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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下称集团公司)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工程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保障供应,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1]144号)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指挥部)。本办法所指的物资设备包括构成工程、产品本体的材料、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械、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利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计划统计、招投标、合同及供应商的信息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共享信息资源,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集团品牌效应,以“集中采购、统一支付”为主线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积极支持集团部工业、服务企业,坚持优先采购、使用部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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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采购方案和结果,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负责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物资分公司做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的延伸机构,具体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指挥部)协同实施集中采购。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集中采购职责:

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修订)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与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选定集团公司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公布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组织建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

3、向股份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审核、报批项目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负责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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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收集、整理集团公司围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信息,向股份公司上报物资设备采购统计资料。

第七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集中采购职责:

1、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审核物资设备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联络,参与评标工作。

2、经济管理部负责审定采购主体提供的物资设备采购预算单价和包件总价上限,参与评标工作。

3、财务部负责审定付款方式、统一支付货款,审核、监督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费用支出等工作。

4、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物资设备采购全过程,查处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5、法律事务部负责集采合规性复核,审定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审核物资采购合同。

6、工业系统部负责督促部工业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和供应,协助有关单位、项目部(指挥部)和部门落实“采优先”制度。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职责:

1、负责建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服务体系,强化资源掌控,完善服务及保障网络。

2、负责集团公司围的甲控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和自购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的服务业务,发布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等。

3、负责建立业务台账,收集、整理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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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负责收集、更新、发布本行业物资市场价格信息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价格信息。

4、协助项目部做好物资设备的运输、装卸、仓储,外资料接运,合同执行和货款支付工作。

第九条工程公司物资设备采购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工程公司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2、参与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指导自揽自管工程项目部编制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确定技术条件。

3、负责向集团公司上报自揽自管项目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协同集采中心完成本公司围相关集中采购工作,参加招标、评标活动。

4、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第十条项目部(指挥部)物资设备采购职责:

1、贯彻、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上报物资需用计划和采购计划,局管、托管项目直接上报集团公司,自揽自管项目由工程公司汇总上报集团公司。

3、负责确定采购批量、包件划分、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条件等草案,提报招标物资设备的预算单价和包件总价到集团公司经济管理部审定。

4、履行采购主体义务,委托集采中心开展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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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委派人员参加招标、评标活动;组织合同谈判、对最终价格确定负责并签订采购合同。

5、负责建立业务台账,收集、整理项目围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资料;负责报送物资设备到货、合同履约等情况,按要求提供结算支付依据,并提出申请和建议。

6、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工程公司授权委托的物资设备采购工作。

第三章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围

第十一条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围:

1.股份公司总承包、投资项目的主要物资;

2.同设项目由股份公司所属两家及以上单位承建的项目主要物资;

3.钢材及制品(含钢绞线、钢板桩等)、水泥、钢轨、线上料、成品油、民爆器材。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围:

1、不宜由股份公司组织集中采购的钢材及制品(含钢结构、钢板桩)、水泥;

2、粉煤灰、外加剂、商品砼、防水材料、土工合成材料、锚具、锚杆、电线电缆、沥青、桥梁支座等可集中批量采购的物资;

3、工具、电料、小型机具、劳保用品等其他物资;

4、甲供物资以外,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等可集中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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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的工程物资设备;

5、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械、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十三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物资设备,可由集团公司委托工程公司或项目部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将建设单位有关规定复印件报集团公司核备。

第四章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业务流程

第十五条集中采购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方式,具体方式由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确定。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1、采购主体按职责分工上报物资需用计划、采购计划。

项目组织机构成立两个月,应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的采购围,分专业编制甲供、甲控、自购物资集中采购需用总计划(附件1),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进度安排,编制物资集中采购计划(附件2),上报集团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上报时间节点应考虑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合同签订、物资设备生产、供应的时间需要。

2、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审批物资集中采购计划,确定物资集中采购方案,明确不同物资的采购方式。

