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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挽救和帮助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回访教育原则

(一)惩处与教育相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

(三)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组织教育与受处分人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回访教育对象:

回访教育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实施,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帮教责任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年被回访人员,下列人员应当进行回访教育:(一)受处分人系同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除开除党籍处分以外);

(二)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

(三)受政纪处分后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四)受党纪处分后仍在村级领导班子任职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任中层以上职务的人员;

(五)因犯失职类错误而受处分的党员干部;

(六)其他有必要进行回访教育的人员。

三、回访教育内容

(一)听取被回访人对所受处分的意见及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吸取的教训和处分后的整改情况;

(二)对被回访人提出的有关其本人处分方面的问题进行答复;

(三)了解被回访人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对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及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的反映和评价;

(四)了解被回访人受处分后各级组织对其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和纪律惩戒的落实情况;

(五)对被回访人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

(六)做好被回访人的思想教育和相关疏导工作。

四、回访教育的程序和方法

(一)回访教育前纪检监察组织应指派回访教育人员,拟定回访要点;

(二)回访教育时可采用找被回访教育人谈话、请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被回访教育人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了解等形

式进行;

(三)回访教育后应及时填写《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并将回访教育情况反馈给被回访教育人所在单位(部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实施的回访教育在回访结束后,应及时将《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报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备案;

(四)回访教育材料应及时归入案件审理工作档案。其中,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存入恢复党员权利卷宗;公务员受行政处分的,存入解除行政处分卷宗。

五、回访教育具体要求

(一)开展回访教育,应当由二名以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

(二)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必须每年回访教育一次;

(三)受开除党籍处分的,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回访教育;

(四)受行政记大过以下(包括行政记大过)行政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必须回访教育一次;

(五)受行政降级和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必须每年回访教育一次;

(六)回访教育情况可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

行政处分的依据。

工作总结:做好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工作的“一二三机制”

工作总结:做好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工作的“一二三机制” 一、结对帮带做到“一对一” 对《纪委监委受处分人员实行回访教育的规定》进行修订,明确要求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到结对帮带“一对一”。其中,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受到处分的,由市委分管常委帮带;其他副科级以上市管干部受到处分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帮带;各单位中层党员干部受处分的,由各单位党政班子成员帮带;普通党员干部受到处分的由单位中层党员干部帮带。在帮带的过程中,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切实提升了帮带的效果。 一是要求每个党委(党组)成立一套帮带机构,负责辖区内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发挥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 二是分级给每个受处分党员干部指定一名帮带领导,帮助受处分党员解决思想、学习、工作、生活上的问题,承担“一对一”的培养、教育任务。 三是要求帮带领导制定一套帮带计划,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完善计划内容,做到措施得力,起到帮助教育受处分党员的作用。 四是帮带小组在受处分党员影响期满前听取一次群众对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综合评价,全面了解受处分党员的各方面表现。 五是受处分党员在影响期满前向党组织上交一篇思想、工作汇报,让组织全面掌握他们在受处分期间的思想和工作表现。

二、回访教育做到“两不弃” 受处分党员当中的一部分是能干事、会干事的,是可以通过教育帮带后继续发挥作用的。在受处分党员回访教育上主要从思想教育、工作生活、组织生活和政治前途上做到“不抛弃、不放弃”。 一是思想教育上“不抛弃、不放弃”。结合全市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由帮带领导跟踪指导,切实加强受处分党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从改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入手,提高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二是工作生活上“不抛弃、不放弃”。对受处分党员在生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发挥所长,为社会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如:市农牧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在受处分党员工作安排上充分考虑他们的业务专长和平时工作能力,让他们承担扶贫项目、土地整理、征地拆迁、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等一些重要工作任务,切实让他们感受到组织上“不抛弃、不放弃”,让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中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不辜负组织的期望。同时,在生活中给予关心帮助,让他们感受到党和组织的温暖。 三是组织生活上“不抛弃、不放弃”。在开展组织活动、召开组织生活会等活动中,让他们多参与到活动中去,多关心表扬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中的长处,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交流发言,感受到组织没有忘记他们、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重视。四是政治前途上“不抛弃、不放弃”。在受处分党员的使用上,对影响期已过的受处分党员,根据他们的专业特长,把一些重要领导岗位和一些重点岗位安排给他们,让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重新站起来,让他们把“包袱”变成“动力”,清除心中的顾虑,轻装前进,大胆干事创业,为全市经济建设添砖加瓦。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实施方案

