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教育局文件
吉市教通字〔2011〕88号
关于开展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首批市级骨干
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健全骨干教师培训与考核认定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现决定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首批市级骨干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程参加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获得《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班结业证书》一年以上,现工作在我市教育教学岗位上的教师。
二、认定条件
被认定人选要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效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工作成绩显著,效果突出。原则上具备下列条件:
(一)女45周岁、男50周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为农村教育做出突出贡献和业务特别突出的优秀教师,可以适当放宽,但要从严掌握);
(四)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信息技术能力达到中级水平以上;
(五)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 2008年8月1日以来在校级以上做过公开课,教育教学实际效果好,得到学校、同行、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六)2008年8月1日以来参与县(市)、区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教学活动设计、教学论文或获得县区级以上奖励。
三、认定考核内容
本次骨干教师认定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资格审核:被认定对象须同时具备上述6项认定条件。
(二)业绩量化:根据《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认定业绩量化考核表》(附件2)进行量化考核。
(三)骨干作用: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积
极承担教育教学、教师培训等任务。根据《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作用发挥情况量化考核表》(附件3)进行量化考核。
总分计算(100分)=业绩量化分数(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60%+骨干作用分数(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40%。
四、考核认定办法与时间安排
考核认定工作由市教育局直接领导,市教育学院职教部具体组织实施。
(一)各校对申报人员要进行资格初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对于突破学历、职称限制的教师要单独附文说明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不在申报之列:
1、未参加骨干教师培训学习的不予认定。
2、学校行政领导每周兼课未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50%的。
3、在骨干教师申报认定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教师。
(二)初审合格的教师请于10月12日-13日上报认定材料。
(三)市教育学院职教部负责资格复查、业绩量化、骨干作用发挥评分和评审工作。
业绩量化、骨干作用发挥考核的总分(按比例折算后填表),在全地区范围内按总分排队,并在本系统内公示一周。
(四)市教育局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认定人选进
行复核,按一定比例差额考核认定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
(五)上报材料要求
1、材料应包括五种表格和个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1)《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认定申报表》报电子文本(WORD格式)和纸质文本各一份;
(2)《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业绩量化考核表》报电子文本(WORD格式)和纸质文本各一份;
(3)《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作用发挥情况量化考核表》报电子文本(WORD格式)和纸质文本各一份;
(4)《吉林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认定推荐人选一览表》以学校为单位,只交电子文本(EXCEL格式)。
(5)《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认定材料目录》报电子文本(EXCEL格式)和纸质文本各一份;
(6)个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本人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班结业证书、有关培训证书,与申报材料内容相应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上报时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一律用A4纸复印。如发现证书有弄虚作假现象,立即取消认定资格。
2、各种表格以附件的规格为准。电子文本及纸质材料上报到吉林市教育学院职教部,联系人:孙天旭,联系电话:62042816,137********。
附件:1、吉林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认定申报表
2、吉林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业绩量
化考核表
3、吉林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作用发
挥情况量化考核表
4、吉林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认定推
荐人选一览表
5、吉林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认定人
员材料目录
6、吉林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认定填
表说明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市级骨干教师考核认定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3份)吉林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
认定申报表
(2011年)
学校名称:
姓名:
任教学段:
任教专业:
现专业技术职称:
2011 年9 月
吉林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认定业绩量化考核表县(区):学校:专业:姓名:
考核时间:2011 年月日学校考核组组长签字:
吉林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作用发挥情况量化考核表
注:业绩量化考核、教师作用发挥情况量化考核时一项证书只能加分一次。
附件4
吉林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认定推荐人选一览表推荐单位:(公章)
注:上报电子文本时请将其转化为Excel格式。
13
附件5
吉林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认定材料目录
学段:专业:姓名:工作单位:
4、时间采用年月6位数字连写方式。
5、目录及复印件A4纸型,用透明文件夹左侧装订。
6、以上证书验原件,上报复印件。
7、各种材料的排放顺序与目录相同。8、项目二——六排列顺序为国家、省级、市级、县区级、校级,并分别按时间排序。
14
附件6
吉林市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
市级骨干教师认定填表说明
1.学校名称填写学校全称,应与学校公章名称相同。
2.姓名与身份证名相同,二字名中间不加空格。
3.任教学段指XX级。表中教师应按现授课年级所处学段进行填写,跨学段的学科教师自选一个主要负责的学段填写。
4.专业技术职称(职称)以人事部门规定的职称序列名称为准。
5.学历一栏中所需的毕业学校名称、专业、学历、学位等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名称保持一致。
6.推荐意见栏中应明确填写同意或是不同意,不得只加盖公章。
7.对于附表1-5中重复填写的项目必须保持一致。
8.对于附表1-5中各项目填写含混不清、不符合规范或是前后不一致的,视同为无效申请,取消推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