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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解读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解读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解读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解读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这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强制性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一周年了。这个条例和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样,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相关。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994年制定《劳动法》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有职工年休假制度。中国大概是除了北朝鲜以外,最后规定年休假制度的国家。劳动法实施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国有企业开始享受年薪假。其他单位职工是否享受年休假,哪一类人员享受年休假,国务院一直没有做出具体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了这些问题。

1.什么人享受年休假?

《劳动法》实施后,国家机关和一些事业单位、部分国有企业已经实施了年休假制度,多数企业没有实行,个体户完全没有实行。

《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根据这一规定,年休假制度不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要实行,而且企业也必须实行。不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不论中国人投资的企业还是外国人投资的企业,只要这个企业设在中国领土上,都要给职工放年休假。不属于企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只要有雇工的,也都要给雇员放年休假。不管有没有劳动合同,只要实际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享受年休假待遇。

任何单位和个体户都要给职工放年休假,并不是每个上班的人都有年休假。只有两种人不享受年休假:正在实习尚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和已经退休又被返聘的人。

2.年休假工资要照发

《条例》第二条还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年休假工资照发,也可以理解为年休假记做出勤。

年休假制度属于法律强制规定。所以年休假属于法定假日。单位没有给职工放年休假或者放年休假不够法定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规定,给付职工三倍的工资。

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明确了这个问题。该《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发放三倍工资的条件是:单位提出不放或者少放年休假,职工同意的。

单位提出不放年休假或者少放年休假,职工不同意的,单位必须给职工放年休假。

单位提出让职工放年休假,职工不同意休假的,原工资照发,不享受三倍工资待遇。是否属于职工自愿放弃年休假,以职工本人书面说明为准。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连续工作年限指的是什么?

《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也是根据连续工作年限确定。

连续工作年限是不是指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条例没有规定,就产生了不同的解释。单位解释为:这个人刚到我单位,所以不能安排年休假,劳动者认为:我在别的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已经很长了,应当连续计算。

《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的,在对法律条文发生歧义时,应当做

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办法》第四条解释为: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

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有了人力资源部的权威解释,用人单位再按照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职工放年休假就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了。

4.年休假不得与其他假日折抵。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

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不能因为职工享受了这些假期而取消或者减少职工的年休假。

年休假期间,赶上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学校的教职工的寒暑假属于年休假。寒暑假天数总和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的按照原来的休假办法实行。寒暑假加班或者寒暑假总和少于应放年休假天数的,要按照《条例》规定补足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的,可以折抵年休假,事假期间工资照发。

职工已经享受了当年度的年休假,又请事假的,事假期间工资照发,预休明年的年休假。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必须经过职工本人同意。

5.劳动者年休假权受到侵犯怎么办?

《条例》生效前,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都不受理因年休假问题产生的纠纷。《条例》生效后,处理这类纠纷有了法律依据。

《条例》第七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职工和单位对年休假问题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职工应当享受年休假的,裁决单位按照职工应休年休假的天数裁定单位给付职工三倍的工资。并加处50%的赔偿金。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

编号:SY-AQ-0738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 处理制度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 reporting system and investigation and handling system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 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保证事故处理的真实性,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内容: 2.1发生在本矿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按规定逐级上报。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2.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2.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公司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2.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2.6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浅谈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性

浅谈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性 北安市统计局综合股 为什么要提起统计呢?统计有什么重要性呢? 就目前现状而言,统计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全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某些乡镇统计机构已不复存在,乡镇专职统计人员被乡镇打通使用,身兼多职,主攻多事,专职不专,导致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力量薄弱、质量欠缺。就此现状,统计的重要性就有必要提起。 先来说说什么叫统计吧! 统计就是从事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数字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的活动过程,它的内容涵盖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商贸、财税、金融等方面。由此可见,统计是处于多么重要的地位,统计的作用是不容忽视! 首先统计是不可或缺的、不可替代的活动。 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都离不开数字,有数字就有统计。体现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国民经济水平、人均生活水平、工业农业发展水平等,以及预计今后多少年将要达到什么水平,预计将要朝哪方面发展,一级政府的预算、决算、规划、总结,哪一样不是来源于统计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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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 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新版)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第一条发生事故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成员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车队有关负责人员组成。 第二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三条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车队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条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第六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八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九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发生,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事故发生,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公司和职工的监督。

