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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_任剑涛

道德与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_任剑涛
道德与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_任剑涛

收稿日期 2004-10-26

基金项目 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研究项目“政治哲学研究”(A01014)

作者简介 任剑涛(1962—),男,四川苍溪人,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道德哲学、政治哲

学研究。

第44卷第1期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年1月

V ol.44 N o.1Jour nal o f Huazhong No rma l Univ ersity (H 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 nces) Jan. 2005

道德与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

任剑涛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摘要 本文依据马克思·韦伯关于政治合法性的三种理想类型的划分,从两个方面解释了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问题:从政治哲学建构的角度看,中国传统政治是一种在伦理与道德之间确立其合法性根据的“德化的统治”的政治形态,主要表现为传统型统治;从政治运行状态看,中国传统政治则表现为将伦理榜样与政治权威合而为一的魅力型统治。循此分析,进一步论述了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类型的历史正当性和缺失,以及其与现代政治合法性的三个区别,指出从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伦理道德建构转变为中国现代政治合法性的法理建构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对于这一过程则是不可忽视的。

关键词 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德化的统治;传统型统治;魅力型统治;法理型统治中图分类号 D08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2456(2005)01-0027-08

政治的合法性问题,其实就是一个政治权力得以自我辩护并可以获得认同的问题①。人类政治生活的特性注定了不论谁掌握政治权力,都无法回避政治合法性问题的存在,也都无法逃避政治合法性的建构任务。尽管政治合法性问题的理论分析是一个现代政治学、尤其是政治社会学做出独特贡献的问题,但是以这一理论为线索审视传统政治,也是可以获知传统政治合法性建构的信息的。

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建构,具有它自身的独特性。简单地讲,它主要地是一种依赖于道德元素建构起来的政治合法性类型——德化的统治。这里的“道德”一词,是泛义的。它既包含具体人际关系层次上的伦理含义,也包含抽象规范层次上的道德含义。从道德与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关联性上着眼,可以比较清晰地了解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建构的内蕴。

一、政治合法性类型与中国的特殊性

政治合法性问题是一个古今政治统治都毫无

例外地面对的问题。它不是一个仅仅在“现代”的背景才存在于政治统治领域的问题。之所以说古今政治统治都得面对政治合法性问题,既是因为任何时代的政治统治都必须为自己的统治正当性提供理由,从而获得政治统治的基本尊严。又是因为政治统治是否能够获得足够的支持,依赖于政治认同的状态,并就此选择适宜的政治制度和行政方式。这种政治合法性的处境,一方面与政治经验挂钩,另一方面则与政治统治的合法性自觉辩护紧密联系在一起

[1](p262-268)

政治合法性的存在状态以及辩护方式具有不同的结构特点。马克斯·韦伯将政治合法性的理想类型划分为三:

1.合理的性质:建立在相信统治者的章程所规定的制度和指令权利的合法性之上,他们是合法授命进行统治的(合法型的统治);——或者,

2.传统的性质:建立在一般的相信历来适

用的传统的神圣性和由传统授命实施权威的

统治者的合法性之上(传统型的统治)——或

者最后,

3.魅力的性质:[建立在]非凡的献身于一

个人以及由所默示和创立的制度的神圣性,或

者英雄气概,或者楷模样板之上(魅力型的统

治)。[2](p241)

韦伯将这三种统治合法性类型称之为理想类型,而不是政治统治实际的合法性类型,是因为它们在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真正以“纯粹”的形式出现过。他们仅仅是划分政治统治合法性类型的分析性概念而已。当然,这三个分析性概念的用处在于,它为我们分析政治统治合法性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参照框架。将之放置到一个传统政治与现代政治的发展线索中看,合法型的统治是一种典型意义上的“现代的”政治合法性类型。而传统型的统治和魅力型的统治,基本属于历史形态的政治合法性形态。自然,这不排除二者在现代情景中,继续局部地发挥支持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功用。

因为,仅仅是在“现代”的条件下,合法型的政治统治类型才具备它的基本特征。诸如个人自由、官僚体制、职务划分、契约结构、专业分化、货币薪酬、职业取向、资质升迁、职位公有、职业纪律、形式主义等等,都仅仅只是在现代社会中才可能同时具备的。与之不同的是,传统型的政治统治,依据的是遗传下来的(“历来就存在的”)制度、依托在统治权力的神圣的基础之上。统治者是依照传统遗传下来的规则确定的,而对他们的服从是由于传统赋予他们固有的尊严。这种统治合法性显示出行政管理班子仅仅只是以忠诚、而不是以职业能力和职务责任来行使管理权力的。因此,老年人政治、家长制度、世袭体制、等级权力、俸禄安排相互匹配。这种政治合法性类型可以促使“土生土长的”资本主义的发育生长,但是却无法产生理性化基础上的“西方”式资本主义。至于魅力型的统治,由于依赖于政治领袖的超自然的或者超人的、或者其他人无法企及的力量或素质以及他受神灵差遣的或被视为楷模的力量,因此,它依托于政治“追随者们”的狂热追随。这种追随,一方面依赖于领袖们身上显示的魅力的持续性,另一方面依赖于追随者对英雄的崇拜和对领袖的信赖。这种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形式,与法理型统治追求合理性正好相反,显得特别的不合理。这种合法性统治形式对于经济特别不屑,仅仅通过资助或讹诈获取社会资源。韦伯特别强调,“在前理

作为政治合法性的三种理想类型,在实际的政治运作过程中,作为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具体实践形态,是交叠存在的,彼此之间的界限并不是那么泾渭分明。因此,当我们运用韦伯的这一合法性理想类型架构来观察和分析现代政治统治合法性问题的时候,就必须将之整合进实际的政治运作过程,而不必拘泥于理想类型自身的理论严谨性。在现代西方政治运行的实际进程中,如果将政治统治的合法性类型定位为法理性统治,那么,传统的因素与魅力的因素,未尝不在实际政治统治过程中发挥作用。但需要强调的是,在政治统治合法性的类型归属上,现代西方政治统治的合法性类型,不能与它的要素构造上存在的些微传统因素与魅力因素混为一谈。否则,我们就无法区分历史形态的政治统治合法性类型与现时形态的政治统治合法性类型。

将我们的视野转移到中国。中国的政治合法性问题需要我们作特别的审视。一方面,韦伯的论述对于我们分析中国、尤其是传统中国政治的合法性问题具有启示意义。另一方面,毕竟韦伯的政治统治合法性类型的归纳,根源于西方的政治实践。因此对于它的中国解释力度有一种消解作用。从前者看,韦伯的归纳具有解释所有政治合法性结构状态的广泛包容力。它的哲学社会学层次的归纳是这种包容力的保证。从后者看,由于中国传统政治诸结构因素(政治、经济、伦理、教育等等)的含混性①[3],它远远没有西方国家政治运行中各构成要素高度分化的历史分际。因此,我们在当代中国需要建立合理性、法理型的“现代”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前提条件下,只有综合传统型与魅力型两种政治合法性类型,才足以观察和分析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类型,以及这一类型的近现代转换状况。

这是在政治合法性的理想类型之外确立实际运行的政治形态的合法性支撑。因此,在政治合法性理想类型与现实类型之间复杂的关联性与距离感,就成为我们分析的一个环绕点。就中国传统的政治合法性而言,它是在传统、魅力与古典法理之间综合成特殊的、由伦理道德构造起来的政治合法性类型——一种可以称之为“德化的统治”的政治合法性形态。假如我们不仅仅看重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理想形态的描画,而是更关注这种合法性的真实结构特质的话,我们就会从这种显示内涵而不

是表现形式的伦理道德视角,去审视复杂的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建构。这一特殊的政治合法性类型,显然与韦伯勾画的三种政治合法性理想类型是具有重大差异的。自然,借助韦伯描述的政治合法性框架,是可以帮助我们分析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问题的。

二、在伦理与道德之间

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类型具有它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显现为一个轴心,就是在伦理与道德之间确立政治的合法性根据。这可以区分为两个基本线索:一个线索是从理论形态上观察而认识的,另一个线索则是从实践形态的观察上得知的。两者自然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才足以合成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结构:前一线索是从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自觉辩护的视角看问题的。因此,主要是从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政治哲学建构角度审视问题的。后一线索则是从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存在形态上看问题的。因此,主要是从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政治运行角度看问题的。可见,缺乏了这两者的任何一个方面,都无法解释清楚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问题。

先就第一个线索进行分析。之所以首先分析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自觉辩护层面,是因为这个层面显示了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理论面相。它可以在我们的逻辑重述中展示其基本内涵。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自觉辩护,是从伦理道德入手的。这既可以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为政治合法性提供辩护的历史演进上得到认知,也可以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基本主题上加以辨认。

