管理人员频繁变动,一些安全管理人员到任上岗前未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重点岗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岗位操作资格证便从事特种作业(如信号工、绞车工等)。

7、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贯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

在漏洞。大中公司不足一个月时间内连续发生2起事故,造成4人死亡,暴露出在执行规章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三、事故防范措施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并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特殊岗位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使职工真正掌握实质性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对全公司涉及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的人员依法进行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三)杜绝习惯性违章行为,特别是严禁罐笼人货混装,严格生产中的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大安全投入,今后凡是涉及到安全设施、设备的购买一刻也不能迟缓,在未能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杜绝冒险作业。

(五)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全面消除事故隐患。

(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台帐,杜绝漏查、漏记。

(七)检修工作要详细制定检修方案,相关人员要严格审核。

(八)严格遵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堵塞安全生产漏洞。

案例三:2007年1月16日包头市东河区壕赖沟铁矿透水,造成29人死亡的事故。

2007年1月16日22时左右,包头市东河区壕赖沟铁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2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20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07年1月16日23:00时许,矿值班员刘建军,在7号井巡查时,接到矿另一值班员高建国从值班室打来的电话说,1号斜井的操刚从井下上来汇报,井下有事,让刘建军回到值班室。刘建军回到值班室问操刚井下情况,操刚说1号斜井出了一股水。刘建军就打电话给1号竖井负责人王静,告诉他1号斜井出水了,把人撤上来。同时又打电话给值班副矿长张树存汇报了情况。张树存让刘建军到井口查看,刘建军到1号斜井后,又问操刚井下究竟是什么情况,用不用下井看一看,操刚说人已撤上来了,不用下去了,电也已停了。随后刘建军又给张树存打电话汇报了情况,张树存又让刘建军和当晚另一值班员邬冬到1号竖井看一看(这时王静也给刘建军打来电话说,1号竖井水抽不完,刘建军让王静赶快把人撤上来。),刘建军和邬冬去1号竖井走到半路遇到1号竖井承包人蒋垂学,三人乘车到1号竖井,时间大约

是23时30分左右,刘建军让赶快往上撤人,此时卷扬机已提不上来了。邬冬又给张树存打电话说,井下巷道被水淹了,赶快给公司打电话吧。随后,刘建军和邬冬又赶到2号竖井(在赶往2号竖井的中间,高建国给刘建军打来电话说,3号竖井也被水淹了。),工人们也说井被淹了。于是刘建军和邬冬回到矿部,将情况向超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十虎作了汇报。此时的时间大约是1月16日23时40分左右,1、2、3号竖井井下巷道全部被泥浆和水淹没,井下人员无法撤出,35名矿工被困井下。值班副矿长张树存大约在23时40分赶到1号竖井,让在现场的刘超(刘玉智之子)通知超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玉智。17日4时,张树存安排3号斜井负责人徐尚林开始打平巷,施救井下遇险矿工。

事故发生后,包头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启动包头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组成事故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等事故抢险救援机构,制定救援方案,开展救援工作。

国家和自治区领导对事故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华建敏秘书长亲自过问营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迅速调集救援设备等问题。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杨晶也分别对事故的抢险救援等作出明确批示,提出具体要求。

17日上午,自治区政府主席杨晶、副主席赵双连、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党委书记莫建成、包头市市长呼尔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安监局、监察厅、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先后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17日下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及有关司局负责人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指导。国家救援中心紧急调运特种高速钻机等专用设备,用直升机运抵事故现场。中国黄金总公司包头鑫达矿业公司、内蒙古武警总队、电力集团公司、神华集团、中煤大地公司、杨圪塄煤矿救护大队、核工业总公司二0八地质队、包钢(集团)公司及公安、消防等单位的2000多人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18日上午11:00时左右,中国黄金总公司包头鑫达矿业公司,通过采取开掘3号斜井联络巷、清排淤泥和抽水等措施,成功解救出6名被困矿工。

20日凌晨,被淹各井再次出现了泥浆突涌,将3号竖井的130多米运输平巷和3号斜井100多米巷道被淤泥淤满,2号竖井水面上涨了16米,而且泥水愈抽愈多,计划利用俯角专用钻机打孔的位臵也已全部被淹,清淤工作无法进行,地表塌陷区面积由3600平方米扩大到7000平方米,塌陷深度由20米增加到30米,且有继续扩大趋势,救援方案均难以实施。

