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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医院是传染病最早发现、最早报告、最早处置的前沿阵地,因此必须强化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控制治疗措施。

一、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治疗等服务。

二、发现甲类及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患者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三、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四、在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时,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对于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车辆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第二篇: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疾病防控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订以下制度: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医务室报告。

2、校医务室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要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校分管领导和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报告,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区疾控中心报告。根据传染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晨检制度

1、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

2、以班为单位,实行班主任督促责任制,及时检查卫生员每日晨检记录并上交至校医务室。在上午第二节课间将缺勤同学的名单和缺勤的原因及时送到医务室,下午缺勤同学的名单和缺勤的原因,在4点钟之前送到医务室。每天有卫生老师汇总统计,以便及时了解学校每天发生疾病的情况。

3、发热在摄氏38度及以上或患传染病的同学一定要回家看病休息、隔离,病愈后复课必须由卫生老师检查,确认痊愈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各班指定专人负责对早晨入校的的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

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各班均需备有学生缺课登记本,内容、日期、学生姓名、缺课原因、报告校医时间、备注等。

2、各班班主任负责每天的学生缺课登记,因病缺课的调查核实。班主任可委托班干部及时将因病缺课学生名单及具体情况报告校医务室。

3、校医务室对缺勤学生应及时进行追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本上,如果是传染病缺课的应填写病名、发病时间、诊断医院及目前在家或医院隔离治疗情况,未明确诊断前,在备注栏填写主要临床表现、症状等。

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1.一般突发事件

学校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组织专门人员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

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

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网上授课、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

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

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三篇: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职专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传染病防控及相应保障措施、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理及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管理。

第三条为了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每年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校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并且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防治,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电话、等通讯工具。

第五条学生科、总务科、教务科承担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由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建立传染病登记册和预防接种登记册。

第七条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教,各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第三章疫情报告制度

第八条校办公室为责任报告单位,负责本校的疫情报告工作。

第九条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上报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

第十二条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在2小时内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四章发生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发现疫情马上启动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在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防控工作各组织机构,并分工协作。

(一)组织指挥组。负责进行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二)卫生防疫组。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出现疫情时实施对环境

不间断的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注射,预防用药等。组织对疫区人员的体检、卫生宣教和疫情报告等。

(三)医疗救治组。对发生疫情的病人及疑似病人进行诊断救治,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并视具体情况请求上级医院会诊、支援或转诊。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所需药品、器材的采购、供应及生活保障。

第十五条分设隔离病房,用于传染病人的隔离治疗,并由专人进行清扫消毒。

第十六条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统一要求,实施建议学校做出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建立疫情信息员报告制度,每天向校医室报告前一天的疫情,由办公室负责统计上报。

第五章预防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体检。做好新生入学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以季节性传染病为重点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对各班班长进行一定的培训,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第二十条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为学生实施计划免疫,应接种率达100%。

第二十一条对食堂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和定期消毒进行监督,并建立相应制度,定期检查。

第四篇: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宝安区学校宝安区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包括、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踪、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聚集场所通风、消毒、个人卫生管理、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及预防接种证查验等管理制度。

一、晨、午检制度

(一)每天统计患病学生人数及情况,确保有疫情立即报告,同时要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切断传染途径。

(二)卫生室(保健室)是晨检工作的督促管理部门,应具体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的晨检工作。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量”。一看:肤色、有无皮疹、情形;二问:有无腹泻、腹痛、发热等不适症状;三摸:有无发热、发冷;四量:必要时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有发热(体温超过37.5℃)、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眼结膜充血、腮腺肿大、咳嗽或身体异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立即报告校医(保健老师),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作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四)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制度。