浅谈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性【可编辑版】

浅谈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性 浅谈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性 为什么要提起统计呢?统计有什么重要性呢?就目前现状而言,统计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全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某些乡镇统计机构业已不复存在,乡镇专职统计人员被乡镇打通使用,身兼多职,主攻多事,专职不专,导致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力量薄弱、质量欠缺。就此现状,统计的重要性就有必要提起。先来说说什么叫统计吧!统计语源最早出自中世纪拉丁语的status,意思是各种现象的状态和状况,由这一语根组成的意大利语stato,表示国家的概念以及关于国家结构和国情这方面知识的总称,即相当于当代所谓的情报机构或指挥部,曾在17世纪被称为“政治算术”,现代涵义的统计据书上记载大约是20世纪初传入中国的。统计就是从事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数字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的活动过程,它的内容涵盖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商贸、财税、金融等方面。由此可见,统计是处于多么重要的地位,统计的作用是多么地容不得人忽视!首先统计是不可或缺的、不可替代的活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都离不开数字,有数字就有统计。体现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国民经济水平、人均生活水平、工业农业发展水平等,以及预计今后多少年将要达到什么水平,预计将要朝哪方面发展,一级政府的预算、决算、规划、总结,哪一样不是来源于统计的数字呢?哪一样能离得开统计的数字呢?就连普通市民的生产生活,收获或损失了多少,都离不开数字的统计。如果用商贸、财税、金融等任意一个来代替统计,那就是不系统的、

不全面的;如果非得要找一个其他什么来代替的话,那就是换汤不换药,在性质上是一样的,还是统计。其次,统计起着参谋作用,是军师的别名。统计把涵盖各个行业、各个方面的数据集中起来,示呈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措施,就是为生产力发展提供了依据和方向。要得提供有力的依据和正确的方向,这还得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各级政府也得积极重视各级统计工作,把统计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如果不重视统计工作,如果哪方面有了发展,许多做了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得不到社会认可,反映不出进步,相比之下反而会被认为是落后,而一旦被认为是落后了,就得要挨打,就得损失许多进一步发展的机遇,就得为此付出代价,也许会处于从重再来的境地。因此,要发展,就要用好参谋,用好军师。就目前的形势来讲,应该怎样去充分发挥统计的重要性呢?首先,各级政府的重视是最有效的途径,特别是乡镇基层政府。县市及县市以上的统计数字都是从基层来的,没有哪一级的统计数字能抛开基层而凭空得来。如同建房一样,没有一楼,哪来的二楼三楼四楼呢?这就是老百姓常说的一句话: 没有田哪有粮呢?要重视基层统计工作,万事从源头抓起,离开源头空谈数字是没有用的。譬如说大跃进时期,由基层上报的统计数字浮夸风,导致当时全国经济形势一片虚涨,反而掩盖了可以解决的问题,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当时经济的发展。如果统计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的话,统计工作者有义务创造条件,让统计成果绽放其耀眼光芒,去争取认可和重视。其次,和谐统计,大力培育后继统计人员,充分调动统计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统计质量。有质量才有效益,有平常量的积累,才能达到质变的飞跃。社会进步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项目部及架子队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害人数、损失情况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2、报告时间:发生工伤事故项目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用电话、电传向公司领导、安环部、社管中心报告。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由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传真或电话报至指挥部安环部,再由指挥部安环部报公司安质处。发生事故后一周内向指挥部安环部报送初步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3、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同时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调查 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或指定工程、安质、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三、事故分析