26日,经各方专家论证,井下人员已无生还可能,事故

抢险救援指挥部决定停止抢险救援工作。至此,29名矿工在事故中遇难。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由于地下采掘活动致使采空区顶板应力平衡遭到破坏,引发采空区顶板的岩层移动。在冒落、导水裂隙、地层压力、静水压力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造成矿体顶板垮落,使第四系的水、泥砂涌入矿井。事故调查技术组分析认定,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方既未执行开发利用方案,也未按照采矿设计(长沙冶金设计研究院为该矿设计的采矿方法为上行采矿,大量放矿后,采用废石充填或低标号水泥尾砂胶结充填)进行采矿,造成矿井透水。

(二)间接原因

1、企业管理混乱、以包代管。一是该矿业公司虽然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手册》等规章制度,但没有落实到位。二是企业管理与承包作业队工作分离,以包代管。三是企业领导层和采矿队伍不稳定,给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四是企业领导人安全生产意识差,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没有进行整改。五是实际持大股投资人控制企业决策。六是矿业公司没有统一组织过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培训中介机构不落实教学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

包头市华学职业技能培训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培训管理不严,不落实教学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在对壕赖沟铁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时,没有按培训大纲规定的课时完成教学课时数;壕赖沟铁矿安全监察科长孙会良,只是报了个名,没有参加培训学习,考试时由别人代考,也取得了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3.包头市、包头市东河区政府相关部门疏于管理、监管不到位

包头市国土资源局监管部门对企业既不执行开发利用方案,也不按照采矿设计的开采顺序和开采方法进行开采的问题,疏于监管;对企业申请延续采矿权没有在法定时限内给予批复。

包头市东河区安监局虽然也多次到超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壕赖沟铁矿进行检查,对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等,监管不到位;对矿山存在安全隐患,企业没有进行整改等,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

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政府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对所属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领导不力,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案例四:2009年9月25日赤峰市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林西县大井镇小北沟银多金属探矿工程项目部由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这一不可预见因素引发,造成5人死亡的事故。

2009年9月25日,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赤峰灵金矿业有限公司林西县大井镇小北沟银多金属探矿工程项目部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09年9月25日7时30分,岩工刘波、刘永、杜清才三人入井到中段标高401.3米水平平巷进行凿岩爆破作业,10时10分左右放炮后,刘永通知井上通风,并合上井下接力风机闸通风后升井。14时30分左右,施工队长兼安全员张祥虎带领李艳军、高凤臣、史建国、孙凤义乘吊桶入井进行清碴作业,下到标高401.3米中段马头门处打了停点。16时左右,电工李健康在井口没有看到从井下向上提碴(正常情况下清碴工入井1小时后就开始往井上提碴),就到井口往井下打电话寻问情况,打了多次没人接,感觉情况异常,就告诉卷扬工刘艳丽把吊桶提上来,吊桶提上来后,发现桶内只有李艳军、高凤臣、史建国、孙凤义四个人,已经死亡,没有张祥虎,且桶内有一些水。为降低噪音便于联系,李健康关闭井上风机后与岩工唐国会乘吊桶下井寻找张祥虎,二人到标高401.3米中段马头门处时就闻到一种非常难闻的气

味,不像是炮烟味,感觉呼吸困难,立即升井,并再次进行通风。约20分钟后,二人第二次下井寻找张祥虎,在401.3米中段平巷内开了风机后查找,没有发现张祥虎,仍与上次感觉一样,发现通风状况不好,在返回到距竖井210米处将压入式风筒撕开吸了一会儿新风,短暂停留后升井。随后又和其他4人入井进入事故中段平巷内寻找,感觉巷道内仍有前两次闻到的那种气味。在18时左右,在竖井标高401.3米中段马头门处向下第一层稳盘与第二层稳盘之间找到张祥虎,已死亡。

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安监局非煤矿山处徐能火处长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市政府张利平副市长、市安监局、公安局、林西县政府及安监、公安、国土等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先后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并组织抢险救援。白音诺尔矿山救护队也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加救援。救援结束后,市政府及时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根据需要,事故调查组聘请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对该起事故原因迅速展开调查。

二、事故原因

(一)事故原因

经专家组现场勘察,结合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调查取证情况和尸检结果,并对地质构造及特殊现象分析讨论后得出如下结论:

1、正在掘进的沿脉巷道作业面处于断层破碎带中,断层附近有二氧化碳积聚的特殊构造带,二氧化碳以高压状态赋存于地质构造带内,爆破诱导了构造带内积聚的高压二氧化碳和岩石突出。

