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如何看待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的高利润

如何看待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的高利润

如何看待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的高利润
如何看待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的高利润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西南财经大学

如何看待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的高利润——从国有经济的性质和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视角

一、背景分析

近些年来,国有企业总体都处于较快的增长态势,2001-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获得利润总额为4.91748万亿,2008年帐面利润总额比2001年增长了2.79倍,净利润比2001年增长3.25倍。具体情况可以参见图1所反映的发展情况。根据2011年最新的财政部数据,1-9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270527亿元,同比增长24.3%,9月比8月环比增长3.9%。1-9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7107.8亿元,同比增长19.4%,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净利润12883.8亿元。

同时必须看的是,如果把过去8年名义利润总额中去除各种补贴等收入,2001年至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平均的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6.2%。整体上国有企业是处在亏损的状态。而且,根据相关数据显示,中石油这样的大型国有垄断企业的利润每年都在国有企业总体利润的较大比重,说明存在利润集中的现象。

二、高利润来源

主要是从国有经济的性质来分析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的高利润从何而来。正是国有经济的性质催生了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和高额补贴。

1、垄断

国有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宪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国有企业正式国有经济的具体表现形式,那么国有企业的性质又是什么呢?

科斯认为,企业是市场的替代物,交易的功能和交易费用的节约是企业性质的根本特征。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之所以存在,就是作为国家经济职能的一种延伸所具有的行政职能的公共性和作为独立企业法人运营功能的赢利性.是二者并存的结果。所以,可以说国有企业的性质是国有性质与企业性质的统一。其中国有企业的国有性主要表现为“公共性”,企业性表现为“赢利性”。

国有企业功能的二元性差异明显。国家垄断性、公益性、先导性产业的国企,一般应以公共性目标为主。这类国企以社会职能为目标,以社会效益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性为指标,突出公益性。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发现,国有企业的性质就决定了在某些领域的国有企业具有了垄断性,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国有垄断企业。这种垄断无疑就给大型国有垄断企业带来了高额的利润。

首先必须要说的是,我国的垄断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垄断,国外的垄断是建立在市场竞争已经相当完善的基础上的,随着资源配置机制本身集中、积累发展起来的。而我们国家的垄断从国有企业的性质就可以看出是行政垄断,经济垄断力量较为薄弱,在自然垄断行业更是由计划经济的惯性和本能形成的国家垄断、行政垄断。而近年来国有企业利润的高速增长,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由行政垄断造成的对市场的绝对垄断以及能源价格的持续高涨。

比如中石油,中石油2010年实现净利润1399亿元,相当于每日盈利3.83亿元。中石油日利润3.83亿元、日均管理费用3.3亿、每天交税8.72亿元,总额达15.85亿元。利润进了中石油的腰包、管理费让中石油自己花了、税收上缴国家了,而这样的高利润最终是由每一个消费者买单的,是垄断造成的。

2、补贴

应该说国有企业建立之初,国有企业的利润是构成国民经济收入的重要部分,但是从九十年代起,我国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越发的稀少,甚至到了亏损的地步。与此同时,国有企业一直享受着国家补贴。

2008年中石化公布的半年报显示,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347.83亿元,同比增长30.3%;净利润93.39亿元,同比下降73.4%;公司的炼油事业部亏损了460.21亿元,但确认获取了334亿元的财政补贴收入。另外,中石化上半年上缴所得税以外的税金高达285亿元,同比增长96.8%,而这主要归因于石油特别收益金增加了133亿元。

像中石化这样的垄断国企,究竟是在为公共财政贡献税金还是在变相盘剥公共财政。补

贴334亿元和上缴133亿元的数据对比,意味着中石化非但没有给公共财政贡献税金,反倒不断从公共财政攫取高额补贴。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财政补贴已经成为国有垄断企业高额利润的一个重要“来源”。

此外,获得政府注资也可视为一种隐性补贴。2008 年,在总额547.8 亿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有270 亿元用于中央企业新设出资和补充国有资本(新华社,2008);2009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73.6 亿中,有75 亿元补充资本(新华网,2009)。2008~2009年,两家航空企业、五家电力集团和两家电网公司获得国资委的注资约160 亿元左右。

三、高利润分配

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问题就属于国有企业治理的问题了,从历年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的报表不难看出,每年很多国有垄断企业利润都过亿,却只上缴10%的利润,那90%的利润到哪儿去了呢?笔者经过查找资料总结如下:

1、国有垄断企业的高管薪酬

2003年国企高管年薪平均增长26.7%。2006年国企高管平均薪酬为34.49万元。2007年国企高管平均年薪同比增长57.15%,而同年

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2.49万元,同比增长18.7%。2009更是报出,国泰君安2008年薪酬及福利费用32亿元。

2007年当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董事长马明哲年薪过千万元时,中国平

安的股价已由2007年10月份的149元下跌至2008年3月的不到50元,股价的暴跌导致大量股民的资产被蒸发。2008年东方航空公司因为航油套期保值合约决策失误而造成高达62亿元浮亏时,其高管仍然年薪过百万。

2009年国资委李荣融在杭州称,去年去年央企有1500亿元的年增长利润,1500多位央企副总以上的高管总薪酬每年增长4600万元左右。专家核算了一笔账,这4600万元是高管的总薪酬增长额,1500多位央企高管均摊,每人平均年增长30667元。而央企1500亿的年增长利润,是1500多位央企高管一年成绩单,平均每人带领企业创造了1亿元的年增长利润,从1亿元的年增长利润中拿出30667元来给高管加薪,也就是万分之三的比例。

除了高薪,这是我们能够显而易见的,那么高额的在职消费就更能说明问题。

图2国有上市公司年度薪酬与在职消费均值比较

2、国有垄断企业的职工薪酬

根据2007年2月5日《经济观察报》报道:中石油行职工中有三分之二以上年收入超过12万元。2007年中石油职工的平均年收入为97996.34元,为2007年全国城镇在职职工平均工资(24932元)的近4倍。

来看看中国移动的职工薪酬,2009年根据移动公司公布的半年报显示截至2009年6月10日,中移动共雇用员工141206名,人均月收入为5975.9元。有更为激进的学者则对中国移动的人工成本有着更加恐怖的估计,中石油集团2005年度将675.8亿元用于了人工成本,同比增长22.2%。这一数字比中部大省河南一年的地方财政收入还要多(同年度河南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37.5亿元)。以中石油职工114.01万人(2004年度数据)计,人工成本人均5.92万元/年。不过,这在中国移动集团那里只能甘拜下风。夺得了“十二豪门”人工成本头把交椅的中国移动,11.2万人花掉了136.7亿元的人工成本,人均12.36万(此处职工人数仍然用的是2004年度的数据)。