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和《塔城地区纪委关于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回访教育的目的意义 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是全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是为了充分体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把对犯错误党员干部的教育延伸到党政纪处分之后,切实帮助犯错误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为化解消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保障。 二、回访教育的主体、对象及时间 1、回访主体。回访教育工作由县纪委和各镇纪委、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按照干部管理和审批处分权限组织实施。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具体负责开展回访教育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2、回访对象。中国共-产-党党员因违反党纪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人员;监察对象因违反政纪受到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党员干部不予回访。 3、回访时间。根据所受处分,应在处分期限内开展回访教育,处分期满则将其纳入正常的教育范围。回访教育期限:受到党内警告

或行政警告的党员干部为半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党员干部为一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撤职处分的党员干部为二年。回访教育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三、方法和步骤 (一)精心准备 1、开展回访教育前,由实施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回访教育工作,回访教育小组人员可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会等部门(科室)中选派。 2、回访教育小组成员应熟悉回访教育对象的违纪案情和与案情相关的政策法规,精心制定回访教育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访谈活动。 3、及时向受处分党员干部单位通报开展回访教育活动的日程安排,必要时邀请单位相关领导及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参加回访教育工作。 (二)组织实施 回访教育小组应由二人或二人以上组成,通过走访受处分党员干部及其家属、与发案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群众代表座谈等方法,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1、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面对面地听取本人的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情况的汇报,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改进意见。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

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及时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挽救和帮助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回访教育原则 ,一,惩处与教育相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 ,二,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 ,三,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组织教育与受处分人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回访教育对象: 回访教育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实施~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帮教责任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当年被回访人员~下列人员应当进行回访教育: ,一,受处分人系同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除开除党籍处分以外,, ,二,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 ,三,受政纪处分后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四,受党纪处分后仍在村级领导班子任职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任中层以上职务的人员, ,五,因犯失职类错误而受处分的党员干部, ,六,其他有必要进行回访教育的人员。 三、回访教育内容

,一,听取被回访人对所受处分的意见及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吸取的教训和处分后的整改情况, ,二,对被回访人提出的有关其本人处分方面的问题进行答复, ,三,了解被回访人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对其认识和改正错误及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的反映和评价, ,四,了解被回访人受处分后各级组织对其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和纪律惩戒的落实情况, ,五,对被回访人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 ,六,做好被回访人的思想教育和相关疏导工作。 四、回访教育的程序和方法 ,一,回访教育前纪检监察组织应指派回访教育人员~拟定回访要点, ,二,回访教育时可采用找被回访教育人谈话、请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被回访教育人进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了解等形 式进行, ,三,回访教育后应及时填写《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并将回访教育情况反馈给被回访教育人所在单位,部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实施的回访教育在回访结束后~应及时将《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报区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备案, ,四,回访教育材料应及时归入案件审理工作档案。其中~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存入恢复党员权利卷宗,公务员受行政处分的~存入解除行政处分卷宗。 五、回访教育具体要求 ,一,开展回访教育~应当由二名以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 ,二,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必须每年回访教育一次, ,三,受开除党籍处分的~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回访教育,

乡镇纪委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总结(精简版)

乡镇纪委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总结 乡镇纪委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总结 乡镇纪委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总结为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深化纪律监察,促进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保护处分人员的正当权益,近年来,乡纪委扎实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五个明确: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目的。回访教育工作目的是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和后进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其思 乡镇纪委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总结 为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深化纪律监察,促进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保护处分人员的正当权益,近年来,乡纪委扎实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五个明确: 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目的。回访教育工作目的是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和后进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其思想作风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达到挽救和教育的目的,为促进全乡工作上台阶提供人力保证。推动全乡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同步提升,工作效果同步提高,为全乡工作整体上台阶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回访教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回访的原则。上级机关可以委托下级机关代为回访,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处分期内的回访教育实行季度回访。具体方法为:1、对普通无职党员的回访教育由其党支部负责,确定支委帮扶,并由联系该支部的党委领导指导。对有职党员的回访教育由乡纪委确定专人进行回访帮扶;2、负责回访教育的人员要及时熟悉并掌握被回访者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确保回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3、及时将回访教育的内容、要求和时间通知被回访者和其所在单位。做好充分准备,保证回访教育顺利开展;4、被回访者所在单位介绍其整改情况、同时被回访者书面或口头汇报,做好同被回访者谈话等内容的收集、记录、整理工作,形成档案资料,以便总结经验、开拓创新;⑤