2、综合分析推断,构造带内积聚的高压二氧化碳和岩石突出的时间应是在5名工人入井后尚未到达正在掘进的工作面期间发生。

3、岩石与二氧化碳突出现象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极为罕见,有关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规定等对此问题在防范和处理上均未做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且该工程处于地质勘探阶段。由于不能够预料到二氧化碳和岩石突出并相应采取措施,造成5名作业人员入井后窒息死亡。

第三节防范事故的主要措施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自治区安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事故处理力度和深化隐患整改的通知》(内安监非煤字…2010?267号)文件,就防范事故提出了若干措施:

1.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要求企业要设立专门安

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

3.建立并严格落实地下矿山领导下井带班制度,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4.非煤矿山要设立技术总负责人,并明确技术总负责人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对矿山生产技术工作负总责,与此同时,要设立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地下矿山还必须配备通风等专业技术人员。

5.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非煤矿山企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见: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的,要立即停止生产,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同时向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在3个月内发现2次(含2次)以上存在同一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且未停产整改的非煤矿山企业,要从重处罚,性质严重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考试题

案例分析 一、材料:某年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4人死亡。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矿井需要总风量4700M2/min,总入风量5089M2/ min,总排风量5172M2/min。该矿2000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地点位于-水平某采区左翼已贯通等移交的准备采煤工作面。事故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其中事故的原因是: 1、事故直接原因: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实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 2、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松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风门打开,风流短路,造成准备采煤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斯检测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斯检测员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违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准备工作面风量不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斯检测员未经矿务局培训就上岗作业;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报警仪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二道防线不健全。 (7)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意进尺,不注意安全,无规程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问题:请根据事故调查组分析的事故原因,为该矿拟订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 处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 (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各类煤矿(包括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根据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调查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的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划分,分别由相应

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履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职责。 第二章事故分级 第四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经验20122123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经验 一、学习目的 通过对煤矿事故案例的分析学习,查找问题症结,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贯彻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健康稳步发展。 二、学习内容 1、湖南周源山煤矿“10.18”机电事故案例分析 2、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1·11”运输事故案例 第一部分湖南周源山煤矿“10.18”机电事故案例 2010年10月18日6时40分,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周源山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定,郴州煤监分局牵头依法组建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有郴州煤监分局、资兴市公安局、湖南省煤业集团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同时邀请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参加。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周源山煤矿位于资兴市香花乡境内,西距资兴市4km,南距郴州市43km,有京广铁路许三支线标准轨直达矿区,交通运输方便。 周源山煤矿是1966年兴建,1970年简易投产,隶属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重点煤矿,该矿依法取得了“五证一照”且均在有效期内。煤矿现有职工2898人,其中持证采煤机司机21人。煤矿实行“三·八”作业制,即晚班0:00—8:00,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 (二)矿井基本情况 周源山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2010年核定生产能力69万吨/年。煤矿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煤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煤矿设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培训中心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回采区负责采煤工作,技术副区长曹强平联挂采四队,负责督促采四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矿井开采技术条件:周源山煤矿是三都煤田深部井田,本区呈单斜构造,矿区主采一、三、四煤,其中四煤结构简单,厚0.1-2.21m,平均1.20m,无伪顶,直接顶为砂质泥岩及麻黑色砂岩组成,北翼-450米以上为麻黑色砂岩,?厚0.72米,南翼及矿井深部为砂质泥岩,局部为细砂岩,厚为0-18.36米,平均6米,煤层无伪底,直接底为砂质泥岩或泥岩,夹六煤层线,厚0-26.63米,平均8.29米。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8.03m3/t,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水文地质较简单,正常涌水量为363.1m3/h,最大涌水量为488m3/h。一、三、四煤煤尘均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均属不易自燃煤层。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 程序(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442-85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信息报告与通知 矿调度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矿调度室待命。 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现在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矿调度室,调度室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2)矿生产技术部门(调度室)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b事故发生的类型;c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f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g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信息传递 1)矿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及时向矿第一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矿第一负责人应针对事故的具体类型、危害程度进行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判断是否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及安全监督部门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矿井安

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总结.doc

龙岩市XXX煤业有限公司XXX村煤矿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活动总结 二0一四年六月

