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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问题的案例分析

关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问题的案例分析
关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问题的案例分析

兰州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关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问题的案例分析

姓名:黄赛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律·经济法

指导教师:刘志坚

20100501

简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及其治理方案

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危害性及治理方案 摘要: 近年来,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这一现象在社会上屡见不鲜,其出现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毒化了社会风气,而且直接导致传播生态环境的恶化,构成了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大“顽疾”。本文旨在对这一有害现象进行分析和研究,主要针对该问题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提出相应治理对策,并呼吁社会相关部门对此问题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进行把握控制,完善相应的管理体系,以此来净化传播环境,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社会危害;治理方案 Star Speak Of The Danger Of False Advertising And Governance Programmes Name: Wang Jie ;Instructor: Guan Ni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Stars speak false advertising" of this phenomenon is not uncommon in society, there is not only a violation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 poisons the social atmosphere, and directly leads to the deterioration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pread, it is a major "cancer "to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This paper aims to the analysis and research of this harmful phenomenon, finding out its harm to society, proposing some countermeasures, calling on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to seize and control the social harm on this issue, improve the corresponding to coordinate of management system , in order to spread clean environment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advertising industry. Key words: Star speak;False advertising;Harm to society;Governance programmes 1.前言 现代社会中,广告作为一种大众性的信息传播手段,维持与促进着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明星,作为有一定“公信力”的公众人物,与广告相结合,必然会增强传播力度,达到更优质的传播效果。但近年来,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明星所代言的产品涉嫌欺诈行为的案件层出不穷,愈演愈烈,给消费者乃至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导致了传播生态环境的恶化。 因此,社会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士应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这一有害现象进行研究和控制,多方协调,加强立法、监察和治理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以进化我们的传播环境,优化我们的传播质量,推动广告业乃至媒体真正得以实现其自身价值,符合其功能定位,从而走上良性的运作发展轨道。 本文旨在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这一不良现象的社会危害性和须对此承担相应责任的有关责任方予以一定的剖析,并提出初步的可行性治理方案。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 本论文选取了现代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这一现象作为研究对象,旨在对其出现的社会原因进行分析,揭示出其存在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并通过借鉴国外该方面相关治理约束机制,探求一套较为完善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可行性管制方案,以净化广告传播环境,促进我国广告业健康发展。 2.2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本论文在研究过程中,通过对书籍、杂志、期刊、报纸、网络中大量文献的检索、阅读、整理,以拓宽视野和知识面,并尽量局限着眼点,选取于论文有益的内容,获取直接或间接的论文研究资料。 2.2.2案例分析法 本论文中列举了“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中较为突出的案例,如“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茶”、“葛优涉嫌为传销组织代言”等,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揭示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这一现象的社会危害性,并提出相应

房地产虚假广告案例

篇一:房地产广告案例分析 它首 先勾勒的,是一个概念:元年。它针对的,应该是一个高端的群体,所以完全不用考虑交通 啊,物业费啊,周边环境啊等等犄角旮旯的事。 文章 的内容,我在这里就不一一复述了,有兴趣的话,每周四都可以关注一下的。首先推出的是 “变形记”,一种地域的优越感,一种尊贵的感觉。其次,是对整个地区的规划概念,以及各 项落实的规划。这是一种典型的欲擒故纵手法,先不介绍房型,售价等等最实质的东西,先讲 一些很虚幻的,很概念的东西,等你上钩了,再套牢你。不过,说实话,对付有钱人,就是要 这样。 他愿 意花钱买的,绝不是南北通风,经济适用。 。我特地选取出来,归类整理。 篇二:房地产广告案例分析 房地产广告案例分析 那些房地产做起广告来,也是大手笔,弄了一个专题,左边的是 题封页,就占据了整整一个版面。 它首 先勾勒的,是一个概念:元年。它针对的,应该是一个高端的群体,所以完全不用考虑交通 啊,物业费啊,周边环境啊等等犄角旮旯的事。 文章 的内容,我在这里就不一一复述了,有兴趣的话,每周四都可以关注一下的。首先推出的是 “变形记”,一种地域的优越感,一种尊贵的感觉。其次,是对整个地区的规划概念,以及各 项落实的规划。这是一种典型的欲擒故纵手法,先不介绍房型,售价等等最实质的东西,先讲 一些很虚幻的,很概念的东西,等你上钩了,再套牢你。不过,说实话,对付有钱人,就是要 这样。 他愿 意花钱买的,绝不是南北通风,经济适用。 侧的,是一张典型的别墅广告:有效果图,有文案,有设施,有地理位置,有联系方式,很中 规中矩的一份案例。 个是以真情打动人,一个是以好感博得人心。不过,左右两份的模式,真是惊人的类同啊。我特地选取出来,归类 整理。 打回原形(最新) 新广告法解读:让虚假地产广告打回原形 1、项 目有多远,不得讲时间 解 读:“x x分钟直抵大市口”、“与高铁站无缝对接”、“与万达广场零距离相拥”、“距x x区 政府仅x x分钟路程”??在过去的楼盘广告中,这种利用耳熟能详的公共建筑、高铁站、机 场等重要的交通枢纽、周边地标性建筑作为参照物,表示项目距离的手法屡见不鲜。