因人施策回访教育情况汇报材料(仅供参考)

因人施策回访教育情况汇报材料(仅供参考) 今年以来,xx区纪委把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作为提升执纪实效的重要抓手,紧盯回访教育全过程,采取精准有力的措施,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执纪审查效果。 回访前仔细“把脉”,做到“三个掌握”。xx区纪委在开展回访教育前做足功课,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向办案人获取受处分详细信息、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各方面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是熟悉掌握受处分人员违纪案件的案情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二是了解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和改正情况;三是了解受处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生活状况,以及其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情况。通过全面了解,因人施策,拟定个性化回访方案。目前区纪委已对20xx年受处分的xx名干部制定了回访方案,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回访教育。 回访中认真“问诊”,做到“三个结合”。在回访过程中,该区纪委讲究方式方法,注重“三个结合”:一是与排忧解难相结合,及时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消除受处分人员思想疙瘩,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生活上的困难。二是与压实主体责任相结合,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整改的单位,回访检查建议落实情况,督促其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强化整改、治本抓源。三是与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

查相结合,通过查阅档案和会议记录检查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待遇事项、年度考核等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回访后开好“处方”,做到“两个反馈”。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每回访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均认真填写《回访教育工作情况登记表》《回访对象评价表》,详细记录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方便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工作,并作为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和考评的重要依据。注重回访结果运用,做到“两个反馈”,一是反馈给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为其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后续选用干部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反馈给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派驻纪检组和镇(街道)纪(工)委,为其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提供信息依据。

关于受处分人员回访报告

关于受处分人员回访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处分的现实表现和整改情况,加强对教育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纪委对近年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5名卫计系统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欢迎阅读本文,更多优质内容,欢迎关注网。 关于受处分人员回访报告范文近日,瓦房口镇纪委开展了对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通过回访教育活动,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利用回访教育,调动工作积极性。此次活动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犯了错误、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目的是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帮助、教育犯错误的同志,调动其工作、生活的积极性,为建设平安和谐社会服务。二是精心组织人员,落实回访制度。此次回访教育的工作人员由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和纪委委员组成,回访以谈心谈话形式进行,并做好相关谈话笔录,由纪委人员填写《回访教育况登记表》,并将回访的有关情况向被访对象所在党支部组织通报。三是通过回访教育,确保取得实效。活动中通过了解回访对象对所受处分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受处分后工作及生活上的存在困难等内容,对个别思想认识有差距的党员干部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使他们端正态度、放下包袱、积极工作。 通过对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受处分人员

深深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爱,深深为自己过去错误的行为感到悔恨,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要求,努力工作,认真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再不给组织添麻烦,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关爱和培养。 关于受处分人员回访报告范文“我们此次是对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了解你对此前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纪处分的认识,思想上还有什么包袱?”“因工作失误受到了处分,当时感觉心里不舒服,可是后来想通了,这是对自己深刻的教训,把我们从悬崖边上救了回来,感谢组织的关心帮助,思想上没有包袱。”这是日前省纪委工作人员对受处分人员进行集中回访的一个镜头。 今年6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被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集中回访工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多杰热旦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主动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此次回访对象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因违纪违规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并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回访工作本着坚持实事求是、体现组织关怀的原则,主要围绕受处分人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情况、学习和工作情况、整改情况及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情况的基本评价等内容进行。

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

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深入做好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回访教育是纪检监察组织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的一项教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第三条回访教育的对象 (一)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中共党员; (二)受到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监察对象。第四条回访教育权限 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由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会泽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实施方案》(会发〔2008〕21号),对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及负责联系单位的违纪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第五条回访教育内容 (一)受处分人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及学习、生活、工作情况。(二)受处分人员的整改情况。 (三)所在单位党政组织对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情况的基本评价。第六条回访教育的方法和程序 (一)负责回访教育的人员熟悉案情。 (二)向被回访教育人员所在单位党政领导了解情况。