龙岩市XXX煤业有限公司XXX村煤矿 开展煤矿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活动总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严肃煤矿事故责任追究,提高煤矿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吸取煤矿各种事故的沉痛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工作,我矿以区煤管局《龙岩市煤炭管理局转发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及事故矿井回访有关工作的通知》(龙新煤[2014]54号)文件和“安全生产月”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组织我矿全体职工98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光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着重营造“安全警示教育”的氛围,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警钟长鸣”的主题,切实用煤矿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我矿成立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了“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全体参加活动的员工观看学习积极、态度认真。通过本次教育活动,对员工的的安全思想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我矿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高了我矿员工杜绝事故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我矿于2014年6月28日在矿一楼职工活动中心组织全矿98名员工现场观看了事故警示教育光盘并由矿长XXX结合本矿实际,为员工部署矿井今后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工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第一6月28日上午,我矿组织一线职工观看了《一线生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受到热烈欢迎。教育片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安全

事故案例,给我们上了一堂真实生动的安全警示教育课。在观看完影片后,许多干部职工深受震撼。血和泪的教训,再一次警示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扎实干好本职工作,把好安全生产关,清理掉麻痹、松懈、侥幸心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针对福建省煤矿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总结。着重分析了2013年5月23日发生在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苏二煤矿的透水事故及2013年9月16日发生在连城县北团煤矿的透水事故,通过观看学习,结合我矿工作实际,开展了安全大反思、大讨论。全体员工结合自身实际和自身岗位,深刻反思每一次事故,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观看的影片中对每个案例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防范措施进行了清晰的描述和说明,通过对今年以来福建省煤矿事故的分析可知,这二个季度以来事故的发生原因,无外乎监管不力、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责任意识薄弱、现场管理不到位、技术水平低下,管理人员不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严重违章指挥,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程作业、安全意识淡薄等。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真实案例,使我们警醒。一幕幕血泪的场景,让我们仿佛身临其境,此次活动让我们深刻的体会到生命的脆弱和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 第三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每班要利用班前会时间进行教育,所有管理人员和岗位职工必须了解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安全生产现场不安全的物质,不安全的环境,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职业危险,以便有计划的制定纠正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

煤矿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煤矿“违章作业、害人害己” 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为落实好皖煤监察函【2015】122号组织全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的通知,以及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违章即违法”思想,我和技术部测量人员一起认真观看了“违章作业,害人害己”的煤矿事故案例,例如皖北煤电刘桥一矿的“12·15”事故、淮南矿业集团丁集煤矿的“1·4”事故等警示教育片,片中的场面使我受到极大的震撼,安全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使我有身临其境之感。 通过观看后让我感到煤矿安全生产才是最大的效益,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卧龙矿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的企业。 工作繁琐乏味、容易造成工作人员思想上的松懈。而一旦发生事故轻则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重则危及生命、设备和矿上的安全,甚至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从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而违章作业造成的。为此,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认为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思想认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先安全、后生产”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必须有高素质员工队伍为依托。员工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 二、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在进行每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第一篇: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的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的心得体会 观看了地宗公司10年来事故案例漫画的展览,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地宗公司三塘煤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

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 第二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12·10”瓦斯爆炸事故 (一)基本情况 1997年12月10日10时50分,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发生特别重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 (二)事故经过 1997年12月10日8点班,大井区共入井124人,其中采、掘工作面68人,机修30人,巷修19人,区直人员3人,公司辅助救护队员4人,分别在1、2号回采工作面和1、2号掘进头等地点作业。10时50分,大井区主井井口工袁某发现井口冒黑烟,便马上向承包人高某报告,高某立即向井底车场打电话询问情况,井下打点工说:“过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掉报告”。高某随即让井长回采工作面打电话,但没人接。这时井下脱险的工人开始升井,并报告说:“井下瓦斯爆炸了”。10时15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刘某、安全科长张某、大井区井长杨某、副井长段某、公司辅助救护队队长樊某、安全员尚某等11人立即赶到