明星虚假代言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当前,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屡见不鲜,给公众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巨大损害,明星就其代言的广告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近年来,娱乐明星比如解小东唐国强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被认定为虚假宣传,张铁林被批做某榨菜虚假广告出卖了“爷爷的爷爷”,熊天平减肥广告被指作假,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广告被央视3·15晚会曝光,台湾36名艺人也涉嫌代言假药200万人上当受骗,举不胜举,但最窝囊的还是明星葛优为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传销骗局代言,事情败落后葛优在全国舆论的一致批评下不仅向广大群众道了歉,还甘愿退还出来30万代言费以平民愤,甚至由于接拍虚假广告而被受骗上当的群众打官司的明星也比比皆是,比如张铁林和郭冬临等明星代言假广告就被消费者告上法庭,06年南昌消费者吕萍在使用了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后,感到皮肤瘙痒与部分灼痛,也以“刘嘉玲和SK-Ⅱ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为由,将著名影星刘嘉玲告上法庭,这些在群众中都引起很大反响。 与此同时,有调查表明,我国有91.8%的公众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感觉“愤怒”。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立法对明星代言广告的行为并无明文,如代言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代言明星往往以道歉了事,至多会使其信誉遭受质疑,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简言之,在我国法上,明星代言广告长期无“规矩”[1]。 本文在近几年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的前提下,从明星承担法律责任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两方面展开分析,对当前我国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制提出建议,使我国法制建设进一步走向完善,从而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虚假广告的概念及表现 虚假广告,是指以欺骗方式进行不真实的广告宣传。具体表现为: (一)广告主介绍的商品、服务本身即是虚假的 1、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性能、功效等的说明,不符合商品的实际质量、性能、功效等。 2、擅自改变食品、药品、农药等特殊商品的《广告审批表》批准宣传的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利用虚假广告招生办学、培训技术。 4、发布虚假的“致富信息、实用技术”广告骗取钱财。 5、无商品可供,或以次充好,以邮购为名骗取购物款,非法牟利。 (二)广告主自我介绍的内容与实际不符 1、谎称自己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商品注册证;谎称产品质量已达到规定标准、认证合格,并获得专利等;谎称产品获奖、获优质产品称号等。 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科技成果以及假冒他人名义为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作广告宣传。 对产品、服务部分承诺虚假,带有欺骗性。虚假性主要表现为: (1)夸大失实的广告:一般是经营者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等情况,或对所提供的劳务、技术服务的质量规模、技术标准、价格等资料进行夸大,无中生有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2]。 (2)语言模糊,令人误解的广告:此类广告内容也许是真的或者大部分是真实的,但是经营者措词的技巧明示或者暗示、省略或含糊使得消费者对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并影

虚假药品广告案例

虚假药品广告案例 1、案例陈列 2、分析明星代言广告的利弊 3、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责任在谁 4、如何避免 一、医疗药品、保健品 侯耀华代言虚假广告病历 2009年,中国广告协会发出通报,著名演员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多个行业的10个虚假产品广告。这些广告包括澳鲨宝胶囊、渭肠益生元、加拿大V6胶囊、黄金九号、方舟凯达降压仪等。事件被曝光后,侯耀华开始还高调坚称要维权,因为不夸张就不叫广告。随即其言论遭来口诛笔伐,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侯耀华连忙发公开信道歉。 赵忠祥代言医疗广告病历 2009年2月,工商总局等五部委发出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而赵忠祥主持的“壮骨拔毒贴”的电视片,就是属于这类被禁止的变相医疗广告。当时赵忠祥回应说,这是自己很久之前做的,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有这个规定。 2009年11月,赵忠祥出镜“长城利脑心片”电视购物

广告,宣称是“军工产品”,5年以内的中风偏瘫6盒见效、冠心病3盒见效等等。随后被商业联合会点名批评是虚假广告,其参与制作的“长城利脑心片”和“复方咳喘胶囊”两支广告片涉嫌违法。这一次, 赵忠祥 否认广告中的话是自己所说。他坚持认为,自己只是以主持人采访的形式做医疗节目,并非代言人。 2010年3月,18则涉嫌违法违规广告再次掀起“广告门”事件,这一次赵忠祥依然未能幸免,就在3·15当天,其参与主持的违法药品“甲乙抗栓”广告片在不少地方台的黄金时间播出。这一次,赵忠祥的口气软了许多,他除了为自己开脱,称广告合同早已过期外,还是呼吁了一下,希望电视台停播这些广告,不要伤害消费者的利益。 唐国强解晓东代言医院被曝虚假广告 唐国强和解晓东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被媒体曝光做虚假广告,夸大疗效,因为过度“神化”医院的医术而使大量患者上当受骗。据报道,该院曾数次被卫生部门查处,并且在2002年的一次检查中发现“该医院药房是用很大的秤像称粮食一样称药,连中药房最必需的戥子都没有”。同时该院不孕不育诊疗中心副主任高雅儒“只学过西医,根本没有学过中医”,而高的处方“竟是由护士开出的”。 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被指虚假宣传