(三)与被回访教育人员谈话了解情况。 (四)及时向被回访教育人员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并整理归档保存。 第七条回访教育的具体要求 (一)开展回访教育,由派出各纪工委书记带领1至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时间和次数根据情况决定。 (二)与被回访教育人员谈话时,应认真听取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了解整改情况,把握思想脉博,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肯定成绩,指出问题,促其思想上转化,行动上改正,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回访教育情况可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参考依据。 (四)回访教育结束后,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及时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报1份到县纪委宣教室。 第八条本制度自2010年5月4日起施行。

2019年浅谈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浅谈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回访教育既是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关心和帮助的具体体现。XX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帮助、教育”的基本方针,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采取“帮困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定期回访考察、帮助转化思想,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工作内容,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全面开展了回访教育,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转化,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就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谈谈我们的一些看法。 一、工作中的几点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深入推进。为了把回访教育工作做好、抓实,一是每年年初,我们都会对回访教育工作作出具体的部署,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时刻关注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困难;二是委局专门成立了回访教育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联系,审理室直接负责此项工作。三是每年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前都制定了《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为回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垫定了基础。 2、多种方式回访,广泛听取意见。一是由委局领导带队,同受处分党员干部单位领导、党组织负责人一起对严重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进行走访。二是采取互动的方式,由基层纪委、监察室上门对辖区内受处

分的普通党员干部进行上门面对面回访,并要求把回访情况及时上报。三是直接找受处分人员本人进行回访,面对面地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四是通过走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亲朋好友、领导同事,认真倾听他们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评价,确保真正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困难。3、深入开展教育,积极开展帮困。三年来,我们对20**年-20**年的80名受处分党员干部中的63名进行逐一的回访教育。在回访工作中,我们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坚持办实事、动真情,以情感人;坚持讲政策、讲纪律,以纪教人;通过面对面交心谈心活动,真正与其成为互通心声的知心朋友,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激发他们重树干事创业的热情,使其深切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从而激发他们的热情,唤回党性的回归。 4、明确回访对象,正确运用回访结果。每年年初,我们对上年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进行清理,将科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作为必访对象,对处分不服,对组织产生对立情绪的党员干部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在回访中注重有针对性的向被回访人员提出建议,并作出回访结论,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回访结束后,将被回访人员的处分决定、回访谈话记录、单位对其思想和工作表现鉴定等材料收集齐全,装订成册,建立回访教育档案,作为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中取得的一些成效:

浅析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浅谈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区纪委审理室 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是新形势下纪委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它既是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关心和帮助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帮助与教育的基本方针,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采取“帮困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定期回访考察、帮助转化思想、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工作内容,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全面开展了回访教育,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转化,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中的几点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为了把回访教育工作做好做实,一是每年年初,我们都会对回访教育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时刻关注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区纪委审理室,做到动态管理;二是委局专门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纪委、人事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回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审理室直接负责此项工作。三是每年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前都制定了

《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回访工作目的和要求,确定回访内容、形式和对象,为回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垫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多种方式回访,广泛听取意见。一是由委局领导带队,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党员干部单位领导、党组织负责人一起对严重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进行走访。二是采取互动的方式,由基层纪委上门对辖区内受处分的普通党员干部进行上门面对面回访,并要求把回访情况及时上报。三是直接找受处分人员本人进行回访,面对面地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四是通过走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亲朋好友、领导同事,认真倾听他们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评价,确保真正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困难。 3、深入开展教育,积极开展帮困。三年来,我们对2008年-2010年的名受处分党员干部中的名进行逐一的回访教育。在回访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坚持办实事、动真情,以情感人;坚持讲政策、讲纪律,以纪教人;坚持通过面对面交心谈心活动,真正与其成为互通心声的知心朋友,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激发他们重树干事创业的热情,使其深切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从而激发他们的热情,唤回党性的回归。

乡镇纪委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总结(1)

乡镇纪委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总结(1) 读书人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 乡镇纪委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总结 为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深化纪律监察,促进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保护处分人员的正当权益,近年来,乡纪委扎实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五个明确”: (一)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目的。回访教育工作目的是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和后进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其思想作风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达到挽救和教育的目的,为促进全乡工作上台阶提供人力保证。推动全乡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同步提升,工作效果同步提高,为全乡工作整体上台阶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回访教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回访的原则。上级机关可以委托下级机关代为回访,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处分期内的回访教育实行季度回访。具体方法为:1、对普通无职党员的回访教育由其党支部(总支)负责,确定支委帮扶,并由联系该支部的党委领

