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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ZD/ZD-JC-05 版次/修订状态 C/4 生效日期 2009-06-08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东集团所属各公司、各部门。

三、职责

(一)出纳人员:保管相关票据,并负责建立票据领用回收簿;

(二)会计:负责在支票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进行相关帐务处理。

四、银行票据管理

(一)现金支票是向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要在支票背面加盖印鉴;转帐支票是用于同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往来的结算。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本,空白支票由出纳员保管签发。银行印鉴中法人章由出纳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实行专人保管,银行印鉴分开保管实行牵制管理。对填写错误的银行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银行有关规定缴销;

(二)支票签发一律记名,签发支票时,必须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填齐所有项目,并在支票使用登记薄上登记。收款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大小写金额及用途一律不得涂改,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必须清晰,带密码支票要核清密码号,如签发错误不得撕毁,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妥善保存,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

(三)收取外单位支票时,出纳员要认真审核有效期,各项内容填写是否符合银行要求。有银行密码的支票不得遗漏密码,及时送存银行。如支票被银行退回,出纳员要尽快通知经办人向出票单位索换;

(四)不准签发空白抬头或金额的支票;

(五)支票丢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六)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纳员统一保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由出纳员依据付款单据填制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自检无误加盖法人印鉴,会计人员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核,无误加盖财务专用章;

文件编号 ZD/ZD-JC-05 版次/修订状态 C/4 生效日期 2009-06-08 (七)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由公司内部经办人员领取并在备查帐上签字,不允许外部收款单位人员直接领取;

(八)如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必须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

(九)办理各种银行票据均应由出纳员统一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十)支票登记薄可采用两种形式,一是启用用友软件的支票登记薄,二是手工登记支票登记薄,但手工登记的单位检查发现三次以上不规范情况的,必须启用用友软件的支票登记薄。

五、发票管理

(一)由各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经营范围,严格按税务局下发的发票使用规定,加强对发票的领购、使用、保管、缴销过程的控制;

(二)公司各种发票、收据由财务部门会计专人保管和负责核对,建立发票领用登记簿,定期对空白发票及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

六、收据管理

(一)收据印刷

1、中东标识、非标识收据,由集团计划财务部统一印制、保管。

2、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确定收据的样式、编号,提出印制需求;禁止各经营单位私自印制、伪造、变造收据。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各经营单位收据的领用、使用、核实、保管、稽核、检查等各项工作的管理。

(二)收据发放

1、集团及下属各经营单位的收据统一由集团计划财务部管理,负责人为集团预算资金主管。各经营单位财务部按一个月用量到集团计划财务部领取,并安排专人保管,各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收据的请领、分发、使用、归档及监督工作负主要责任。

2、收据领用采用交旧领新方式,在领取新收据时需交回原收据。旧收据未核销者原则上不能领用新收据。收据领用人与收据管理人应在收据登记簿上签字确认,责任明晰。经财务(经营单位、集团财务)收据审核人审核后以旧换新(首次领用除外)。

文件编号 ZD/ZD-JC-05 版次/修订状态 C/4 生效日期 2009-06-08

3、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各经营单位交回收据的数量审验、使用情况的抽查验收。

4、各经营单位财务部对业务部门交回收据的开具内容、填开标准进行确认,并加盖“现金收讫”章确认此收据填开内容与金额相符的款项已上交财务。

5、集团及下属各经营单位按照收据类别“中东集团标识”、“无标识”等分别建立收据领、用、存登记簿并及时登记。

6、收据领用人的工作发生异动或离职的要及时对收据领、用、存登记簿做变更登记。

7、在收据未被领用之前,不得预先加盖有关财务章,发现空白发票收据遗失,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并查明原因,办理有关挂失手续。

(三)收据使用

1、各经营单位在收据领用时,应当检查收据是否有缺号、重号等错误,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予以更换,并将存在问题的收据返还集团计划财务部。

2、办理开具收据的业务时,各经营单位必须及时、准确开具,开具收据应当按照时间顺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写内容一致,严禁发生大头小尾的现象,收款内容填列清晰,严禁涂改,严禁拆本使用,收据开具人必须填写全称。出纳员在收款时需要在收据的全部联次上加盖“现金收讫”或“转账收讫”章,且签章日期必须调整为收款当天日期。

