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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台湾、香港中学语文教学大纲的比较-论文

大陆、台湾、香港中学语文教学大纲的比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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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台湾与大陆的关系

早期台湾与大陆的关系 早期的史籍记载 三国时代的吴国黄龙二年(公元230年),吴王孙权派遣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1万名官兵“浮海求夷洲及宣州”,到达了夷洲。夷洲在什么地方历来都有争论,有的认为在今天日本或冲绳,但大多数学者认为夷洲即今日台湾。有的学者指出:“夷洲之方向,地势,气候,风俗与台湾极相似,舍台湾外无可指,且近时日本人曾在台北发现指掌型之古砖,推其时代即属于三国,故夷洲之为台湾,绝无疑义。”有的学者认为,成书于公元264年至280年的《临海水土志》所记的夷洲,在地理方面无一不与今日之台湾相合,如方位:夷洲在临海东南”,临海郡北起浙江宁海一带;气候:夷洲“土地无雪霜,草木不死”;物产:“土地饶沃,既生五谷,又多鱼肉”;文化特征:如凿齿,“女已嫁,皆缺去前上一齿”,台湾北部的泰雅人,直到明清时期,仍有此风,男女青年相爱,男“凿上颚门旁三齿授女,女亦凿三齿付男,期某日,就妇室婚,终身依妇以处”。又如猎头,勇士“战得头,著首还,中庭建一大材,高十余丈,以所得头差次挂之,历年不下,彰示其功”。台湾土著居民长期保持这种风俗,所屠人头,挖去皮肉,煮去脂膏,涂以金色,藏诸高阁,以多较胜,称为豪侠云”。据上所述,《临海水土志》描述的夷洲就是当时台湾的情况。吴国孙权派遣官兵前往夷洲,规模很大,时间很长,前后经历一年之久,卫温、诸葛直到达夷洲后,由于疾疫流行,水土不服,“士众疾疫死者十有八九”,不得不带领数千名夷洲人返回大陆。这是中国军队第一次到达台湾。同时,由于这次行动,使丹阳太守沈莹有可能通过到过夷洲的官兵和由官兵带回的夷洲人,详细地了解夷洲的情况,写出《临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有关台湾情况最早的记述。 隋炀帝于大业三年(公元607年)下令羽骑尉朱宽与海师何蛮一同人海,经过艰难的航行,终于到达流求(台湾)。因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第二年,隋炀帝又令朱宽再去慰抚,但“流求不从”,仅取其布甲而返。大业六年(公元610年),派遣武贲郎将陈棱及朝请大夫张镇州率领东阳(今浙江金华、永康等地)兵万余人,自义安(今广东潮州)起航,到高华屿,又东行二日到酲髓屿,再航行一日,便至流求。当地土著居民“初见船舰,以为商旅”,相继前来贸易。这说明当时已常有大陆商人在那里通商,所以当地居民见到船舰才习以为常。陈棱要求当地酋长欢斯渴剌兜投降,遭到拒绝,于是隋军“虏其男女数千人,载军实而还’。隋代称台湾为流求,但《隋书》中的流求指的是什么地方,历来有不同的看法。早在19世纪末,荷兰学者施列格在《古流求国考证》中从地理方位、王居及民居、政治、衣饰、兵器、战争、学术与宗教、外貌风俗及习惯、丧事、动物等12个方面,详细论证古中国地理家记载之流求,即今日之台湾。此外,大陆、台湾和日本的许多学者也都主张流求即台湾。但也有少部分学者认为流求即今日之冲绳。如果用《隋书·流求传》与《临海水土志》互相印证,并与台湾土著居民的生活形态相对比,可以看出其中的历史渊源关系。 澎湖驻军与巡检司的设立 关于汉人在台湾地区的活动,在唐朝有施肩吾《岛夷行》一诗述及,但因没有其他史料可证,许多人怀疑其真实性。到宋代,就有了明确的记载,楼钥《汪公行状》指出,乾道七年(1171年)四月.汪大猷知泉州郡,“郡实濒海,中有沙洲数万亩,号平湖,忽为岛夷号毗舍邪者奄至,尽刈所种”,汪大猷认为原来春季遣戍,秋暮始归,花费太大,因而在当地造屋200问,“遣将分屯”㈩。真德秀的《申枢密院措置沿海事宜状》则直接提到澎湖:“朱宁寨去法石七十里,初乾道间,毗舍耶国人寇,杀害居民,遂置寨于此,其地阚临大海,直望东洋,一日一夜可至澎湖。”因此,《汪公行状》所云海中大洲“平湖”应为澎湖无疑。稍后,宋人赵汝适的《诸蕃志》写道:“泉有海岛日澎湖,隶晋江县。”有的史书还说澎湖“宋时编户甚蕃”。从上述记载中可以看出,当时澎湖已有不少居民,并在那里定居,而且已经从事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种植。更值得注意的是,宋朝政府已经在澎湖戍兵防守,澎湖在建制