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道德化辩护,是由儒家思想家承担的。这种辩护的理论处境,可以区分为二:一是处于先秦“道术将为天下裂,百家往而不返”(《庄子·天下》)的境地中的儒家,建构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进路。另一则是处于佛道兴盛境地中的儒家,重建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努力。前者是由原始儒学完成任务的,后者是由宋明儒学完成任务的。当先秦儒家建构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伦理道德思路的时候,他们所面对的社会政治转型问题是“天下有道”变得“天下无道”了(《论语·季氏》)。孔子致意的政治之“道”的问题,其实就是政治合法性问题。诸侯蜂起之时,就是此前的政治合法性丧失之时,原来的政治之“道”无法有效整合社会政治示的政治统治的不同结果,即从政治统治延续“十世”到政治统治延续“三世”的统治时间长短显示的统治认同,恰恰表现的是原始儒家对于政治统治合法性问题的深切关注。像孔子等原始儒家试图恢复“天下有道”的状态,其实就是试图在理论上为政治统治合法性提供沿循传统而又疏导现实的建构思路。

儒家致力于政治之“道”的追问,并就此建构政治合法性的时候,必然驱使他们将政治合法性的建构提升到政治哲学的高度来处理。而当他们在政治实际操作之外,以一种严重关切政治出路的心态来处理政治合法性问题的时候,凸显人心内在的道德感,与伸发社会本有的伦理规范,就具有天然扣合在一起的契机——因为,此时的习惯性法律仅仅能够使“民免而无耻”,只有伦理道德可以使他们“有耻且格”;此时的统治者必须在以仁心行仁政的时候,才具有合法的统治资格。原始伦理的天然秩序,给儒家以建立政治合法性的历史灵感。抽象道德规范的价值蕴涵,给儒家建立政治合法性以终极提示。这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妻妻,兄兄、弟弟,朋朋、友友的既有伦理秩序,与仁、义、理、智、信的建构性道德规范,就具有约束政治行动者的互补功用。对统治者来讲,将政治的秩序伦理化,“为国以礼”(《论语·先进》),那么“上好礼,则民易使也”(《论语·宪问》)的政治统治认同就得以建立起来,政治合法性的问题就可以解决,政治统治的危机就可以避免。在这种秩序建立的进程中,“正名”,即按照伦理道德的规范端正政治行动的名分,就是一个树立政治合法性权威必须重视的事情。“政者,正也”的“德化的统治”之政治合法性据此延伸式地建立了起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颜渊》)的德化政治合法性关系结构也就顺理成章地完整表达出来。后来成为儒家主流的心性儒学,即思孟陆王一系儒家,彰显人心、仁心的政治价值,在这里就已经可以看出其用心了。从荀子到明清实学的儒学建构,虽然凸显的是原始儒家的外王逻辑,但是对于“王者之人”的看重,也显示出儒家建立政治合法性的德化主旨。

当儒家创始人试图建构政治统治合法性的时候,在他们所处的那种思想环境中,其实也就只有伦理道德一途可以供他们选择。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社会的结构以及思维方式决定性地制约着他们的思维神经。从今天的思路看,政治合法性的建构

路几乎没有进入主流政治思想家大脑的可能性。一方面这是因为法理型的政治统治,处于中国传统政治氛围中,在理念上就无法建立起来。现代自由的基本价值树立不了,宪政制度的设计不可能落地,而法律的形式化统治就更是没有发育的空间。对于儒道法三家致力于建构政治统治合法性的思想家而言,他们能够归纳总结的政治统治历史经验,能够重建与拒斥的政治统治合法性理路,都只能是伦理道德或非伦理道德、或者反伦理道德的。因为中国传统政治运行的基点,就是伦理道德[3]。他们都无法逃出伦理道德这一“如来佛的手掌”。儒家后来之所以能够在政治统治合法性问题上排开道法两家,而成功占领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建构的主导地位,就正是在于它将中国传统政治的社会运行条件理论化地表达了出来。

我们沿循这一理路去理解宋明儒学何以能够在佛道流行的条件下,重建儒家的“德化的统治”这一政治合法性架构,就可以进一步想像儒家这一建构的历史依托。当东汉佛学传入、而魏晋道学流行之后,儒学的政治影响力一度弱化。到了唐宋,思想家们“出入于佛老有年而归本于儒”,儒家从心性入手建立的德化的统治之政治合法性思路,再次确立起它支撑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地位。王阳明将“破心中贼”看作最大的政治工夫,将“人人自有定盘针,万化根源总在心”(《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十》)看作政治操作的基础,就最大限度地继承并发扬了原始儒家、尤其是原始儒家心性学派的政治合法性建构传统,并与治理宋明政治乱局的时代需求紧密地联系起来。从理论结构上分析,儒家建立的“德化的统治”这一政治合法性架构,在理论辩护的主题上鲜明显现为“内圣外王”的机制。内圣的工夫就是将伦理道德的修养与政治规范的认同统合起来的工夫。外王的工夫就是将伦理道德的推己及人与政治规范的广泛推行统一起来的工夫。两者对于“德化的统治”之政治合法性建构都是必不可少的。而“内圣”,既涉及到对于历代相因礼治传统的伦理秩序的体认,也涉及到对于发自内心的仁义理智之类的道德规范的自觉。“外王”,也既涉及到“推己及人”的伦理工夫的强化,更涉及到“斯有仁心,故有仁政”的政治关联的实践。从内圣到外王,恰好构成为一个“德化的统治”之从理论辩护到政治操作的转换过程。这也是“德化的统治”必须既关照既有伦理秩序、又关照道德境界、更关照政治运行是否合乎

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由伦理道德展示出来,展示的内蕴则有很大的不同——它既关乎传统的统治的合法性套路,又关乎魅力型统治的合法性套路。仅就前者来分析,它呈现两个特点:一是伦理道德的当然性为政治合法性建构的思想家们所强调。二是它的运行线索呈双线对接的状态。从前者看,伦理的当然性基于现实社会秩序的不必论证;道德的当然性基于崇高的不需论证。这在中国传统社会结构里,依托于宗法关系和境界为尚,就足以提供给这种当然性以强大支持。

从伦理与道德在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建构中的双线对接上,即从伦理上升到道德,又从道德回转到伦理来看,来自现实生活的伦理秩序与源自高尚要求的道德规范必须互相向对方运行,才足以构成政治合法性建构的完整结构。就前者讲,从伦理上升到道德,是中国传统政治在合法性问题得到较为圆满解决的基点。这使得“德化的统治”的政治合法性建构直接根置于深厚的中国传统实际政治生活的土壤之中。缺乏了源自实际政治生活的伦理秩序的支撑,就无法将“德化的统治”的政治合法性扎根于中国政治生活之中。但是,这一政治合法性建构,又不能停留在实际的伦理生活秩序而不上升到道德层面。因为这样就丧失了提升显得低层次的伦理秩序,而流于理想缺位的现实伦理生活了。从伦理上升到道德,就是从情景性的现实伦理生活托起的政治合法性上升到普适性的超越性道德追求托起的政治合法性。这一上升关乎“德化的统治”之政治合法性建构的超历史的适应性问题。当然从历史长时段来讲,更关系到这一政治合法性建构是否可能蕴涵现代性因素的问题。

就后者讲,即从道德回转到伦理,是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问题得到坐实的条件。不从道德回到伦理,就不能从普适的、但是却抽象的道德规范回到情景的、但是却具体的伦理生活当中来,这样就无法打通以道德诉求提升情景伦理的目的。政治合法性建构就有流于高层政治家、思想家自娱自乐的可悲境地的可能性。就此可以看出,在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建构中,伦理与道德对于它的共同重要性。

说起来,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就与马克思·韦伯提出的政治合法性理想类型有些差别了。这些差别集中显现为,如果将韦伯的合法性理想类型作为一个归纳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类型的参照

它较为鲜明地表现出传统型合法性类型的特质。因为,“德化的统治”只能将自己的合法性辩护视野投向传统,在传统的伦理秩序与传统的道德规则中显示现实的政治统治正当性与合法性。它不可能在当下的政治制度建构与未来的乌托邦设计中,寻找到诸如法律与审美的支持。但是,当“德化的统治”之政治合法性凸显为操作化的状态时,它则显现为魅力型的政治统治合法性。

三、实践形态

将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类型定位在伦理与道德之间,也还是没有解释清楚中国传统的政治合法性问题。因为,这一定位还仅仅凸显了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问题的理想类型特质。我们还需要探问的是,实际运行的中国传统政治显示出来的合法性状态是怎么样的。理想类型的政治合法性建构主要地由思想家的自觉辩护提供。实际状态的政治合法性类型则由政治家的权力运作来显示。只有在实际的政治运行这一经验形态的政治合法性基础上,审视理想类型的政治合法性建构,才足以显示一个完整的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状态。尤其是当我们强调政治合法性乃是一个政治制度层面的问题的时候,就更是如此了[1](p262)。

从中国传统政治实践的角度审视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问题,需要将两个视角结合起来。一个视角是延续着的中国传统政治,从其历史奠基到形成规模,从基本规模的形成到完全成熟这一政治史过程显现的政治合法性状态。另一个视角是中国传统政治的实际运行显现的政治合法性存在状态,以及这一状态显示的内在脉络。