3、填列有误的收据,要求联次齐全,并加盖作废章或复写作废。收据丢失,应当于丢失当日报告财务负责人,及时在本单位范围内通告此联编号收据作废。

4、各经营单位下属业务部门领用收据时财务部在收据联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后交给领用人,并做好登记。业务部门于收款当日下班前交到财务部,财务部收款后在存根联及记帐联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5、收据开具项目必须在本单位经营范围内开具,不得擅自扩大票据使用范围。同一本收据只得开具一种收费项目(特殊情况经财务经理批准)。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收据。

7、各经营单位如有代收款业务需由本单位发起签呈,请示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代收,相关“代收委托书”、“代收协议”及签呈递交集团档案室存档。委托协议需明确代收款

文件编号 ZD/ZD-JC-05 版次/修订状态 C/4 生效日期 2009-06-08 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期间、支付手续费标准、支付方式、收据的来源、款项结算方式。代收款项的收据原则上需要委托方提供,并将款项存入委托方账户。如使用我公司收据,移交代收款项时,需委托方提供收款收据。

8、各经营单位按公司账套领用、使用收据,账套间不得交叉使用收据。

9、不符合规定的收据,不得作为财务入账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10、填开收据的单位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后开具,未发生的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

11、经营单位收款后出现退回情况的,收回原收据后办理退款,同时收款方写收款收条;若原收据丢失或无法交回,需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方可办理退款手续,同时开具红字收据,收款方签字确认收款后作为退款附件。

(四)收据归档

1、收据使用人将已使用的收据封面上标明收据开具期间、起止号码、使用张数、作废张数、开具项目、审核人之后交给收据管理员。

2、收据使用部门领用时间不得过长,跨年时要在次年1月末前收缴,各经营单位每年度使用的收据于次年1月末前将已使用的收据归档移存档案室,作为财务档案管理。

3、收据管理人负责对收据和收据登记簿进行归档,收据和收据登记簿的保存期限为三年。保存期满,报集团计划财务部及法务审计部查验后销毁;

(五)收据检查

1、各经营单位收据管理人员在收据以旧换新审核时,应检查收据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有收据应收取的款项是否全部收妥并解缴财务入帐。

2、各经营单位收据管理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收据的使用情况,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况,除责令纠正外,还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

3、各单位财务部要规范收据管理,建立健全收据登记簿,强化收据领用、使用、缴销各项规定,并建立相应的收据检查制度。

4、集团计划财务部不定期抽查。

七、罚则

文件编号 ZD/ZD-JC-05 版次/修订状态 C/4 生效日期 2009-06-08 (一)未按要求印刷、保管、发放、登记、回收相关票据的,视情节对相关的负责人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并给予行政处罚,直至除名。

(二)违反规定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往来结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赔偿责任。

(三)错开、误开发票致使税务罚款,由直接开票人员承担损失的70%;相关财务部发票负责人承担损失的30%。

(四)利用收据及印鉴私设小金库者,没收其获利所得,视情节对相关的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给予行政处罚,直至除名。给予主管领导2000至3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五)未使用规定票据收费(包括利用白条、或不开收据收费),应收缴其所得,并处以违纪金额5%—10%的罚金。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六)未按制度中规定开具收据的,责令其及时追缴已开出的不附合规定的收据,重新开具新收据。追缴不回的。视对公司有无造成经济损失,处以50元以上开出金额2倍以下罚款。

(七)弄虚作假、虚开票据、出借、出租收据,没收所得并赔偿损失金额的2倍罚金,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八)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收据交回,应责令其及时交回并停止其继续领用收据。

(九)未按规定将所收款项及时解缴到财务又无正当理由者,视金额大小及问题严重程度,处以违纪金额5%—10%的罚金。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十)收据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未按规定保管和使用收据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十一)对违反收据管理制度的单位予以罚款5000-10000元,直接经办人予以罚款500-1000元。视程度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开除。情节严重而构成犯罪的,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

(一)本制度由计划财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文件编号 ZD/ZD-JC-05 版次/修订状态 C/4 生效日期 2009-06-08 (二)本制度罚则部分不排除其他制度约束;

(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财务制度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陇南东盛控股集团 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为规范公司财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原始票据的填写要求 1、内容完整。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2、章印齐全。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无论是从外部取得的发票还是本公司开具的发票,均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现行规定要求加盖发票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3、填写规范。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请购单、询价单(除零星采购外)、合同(除零星采购外)、销货单位送货单、购货方验收(质检)入库单、合法发票等。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收据等。 4、用途明确。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