1、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等。 2、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根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 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指派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项目部或公司领导带队,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劳动、公安、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其他领导带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处(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五、事故调查程序: 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质量信息 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部。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所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有多种方法,但一般可按以下条件进行分类: (1)按事故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或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或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指工程倒塌或报废;或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在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混凝土拌合物产生离析现象仍浇筑入模等。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作技术上的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地质情况估计错误;采用了不适宜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 2)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 事故。例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进料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引起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导致出现质量事故。例如,某些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在投标报价中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依靠违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或偷工减料等等.这些因素往往会导致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必须予以重视。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必须在2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有关领导及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一旦事故发生后,能按照有关 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吸取教训,防止事 故重复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无论是人身伤亡事故或非人身伤亡 事故。)负伤者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或矿 领导。 2、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安监站、总工 和矿长。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对于重伤、死亡、重大死亡 事故以及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汇报局调度和局 领导。

4、对于轻伤事故,安监站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汇报安监局。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或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后,矿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每月底(或次月初),安监站必须将当月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上报安监局。 7、对于不负责任不按规定上报而造成事故的扩大,矿将给予处以200元罚款。 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1、对于轻伤,重伤事故和非人身伤亡事故,由矿长或安监站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对于死亡、重大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安监站要会同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

如何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统计培训资料编制:企管计划部

二〇一八年五月 编制内容 1. 一、年统计工作安排2018 二、统计分析知识

二〇一八年统计工作安排 一、二O一七年统计工作实施情况 二一七年的统计工作在各单位、各部门的配合下,基本满足了O 对外报表汇总要求和对内指标控制要求。但还有亟待提高的统计工作2. 内容,分别是:一是运行日志的书写规范需要提高;二是对敏感统计指

标的变化和计算需要即时反映,如:设备故障影响发、供电、供热量等 指标要及时做到现象的反映和量的确定。 二、二O一八年统计重点工作 二一八年,落实公司走动式管理、末梢管理的要求,以夯““”“O”实统计基础,规范统计管理,提高统计质量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规范日常统计信息的报送。一是各部门认真做好《统计工作标1准》要求的各类报表的报送;二是协调相关报表单位的报送渠道的畅通;三是对生产经营中的敏感指标及计算方法加以规范,使信息指标的收集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减少统计核算过程中指标数值的差异;四是进一步完善日常报表报送,安技部值长室做好日损失电量报送,影响水耗等重要能耗指标变化原因,同时明确日运行方式变化。供热事业部每月度进行供热基本情况报表报送;西联、阳光项目部每月按时进行重点项目节点、资金进度报表报送。 、夯实统计基础工作。各生产单位、能源(物资)供应单位,根据2自身在生产经营中的实际情况,建立、建全、完善统计台账如指标统,计台帐、能源管理台帐,台账分为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两种,电子版统一以系统为依托,各单位依据统计管理的实际需求删改,建Excel 立、完善台账。按照公司常态化走动式管理、末梢管理的要求,每””““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31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版本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企业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依照建筑法和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制定施工现场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便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事故。 一、事故报告制度 1.未发生事故前,上险率达到100%。 2. 单位发生轻伤事故、应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人事部门或公司安委会。 3. 单位发生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或安全

部,发生火灾应立即打119 电话报警,并报告以上部门。 4. 公司负责人、公司人事部门、安全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由公司人事部和安委会立即报告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社会保险局、市总工会。 5.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单位应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调查制度 1、积极配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工作。 2、协助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