从第一个角度看,中国传统政治奠立其基本架构的历史起点是在周代。周文王的“敬德保民”思路就是儒家“德化的统治”之政治合法性建构的思想原型,而“周礼”的礼治架构就是儒家为具有尊严的中国传统政治制度建构做出勾画的制度原型。但是周代不足以提供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完备形态。原因很简单,因为它的政治合法性辩护自觉性、以及理论致思的精细程度,都还远远没有达到足以与中国传统政治长程运作相匹配的高度。秦朝在政治制度的基本安排上提供了样板。“车同轨,书同文,度同制,行同伦”的大一统制度架构,确实开启了驱使人们认同的政治制度大门。这使得中国传统政治制度在运作层次上具有了一套可以绵延、却又具有汉家法度,霸王道杂之”[4](第七章)。汉代统治者的这一手,有着将政治制度的“尊严”坐实在政治操作过程之中的功效:霸道,可以收到政治震慑的功效,使得人们意识到政治制度的权威性。这是“汉承秦制”的结果。王道,可以收到政治笼络的效果,使得人们感受到政治权力的温情性。这是汉代经学解释原始儒家之学而插入政治运作的结果。霸道凸显的是政治制度的威慑力,王道凸显的是政治制度的感召力。王霸并用,就是伦理加政治的政治统治策略。在法理型政治合法性没有建构起来之前,这是最有利于维护政治统治稳定性,从而最有利于保持政治制度尊严性的政治统治方式。围绕政府职权的划分、考试和选举的进行、赋税制度的建立以及国防和兵役制度,我们可以察知中国传统政治制度在霸道与王道之间,寻求到的一套获得中国古人认同的政治制度安排。从中发现中国传统政治在制度层面上是怎么组织政权、又怎么选拔人才、又如何配置资源和分配财富以及怎么样保卫国家的情形。这些制度安排在其所据以运作的朝代权力的支持下,就是具有政治合法性支持的制度[5](前言总论)。即便这一制度遭遇到朝代的更迭,也会在“与民休息”的政策循环中,得到政治合法性的制度性重组空间的①[5](p35-36)。

从第二个角度看,即从中国传统政治的实际结构状态来看,构成中国传统政治的三个界面——帝王政治、官僚政治与乡绅政治各自有他们的运作逻辑,但是轴心还是“德化的统治”。帝王政治的基本政治逻辑显示的政治合法性结构是,帝王自身是政治统治的最高道德榜样,加上他本人掌握着最高的政治权力,因此,他的道德感召力与政治控制力就具有完美地结合起来的契机。当一个有为皇帝从道德与政治两面显现为具有社会认同的统治状态的时候,帝王政治就成为“德化统治”的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典范形态。在中国传统政治运作的长时段中,帝王政治构成为统治合法性的象征,就是因为它具备了显现中国传统“德化的统治”的政治合法性的伦理道德与政治权威相互结合的完备的政治合法性机制。皇权之作为社会政治组织、尤其在高层社会政治组织的组织动力,大半也是基于这个原因[6](第五章)。阅读典型地代表这种最高政治权力的德化统治的描述性著作,就可以简明地了解它的特质——中古的《贞观政要》与清代的《康熙政要》,就

淋漓尽致地反映出皇帝将伦理道德与政治统治有机融会的政治统治之“道”。官僚政治的基本政治逻辑显示的政治合法性结构是,官僚自身既必须是伦理道德的人格载体,又必须是克尽政治忠诚的宦权载体。在官僚的“进口”处,即选拔官僚的最主要途径——科举制的制度安排上,就显示出以政治忠诚训练准官员的定势。“皓首穷经”就是为了能够将作为政治权威的儒家经典在大脑里融会贯通。一旦获得仕途进阶机会,他就自然成为奠立在伦理道德秩序之上的政治秩序的捍卫者。这样,政治官僚一方面自有其捍卫抽象的道德戒条的“原则”在,另一方面更有忠诚于以皇权为代表的政治合法性的义务在①[7](p135)。乡绅政治的基本政治逻辑显示的政治合法性结构是,他们身承传统道德的统绪,自然对于政治合法性的伦理道德底蕴就更是关注有加。与官僚相比,绅权的代表是社会政治下层的士,而不是社会政治上层的大夫。他们能够行使控制基层社会的权力,不是因为他们有皇权的授予,也不是因为他们家产万贯让人服气,而是因为他们身上呈现的伦理道德规范给他们带来了权威[8](p13)。显然,伦理道德提供给他们治理基层社会的理由。综合观之,帝王政治、官僚政治、乡绅政治三者,共同显示出来的中国传统政治的整体政治运作具有的政治合法性特质,完全是一致的:德化的统治是政治合法性的一致套路。

按照韦伯的政治统治合法性理想类型来看,中国传统政治的“德化的统治”合法性建构,在实践形态上,基于伦理道德之作为自觉辩护的政治合法性建构,透入到政治实践过程中的时候,就不可能显现为抽象的道德法则自发地作用的状态,而一定会显现为政治统治者之作为伦理道德的典范,而将伦理榜样与政治权威合而为一的魅力型统治这一政治统治合法性类型。由此可以断定,“德化的统治”这一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结构,是既可以表现为传统型统治,又可以表现为魅力型统治的。

四、政治合法性的重建

在伦理与道德之间寻找到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辩护依据与延续形式,使得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问题以“德化的统治”得到较为成功的解决。但是,在转轨政治学的视野中,即当中国政治从传统到现代的转换问题发生的时候,这一定位就遭遇到结构性的挑战:中国现代政治的合法性问题,是一的建构思路完全是不同轨道的。就此而言,我们无法从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建构中直接寻找到中国现代政治合法性问题的答案。

我们首先需要确认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类型的历史正当性。以伦理道德奠立中国传统政治的“德化的统治”合法性具有什么样的优势,是我们确认这种合法性类型的历史正当性的进路。分析起来,这类优势,起码有三个方面值得认可。一方面,这一合法性建构与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生活形态是吻合的。因此,它与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生活的合法性需求处于一个相互适宜的状态。这种适宜,从社会政治生活的界面上看,是基于中国社会是一个极端重视人际关系的宗法伦理社会[9]。政治合法性的建构,植根于深厚的伦理土壤之中,也就意味着它可以获得最深厚的社会大众支持或认同。从政治控制的角度看,则是基于中国社会是一个皇权官权支撑的高层政治社会,与乡绅支撑的底层政治社会组成的二元社会,不是来源于社会实际生活的伦理以及由此抽象出来的道德原则,就不足以钩联社会的两个层面,社会政治整合就会遭遇困难。仅仅只是德化的统治,才能够将社会政治生活的整体性凸显出来,从而将政治制度的安排具有的尊严彰显出来。另一方面,这一合法性建构具有充分的政治调整空间。当其渗透到实际的政治操作空间的时候,在其合法性没有遭遇颠覆性的危机的时候,它足以提供给社会政治领域以道德榜样与政治权威合一的政治合法性人格载体。当这种实际运行的政治合法性发生全面危机的时候,它又可以转换为由德化统治的自觉辩护者——政治思想家来重新阐释其德化内涵、重组其政治运作的具体形式的方式来调整政治运作的合法性内蕴,从而使得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建构足以支撑一个高度稳定的社会政治架构。再一方面,这一政治合法性建构具有历史建构之中而又超越历史限制的特性。在历史之中,这一政治合法性建构与中国传统政治的运行所处的具体情景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随着中国传统政治运行的体制化终结,它的历史合理性也就终结了。但是,因为这一政治合法性建构不仅基于情景化的人际伦理,且也延伸出具有抽象含义的道德规则,因此,关乎人际伦理调整一般规则的含义,与关于一般政治道德的规则之制定,在任何历史处境中,也就至少具有启发意义,甚至具有实际的指引功

用。冯友兰当年基于“抽象继承”而对于中国传统思想的现代性价值[10]所做出的辩护,也许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问题。

但是,在现代性政治的比较视野中,“德化的统治”这一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建构的缺失也是比较明显的。其一,伦理道德的发生机制是存在问题的。当儒家将伦理道德作为政治合法性辩护的进路的时候,伦理是作为原生的基层社会规范而存在、而作用的,当其上升为社会政治正当运行的抽象道德规范的时候,伦理与道德的匹配关系有的时候是建立不起来的。这可以分别从两种情况来加以认知。一种情况是,当落在具体社会情景中的伦理规范不足以升华为道德规则的时候,强行将其提升到道德的层面,就难以获得超越其实际伦理处境的一般含义,从而无法保证那一处境之外的人们足以理解、接受和践行。这样,政治合法性的适应面就缩小了。另一种情况是,当道德要回落到实际的伦理生活之中的时候,又因为道德的正当性必须与伦理生活的具体情景相匹配,于是,道德对于实际伦理生活的指引缺乏相当力度的时候,它就会丧失指引伦理生活的能力而流于与实际生活混处的状态。在伦理与道德之间建构起来的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因为伦理与道德的通路不是那么顺畅,必然影响到政治合法性的长期维续。其二,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建构确立起“德化的统治”这一理想类型的时候,在思想家的自觉辩护中,需要思想家因应政治局面的变化而随时重建这种政治合法性的理论架构;而在政治家的系统实践中,则又需要政治家完全能够将伦理榜样与政治权威合而为一,但是这种合而为一是很困难的事情。除开极少数名垂青史的开明君主之外,大多数君王是无能将两种角色高度统一起来的。于是,缺乏人格载体的“德化的统治”,也就缺乏现实的政治感召,人们对于政治的运行也就会处于一种疏离的状态,政治合法性建构要达到的政治认同目标就处于一个无法预期的景况。其三,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建构,终归还是一个依托于人的政治合法性建构。在小型简单的农业社会里,这一建构具有保障其运行的社会机理。但是,当其步入大型复杂的现代社会之中的时候,它就缺乏建立形式化规则的法治空间。在人治与法治之间拉开的历史距离,实在难以借助现实社会的支持而实现自然而然的转变。这样,中国传统的“德化的统治”的现代适应性,就处于一个需要做出自我辩护的状态。只不育的中国传统社会的。而它的缺失,则显现在现代性政治的政治合法性坐标中。