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手续完备。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职工因公外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借款原据。 6、业务真实。上述各项要求均必须建立在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基础之上。 《会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合法且有效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的种类 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票、表、证、单、书、据等。 1.票,如发票,是经济生活中最重要、出现频率最高的原始凭证。发票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在商品购销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中,购销双方证明其经济业务发生及收付款项的书面凭证,是核算财务收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市本级购领财政票据服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对票据的管理以票据种类、票据使用准则、票据统计核销、账册管理、财务稽核、印章管理、档案室票据管理等事项制定财务票据管理细则,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一、票据分类: 1.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 1.2、发票、收据(以“发票”冠名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打平推发票、资金往来收据) 1.3、借款单(公司自制单据,使用时在封面注明项目、部门及个人借款) 1.4、费用报销审批单(公司自制单据) 1.5、费用支付申请单(公司统一单据) 1.6、材料出入库单(公司统一单据) 二、票据的使用准则: 2.1、支票 2.1.1、支票购买回来后先由资金管理会计建立支票登记簿,出纳按

照登记簿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时间、支票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领用; 2.1.2、出纳接到已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或费用支付申请表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单付款类别的批示启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出纳应准确填写好支票内容,检查经资金管理会计确认无误后,由会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报财务经理审核后盖齐印鉴章。 2.1.3、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按登记薄要求逐一填写时间、支票种类、支票票号、份数、转款事由、收款单位、金额、出纳、经办人签字、备注。 2.1.4、对于支票的使用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意见执行,认真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登记记录。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 2.1.5、禁止携带已盖章的空白支票、收据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的,应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2、发票、收据 2.2.1、发票购回后先由税务管理会计建立发票登记簿,发票管理会计按照登记薄上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发票的时间、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以及会计确认签字。对其需要开具税务发票的工程,要由业务部门提交发票申请单,经项目经理、会计确认签字后,发票管理会计才能使用。 。 2.2.3、发票收据应复印填写,严禁开鸳鸯票,封面注明行政费用类、

中小企业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中小企业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管理费用支出、营业费用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借款管理规定 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借款流程 1、借款人按规定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支单,注明借款时间、借款人、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2、借款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财务复核→交出纳领款。 3、借支款项须提前报备财务部,借款金额超过1000元应提前一天报备。 二、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应通过领导面签认可,若遇特殊情况,可通过网络发照片审批,财务部门核对照片信息,得到领导许可后方可借款,在报销前需找总经理在借支单上补签。 三、借款销账规定: 1、业务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支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借支单申请范围使用的,须经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四、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三章费用报销规定 第五条主要包括差旅费报销、业务招待费报销、汽车加油费、出租车费报销、办公用品等采购费用报销。 一、报销流程 1、报销人按规定在财务部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报销时间、报销部门、单据及附件张数、事由(按所发生的票据类别列明费用用途)、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小写前要有¥封口,

大写前要有?封口,无字部分可写零或用横线划掉)、报销人,有原借款的,应填写借款金额,应退余款项。报销票据填写时字体要工整端正、签名要清晰可辨,不得涂改、刮擦等。 2、报销单票据要保持整洁清晰,不允许涂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不要粘贴,票据粘贴规则为按票据的时间先后、按票据类别顺序依次左对齐粘贴到报销凭证粘贴单上,注意请不要把发票上的数字粘上,保持票据的明晰性。 3、填写完成后的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预审→总经理审批→交出纳报销。 4、报销1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5、财务每周报销一次,各位员工每周一将报销票据上交财务部(节假日顺延),票据间隔时间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写出具体说明,报领导审批。员工应在此时间前将各自的报销票据按财务部执行规范提交到相应负责人审核。 二、发票的规范性 1、在发生各项经济业务时,要索取正规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收费票据。若无法开具正规发票,开具的收据上需有收款单位公章。 2、发票各项应填写正确,单位名称要填写全称:“保定市迈拓港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识别号(税号):“130611769826020”,发票上不得有涂改。 3、取得发票后要认真核对票据真伪,不得将“查询联”“清单”等撕掉。 4、发票内容应填写明细内容,不得笼统的写为“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等字样。报销时财务部要严格审查发票真伪,对于假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 5、内部收据或白条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四章差旅费的报销规定 第六条关于员工出差往返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费:住宿标准按级别。 一、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表: 交通 工具 级别 火车轮船飞机长途汽车 公司总经理及同等级别领导高铁 软卧 三等仓位普通仓位据实报销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一、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支付款项,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三、取得的发票应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盖有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出纳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发票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五、发票由专人负责,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六、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薄。 七、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五年,不得擅自销毁。 八、公司内部之间的经济往来,如果是独立法人,应开具资金往来发票,非独立法人可以使用收据。 九、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十、开具发票时,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原始凭证记录的管理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对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复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