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及相应对策 -大学毕业论文

韩山师范学院 学生毕业论文 韩山师范学院教务处制

诚信声明 我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查证,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我承诺,论文中的所有内容均真实、可信。 毕业论文作者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摘要:近年来,商家越来越重视媒体宣传的作用。各类广告铺天盖地

的充斥于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可谓想尽千方百计,无孔不入。在这种背景之下,明星代言广告应运而生。比如李嘉欣代言的“黄金叶坠”案、赵本山代言的“蚁力神”案、葛优代言的忆霖传销案等……之所以追究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责任,因为他们的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误解和弊端,产生了很多危害,因此要追究这种广告责任。针对这一现实问题,本文阐释了我国明星虚假代言广告的现状、原因及其危害性,探讨分析虚假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并在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治理该类法律纠纷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法律责任;对策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more and more emphasis on business media

publicity effect.All kinds of advertisements to be in the newspapers, television, Internet and other news media, is to make every attempt, get in by every opening. In this context, the star advertising emerge as the times require. For example, Michele Lee's "golden leaves fall" case, Zhao Benshan's "yilishen" case, Ge You's Yi Lin pyramid selling case etc....... The reason for celebrities engaging in false advertising liability, because their behavior caused a lot of confusion and problems to the consumer and has a lot of harm to them, so to pursue such advertising liability.To solve the problem,this paper expound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causes and harmfulness of false endorsement ads star, on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of false advertising spokesperson, and on the basis of the experience of foreign relevant legal system,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of the legal dispute. Keywords:Star endorsement of false advertising; Legal responsibility; Countermeasures

虚假广告案例

2000年3月13日、27日的《××日报》报纸在第7版技术市场栏目下刊登了如下广告:标题为合作生产无菌蝇蛆,副标题为免费授技术部分赊种蝇高价收干品(80元/公斤),内容为"XX生物制品厂生产的无菌蝇蛆是经国家专利局批准的最新科技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它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极高的开发价值。该成果投资小、见效快(15天)、效益高,是当今养殖业中最佳的致富项目。我厂为扩大再生产,搞产品深加工,特需蝇蛆原料,现面向社会发展养殖场,并以高价(80元/公斤)回收干品。合作期为3年,签订协议后,免费面授技术,提供技术资料并派人协助办厂。愿与合作者签订协作关系,发展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在报纸该版面的右上角注有"建议供求双方签约时进行公证"的字样。 2001年5月,原告在X报纸上看到上则广告后,又在互联网热线XX生物制品厂的网站上查询了该公司简介。该简介称,该生物制品厂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拥有总资产1500万元,员工200人。近几年连续推出科研成果:无菌蝇和蝇蛆的生产方法,一种蝇蛆动物蛋白粉,用无菌蝇蛆制备甲克素的方法三项填补国内空白的发明专利,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公开,获得多种奖项并提供了相关产品简介、成果展示等信息。此后,原告按照广告上的联系方式找到××生物制品厂进行考察。2000年5月27日原告与XX生物制品厂签订了无菌蝇蛆生产协议书,约定接产前生物制品厂向原告提供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专利证书以及代表生物制品厂签约人的有效证件;原告向生物制品厂提供其有效证件;原告接产后保证不向外泄露蝇蛆的养殖及深加工技术,原告确保将生产的蝇蛆产品全部交给生物制品厂回收,不得转卖他方;生物制品厂确保回收原告生产的全部产品,货到付款;生物制品厂安排原告到养殖场学习,原告必须按照生物制品厂提供的专利技术进行生产。协议签订当日原告支付XX生物制品厂种蝇款50000元,回家后即开始投资建厂养蝇。当原告向被告XX生物制品厂提交蝇蛆产品时,遭到被告XX生物制品厂拒收,为此,原告投诉到当地司法部门。2003年12月20日,××人民法院以(2003)南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自1998年起司忠、司信为招揽客户,牟取非法利益,不断在涉及本案日报及热线网站等媒体上发布虚假广告,对其经营的成达生物制品厂进行虚假宣传,并通过广告同×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等签定了"无菌蝇蛆生产协议",给养殖户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判决:司忠犯虚假广告罪,判处罚金8000元;司信犯虚假广告罪,判处罚金8000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2003年11月4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分局以XX生物制品厂未办理2002年度企业检验为由吊销了其营业执照。 为办厂原告×某不仅付出了全部的积蓄,而且四处举债,为讨回公道,无奈之下,程某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两被告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东营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该生物制品厂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致使原告程某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刊登该广告的报社蔬于对其真实性的审查,亦应承担连带责任,因原告自身亦存在一定的过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故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该生物制品厂赔偿原告×某因虚假广告所

