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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证明商标(完整版)

什么是证明商标(完整版)
什么是证明商标(完整版)

什么是证明商标

什么是证明商标

第一篇:

什么是证明商标

什么是证明商标

什么是证明商标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2、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

章的有效复印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

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

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3、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

内容:

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

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商标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

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5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

6、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

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六、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所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2、集体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

章的有效复印件;

3、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

容:

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

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商标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

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5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

6、如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

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七、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应注意的问

1、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者

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经登记成立的批准文件。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

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

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2、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规定,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除与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一样,必须提供

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的法律文书证件外,还应提供

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对其指定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上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

3、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其附送的证明其具备监督能力和原产地域范围的文件应当由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出具。

4、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或目的;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使用该商标的条件;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5、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使用集体商标的集体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集体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的品质;使用集体商标的手续;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第二篇:

什么是证明商标

什么是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和普通商标比,可能大家没那么熟悉。申请证明商标需要什么条件?他的定义以及法律依据是什么?还有商标局对集体商标主体资格的审查,是怎样规定的?等等。针对证明商标的几个问题,我们来分析了解一下。

一、定义。

证明商标:

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的特征。通常是由具有一定权威的商会、机关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申请人对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具有鉴定能力并负保证责任,证明商标权归申请人所有。如:

旅顺海带、余姚榨菜等。

证明商标的法律依据是:

《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证明商标的特征:

(一)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

(二)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对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

(三)证明商标注册人本身不能使用证明商标.

(四)证明商标的主要作用是证明作用,即证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精确度、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

二、集体商标的审查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1、申请人应当提交其依法成立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成立的批准文件等。

2、申请人应当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详细说明其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检测设备,或者其委托的机构拥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

(二)、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主要包括:

1、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

2、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

3、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手续;

4、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条件;

5、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

6、使用人违反该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7、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三、和普通商标的区别。

1、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

2、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

3、证明商标申请注册时必须按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提交管理规则,普通商标只须按《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提交申请。

4、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普通商标必须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5、证明商标准许他人使用必须依《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手续,发给《准用证》,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必须签订许可合同。

6、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都可以转让。但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受让者包括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人。

7、证明商标失效两年内商标局不得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

四、申请证明商标的意义

申请证明商标它的意义在于:

1、有利于企业向市场推销商品,也有利于消费者选择商品,保证商品的质量。

2、注册证明商标可以保护中国名优土特产品,尤其是作为地理标志的证明商标。如大家耳熟能详的“安溪铁观音”。“安溪铁观音”属于半发酵茶,产于福建省安溪县境内,产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群山环抱,土层厚,有机质含量高。产区的土壤、海拔、积温、降水、温度和湿度,加上独特的初制工艺,造就了“安溪铁观音”外形紧接结重实、色泽乌绿油润,冲泡后香气浓郁持久、汤色金黄明亮、浓艳清澈、滋味醇厚、鲜爽甘甜的独特品质。

3、由具有监控能力的组织注册管理商标,在法律保护之下,使经营者、生产者能够按照规定的条件生产商品、提供服务,保证商品与服务特定品质,使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和使用人有章可循,依法使用。

北京市京大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址:

第三篇:

什么是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在我们的工作中,由于我们需要给客户提供全套的商标保护方案,所以将会涉及到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

联合商标:

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或者同类的商品上注册的若干个近似商标。这些商标中主要使用的为正商标,其他的为正商标的联合商标。比如,大集佳、集佳集、集住等这些商标就是集佳的联合商标。

联合商标的注册,目的不是一个商标的使用,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其正商标,防止他人影射,因此,联合商标不受3年不使用则撤消其注册商标的规定之列。

联合商标在办理转让时,须一并转让。

防御商标:

指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正商标,注册在其他类别的商标为防御商标。从法理上来说,防御商标主要是为了保护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但由于目前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需求程度,一般企业都会在主要相关的类别进行防御商标申请,防御商标由于正商标的使用,一般也可视为一并使用。

对防御商标的注册类别的确定,我们一般根据同正商标使用产品或服务具有相同的销售渠道和消费群体方面考虑,根据欧洲知识产权的联想理论,具有相同的消费群体和相同的销售渠道的商品如果使用

的是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将会淡化原先商标的品牌价值,让消费

者产生混淆。

第四篇:

什么是商标侵权

萃智知识产权,标准化商标注册首创者什么是商标侵权

今年将实施新商标法中,新商标法进一步遏制了商标侵权行为,

加大了商标注册专用权保护力度,维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新商

标法增加了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种类。“新商标

法明确规定,故意为侵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

行为的,属于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行为。”

“新商标法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规定,提高了侵权赔偿额。对恶意

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

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的范围内

确定赔偿数额。

商标侵权行为具体指哪些?