3、国有垄断企业海外分红

内外分红差距很大吗?先看内地没有的上市公司。红筹公司中,以中国移动为例,其派息率基本上在40%以上。中国移动网站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移动每股盈利5.96元人民币,全年派发股息3.014港元,派息率约44%;2009年中移动每股盈利5.74元人民币,全年派息2.804港元,派息率约43%。H股公司中国电信2010年分红预案为每股派息0.085港元,合计派息68.8亿港元,当年中国电信净利润157.59亿元人民币,折算派息率约38%。而对A+H股公司的分析显示,A+H股公司的最近几年的现金分红平均水平稳定在32%-34%上下。

中石油在美国上市融资仅29亿美元,分红累计却高达119亿美元。其中,仅2005年,中石油就向纽约等股市散掉600多亿元人币的真金白银。而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中

国联通四家公司,最近四年来向向海外投资者分红高达1100亿美元。而中国国内上市公司在A股市场上极为吝啬,竟有100多家上市公司十年没分红;中国股民在上市公司上获得的分红赶不上银行利息。在2009年的国内公告里,却声称“公司将实施2008年度末期A 股分红派息方案,即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8302097.7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人民币0.14953元(含税)派发2008年度之末期股息,总共分红273.67亿元。有媒体测算,若按照10元左右的股价计算,投资者拿到每股0.15元分红的回报率约为1%,连银行利息都不如。以此推算,“中石油股东靠分红收回成本需要100年”

4、国有企业内部的变相福利

在北京的楼价居高不下,许多市民望涨兴叹时,中石油却花20.6亿元团购了朝阳区太阳星城三期的8幢住宅楼和2幢商用楼。据报道,团购单价为每平方米9000多元,仅为市价三成。中石油称这次为1000多名员工团购1000多套房子“没投入一分钱”。从“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能够查询到太阳星城三期楼盘的两项土地使用权抵押信息:一项的抵押权人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另一项的抵押权人则正是北京华油服务总公司。前一项土地使用权抵押并不特别,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以获得项目开发资金贷款,几乎是通行做法;但是后一项抵押就有点怪异了,北京华油服务总公司是中石油的后勤保障机构,又不是银行,怎么会成为团购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呢?开发商之所以会把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北京华油服务总公司,意思非常明显,中石油借钱给了开发商,而且数目一定不菲。

借此“一斑”我们不难发现,所谓“团购”,有着交易的成分。中石油员工得到的超低价房子,不仅是开发商的慷慨,更有中石油的解囊。中石油尽管不是直接出钱给职工买房,但“曲线购房”有着与直接出钱相似的效果,都是变相“垄断福利”的隐蔽形式而已。值得警惕的是,很多央企最近纷纷投身房地产界,多处“地王”皆被央企下属的房地产企业拿获,以后这种超低价的“团购”自然就更为方便了。

四、综合分析

经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由于行政垄断和大量的财政补贴,一直维持了高额的利润,而这些利润却没能为国民享有,大部分是用来奖励国企高管、员工甚至是海外分红。

可以参照一下国企近些年的税负和利润上缴,2009 年,央企整体税负达到8.8%,地方国企为3.5%,民企为3.1%。央企的税负要高于民企(任鹏宇,2010)。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杂志社发布的中国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也显示,2007 年国企在独立企业属地纳税五百强排行榜中有304 户,纳税额占75.58%;企业集团纳税五百强排行榜中有305 户,纳税额占89.75%;企业所得税纳税百强排行榜中有65 户,纳税额占77.84%。央企之所以整体税负高于民企的主要原因在于:于垄断经营,央企上市公司多集中在一些主营业务税负较高的行业;所得税税负的计算,是将所得税与税前利润的比较。

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国有垄断企业没能很好的定性,没有凸显国有经济的性质问题,当然,同时也是由于我国国有垄断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存在较大的问题,导致企业看似高额的利润实际是亏损的,以及利润分配不合理,使得垄断取得的高额利润没能惠及全民。我国国有垄断企业的治理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在许多国有企业中现代企业制度仍是盲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和执行层藕断丝连、治理结构中各组成部分功能不明确、机制不健全、缺乏健全的外部治理机制、、公司外部治理环境不好等。正是这些问题的出现才导致了国企看似高额利润的背后其实存在很多问题。

针对企业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如下:

1、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为了解决前文中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也为了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我们必须在股权多元化上着手并实现突破。对国有企业来说,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途径主要有:寻找战略合作投资者;债权转股权,单一变为多元;多个国有法人之间相互参股等。

2、选择合适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重视企业内部利益相关方有关激励、监督、约束等治理机制的建立。通过对公司的需求定位后,选择适合企业战略的公司治理模式。公司治理模式主要有三种: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的框架英美模式,银行控制主导型日德模式,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权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的家族模式。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一般选择英美模式,但是针对不同的行业及企业,往往会略有不同。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可以解决国企虚假“高利润”和“高利润”未能惠及全民的问题,除此之外,这个问题不单单是企业的问题,更是国家政策法律的问题,国家应该同时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参考文献

[1] 天则经济研究所. 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

[2]彭杨.解析国有垄断企业暴力现象[J].经济研究.2008

[3]郑仁杰. 国企利润分配问题初探[J]. 法制与社会.2010

[4]王淑芝. 国企高管薪酬与普通职工差距过大探析[J]. 经营管理者.2009

[5] 邱丽颖、慕小雁.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J].经济管理与科学决策.2011

垄断与反垄断的利弊

垄断的利弊 一、垄断的利处: 第一,在一些存在自然垄断的行业,比如供水行业、供电行业,厂商的平均成本在很高的产量水平上仍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递减,也就是存在规模经济。这些行业的生产技术需要大量的固定设备,使得固定成本非常大,而可变成本相对很小,所以,平均成本曲线在很高的产量水平上仍是下降的。在这样的行业中,如果由多个厂商同时生产,一方面厂商各自扩大生产规模是困难的,另一方面,多个厂商扩大生产会带来成本增加和低效率,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一家企业时能实现平均成本最低,因此垄断可以带来生产成本的节约,避免重复建设,其经济效果要比几家厂商同时经营时高。 第二,垄断有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技术创新与进步。垄断从两个方面促进技术创新。一是企业规模,企业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技术创新的能力。技术创新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承担一定的风险,一般来说,有垄断力量的企业规模都较大,企业规模越大,创新能力越强。二是垄断力量,垄断力量影响技术创新收益的持久性。垄断程度越高,垄断企业对市场的控制就越强,别的企业就越是难以进入该行业,也就无法模仿垄断企业的创新活动,垄断企业技术创新所得到的超额利润就越能持久,创新是有高风险的活动,因而高额垄断利润才能作为R&D 的资金支撑。 第三,垄断还有利于一国的世界竞争力的提高。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的涌现和成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竞争力。从美国政府对待微软公司垄断和捆绑销售行为案的态度可以看出,美国并不希望支解微软,因为那不符合其国家利益。 二、垄断的弊端: 第一, 生产资源的浪费。这就表现为, 与完全竞争相比, 平均成本价格高, 而产量低。可用图( 1) 来说明这一点。 图( 1) 综合了完全竞争市场与垄断市场的长期均衡状况。通过图上对两个市 场长期均衡的比较可以看出,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 产量为Q 1, 价格为P 1 , 而且当 产量为Q 1 时, 长期平均成本为最低点; 在垄断市场上, 产量为Q2, 价格为P2, 产量为Q2 时, 长期平均成本并不是最低点。Q1 > Q2, P1 < P2, 说明在垄断市