新《广告法》处罚明星代言的亮点和无奈

新《广告法》处罚明星代言的亮点和无奈 据新华网11月13日消息,工商总局公布了12起典型违法案件。通报了某些利用名人进行的虚假广告案件,其中赵忠祥、侯耀华、李金斗等人被点名。在这些通报的典型案件中,名人以参与推荐、证明、节目访谈等形式,为发布广告的企业站台,共同制造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由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今年9月1日才生效实施,修订条文实施时间较短,通报的12起典型案件显然不是发生在新修订的广告法实施之后。 新修订实施的广告法有两个显着亮点,第一,明确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应与广告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3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同时限制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代言广告;第二,对发布广告的媒体和平台也作了严格规定,并且加大了处罚力度,由原来的7种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准则增加到19种,完善了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教育培训、招商投资、房地产、农作物种子等广告的准则。 即便如此,并不能得出违法广告数量必然下降的结论,也不能据此推论明星违法代言广告的现象因此而减少。电视里不要1800元只要188元的黄金还在继续播放;价值数十万元的清朝收藏品或纪念币,只需要几千元即可得到并持续升值还在纸媒肆虐;喝下这瓶药,你就是全中国肾最好的男人,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衡量一项法律实施是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既需要公众法治意识的普遍提高,也需要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代言人等多方当事人守法意识的自我约束与规范,更需要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而这些,都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过程来推动与规范。 阻碍良法获得善治效果的,恐怕首当其冲的重要因素还是利益。企业发布广告,最终追求的还是利润,广告效益推动的品牌建设、产品推广、市场占有等都在为企业利润服务;广告设计者做出的广告方案,除了表现自己的专业影响力,七弯八拐绕出来的广告思路或噱头,最终也还是为利益服务,广告发布媒体或平台以精确到最小单位计费的模式,广告代言明星动辄七

中外品牌广告失败案例分析

中外品牌失败的广告案例分析(平面广告) 广告是塑造品牌价值和品牌利益的重要武器,为转换一个组织形象、激发内在潜能和深化品牌与消费者关系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历史角度看,广告伴随着经济转型、生活形态和消费行为的变化而发展,始终为商品社会服务,让人们了解商品或品牌的同时也反映了社会风貌。所以,一个成功的广告对品牌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一个失败的广告对品牌的打击也是不可小觑的。 不良形象广告 丰田霸道销售广告的败笔 案例背景 崎岖的山路上,一辆丰田“陆地巡洋舰”迎坡而上,后面的铁链上拉着一辆看起来笨重的“东风”大卡车;一辆行驶在路上的丰田“霸道”引来路旁一只石狮的垂首侧目,另一只石狮还抬起右爪敬礼。该广告的文案为“霸道,你不得不尊敬”。 刊载于《汽车之友》 和美国《商业周刊》中 文版2003年第12期的 这两则丰田新车广告刚 一露面,就在读者中引 起了轩然大波。“这是明 显的辱华广告!”很多看 到过这两幅广告的读者 认为石狮子有象征中国 的意味,丰田霸道广告 却让它们向一辆日本品 牌的汽车“敬礼”、“鞠 躬”。“考虑到卢沟桥、石狮子、抗日三者之间的关系,更加让人愤恨”。对于拖拽卡车的“丰田陆地巡洋舰”广告,很多人则认为,广告图中的卡车系国产东风汽车,绿色的东风卡车与我国的军车非常相像,有污辱中国军车之嫌。选择这样的画面为其做广告,极不严肃。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丰田公司和负责制作此广告的盛世长城广告公司先后在2003年12月4日公开向中国读者致歉。 市场结局 丰田车乃至日系车的销售将受负面影响几乎是难以避免。

失败关键 1.错误运用争议广告——一些被争议的广告在短期内可能对企业知名度或产品销售等方面产生效果,但长期看可能对企业的品牌有破坏性。 2.广告设计放大负面情绪——丰田霸道广告的设计者忽略了历史遗留下来的愤怒与疼痛的“语境”,在运用狮子符号时过于轻率,导致了尴尬局面的出现。 3.忽视中国人特有的品牌情感联系——中国消费者忠于国际品牌的基础主要是建立在情感联系,而非其是否处于市场领导地位。 从失败因素分析得知,除了第一个是技术性错误外,另两个都牵涉到了中国人的情感因素。丰田的这系列广告丝毫没有考虑到中国人的情感。不管是历史因素,还是对中国军车的侮辱都不可避免的触及到了中国人的最敏感的那根神经。历史上中国曾多次爆发了大规模的抵制洋货运动,尤其是抵制日货运动。这一次,丰田竟然主动地(至少客观上有这个效果)煽起了中国消费者的民族主义,失败就是必然的。一项以国际大公司自居的丰田,在中国的本土化让人怀疑。 国外·英特尔“奴役黑人”广告风波 案例背景 引发争议的是英特尔公司的一款芯片平面广告,广告中一名老板模样的白人站在办公室里,在他前面地板上有一条起跑线,6名田径选手打扮 的黑人蹲地正准备起跑。画面配发的广告词是:提升 电脑性能如同增强雇员能量。广告公开后,有网友在 其博客刊发评论,认为这条广告有白人“奴役”黑人之 嫌,画面中在白人前跪地的黑人运动员无疑给了观众 心理暗示,之后有许多网民也发表评论对这条广告表 示不满。鉴于强烈的社会舆论,英特尔公司不得不在 官网上发表声明,“我们犯了一个严重错误,虽然知道 犯错的原因,但那无法补救我们的过错。”声明说, 这则广告的初衷是想用具体形象来突出芯片的处理性 能卓越。“不幸的是,我们使用了黑人运动员,不但没 有传达广告的意图,反而引发了一场种族歧视风波。” 市场结局 毫无疑问,因为英特尔的大意,其品牌形象受到了巨大的挑战。 失败关键 1.在这一广告中,广大受众通过英特尔产品的广告画图,可以联想到“白人奴役黑人”的美国早期时代的社会顽疾,所以遭到了众人的反对与质疑。