3、在股份公司集采围的采购方案报股份公司设备物资部,同时抄送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在集团公司集采围的物资设备. . . .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股份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方针,规范股份公司集中采购行为, 完善集中采购管理机制,促进企业管理提升,特制订《中国建筑股 份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 《办法》是各级企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指导性文件。 1.2适用范围 1.2.1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中国建筑或股份 公司)范围内所属各分子企业。海外企业可按所在地区的特点,在 执行本《办法》时适当修改。 1.2.2股份公司所属企业需制订相应的细则、办法、程序、规定等可控性 文件作为执行本办法的配套文件。 1.3管理原则 1.3.1理念:价值发现,合作共赢,阳光透明; 1.3.2管理方针; 总体部署,过程把控;规范运作,标准统一; 信息引领,高效协同;战略互惠,整体提升。 方针内涵解释: 总体部署,过程把控: 由股份公司统一对集团采购管理进行设计和规划,做好服务、引领 和监督工作。 规范运作,标准统一: 按照股份公司要求的“统一的机构,限定的模式,规范的流程”实 现采购。

信息引领,高效协同: 以应用网络交易平台为核心举措,统一采购体系,实现资源高度共 享,适时收集基础数据,高效分析实施结果,指导采购管理持续改 进。 战略互惠,整体提升: 不断引进和发展高端资源,推行战略互惠合作,实现股份公司总体 采购管理水平的提升。 1.3.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集中采购管理须做到机会公平、过程公正、结果公开。 1.3.4诚信履约原则: 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恰 当的行使权利,诚信履约,重视和维护中建企业品牌及合法权益。 1.3.5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原则: 股份公司各分子企业应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 定实施细则。 1.4主要对应的风险 本办法所对应的“风险”是指: 1.4.1供方风险 供方资源不足,选择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对其监控不严, 质量低劣,可能导致质次价高,损害公司利益。 1.4.2制度风险 制度不完善,没有分级授权管理,不相容职责分离不适当,易导 致舞弊情况发生侵损公司利益。 1.4.3计划风险 缺乏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变化趋势预测不准确,可能导致项目 施工进度受阻或窝工或浪费等不利局面。 1.4.4合同风险 在合同中对供方的业务范围、安全、质量、进度、付款条件、验收、 保密、赔付、监控等方面约束不严,不利于合同履约。 1.4.5管理风险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工程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保障供应,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1]144号)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指挥部)。本办法所指的物资设备包括构成工程、产品本体的材料、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械、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利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计划统计、招投标、合同及供应商的信息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共享信息资源,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集团品牌效应,以“集中采购、统一支付”为主线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积极支持集团内部工业、服务企业,坚持优先采购、使用内部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

第四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采购方案和结果,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负责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物资分公司做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的延伸机构,具体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指挥部)协同实施集中采购。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集中采购职责: 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修订)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与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选定集团公司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公布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组织建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 3、向股份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审核、报批项目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负责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

最新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资料

物资采购招(邀)标管理办法 一、总则 ㈠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㈡招投标活动不受单位、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㈢招投(邀)标的范围:四川***有限公司从市场购买原燃材料、设备、零配件、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其它物资超过以下限额的应进行招投(邀)标采购。 1、一次性采购额15万元以上或全年累计采购额60万元以上的同种物资采购项目。 2、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经公司招(邀)标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同意的物资,可以不纳入招投(邀)标采购范围。 二、组织管理 ㈠公司每年年初发布招(邀)标委员会人员名单,招(邀)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领导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 2、负责公司更新技改、新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负责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并负责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纳入公司统一招投(邀)标范围的招标工作。 4、负责确定公司统一招标方式、标的物的确定,参与评标、议标过程。 5、负责提出招标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 ㈡评标小组:由招(邀)标委员会确定,挂靠企管处,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招标项目的开标和评标,并对中标结果负责。 2、负责对招标后,在签订合同内容有变更时进行会签。 ㈢招标承办单位:物资采购实施招标时,由物资供应处作招标承办单位;大修技改、工程实施招标时,由工程项目处作招标承办单位;其它物资实施招标时,由相关单位作招标承办单位。 三、招标 ㈠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㈡招标文件的格式由招(邀)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和修订,招(邀)标文件应载明下列内容: 1、投标人须知; 2、投标书格式; 3、合同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 4、技术规格和图纸; 5、报价及货物量清单; 6、交货时间; 7、必要的附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制作费(或资料费); 8、开标的时间、地点;