2019年几起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1].doc

几起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 垮坝事故 2000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50 分,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发生重大垮坝事故,共造成 28 人死亡, 5 6人受伤, 70 间房屋不同程度毁坏,直接经济损失 340万元。 2000年10月18日上午 9时50分,尾矿库后期坝中部底层首先垮塌,随后整个后期堆积坝全面垮塌。共冲出水和尾砂14300 立方米,其中水 2700 立方米,尾砂 11600 立方米,库内留存尾矿 13100 立方米。尾砂和库内积水直冲坝首正前方的山坡反弹回来后,再沿坝侧 20 米宽的山谷向下游冲去,一直冲到离坝首约 700米处。其中绝大部分尾矿砂则留在坝首下方的 30米范围内。尾矿坝下的 34间外来民工工棚和 36间基建队的房屋被冲垮,共有 28人死亡, 56 人受伤。 这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建设、违章操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1、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基础坝不透水,在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形成一个抗剪能力极低的滑动面。又由于尾矿库长期人为蓄水过多,干滩长度不够,致使坝内尾砂含水饱和、坝面沼泽化,坝体始终处于浸泡状态而得不到固结。最终因承受不住巨大压力而沿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的滑动面垮塌。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把关不严。尾矿库的选址没有进行安全认证,也没有进行正规设计,而由环保部门进行筑坝指导;基础坝建成后未经安全验收即投入使用。 (2)企业急功近利,降低安全投入,超量排放尾砂,人为使库内蓄水增多。由于尾矿库库容小,服务年限短,与选矿处理量严重不配套,造成坝体升高过快,尾砂固结时间缩短。为了达到环保排放要求,库内冒险高位贮水,仅留干滩长度 4 米。 (3)业主、从业人员和政府部门监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差,仅凭经验办事。 (4)政府行为混乱,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对选厂没有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审查,缺乏规划,盲目建设。 2 火灾事故 2000 年 7 月 9 日 4 时 40 分,金川公司二矿区井下发生一起运矿卡车失火事故,死亡 17 人,重伤 2 人,直接经济损失 188 万元。 二矿区是金川公司的主力矿山。矿山采用竖井、斜井、斜坡道联合开拓方式,机械化下向分层胶结充填采矿法,多风机并串联微正压通风系统。目前矿区有两个主要回采中段: 1250 中段和 1150中段。 1250 中段回采 1218 分段, 1150中段回采1138分段。 1250中段的 1198分段和1150中段的 1118分段目前正在开拓之中。此次事故发生地点在 1 138-1118 分段的斜坡道岔口处。 12号运矿卡车卡车着火时, 1118中段作业点共有施工人员59名。7月 9日 5时 30分,临夏二建六队值班长 孔XX在1118中段5号溜井焊钢模时,发现有烟从溜井上面下来,就跑到6号道。待6号道也进烟后,即组织人员往 2号道有通风井的地方跑。当时有人提出硬冲1118-1138斜坡道,他制止他们不要去,但仍有多人不听制止跑往1118- 1138斜坡道,造成17人死亡,2人重伤。其余40人相继撤离到FV1通风井处而脱险。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学习