1.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

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

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

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

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商标注册的商品,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

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第五篇:

什么是《商标分类表》?

什么是《商标区分表》?选择产品时应注册哪些问题?

注册商标时需要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在申请书在栏内就要求填写产品或服务名称,这一栏通常要求申请人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或者说对商标注册有较多的了解。

产品或服务名称,并不是像工商局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来进行填写,而且应当依照商标总局的《类似商标和服务区分表》,简称为《分类表》或《区分表》。该《分类表》将所有的产品与服务共分为45大类。如:

服装在第25类,机械在第7类。

每个大类下还分很多群组。比如:

第25类为服装类,25类下分13个群组,包括衣物、童装、戏装、不透水服装、鞋、帽、袜、围巾、手套等群组,每个群组间均不近似。如:

浙江印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秋水伊人”商标在25类的多个群组已经注册。但是后来又有人也在25类申请了“秋水伊人” (注册号:

353032

2)商标,所选产品为“防水服”,该商标获得了公告并已经被正式批准。因此目前在25类就存在两件“秋水伊人”商标,分别做服装与防水服。

因此,在申请商标时,既要选择自己经营的范围,也要选择相关的范围。一方面随着公司的扩大其业务与经营范围将来都有可能扩展,另一方面也防止他人打擦边球而导致消费者误认,进而影响到商标权益。

如果申请人对这一项不了解,对《分类表》也不太了解,建议委托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或者向专业人士咨询后填写。《分类表》内容繁多,分类的原则众多,且里面涉及的产品与服务有几十万项,达几百页之巨,短期内一般很难对它完全了解。

如果申请人对《分类表》有什么不解的地方,欢迎咨询我司的代理人。北京共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010-********

附送:

什么是资信证明

什么是资信证明

第一篇:

什么是银行资信证明

什么是银行资信证明

什么是资信证明,目前尚无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定义。理论普遍认为,资信证明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足以证明他人资产、信用状况的各种文件、凭证等。此类证明文件不论以何种名义、形式出具,核心是证明他人拥有某项资产、债权或具有何种程度经济实力等。

aountofredit

日期:

201X年8月20日

august20,201X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工商管理局

中国,重庆

people srepubliofhina

hongqingmerialandindustrialadministration

hongqing,hina

关于:

美国国际出口有限公司资信证明

re:

aountofamerianinternationalexportredit

编号

no.:

0880686700

0881846228

敬启者:

tohomitmaonern:

兹证明美国国际出口有限公司总裁约克 j 史密斯先生在商业银行开立有数个账户。正式商务账户于1997年9月开立,金融市场账户于1999年8月开立。先在敝银行的全部存款余额为883,360.00美元。

pleasebeadvisedthatmr.orkj.smith,presidentofamerianinternationalexporto.,

ltd.hasestablishedseveralaountsithmerebank.theregularbusineao untasestablishedinseptember1997andthemonemarketaountasestabli shedinthisaugust199

9.thetotalbalaneofdepositatourbankforbothaountsisus$833,3 60.00

其账户信誉一贯良好。

theiraountshavealasbeeningoodstanding.

谢谢,

thankou.

致礼

sinerel,

商业银行merebank

银行资信证明

________银行香港分行

《客户资信简介函》

兹应我行客户有限公司要求对该之资信出具简介如下:

成立日期:

年月日

营业地址:

香港道号大厦座字楼室:

组织:

有限公司;

董事:

先生、女士;

注册资本:

港币万元;

实收资本:

港币万元;

经营行业:

医药原料、化工原料、医制剂;

往来情况:

该公司于一九年月日在我行开户,往来情况正常,我行给予该公司有位数字之授信,并有押汇业务经我行叙做,过程满意,对一般正常商业往来可资信赖。

the________bankhongkongbrangh

hongkong731990

dearsirs,

eonfirmthat______orporationisavaluedustomerofthisbankitha nauthorizedapitalof_______andapaid-

upapitalof_______andhasmaintainedaell-

ondutedurrentaount.itenjoasubstantialamountofourbankingfailit iesintherangeofminimum6figuresandourrelationshiphasbeenentire

lsatisfator.eonsidertheorporationtobehighlrespetableandundoub tedfortheirnormalbusineengagementsandthatitisabletofulfillont ratualobligationitentersinto.theaboveinformationisprovidedins tritonfideneandithoutanresponsibilitonthepartofthebankoritsof fiers.