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企业专业化,规范化管理,保证日常办公需求,控制费用支出,公司决定对所属各部门的办公用品实行集中采购,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一.集中采购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1.人事行政部是全公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管理的主管部 门,凡涉及办公用品事宜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人事行政部要设专人负责,加强管理,为各单位提供质价相符的物品 保证办公需要。 3.公司所属各单位办公用品以部门为单位设专人管理,并按照本办法的 要求,做好计划编制、物品领用和保管工作。 4.财审部负责核算并制订各单位的预算费用和考核指标。 5.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指标对各单位实施考核。 二、审批权限 购置办公用品、维修配件等,300元以下的由部门主管领导同意进行购置。300元以上的一律写书面请示,相关部门会签后,报总经理审批。 三、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的范围 办公所需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电脑、电脑耗材、电脑零部件、飞机票、火车票、邮品、印刷品、牌匾、灯箱、工作服、汽油及公司范围内组织各项活动所需物品等均属集中采购范围。 四、集中采购程序 1.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财务部核定、总经理批准的费用预算指标, 使用统一表格《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编制次月物品领用计划,经主 管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每月20日送达人事行政部。 2.人事行政部根据各部门的申请计划、预算指标、进行审核汇总,并上 报总经理审批。 3.人事行政部根据领导批示,对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成批大宗物品以招 标的形式采购,其他零星物品采取货比三家的形式实施集中采购。 4.人事行政部采购用品后,由各各部门到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登记领用。 五、实施中注意事项 1.计划内采购须填制《办公用品领用计划表》见附表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XXXXXXX有限公司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XX(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类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时的大宗物资(钢材、沥青)采购管理。 第三条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 (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机料科和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集团公司授权XX公司负责钢材采购工作,授权XX公司负责沥青采购工作,各公司按照业务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直属及控股分子公司机料科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 (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资统计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 第九条集团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集团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集团公司与重要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商准入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分公司、使用单位评审确定。 第十二条工程部和各直属项目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交货数量、物资质量、合同履约、诚信经营等。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准入的有效依据。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费用。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大宗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的需求建议计划必须依据工程项目生产进度计划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应综合平衡库存,工程进度、期货价格等进行编制。第十五条编制物资采购需求计划须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目前库存,采购方式、标准等内容。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1 总则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1 总则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建造成本,规范工程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对大额物资采购的控制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根据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需求,按照公司程序文件及物资采购流程控制图的规定和要求,工程公司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合格供方名单》、相关采购信息及附件材料应报总师室备案。 3 招投标 对于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材料或小型机具,工程公司可采取市场调查、推荐等形式选择3个以上的合格供方,在进行询价、报价、比较产品质量和单位信誉等程序后,确定供应单位。 对于单项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应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少数物资国内只有一个生产厂家生产,或一些援外工程在投标中就已承诺使用某个生产厂家生产的物资,或物资供应时间特别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不进行招投标。

根据物资采购的具体情况,工程公司应编制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所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答疑时间、封标要求及交标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投标资格的设置应综合考虑资质、资信、实力、业绩、服务等各方面的因素。招标文件的参考文本见附件。 对于采购金额特别巨大的物资采购项目,或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物资采购项目,或一些专业机电设备的采购,如多台大型挖掘机的采购、电梯的采购等,可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如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招标文件拟定后,应通知合格供方或其他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4 开标 工程公司负责组织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应邀请监察室参加。 开标前,应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交标时间情况。 开标后,应当场填写投标报价记录表,记录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及标书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该记录表应留存一份至监察室。 5 评标 工程公司根据物资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应考虑为3人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成功上市的新形势,认真落实股份公司2008年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中心、两个加强、三个集中”的战略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股份公司及下属集团公司两级物资专业队伍的规模管理优势,规范股份公司总部和下属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行为,降低在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供应成本,最大限度的实现规模效益,全面提升中国中铁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及管理层次 第二条建立股份公司、下属集团公司两级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上下贯通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和专业优势突出,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三条股份公司成立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代表股份公司对股份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工程指挥部,下称:项目部)和各子、分公司及所属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和完善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维护股份公司集中采购平台、合格供方管理信息平台、集中采购价格信息平台和专家管理信息库;