【实例1】2009年5月30日10:55,重庆市綦江县某煤矿安稳斜井在揭煤后发生特大瓦斯突出事故。川九公司综合二队的文╳╳来矿上才一个多月,他的任务是在矿井最下层的大巷里修建水沟,当天和他一起下井的还有同为川九公司工人的父亲和姨夫。5月30日早晨7时左右,来自重庆川九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九公司)的98名工人和重庆松藻煤电公司某煤矿的33名工人,像往常一样陆续下井施工。大概10点多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炮响,不一会儿带着薄雾的一阵大风就吹过来了,由于巷道一直很闷,当时还觉得这风很凉快、很舒服,文╳╳还张嘴吸了两口,但马上感到头昏脑胀,没走几步就晕过去了。” 幸运的是,大约半小时后,文╳╳醒了过来,看到巷道里倒了一二十人,有人喊‘冒瓦斯了,赶快跑’,爬起来和几个还能动弹的人一起,把没有力气走动的挪到巷道稍宽的地方,接着又去找爸爸。他们跌跌撞撞走了大概1个小时才走到井口,浑身无力,一出来就被抬上了救护车。” 5月31日事故发生时,离出事地点1000多米的掘进二队副队长曹╳╳,在巷道内突然看到监测器发出报警,瓦斯含量显示器的数值高达4.5,超过正常值近百倍。“不好,有瓦斯!”工友们立即向大巷道里撤退,风速更快的大巷道瓦斯浓度更高,人感觉更难受。有人赶紧把随身携带的口罩用水浸湿捂着口和鼻,尽最大力量向井口奔跑,平时40多分钟的路程,只用十几分钟就跑完了。升井后,大家一个个都瘫倒在地面上。 【实例2】 2005年11月27日21:40,黑龙江省某集团某煤矿发生爆炸事故。当时,共有242名工人在井下作业,其中73人生还,169人遇难;事故同时造成地面2名工人死亡。 在瓦斯爆炸的时候,瓦检员张╳╳被冲击波掀倒了,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时,发现自己还能走。当时,采煤工作面上有6个工人,他赶快把他们几个集中起来,并严肃地告诉他们:“你们几个不能单独行动,都得跟我走。我走前头,你们在后边牵着手”。走出六七十米,掘进工作面的工人也过来了。这些人里还有一个姓丁的瓦检员。大家很快决定,有事他俩就商量着办。 因为一氧化碳中毒,一位姓郑的年青工人蹲在那儿说啥也不走了。张╳╳急了,拽着他衣服领子,踢了他好几脚,说:“现在是你自己救你自己命的时候,你走不走?你不走我就给你扔在这儿,你就死了。”连踢带拽,他寻思寻思,又开始往前走了。我们开始找避灾路线。先是顺回风道走,回风道里有个大铁箅子,距离他们的出发点也就七八十米,打开以后,可以通往变电所。他们奋力凿开了箅子。 箅子凿开以后,张╳╳第一个钻了进去,因为是瓦检员,有瓦检器,就走在前头。有几个人跟着他钻进去了。一看,变电所门都崩坏了。有一个工人还想往里钻,趴在一个缝里蹬腿。他一看,这条路线堵死了,不行,叫他们赶紧往回撤。他们又原路返回。 变电所距离箅子有三四十米远,如果不出事,这条道可以直通到主巷道。假如是局部爆炸,变电所也不会毁成那样。所以张╳╳当时就判断,这次爆炸规模相当大。也们退到了原来的巷道,决定就在那里等待救援。这时候,张╳╳开始点人数,发现一共有27个人。后来对大家讲:“咱们找找空气好、烟少的地方,大家都蹲着、坐着,谁也别乱走,少说话。” 开始,他们在风道拐弯的地方,后来有害气体越来越多,他们就转移到风道与采煤工作面形成交叉路口的一个小地方躲起来。那是一个死角,循环风进不去,有点空气,就够他们这些人喘的了。 这时,张╳╳脑子里最明确的一个想法就是:“我们不能走,凡是走的都死了”。他们还有另一个瓦检员,在下面巷道里,他没跟大家走,自己往下走,走到车场就一氧化碳中毒死了。他还是个瓦检员呢!如果他们这拨人放单帮的话,肯定走一个死一个。 但是挺了一段时间,新鲜空气越来越少,呼吸越来越困难。瓦检员下井有三样东西必备:表、笔和瓦斯检测仪。张╳╳看看手表,发现已是夜里12点多,走到风道里,抓起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摘要】 作为高危险、高风险、高投入行业的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受井下生产条件的制约、煤矿井下技术装备的局限性以及井下生产一线职工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预防、减少和遏制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是煤矿生产者和管理者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采矿专业的学生我更应认真地对待安全这个问题。本文剖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途径 【正文】 我国目前煤炭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约占80%以上,安全、优质、高效,但还没有完全解决刀具磨损快、寿命短的问题,故在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采用钻眼爆破方法仍是井巷掘进以及采煤施工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须掌握安全爆破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及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 一、原因分析 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总量过高,要求煤炭工业维持较高产出,是造成煤矿超能力开采的宏观直接原因,超能力开采已经成为全国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我国煤矿各种事故的重要导火索 小煤矿违规开采引发煤矿事故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其中2.3万个是乡镇煤矿、个体煤矿,几乎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发生的煤矿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当前煤炭行业风险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导致在矿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小煤窑的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屡禁不止,接近疯狂。小煤矿的掠夺性开采在损耗煤炭储量的同时,由于本来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少,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必然居高不下。 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脱节。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但是,在许多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安全宣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二节典型案例介绍 案例一:2005年3月31日喀啦沁旗金峰萤石矿老洞积水淹没巷道,造成8人死亡的事故。 一、基本情况 喀喇沁旗金峰萤石矿为集体企业,隶属于喀喇沁旗王爷府镇经委。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火工产品证,无矿长安全资格证。 日伪时期,探明该矿并进行开采,取名为哑巴沟萤石矿。 解放后,该矿区被内蒙古四监狱接管,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春华萤石矿”,并一直开采到1986年。之后,四监狱把采矿权移交给原大西沟乡经委,并于1991年申请办理了《喀喇沁旗大西沟萤石矿采矿许可证》。 2001年9月,大西沟乡、上瓦房乡、王爷府镇合并后,该矿由现在的王爷府镇政府接管。 该矿现有职工28名(均为当地农民工)。该矿从2004年1月开始做生产前的准备工作,修复原四监狱开拓的哑巴沟竖井和斜井,并于2004年8月22日从455米标高掘进运输巷道,截止到事故发生前共掘进了260多米巷道。 二、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该矿三中段以上的一支脉与三号脉采空区间的岩体突然垮落,落入三中段以下的积满水的采空区内,造成采空区水面急剧上升,快速涌入运输巷内,致使运输全部淹没,运输巷内的作业人员或被淹溺而死或被冲击物砸死。 (二)间接原因 1、进行运输巷施工前,企业没做设计,没有按规定测绘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 2、2003年9月30日变更矿区范围(从0.1657平方公里扩大到0.987平方公里)和2005年1月20日变更企业名称并扩大生产能力(从0.20万吨/年扩大到0.50万吨/年)两次变更采矿许可证,都没有按办理变更手续的规定编制开发利用方案和落实安全措施; 3、该矿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该矿区内采矿秩序混乱。在金峰萤石矿取得采矿权的矿区范围内,还有9家个体矿主非法开采; 5、喀喇沁旗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和赤峰市对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布臵,于2004年10月份制定了《喀喇沁旗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旗安监局和国土资源局开展非煤矿山采空区的调查工作,通过调查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doc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 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二、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