虚假广告和夸大广告

虚假广告与夸大广告案例 院系:传媒学院 班级:1003班 姓名:徐小娟 学号:221004028

虚假广告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 广告信息产业飞速发展。广告作为一种传播经济信息的手段, 在社会发展中更是发挥着不可比拟的功效。因此,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 有的企业过分追求经济效益, 利用虚假广告搞不正当竞争, 误导、欺骗消费者, 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甚至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一例:轰动全国的梁子岛号称“中国长寿第一岛”的广告; 当地政府为了吸引游客、繁荣地区经济, 对外做出虚假宣传称: 岛上现有渔民2400 多人, 却出了14 个百岁老人, 比例居于全国之冠。而实际上, 全岛不仅没有一个百岁老人, 甚至连90 岁以上的老人也只有一位。正是这个虚假的宣传为梁子岛带来了短暂的繁荣, 当骗局的发展变成一个无序状态, 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自然不存在了,更为重要的是短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的诚信体系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其实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好比一个金字塔, 下面的是普通民众, 那么上面就应该是政府, 如果金字塔的塔尖歪了, 作为金字塔底下的每一个人可能都会迷失方向, 整个金字塔可能就不复存在了。因此, 作为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政府是绝不可以失信的 第二例:刘嘉玲“SK-Ⅱ”广告; 刘嘉玲在SK-Ⅱ紧肤抗皱精华乳广告中宣称“使用28天后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肌肤年轻12年”。一位听信广告的女士在使用了该护肤品后,因皮肤出现了瘙痒和灼痛而将刘嘉玲告上了法庭。而不久SK-Ⅱ就被查出有违禁成分,被下架查封,也引起了消费者的退货风货。 第三例:郭德纲“排油茶”广告; 郭德纲说相声还可以,但代言广告就差点火候,以天价代言减肥茶的郭德纲,因“广告夸大其词”而被消费者投诉,最终告上了法庭。直到今日,郭德纲的半身形象配以“迅速抹平大肚子”广告语的“藏秘排油茶”的广告赫然印在北京很多公交车身和广告牌上。然而,消费者投诉,此产品竟是在有关部门查不到广告批号和卫生许可证的“黑户”,即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又涉嫌违规生产。 第四例:陈鲁豫“诺亚舟学习机”广告; 代言语录:“门门高分上名校;内容好,成绩当然好。”广告情况:2010年 12月25日,上海工商部门对查处“诺亚舟”英语学习机广告。该电视广告

违反广告法案例

违反广告法案例 案例一: 市某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为了宣传本公司产品,提高公司知名度,在一批产品宣传样本上印有“ISO9001:2000质量认证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企业资信等级AAA级”、“全国用户产品质量满意、售后服务满意十佳企业”奖牌等资料。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实际上从未取得上述认证证书和奖牌,属不真实的虚假宣传。锡山工商局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改正,罚款20000元的处罚。 点评:该公司有意在宣传资料上对本公司的产品认证标志和获奖情况作虚假宣传,一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第9条规定,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如消费购买该公司的商品后,就构成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应负增加赔偿的法律责任。三是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基本商业道德,严重损害了该公司的企业形象。 案例二:

宜兴市某医院在广告中声称:“本院拥有全国各大医院的著名医疗专家上百名,能治疗各种疑难杂症”。经了解,该医院的规模并不大,根本达不到上述广告所称的实力和医疗能力,为了医院生计,只是外聘了一些退休医生坐诊,由于医疗水平不够等原因,所谓“医疗专家”也不断在变动。 点评:该医院以含糊其词的广告语向社会作广告宣传,故意夸大医院的医疗实力和能力,其目的是为招来更多的医疗业务,吸引患者前去就医。如果患者慕名而去就诊,花了钱,不仅看不好病,还怡误了其他治疗的时机,其后果可想而知。该医院所做的上述广告,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中“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属虚假广告。同时违反了《消法》第8条、第19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消费者被误导就医后,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中第3条规定,已构成欺诈消费者行为。 案例三: 无锡某家电商店开展促销活动,在广告中声称:“促销活动期间购物,买100送20”。消费者在该店购买家电获得赠券再进行消费时,该店堂告示中增加了2个附加条件:一是必须购买音响设备柜台的商品;二是必须再购买满100元,赠券才能抵冲人民币20元,消费者认为不合理。 点评:该家电商店在媒体发布的广告中,并没有注明“买100送20”的

