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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易地建设申请书

人防易地建设申请书
人防易地建设申请书

人防易地建设申请书

篇一: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填写说明.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填写说明

1、“建设单位”:立项批复相对的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单位全称。

2、“项目名称”:由发改委及规划土地部门确认的工程项目名称。

3、“工程地址”:工程所在详细地址。

4、“联系人、电话”:建设单位办理手续的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5、“所属区域”:工程所在的区或县以及街道、社区的名称。

6、“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项目经人防办核定应配建的防空地下室面积。

7、“居住总人数”:经批准规划中确定的居住人口总数。

8、“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面积”:建设单位申请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面积。

9、“地面建筑总面积”:经批准规划中确定的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 10、“新建民用建筑主要参数”:按表中的分类填写合计数(另附每栋单体面积清单)。

11、“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原因”:(1)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

或者地下室空间净高达不到规定的标准;(2)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该民用建筑首层建筑面积,结构和基础处理

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3)因地质条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4)建设地段地下管道密集,不宜超出一定深度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民用建筑项目;(5)其他原因。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

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

篇二:人防易地建设申请表

( )长防申报字号

长沙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易地项目名称:报建单位:填报时间:建设

年报 (章)

月日

工程概况

市人防办审批意见

篇三:关于申请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报告关于申请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报告

XXX人防办公室:

我单位投资新建的宜州XXXX·项目位于XX市龙溪路与南山路西北交角,20XX年6月26日取得了市发改委的新建宜州XXXX项目核准的批复(宜发改项目【20XX】51号),X州泰

宏·项目方案设计中X#楼建筑面积为㎡、X#楼建筑面积为㎡、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2666㎡,现向贵办申请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办理。

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9月29日

人防异地建设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 城市建成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不包括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城市近郊区、规划控制区和除县级政府所在城镇以外的其他建制镇,具体城市及县城名单详见附件。 民用建筑包括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不包括厂房及构筑物。 二、防空地下室建设坚持以建为主的原则,下列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十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以及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二)除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确定比例修建规定抗力等级的防空地下室; 三、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确因下列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权限部门批准后,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由人防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三)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合修建的; (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四、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人防战备建设的专项资金。省以下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按规定比例上缴省、市,用于省、市人防重点建设项目补助,具体上缴比例为:县级上缴省级3%,上缴市级2%;市级(含区)上缴省级5%。 五、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收费前必须向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人防经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人防易地建设审批表

附件2 (1)设计条件审批阶段申请书示范文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 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 防[ ]设审字第()号 申请单位(盖章):XXXXXXXXXX公司 申请时间: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申报须知 一、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 城市(含县城)规划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3、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4%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4、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5、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按2、3款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4%修建;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3%修建;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2%修建。 二、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可以申请易地建设,缴纳易地建设费。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许可审批表》填写要求: 1.多层建筑指层数为10层以下的建筑;高层建筑指层数为10层(含)以上的建筑。若底层为2.2米高以上的架空层也应计算层数,请填写具体的栋号。 2.建设单位意见填写建设项目建设人防地下室的具体要求,如项目是否分期建设,各期防空地下室拟分布在第几栋集中建设;是否部分项目(要求注明具体栋号)建设防空地下室,部分项目(要求注明具体栋号)缴纳易地建设费等。 项目分多期开发建设的,防空地下室原则上应在本期就地修建,不得放在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后期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依法应当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应当将其与主体工程同步修建,其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第十八条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坚持就地自建为主的原则。)

案例库建设意见

重庆科技学院 实施案例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暂行办法 案例教学法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日益受到高等教育界的重视和欢迎。案例教学法已经成为教学方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案例库建设也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纳入了课程建设的范畴。 案例教学,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的的要求,组织学生针对案例内容,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的教学活动,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方法。它有利于教学相长,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生动具体、直观易学,能够集思广益。为提升教师教学技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以实施案例教学法为开端,推进全校的教学方法改革。为确保本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思路 按照学校《关于以教学团队为载体全面推进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将案例库建设作为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指标之一,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明确建设任务,落实建设经费,修订教学大纲,以全面推进案例教学,促进教学方法改革和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案例教学法以案例库建设为基础。案例库是学校和各二级学院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的成果表现形式之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设施。 案例库建设注重推广应用于课堂教学实践,结题验收侧重于基于案例库建设组织课堂教学的运用。案例库建设应该体现课程内容、体系和方法的改革,应该结合教师的科学研究实践,应该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