现代政治合法性的理想类型是法理型的统治,它具有鲜明的形式化、制度化取向。按照马克斯·韦伯的经典描述,它具有与整体意义的“现代”相匹配的诸条件与诸表现。假如我们将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结构特质与现代政治合法性的结构特质相比较,起码它们在三个方面具有重大的区别,是我们所不能忽略的:其一,社会背景条件的整体变迁。当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与多元文化的“现代”社会与小农经济、集权政治和封闭文化相对应的时候,我们不能期待后者能够建立起现代的政治合法性体系。其二,社会政治生活结构的变化。小型简单社会对大型复杂社会,社会各构成要素各自生长发育对社会各构成要素归结为伦理道德,普遍参与的社会政治生活对古典精英政治,民主的决策机制对皇权的居高临下,官僚的技术取向对官僚的道德诵读,使得中西政治合法性建构的传统性与现代性具有了现实的分歧理由。其三,社会政治控制方式的改变。德化的统治显示的社会政治控制乃是伦理道德显现为社会功用的一个自然性的控制过程,而法理型的统治依靠的是形式化的法律自发作用而携带的政治控制功能,后者必需的法律信仰、法治安排与法治秩序,是前者所不需要、也不关注的问题。就此而言,梁漱溟强调中西文化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就可以说是聪明睿智之见[11](第二、三章)。

假如我们暂且不去论证中国传统政治的“德化的统治”的政治合法性为什么必须转变为现代的法理型统治的政治合法性类型,而只是直接将之作为中国现代政治必须面对的处境的话,我们就必须认识到,从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伦理道德建构转出来,尝试建立法理型的政治统治合法性架构,就成为中国现代政治统治合法性建构的核心主题。之所以必须完成这一转轨,就是因为,首先,就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建构而言,它确实已经不足以按照它历史的状态来提供给现实中国政治以合法性支持。其次,当现代社会各个构成要素分化发育的状态已经成为今天中国社会不可逆转的状态的时候,伦理道德就丧失整合其他社会构成要素的“能力”,因此重构中国社会各社会要素的关系就是势所必然的事情。再次,不论从中国现代政治合法性的理论建构,还是从中国现代政治合法性的实践需求来看,那种依靠树立一个兼综政治权威与伦理榜样角色的超

和政治制度的尊严才足以建立起来。因此,中国政治合法性的建构必须从传统转出而走进现代。从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伦理道德建构转变为中国现代政治合法性的法理建构,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这一艰难性,既从中国现代转型的艰难历史进程显示出来,也从当下中国政治生活的艰难转变上体现而出。前者从伦理道德之作为统治合法性辩护的路径依赖,以及这种路径依赖对于中国从传统政治合法性转换为现代政治合法性的严重历史制约上看出。后者可以从基于道德理想主义的革命党艰难地告别其政党定位,而艰苦地迈向政治现实主义的执政党上看出。

于是,当我们不是贸然地预测中国现代政治合法性建构的成败,而是落脚在中国现代政治合法性建构与它的传统渊源上来看问题的话,处理好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建构的历史遗产与中国现代政治合法性建构的时代任务之间的关系,对于中国现代政治合法性建构,就不是一个可以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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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梁漱溟.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

馆,1922.

Moral and the Legitimacy of Traditional Politics of China

REN J ia n-tao

(Scho ol of Gov ernment,Sun Y at-sen U niv ersity,Guang zhou510275,China)

Abstract The article,co mbining with Max Weber's three kinds o f ideal types of political legitimacy, ex plains legitimacy of traditio nal politics o f China fro m tw o sides:One,from the point of co nstructio n of political philosophy,traditio nal po litics of China is a political form of rule by mo ral establishing its legitimacy basis on ethics a nd m oral w hich becom es the representa tiv e of rule of traditio n.The o ther, from the point of po litical o peratio n sta te,it represents a rule o f cha risma w hich integ rates ethical mo del w ith political autho rity.At last,to discuss history legitimacy and disadvantag es legitimacy of traditio nal politics of China and its th ree differences with moder n political legitimacy,the article points that ethics and mo ral co nstructio n of legitimacy o f traditio nal politics turning to m odern jurisprudence co nstructio n is necessa ry and dealing with bo th sides'rela tions also canno t be ig nored.

Key words the legitimacy o f traditional politics of China;rule by mo ral;rule by traditio n;rule of cha risma;rule of law

责任编辑 王敬尧

中国传统道德的现代意义

中国传统伦理学说的现代价值 中华民族以五千年文明和优良完整的伦理道德体系而著称于世,以“礼仪之邦”而自豪。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始终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道德根基和思想基础,始终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已经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加之改革开放以来中西方文化的相互激荡,人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愈益多样化。在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发挥中国传统伦理学说的积极进步的作用。 一、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概述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源远流长,历史悠久,条目繁多,内容丰富而庞杂。仁、义、礼、、信合称“五常”,是儒家从古代众多的学说中概括、提炼出来的五种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这五种道德规范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也是个人修养的最主要的内容。它贯穿于整个道德生活之中,深刻地影响着中华民族道德素质的培养和道德精神的形成。对中华文明、民族精神和民族性格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仁 仁是指同情、关心和爱护这样的心态,即“仁爱之心”。仁是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仁的基本精神是克己复礼,爱人。克己复礼讲的是如何对待自己,爱人讲的是如何对待别人。克己复礼是仁的出发点,爱人是仁的终极关怀。儒家的仁爱观念源于家庭血缘亲情,又超越了血缘亲情,它要求在尊亲敬长的自然道德情感的基础上,由己推人,由内而外,由近及远,层层向外递进,最终达到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仁政是“爱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古代思想家不仅把“仁”视为做人的基本准则,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情感要求,还往往希望把“仁”的精神渗透于政治运作之中。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仁”演绎成为许许多多的道德要求和政治信念,包括爱国主义,民族气节等。应当说,孔子的“杀身成仁”,孟子的“舍生取义”,历史影响主要是积极的,不是消极的。 (二)、义 义是指正当、正直和道义这样的气节,即“正义之气”。义是社会共同利益、根本利益的总和,是社会是非善恶观念的出发点。作为判断善恶是非的标准,义总是体现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之中。时代仍然需要正确的义利观。历代儒家在义利关系问题上的各种探讨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理论资源。儒家传统义利观念所包含的“见利思义”、“义然后取”、“义以为上”等思想需要我们继承和弘扬,“见利忘义”的观念也应该批判和唾弃,但是,对于那些只重义而否认利的观点,我们也应予以扬弃。 (三)、礼 礼是指礼仪、礼貌和礼节这样的规矩,即“礼仪之规”。礼的基本精神是等级、有序、和谐。礼的形式即礼仪、礼节、礼制,待人、接物、处事之道。礼的内容即礼的基本精神。作为一种传统道德规范,礼在提高个人道德素质、保持人际关系和谐、维系社会秩序安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人向来把“礼”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以礼仪之邦来表明我们是文明的,不讲礼仪是不文明的。中华民族礼义之邦的形象的塑造,与礼的观念的深入人心有着密切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由于礼的道德规范在不同时期不同程度地受到等级制度及尊卑观念的影响,往往存在着人格不平等的消极方面。这是我们今天需要加以扬弃的。 (四)、信 信是指诚实守信、坚定可靠、相互信赖这样的品行,即“诚信之品”。信是真、诚、实的总和。“信”不是简单的诚实,信用才是“信”最基本的内涵。它不仅要求人们在自己的行为上要诚实和守信,同时也反映出人们对某一个事物、某一种理念认识上的坚定可靠,反映出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相互信赖的关系。信是立人之道,是立政之本。我们的祖先早就认识了它,并且积极地加以提倡。信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历来被人们所肯定、所推广。 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社会作用 有利于协调人际关系。正因为中华民族确立了“仁、义、礼、信”的道德体系,倡导了这样一种道德