(完整版)从明星代言事件看广告业诚信缺失问题-全文9kchen4.17改

从明星代言事件看中国广告业诚信缺失问题一、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明星广告代言越来越普遍,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从汽车到洗发水,从白酒到家具,从保健药品到电器,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步伐明星们的身影。随之而来的,明星所代言的广告中出现虚假宣传所导致的纠纷也在迅速增加。针对这一现实问题,本文阐释明星代言产品及明星广告代言失真的原因和法律责任,通过剖析明星代言广告的问题发现现行法律规范的问题、比较国外立法原则,深入分析中国广告业诚信缺失的的原因和对应策略。 1.关于诚信 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礼记》 失去了诚信,就等同于敌人毁灭了自己。——莎士比亚 当信用消失的时候,肉体就没有生命。——大仲马 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孔子 《新唐书·曹华传》:“华虽出戎伍,而动必由礼,爱重士大夫,不以贵倨人,至厮竖必待以诚信,人以为难。《北齐书·尧雄传》:雄虽武将,而性质宽厚,治民颇有诚信。郭沫若写的《苏联纪行·六月三十日》中说:一位大领袖倒不在乎每宴一次客,一定要来一套大演说的。诚信已孚,思想已移诸实践,不说话比说话还要伟大。 我们能够轻易找到很多很多关于诚信的论述和名言,可见诚信在人类的历史上都是永恒的话题。当然作为四大文明古国的中国,诚信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道德文化的核心,为历代思想家所推崇。 诚信的基本内涵包括“诚” 与“信” 两个方面。“诚”这个字是儒家为人之道的中心思想,立身处世,当以诚信为本。“信”不仅要求人们说话诚实可靠,切忌大话、空话、假话,而且要求做事也要诚实可靠。而“信”的基本内涵也是信守诺言、言行一致、诚实不欺。

“诚”与“信”作为伦理规范和道德标准,在起初是分开使用的。最先将“诚”与“信”连在一起使用的是在《逸周书》中:“成年不尝,信诚匡助,以辅殖财。”“父子之间观其孝慈,兄弟之间观其友和,君臣之间观其忠愚,乡党之间观其信诚。”这里的“信诚”实际上表达的是“诚信”的意思。 从一般意义上,诚信是指诚实不欺,讲求信用,强调人与人之间应该真诚相待。“诚”即诚实或诚恳,主要指主体真诚的内在道德品质。 而“信”即信用和信任,主要指主体内诚的外化。“诚”更多地指“内诚于心”,“信”则侧重于“外信于人”。“诚”与“信”一组合,就形成了一个内外兼备,具有丰富内涵的词汇,其基本含义是指诚实无欺,讲求信用。千百年来,诚信被中华民族视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在基本字义的基础上形成了其独具特色并具有丰富内涵的诚信观。 简而言之,诚就是诚实,不欺诈,信就是信守诺言,履行约定。保持诚信是广告行业必须遵守准则,没有诚信就没有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没有诚信的广告业就失去了灵魂。但目前,我国的广告业仍存在很严重的诚信缺失的现象。 2.明星的含义 字典中对明星有明确的定义:称呼广大公众认可的有名的演员、运动员等。明星们都是在社会上被广泛认可的人,他们富有、美丽、能力超群,在他们的周围不会缺乏公众的目光,进而成为传媒关注的人物。有大群的公众追逐和喜爱这些个明星,在社会上颇具影响力。 明星太多了,有的因为事业出名,有的因为事件出名,造星的运动从来没有停止过。尤其在演艺界、体育界更是繁星点点。不管是有真才实学的,还是哗众取宠的,总之他们出名了。他们在社会的上的影响力是十分巨大的。 明星的一言一行都受到人们的关注,作为公众人物他们总是话题的焦点,在一般人的眼里他们的举动带有很强的引导性。明星们代言什么东西,人们往往就认为这个东西不错,就回去尝试,进而这个物品的价格就高了,成为名品,其带来的附加经济价值非常可观,远远大于那些代言的广告费用。 总之,只要成为明星商家们就回去利用他们的影响力去做广告,捆绑着明星的光环将自己的产品推销出去,明星们的广告代言收入也是他们收入的一大部分,可谓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支出都会由老百姓买单,将风险和损失转嫁到了老百