* 资本信用证书须是银行负责人签名的正本内容须有公司的资金和信誉两项。

*theredibilitlettershouldbeinitsoriginalformandsignedbare sponsiblememberofthebankandshouldontainsuhinformationasregist eredandpaid-upapitalasellastheredibilitofthepan.

资信证明书

编号:

201X年号

签发日期:

201X年月日

接受人全称:

单位名称因投标项目名称需要,委托我行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在我行开立有基本结算账户。自xx-xx年2月18日开始,到xx-xx年2月18月止,被证明人在我行办理的各项信贷业务无逾期和欠息纪录,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纪录,执行结算纪律良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客户部

编号:

年号

签发日期:

年月日

资信证明是由银行出具的文件,用来证明**公司或个人银行账户资金来往正常,在银行没有不良记录的文件。

由于是银行出具的文件,可信度较高。

资信证明,目前尚无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定义。理论普遍认为,资信证明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足以证明他人资产、信用状况的各种文件、凭证等。此类证明文件不论以何种名义、形式出具,核心是证明他人拥有某项资产、债权或具有何种程度经济实力等等。

因委托我行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在我行开立有结算帐户。自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止,在我行办理的各项信贷业务逾期和欠息记录,资金结算方面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

证明人声明:

1.我行只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内,被证明人在我行偿还贷款及利息、资金结算和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我行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之前或之后上述情况发生的任何变化不承担责任。

本证明书只用于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等其他事项的证明。

3.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证明书经我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5.本证明书包括中英文版本各一份,两种文字有抵触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6.本证明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本证明书的解释权归我行所有。

中国建设银行行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第二篇:

资信证明

编号:

年号

签发日期:

年月日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参加安徽省农机局奖励大户标兵拖拉机项目采购的招标委托我行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我行开立有结算帐户(16-100101040017837)自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止,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我行办理的各项信贷业务无逾期和欠息记录,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良好。

证明人声明:

1.我行只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内,被证明人在我行偿还贷款及利息、资金结算和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我行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之前或之后上述情况发生的任何变化不承担责任。

2.本证明书只用于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等其他事项的证明。

3.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单位。我行(部)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证明书经我行(部)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5.本证明书包括中英文版本各一份,两种文字有抵触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6.本证明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本证明书的解释权归我行(部)所有。

河南瑞创通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开封市金明支行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第三篇:

资信证明

浅谈个人资信证明的开立要点

随着学生暑期的到来,许多家长纷纷带小孩出国游玩,同时也有不少家长选择为小孩筹划出国留学深造。因此,炎炎六月一直以来都是客户开立资信证明的高峰期。如何为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好一份资信证明,如何在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提高办事效果,这是我们前台

柜员需要去深究的问题。以下是本人将资信证明的开立要点做一归纳和总结,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基本规定

我行个人资信证明的开立在均在1020里面操作。个人资信证明书由总行统一设计,纳入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

开立个人资信证明,可以如实证明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含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等)在建设银行的下列资产:

个人存款证明(时段时点)、存款发生额(即历史明细)证明、记账式国债证明、本外币理财产品、基金产品、账户黄金、实物黄金及其他资产。

二、操作流程

1. 开立时应准备的资料

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储蓄存折、存单、银行卡、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理财协议、实物黄金代保管收据等我行规定的凭证,填写特殊业务申请书,原则上客户可以在账户所

在地一级分行内任意网点办理。若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历史存款证明除外)。

核对客户身份信息,看实际持有实际身份证件是否与要证明的凭证上登记的身份证明一致;审核该业务是否可以代办;检查客户资产是否可以被证明,是否被有权机关冻结和用于质押;