(完整版)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一、财务会计制度 1、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 (2)领导企业财务工作,设置会计机构,对财务人员进行配置、考核。 (3)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负责对企业一切财务收支进行审批。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审查,对内部经济指标进行考核。 (4)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会计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当好领导参谋。 (2)及时准确编报财务计划、用款计划,按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日清月结。 (3)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财税法规、会计制度,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各项费用按规定支出范围和标准列支,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完成各项财会工作任务。 (5)对成本、费用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杜绝不合理的开支,各项资金使用需领导批准后才能支付、报账。不准公款私借,及时清理往来

款项,不得开空头支票,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会计资料。 3、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财务制度,熟练掌握出纳工作基本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各项费用支出按规定报销,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准确、完整,手续齐全,账目清楚。 (3)银行存款余额账实一致,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每月底结账时作出货币资金余额调节表。 (4)严格遵守现金结算制度,不得借用、挪用公款,公司人员借款要经财务领导批准,对借款人员及时督促结账。 (5)支票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申请单方能开具;按规定签发“空白支票”,对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 (6)出纳收付必须经会计审核无误,未经会计审核的凭证应拒绝支付。若因出纳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7)现金收付要当面点清,金额较大时,一定要有人复核。 (8)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现金要尽量做到日清月结,月结盘库后作现金盘库表。 (9)现金日记账所纪录的内容必须同会计凭证相一致,不得随便增加或删减;日记账必须连续登记,不得跳行或隔页,不得损坏账簿;文字和数字必须准确无误、整洁清晰,如有改动,必须严格按会计制度执行。

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用版)

小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某公司的事。严格按照某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某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某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某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某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某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某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与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规范各种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与资金相关票据的业务办理。 1. 票据的领用、保管与使用 出纳人员负责建立票据登记薄,保管相关的票据。 有关部门或人员领用票据时要填写“票据领用单”,注明领用票据的日期、金额、用途等事项并报相关管理人员批准。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前要逐项审核票据领用单上的内容与相关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盖章签发,并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上记录。 出纳人员必须按照支票的序号签发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否则后果由出纳人员承担。 出纳人员对填写错误的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 票据领用人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中的领用人栏中签字,未使用的票据与使用过的票据存根、相关使用凭证应在××天之内交予出纳人员进行票据注销登记。 出纳人员应在“票据注销登记薄”上注明票据编号与注销日期,逾期不办理票据注销业务的票据领用人,出纳人员有权停止对其部门及个人签发票据。 票据领用人妥善保管相关票据,不得将票据折叠、污损、丢失。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确需签发的应该得到财务经理的批准,并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最高限额及报销日期,不能确定收款单位名称的必须注明签发日期、最高限额与报销日期,逾期未用的转账支票需及时收回注销。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时用碳素笔填写,按银行规定的大写汉字表示,日期、金额、用途、单位应填写齐备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或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2. 票据的填写要求 1.票据填写是否清楚。 2.票据内容是否齐全。 3.是否在签发单位处加盖单位印鉴。 4.票据上的金额及收款人是否有涂改迹象。 5.票据是否在有效期内。 6.有背书的票据其背书是否正确。

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司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岗位设置为:部长、主管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 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