划。 二、案例库立项与建设 (一)建设的基本原则 1.案例的真实性(案例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即案例取材于工作、生活中的实际,不是凭个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而杜撰出来的,应该说明案例的时间、地点、历史等信息。 2.案例的完整性:即案例的叙述要有一个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情节。 3.案例的典型性:即案例是由一个或几个问题组成的,内容完整,情节具体详细,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事例,代表着某一类事物或现象的本质属性,概括和辐射许多理论知识,包括学生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从而使学生不仅掌握有关的原理和方法,而且也为他们将这些理论和方法运用于实践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4.案例的启发性;即教学中所选择的案例是为一定的教学目的服务的。每一案例都应能够引人深思,启迪思路,进而深化理解教学内容,着眼于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5. 案例的综合性,对于工程专业,案例应该涉及多门课程或领域的知识,体现技术经济的观点、可持续发展的观点、局部优化服从于全局优化的观点和工程伦理等。 (二)立项范围和基本条件 1.凡作为课程团队建设立项的课程,均可进行案例库的立项建设。与石油、冶金行业紧密结合的案例库建设可优先立项。 2.案例库建设的负责人应为该门课程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且至少承

人防收费标准

关于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2007年7月25日 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办字[2003]第18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发[2004]39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建9层及以下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下的居民住宅楼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交纳,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600元。 二、其他有关事项仍按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00]61号)规定执行。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请有关部门接文后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交更手续。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 二○○四年九月二日 关于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补建费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价房地[2007]69号 2008年8月18日

各区、县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拆除、报废补建费收费行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与区、县的分成比例。除市内六区外,市人防办每年从其他区县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总额中集中20%留存市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全市重点工程和人防系统建设;其余80%由市财政返还各区县财政部门,使用时由所在地的人防办将使用计划报经市人防办批准后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市人防办和市内六区人防办资金使用按原办法执行。 二、各级财政部门应在财政预算或纳入预算管理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中适当安排人防办执法工作经费。 三、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一)按规定应建6级及以上防空地下室的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地区分别制定收费标准,具体是:市内六区、塘沽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所在地按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每建筑平方米2000元;汉沽、大港、东丽、北辰、西青、津南、武清、宝坻、宁河、静海、蓟县的区县政府所在地、规划新城、独立工业区及重要经济目标区按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每建筑平方米1500元;各镇政府所在地按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每建筑平方米800元。 (二)按规定应建6B级防空地下室的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

重庆市物价局人防易地建设费用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7〕65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财政局、市人防办: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474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成本以及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建设单位的承受能力等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设防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对按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要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一同下达,坚持同步配套建设,不得收费。对按规定需要同步配套建设,但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建设单位依上述规定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有批准权限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按规定向人防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就地就近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二、易地建设费按建设项目地面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计收,一类区域按每平方米45元收取;二类区域按每平方米35元收取;三类区域按每平方米25元收取。 三、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的具体划分。 1、一类区域: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经开区、北部新区的全部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渝北区:人和街道、龙溪街道、大竹林镇、鸳鸯镇、礼嘉镇、回兴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沙坪镇、石坪镇、悦来镇;巴南区:李家

XX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模板】

项目编号(批准后填写): XX大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 申报书 案例库名称: 专业类别: 专业领域: 所在学院: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日期: XX大学研究生处制