时段证明、时点证明和历史明细证明应分别申请开立,并按照业务种类、不同币别分别出具个人资信证明书。时点证明和时段证明,每份个人资信证明书所记载的证明笔数不超过5笔;历史明细证明,

每份个人资信证明书所记载的证明笔数不超过10笔。时段证明的证明期限最短1天,最长不超过5年。

向客户进行提醒:

时段证明所列期间内,申请人不得支取或兑付资信证明项下的个人资产。

3. 资信证明的开立联动业务收费。目前,该手续费全部归属于经办网点。

4. 若客户为我行会员客户,该费用可免除。但本人建议,将客户会员卡号抄写在凭证上,以备日后稽核和审计的检查。

5. 日终进行流水的勾兑,账务性流水为资信证明书的付出份数,一份为一元。其凭证为资信证明的副本,客户填写的特殊业务申请书,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和身份核查件。

三、风险防范

1. 已被有权机关冻结和用于质押等而被银行止付的个

人资产,不能办理个人资信证明。已出具个人资信证明的个人资产权利凭证,在其止付期内不能作为个人贷款等业务的质押凭证。

个人资信证明不能流通、不能转让、不能用于质押、不能挂失、不能代替个人资产权利凭证作为取款、转存、续存、兑付等交易凭据。

3.对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大额个人资信证明、提前终止的时段个人资信证明和手工开立的个人资信证明,应进行重点检查,并加强柜面实时监控和事后风险预警。

4.客户需要对时段证明提前终止(即撤销)的,必须在原开立营业网点申请,经审核无误,确保已出具的时段资信证明书原件全部收回后,撤销个人资信证明,对个人资产解除止付。

5.客户需要对时段证明重复开立(即补开)和延长期限(即续开)的,必须在原开立营业网点申请,经审核无误,确保客户的资产没有发生变化,没有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可以为客户补开和续开个人时段资信证明。

6.客户需要对时段证明的,必须确保客户的资产没有发生变化,没有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的,可以延长期限开立出具日期为客户申请当日、终止日为客户申请到期日、其他内容与原证明书一致的个人时段资信证明。

四.产品联动营销

由于需开立个人资信证明的客户大部分为我行优质客户,

这类客户群体还会兼办理其他国际外汇业务。若是能让客户不用离开柜台就可一揽子办理与资信证明开立相关的其他各种银行业务,包括换汇、开具存款证明、各类汇款、申请国际卡、办理留学贷款等,享受一站式服务业务,既服务好了客户,同时又为网店增收了效益,挖掘潜力客户,做好一个长期的客户关系的维护,为客户切实解决问题,满足客户需求,达到双赢。

第四篇:

资信证明

资信证明

支行:

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1、定义: (1)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2)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2、集体商标特征: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 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

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集体商标注册新闻发布会,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3、证明商标特征: (1)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因此,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2)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3)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4)证明商标的准许使用程序是一个公平开放的程序,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达到证明商标所要求的标准,履行了必要的手续之后,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所有人无权拒绝;(5)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其注册、使用及管理必须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与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利益;(6)在商标的转让上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集体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提交使用管理规则。 集体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二、集体商标申请主要分类 根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法律上已把这四种商标明确划分为注册商标的四个基本类型。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三、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 (1)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项目)等。

“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成员在本会申请所包括商品(或服务)上的生产和经营,共同维护和提高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信誉,保护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商标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爱国主义志愿者”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用于表明本申请所包括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或提供者)属于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的成员。 第三条“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商标权属于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成员。 第二章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和手续程序第四条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所属成员按本规则履行手续后,均可使用“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 第五条有关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成员所经营商品或服务质量方面的具体要求。(集体会员在加入该组织时对其在该申请所报商品或服务上的要求) 第六条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成员使用该集体商标,应办理如下事项(或手续):

(一)申请领取《集体商标准用证》; (二)领取集体商标标识; (三)交纳管理费。 第三章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申请所报产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二)使用该集体商标进行广告宣传。 (三)对集体商标管理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四)其他权利。 第八条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会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使用“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声誉,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稳定; (二)接受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对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不定期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支持质量检测、监督人员的工作; (三)“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的使用者,应有专人负责该集体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 (四)其他义务。 第四章集体商标的管理与保护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程序和要求

