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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站长办公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站长按照分工执行对站的全面业务管理。对重大问题必须交站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2.每月主持召开业务办公会一次,小结上月工作和安排下月工作,讨论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站长必须参加每天的朝会,业务站长门诊日每星期至少2次,站长查房每星期至少一次。

4.站内发生节育事故或其它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处理,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填写《差错事故报告单》并报告所属计生局。

5.认真填写工作日记,记录业务工作进度和重要事件的处理情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

1.服务站、所长例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为办公会时间。由站长主持,本站、科(室)和乡、镇服务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是检查当月工作和布置下月工作任务,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乡、镇所重要问题。

2.朝会:每日上午上班10分钟内进行。朝会由业务站长主持,由值班人员报告住站动态、术前准备和术后受术者情况;站长简要布置工作。

3.工作报告会:每季度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下午进行。全站职工参加。由站长报告季度、半年或全年的全面工作,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惩罚兑现。

4.科(室)周会:由各科(室)负责人主持,时间自己确定,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讨和安排工作,解决科室内重要事宜。

5.群众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护理组负责人主持,听取受术者及其家属意见,以利于密切干群关系,改进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凡下列情况必须及时请示报告:

1.因特殊情况需对工作计划作重大调整;

2.首次开展的计划生育新技术;

3.切除脏器或对手术方案作重大改变;

4.需要请站外会诊或转院;

5.手术医疗事故或差错;

6.站内正常工作秩序受到干扰、工作人员受到威胁时;

7.住站受术者私自离站以及有发生危险可能时;

8.重大经费开支以及重要物资损坏、现金丢失或成批药品变质时;

9.各项常规统计报告表;

10.各项常规统计报告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基层指导及孕前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要配合各级政府,计生委负责对育龄妇女进行分类管理,落实节育措施,搞好孕情监测。

1.县服务站要责成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业务骨干分工负责指导乡服务所开展育龄妇女的管理及孕情监测工作。

2.乡服务所要组织村计生服务人员开展查环、查孕工作,对重点户的孕情了如指掌,对连续漏查2次的重点对象,必须做到上门访视,服务到家,最大限度地减少计划外怀孕和出生。

3.乡所包村人员要及村妇女主任、村计划生育服务员密切配合,严格掌握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情,做好孕情管理,力争做到无计划外怀孕和法定内怀孕对象擅自引产。

4.村服务室全面负责本村的计划生育活动及孕情管理工作,发现孕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5.对育龄妇女生育、节育的变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填好卡片,按时上报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避孕药具工作制度

1.建立本县(市、区)避孕药具三本帐(分类帐、分户帐、明细帐),库房由专人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标签明显,通风防潮。药具出库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每季盘存要做到帐目相符。进货、发放,均应在帐目上反映。

2.每年十月十五日前拟定下年避孕药具进货计划,由站长核定签字报县(市、区)计生局审查签章后报上一级药具管理站。半年追加或调整计划应在六月十五日前完成。

3.药具管理经费和零星销售加收的经费,由财务人员专帐管理,经费开支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4.掌握区、乡、镇、街道、单位避孕药具管理和发放人员花名册,每年培训两次,培训内容为药具管理知识和药具使用方法,研究解决药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药管人员应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并指导药具管理发放的零星销售情况,做好效果监测和统计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宣传工作制度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县(市、区)计生局的中心任务安排具体的宣传教育计划。

2.宣传内容应以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生殖保健、节育优生知识为主,并要做到针对性强,通俗易懂、使群众喜闻乐见。

3.经常深入群众、努力从群众中采访素材,尽可能自己动手制作人口、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宣传品,利用多种渠道使之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到人。

4.指导好乡、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对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典型人和事应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

5.爱护宣传设备,保管好宣传教育的贵重器材,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操作,使其既能发挥作用,又能经常保养。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培训管理制度

1.对基层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和乡村服务站(室)的工作人员,要有短、中期的培训计划。

2.培训要以提高受训人员的计划生育政策水平、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为重点。

3.培训方式以选送一些具备条件的人员进专业院校学习和采取在岗短期培训相结合。

4.凡从事节育手术的专业人员,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之前,一律不得上

岗从事临床技术工作。

5.新任命和招聘人员一律要先培训,再上岗工作。其它人员在一年中也不得少于两次集训。

6.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有计划地接收乡村技术服务人员进修,并要指定带教医师,拟定进修计划,妥善安排好进修人员的学习及生活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查对制度

一、开医嘱、处方和进行治疗时,应查对姓名、性别、床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前查;服药、

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标签、失效期、批号、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在使用青霉素、链霉素、破伤风抗毒素、普鲁卡因等药物,必须按规定浓度和程序进行过敏试验;注射后严密观察反应;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五、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必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六、手术前应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术前用药。凡进行体腔内手术,必须在术前及缝合前清点所有纱布块缝针和器械,严防遗留在体内。