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

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 41032077 商务英语二班谭飞凤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泛道德主义的社会。道德标准成为评判人们所有言行的首要价值标准。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系统是以道德价值为中心的,其他价值观都受道德价值观的影响和制约。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曾反复出现过中国传统文化能否跟上现代化的步伐的争论。作为中国传统文化核心的传统道德,我们又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呢? 在对待传统道德的问题上,要反对两种错误思潮。一种是文化复古思潮,认为中国之所以落后,就是因为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传统文化的失落。所以,道德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要恢复中国“固有文化”,形成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体的道德体系,并通过这种传统道德的复兴来衍生出现代的科学和民主,即所谓“返本开新”。另一种是历史虚无主义思潮,认为中国传统道德从整体上来说在今天已经失去了价值和意义,不能满足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必须从整体上予以全盘否定。 毫无疑问的是,这两种思潮都是错误的。中国传统道德中的确是有许多值得我们继承和弘扬的地方,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也有一些糟粕以及不可取的地方。比如强调“三纲五常”的封建等级观念,这绝对是当代道德体系中不可吸纳的部分。还有,对妇女要求“三从四德”,这极大地扼杀了妇女应该享有的自由、平等的权利,在这个提倡男女平等的社会,是不可取的。再比如,中华民族一直以来就是强调孝道的民族,但是在传统孝道里,有一部分是走向了极端,是虚伪而且残酷的。鲁迅先生就曾对《二十四孝图》中“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部分表达了强烈的反感。这种愚孝已经走向了孝的反面,是不符合现代道德观念的,应加以剔除。再者,“父子相隐”的精神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违背,私情大于公法,这是与现代社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是相违背的。 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是更加错误的,一个民族之所以能够存在,是由于它的历史、它的文化在作支撑,如果将一切传统都抹杀了,那么这个民族也就不复存在了。 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是一个矛盾体,具有鲜明的两重性。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经过几千年的演进与发展,形成了多种多样、别具特色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其中有许多裨益于社会的精华,也有不少昏暗庸俗、格调低下的糟粕。属于精华的部分,表现出积极、革新、进步的一面;属于糟粕的部分,这表现出消极、保守、落后的一面。正确对待中华民族道德传统,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既不能全盘肯定、全盘照搬,也不能全盘否定、全

1、浅谈中华传统美德”信“

浅论中华传统美德之一——信 (曾小华老师布置的作业)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孔子认为,讲信誉是做人的根本,言而无信,就好比“大车无輗,小车无軏”一样,只能寸步难行。传统文化把“信”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论语》提到“信”字有38处,其中24处是作为名词,主要释义“诚实守信”,此外还作为动词,释义“相信”、“使之信”,以及形容词、副词的用法。 “仁、义、礼、智、信”被称儒家“五常”,自西汉董仲舒提出,这“五常”贯穿于中华伦理的发展中,成为中国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因素。“仁者爱人”,以仁为核心形成的古代人文情怀,已成为人生道德的最高境界,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第一要素。“义”,与仁并用为道德的代表,“仁至义尽”。义成为一种人生观、人生价值观,义是人生的责任和奉献,至今仍是中国人崇高道德的表现。“礼”,与仁互为表里,仁是礼的内在精神,重礼是“礼仪之邦”的重要传统美德。“礼之用,和为贵”,其价值取向为“和谐”。“智”是辨别能力,是正确实施仁义的前提。“信”,是做人的根本,是兴业之道、治世之道。守信用、讲信义是中华民族共认的价值标准和基本美德。“仁、义、礼、智”如果落实不到“信”字上,就会蜕变为哄人、骗人、坑人的假象。 历代贤人圣哲关于“信”的强调不绝于书,治国理政要讲“信”。《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记载:“信,国之宝也,民之所

庇也”,意思是说统治者有“信”,是立国的根本,是老百姓得以生存的基础。《尚书》写道:“信用昭明于天下”。《孙子兵法》说:“兵者,诡道也”,但同时也说:“将者,智、信、仁、勇、严也”。孔子在回答“怎样才能把国家治理好”时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领导一个大国,要敬于事,守诚信,节财用,有爱心,役使民众不违农时。又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要有充足的粮食,充足的军备,取得民众的信任。迫不得已时,宁可去掉军备、去掉粮食,也不能失去民心。商鞅变法,刚开始,老百姓不相信,商鞅导演“南门徙木”事件,从而使他的新政很快得以推行。《贞观政要》中唐代名相魏征说:“德礼诚信,国之大纲”,把“信”作为治国之大纲加以强调。《旧唐书》写道:“君之所保,惟在于诚信”。 为人处事要讲“信”。老子说:“言,善信”。意即说话要恪守信用。《诗经》里有一句非常有名的成语叫“信誓旦旦”。孔子也说,“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他还把“言必信,行必果”、“敬事而信”作为规范弟子言行的基本要求,把诚信看作做人立世的基点。《韩非子》记载曾子杀猪的故事,教育孩子言而有信。孟子则把诚信看作社会的基石和做人的准则,他所谓“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的阐述,即是其证。像这种对“信”的认识、对“信”的提倡、对“信”的崇拜,从古至今像存活于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世代繁衍的思想文化沃土中,说明“信”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历来被人们所肯定、

中国传统文化--道德观

中国传统文化--道德观 道德: 道:本意是客观真理,即自然界的构造、运动、变化等规律,社会的客观发展和变化规律, 人的生老病死等规律, 是自然存在和发展的。下面是本人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文章,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们。 道德 道 是指大自然的法则,也称天道,它是指宇宙运行的规律,万变不离其一,世界再怎么变化,天道的运行规律永远不会变。 德 是指随顺自然的规则,人们按照这运行的规律去做,就能得道。古人把德和得的意思一样理解。如果硬要违背自然规律去做,那就会逆天而亡,必有灾殃。人会欺负人,但天道决不会欺负任何人。古人常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五伦、五常、四维、八德表明了中华道德发展的历程。中国传统道德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道德的产生与发展都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并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而变化,这种变化既有基本道德规范数量的增减,也有每个道德规范在不同历史时期自身内涵的丰富与发展。 五伦 1.父子有亲父子之间有骨肉之亲 2.君臣有义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 3.夫妇有别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 4.长幼有序老少之间有尊卑之序 5.朋友有信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

五种人伦关系,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 五常 仁 仁,人二也。指在与另一个人相处时,能做到融洽和谐,即为仁。凡事不能光想着自己,不能自私自利,多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为别人考虑,做事为人为己,即为仁。儒家重仁,仁者,爱人也。简言之,能爱人即为仁。 义 义,人字出头,加一点。在别人有难时出手出头,帮人一把,即为义。古字义,离不开我,用我身上的王去辨别是非,在人家需要时,及时出手,帮人家一两下,即为义。 礼 礼,示人以曲也。己弯腰则人高,对他人即为有礼。因此敬人即为礼。古之礼,示人如弯曲的谷物也。只有结满谷物的谷穗才会弯下头,礼之精要在于曲。 智 智,知道日常的东西。把平时生活中的东西琢磨透了,了解宇宙运行的规律,了解人与人之间关系,就叫智。 信 信,人言也。远古时没有纸,经验技能均靠言传身教。别人用生命或鲜血换来的对周围世界的认识,不信老师的教诲是要吃亏的。信者,实为人类之言,是人类从普遍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智慧,当然不会骗人。 四维 礼上下、贵贱、长幼、贫富的等级秩序。 义对国家社会的道德义务。