资金运用管理制度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 1. 总则 . 制定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营业利益,加强财务管理,减少坏账所造成的损失,并掌控资金流向,特制定 本办法。 . 适用范围 本公司因营业所产生之应收账款处理,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 权责单位 (1)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应收账款处理规定 2.1.账款产生处理程序 2.1.1.仓储单位(出货程序之一) (1)依据《出货通知单》安排出货事宜。 (2)填制《出货单》,注明日期、客户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注意事项、订单号码、出货 通知单号码、品名规格、数量、承运人车号,呈主管核准。 (3)依《出货单》内容准备出货。 2.1.2.营业单位(出货程序之二) (1)开具《出货通知单》通知仓储单位发货。如有销售折扣,应在《出货通知单》上注明, 并呈部门主管核准,不得直接由销货收入中减除。 (2)财务部开具发票,并将发票号填写于《出货单》,将发票连同货品送交客户。 (3)客户收货后在《出货单》上签收,并将《出货单》第一联留存,第二、第三联由送货司 机交营业单位。 (4)将客户签收《出货单》第二联交财务部,作为账务处理及收款之依据。 2.1. 3.财务部(应收账款之账务程序) (1)接到《出货单》后将客户名称、货品数量、单价、总价、日期等资料与《出货通知单》 核对。 (2)核对无误后,编制销货传票、《应收账款明细表》,经主管核准后,登录应收账款明细 账、总账及销货账。 (3)依据《应收账款明细表》内容,将客户名称、品名、规格、数量、发票号码等资料输入 电脑。 (4)次月初印制《应收账款明细表》,交营业单位送客户核对账款,作为收款之依据。2.2.款项收回处理程序 2.2.1.营业单位(回收账款程序之一) (1)收到客户货款后,应填制《收款通知单》一式三联。 (2)《收款通知单》注明客户名称、客户编号、出货日期、票据号码、付款银行、到期日、 金额,送主管签核。 【注】如收到现金,则无需填写票据号码、付款银行及到期日等资料。 (3)将经签核《收款通知单》第一、二联及货款送财会单位签收,第三联自行留存。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本

*******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票据管理规定

票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票据行为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合法权益和经济秩序 防范金融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票据 是指汇票、本票 暂不使用 和支票。 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票据权利 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规定所称责任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五条票据上的签章 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 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人代表人的签章。 第六条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 二者必须一致 二者不一致的 票据无效。 第七条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更改的票据无效。 第八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 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 必须给付对价 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第九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 不得伪造、变更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票据丧失 失票人可以及时通告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 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章汇票 第一节概念要素 第十一条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第十二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医疗单位进行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 指与服务对象及医院部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部使用的收款凭证。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二、收费票据的购领与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医疗单位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持省以上权限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

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财政局综合处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票据用量较少的乡镇卫生院可凭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到卫生局申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门诊及住院收款收据。 2、医疗单位部收款票据,由财务部门根据单位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容的印刷或购买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并将样式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疗单位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部门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编号、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收票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只能由出纳领用。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的退费):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及盖有“已收讫章”的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依据和原盖有“收费专用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资料,要求病员、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附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

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第七章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明确票据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及实际控制公司。 第三条银行票据分类。银行票据是指银行结算用的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法律支付功能的有价票据。 第四条支票管理细则。 1、收票管理。收票管理:收票指因回收资金而收到的支票,出纳收到支票后,需认真审核支票的所有记载事项,出纳应及时将收到的支票交存银行,并落实资金确实到账。发生退票或按正常时间应到账而未到账的支票,需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2、出票管理。出票指因支付资金而开出的支票。购买空白支票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同时,购买的空白支票应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开保管;签发支票时应将要素填写齐全,严禁开出无期支票、无限额空白支票、空头支票,不得擅自开具远期支票,支票日期应为签发的当天;支票记载事项的收款人名称与发票或收据等收款人合法收款凭证上的印 鉴单位名称必须保持绝对一致,收款凭证与支票存根须一并保存;支票购买后和出票前,出纳须登记《银行凭证出票登记簿》,详细记载

支票的购买时间、购买数量、支票起止编号、购买人签字、核销人签字;支票的支付时间、编号、支付单位名称、支付金额、用途、核销日期、凭证号、领票人签字等要素;发生退票时应凭退回的支票换票,旧票回收后先加盖“作废”章,再开出新票,同时要注意做好票据更换的登记工作;支票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或断号签发;以现金支票支付外部收款人,须在取得对方的收据情况下才允许支付。 3、支票管理其他规定。空白支票、已加盖印鉴的空白支票等发生遗失,须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负责人在分析风险后决定风. 精品文档 险控制措施,影响重大的,在采取措施的同时,上报所在公司总裁或总经理;支票存根遗失的,须写出书面说明,在财务部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确认资金去向和金额属实后,经过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核销;作废的支票要妥善保管,超过两年,经确认银行不再回收的,可以销毁处理,销毁时需要彻底粉碎。对未使用完的空白支票,经确定以后不再使用、银行不再回收的,超过两年视同作废支票处理;空白支票原则上不准借出,确实需要的,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开出。借出的空白支票必须填写限额,需在借出之日起10日内归还;每一笔提现必须经过财务经理确认后才能办理;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使支票遗失、透支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汇票管理细则: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统一票据有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住院内部结算单由各护理单元从医院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医院自行印制。 ?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2. 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3.?重置票据的规定? 重置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根据合同进行延期付款交易而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时,签发、承兑的保证货款到期到付的商业汇票。 企业根据合同进行延期付款的交易业务,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时,购货方签发承兑汇票后即构成一种债务,所签发、承兑的商业汇票称为应付票据。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小企业的应付票据业务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并且这种结算方式不多,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专门规范。 应付票据的管理与应付账款基本类似,但是有几点不同: 1.票据的签发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批准; 2.设置应付票据登记簿。票据登记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签发; 3.要有专人控制空白的、作废的、已付讫退回的票据; 4.要由不从事票据记录的人员负责定期付账; 5.要有专人复核票据利息核算;