几起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几起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一垮坝事故 2000年10月18日上午50分,广西南丹县大厂镇鸿图选矿厂尾矿库发生重大垮坝事故,共造成28人死亡,56人受伤,70间房屋不同程度毁坏,直接经济损失340 万元。 2000年10月18日上午9时50分,尾矿库后期坝中部底层首先垮塌, 随后整个后期堆积坝全面垮塌。共冲出水和尾砂14300 立方米,其中水2700立方米,尾砂11600立方米,库内留存尾矿13100 立方米。尾砂和库内积水直冲坝首正前方的山坡反弹回来后,再沿坝侧20 米 宽的山谷向下游冲去,一直冲到离坝首约700 米处。其中绝大部分尾矿砂则留在坝首下方的30 米范围内。尾矿坝下的34 间外来民工工棚和36间基建队的房屋被冲垮,共有28人死亡,56人受伤。这是一起由于企业违规建设、违章操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1、事故的直接原因由于基础坝不透水,在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形成一个抗剪能力极低的滑动面。又由于尾矿库长期人为蓄水过多,干滩长度不够,致使坝内尾砂含水饱和、坝面沼泽化,坝体始终处于浸泡状态而得

不到固结。最终因承受不住巨大压力而沿基础坝与后期堆积坝之间的滑动面垮塌。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把关不严。尾矿库的选址没有进行安全认证,也没有进行正规设计,而由环保部门进行筑坝指导;基础坝建成后未经安全验收即投入使用。 (2)企业急功近利,降低安全投入,超量排放尾砂,人为使库内蓄水增多。由于尾矿库库容小,服务年限短,与选矿处理量严重不配套,造成坝体升高过快,尾砂固结时间缩短。为了达到环保排放要求,库内冒险高位 贮水,仅留干滩长度 4 米。 3)业主、从业人员和政府部门监管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法律 意识、安全意识差,仅凭经验办事。 (4)政府行为混乱,对安全生产领导不力。对选厂没有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审查,缺乏规划,盲目建设。

煤矿事故案例范例

东滩煤矿 事故案例分析范例 2017年3月

目录 范例一:严重“三违” (2) 范例二:红牌(A级隐患) (4) 范例三:黄牌(B级隐患) (6) 范例四:轻伤(三级非伤亡)事故 (8) 范例五:一般重伤(二级非伤亡)事故 (11) 范例六:严重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 (14) 附录:事故界定 (17) 1