浅谈当代中国道德现状及原因

浅谈当代中国社会道德现状及原因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而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在全面建设小康生活的关键时期,这些需求都为中国社会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迫切期望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迫切期望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新型人际关系。由此可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意义重大、任重道远。 然而近几年来,网络上层出不穷的爆出各种令人发指的噩耗,不同渠道都揭露了各种黑心实践。从“地沟油”,“瘦肉精”、“毒奶粉”、“黑心棉”、“毒大米”等种种食品安全问题;到“天价药费”、“假医假药”等医疗事件;到“小悦悦”事件、老人倒地无人敢扶、车祸现场无人敢帮等道德问题;到网络上各种自我炒作“多重门”、“潜规则”、“凤姐们”等拜金主义的炒作;再到最近贪污腐败程度令人对国家深感失望,各地高官落马,情妇举报,“枪打黑老虎”等各种政治腐败事件。一件又一件,当前一事件的余温还未来得及散去,更大更令人惊悚的事件又曝光。 这些事件的发生无一不表明中国当代社会正处于道德滑坡的态势。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政策的决定上将文化强国重点提出,可是为什么这些道德问题还是屡见不鲜呢? 今早看网易新闻,新闻上又曝光了某一工厂简单过滤地下水,摇身一变变成了一瓶瓶名牌矿泉水,虽然这个窝点被端了,可是这肯定只是很多非法窝点中的一个,只是再次从侧面反映出了道德的沦丧。拜金主义,假冒伪劣,全然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近几个月来,网络上女大学生失踪、被强奸遭奸杀,亦或是被关起来当性奴的事件更是屡见不鲜,当某一女大学生失踪一月还未音讯时,又一女大学生遭奸杀,事件此起彼伏,为何这些行凶者残忍的将矛头对准了还是校园里的花朵?为何这样的事件此起彼伏?为何人性已经沦丧至此? 这些惨绝人寰的事件的发生让我们越来越渴望回到毛泽东时代,那个民风淳朴的时代,渴望回到过去那个人性美好,互帮互助,邻里和谐的时代。可是这些也只是渴望和幻想,社会是发展着的,不可能越过越回去,历史的选择是让我们直面现实的道德滑坡,找到原因。 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愈来愈趋商业化,为了各种名声利益,人民不择手段,似乎除了利益,其他的都不那么重要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只停留在利益层面上,很难诚心诚意地相待。科技、经济迅猛发展,使道德教育相对落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场原则与道德原则出现价值矛盾。而社会的贫富差距的拉大又使得人们心里的不平衡被放大,虽然人们生活普遍有所改善,但对社会的不满足情绪还是存在的,一些人难以适应这个复杂的社会,很容易就做出了一些超越道德底线的事情。同时,虚拟网络高科技的应用减少了人们亲密接触的机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的淡漠,对人性的理解以及个人思想品德的健全发展都有不良影响。 除了经济发展与教育的不匹配以及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原因之外,国民素质普遍不高也是一个原因。对于道德觉悟不高的群众来说,社会舆论是一个道德风向标,他们很容易跟随舆论的方向走。社会舆论可以领导主旋律文化,但是一些消极舆论氛围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例如一些对社会良知好人好事的无端质疑,经过一些媒体的聚焦放大后,客观上对社会舆论起着不利于道德善良普及消极作用。那些盲目跟随舆论的民众就容易走向错误的方向。 多元文化的冲击也是其中一原因之一。开放的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要面对外来文化与已有的传统文化的冲击。传统的道德规范、道德原则和道德价值观念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多义性、多变性和多元性。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很容易就使得一些人淡忘国家意识、消解民族意识,失去对传统的认同感,迷失在文化多元的社会里,找不到道德边界。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做有道德的中国人_高中作文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做有道德的中国人 本文是关于高中作文的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做有道德的中国人,感谢您的阅读! 我非常之荣幸的参加了宁海县的首届公民道德公益大讲堂,本次大讲堂的主题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做有道德的人”,大讲堂的目的是“构建和谐社会,再现中华盛世”。 谈起“中华文化”这四个字,使人自然而然的想起了一句话叫“中华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这是教科书中常见的用来描述中华传统文化的一句话,可是,要是问到什么是中华传统文化,又有几个人能回答上来呢?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引起了我的反思,身为一名中国人,炎黄子孙,华夏儿女,却不知道什么是中华传统文化,我想这是让我自愧的事情,更是让我痛心的事情。 虽是短短四天的学习时间,却是让我受益匪浅,感悟颇深,我是没有什么资格和能力来向大家阐述什么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因为连我也正处在认识和学习中华文传统化的道路上,我知道,要想要真正的领悟几千年前的古圣先贤传承下来的智慧和真理,是要我的用一生时光来学习和践行的!我能做的就是做好一个中国人的本分——弘扬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中国人! 就谈谈我这四天来学习的感受吧! 大讲堂的整个学习过程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除此之外还有免费的午餐和学习资料,还有免费的纪念品!这样的公益活动已经很少见了。据我所知,参加大讲堂的义工是五百多人,想必大家都知道什么是“义工”,就是除了要干最脏最累的活以外,他们的付出是没有任何报酬的,我所要讲的不仅仅是义工的概念,

而是他们身上令人尊敬的品德,见人鞠躬一定达到九十度,无论对方年龄大小都称呼为“老师”,每一次台下观众鼓掌,站在一旁的义工们必是鞠躬表示感谢,四天来,我看见的加上我没看见的,我不知道他们每一个义工鞠了多少次躬,真的是数也数不清。在这些义工当中,上至八十多岁的老人,下至十一二岁的儿童,在我看来,我们这些人哪里称得上是“老师”啊?他们,才是我要学习和尊重的老师啊! 这些义工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只想说一句,感恩,感谢! 在每天到达会场之后,都会诵读《弟子规》,全场三千多人,诵读经典,有些甚至过目不忘,我记忆最深的就是“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这是为人子的道理。有一位讲师说,中华传统文化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孝”字,两个字就是“道德”二字,还有一位讲师说过,《弟子规》不仅仅是儿童的规,更是做人的规,确实,《弟子规》中许多都是做人处事的道理。对待父母要“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对待兄弟朋友要“兄道友,弟道恭;兄弟睦,孝在中”;对待自己的行为要“朝早起,夜眠迟;老易至,惜此时”;与他人相处则要“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等等做人处事的道理不胜枚举。 讲课的内容我就不详细说了,因为仅凭我三言两语是无法阐述和描述清楚的。 在一场场的讲课中,感动之处可以让人痛哭流涕,激动之处可以让人手掌发麻,几次我都是眼含热泪,哽咽低头,就在举行闭幕式,观看讲课花絮时,我从屏幕上看到一行字:义工们不忍心浪费一粒粮食。屏幕上出现的是收拾饭盒的义工们,面带微笑的在吃从观众手中收回的饭盒中的剩菜剩饭,有些还看见镜头不好意思的躲开了,这时,我再也无法把他们吃剩菜剩饭的镜头看完了,我再也无法忍住自己眼中的泪水,低下头,任由泪水在我的脸颊上滑落,脸上是痛苦的表

中国传统道德自学考试大纲

中国传统道德(00480)自学考试大纲 吴秀莲等 一、课程性质和目的要求 (一)课程性质 中国传统道德是中华民族思想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中华民族道德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凝聚起来的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它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对于民族心理,对于社会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作用,也是当代社会主义道德理论和道德规范体系的重要历史来源。因此,学习中国传统道德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中国传统道德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段)的专业必修课之一。本课程从规范、教育修养和德行三个方面对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进行系统梳理和归纳,以便于学生对中国传统道德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和把握。 (二)目的要求 学习本课程的目的要求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对中国传统道德的体系和内容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的基础上,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其进行辩证分析;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责任感,促进个体道德的不断完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重要的道德资源。 (三)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中国传统道德作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必修课,与伦理学课程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伦理学主要是从理论上的一般研究道德的起源和发展规律,揭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及其作用机制,而中国传统道德则是从历史的视角归纳出中国传统道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伦理学注重的是论,而中国传统道德注重的是史。因此,学习中国传统道德需先学习伦理学,伦理学乃中国传统道德的先修课程。 二、课程的主要内容 第一篇规范 学习要求:了解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体系及其对人们行为的基本要求,分析传统道德规范的合理性及其缺陷。 –1–

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可以分为两部分

中国传统道德规范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道德规范长期被封建统治者所倡导利用,并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精神武器,如“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忠君观、贞节观等封建伦理道德,它是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应该否定的一面;另一部分则是在自觉或习俗的道德规范中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并实际奉行的,而且是古今一以贯之的,在现在仍然发挥着积极影响,这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道德人格中的精华,我们今天仍要继续发扬光大。 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表现出很多传统美德,在此,我们只能择要概述。 一、仁爱孝悌 “仁”是孔子所提出的做人的最高道德准则,被历代思想家所继承发展,成为一切好品德的总概括和中华民族道德精神的象征。仁,其最基本的含义就是“爱人”。后儒以“仁”、“人”互训,说“仁者,人也”,即“仁”是人的本性,是做人的基本道理。“仁”,发端于人类生活中所形成的“恻隐之心”,即“同情心”,基于家族生活中的亲情。有了 孝悌之德的基本含义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它在社会道德生活中具有崇高地位,且得到普遍的奉行。以家为中心是中华文化的第一特质。家是我们民族生命的基石,它不但是个人现实生活所凭依的地方,也是中国人精神生活的教堂。“仁”,从敬爱父母兄长开始,但并未停留在家族范围之内,而是自亲而疏,由近及远,推己及人,将这种爱扩大到包括了友爱和博爱,这种爱也就可以称为“仁爱”了,仁德之高尚也就体现在此。无论在家庭内或社会中,有了仁爱精神,才能使人间洋溢着一片温馨祥和之气。 友爱、博爱是孝悌之情的扩展,其中介环节就是“忠恕”。“忠恕之道”是“仁”的又一内在精神。孔子强调要“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爱人就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是“恕道”。简而言之,忠恕之道就是眼中有他人,心里要为他人着想。忠恕之道具有维护人的尊严,相互尊重,相互同情的朴素的人道主义内蕴。忠恕是一切乐善好施、舍己为人之壮举的基础,是人间一切辉煌事业和美好蓝图的底色。 在忠恕之道的基础上,中国人形成了“救人危难”、“互助友爱”、“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形成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安老怀少的社会风尚,和“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宽广胸怀。“仁爱之道”、“忠恕之道”强调了一种人伦义务,旨在解决如何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所以说它实质上是人类社会得以生存、文明得以延续和发展之道。 二、宽容和谐 从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基点出发,中华民族在道德上追求一种和谐,强调群体义务。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对宽容和谐有许多精辟论述。孔子所要建立的仁学思想体系,实际上就是要建立一个宽容和谐的道德社会。“重和”思想是宽容和谐精神的一个重要表现 西周末年的史伯最早提出的“和同”理论,就包括了宽容和谐的意思:“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国语·郑语》)这就是说,万物是由不同事物和合而生的。史伯还提出“阴阳之序”的观点,通过秩序、均衡与统一,从而达到万物的宽容和谐。孔子主张和而不同,并以他的仁学思想为基础,试图通过中庸之道达到宽容和谐。 中庸之道是讲:人生于天地之间,如不有所偏倚,则能执守宇宙人生的常理。传统伦理把中庸看成是至高无上的德性,不仅因为它是宇宙天地之间永久不变的真理,而且还因为它有勉励人们勇于力行,不可有一点点忽视的意义。传统伦理是讲以一家规模推之天下,从而实现天下一家的“大同世界”,这实际上是群体本位的道德。这种道德必然高扬群体价值,贬抑个体价值;约束个体身心,压抑个体利益,维护整体利益。有无道德的界限只在于能否以公灭私,对国家、对家族尽忠、尽孝。中国传统哲学认为天道具有理性内涵(德),而这种德性就是个体对群体的认同。个体只要加强修养,超越自我而归属于群体,就领悟了生存意义,体悟了天道。 这种集体理性产生了一种乐观主义,即所谓的“乐感文化”,它相信人生是合理的、有价值的,从而避免了个体与社会的对抗,摒弃了孤独意识、悲观主义。中国人懂得,人生存在宇宙之间,要尽力顺应宇宙自然运行的法则,以便维护整体的均衡与和谐,因此做人要尽其本份、刻苦、勤劳、节俭,克尽职守。人既然生于天地之间,大地“厚德载物”,人也应效法自然,培养一种宽厚的德性。 “宽容”在传统道德中占有重要地位。千百年来,以“宽”为上的道德要求经各派思想家的反复咀嚼加工,已深入中国人的心髓,对中华民族宽容精神的形成起了极大的作用。中国历史上的贤哲们不仅把“宽”作为“君子”德行的标准,而且还指出了“能容”对于人生修养、成就德行的意义,所谓“大山不立好恶,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小助,故能成其富”,所谓“有容,德乃大”,都是强调只有兼容并蓄、博采众长,才能增长才干,成就大德。宽容体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能“协和万邦”,形成多民族的大家庭;在国与国的关系上,能和睦相处,不擅自发动侵略战争。所以中华民族是热爱