关联企业引发的反垄断法上的问题

★★★文档资源★★★ 摘要: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包括垄断?兼并?共谋和其他****竞争行为,适用于彼此独立的单体企业时,问题相对比较简单,但涉及关联企业时,情况却较为特殊和复杂?在确定市场份额时,是不能将关联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的,而只能以关联企业的成员企业分别独立计算?在处理垄断案件时,必须突破一般的法理,把关联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计算市场份额?关联企业不是法人和单一企业,而是法人的集合和企业群体,但在认定企业集团是否应受反垄断法管辖时,应把关联企业集团作为一个单一实体来对待? 关键词:关联企业;反垄断;有效竞争 对企业间的关联关系所产生的利益冲突,听之任之,无所作为,是法律对恣意的不公平的经济秩序的放纵和无能;但通过禁止公司间相互取得股份而阻遏关联企业的形成,又是历史倒退的做法,是一种幼稚和愚蠢?因势利导,在承认关联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合法存在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法律手段,实现反垄断法既定的原则和精神,切实地保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最大限度地抑制关联关系消极影响和后果,无疑是反垄断法明智和责无旁贷的任务[1]? 一?关联企业引发的反垄断法上的问题 关联企业的存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竞争主体或产业结构而起着有利于有效竞争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它又存在着导致经济集中和垄断的因素,从而实质性地减少或****了有效竞争?概括起来,关联企业对竞争带来的****竞争性效果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排除或减少了关联企业之间实际竞争 当关联企业之间因存在参股控股关系或存在着支配性合同等联系纽带时,它们之间就存在着某种利益的共同性,关联企业之间一般会形成长期的协调合作关系以及实现信息共享,并且还有产生关联企业间进行共谋行为的机会和可能,从而在实际上减少了关联企业之间的竞争? 从关联企业的形成过程看,企业通过收购竞争对手的股份实现了对竞争对手的控制,使得市场上的竞争者的数量减少,而导致市场上的竞争程度下降的趋势?当这种趋势达到一个临界点,即关联企业系统的规模达到掌控市场的程度时,市场上的竞争就被它完全消灭了,它也就对市场实现了垄断;即使它并未完全垄断市场,也能依据其在市场上的有利地位采取****?减少竞争的手段?这是对关联企业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垄断问题的粗略的勾画? (二)导致社会经济力量过度集中和产生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企业或企业联合组织的一种状态,具有该状态的企业或企业联合组织在相关的产品市场?地域市场和时间市场上,拥有决定产品产量?价格和销售等各方面的控制能力[2]?关联企业中的大型企业集团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或经济优势地位的企业,其存在的本身就不可避免地对经济自由和经济民主起着现实的或潜在的损害作用,其成员企业可能涉及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几乎所有的产业,而且在每一产业中,集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整个企业集团的经济力量十分的庞大,并且还有不断地将集团外的其他经济实体纳入集团内进行统一协调的趋势,因此,这种企业集团在相当程度上就成了带垄断因素的经济组织,从而对整个地区或国家的经济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集团在市场上所占的份额过大,以至形成****竞争的市场地位,它们对国家的经济和技术发展就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也就是有悖于有效竞争? “优化的市场结构”,就有了损害有效竞争的可能性?再者,如果关联企业有了市场支配地位,则会为了谋求更大的发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来****竞争,这样,损害有效竞争的状况就出现了[3]? (三)封闭特定市场 关联企业的成员公司既为了确保稳定的供货关系,如保证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等配套生产物资的供给,又为了保证产品有较为稳定的销路,于是往往利用相互持股,与供货或购货伙伴形成稳定的持股与被持股关系,在整个企业集团中也形成多层次的互补性组织结构,从而控制某一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过程?而集团外的其他公司要想参与该行业的竞争,不但要面对巨大的进入壁垒,如巨额资金需求?先进的技术?封闭的购销渠道等,而且还有可能面对集团内相关行业中垂直关联的公司之间的纵向控制,如固定转售价格?搭售?独家经营等****交易方营业自由的行为,因为相对于关联企业而言,外部参与竞争性公司在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和营销

人力资源产权垄断制度导致了传统国有企业的失败doc15.doc

人力资源产权垄断制度导致了传统国有企业的失败 一、人力资源产权垄断制度使人变成了物 在奴隶制下,奴隶主将奴隶作为会说话的工具,人成为了物。奴隶主除了占有奴隶的全部劳动成果之外,还占有奴隶的人身,这种对奴隶的占有形态从产权的角度看,就是垄断了奴隶所具有的人力资源产权,作为奴隶的本人不再具有自身人力资源的一切权利,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奴隶只是一个人力资源产权的载体,而不是一个产权主体。在传统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制度下,作为人力资源载体的国有企业职工实际上处于物的状态之中,职工虽然被称为具有主人翁的资格,但是他并不具有自身人力资源产权中的任何权利,他的一切行为和劳动成果都处在国有企业的制度规范之中,既不能自主安排自己的行为,也不能自主索取自己的劳动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企业职工所处的人力资源产权状态与奴隶社会奴隶所处的人力资源产权状态是类似的;所不同的是国有企业职工的物质状态笼罩了意识形态的光环,人们甚至将这种人力资源制度作为了传统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的特征。可悲的是,时至今日,中国的理论界仍然没有从人力资源制度上对传统国有企业职工的“物化"问题进行反思和批判,以致于这种制度仍然在实践中阻碍着国有企业的改革.目前存续的国有企业虽然已经在人力资源制度上作出了诸多改革,譬如合同雇佣制、职工对职业的自主选择、薪酬的自主谈判,等等,但是这种改革主要集中在一些经营困难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至于垄断性和准垄断性领域、已经形成了国有经济独占的若干领域和行业等则仍然沿袭着传统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制度,典型的行业有:石油、铁路、航空、电信、邮政、电