申请者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本人及项目组所有成员自愿申报“XX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项目”,认可所填写的《XX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并承诺对所填写的《申报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请如获准立项,在建设工作中,接受XX大学以及所在学院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我国政府签署加入的相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定。 2.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尊严。建设过程真实,不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杜绝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成果真实,不重复发表研究成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XX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项目”的声誉和公信力,不以项目名义牟取不当利益。 3.遵守学校相关财务规章制度。 4.凡因项目内容、成果或建设过程引起的法律、学术、产权或经费使用问题引起的纠纷,责任由相应的项目建设人员承担。 5.同意本校教师面向本校学生(员)课程教学时,及本校学生(员)学习时,无偿使用项目组编制的案例。 6.同意XX大学以及所在学院有权基于公益需要公布、使用、宣传《申报书》内容及后续项目建设成果。

项目主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一、基本信息

人防易地建设申请书

人防易地建设申请书 篇一: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填写说明.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填写说明 1、“建设单位”:立项批复相对的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单位全称。 2、“项目名称”:由发改委及规划土地部门确认的工程项目名称。 3、“工程地址”:工程所在详细地址。 4、“联系人、电话”:建设单位办理手续的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5、“所属区域”:工程所在的区或县以及街道、社区的名称。 6、“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项目经人防办核定应配建的防空地下室面积。 7、“居住总人数”:经批准规划中确定的居住人口总数。 8、“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面积”:建设单位申请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面积。 9、“地面建筑总面积”:经批准规划中确定的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 10、“新建民用建筑主要参数”:按表中的分类填写合计数(另附每栋单体面积清单)。 11、“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原因”:(1)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 或者地下室空间净高达不到规定的标准;(2)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该民用建筑首层建筑面积,结构和基础处理

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3)因地质条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4)建设地段地下管道密集,不宜超出一定深度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民用建筑项目;(5)其他原因。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 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书 篇二:人防易地建设申请表 ( )长防申报字号 长沙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易地项目名称:报建单位:填报时间:建设 年报 (章) 月日 表 申 工程概况 市人防办审批意见 篇三:关于申请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报告关于申请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报告 XXX人防办公室: 我单位投资新建的宜州XXXX·项目位于XX市龙溪路与南山路西北交角,20XX年6月26日取得了市发改委的新建宜州XXXX项目核准的批复(宜发改项目【20XX】51号),X州泰

项目申请报告(案例)

XX英语项目 项 目 申 请 报 告

目录 第一章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4)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4) 1.公司简介 (4) 2.主营业务 (4) 3.资产负债及股东构成 (4) 4.现有生产力 (5) 二、项目概况 (5) 1.项目背景 (5) 2.项目研发内容 (6) 3.技术方案 (9) 4.资金来源及安排 (11) 第二章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12) 一、发展规划分析 (12) 1.国家教改发展总规划 (12) 2.城市教改发展规划 (13) 3.发展规划分析总论 (14) 二、产业政策分析 (14) 1.产业政策 (14) 2.产业政策分析总论 (15) 第三章经济影响分析 (15) 一、经济费用效益分析 (15) 1.经济费用投入 (15) 2.经济效益产出 (15) 二、行业影响分析 (16) 1.行业现状及项目地位 (16) 2.行业技术进步 (17) 三、区域经济影响分析 (19) 1.教育理念 (19) 2.教育方法 (19)

3.教育资源 (19) 4.教育基础设施 (20) 第五章社会影响分析 (20) 一、社会影响效果分析 (20) 1.对教育信息化研究的影响 (20) 2.对教育均衡化发展的影响 (21) 二、社会适应性分析 (21) 1.项目受益群体对项目的评价 (21) 2.项目参与者对项目的评价 (22) 3.社会风险及规避 (23) XX智能英语教学辅助系统项目申请报告