生,所采取措施和建议,并接受调查组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处理建议。 4、写出事故报告。 三、事故处理制度 在处理事故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即:事故发生后: (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 (3)负责人和职工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4)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负责人不查处不放过。 (5)发生事故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四、伤亡事故统计制度伤亡事故统计是国家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进行控制的一项措施。 1、它及时反映国家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形势,便于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拟定改进措施,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7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发布日期:2009年2月4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4日)废止 【发布部门】国家土地管理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97.10.28 【实施日期】1997.10.2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1997年10月28日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7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行政区划分为五级。 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可以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由国家土地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由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第五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体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 第六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二)因地制宜,切实可行; (三)自上而下,上下结合; (四)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 (五)综合考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六)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第七条国家应当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标准和规范。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第九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资料必须准确、可靠。规划基期各类用地面积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面积确定。规划用地分类应当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类为基础。 第十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是: (一)编制规划的准备工作;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j/YHW8.06-2004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生产或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 引用文件 j/YH P8.05-2004《纠正/预防措施程序》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会。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并主持重大质量问题的分析会。 3.3 质量部负责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的管理,负责组织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并主持召开中等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的分析会。 3.4 各有关单位参与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置。 4 流程图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的要求,见程序流程图(附录A)。 5 要求 5.1 质量事故(问题)的等级按以下原则划分 5.1.1 一般质量问题 a)由于过程产品的报废、返修、返工或让步接收,造成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1500~ 5000元之内者; b)经成批让步接收(大件100件、小件1000件)后,而未采取纠正措施又重复出现者。 5.1.2 中等质量问题 a)由于过程产品报废、返修、返工,以及因质量问题造成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1~10000元之内者; b)在生产过程中,因主观原因(含工作质量)造成的成批不合格品,虽经发现,而未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使其继续扩大者; C)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顾客抱怨/投诉。 5.1.3 重大质量问题 a)生产过程或已出厂的产品中,由于产品成批报废、返修、降级(价)和更换部件等,所造成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1元~5万元以内者;

b)因质量事故造成停产,影响公司当月任务完成者; c)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上级机关通报批评者; d)因产品质量问题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顾客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公司信誉者。 e)因违反工艺规程和试验规范,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给顾客造成较大损失和社会影响者。 5.1.4 重大质量事故 a)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报刊、电台公开曝光批评,情况属实者; b)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成批报废、返修和退货,一次性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者; c)国家监督机构或行业抽查中产品质量判为不合格者; d)因产品质量问题已造成机损人伤事故,顾客反映强烈,被上级机关责令停产整顿者。 5.2 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由管理者代表以及质量部、技术中心、特装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 5.3 质量事故(问题)的报告 5.3.1 质量事故(问题)发生后,发生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落实情况,了解质量事故(问题)的性质,并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质量部。 5.3.2 质量部在接到报告后应对所报告的质量事故(问题)进行等级划分。对重大质量事故以及重大质量问题,应在二小时内向公司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报告,对中等质量问题应在四小时内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5.4 质量事故(问题)的原因调查、分析 5.4.1 对一般质量问题及其以上的质量事故(问题),由质量部组织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的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质量事故(问题)的原因调查并分析。 5.4.2 调查组对每个质量事故(问题)的调查应做出书面调查报告,详细描述调查过程,调查内容等,并做出最终调查结论,调查报告经参与调查人员签字后交质量部。 5.5 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 5.5.1 在对质量事故(问题)做出调查报告后,应按本办法第3条职责中规定的级别召开质量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的会务准备由质量部负责。 5.5.2 质量分析会应对调查报告的结论进行确认,并进一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同时提出纠正措施以及对责任部门的处理意见。 5.5.3 质量分析会提出的纠正措施由责任部门及相关部门按Q/YHP8.03-2004《纠正/预防措施程序》组织落实。对责任部门的处理由质量部负责落实。 5.5.4 武器装备产品有关故障分析以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质量部应及时向顾客代表通报。 5.5.5 质量部应对纠正措施的执行和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6 记录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事故分析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2、事故调查组 (1)事故调查组的组成:由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安 全技术部负责,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 和现场人员(责任人、安检员等)组成事故调查组。 (2)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收集资料,查明事故 的经过、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 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和 防范措。 3、事故分析处理 (1)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调查要按照事故的性质和后 果,应用相关技术和方法,查明事故情况,通过勘察现

场,找出对事故起决定作用的直接原因,给事故准确定性。同时分析对涉及事故的技术、管理和其他相关人员,因设计缺陷、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对事故起主要作用的间接原因。 (2)事故责任认定:对事故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责任人负主要(间接)责任;班组长负直接管理责任。 (3)事故责任处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职工监督的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统计分析工作法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应用