结合实例谈谈虚假广告中明星代言的法律责任

案例:案例一成龙——“霸王洗发水”广告 曾经由成龙代言的霸王洗发水,因为广告里成龙介绍他是首次接拍洗发水广告并说:“我证实它们是中药的,而且没有那种化学成分。”后经多方证实表明:成龙代言的洗发水的配方里有皂角、首乌、人参等,单是皂角就含有黄酮甙等多种化学成分的,而并不像成龙所说的“不含有任何化学成分”。不管这种化学成分是否有害,以及该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成龙作为形象代言人,他的广告语 与产品心智存在不相符合的地方就是一种欺骗行为,因此该广告一定程度上存在欺骗消费者是事实,随即被有关部门叫停。 案例二刘晓庆——“番茄胶囊”广告:2005 年3 月,职业打假人杨连弟因所购“番茄胶囊”存在生产厂家夸大宣传行为,于是将为产品做广告宣传的着名演员刘晓庆起诉到法院,要求刘晓庆向原告书面道歉。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经过调查核实,认定由刘晓庆代言的太极牌“番茄胶囊”存在夸大宣传功效的违法行为,对北京桐君阁大药房做出罚款6000 元、停止销售“番茄胶囊”的行政处罚。案例三周杰伦——“可比克薯片”广告:由周杰伦代言的“可比克薯片”,根据目前由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南京市场上的可比克薯片有4个品种的铝含量超标。被查出的薯片包括“薯我脆”、“薯我辣”、“薯我香”和“薯我鲜”等4 个品种。周杰伦代言的这个品牌的薯片是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的有害食品,因为过量摄入铝可能会导致早老性痴呆症。该广告为非法广告被勒令停播。[2] 案例四刘嘉玲——“SK- Ⅱ”化妆品广告:曾经由刘嘉玲代言的(SK- Ⅱ)化妆品广告语:“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证实肌肤年轻12 岁。”江西一位女性消费者购买一支SK- Ⅱ紧肤抗皱精华乳,使用28 天后反而导致皮肤瘙痒和部分灼痛,该消费者为此起诉SK- Ⅱ,并要求将该产品代言人刘嘉玲追加为被告,SK- Ⅱ的广告由于违反了广告法中关于禁止保证药品疗效的相关规定而涉嫌非法广告,也被叫停下马。[3]但身为代言人的刘嘉玲,却让监管部门颇感无奈。执法人员声称"翻遍了《广告法》所有条例,都找不出一条明星涉嫌虚假代言广告的法律罚款条令"。 此外,还有郭德纲代言藏密排油茶被诉案件、邓婕等明星代言三鹿奶粉事件等等很多案例。 一、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的理论基础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是否过重?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审议通过,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将面临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民事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又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 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共同过错体现了法律对共同侵权行为人主观方面最基本的道德评价,严守了“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以共同过错作为认定共同侵权行为的基础,既可充分救济受害人,填补其因侵权行为所受损害,又能起到制裁违法行为和预防侵权发生的作用。我国现行法规并未给“代言”下定义,而根据我国新华词典,代言是指代表某方面发表言论。明星代言广告时,并不仅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传声筒,明星更多的是以自身的信誉独立地发表意见,根据“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原则,明星显然应该为自己的独立判断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虚假广告案例及其分析