浅谈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认识

浅谈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认识 【摘要】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源远流长,是我们的优秀道德遗产。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始终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道德根基和思想基础,始终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它包括了优秀的道德品质、优良的民族精神、崇尚的民族气节、高尚的民族感情以及良好的民族习惯等。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林林总总、丰富多彩的庞大体系来看,“仁、义、礼、智、信”具有主导地位。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对社会进步所产生的广泛性、深远性影响来看,“仁、义、礼、智、信”带动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发展和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在整个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具有重要地位。在当今时代,对于我们的传统美德却有很多人选择了漠视。在新时代我们应不断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亲身去践行这些传统美德。 【关键词】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道德;形成;核心内涵;儒家思想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指中国五千年历史流传下来,具有影响,可以继承,并得到不断创新发展,有益于下代的优秀道德遗产。它是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品质、优良的民族精神、崇高的民族气节、高尚的民族情感以及良好的民族习惯的总和。它标志着中华民族的“形”与“魂”。它也是我国人民两千多年来处理人际关系、人与社会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的结晶。 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素称礼义之邦,具有的几千年的文明史,拥有古之贤人所造就并被历代炎黄子孙躬行践履的独具特色的传统美德。 在春秋初期,管仲提出了“礼、义、廉、耻”四个道德要素。春秋末,老子提出人要“上善若水”,意思是最善的人要像水一样,显然老子倡导“仁”、“信”等道德操守。随后,战国思想家孟子在此基础上把“仁、义、礼、智”这四个要素整理归纳出来,作为道德的基本要求。汉代的董仲舒把“仁、义、礼、智、信”五大道德要素整合在一起加以全面阐述和规范的。在汉建初四年的白虎观会议以后,官方把“仁义礼智信”明确为整个国家要提倡和遵循的道德纲领。到魏晋之后,官方、民间出现了道德认识的不同观点、不同主张,对“仁、义、礼、智、信”也进行了多种阐述,进行了新的创造和新的规范。

浅析中国传统文化与公民道德建设研究综述(一)

浅析中国传统文化与公民道德建设研究综述(一) 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提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我国公民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提高他们对传统文化的鉴赏能力和文化素质,是当前的一项迫切任务。学界对其进行了广泛探讨,取得了一定成果。本文拟对我国的传统文化资源对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的方式方法、传承文化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的应对策略等作一简要梳理,以促进学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 中国的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集儒、道、墨、法、释等文化精华为一体,蕴含着丰富的宝藏。从儒家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治国之道到道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从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人与人的相处之道到法家“以法治国”以及释家的“大慈大悲”对人性的关怀,无不闪耀着智慧的光芒,体现着中华民族的至诚的精神与信念。这种文化在历史上曾推动中国社会的繁荣发展,对整个世界文化发展也有过重大的影响。这些优秀的文化历经几千年的风风雨雨,形成了自成一格的文化传统,至今仍影响着我们的生产和生活,是我们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有源头活水。 近年来,对中国的传统文化的研究硕果累累,公民道德教育方面的研究成果也蔚为壮观,然而关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资源与公民道德教育之间的关系、传统文化对公民道德教育的作用、公民道德教育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分析研究都不多,而且这些为数不多的研究,也只是泛泛而谈,有待进一步深入。 很多学者都认同以下观点,即“伦理道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也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文明最突出的贡献之一。”伦理道德是对社会生活秩序和个体生命秩序的深层设计,是公民道德教育中不可或缺的文化元素。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都著书立说,呼吁重新审视传统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伦理道德文化内容丰富,东南大学的樊和平教授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归纳为仁爱孝悌、谦和好礼、诚信知报、精忠爱国,克己奉公、修己慎独、见利思义、勤俭廉正、笃实宽厚和勇毅力行等十大美德,认为它是形成崇高的民族精神,建立具有丰富内涵的民族道德人格的重要保证。中国人民大学的吴潜涛教授把中国的优秀文化传统归纳为爱国主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自强不息、人际和谐、追求崇高、以德治国、艰苦奋斗等传统,主张大力继承和发扬。2] 很多学者都主张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民族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同时存在的新形势下,坚持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深入发掘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对于我们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增强民族凝聚力和竞争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3] 传统道德教育以人性论为逻辑出发点和教育前提,是古代先哲对道德教育规律的探索,富有深刻的道德理性内涵,从发展的角度看,这正是传统道德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一脉相承的原因与关键所在。 比如孔子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恪”4]的思想,在于强调道德教育对理想人格形成的重要作用。另外孔子讲性相近,习相远;孟子讲人性本善、人皆可以为尧舜;荀子虽讲人性本恶,但强调“善者伪也”,认为人的善行和善良品德是可以后天习得的。从表面上看,孔子、孟子、荀子对人性的看法存在着差异,但实质上在对待人性与人的善良品德关系问题上殊途同归,都十分强调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认为人性是可以教化、可以塑造的。 关于如何对个体人进行人格培养问题,也能从传统文化中吸取养份。有学者认为:对“善”的追求是中国传统道德对个体生命价值和归宿的最终确认,也是作为个体的人不断寻求道德理性成熟的过程。现代公民人格的培养同样不能脱离人性的基础,要结合个体的道德需要,使人格教育出于自然而又归于自然。这就要关注公民的多种心理需求、生理需求,尊重他们

中国传统道德基本概念

中国传统道德基本概念 1、四维:礼、仪、廉、耻 四维的说法,最早载于《管子》。《管子》牧民篇:“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 2、五常:仁、义、礼、智、信 汉章帝建初四年以后,“仁义礼智信”被确定为整体德目“五常”。五常不仅是五种基础性的“母德”、“基德”,而且形成并高度概括了中华传统道德的核心价值理念和基本精神。 仁和义是儒家文化中两大根本性的道德元素,可谓总体价值观中的核心价值观。离开了仁、义,忠、孝、礼、乐等等都失去了意义。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荀子:“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白虎通》:“君臣以义合,不可则去”,《周易》:“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仁、义相比其他价值观要素具有超然性。例如,孔子在《论语?子路》中说:“言必信,行必果。”孟子则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仁、义的重要性,以孔孟之言为证,孔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

仁。”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身而取义者也。” 孔子:仁者,义之本也;义者,仁之节也。“仁者,人也;道者,义也”。孟子:“仁,人心也;义,人路也。”子言:“仁有数,义有长短小大。”朱熹:“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韩诗外传》:“爱由情出,谓之仁,节爱理宜,谓之义。”韩愈《原道》:“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 仁——子曰:仁者,爱人。仁之广义,涵盖甚多,例如,“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五者,“恭、宽、信、敏、惠”。“刚、毅、木、讷,近仁。”“仁者,其言也讱。”“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然而,仁并非远不可及,“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仁也不是无理性、无原则或者软弱,“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仁者,必有勇。” 义——子曰:“义者,宜也。”朱熹:“义者,天理之所宜。”义者,理义、道义、正义、公义。子曰:“君子之所谓义者,贵贱皆有事于天下。”“君子义以为上。”“见利思义。”“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3、四字:忠、孝、节、义 忠、孝在中国社会是基础性的道德价值观。《孝经》中,子曰:“夫孝者,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本也”,“夫孝,德之本也”,“孝慈,则忠”。曾子:“夫子之道,忠恕而已”。忠、孝兴于夏,“夏道尚忠,复尚孝”。

如何正确对待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1)