导指导。对有职党员的回访教育由乡纪委确定专人进行回访帮扶(一般情况下所确定的人员须经乡党委同意);2、负责回访教育的人员要及时熟悉并掌握被回访者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确保回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3、及时将回访教育的内容、要求和时间通知被回访者和其所在单位。做好充分准备,保证回访教育顺利开展;4、被回访者所在单位介绍其整改情况、同时被回访者书面或口头汇报,做好同被回访者谈话等内容的收集、记录、整理工作,形成档案资料,以便总结经验、开拓创新;⑤及时向被回访教育者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并提出帮扶意见。 (三)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内容。一是检查对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二是从侧面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群众对被回访者回访前现实表现的反映和评价;三是以谈心的方式了解被回访者的思想、认识、学习和工作情况,帮助分析所犯错误或思想认识偏差的根源,让其吸取教训,轻装上阵,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健康向上的积极心态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去;四是宣传党的纪律条例等有关政策 (四)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对象。回访教育基本对象是受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的拓宽对象是因工作不力等原因受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或因年度工作目标未完成,考核中后二名的、阶段性工作落后、思想消极、工作懈怠而被戒免谈话的对象。

全县着力抓好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精简篇)

全县着力抓好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全县着力抓好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今年以来,XX县纪委不断拓宽案件审理工作思路,在抓好法纪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的同时,着力抓好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1-7月,审理案件20件,对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实施方案》,对回访对象、回访时间、回访内容、回访程序、回访教育的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受处分人员管理档案,做好回访教育的谈话记录,综合分析回访情况,填好《回访教育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促使回访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明确回访任务。明确回访对象,由县纪委对所有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明确回访时间、程序,自批准党纪、政纪处分之日起,一年内对回访对象进行一次回访教育,以后视情况再次进行回访;明确回访方式,通过回访本人、单位和家庭,了解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对组织的想法和要求,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明确结果运用,把回访结论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考评的重要依据,作为向组织部门提出提拔使用建议的重要依据。 三是探索实行两到场三回访三结合工作法。即县纪委审理室、受处分人员所在纪检组织到场。回访受处分人员、回访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回访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同事。与宣传政策法规相结合,对法纪观念不强的受处分人员,重点帮助他们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与干部考察使用相结合,对认真改正错误、工作表现突出的,按规定向组织人事部门使用;与帮助解决困难相结合,对有实际困难的受处分人员,尽力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引导、权利上维护、生活上帮助。回访结束后,实行跟踪教育管理,定期组织受处分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促使他们积极主动改正错误。 四是创新回访教育模式。引入包括组织寄语和心理疏导的谈话教育模式。一方面在案件审结后,对轻微过错的干部,在处分决定文件后加入组织寄语,指出当事人的违纪事实、导致原因和应负责任,警示

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仅供参考)

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仅供参考)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是新形势下纪委一项开创性的 工作,它既是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关心和帮助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帮助与教育的基本方针,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采取“帮困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定期回访考察、帮助转化思想、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工作内容,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全面开展了回访教育,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转化,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中的几点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为了把回访教育工作做好做实,一是每年年初,我们都会对回访教育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时刻关注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区纪委审理室,做到动态管理;二是委局专门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纪委、人事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回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审理室直接负责此项工作。三是每年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前都制定了

1 《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回访工作目的和要求,确定回访内容、形式和对象,为回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垫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多种方式回访,广泛听取意见。一是由委局领导带队,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党员干部单位领导、党组织负责人一起对严重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进行走访。二是采取互动的方式,由基层纪委上门对辖区内受处分的普通党员干部进行上门面对面回访,并要求把回访情况及时上报。三是直接找受处分人员本人进行回访,面对面地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四是通过走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亲朋好友、领导同事,认真倾听他们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评价,确保真正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困难。 3、深入开展教育,积极开展帮困。三年来,我们对2008年-2010年的名受处分党员干部中的名进行逐一的回访教育。在回访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坚持办实事、动真情,以情感人;坚持讲政策、讲纪律,以纪教人;坚持通过面对面交心谈心活动,真正与其成为互通心声的知心朋友,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激发他们重树干事创业的热情,使其深切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从而激发他们的热情,唤回党性的回归。