范例一:严重“三违” 严重“三违”分析处罚范例 一、查处时间: 二、查处地点: 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 (略)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井下(地面)严重“三违”××专业第×项,认定为严重?三违?。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1次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或年内累计2次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或撤职。 (二)1次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罚款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元/人次或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因?师徒合同?履行不到位,徒弟出现违章行为的,师傅负同等责任。 (四)严重?三违?人员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 (五)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七)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八)“三违”人员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 2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一、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国共产党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2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二、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12·10”瓦斯爆炸事故 (一)基本情况 1997年12月10日10时50分,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发生特别重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 (二)事故经过 1997年12月10日8点班,大井区共入井124人,其中采、掘工作面68人,机修30人,巷修19人,区直人员3人,公司辅助救护队员4人,分别在1、2号回采工作面和1、2号掘进头等地点作业。10时50分,大井区主井井口工袁某发现井口冒黑烟,便马上向承包人高某报告,高某立即向井底车场打电话询问情况,井下打点工说:“过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掉报告”。高某随即让井长回采工作面打电话,但没人接。这时井下脱险的工人开始升井,并报告说:“井下瓦斯爆炸了”。10时15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刘某、安全科长张某、大井区井长杨某、副井长段某、公司辅助救护队队长樊某、安全员尚某等11人立即赶到井下,他们从皮带巷进去40多米,见前面巷道严重冒顶堵死,便立即返回,但皮带头处也发生冒顶,把他们堵在里面,后经过40多分钟内外抢救脱险。10时55分,五七(集团)公司向石龙区政府和区煤炭局报告事故情况。11时30分,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相继赶到事故现场。并立即调韩庄矿务局、石龙区和五七集团公司共6各救护小队进行抢救工作。平顶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成立抢险指挥部,指挥事故的抢险工作。 (三)事故原因 (1)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风流短路,风量不足;大串联通风;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盲目向采空 区送风,导致瓦斯增大、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违章放炮,是这起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2 )大井承包后,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重生产、轻安全、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 长385m、宽83 m的狭小煤柱上同时布置2个掘进头和2个高落式采面,超通风能力生产。安全力量 检查严重不足,井下每班仅有一个安全员,不仅要检查十多个地点的瓦斯,还要负责局部通风、排查 隐患等,工作量大,难以保证“一炮三检”和瓦斯检查制度的落实。 (3)五七集团公司对大井以包代管,对安全包而不管。公司对大井实行吨煤包干,材料费包干,对大 井的安全工作长期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对大井通风系统改造这一重大项目,也未引起重视,对改造 方案没有认真审查把关,对改造后风流严重短路、风量不足也没有管理;对该井突击组织生产、多头 作业、风量严重不足、大串联通风、循环风等问题,不管理、不制止,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 一 (4)石龙区煤炭局对该矿实行行业管理有畏难情绪,未能依法有效地履行行业管理职责。部分干部工 作不深入、不扎实,对五七集团公司请示通风系统改造的问题,虽然有明确意见,但缺乏认真负责精神。在长达4个月时间,对该矿这一重要工程的实施情况不检查、不过问,致使该矿在通风系统改造 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5)石龙区政府有关领导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对区办五七集团公司煤矿的管理。对该矿安全生产 中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五七公司长达9个月没有总工,区政府没有及时安排,使煤矿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下降。

非煤矿山典型的事故案例分析(图+文)

非煤矿山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图文) -------白刚 1排土场坍塌事故 事故经过 2008年7月某曰,某大型露天矿采矿车间排土运输司机李某,8.40左右运输当班第一排土车次到排土场,现场不见无指挥员,李某未下车直接倒车到排土眉线卸车,当大箱举升到最大角度时,后轮突然下沉,汽车翻滚到排土坡面下部,当即车毁人亡。 事故原因 1.司机李某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没有下车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在排土眉线附近存在几条裂缝危险的情况下,强行卸车,后轮站立地失稳,导致事故发生。 2.指挥员未按时到岗,现场安全监督与指挥失职。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强化职工劳动纪律。

2雷击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2007年7月某曰下午,某采石场进行爆区第二次装药作业,即装前两排炮孔(第一次装药已于2天前完成,装的是后两排炮孔),现场作业共7人,当装到下午5.00左右时天下雨,爆破员请示矿主要求停止作业,矿主强令继续作业并要求快速完工,装药作业又继续进行,5.30时矿区东南方向突发雷响,装药区当即爆炸,7人被炸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1.雷击电雷管起爆网路爆炸(当时允许),导致事故发生。 2.第一次装药(预装药)严重违反当地公安部门有关规定。 3.下雨天气下强行装药作业,严重违反《爆破安全规程》规定。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当地公安部门有关规定。 2.做好天气预报收听工作。 3.取缔电雷管起爆,改为非电导爆管雷管起爆。

3尾矿库溃坝事故 事故经过 某铁矿对其尾矿库进行清库作业,采用液压挖掘机挖掘,汽车运输。至2011年8月某曰,清库作业已一周有余,当日下午2时左右,挖掘机司机发现站立地面出水,挖掘机开始逐渐下沉,司机试图将挖掘机行走到安全地点,所有操作无济于事,下沉速度越来越快,挖掘机越陷越深,司机只好逃离。几分钟后,尾矿库溃坝,尾砂泥浆顺山沟而下,掩埋下游村庄部分大区域,导致12人死亡。 事故原因 1.清库作业导致清淘区干滩尾砂液化,进而发生尾矿库溃坝事故。严重违反《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和《矿山安全生产法》。 2.企业主要领导安全生产意思淡薄,违章指挥。 防范措施 1.强化企业全员有关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 2.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尾矿库安全作业规程,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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