6.应付票据要依号保存; 7.签发票据与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要定期核对。 其他应付款项的管理与应付账款基本类似,不再赘述。(一)商业汇票的使用流程 1.申请 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 (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行要求的资料: 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②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

人变更资料等; ③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④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⑦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 2.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

财务报销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报销票据管理规定 1、目的 1.1为了适应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客观要求,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工作内容 3.1原始票据管理规定 3.1.1发票和行政事业性收据: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3.1.2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采购货物名称明细、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等。差旅费原始发票要素应包括以下几点:收款单位及其印章、时间、单价、金额以及住宿天数等。发票应正面向上粘贴,且应避免将票据贴出报销单外。不要将票据集中在报销粘贴单中间粘贴,以免造成中间厚,四周薄,使凭证装订起来不整齐,达不到档案保存要求。 3.1.3如果票据大小不一样,可以在同一张报销粘贴单上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粘贴。 3.1.4票据比较多时可使用多张报销粘贴单。 3.1.5对于比报销单大的票据或其他附件,也应沿报销粘贴单左上角对齐粘贴,超出部分可以按照报销单大小折叠在粘贴范围之内。 3.1.6差旅费报销时差旅费报销单应写明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出差起始时间及地点等。3.1.7票据粘贴谨记误将金额粘住,如金额不清楚的(例如:出租车发票),在原金额旁边用中性笔标明,承办人签字。 3.1.8凡属公司采购目录的采购物品,必须纳入公司统一采购,由具体主管部门办理。对未按审批程序审批的各类采购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2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

3.2.1所有报销票据均应提供正规合法的票据;发票要填写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发票专用章清晰可辨。报销者在取得发票后,请查询发票真伪,假发票、空白发票和填写不规范的发票,不予报销。 3.2.2各类发票,应在取得之日起尽快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不得跨年度报销票据。 3.2.3填写报销单时使用中性笔以规范汉字填写,不得涂改,经办人、单据张数等信息应填写完整。 3.2.4不要将票据倒置粘贴,不要用订书机装订票据。 3.2.5发票上未列明详细名称、数量、单价的(比如“办公用品XXX元”)以及购置其他一批商品的发票,必须附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购货清单。 3.3原始报销单上相关数据填写规范要求 3.3.1大写汉字栏内应按规范汉字在已经印刷好的相应位数内填写数字大写,并在大写汉字前的每一空位上画“⊕”,在数字是0的位置填写汉字“零”。 3.4.费用报销审核程序 3.4.1报销人粘贴原始票据,填写并计算报销单,部门领导签字审批,费用会计审核单据,董事长批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核,会计编制凭证,总账会计复核,出纳现金付款。 3.4.2因公发生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必须是凭正式发票。具体审核标准 3.4.2.1发票的合规性,挑出假票、废票 3.4.2.2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是否一致; 3.4.2.3权签是否完整; 3.4.2.4费用是否在预算内,超预算与预算外费用有无特批; 3.4.2.5报销单填写的事项与发票是否一致,会计做账时要随发票走。 3.4.3审核发票时要特别留意发票的盖章,注意有没有以下常见的错误:

票据管理制度汇编

票据管理制度汇编 为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业务,明确管理责任,各单位都会制定票据管理,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票据管理制度汇编,供大家阅读参考。 票据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制定本。 第二条财政票据的印制、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全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

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 (一)非税收入类票据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7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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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票据的印制、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全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的印

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 (一)非税收入类票据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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