1.每天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前班主任要如实、详细报告,实

行“零”报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或确诊传染病患者,责任人要及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送卫生室(保健室),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教育、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3.患水痘、麻疹、风疹、腮腺炎等传染病的学生必须回家(或学校专设隔离室)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隔离期满,凭病愈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在隔离期间,校医(保健教师)、班主任要跟踪了解学生病情好转情况,学生痊愈后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回校学习。发热学生退热48小时后才能回校。回校时必须持病历到卫生室(保健室)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回课室上课。患有气管炎、胃肠炎等常见病、慢性病的学生,在发病时期,以学生身体健康为主,指导就医,劝其回家休息治疗,不带病上课,以免贻误病情。

4.卫生室(保健室)每天根据“晨午检”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对发热学生、教职工进行列册登记,出现重大疫情或可疑情况时应立即向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班主任分别对疑似传染病患的学生进行每日随访、追踪,及时了解其诊治情况。隔离病人做到“二不”(不上课、不外出活动)。因晨、午检不负责任,疏于职守而至校园或班级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有关人员要负相应法律责任。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晨、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疑似传染病患者,全校师生人

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7.一旦发生疫情,校医(保健老师)及时做好登记统计,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当同一个班级、同一楼层或同一宿舍里1天内出现3例或3天内出现有5例及以上发热(体温≥38℃),伴咳嗽、咽痛、肌肉酸痛、头痛等类似流感症状的学生,及时电话报告。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教育学生每天晨起后感到不适,要求家长带去医院诊治,不要带病上学。对正在治疗而要求上学的学生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留在家中治疗休息,隔离期满,痊愈后才能上学。

9.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尽量减少集体活动。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在该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内,学生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寄宿生隔离在隔离宿舍,禁止与其他学生用餐、游戏和活动。

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一)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上课时发现有学生缺课必须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对于因病缺课半天以上,应问明原因,及时填写好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报告卫生室(保健室)。

(二)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每天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出现传染性疾病时,除做好疫情登记外,应做到早报告、早隔离。并落实教

室、宿舍消毒。

(四)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应立即了解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记录,同时上报卫生室(保健室)。校医接到报告后填报学生缺勤情况,并督促班主任密切关注,及时做好相关疾病的预防与控制。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实行分类管理。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二)设立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及传染病疫情报告人1.传染病报告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员:

2.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可由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一旦疫情爆发,疫情报告人应严格遵守层层上报的工作原则,通告疫情。

(三)疫情报告要求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3.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4.报告顺序和时间:

班主任→卫生室(保健室)→疫情报告人排查→分管校领导→校领导→疫情报告人→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1小时内上报疾控中心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5.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卡在卫生室(保健室)保留三年。

四、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建立保障机制1.安全保卫小组负责人:

职责。在突发时间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2.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人:

职责。组织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3.综合信息小组负责人: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4.后勤保障小组

负责人: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三)实施应急措施

1.及时转送发病、疑似传染病的学生到附近医院诊治。

2.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进行消毒。擦拭消毒物体表面,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喷雾消毒或用紫外线消毒灯对空气进行消毒,并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3.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易感人群采取预防性应急接种。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主动配合卫生部门的医疗措施。

4.建立相对的隔离室,配备防护和消毒设备,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5.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校医(保健老师)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跟踪管理。

6.加强学校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对人员密集的教室、电脑室、图书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7.未经许可,外来人员来访不得进入校园。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8.稳定师生情绪,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疫情信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请向疫情发布权限机构采访,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避免报道失实。

五、聚集场所开窗通风制度

(一)教室、办公室、宿舍、餐厅、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游泳馆、厕所等学生聚集场所每天定时通风与换气。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温暖天气宜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宜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每天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发生传染病时通风次数和时间都要增加。上课时做到半数窗户打开,下课全部打开。

(三)有专人负责,每天对各班教室、宿舍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开窗通风换气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记录,并将其纳入对年级、班级评比的内容。

六、消毒制度

(一)医疗活动室消毒要求1.诊疗工作前、后要洗手。

2.治疗室、换药室每天早晚各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一次。紫外线灯消毒超过1000小时要更换。观察床用品至少每周清洗消毒一次,遇污染应及时更换、清洗、消毒。