3.负责股份公司直管的各类施工项目、投资项目及以股份公司名义中标的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审核、协调重大物资集中招投标方案; 4.负责对股份公司下属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协调; 5.负责选择主要物资生产厂商,代表股份公司与其建立互利双赢的战略合作关系; 6.负责对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并向股份公司提交总结报告。 第四条股份公司下属集团公司也应设置专门的物资管理机构(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或物资管理部)对本单位直管工程项目和下属单位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 1.负责对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行政管理、检查、监督协调、审核; 2.负责建立、健全、维护本单位集中采购信息和交易平台; 3.负责对下属单位(三级子公司)及各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检查、督导、协调; 4.负责向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提报本单位确定的合格供方名单及相关资料; 5.负责对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协调;

商业银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大宗物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宗物品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质量,根据国家招标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按照省联社的文件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宗物品采购的范围,根据采购物品、设备等的性质、类别、采购范围分为以下五类: (一)印刷品及出纳用品类:打印纸、复印纸、印刷品、点钞机、档案柜等。 (二)安全保卫类:电视监控工程、报警器、防弹运钞车和GPS、防弹玻璃、防弹衣、防弹头盔、金库门、联动互锁门、保险箱(柜)、各类防盗设施、消防器材、计算机安全设备等。 (三)电子、网络设备及耗材类:计算机设备(包括PC机、打印机、UPS、ATM、打码机、终端、磁条读写器、密码器、指纹仪等)、相关配件、耗材(包括色带、磁盘、硒鼓、墨盒等)、网络设备(包括MODEM、DTU、路由器、多路复用器等)。 (四)基建、装修类:基建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五)办公设备、家具及其他类。办公用品、复印机、汽车维修、社服、宣传用品、家具、电子利率屏、户外宣传广告及其他大宗物品、服务等。 第三条大宗物品采购必须公平、公开、公正,遵循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在操作上实行使用人、审批人、监督人分离的制度。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以下项目由总行集中统一购买,各网点不得自行采购:大宗印刷品及纸张、点钞机、安全保卫器材、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及耗材、网络设备、社服、户外宣传广告、宣传用品、监控系统、车辆、基建及装修项目(包括基建工程和装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汽车维修。 第五条第四条规定采购范围外的物品(项目),本行可根据数量、金额、管理要求等因素决定是否进行集中采购。 第六条总行成立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任,副组长由副行长担任,组员由综合管理部、财会科技部、稽核部、监察保卫部等部室负责人组成,具体审查和批准全行年度大宗物品采购计划及批量的大额物品采购。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一)印刷及出纳用品类采购小组,由财会科技部牵头,综合管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流程,提高大宗物资采购的透明度,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大对大宗物资采购的过程监督,降低采购成本,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中的大宗物资指钢材、油漆、焊材。 二、内容 1、采购主体。公司所有的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均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的部门组织实施。如公司外部有成立项目部的(主要以现场施工为主,如安装等),项目部施工现场生产所需的零星大宗物资可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委托项目部进行采购,项目部根据授权零星采购的大宗物资必须报公司招采部门备案。 2、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分为: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和零星采购(询价)。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超过1000吨(含)时,在有较多可供选择供应商的情况下,须采用邀请报价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邀请报价招(议)标可以对报价单位采用不公开方式,由招标工作小组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确定重点洽谈单位或对招标材料进行拆分后议标。零星采购(询价)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低于20万元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低于1000吨时,可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后购买。 3、采购招(议)标组织机构。成立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组成;

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采购、财务、技术、市场商务、行政、法务等相关主控部门组成。对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的物资,由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指导邀请报价招(议)标的全过程,并确定中标单位;对零星采购(询价)的物资,均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供应单位。 (四)、采购工作流程 1、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流程