第一章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1.公司简介 武汉XX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9 年9 月,注册资金4000 万元。武汉华工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共出资3320 万元(资金900 万元、以XX英语智能教学辅助系统作为无形资产2420 万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是以网络软件研发、网络系统集成、网络教育服务作为公司发展重点的高科技公司。 2.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XX英语智能教学辅助系统是一个为不同英语学习者、英语教师和教学 其核心功能是为英管理机构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的英语学习、教学与教学管理的辅助平台, 语学习、教学提供辅助工具和诊断工具,在网络教育服务不断发展的未来,此系统具有极好的。 目前,作为公司业务发展重点的XX英语智能教学辅助系统已经进入了实验推市场前景。 广与试运营阶段。 3.资产负债及股东构成 1)资产负债见附件1 2)股东构成 公司注册资本4000 万元,其中武汉华工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共出资3320 万元(其中无形资产2420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83%,个人出资680 万元,占公司股本的17%。 法人股东:华工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信息工程公司成立于2003 年11 月,注册资金为1000 万元,是由华工科技集团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公司依托华中科技大学与华工科技集团的人才与科研资源,将网络软件研发、网络系统集成、网络教育服务作为公司重点的经营发展方向,并在近7年多的经营时间里取得了良好的发展。 公司严格遵循现代企业制度,采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体制,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推荐和任命执行董事、总经理和监事,结合I T 公司的成功管理经验,公司强调对人才管理与产品质量与服务管理,建立了一整套的人才管理与质量管理制度,并在实际工作运用中进行逐步完善。于2005 年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2007年获得武汉市高新技术企

人防易地建设费琼价费管号

人防易地建设费琼价费管 号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一○年七月八日琼价费管[2010]329号 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洋浦经济发展局、西南中沙社会发展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行为,促进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和海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海南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琼发〔2002〕5号)精神,结合我省近年来防空地下室建设成本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调整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对象: 防空地下室以建为主,但下列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或者规定应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应当按照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上述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含住宅小区)、城市危房翻新住宅楼,按照居民住宅楼和翻新住宅楼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三)新建除上述第(一)、(二)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建筑总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地面建筑总面积的4%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其他市、县按地面建筑总面积的2%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四)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住宅小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地面建筑总面积的4%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其他市、县按地面建筑总面积的2%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收费标准: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建设项目报建审批手续时按报建面积一次性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海口市、三亚市(国家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收费标准为2200元/m2; (二)文昌市、琼海市、儋州市、东方市(省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收费标准为1800元/m2; (三)其他市、县收费标准为1600元/m2。 三、减免范围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规定,下列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适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人防易地建设申请书_申请书.doc

人防易地建设申请书_申请书 《人防易地建设申请书》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篇一新建防空易地填写说明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填写说明 1、“建设单位”立项批复相对的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单位全称。 2、“名称”由发改委及规划土地部门确认的工程项目名称。 3、“工程地址”工程所在详细地址。 4、“联系人、电话”建设单位办理手续的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5、“所属区域”工程所在的区或县以及街道、社区的名称。 6、“应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经人防办核定应配建的防空地下室面积。 7、“居住总人数”经批准规划中确定的居住人口总数。 8、“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面积”建设单位申请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面积。 9、“地面建筑总面积”经批准规划中确定的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10、“新建民用建筑主要参数”按表中的分类填写合计数(另附每栋单体面积清单)。 11、“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原因”(1)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 或者地下室空间净高达不到规定的标准;(2)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该民用建筑首层建筑面积,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3)因地质条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4)建设地段地下管道密集,不宜超出一定深度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民用建筑项目;(5)其他原因。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篇二人防易地建设申请表 ( )长防申报字号 长沙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易地项目名称报建单位填报时间建设 年报(章) 月日 表 申 工程概况 市人防办审批意见 篇三关于申请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报告 关于申请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报告 XXX人防办公室 我单位投资新建的宜州XXXX·项目位于XX市龙溪路与南山路西北交角,取得了市发改委的新建宜州XXXX项目核准的批复(宜发改项目【2014】51号),X州泰宏·项目设计中X#楼建筑面积为2201421㎡、X#楼建筑面积为1277116㎡、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2666㎡,现向贵办申请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办理。 XXXXXXXX有限公司

北京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制定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的函》京价(房)字[2001]422号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确定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取标准的函》(京防办函[2001]19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1640元。 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和减免的范围按照国家四部委计价格[2000]47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收取。此项收费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须执本《通知》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在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票据后。方可收费。 四、本函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五日

