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申请“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人员”公示
(样式)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2014〕3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标准〉的通知》(南人才办〔2014〕2号)文件,我单位:同志符合南海区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条件并拟申报,按有关文件要求现予公示7天。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若对申报人情况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梅,吴义辉
联系电话:0757-********、81631813
联系地址:桂城南海大道北85号区人社局二楼专业技能科
邮政编码:528200
附:公示人员基本情况名单(下表可另建文档)
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技术职称主要业绩成果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备注:一名申报者填写一份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