乡镇纪委对回访教育工作检查及评价分析研究性工作总结

乡镇纪委对回访教育工作总结 为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深化纪律监察,促进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保护处分人员的正当权益,近年来,乡纪委扎实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五个明确”: (一)明 确回访教育工作的目的。回访教育工作目的是加强对受处分人员和后进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其思想作风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达到挽救和教育的目的,为促进全乡工作上台阶提供人力保证。推动全乡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同步提升,工作效果同步提高,为全乡工作整体上台阶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回访教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回访的原则。上级机关可以委托下级机关代为回访,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处分期内的回访教育实行季度回访。具体方法为:1、对普通无职党员的回访教育由其党支部(总支)负责,确定支委帮扶,并由联系该支部的党委领导指导。对有职党员的回访教育由乡纪委确定专人进行

回访帮扶(一般情况下所确定的人员须经乡党委同意);2、负责回访教育的人员要及时熟悉并掌握被回访者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确保回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3、及时将回访教育的内容、要求和时间通知被回访者和其所在单位。做好充分准备,保证回访教育顺利开展; 4、被回访者所在单位介绍其整改情况、同时被回访者书面或口头汇报,做好同被回访者谈话等内容的收集、记录、整理工作,形成档案资料,以便总结经验、开拓创新;⑤及时向被回访教育者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并提出帮扶意见。 (三)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内容。一是检查对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二是从侧面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群众对被回访者回访前现实表现的反映和评价;三是以谈心的方式了解被回访者的思想、认识、学习和工作情况,帮助分析所犯错误或思想认识偏差的根源,让其吸取教训,轻装上阵,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健康向上的积极心态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去;四是宣传党的纪律条例等有关政策(四)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对象。回访教育基本对象是受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的拓宽对象是因工作不力等原因受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或因年度工作目标未完成,考核中后二名的、阶段性工作落后、思想消极、工作懈怠而被戒免谈话的对象。 (五)明确回访教育工作的期限和次数

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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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 区纪委审理室 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是新形势下纪委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它既是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组织对受处分人员关心和帮助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区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帮助与教育的基本方针,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采取“帮困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定期回访考察、帮助转化思想、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工作内容,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全面开展了回访教育,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得到了转化,实际困难得到了解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中的几点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为了把回访教育工作做好做实,一是每年年初,我们都会对回访教育工作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时刻关注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区纪委审理室,做到动态管理;二是委局专门成立了由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组织、纪委、人事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回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审理室直

接负责此项工作。三是每年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前都制定了《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回访工作目的和要求,确定回访内容、形式和对象,为回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垫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多种方式回访,广泛听取意见。一是由委局领导带队,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党员干部单位领导、党组织负责人一起对严重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进行走访。二是采取互动的方式,由基层纪委上门对辖区内受处分的普通党员干部进行上门面对面回访,并要求把回访情况及时上报。三是直接找受处分人员本人进行回访,面对面地听取其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四是通过走访受处分党员干部的亲朋好友、领导同事,认真倾听他们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评价,确保真正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存在的困难。 3、深入开展教育,积极开展帮困。三年来,我们对2008年-2010年的名受处分党员干部中的名进行逐一的回访教育。在回访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坚持办实事、动真情,以情感人;坚持讲政策、讲纪律,以纪教人;坚持通过面对面交心谈心活动,真正与其成为互通心声的知心朋友,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激发他们重树干事创业的热情,使其深切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

因人施策回访教育情况汇报

因人施策回访教育情况汇报 因人施策回访教育情况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xx区纪委把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作为提升执纪实效的重要抓手,紧盯回访教育全过程,采取精准有力的措施,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执纪审查效果。 回访前仔细“把脉”,做到“三个掌握”。xx区纪委在开展回访教育前做足功课,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向办案人获取受处分详细信息、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沟通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各方面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是熟悉掌握受处分人员违纪案件的案情和相关的政策法规;二是了解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态度和改正情况;三是了解受处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生活状况,以及其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等情况。通过全面了解,因人施策,拟定个性化回访方案。目前区纪委已对20xx年受处分的xx名干部制定了回访方案,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回访教育。 回访中认真“问诊”,做到“三个结合”。在回访过程中,该区纪委讲究方式方法,注重“三个结合”:一是与排忧解难相结合,及时做好受处分人员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消除受处分人员思想疙瘩,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生活上的困难。二是与压实主体责任相结合,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整改的单位,回访检