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 第三节人防工程 7.3.1.人防工程设计原则 人防工程的建设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应根据地面建筑规模和本市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类防护的人民防空要求,依据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确定人防工程建设的规模、布局、平战功能和各类工程的防护等级。 7.3.2 人防工程建设指标及设计要求 1、建设指标 凡是在本市市区、近郊区和卫星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下同)和外资民用建筑,均应配套建设人防工程。 10层以上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 9层以下基础埋深大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防空地下室; 9层以下基础埋深小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 单建地下建筑应按其总面积的30%修建人防工程;各建设和设计单位应根据此规定核定新建项目应修建人防工程的指标。 2、设计要求 (1)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设计人民防空工程。 (2) 小区人防工程的战时用途应以居民掩蔽为主。规模较大的居住小区(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战时功能应配套齐全。包括:人员掩蔽工程、指挥工程、防空专业队掩蔽工程、医疗救护工程、物资储备库、汽车库、区域备用电源、水源、连接通道等。 a.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公建等应相应做人防规划设计。人防工程建设指标、位置及防护等级等需经市人防办专项审查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备案;经审查批准的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b.人员掩蔽工程应设在居民居住地点适中的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0m。 c.医疗救护工程应结合地面医院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修建。 d.防空专业队掩蔽工程应选择交通便利位置设置。 (3) 人防室外出口应设管理用房,室外出入口的面积为应建人防面积的5%左右;室外出口应与主体和周围景观协调一致,并尽量远离主体,无条件时应按防倒塌棚架设计。 (4) 小区中相邻的人防工程之间相互连通。 (5) 规模较大的人防工程应当与地下铁道、地下商业设施、地下车库以及绿地、广场的建设整合连通。 (6) 小区建筑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下配套建设1部防空警报器,50万平方米以上至100万平方米应配套建设2部防空警报器,100万平方米以上至200万平方米应配套建设3部防空警报器,200万平方米以上至300万平方米应配套建设6部防空警报器。 (7) 人防工程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可作为小区平时的配套工程使用,如:社区活动站、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库房等,设计时应满足上述使用功能的要求,充分利用人防工程,为城市建设提供服务。