力、供水等,在这些领域中的国有企业仍然看不到有任何彻底摈弃传统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制度的迹象。当然,在目前的情况下,因为社会劳动力的大量过剩,我们仍然看不到这些企业职工对传统制度的反抗.但是,不反抗并不等于问题的不存在和不严重。笔者认为,一旦整个社会体制的改革取得突破,这些行业的国有企业职工的人力资源制度问题就会突显出来.近年的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传统国有企业改革的最大难题就是如何把职工从物的状态解放出来。在国有企业职工的人生解放运动中,大多数中小国有企业是以退出市场作为解放代价的,只有少数国有企业通过人力资源制度的实质性改革获得了新生。2003年,全国的低保人数达到了两千多万,其中的大部分低保人员就是国有企业的退出职工,也就是被强制性“解放”出来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物质载体。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被解放出来的人力资源在真正获得了人力资源的同时,却失去了原有国有企业所能提供的一切资源,他们倒感到了失落和恐惧,甚至产生了对现实的某种憎恨。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某些奴隶不愿离开奴隶主就认为奴隶制就是一种好制度。改革中传统国有企业物化职工的退出,让人力资源恢复人的本来面目应当是历史的进步。目前,有关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的解放运动仍然面临重重障碍,这一方面是整个社会制度的环境压力和社会自然面的条件压力,诸如意识形态、政权的稳定、人口和的困难,物质资源的稀缺等等,另一方面则是现有的国有企业职工和其他国有领域的职工本身不愿从人力资源的国有垄断中解放出来。但无论如何,传统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产权垄断毕竟是一种失败的制度,改革终将不可避免. 二、人力资源产权垄断窒息了人力资源激励机制

中国八大行业垄断状况报告

中国八大行业垄断状况报告 石油天然气行业:垄断专权与不完全经营权并存 1998年4月,中国石化工业体制改革按照上下游结合的原则,分别组建两个特大型石油石化集团公司:石油天然气集团和石油化工集团,同时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保持原有功能和地位不变。从此,中国油气行业形成了上下游一体化、南北分治、海陆分割三足鼎立的局面。 虽然从国家的宏观管理上将石油产业划分为三家大型公司,但其下属的诸多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和石油加工企业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总体而言,产业上游的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垄断程度较高,属于寡占型市场结构;下游的石油加工业竞争程度较高,属于垄断竞争型市场结构。但因为长期以来部门封闭、区域分割的石油产业管理体制,加上企业并不享有充分的定价权,它们之间的竞争关系实际上要比集中度指标所反映的程度更弱。同时由于政策法律制度、资金和技术上的壁垒,外部企业想要进入石油产业也极为困难。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分别于2000年3月、10月和2001年4月在香港和纽约两地上市。为了引入战略投资者,确保上市成功,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均与国外公司签订了战略联盟协议。2007年11月,中石油又在A股市场上市。三大石油公司顺利上市以后,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一方面加快了公司业务的进一步重组和内部组织结构的调整,以强化核心业务;另一方面,加紧向其产业链薄弱环节和非主营区扩张。尤其是后者,真实体现了打破行业垄断,促进行业竞争的效果。 1998年的重组整合,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政府打破油气行业垄断格局的首次尝试。但是,由于石油天然气行业始终是长期受政府传统管制的行业,所以一方面三大油气公司被赋予了一定领域的垄断专权,同时仍缺乏作为一个企业应有的经营自主权;另一方面,由于其垄断地位,三大企业在市场中有可能滥用垄断势力,致使当初重组初衷的实现举步维艰。

[国有企业,市场]市场转型下的国有企业改革研究

市场转型下的国有企业改革研究 【摘要】市场的转型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就是要强调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这样国有企业就要剥离特殊性,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后,国有企业应该把握时机,在形式上深化改革,同时也要进行体制改革。市场转型下搞好国有企业制度建设,使公有制经济的优越性得到充分发挥。 【关键词】国有企业改革研究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改革思路,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决定》为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从形式到体制的方向。市场从起基础性作用转型为起决定性作用,说明了市场将逐渐告别垄断,趋向公平公正和效率优先。市场的转型对国有企业改革意义深远。 一、市场的转型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新要求 三十年来,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国有企业经历了三个阶段的转变,逐渐由职能部门转变为市场主体。首先是扩大经营自主权,国有企业由职能部门改革为具有自主权的利益单位。其次是企业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第三是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如今,中国的国有企业经历了发展变革,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下的一种利益主体,生产力和效能逐渐提高。然而,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历史特殊性,使得国企中存在行业垄断、不公平竞争、腐败等问题。市场的转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这些国有企业的弊端,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开创新的阶段。国有企业改革还将深化下去,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之后,国有企业要做出相应调整。 第一,明确国有企业在非竞争性中的作用。国有企业一直以来是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主体存在,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就是要强调市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这样国有企业就要剥离特殊性,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在非竞争领域,国有企业要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性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方面起到调控、引导和保障的作用。 第二,国有企业要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市场由起基础性作用转变为起决定性作用就是要把政府的主导力逐渐减弱,政府在市场经济下,要转变职能,转向服务、监管等领域。这样一来,市场经济的一些缺陷就很容易暴露出来。国有企业这时就应该充分发挥社会效能,在政府主导力淡化之后,弥补市场盲目性等问题,在使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健全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第三,着力于推动国有企业从资产形态向资本形态转变,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以往,国有企业在人们的理解下等同于公有制,国有企业就是国有资本。在市场从基础作用到决定作用的转型后,国有企业减轻了原有的制度束缚,国有企业的改革更加开放,市场的转型有利于国有企业释放企业活力。转型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更大的改革空间,国有企业不再