如何正确对待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 总的来说,应该是批判的继承。批判与继承是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主要表现在道德上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封建宗法等级道德体系,这显然是一个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过了时的、腐朽的、愚味的传统思想,是应该坚决剔除掉的封建地主阶级的腐朽文化。但作为封建地主阶级文化的主干——儒家文化而言,也是正统与非正统的矛盾和斗争,在其历史演变的过程中也有着差异性,具有不同的社会作用,因此,我们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进行具体的历史地分析、鉴别、取舍和改造。 但要做到批判的继承,分析也是十分重要的。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文化具有历史性,因此,并不都是优点和缺点,精华或糟粕,鉴别是一种作出事实判断的重要认识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科学地区分优与劣,好与坏,进行正确的选择与取舍,去粗存精,正本清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注入新的,正确的道德理念,推动传统道德文化的发展与延续。但是精华的汲取,并不意味着可以全盘照搬,直接沿用,即使是传统文化中精华的部分也应根据时代要求进行客观地改造与创新。总之,要贯彻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继承方针,才能真正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得以继承和发扬光大。 特别是在这个历史新时期,我们大学生更要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之;要在按社会主义的要求和建设的需要,做好取舍和创造性的转化之;要通过

分析、鉴别、取舍和改造,剔除那些带有明显的阶级和时代局限性的成分,继承那些反映普遍性、共同性和一般性道德要求,首先,把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新世纪的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其次,坚持传统美德教育与环境育人结合起来。再次,学校将传统美德教育与制度育人结合起来。 最后我们大学生要增强自立自强的品质、平等竞争的思想、时间观念、法制观念、效益意识、创新意识等,使中华民族的精神与时具进,发扬光大。 电信1106班 尹强

浅谈从“品德”到“道德”

浅谈从“品德”到“道德” ——中国传统道德现代化的路向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式,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因此,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传统道德的现代化就成为一种必然的路向,传统道德如何现代化也因此成为众多学者热衷讨论的话题。从话语伦理学出发,哈贝马斯论证了道德视角重建的必要性,其理由是,传统的道德视角是上帝的“超验视角”,道德律令的规范有效性是从上帝的超验视角作出论证的,然而,在现代社会里,上帝的至上的和绝对的权威失去了,宗教及神学不再是一种被所有人认可的道德有效性的基础。[]由此我们可以断定,西方传统道德现代化的路向可以说是“去上帝化”。但是,中国与西方不同,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并 意义上的差异。 一、以道德”。 个人修养、的方式。国人缺少“ 九,而公“私德” 不讲“扫清自己 化》说:公觉到。” 极。 那德”?代意。 那样把道德放在文化价值体系中最重要的位置。“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之不朽。”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这个对后世影响极为深远的着名的“三不朽”论断,把立德至于首位。儒家经典《大学》标榜的“大学之道”,是“明明德,亲民,至于至善”,也是把对完美道德的追求看作“唯此为大”。而且,中国传统文化对于道德的阐述,也是“公德”和“私德” 兼顾的,并没有厚此薄彼,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是也。儒家为中国人所设计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道路,其起点为“修身”,其终点为“平天下”,也可以看出儒家对于“私德”和“公德”的强调。 但是,以现代眼光审视,传统中国文化中的道德只是“品德”,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道德”。何谓“道

浅谈中国传统文化在现实中的意义

浅谈中国传统文化在现实 中的意义 姓名: 院系: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01 学号: 联系电话:

浅谈中国传统文化在现实中的意义 在上您的课程之前,我一直认为传统文化已经与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脱节,没有很大的联系,自从您讲了阴阳八卦和易经之类的,我才真正明白我们虽然生存在现代社会里,却也是生活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子中。这种文化的得失与消长,无时无刻不在无形中影响着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把握的深浅,认知的高低,运用的好坏,会直接影响着我们的为人处事,决定着我们的事业成败,影响着我们人生命运的兴衰。 传统文化内涵丰富,博大精深,它既包括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创造与历代圣哲学人的研究探索的成果,也吸收了其它民族文化的精华。它涵盖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 儒家文化主要内容是维系社会、稳定家庭、规范人伦的(君臣父母夫妻)“三纲”。为了理想社会的实现,中国儒家文化要求社会成员要完善自己的人格,要有“以天下为已任”的胸怀;强调社会的整体利益重于个人一已私利,要求人们能“克已复礼”;建立了一套系统的治世理念“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道家文化是对自然与人类、社会与个人、主观与客观、肉体与精神等进行更深层次的探讨与冷静的思考后所产生的更具超前意识的思想体系。儒家文化崇尚阳刚,道家文化崇尚阴柔,二者恰恰构成一个“太极”道家认为客观规律既不可制造,也不可改变,更不可抗拒,因此强调“清静无为”,进而认识它,遵循它。道家也追求社会的自然、和谐与宁静,因而强调与世无争。 佛教文化发源于印度,但在印度早已衰落,十三世纪后濒于绝迹,而东汉以后传入中国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再次呈现出了它的辉煌。佛教文化是以宇宙与人体生命为研究对象的一种宗教文化。佛教文化把物质世界称为器世界,把有生命的动物称为有情众生;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生活中的意义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社会思想文化的整合价值 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巨大的思想统摄性,传统文化可以超越地域、阶级、党派、种族、时间的界限,以文化为纽带,以思想为桥梁,产生巨大的而又无形的文化整合力量。传统文化正是通过人们心理上的认同、感情上的拥戴、行为上的遵守,如同一只无形之手将人们联系起来,形成“同心同德”的社会整合力量,将整个

中国传统道德

浙江省2009年4月自考中国传统道德试题 课程代码:1000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修辞立其诚”出自( ) A.《周易·乾》 B.《孔子》 C.《朱子语类》 D.《孟子》 2.韩愈在《师说》中认为教师的职责有三,并不包括( ) A.易俗 B.传道 C.受业 D.解惑 3.“有志者,事竟成”出自______,说明凡人皆应立志,方能成就事业。( ) A.《后汉书》 B.《论语》 C.《诸葛亮集》 D.《陆九渊集》 4.下列事例中突出体现以身许国精神的是( ) A.卫石碏“大义灭亲” B.苏秦发愤刺股 C.岳飞精忠报国 D.愚公移山感上帝 5.包拯铁面无私的事例体现了( ) A.秉公去私精神 B.抗暴御侮精神 C.以身(武汉自考)许国精神 D.忧国忧民精神 二、名词解释(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自强不息 2.慎独 三、引文简释(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并指出其作者或著作名。 1.“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2.“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正义”的含义及其意义。 2.简述“德教为先”的含义及其积极意义。 3.简析“志道”。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谈谈中国传统道德的内涵以及它在民族思想文化传统中的地位,并论作为传统道德核心的整体主义。 2.试说“公忠”。

浙江省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国传统道德试题 课程代码:1000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中国传统道德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具有重要影响的是( ) A.道家思想 B.儒家思想 C.墨家思想 D.法家思想 2.在人际交往中,讲人应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是( ) A.公忠 B.正义 C.孝慈 D.诚信 3.“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这句话的作者是( )

文化与道德

浅谈中国传统文化与道德 摘要: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其中不乏众多道德修养方面的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的传统文化也的确在后人的道德修养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中华民族虽然历经无数磨难与困苦,但始终能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应当说,是同中国的优良传统文化,特别是优良的道德传统的作用分不开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传统的道德教育内容、对传统价值的认同受到了冲击,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道德规范还没有建立完善。文化的衔接出现了脱节,人们的道德趋向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不少人甚至将道德修养放置一边,不理不顾,这种现象令人深思。因此,为了提高全民族素质,就必须在加强道德建设的同时,下大力度发展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并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系。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道德 一、中国传统文化 在中华民族长达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源远流长的优良道德传统。这些优良道德传统是先辈们留下的重要精神财富,是我们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丰富源泉。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对后世个人道德修养建设的影响可谓深远。而儒家文化的核心是仁。仁者,人也。仁者,爱人。

中国自古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几千年来,中国人始终认为,良好的道德修养是一个人立身之根本。这道德修养包括爱己、爱人、爱国。一个自爱的人方可谈爱他人。爱己就要求我们十分注重个人道德修养的建设。热爱生命,言行一致。而爱人则要求我们谦逊礼让,诚信待人,推己及人。爱亲人,爱朋友,爱同胞,乃至爱全人类。此谓博爱。中国历史上也有很多这样的人。比如杜甫,他忧国忧民,他的诗多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反映人民所承受的各种苦难,表达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大胆揭露社会弊端,从而成为人民的代言人。他的诗具有“诗史”的性质。他的爱是大爱,是博爱,是对广大人民的爱,这爱让人心生钦佩。最后是爱国,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转身毅然投入汨罗江,这爱国气势磅礴,这爱国可歌可泣。岳飞一首《满江红》,歌尽不少仁人志士心中所盼。这些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不仅在中国民族的长期发展中起了积极的意义,而且对提高我国当前的道德水平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优秀的道德传统在当今社会的具体体现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注重整体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二是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三是讲求谦敬礼让,强调克骄防矜;四是倡导言行一致,强调恪守诚信;五是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实现看做是一种高层次的需要;六是重视道德践履,强调修养的重要性,倡导道德主体要在完善自身中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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