申请程序和要求: (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人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申请时提交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2)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3)商标图样10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10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 (4)县政府对申请人主体资格和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5)证明商标申请人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机构具有的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有关检测机构资质、检测人员、设备情况复印件,或委托机构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情况的复印件,以及双方签定的书面委托检验检测报告,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6)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7)证明商标申请人制定的该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或技术要求; (8)地级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推荐函,应包含:推荐的意

义;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范围; (9) 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具备监督能力和原产地域范围的文件。 有关书件的具体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证明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与核准注册或者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商品或服务项目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或服务名称未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应当附送相应的说明。 3、申请注册的是证明商标,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种类”一栏中注明是证明商标。 4、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是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经登记成立的批准文件。申请人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

最新商标局+申请书集体、证明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附件4:××××××协会(机构) “”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参考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本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维护和提高“”证明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证明商标,用于证明(本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 第三条(注册人)是“”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申请使用“”证明商标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经(注册人)审核批准。 第二章“”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 第五条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的特有品质(包括感观和量化指标)___________。 第六条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在种、养殖及加工制造过程中的特殊要求(产品无需加工制造的,不需此条)__________。 第七条同时符合上述使用条件的商品经营者,可申请使用“”证明商标。

第三章“”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 第八条申请使用“”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应向(注册人)递交《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九条(注册人)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在天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 1、(注册人)派人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对产品进行检测。 2、检测和综合审查后,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应办理如下事项: 1、双方签定《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申请领取《证明商标准用证》; 3、申请领取证明商标标识; 4、申请人交纳管理费。 第十一条申请人未获准使用“”证明商标的,可以自收到审核意见通知天内,向注册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注册人)尊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裁定意见。 第十二条“”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天内向(注册人)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 第四章“”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 1、在其产品上或包装上使用该商标; 2、使用“”证明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3、优先参加(注册人)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信息交流活动等;

商标-申请集体商标所需的文件

申请集体商标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下面来详细看看申请集体商标需要准备的文件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份。即,商标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并在该证明文件中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在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2、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同时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一份; 3、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并按要求注明: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是否是共同申请、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商标种类(一般、集体、证明、立体、颜色,共有5种,根据所申请商标的特点选择“集体”)、商标说明、(申请商标所在的)类

别、(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最后必须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中加盖商标申请人的章戳(章戳名义必须与商标申请人营业执照中所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的,还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商标图样(图样尺寸应不大于10*10厘米,不小于5*5厘米),未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5张黑白墨稿图样(其中,1张黑白墨稿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图样框内,其余4张黑白墨稿另附);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所指定色着色稿图样5张和黑白墨稿图样1张(其中,1张彩色着色稿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图样框内,其余4张着色稿和一张黑白墨稿另附); 5、商标申请人出据给直接经办人的委托书或介绍信一份(即指商标注册申请人证明直接经办人身份与其有关之所用); 6、直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规则

××××××协会(机构) “”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参考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注册人)成员(本集体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维护和提高“”集体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注册人)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用于表明使用本集体商标的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属于(注册人)的成员。 第三条“”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注册人),商标权属于(注册人)的全体成员。 第四条(注册人)所属成员按本规则履行手续后,均可使用“”集体商标。 第二章“”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和手续第五条使用“”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标准(包括感观和量化指标)。 第六条(注册人)成员使用该集体商标,应办理如下事项(或手续): 1、申请领取《集体商标使用证》;

2、申请领取集体商标标识; 3、交纳管理费。 第三章(注册人)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注册人)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在其产品上或包装上使用该商标; 2、使用“”集体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3、优先参加(注册人)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信息交流活动等; 4、对集体商标管理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5、其他权利(由集体组织制定做出)。 第八条(注册人)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集体商标产品(或服务项目)的品质、质量和声誉,保证产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稳定; 2、接受(注册人)对产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的不定期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 3、“”集体商标的使用者,应有专人负责该集体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集体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集体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集体商标; 4、其他义务(由集体组织制定做出)。 第四章“”集体商标的管理与保护 第九条(注册人)是“”集体商标的管理机构,具体实施下列工作:

如何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完整篇.doc

如何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一、简要说明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不能使用。它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这一特定的品质并与注册人履行规定的手续,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因此其注册、使用及管理需制订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不是个别企业的商标,而是多个企业组成的某一组织的商标。集体商标可以使用于商品,也可以使用于服务。集体商标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也不得转让。为适应集体商标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它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订统一的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由集体成员在公众的监督下共同遵守。 ;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有效期为10年,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有两条途径:

如何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1、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地址。提交申请后,如果发生补正、驳回或部分驳回、初步审定公告、领取《商标注册证》等事项,商标局将依据该地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如申请人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应当先行办理营业执照的地址变更,再提交申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发生地址变更的,可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相应手续办理变更地址申请。申请人地址不通邮的,最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事宜。 ;2、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经形式审查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一般在三个月左右以挂号邮寄方式寄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示申请已被核准。 ;3、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

地理证明商标(完整版)

地理证明商标 地理证明商标 第一篇: 地理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相关文件包括: 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具备监督能力和原产地域范围的文件。 有关书件的具体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证明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与核准注册或者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商品或服务项目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或服务名称未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应当附送相应的说明。 3、申请注册的是证明商标,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种类”一栏中注明是证明商标。 4、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是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经登记成立的批准文件。申请人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 营者。

5、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或目的;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使用该商标的条件;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6、所有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 注册规费和其它费用 一个证明商标在一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为一件注册申请。在一个类别上不管指定多少个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每件申请注册规费为3000元。加上运作费用至少要2万元。 第五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质量,维护和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的特定品质。 第三条(注册人)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申请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经(注册人)审核批准。

什么是集体商标

什么是集体商标 最近笔者收到很多关于商标的问题,其中最多提问的就是集体商标的问题。那么今天笔者就为大家详细的剖析一下集体商标定义和概念,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集体商标的定义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行注册。 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集体商标一般不许可转让。我国、美国、多数大陆法系的西方国家、一些东欧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商标法中,都有给予集体商标以注册保护的规定。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6)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7)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是什么与审查梗概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是什么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审查 一、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特征。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商标法》第十六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6月1日施行)。 二、相关解释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可以由《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标志或者《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构成。本部分第三条、第四条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其申请人主体资格和使用管理规则应符合《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的特殊条件,本部分第五条规定对此类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审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商标审查,适用本标准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规定。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需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为便于商标申请人制订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使用行为,现提供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参考样本供申请人参考使用。 ××××××协会(机构)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参考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地理标志注册人)成员(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维护和提高“”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地理标志注册人)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用于表明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属于(地理标志注册人)的成员,以及该产品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

第三条“”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地理标志注册人),商标权属于(地理标志注册人)的全体成员。 第四条(地理标志注册人)所属成员按本规则履行手续后,均可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第二章“”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第五条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范围具体到乡镇及村,或者以山、河为界划定)及该地域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 第六条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特定品质(包括感观和量化指标)。 第七条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商品在种、养殖及加工制造过程中的特殊要求(产品无需加工制造的,不写此条)。 第八条同时符合上述使用条件的产品经营者,可申请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第三章“”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 第九条申请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向“”(地理标志注册人)递交《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十条(地理标志注册人)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在天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 1、(地理标志注册人)派人对申请人的产品及产地进行实地考察。

证明商标注册流程

证明商标注册流程 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料,欢迎阅读哦。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商标注册证明。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二、办理途径 申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证明《商标注册证明》。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 五、规费的缴纳 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规费为1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六、商标注册证明的领取 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一般在三个月内核发商标注册证明,并邮寄给申请人。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明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七、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20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推荐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注册号: 类别: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收费标准:出具商标证明费100元。

什么是证明商标(完整版)

什么是证明商标 什么是证明商标 第一篇: 什么是证明商标 什么是证明商标 什么是证明商标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2、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 章的有效复印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 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 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3、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 内容: 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 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商标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 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5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 6、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 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六、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所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2、集体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 章的有效复印件; 3、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 容: 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 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商标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 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5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 6、如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 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七、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应注意的问 题 1、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者 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经登记成立的批准文件。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 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 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2、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规定,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除与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一样,必须提供 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的法律文书证件外,还应提供

讲义三集体商标证明商标(1)