完全竞争和垄断的利弊分析

竞争和垄断的利弊分析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二班 111404212 孙楠楠 摘要 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彼此对立又相互统一的部分。竞争与垄断这两个社会经济现象与其他现象一样,对待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既有着消极的抑制作用, 又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在理论与实践发展过程中,人们对竞争和垄断利弊的认识,必然各有所见,并不断深入着。就此,来分析一下竞争与垄断的利弊。 关键词:竞争垄断利弊分析效率技术创新 一、竞争、垄断与效率 效率高低是利弊之争遇到的首当其冲的问题。在一部分经济学家的研究中认为在垄断市场条件下,企业的效率是低下的。美国哈佛学派学者谢佩德在近期的研究中表明了这个观点,认为,一些大的垄断公司,由于内部效率低下,造成的损失往往超过公司成本的10%。这些学者坚持认为,只有在竞争市场条件下,企业的效率才是最高的。 另一部分经济学家却持相反意见,他们认为竞争市场条件下,生产效率是低下的。熊彼特批判了竞争企业具有高效率的观点,他说:“很难设想是完全竞争一开始就会采用新生产方法和新产品,这就是说,我们所称为经济进步的东西,大部分和完全竞争不相容。完全竞争的效率、尤其是就新技术效率而言,是低劣的。”这一部分学者认为,企业只有建立大批量生产经营体系,才能利用规模经济效益,而大批量生产经营必然引起资本积累和资本集中产生垄断,这种在规模经济作用基础上形成的垄断,显然有着较高的效率。罗伯特·博克反驳了高度集中的垄断企业会使经济效率低下的论点,他认为规模经济形成的垄断企业与效率的提高有着密切关系。他还说,占有市场份额较大的企业,为了提高价格,限制产量,企业的效率必须是优越于它的竞争对手,否则,它的竞争对手会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因而市场自由地调节各自企业的效率。 哈耶克从垄断与竞争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方面论述了这一问题,他说“竞争与垄断相连时,竞争才达到最佳状态。垄断企业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而留下的

企业合并与反垄断法

企业合并与反垄断法 企业合并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也是企业追求规模经济效益的一种手段;它也 是一把双刃剑,企业合并在实现企业规模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对市场正常竞争秩序造 成了威胁。反垄断法对企业合并的予以规制,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有重要意义。企 业合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适应了规模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企业降低生 产成本,整合优势要素,提高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它为产业调整提供了一种积极 的资产重组方式,有利于增强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很多企业想通过合 并或并购来实现公司进一步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怎么样合法的避免反垄断法 的限制。 在反垄断法中,企业合并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资产收购、股份占有、协议控制、合 作联营等形式,对另一个企业形成支配性影响,而达到集中市场力量限制有效竞争的 行为。根据合并的企业所处的地位不同,企业合并通常被划分为横向合并、纵向 合并。横向合并是指相同产品或类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联合成为统一实体,形式上两 个法人的独立地位没有改变,但是其中一个企业已取得了对另一个企业的支配性影响。该合并对竞争的影响最大,它会直接导致竞争主体减少,引起市场的高度集中。纵向 合并指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联合起来,如工商联合。这种联合利于双方为对方提 供原料、成品及销售渠道,节约交易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主要表现为:使未参加合 并的企业处于不利的地位,给将进入该领域的市场主体提高门槛。因此横向合并更容 易触碰反垄断法,它不利于市场的良性竞争。 企业合并控制的实质性标准是反垄断主管机关监控企业合并的核心标准和依据, 包括相关市场的界定、市场集中度、市场进入障碍、市场容量的具体考察。我国在界 定产品市场时,首先根据并购企业产品的性质、用途,将相关产品与其他产品区别开来;其次根据消费者的使用目的,购买动机,考虑产品的可替代性,并结合实际情况 作出。市场的进入障碍分析对于评价企业合并的反竞争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若 企业合并不能阻止其他企业较容易的进入该市场,则市场的进入障碍不高,合并后的 企业就不可能将价格提高到反竞争的水平。相反,如果一个企业在相关市场占有较大 市场份额且其他企业进入市场存在重大的障碍,则该合并企业的市场实力就越强,越 容易形成垄断。市场容量,是指一定范围内,市场对某种产品的总需求量或总销售量。一般而言,市场容量大,企业的扩张余地也越大,其他企业进入该市场也越容易。在 尚未饱和的市场,一个控制90%的市场份额的企业也无以占据支配地位。相反,在饱和的市场,掌握50%的市场份额也有可能占据事实上的支配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在各国的反垄断立法描述中,有不同的提法或不同解译,如市场 势力、控制市场的地位、市场优势地位、经济优势、市场力量、独占、垄断力、垄断 状态等。各界对市场支配地位定义的认识不尽一致。一般各国看法都不同:在美国、

中国国有企业的现状

中国国有企业的现状 ——大而不强 摘要:全球经济快速增长的现在,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与国际化,对我国国有 业的发展提出了更多的挑战。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一直是坚持渐进式的发展道路,整个国有企业体系是一个伴随中国经济体制的转变而在改革与调整中求发展的历程。一般是每隔5至8年,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在内容上就会有新突破,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是以中央企业、大企业为主体,以发展混合经济为主要内容的改革,目的是想保持我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一个趋于常态、相对稳定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是“大而不强”。企业规模较大,但实力不强。国有企业从国退民进到国企股份制这一阶段,走上了曲折的改革之路。论文从国有企业现状的分析提出国企“大而不强”的原因。并提出良好的改良路径。 关键词:国有企业,大而不强,改革,战略选择 正文: 一、国有企业的现状 分析中国企业500强名单可以看出,此次500强入围门槛从上年的93.1亿元上升为105.4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而且,中国企业500强在世界企业500强中的比重继续攀升,收入利润率等绩效指标首次超过世界及美国500强。 但中国企业500强只能定义为500大。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多数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风险控制能力还比较低,属于典型的速度经济型企业。在去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部分行业出现了“全行业亏损”的局面,例如民航业有6家企业进入500强,却仅有两家企业盈利,行业亏损达145亿元。 二、国有企业大而不强的原因 (一)生产经营陷入困境 由于产品销路不畅,库存积压增多,占用大量流动资金,影响企业再生产顺利进行。企业设备利用率普遍较低,巨大的生产能力得不到发挥。在第三次工业普查中,在调查的 402 种工业品中,有 83% 的产品生产能力利用率不足或严重不足。与此同时,一些企业技术落后,设备老化。国有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新度系数只有 0 . 65 。技术进步迟缓导致许多国有企业消耗过大,成本过高,浪费严重。 (二)资产负债率高,不良债务较多

中国垄断性行业分析

中国垄断性行业分析 按资源的根本属性的不同,划分为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自然资源是指具有社会有效性和相对稀缺性的自然物质或自然环境的总称。 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能源资源、旅游资源等。这类行业主要包括有色、煤炭、石化、电力等拥有能源,资源储备的行业,以及种植,林业,房地产、旅游景点、水电气等公用事业。从长期来看,中国乃至世界对自然资源的需求非常巨大,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能源、矿石、土地、水、煤炭、电力等资源都将面临着很大的缺口。而从上市公司业绩来看资源类股票业绩近年一直呈现整体增长,在行业排名中名列前茅,吸引了众多机构资金,成为领跑行情的佼佼者。 资源类行业一般具有某种资源垄断优势,自然资源优势,行政资源优势,品牌优势。而其中贵州茅台就是以其品牌优势得到资金青睐走出了独立的长牛行情。各类资源的稀缺性赋予了资源类行业及具有独特资源优势的上市公司层 出不穷的题材。而有色和煤炭板块中拥有矿山资源的各股更具长期投资价值。 按自然资源的增值性能,可分为: 1)可再生资源。这类资源可反复利用,如气候资源、水资源、地热资源。