关于印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山桥采购〔2015〕104号 关于印发《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设备备件需求计划表 2.三类物资需求计划表 3.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 4.自采申请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3日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和成本控制,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保护集团公司权益,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充分利用ERP系统、集采招标平台为手段,以保证质量适用为前提,以降本增效为目的,以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良好、防止积压为重点,做到阳光采购、保证供应、降低成本。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采购管理部门和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采购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归口管理采购单位的第一管理者担任,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统筹推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二)研究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策略,指导战略采购的推进实施。 (四)审定集团公司年度采购管理指标及考核结果。 (五)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重大事项。 第五条集团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管理模式,必要时可委托有关单位进行采购。采购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负责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并负责向上对接股份公司集中采购业务。 第六条集中采购业务范围包括:物资、设备及其备件、道岔配件与外购件、生产用工业气体、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需要集中采购的物品等。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中采购招标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运用,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采购需求对接,编制采购计划,按计划实施采购。 (三)负责在保障生产经营正常的基础上,组织做好物资均衡供应工作,保证采购物品及时保质保量到货,并负责提供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四)负责对相关供应商的动态管理,负责相关供应商档案库的建立、准入和考核评价。 (五)负责采购环节应付账款的对账,会同财务部与供方协商使用赊购、商业票据、付款周期等,编制采购资金支付计划。 (六)对于应急采购、工地现场采购。按第八条规定视具体情况可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采购,并负责监督把关。 (七)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管理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定期对各单位采购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第八条集团公司其他相关单位采购职责 (一)全资子公司 1.全资子公司自揽合同。主材(钢材、焊材、油漆)以外的物资全部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 2.承揽集团公司的合同。主材以外的一次性采购金额30万元及以下的由全资子公司自行采购,由本单位制定和执行内部审批程序;主材以外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30万元的,由

中铁一局集中采购办法

中铁一局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股份公司“一个中心、两个加强、三个集中”的战略发展思路,落实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规范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行为,完善内部物流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标准》等文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物资集采专供应从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目的,对大宗物资实行集采专供,形成规模采购与物流,整合采购与物流资源并着眼于双赢,进一步明确物资工贸公司与项目部合同关系,合理支付采购与物流服务费用,保证集采专供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3条集团公司主管物资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物资集采专供工作;集团公司物设部是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总体策划、过程管理、监督检查,设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任组长,物设部部长、物贸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组员由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 第4条“中铁一局物资采购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物供中心)与“中铁一局物资工贸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具体实施机构,负责对集团公司投资、直管项目、重点区域项目实施集中采购和配送供应服务。 第5条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应建全两级工程项目物资

集中采购管理职能,明确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上下贯通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和专业优势突出,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6条集团公司物设部职责: 6.1负责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收集国家物资政策、法律法规、物资技术标准方面资料; 6.2 负责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采专供工作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协调指挥部、各子(分)公司及时提供主要物资需求计划、物资价格资源及结算价格信息工作。 6.3 负责对物资需求计划、主要物资价格结算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通报。 6.4 负责组织成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物资招(议)标工作小组。组织物资集中采购评标工作,包括: ——审定物资集中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组建物资评标专家,建立专家库,审查评标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研究和决定物资集中采购过程中的有关重要事项。 ——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独立于物设部和物供中心,专家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行独立的评判,并对结果保密,物设部对抽取的专家组成员保密。 6.5 对集团公司物资供方进行调查、审核、发布合格供方名单,并向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提报合格供名单及相关资料; 6.6 负责向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上报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各类报表、调查和搜集的各类物资价格资源信息。 第7条财务部职责:

建筑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方案P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股份公司“一个中心、两个加强、三个集中”的战略发展思路,落实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规范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行为,完善内部物流市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标准》等文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物资集采专供应从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为目的,对大宗物资实行集采专供,形成规模采购与物流,整合采购与物流资源并着眼于双赢,进一步明确物资工贸公司与项目部合同关系,合理支付采购与物流服务费用,保证集采专供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3条集团公司主管物资工作的副总经理全面负责物资集采专供工作;集团公司物设部是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总体策划、过程管理、监督检查,设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任组长,物设部部长、物贸公司总经理任副组

长,组员由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 第4条“中铁一局物资采购供应中心”(以下简称:物供中心)与“中铁一局物资工贸公司”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具体实施机构,负责对集团公司投资、直管项目、重点区域项目实施集中采购和配送供应服务。 第5条集团公司和子(分)公司物资部门应建全两级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职能,明确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上下贯通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和专业优势突出,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6条集团公司物设部职责: 6.1负责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收集国家物资政策、法律法规、物资技术标准方面资料; 6.2 负责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采专供工作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协调指挥部、各子(分)公司及时提供主要物资需求计划、物资价格资源及结算价格信息工作。 6.3 负责对物资需求计划、主要物资价格结算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通报。 6.4 负责组织成立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物资招(议)标工作小组。组织物资集中采购评标工作,包括: ——审定物资集中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组建物资评标专家,建立专家库,审查评标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研究和决定物资集中采购过程中的有关重要事项。 ——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独立于物设部和物供中心,专家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行独立的评判,并对结果保密,物设部对抽取的专家组成员保密。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下称集团公司)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工程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保障供应,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1]144号)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指挥部)。本办法所指的物资设备包括构成工程、产品本体的材料、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械、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利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计划统计、招投标、合同及供应商的信息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共享信息资源,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集团品牌效应,以“集中采购、统一支付”为主线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积极支持集团部工业、服务企业,坚持优先采购、使用部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 . . .