商标审查准则及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特殊标志的注册与保护 商标局审查五处何京萍 第一节商标审查的新变化 一、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改给商标审查工作带来的变化(一)取消审查意见书,增加部分驳回 1、何谓部分驳回 所谓“部分驳回”,是指当驳回理由仅涉及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时,可以驳回在该部分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其他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2、部分驳回是针对商品实行的。 当一个商标注册申请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多个时,理论上,商标申请可以分割为每个指定商品上的多个商品注册申请。因此,对指定商品上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而在其他指定商品上对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核准。 2、对被部分驳回的商标申请,如果申请人对驳回部分提出复审直至诉讼的,在终局裁定之前,被核准部分不予公告。 (二)驳回的绝对理由的变化 1、《商标法》第十条一款一项“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

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这条是在原法第八条一款一项修改而来的,增加了“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禁止做商标的规定。上述标志作为商标既有损国家尊严,又可能造成消费者对产源的误认。例如:“中南海”、“人民大会堂”等等。 2、《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四项“与表示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这一项是新增的内容,旨在禁止使用和注册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同时也规定了例外,经授权的可以使用,或者经授权的可以使用,或者经授权他人可作为商标注册。如“3C”、“长城”等等。 3、对《商标法》第十一条一款一、二项的理解和适用。这二项涵盖的情况一般称之为“描述性”标志。修法后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增加了“仅有”、“仅仅直接”,显然对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有了改变。在审查中主要考虑几点:首先是看商标的显著部分有无在先权利的冲突;其次看商标是否有欺骗性。 (三)立体商标的审查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其中增加了“颜色组合”和“三维标志”,扩大了商标构成要素的范围和商标的种类。 1、立体商标的四种类型 *与商品无关的“装饰性外形”;

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完整版)

证明商标注册申请 证明商标注册申请 : ⑴、《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⑵、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⑶、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⑷、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⑸、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⑵、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⑶、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⑷、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特别说明: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

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第三篇: 如何申请商标注册证明? 如何申请商标注册证明?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二、办理途径 申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商标-对申请集体商标的申请人规定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下面来看看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和条件。 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行注册。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 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我国、美国、多数大陆法系的西方国家、一些东欧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商标法中,都有给予集体商标以注册保护的规定。 (1)根据《商标法》第三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4月17日最新版) 的规定,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 (2) 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为: A、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B、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C、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D、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E、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F、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如果您是企业申请商标,来汇桔网,只需提供清晰的商标图样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就可以省心省力的行业标杆的商标注册服务。如果您是个人商标申请,来汇桔网,只需提供清晰的商标图样、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办理商标证。拒绝不规范,打破不透明。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2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第三条商标局设立《集体商标注册簿》和《证明商标注册簿》登记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申请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申请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及商标黑白墨稿,同时附送主体资格证明以及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的,还应当提供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对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备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 第五条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 (一)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二)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

(三)使用集体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 (四)使用该商标的条件; (五)使用该商标的手续; (六)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 (一)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 (二)该商标证明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品质和特点; (三)使用该商标的条件; (四)使用该商标的手续; (五)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商标局对受理的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和《细则》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真实表示证明商标特定品质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应当予以核准。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的全文或者摘要。 第七条凡集体商标注册人所属成员,均可使用该集体商标,但须按该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履行必要的手续。 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 第八条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注册人所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

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注册人)成员在(本申请所包括商品或服务)上的生产和经营,共同维护和提高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信誉,保护(注册人)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商标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用于表明(本申请所包括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或提供者)属于(注册人)的成员。 第三条“”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注册人),商标权属于(注册人)的成员。 第二章“”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和手续程序 第四条(注册人)所属成员按本规则履行手续后,均可使用“”集体商标。 第五条有关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成员所经营商品或服务质量方面的具体要求。(集体成员在加入该组织时对其在该申请所报商品或服务上的要求) 第六条(注册人)成员使用该集体商标,应办理如下事项(或手续): (一)申请领取《集体商标准用证》;

(二)领取集体商标标识; (三)交纳管理费。 第三章(注册人)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注册人)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申请所报)产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二)使用该集体商标进行广告宣传。 (三)对集体商标管理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四)其他权利。(由注册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规定) 第八条(注册人)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使用“”集体商标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声誉,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稳定; (二)接受(注册人)对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不定期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支持质量检测、监督人员的工作; (三)“”集体商标的使用者,应有专人负责该集体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集体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集体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集体商标; (四)其他义务。(由注册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规定)第四章“”集体商标的管理与保护第九条(注册人)是“”集体商标的管理机构,具体实施下列工作: (一)组织本组织成员对《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进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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