关于加强县级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强县级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工作的几点思考 加强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是人防部门筹措工程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也是人防部门一项重要工作。如何使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工作做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更好地满足国防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县两年以来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工作实践,以及通过了解兄弟县(市、区)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一些经验,对县级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工作提出几点思考。 一、主要做法 郁南作为一个粤西山区县,从2005年9月1日以来开始实施在县城规划内结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工作,促进了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不但筹措了人防建设资金,而且加快了防空地下室的建设步伐。我县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工作开局良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负担”。依法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是贯彻人民防空“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各级地方政府和人防部门职责所在。县委、县政府对人防易地建设费征收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重视,2005年12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单独设置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同时,县政府依据《人防法》、省、市关于实施《人防法》办法,研究、制订了《郁南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出台了人防易地建设审批范围、审批程序、收费标准,按照规划部门核实的建筑面积依照政策规定进行征收、把关。分管人防工作县领导和主要领导对人防费能严格做到依法依规审批,从未出现过随意减免征收。通过这些措施极大地避免了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逃缴、漏缴、少缴行为,确保我县人防易地建设征收足额入库。 二是规范审批程序,确保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足额征收。加大对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三项审批制度,对7000平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办理易地建设的由县人防办审批,对7000平方以上符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大型建筑项目报送市人防办审批,对符合人防法规定予以减免征收的由县政府分管人防工作领导审批。收费过程中碰到的政策性问题,县人防办及时与县政府领导和市人防办进行请示汇报,按照国家政策和要求提出合理意见,取得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减、缓、免人防易地建设费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从而为依法征收易地建设费和促进建设单位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是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到位,为征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05年9月1日起我县开始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时,我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政策,在县城规划区内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办理易地建设的,按规定的最低标准每平方米10元征收。县人防办一方面加强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审核和把关,另一方面着力做好对重点对象的人防政策性收费宣传工作。县人防办编印2000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文件选编》送县领导、机关部门、建设单位传阅,并通过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发放人民防空知识问答。结合每年防空警报试鸣的契机,开展一系列的人民防空宣传,逐步树立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忧患意识,使广大公民群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与专业实践报告范文汇编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与专业实践报告范文 汇编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案例库名称:专业学位点名称:所属单位:项目责任人:申请日期:研究生院20**年制申报须知1.申报者必须认真阅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管理办法》、《研究生创新教育计划》,并按专项通知的要求申报。 2.申报者打字完整填写(如不具备打字条件时,请用钢笔或圆珠笔正楷书写,不要用铅笔填写),由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交所在学院(中心)评审后集中上报(其他部门直接报研究生院)。 3.本表封面上“年度、编号”由研究生院统一编制填写。 4.案例库名称:专业学位点名称+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案例库。 5.填表必须实事求是,认真翔实,不得虚报或留空。有的栏目如无内容可填,请写上“无”、“未”等字;表格若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6.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必须同时上报电子版。申报人提交电子文档时,请务必将所有文档置于一个文件夹中并按“学院-姓名”命名。 7.本项目按专业学位点开展项目建设,每个学位点立项1项。为规范经费使用,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学位点负责人共同审批开支,如项目负责人同时为该学位点负责人,则由项目负责人与学位点所在学院分管领导共同审批开支。下页余下全文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撰写基本要求一、案例正文的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1.标题及关键词;标题要点明案例的组织背景(企事业单位名称)和案例的主题、关键问题和焦点。选题要能够反映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经营、管理或法律问题。关键词3-5个。 2.首页注释: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案例版权,案例真实性(注明是否经掩饰处理等; 3.内容提要;要求:内容提要总结案例内容,不作评论分析,300字以内。 4.主体部分(1)引言/开头;要求:简要说明时间、地点单位、主要决策者、关键问题等信息。 (2)相关背景介绍;要求:详尽说明案例所在行业、公司、主要人物、事件等相关背景。 (3)主题内容:大中型案例宜分节,并有节标题;要求:陈述客观平实、不出现作者的评论分析,决策点突出,所述内容及相关数据具备完整性和一致性。节标题分一级标题,二级标题。 (4)结尾;要求:根据需要,写法有所不同,比较通行的写法有三种: 一是对主体部分的精辟总结;二是提出决策问题引发读者思考;三是自然淡出。 5.脚注,附件(图表、附录等);说明:脚注以小号字附于有关内容同页的下端,以横线与正文断开;图表编号,设标题(中英文)。 二、案例使用说明的基本结构1.教学目的与用途:适用的课程、对象,教学目标; 2.启发思考题:提示学员思考方向,10—15题为宜; 3.分析思路:给出案例分析的逻辑路径;

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上缴及使用管理的通知 内人防发〔2012〕31号 各盟市、旗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财政局,人民银行各盟市中心支行、旗县支行: 为适应全区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使其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8〕127号)精神,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现就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上缴及使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2年8月1日开始,各盟市(旗县)依法征收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呼和浩特市按照15%、其他盟市(旗县)按照10%的比例上缴自治区国库,其余部分缴入同级国库。 二、缴入各级国库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要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人民防空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使用范围包括: (一)人民防空指挥所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支出; (二)各类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支出,人口疏散基地和疏散地域建设、维护支出; (三)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设备购置、安装和维护支出; (四)组织指挥基本业务支出、宣传教育基本业务支出、通信业务支出、本地区人民防空演练等支出;

(五)人民防空准军事化建设、业务训练支出;(六)人防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支出等。 三、各级财政、人防、银行要切实加强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上缴情况的对账工作,各级人防部门每月与财政部门和国库进行对账,确保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收尽收和账务一致,并严格按规定比例上缴,不得隐瞒收入或截留和挪用。自治区财政厅、人防办将对各盟市收缴国库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对于未按规定少上缴自治区易地建设费的盟市(旗县),自治区将组织专项督查,并责成其进行纠正、 全额补缴。 本通知自2012年8月1日起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关于规定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上缴管理的通知》(内人防发〔2008〕44号)同时废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2012年7月18日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渝价[2007]654号