查建议落实情况,督促其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强化整改、治本抓源。三是与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相结合,通过查阅档案和会议记录检查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待遇事项、年度考核等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回访后开好“处方”,做到“两个反馈”。按照“一人一档”要求,每回访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均认真填写《回访教育工作情况登记表》《回访对象评价表》,详细记录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方便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工作,并作为恢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和考评的重要依据。注重回访结果运用,做到“两个反馈”,一是反馈给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为其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后续选用干部提供决策依据;二是反馈给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派驻纪检组和镇(街道)纪(工)委,为其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提供信息依据。

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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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深入做好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回访教育是纪检监察组织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的一项教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第三条回访教育的对象 (一)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中共党员; (二)受到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监察对象。第四条回访教育权限 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由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会泽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实施方案》(会发〔2008〕21号),对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及负责联系单位的违纪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第五条回访教育内容 (一)受处分人员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及学习、生活、工作情况。(二)受处分人员的整改情况。 (三)所在单位党政组织对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情况的基本评价。第六条回访教育的方法和程序 (一)负责回访教育的人员熟悉案情。 (二)向被回访教育人员所在单位党政领导了解情况。

(三)与被回访教育人员谈话了解情况。 (四)及时向被回访教育人员所在单位反馈情况,填写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并整理归档保存。 第七条回访教育的具体要求 (一)开展回访教育,由派出各纪工委书记带领1至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时间和次数根据情况决定。 (二)与被回访教育人员谈话时,应认真听取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了解整改情况,把握思想脉博,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肯定成绩,指出问题,促其思想上转化,行动上改正,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回访教育情况可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参考依据。 (四)回访教育结束后,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及时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记录表报1份到县纪委宣教室。 第八条本制度自2010年5月4日起施行。

回访教育

金坛市:分类分层次开展回访教育 ?当初因为打牌‘小来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我很不服气,感觉市纪委太小题大做了。可是,处分决定出来以后,纪委的工作人员多次找我谈心,为我讲解党纪条规,让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村书记,应该时时处处高标准,严要求,为村里的其他党员做出榜样。?近日,金坛市一村党总支书记刘某在年终的述职述廉报告中这样写道。 2010年以来,该市针对受处分对象的不同状况,积极开展分类分层次回访教育,较好地体现了对受处分对象的人性关怀,既检验了查办案件的质量,又增强了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科学分类,明确回访教育的重点。2010年年初,该市纪委把上年度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进行梳理分类,拟定了59件回访案件,并从中划分出进行回访教育的三类重点对象:第一类是受到党内撤职以上重处分的党员干部;第二类是受到行政撤职以下处分、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监察对象;第三类是处分前是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人员。 同时,坚持?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凡市纪委监察局的自办案件统一由市纪委监察局相关人员负责回访,其中,受处分对象原先是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由市纪委分管审理工作的领导带队,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组成回访小组进行回访;受处分对象原先是市、镇两级机关中层干部的,由市纪委审理室

会同违纪人员所在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共同开展回访;其他违纪党员、干部则由其所在部门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回访。 一案一策,彰显回访教育的特色。由于受处分人员所犯错误的性质不同,受处分的档次也不尽相同,对处分决定的接受程度更是千差万别。该市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在开展回访教育前,认真研究案情,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使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真正在认识上有所提高,思想上有所触动,行动上有所改进。 一些党员干部受处分后思想压力较大、有自卑心理,回访人员就采取个别谈心的方法,帮助他们放下包袱,找回自信。一些党员干部受处分后思想顽固、有对立情绪,回访人员侧重于对当事人进行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的宣传辅导,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所犯错误和组织处理。另一些党员干部受处分后工作热情减退、有逃避心理,回访人员就和当事人共同分析发案的主客观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教育其勇敢面对事实。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受处分后依然我行我素、有无所谓心理,回访人员就坚持以批评教育为主,指明错误的危害,促使其端正态度,迷途知返。 注重结合,巩固回访教育的成效。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宗旨是消除受处分对象认识上的误区,帮助他们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效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该市将回访教育与政策解读、建章立制、排忧解难等有机结合,做到以党纪条规教育人,以规章制度约束人,以真情关心感化人。去年,该市某局先后有两名中层干部因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受到法律制裁和党政纪处分,在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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