2)可更新资源。这类资源可生长繁殖,其更新速度受自身繁殖能力和自然环境条件的制约,如生物资源。 3)不可再生资源。这类资源形成周期漫长,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其中尤以拥有矿产资源最具长期投资价值。 2007年11月,国家对高耗能行业调控力度加大,产能过剩逐渐改善,电力和矿石资源开始成为生产的制约因素。结构性调整将使拥有资源的企业显现优势。 资源类上市公司的股价上涨通常跟随现货价格的上涨。我国磷矿石富矿少,价格长期上涨趋势基本形成,其中拥有丰富磷矿石储量具有明显资源优势的兴发集团、六国化工值得重点关注。全球钾肥价格大幅上涨,国内钾矿贫乏,仅占世界总储量1.63%,上市公司中拥有国内最大的察尔汗盐湖资源的盐湖钾肥的产量在全国占有绝对优势,机构云集集中,高度控盘,股价长牛格局明显。由于下游玻璃、日化等行业的快速发展,纯碱国内需求旺盛,价格持续走强,估值较低的三友化工、山东海化、双环科技近期表现另人刮目相看。由于石油价格高涨,各地煤改油的加快实施,近期签订的08年重点合同煤价格大幅度上涨,产地和消费地的市场煤价持续上涨,煤炭板块仍然是机构青睐的价值投资板块。中国神华作为国内最大的以煤炭为基础的综合性能源公司,资源量和可售储量,位居世界第二,未来资产注入实现整体上市,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为了更加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企

中国的国有企业的弊端

中国的国有企业的弊端 中国的国有企业的最根本弊端在于以党政治企,让企业结构弄得跟机关一样,其习气和政府机关基本没有二致 1、企业领导行政任命。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一般大型国有企业的领导都是副处级以上职称,任命时并不太考虑市场经验,管理能力,经营手段之类的东西,主要是考察是否靠得住。这导致很多国有企业内部简直就是个小政府,提拔、表扬、嘉奖、处罚等都跟政府一套 2、机构臃肿。受一些历史原因影响,国有企业一般工资福利待遇较民营企业要好出许多,而且有很多是虚职,光拿钱而不必办事的那种,所以很多企业领导会把自己的亲戚朋友之类的往里头安插,把这种事情作为送人情也是家常便饭,这导致企业的负担很重。另外,有些要职也可能被非正道安插的人员占据,这些人大多不学无术,难以胜任,由此引发的问题更是数不胜数 3、无经营意识。国有企业有很多都是垄断企业,在国内基本没有竞争对手。而就算企业盈利再多,顶多就是老总们多发点奖金,低层员工是没有什么好处的,而老总本身光工资奖金加灰色收入就已经多的不行,更在乎的是其它事情,企业只要不至于发生影响太坏的事情,基本就无所谓。这导致很多国有企业在设备更新,人才引进和管理革新上数十年如一日,根本没有改进的打算。至于与国外企业竞争,大多是有政府推动,这些企业只要花钱办事就可以了。 4、缺乏监督。一般民营企业大多管理者就是老板自身,出于对自

身利益的考虑,他们会想方设法来发展壮大企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管理层可能受到绩效奖励和股权激励等因素推动,对公司业绩比较在意,且股东对管理层也有监督权。而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口号上当然可以喊成“政府监督”,“民众监督”之类的,但事实上政府只有在这些企业太出格的时候才以撤换领导来平民愤,民众就别指望了。没有监督就能保持高效经营,就好像不用清洗厕所就可以一直保持干净一样,你能相信吗? 放眼世界,基本上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有企业包括美国、德国、英国等都有。我对这些了解不是很深,只能提供少量一点信息。 美国是联邦政府,国有企业基本上都是由各州政府出资并管理的,这些企业每年都要将去年盈利的一部分作为分红发放给全体民众,企业的帐目定期公开,任一州内公民可以随时进行审查(具体执行方法我不太清楚,请原谅,说的比较粗糙)但根据一些新闻媒体的报道,美国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一般也不如私营企业,原因和我们的一条有点像,就是做好了没太多好处,谁都不太在意。 英国的国有企业在上世纪70-80年代全部私有化了,按照英国政府的宣传是非常成功,但是其间的腐败案件必定不在少数,由于不是专业所学,我无力考证,楼主有兴趣的话可以去查找一下相关的资料。 全世界国有企业做得最好的当然是新加坡,其中代表当然是淡马锡,这可能跟企业监督和业绩激励有很大关联,新加坡政府在李光耀的整顿下,基本上是世界上最高效最清明的政府,其信息披露要求奇

反垄断法中的政府行为

反垄断法中的政府行为 一、概述 与其他大多数法律制度不同,反垄断法中的政府是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对象。这不是因为绝大多数反垄断法的主要执行机关都是政府部门,如美国司法部的反垄断局、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德国联邦卡特尔局、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等,这些政府机构在这里的作用是监督企业的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和自由的竞争秩序;而是因为政府本身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反垄断法的制约,特别是它们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如欧共体条约第86条规定,成员国不得对其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享有特权或者专有权的企业采取背离欧共体条约特别是背离欧共体竞争政策的任何措施;第87条规定,成员国不得利用国家财源优待个别企业或者个别生产部门,损害共同体市场上的公平竞争。俄罗斯、乌克兰、匈牙利等经济体制转轨国家的反垄断法中也大多有制止行政垄断的内容。如乌克兰共和国1992年颁布的《禁止垄断和企业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法》第6条明确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对企采取歧视的态度。 我国也有很多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规定。如198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就指出,"在经济生活中,除国家指定由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门经营的产品外,其余的不得进行垄断,搞独家经营。""开展竞争必须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

割,任何地区和部门都不准封锁市场,不得禁止外地商品在本地区、本部门销售。"这方面特别重要的规定是我国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7条。它指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根据该法第30条的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本法第7条规定,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区之间正常流通的,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此外,国务院2001年发布的《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在其第3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禁止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行为。"第4条中以列举方式指出了8种地方封锁行为的表现。第5条还明确规定,"任何地方不得制定实行地方封锁或者含有地方封锁内容的规定,妨碍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损害公平竞争环境。" 这些禁止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的限制竞争主要地不是来自企业,而是来自政府;[1]另一方面,与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相比较,政府的限制竞争行为因为是在行使"公权力",在社会上的影响很大,影响公平竞争的程度从而也大。