人防易地建设费标准渝价[2007]654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7]654号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财政局、市人防办: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 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474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市防空地 下室建设成本以及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建设单位的承受能力等情况,经市政府 批准,决定对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设防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却国人民防空法》 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对按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要 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一司下达,坚持同步配套建设,不得收费。对按规定需要同步 配套建设,但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 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 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建设单位依上述规定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有批准权限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按规定向人防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就地就近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二、易地建设费按建设项目地面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计收,一类区域按每平方米45元收取;二类区域按每平方米35元收取;三类区域按每平方米25元收取。 三、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的具体划分 1、一类区域: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经开区、北部新区的全部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渝北区:人和街道、龙溪街道、大竹林镇、鸳鸯镇、礼嘉镇、回兴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沙坪镇、石坪镇、悦来镇;巴南区:李家沱镇、花溪镇、南泉镇、鱼洞街道、一品镇、界石镇、惠民镇、南彭镇;北赔区:天生街道、朝阳街道、龙凤桥镇、北温泉镇、歇马镇、施家梁镇、童家溪镇、东阳镇: 2、二类区域: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除列入一类区域的城镇;万州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永川区、合川区、南川区的城镇。 3、三类区域:除列入一、二类区域的其他设防区、县(自治县)的城镇。 4、一、三、三类区域内的农村农民自建房不在收费的范围: 四、对以下新建建筑项目应造当减免易地建硬费: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3、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一宅项目,予以免收; 4、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5、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予以免收

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申请书模板.doc

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申请书 南城县人防办: 我单位经县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在(建设位置)新建(重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 空法》及《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之规定,我单位新建民用建筑符合《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 法》第十一条第款之规定要求,不宜修建人防地下室,特申 请按有关规定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年月日 备注: 以下为《江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法》第十一条所有款项 内容: ( 一) 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 3 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 净高的; ( 二) 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 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 三) 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底层的 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上不合理的; ( 四) 建在暗河、流砂、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合修建的。

南城县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申请审批表 申报时间: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基建负责人 经办人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结构形式 计划工期建设项 目简介 建筑面积年月日项目编号: 地址 职务电话 职务电话 职务电话 批准文号 总投资额 基础埋深 开工时间 多层栋合计平方米 高层栋合计平方米底层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 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 申请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结建费减免 无减免情况 情况说明

易地建设原因 情况说明 人 防 办 业务科审查意见 审 年月日 核 情 况 领导审批意见 南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章) 年月日

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来源:中国巩义办事服务发布时间:2011-08-04 点击次数:111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防办 关于规范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豫计收费〔2003〕1178号 各省辖市计委、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 为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工作和多渠道筹措人防建设经费,促进人防工程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提高城市防空抗毁和防灾减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办〔2003〕18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规范我省人防建设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问题 (一)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含县城)规划区(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范围内新建的民用建筑(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必须按照以下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地面总建筑面积2一4%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其中,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关于贯彻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调整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有关问题的通知 杭州市物价局 杭州市财政局文件 杭州市人防办 杭价费[2005]174号 杭财基[2005]566号 杭人防[2005]106号 关于贯彻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防办 调整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物价局、财政局、人防办,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等四部委《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4]121号)、《关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浙价费[2005]27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军分区关于《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2003]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市城市建设的实际,就人防建设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杭州是国家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富阳、建德、临安、桐庐和淳安是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除国家规定减免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截留,不得擅自减收、免收。杭州市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详见附件一。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费范围是国家和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城镇的新建民用建筑(即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详见附件二),不包括农村村民在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楼及农改居建筑。具体包括: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等。 二、防空地下室建设坚持以建为主的原则,下列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十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新建居民住宅楼(包括整体拆建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依据合理布置、平战结合的原则,经权限部门批准,可以在同项目规划范围内,部分或全部易地建设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的二分之一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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