3.体温表(腋表)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用清水冲洗,再用消毒纱布擦干,存放于清洁的容器内备用。一用一消毒,消毒液每日更换,盛放体温表的容器应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洁和消毒。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应达到100﹪,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一次,并注明更换日期、消毒液名称和浓度。无菌溶液要注明开瓶时间及用法。冰箱消毒保养1次/周,物品放置有序。

4.无菌物品均要写明灭菌日期,有灭菌指示带,灭菌有效期为7天。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放置。

5.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应妥当收集保管,浸泡消毒后进行毁形,按医疗垃圾要求处理。

(二)场所消毒

1.学校食堂的餐厅开窗通风,每日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配餐间每天使用前用紫外线进行一次空气消毒。紫外线灯消毒超过1000小时要更换。

2.季节性传染性疾病流行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爆发,需对食堂采取医学措施时,必须积极协助相关消毒工作。对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消毒,可使用有效含氯量500mg/l的消毒液用含氯消毒液喷洒、

揩擦。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疫点消毒)要增加消毒次数,可请疾控中心操作或指导下进行,消毒结束后要通风换气。

(三)学校饮水机消毒要求

1.每天安排专人对学校每层楼的饮水机进行卫生清洁、消毒。

2.每台饮水机均由供水商进行检测,定期(三个月或半年一次)为饮水机检修、消毒,并有检修、消毒的时间标识。

3.由饮水机公司定期更换滤芯,以保证学生有足够、安全、卫生的饮用水饮用。

4.做好饮水机清洁消毒、检测和更换滤芯等工作的日常记录。

(四)消毒灭菌保障措施

1.有消毒灭菌器材,如喷雾器、紫外线消毒灯。

2.有常用必需的消毒药(剂),如过氧乙酸、消毒片等,并定期检查消毒药(剂)有效期限。

3.掌握配制消毒药(剂)浓度及用量技术,准确配制消毒药(剂)浓度及所需消毒液用量。

七、学生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做到七不。不留长指甲、男生不留长发和染发、不喝生水、不挑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画乱涂。

(二)做到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三)讲究食品卫生,不吃不清洁的食物;不买路边摊零食;不暴饮暴食。

(四)注意用眼卫生,看书写字姿势端正。不躺着看书,不在强

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看书。不在行驶的车船或行走时看书。用眼时间不能过长。每日要按规定做眼保健操。看书时眼睛与书本要保持三十公分左右的距离。

(五)穿戴要整洁大方。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上课禁止戴帽子、穿拖鞋和背心。

(六)早晚刷牙,饭后嗽口,饭前便后要洗手。

八、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年为师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卫生室(保健室)是师生健康管理的执行部门。班主任是学生健康管理的责任人。

(二)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需经学校领导书面批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管理,便于查询,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1.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1)新学年初为每个新生开展健康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学生,要通知和配合学生家长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体育、劳动任课老师,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照顾,实施卫生保健措施。对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学生,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100%。学生体检率纳入班级卫生工作评估内容。

(2)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标明体检项目。(3)组织学生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的注意事项和体检常识。(4)使用“学生健

康管理软件系统”对学生健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卫生室(保健室)要妥善管理学生的体检表。学生毕业离校将体检表移交教导处,便于将体检表存入学生档案资料。

(5)设专人整理、统计分析学生健康档案资料,宜每学年编制学生健康状况统计图。

(6)做好学生计划免疫查验证及免疫接种工作。开展学生近视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综合防治工作。

2.教师健康管理制度

(1)指定校医(保健老师)协助安排,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到医院体检。

(2)承检单位有特殊情况要变更体检日期,应提前三天通知受检学校。

(3)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教师应配合做好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九、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在办理新生入学(含转学)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向学校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

(二)曾接种过疫苗但遗失接种证的,本地学生可在原接种单位找回底册,并补领接种证及验证;异地学生或外来流动学生可回原籍接种单位根据底册,补领接种证,然后在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进行验证。

(三)入学前必须接种的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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