应该取消国有企业在能源行业的垄断地位 一辩稿

谢谢主席!各位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的辩题是:应不应该取消国有企业在能源行业的垄断地位。开宗明义,国有企业是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能源行业是指从事与能源相关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体的组织结构体系,垄断在这个辩题中特指行政性垄断,是指政府给与一家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我方认为,应该取消国有企业在能源行业的垄断地位,原因有三: 一、有利于打破异化成利益集团的国企过大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国企“异化”成利益集团所具有的强大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会对任何涉及其利益的改革产生一定影响。国内石油行业的一位央企人士就承认,国家发改委、国资委等国务院部门在作重大决策之前,都要征求他们的意见。另一方面,国企异化使国有企业产权从“全民所有”变成“部分人所有”,也就是为部分既得利益集团所有。与一般行业相比,石油、电信等国有垄断行业的员工平均待遇要高得多。有统计表明,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大型商业银行等7个垄断行业职工占全国职工人数的8%,而其工资和福利收入却占全国总额的50%以上。另外,垄断国企政企不分、责任主体不明晰的弊端也使得高管腐败现象频频发生,国有资产大量外流。因此打破国企的垄断地位有利于政府服务和社会发展。 二、有利于完善价格机制,惠及民生。能源行业在中国作为暴利行业其利润仅仅是因为政府只允许特定几家大央企从事这些行业,而禁止所有其他即使有能力也有意愿的民营企业涉足,并非由于产品及服务创新。由于缺乏激励机制,行政垄断的能源行业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相比市场竞争下,往往价格更高而质量更低。2013年7月31日,美国石油价格是每桶105.39美元,中国93号石油价格是每吨9227元,据1:6的汇率以及单位换算得出中国石油价格是每桶206.01美元,几乎是美国石油价格的两倍,然而我国石油质量却因开采及提炼技术落后等种种原因而比不上美国石油。因此取消国企在能源行业的垄断地位,把价格交给市场决定,更有利于增强消费者对关乎民生的能源产品的话语权和决定权,选择价廉质优的产品。 三、有利于缔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是市场主体平等和竞争的经济,国家作为市场经济的管理者,是市场经济的裁判员,裁判员就不能当运动员,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然而国有企业借垄断能源资源占有整个市场,凭借其自身优势在资金、人才等领域对民营企业形成压抑,抢占大部分经济资源,已使市场经济规则受到破坏,使得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受到打击。有统计表明,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大型商业银行等7个垄断行业职工占全国职工人数的8%,而其工资和福利收入却占全国总额的50%以上。因此,取消国有企业在能源行业的垄断地位,让国企与民企同台竞技,并不存在‘与民争利’的问题,相反能够相互产生‘鲶鱼效应’,可以引导市场向公平效率方向有序发展,增进社会福利。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地认为:应该取消国有企业在能源行业的垄断地位。

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

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 李世朗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长春 130012)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延伸到垄断行业。可以说,目前除垄断行业这一计划经济最后的“堡垒”外,国有企业不可替代的地位已不复存在。市场准入的渐进放开,不仅使大量的外资成为中国市场的进入者,而且民营企业也大举进入更多传统国有经济垄断的领域,国有资本独占各个行业和领域并受到政府保护的局面已经消失,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这表明我国国有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开始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阶段。本文就从分析了垄断的利弊、垄断行业的重新界定和我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几个方面后,提出了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和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应避免的误区。 关键词:垄断;国有企业;自然垄断;行政性垄断;管制 中图分类号:F240文献标识码:A 表面看来,似乎一般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和适当退出是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过程中各种矛盾的焦点所在,当然也就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研究的重点;而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似乎是一个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显然,这种理解是十分片面的。事实上,垄断行业国有企业不但同样需要改革,而且其改革的难度并非如人们所想的那样简单,相反比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改革的难度要大。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不仅关系着国有经济在新形势下的历史命运,其本身也隐含着远比人们想象中更为复杂的矛盾。 研究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理论联系实际对垄断的利弊进行辨证的分析,在这个前提下对我国的垄断行业作一个清晰的界定。本章将在这个基础之上结合我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对策,并指出我国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应注意的问题。 一、垄断及其利弊的辨证分析 (一)垄断的内涵及形式 垄断问题,是一个古老的经济学命题。长期以来,经济学界对垄断与反垄断问题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对于垄断,虽然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和概括,给垄断以不同的定义。但总体上说,人们对垄断的基本认识是一致的。按照曼昆的说法,“如果一个企业是其产品惟一的卖者,而且如果其产品并没有相近的替代品,这个企业就是垄断”。1 曼昆认为,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即垄断者能在其市场上保持惟一卖者的地位,是因为其他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进而,曼昆依据进入障碍的三个来源,将垄断分为三种类型,即由于垄断资源形成的垄断,政府创造的行政垄断以及自然垄断。但曼昆同时指出,虽然关键资源的排他性所有权是垄断的潜在原因,但实际上垄断很少产生于这种原因。

国有企业混改的法律法规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分类、分层、分部推进国企混改的总方针。至此,国企混改被提到了新的政治高度,并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2017年底,国务院国资委透露,2017年以来国企改革重点难点问题陆续取得突破,其中公司制改制全面提速,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公司制改制方案已全部批复完毕,各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改制面达到%。2018年1月2日,中国航油公司制改革有关工作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同意,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也于近期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国资改革进入提速阶段。本文对国企混改的法律适用、一般流程及混改上市法律要点进行了研究并作简要剖析。 一、国企混改定义 所谓“国企混改”,即指国有独资、控股企业通过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或外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交易实质来看,国企混改主要包括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方式(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方式”)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方式(此处主要指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或外资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资的方式,以下简称“增资方式”)。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涉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或置换行为。 二、国企混改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性文件

(一)股权转让方式的一般流程及操作要点 1、制定转让方案: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做好转让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涉及职工安置事项的,安置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2、内部决议:转让方应当按照企业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形成书面决议;国有控股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中国有股东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按照委派单位的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3、国资委/政府审批: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审计、评估:转让事项经批准后,由转让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审计;涉及参股权转让不宜单独进行专项审计的,转让方应当取得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事项,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转让价格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5、产权市场公开转让:转让原则上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披露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6、签署交易合同、交割: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原则上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交易合同生效,并且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及时为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7、特殊事项:涉及已上市国有公司股份转让的,应当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涉及交易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