七、使用器械包时,应查对姓名、消毒日期、消毒指示剂是否溶解;准备和收回器械包时,应查明品名、规格、数量、清洁度;消毒手术包时,应标明消毒日期。

八、检验、放射、辅助诊断、理疗等科室,在检查治疗时应查对姓名、性别、部位、检验标本及报告单是否相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消毒和隔离制度

消毒、灭菌是切断传播途径、预防医源性感染和交叉性感染,保护群众健康的重要措施,在从事手术、诊疗中,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消毒管理办法》执行。

一、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衣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二、诊疗换药处理工作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三、节育手术人员必须接受消毒灭菌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牢固树立无菌观念,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常规,保证无菌操作。

四、手术包灭菌必须内置指示剂,指示剂未溶解的不得使用,并要查明日期。

五、进入组织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应达到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做到一人一针一管,防止医源性感染和交叉感染。

六、手术包每周灭菌一次,、无菌罐、无菌钳每周高压消毒一次;器械的消毒液使用期限为每二周更换消毒液(2%戊二醛)一次;碘酒、酒精罐每周高压消毒一次;凡浸泡消毒的器械要打开关节,盆盖上标明失效期;有质量控制监督记录。消毒材料、手套两周灭菌一次;泡手酒精每周过滤一次,保持75%浓度,用60人次后更换。

七、手术室和其它治疗科室在手术前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手术室每周用40%甲醛溶液(福尔马林)密闭熏蒸一次,每月做一次细菌培训。

八、受术者(病员)在住站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近隔离消毒原则处理,并向卫生防疫站报告疫情。

九、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拖洗地面、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

十、换下污衣被服,放入指定地点,不得随地乱丢,不得在病房内清点,便器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十一、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后备用,药杯、餐具必须消毒

后再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来站咨询群众和关心体贴就诊者,做到举止庄重,衣帽整齐、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耐心解答问题,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学知识。

二、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对需住站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站手续。

三、建立健全门诊登记簿,凡来站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簿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四、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书写病历。

五、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待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出具证明离站,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七、门诊各科室外的环境应坚持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卫生设施齐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三、毒、限、精神、贵重药品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二周更换一次(2%戊二醛),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经常保持75%浓度。

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观察病人反应,发现意外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医生。

七、各种处理必须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患者自带药品,未经本站医生批准,不予注射或处置。

八、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时清理、清点、每日供应室对换。

九、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妇检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二、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病人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三、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四、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五、剧毒药品及贵重药应加锁专人保管,严格交接班。

六、各类器械用具,每周大消毒一次,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二周更换一次(2%戊二醛)。

七、已用过的处置用具要随手清理,进行消毒后,再同供应

室对换。

八、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九、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做空气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十、清洁用具要专用。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人工流产室工作制度

一、人工流产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流产室必须穿戴工作衣、鞋、帽和口罩,严格执行操作常规,及手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二、人流室的药品、器械和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消毒用品要有明显标志,使用后的器械要及时检查清理,不得及消毒物品混放。

三、使用电动吸引器,必须先试测负压,吸刮时,负压不得超过400。

四、手术操作过程中,要做到稳、准、轻、细及无菌操作,遇有疑难或意外时,立即停止操作,请示上级医师或业务站长。术后要仔细核对刮出的胚胎组织是否及妊娠月份相符合,并及时检查清理器械,处理污物。

五、受术者术后需观察2小时,无异常方可离站。

六、人流室应每周彻底清理消毒一次。

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及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保持室内整洁,进入手术室时必须穿载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二、室内必须保持严肃、安静、禁止喧哗。

三、受术者进入手术室应查对姓名、手术名称、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四、手术室的药品、器械、敷料,未经站长同意一律不准外借,均由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并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

五、手术包及器械应定期消毒,并标明消毒日期,定点存放,严禁使用消毒过期和未消毒的手术包及器械。

六、手术室内麻醉药、剧毒及消毒药品须有明显标志,根据医嘱仔细检查后方可使用。

七、无菌手术及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手术前后必须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数目,手术后及时清理,消毒手术室,清洗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手套敷料。

八、凡及手术无关人员不能随意进入手术室,如确需进入,应经手术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入内,听从手术室人员指挥,不得影响手术人员的工作。

检验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为保证检验质量,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操作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及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结束时,查对检验目的,结果。

5.发出报告时,查对姓名、检验目的。

二、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宇航局。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三、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及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及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四、检验结束后,要及进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五、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六、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各种仪器定位,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灵敏度,加强质量控制。对剧毒、易燃、易爆,强酸等试剂和药品以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防止意外事故发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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