统计分析工作法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应用 河北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张静 近几年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高校毕业生的人数不断增加,毕业生就业压力也是越来越大。然而,河北外国语学院的毕业生却在就业大潮中逆势而上,创造了令社会瞩目的“用人单位‘抢人“的就业现象。河北外国语学院以与众不同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教育教学方法培养出了一批又一批“用得上,留得住,能力强,有道德”的准职业人,赢得了用人单位的好评。究其背后的原因,河北外国语学院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有效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的方法即统计分析工作法。这种工作方法有效地运用在了对学生做人、做事、育德以及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上面,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一、什么是统计分析工作法 河北外国语学院校长孙建中教授曾经在指导工作时强调:对于老师所管辖的任何一项事务性的工作都要做到“一天一登记,一周一统计,一月一对比,一年上个新台阶。”用数据化评比促进工作的进展。在学院的任何一个岗位上,每位教师都要把每一天的教育教学工作数据实事求是地进行记录。把记录的数据定期进行分类整理和横向、纵向的比较,通过对比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所有的工作成绩都拿数据来说话,拿数据图去展示。不管是在教学管理工作中,还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乃至就业工作、培训管理工作中等等,统计分析工作法都是无处不在的。 在教学管理上,学生管理上,还是在就业管理工作上等哪个部门做得好,哪位教师做得好,这些依据从何而来?从平时的“一天一登记,一周一统计”中得来,而且都是最为客观、公正的佐证材料。一个学生的成绩和表现,一个班级的成绩和进步,一个学院的发展和成绩等都会通过数字、数据直观的反映出来。只要把统计前后的数字进行对比,就能够一目了然。我们在教育、教学管理中运用统计分析工作法是基于数据统计的基础上,对同类工作中的数据进行明确计量、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北京中通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报告和处理,并对其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概况或项目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 总则 3.1 空间参照系统 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 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3.2 图件比例尺

质量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处理,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产品质量事故管理。 3职责 3.1公司技术、质量执行委员会负责重大、较大质量事故处理的审批。 3.2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负责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3.3质保部负责主持较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的审批;负责质量事故的归口管理。 3.4各生产厂、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负责实施。 4 管理内容 4.1质量事故定义 在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给企业或顾客造成一定程度损失的事件。 4.2质量事故分类 质量事故按损失和造成的影响程度大小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三类。 4.2.1一般质量事故: 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为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至50000元以下的质量事故(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未超过10000元,按公司质量损失赔偿有关制度执行)。4.2.2较大质量事故: 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至100000元以下的质量事故,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员重伤。 4.2.3重大质量事故: 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00元(含100000元)的质量事故,或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员死亡。

4.3凡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发生单位(或责任单位)均应按规定书面报告,保留事故实物(现场),按职责对质量事故组织调查,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查明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一般质量事故会后二个工作日内,较大质量事故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重大质量事故五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形成质量事故分析报告,报公司经理层和质保部,重大、较大质量事故处理报公司技术质量执行委员会审批。一般质量事故报质保部审批。 4.4质量事故的处罚 4.4.1重大质量事故。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处于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10~20%的经济赔偿并报管理人事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及国家法律的报司法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的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按QG/CG B 37-2008《关于员工犯失职错误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的规定》有关条款执行。4.4.2较大质量事故。对造成较大质量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处于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5~15%的经济赔偿并报管理人事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的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按QG/CG B 37-2008《关于员工犯失职错误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的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4.4.3一般质量事故。对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处于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10%的经济赔偿并报管理人事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的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按QG/CG B 37-2008《关于员工犯失职错误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的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4.5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程序 4.5.1责任单位在收到因质量问题造成质量事故的当天,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及时报告质保部;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经理层、生产部、质保部。 4.5.2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后,由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主持进行调查,召集质保部、生产部、研究所、事故责任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形成质量事故分析报告报公司技术质量执行委员会审批。 4.5.3较大质量事故分析、处理。较大质量事故报告后,由质保部部长主持进行调查,按4.5.2条程序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进行分析、组织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技术质量执行委员会审批。 4.5.4一般质量事故分析、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负责人主持,召开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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