中国垄断行业的低效率问题

中国垄断行业的低效率问题 中国垄断行业经过多年的改革,生产效率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从总体上而言,垄断行业的生产效率还较低,这必然导致较高的生产成本。同时,在以成本加成为主导的价格机制下,垄断行业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普遍较高,消费者要支付较高的价格。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垄断行业或垄断性业务凭借其垄断力量,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以中国电信行业的手机漫游费为例,手机用户在外地拨打或接听电话就会产生漫游费。[6]电信移动公司收取漫游费的主要依据是,手机异地漫游导致运营商增加对手机用户的管理费用;同时,手机漫游后造成运营商之间复杂的网间费用结算。有关电信专家认为,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事实上只是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数据信息,其边际成本几乎接近于零。从国际比较看,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早已取消了漫游费;日本电信企业虽然收取漫游费,但收费标准很低;欧洲国家普遍较小,不但从未收过国内漫游费,连国际漫游结算费也正在被强制性取消。众所周知,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移动通信业务是由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双寡头垄断经营的,在这两家移动运营商的各项业务收入中,漫游费一直是利润最为丰厚的一块,与极低的漫游成本相比简直是暴利,而暴利源于垄断,由于这两家移动运营商具有垄断力量(特别是中国移动一家独大),它们不会自动降低、更不会取消漫游费。 中国垄断行业的低效率的另一个方面是社会分配的低效率,表现为垄断行业的收入偏高。 [7]有关资料表明,中国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收入大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相关数据,2005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18364元,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5073元,超出平均水平37%。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职工平均工资高达36941元,超出平均水平101%。这里,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并不取决于其经营管理的高效率,而是由其行政垄断地位所产生。一个明显的例子便是,全行业亏损的邮政业,其职工平均工资也有22321元,超出平均水平22%。 从根本上说,中国垄断行业低效率问题的根源是管理体制问题,这表现为:由于长期以来对垄断企业缺乏激励约束机制,致使垄断企业生产效率低下,缺乏国际竞争力;政府按照实际成本制定垄断行业价格,缺乏促使企业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激励性价格形成机制,造成部分垄断行业的成本价格居高不下;一些垄断行业运用其垄断力量获得高额垄断利润。这些都致使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同时,由于对国有垄断企业缺乏规范的收入分配制度,企业的垄断利润被不合理私分,垄断行业的收入水平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特别是一些国有垄断企业管理层收入偏高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所有这些造成垄断行业的生产效率和社会分配效率低下。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低效率问题,必须深化垄断行业改革,以促进竞争和民营化为主要内容,提高垄断行业的生产效率;特别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使垄断行业的广大消费者都能享受到因改革和科学技术发展而带来的成果,不断扩大垄断行业普遍服务的覆盖范围,提高普遍服务的水平,以提高社会分配效率。 垄断行业又分为自然垄断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为实现有效竞争,对于竞争性业务,政府应放松进入壁垒,允许多家新企业进入,以较充分地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但政府仍然要控制进入竞争性业务领域的企业数量,并要求这些企业必须达到最小的经济规模,以避免低水平的过度竞争现象。而对于自然垄断性业务,由于这些业务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其中相当部分是沉淀成本,如果由多家企业进行重复投资,不仅会浪费资源,而且会使每家企业的网络系统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因此,政府的基本政策是严格控制新企业进入这些业务领域。其次政府要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垄断企业,在进入方式上,民营企业既可以通过与公有制企业合资、合作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也可以独立进入垄断行业。因此,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后,政府就不能沿用传统的管制国有企业的体制,实行“一竿子到底”的行政手段管制不同所有制企业,而应当对垄断行业管理体制作重大改革,更多地采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管制垄断

论深化中国垄断行业改革的政策思路

*本文为作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研究 (项目批准号:07A J Y 016)的阶段性成果。 论深化中国垄断行业改革的政策思路 * 王俊豪 [摘 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已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攻坚内容。本文提出,深化中国垄断行业改革的基本政 策思路是:法律制度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先导;促进竞争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主题;民营化是垄断行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最直接途径;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应以提高效率为基本目标;高效率的管制体制是深 化垄断行业改革的保障。 [关键词]垄断行业;深化改革;政策思路 [中图分类号]F630 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09)09-0007-04 一、法律制度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先导 1.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需要法律制度支持 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将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领域,需要调整许多利益关系,因此,为了保证垄断行业改革的有效性,应该采取先立法、后改革的原则。经济发达国家在垄断行业改革的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如日本国会在1986年1月首先通过!国有铁路改革法?,然后在1987年4月将国有铁路分割改组为7个客、货运股份公司。英国在20世纪80年代对垄断行业进行的重大改革,更清楚地体现了以立法为先导的原则,针对电信、煤气、自来水、电力和铁路等垄断行业的特点分别颁布了相应的法律,对各行业改革的重要问题作了规定,从而使改革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实施程序。[1] 但从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看,似乎有一种先改革后立法的传统,经过一段时期的改革,根据在改革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再制定相应的法律。这种立法思路虽然有针对性较强的特点,却是以巨大的改革成本为代价的。由于缺乏改革的法律依据和实施程序,必然会产生不少混乱现象,同时也给投机者提供了 钻空子 的机会。例如,中国电信行业的无线寻呼领域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改革,有线通信领域在90年代初就实施相当力度的改革,可是至今尚未颁布一部!电信法?,在2000年9月才颁布了一个!电信条例?。因此,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改革成效,但存在一些无序竞争现象。这些都与电信行业的法律制度建设滞后有关。中国铁路运输行业目前还是以1990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为基本法律,该法的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尤其不能适应铁路运输行业改 革的需要。在中国电力行业,1996年4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是中国垄断行业中一部相对较新的法律,但该法规定的不少内容也已不适应当前电力行业的实际,更不适应深化电力行业改革的需要。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对深化中国垄断行业改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加强中国垄断行业法律制度建设的政策思路 根据中国在垄断行业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的有关经验,为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提高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有效性,中国垄断行业改革应该采取 以立法为先导 的原则,根据各垄断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现行管理体制和垄断行业改革的目标等因素,由全国人大颁布相应的法律,为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确立法律框架。这些法律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垄断行业改革的目标、程序;改革的主要内容;确定执法机构,明确其责权;规定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基本内容,明确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对价格、服务质量、新企业进入行业的条件、竞争企业间的关系等重要政策问题作出原则规定。同时,在特定垄断行业基本法律的基础上,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管制机构制定具体的法规或规章制度,作为行业基本法的实施细则,以增强法律的可操性和动态适应性。 二、促进竞争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的主题1.垄断行业的竞争理论 大量的实证资料证明,某一行业内企业数量越少,市场垄断力量就越大,垄断企业在不存在市场竞争机制约束的状况下,就会放松内部管理和技术创新,从而导致生产低效率;垄断企业也不会自觉按照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