虚假广告案例及其分析【案例1】:2004年8月2日,《上海瞭望东方周刊》一篇题为《北京新兴医院 巨额广告打造“包治百病”神话》的文章,对自称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医疗水平最高”、“专业医治不孕不育症的‘超级航母’”北京新兴医院提出了质疑。该报道指出北京新兴医院其实是用钱炮制了一个“送子”神话,所谓的“高疗效”是亿万元广告吹出来的。而给该医院做广告的唐国强、解晓东两位明星也同时遭到质疑。随后,各大报纸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报道,该医院将网站上部分虚假内容做了更正并收购了部分有相关报道的报纸。 北京新兴医院被曝光后,公众及监管部门纷纷质疑该院“铺天盖地的广告有夸大成分”,各媒体也不断接到来自各地患者的投诉,投诉的范围亦超出该院涉嫌“夸大宣传”,刊出不实广告打造“送子”神话,更多的患者、同业专家、医师、药师对北京新兴医院的高额收费、医生资质、检查过程、用药过程、治疗效果等提出全面质疑。一时间,媒体对这家医院的报道,似乎比该医院在全国20多家电视台做的广告更引人注目。 【分析】作为关系公众生命安全的医院,北京新兴医院通过大量虚假广告,赢得了市场,骗取了消费者的信任,其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就整个案例来看,北京新兴医院的虚假广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聘请观众熟悉的代言人,提高对新兴医院的信赖感。其次是通过大范围在全国卫视频道的垃圾时段密集播出电视广告,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品牌传播到一定的阶段后,又在央视黄金时段投放公益性广告,进一步提升认知度和权威性。同时新兴医院还采用多种广告形式,如证言广告、电视短片广告、说唱广告、浮标广告、冠名广告、访谈节目形式的广告等多版本广告来增强传播效果。最后是广告语言中的“最高”、“全面”、“所有”、“都能”等无疑为新兴医院戴上了神奇的光环。 我们从危机发生后医院的一些做法可以看出,北京新兴医院在危机处理上严重违反了“诚信”和“系统”处理的原则。事件发生后,新兴医院并没有出来主动承认错误,积极修改,而是采取了“遮、掩、捂、推”的处理手段,试图收购报纸,指责竞争对手操作等,根本没有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这足以说明新兴医院缺乏对危机性质和危机严重性的认识,更无从谈及危机处理的技巧。 资料来源:卫生法制论坛;叶秉喜、庞亚辉著《考验——危机管理定乾坤》 【案例2】李嘉欣代言黄金叶坠 代言风波:香港女星李嘉欣在电视购物节 目中代言的黄金叶坠,到了消费者手中突然 “金凤凰变成了老母鸡”。从99足金变成了一 片黄铜,售价398元的东西被揭成本仅16元。 明星带着名人的光环和声誉为商家叫卖,着实 令人防不胜防。 【分析】至于有多少消费者这是被骗,我们 也无从统计,只是以该种形式出现的又岂止李 嘉欣代言的广告和产品,现在存在的虚假广告不仅行业扩大而且其传播方式也不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制度分析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制度分析 [摘要]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一些明星人物经不起利益的诱惑,在商业广告中,向人们传输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性非常大,明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当今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文章通过对我国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现状与法律责任分析展开了讨论,同时又提出了一些加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制度建立的有效措施,从而减少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现象。 [关键词]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现状;弊端;有效措施 前言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行为不仅违背商业道德,而且也和我国市场经济的公平、诚实守信原则是相违背的,同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为了减少此现象的出现,相关部门多次公开致信给广大明星,并要求代言广告要慎重。尽管已经有很多明星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提高。但是,公开信并没有得到法律保障,依然有一些明星在利益的诱导进行虚假广告的宣传,导致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由此看来,我们需要借助法律武器对他们的行为加以规范,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广告的审查制度建设,从而使明星对代言虚假广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我国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现状与法律责任分析 (一)有关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不够完善 第一,现如今的法律规定中,虚假广告的责任主要由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等承担,然而,广告代言人是广告的参与者却不包含在责任主体范围内。第二,我国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指出了明星代言的责任,但是,规定的使用范围有限,仅可以用在食品方面。从法律的整体来看,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责任作出相应的规定。第三,承担民事责任必须是在消费者的权益受到直接侵害,相反,没有侵害的,就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由此看来,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承担的法律责任具有连带性,是在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前提下,才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 (二)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法律责任分析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承担的法律责任需要从两方面考虑:第一,代言的明星和广告商相互串通,没有使用产品或者根本不知产品的效果,明星根据广告商的要求,宣传产品没有的功能。代言人和广告商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有些代言人对虚假广告的宣传并不知情,判断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就要确定是否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对于代言人的过错有多种,所以,要加以区分。如果是明星代言人是故意的心理状态,那么代言人就有过错,并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明星代言的大多数产品都具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证明,甚至有些是国家的免检产品,明星从主观方面来判断产品是否存在问题,难度系数是非常大的,所以,很难认定是明星代言的过错。 二、不完善的法律带来的各种弊端 (一)不利于公平社会的建立与维护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和明星想代言有着不可推卸的关系,正是由于消费者听从了明星的宣传,才会去购买虚假广告中的产品。如果我国法律不能对明星虚假代言行为予以整治,那么是和经济市场的公平、公正的原则是相违背的,

某公司虚假宣传一案的案例分析

某公司利用企业简介 虚假宣传一案的案例分析 一、案情概况 2013年5月,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经局领导批准,对某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其办公室内放置的企业简介中标注有获得的荣誉及奖项证书:先进单位、先进集体、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金奖、第八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博览会自主创新金奖等。后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当事人并未获得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金奖、第八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博览会自主创新金奖两项荣誉,据此我局决定对这起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二、案件经过: 经过办案人员多次的调查取证,并与有关业务科室多次探讨,最终认定当事人在其企业简介上,谎称获得“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金奖、第八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博览会自主创新金奖”,通过发放企业简介在全市范围内对外进行虚假宣传,蓄意提高公司形象,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利用企业简介对其商品和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0元。 三、不同观点:

本案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以下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这是一种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该公司在企业简介中所标示的内容不真实,在宣传内容上含有虚假的成份,属于《广告法》和《广告管理条例》规定中的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应依据《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公司为了扩大影响力,提高社会知名度和自身形象,故意谎称获得金奖和专利等,使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误以为该公司形象好、社会知名度高,从而产生信任,进而获得更多的市场交易机会,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的规定,这是一种利用简介对企业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案件评析 经过讨论,我局最终采用了第二种意见。 虽然《广告法》第3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4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但当事人大量印制企业简介,在社会上散发其企业简介2万多份,并在简介中对企业获取的奖项进行夸大,其行为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宣传行为,其目的是为了争取到更多的客户和交易机会,已经引起广大消费者的误解,且已实施了违法行为,所以本案适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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