第四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采购方案和结果,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负责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物资分公司做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的延伸机构,具体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指挥部)协同实施集中采购。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集中采购职责: 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修订)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与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选定集团公司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公布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组织建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 3、向股份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审核、报批项目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负责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 . . .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XXXXXXX 有限公司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 XXXXXX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 规范采购行为, 发挥规模 优势, 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类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时的大宗物资(钢材、沥青)采购 管理。 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五条 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联络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业务计划; 四)协调联络各直管项目部机料科和授权采购公司,综合掌握物资信息。 三)负责建立和维护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 第六条 集团公司授权 XX 公司负责钢材采购工作,授权 XX 公司负责沥青采购工作,各公 司按照业务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依据授权, 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 负责大宗物资等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服务生产经营, 保障物资供给; 二)坚持集中采购, 发挥规模优势; 三)规范采购行为, 实行阳光采购; 四)统一信息平台, 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二)负责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第七条直属及控股分子公司机料科负责本公司(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组织编制本项目部大宗购物资需求建议计划; 三)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项目部物资质检、仓储、配送管理和物资统计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在项目部的应用。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物资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库。 第九条集团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准入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集团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它生产经营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集团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十条集团公司与重要的大宗物资战略供应商,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订立战 略合作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物资供应商准入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分公司、使用单位评审确定。 第十二条工程部和各直属项目部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交货数量、物 资质量、合同履约、诚信经营等。考评结果作为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准入的有效依据。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费用。 第四章采购管理 第十四条大宗物资采购实行计划管理。所有采购物资的需求建议计划必须依据工程项目 生产进度计划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应综合平衡库存,工程进度、期货价格等进行编制。

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采购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及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价格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实用的原则,使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 1.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组织机构、招投标范围及方式、发标、投标、开标、评标及定标的管理程序。 1.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分公司。 2 术语和定义 2.1集中采购 是指在品种上通用的、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具有一定规模的物资,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进行采购管理的方式。 2.2自行采购 是指除集中采购之外的、由公司及各企业采购部门进行自主采购管理的方式。 3 物资采购招标的范围和方式 3.1公司对一下常规物资采购原则上实行招标。

3.1.1采购额为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采购物资。 3.1.2一年内预计采购额再100万以上分批进行采购的某种物资。 3.1.3公司管理需要,临时指定的其它采购物资。 3.2符合公司招标物资范围内物资的采购由相关部门组织招标。 3.2.1属集中采购的物资,由总部安排组织执行,公司采购部门及各企业积极配合并参与。 3.2.2属自行采购的物资,由公司各采购部门及各企业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投标工作,具体招标方式的选择由公司招标委员会确定。原则上公开招标优先于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可结合进行。 4 招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公司设立招标委员会,由公司价格管理办公室、采购部、财务部、技术部、质量部、风险管理部等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招标组织和管理工作。公司主管领导任招标委员会主任,招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采购部,负责主持日常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4.2公司各采购部门及企业设立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由行政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财务、质量、技术、价格、风险等管理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的编制、申报和实施。 5 流程控制与要求 5.1发标管理 5.1.1公司各采购部门及企业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符合招标物资范围内的物资采购,须向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物资采购招标申请及编制的招标文件,由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 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的集中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集中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第四条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实行年计划、季调整、月安排。 第二章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 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 将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分子公司。 第六条分子公司汇总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 (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二)二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中,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下达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第七条集团公司汇总分子公司及总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预审。其中: 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计划营销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管理要求; 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科技信息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集团公司信息化规划要求; 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责进行预审。 第八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审通过的年度需求计划编制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提交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并平衡利库后,随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一并下达。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年度执行计划需要补充的,按季度以追加计划的形式对年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追加计划的上报、审核流程与年度需求计划相同,其中: (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一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二)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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