大陆与台湾的历史渊源

大陆与台湾的历史渊源 第一章、从古地理学和考古学论大陆与台湾的地缘关系 第一节从古地理学论大陆与台湾的整体性 一、古生代时期的地缘关系 大陆和台湾发现同样的硅质岩和生物群属这一事实说明,古生代晚期台湾和华南的海是互相沟通的。 二、中生代时期的地缘关系 中生代的台湾应属于大陆东部的前陆盆地 三、新生代时期的地缘关系 台湾海峡成为陆地,有陆上河谷侵蚀形成的,这就足以证明,台湾曾是大陆的一部分;此外,从动物化石看,更新世时期大陆与台湾同时存在相似的哺乳动物群。新生代第四纪时,海水推出台湾海峡,大陆与台湾连成一片大陆,华南的剑齿象、犀牛、古鹿、野牛、野猪等不短从大陆迁徙到台湾的结果。 第二节从考古学看大陆与台湾的统一性 一、旧石器时期大陆与台湾的关系 从台南左镇出土的“左镇人”化石来看,其与大陆的山顶洞人属同一时代,应是从大陆经过台湾海峡的陆桥进入台湾的。台大宋文薰教授经过比较研究,认为台湾、菲律宾等原始文化最为可能的祖籍是中国大陆。 二、新时期时期大陆与台湾的关系 新石器台湾海峡海面上升,但两岸仍保持密切的文化联系。以绳纹粗陶为代表的台北八里乡大坌坑文化和以印纹细陶为代表的凤鼻头文化和圆山文化均与大陆东南、华南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有很大的一致性。 第二章、从人类学论大陆与台湾的血缘关系 第一节从大陆直接移居台湾的南亚蒙古人 一、从古文献记载看古代闽越族与台湾土著居民的关系 《禹贡》——岛夷

《前汉书·地理志》——东鳀 《淮南子·说山训》 《北堂书钞》 三国沈莹《临海水土志》——所记载夷州人与大陆古越人风俗相似: 1)短发纹身2)凿齿3)猎头4)男就女家,从妻而居5)喜食生鱼6)集会 二、从神话传说看古代闽越族与台湾土著居民的关系 从在大陆和台湾都流传着蛇郎君的传说,及大陆古越族和台湾高山族都把“蛇”认作他们的祖先这些情况看来,台湾高山族的先民是从大陆东南沿海迁移去的闽越族。 第二节从大陆间接移居台湾的南亚蒙古人 一、台湾土著居民与马来人的关系 台湾一部分土著居民,特别是南部和东部的鲁凯族、雅美族、排湾族、卑南族等,其体制、语言和风俗与南洋群岛马来人有许多相同之处。 1)体质上与菲律宾土人最接近; 2)语言上许多读音与菲律宾的马来语相同; 3)在文化特质上,台湾土著中的几个族属于东南亚文化圈中印度奈西安文化群; 4)神话传说,高山族部分部落的海上发祥说可以看出,他们的始祖是从南洋群岛渡海而来的。 二、南洋马来人与大陆古越族的关系 学术界多名学者认为南洋马来人与大陆古越族同源。 1)体格上,马来人属于南亚蒙古人,与广东人较相似 2)语言上,马来族至今还保存着古吴越的语音 3)风俗上,马来族与古越族也多类似的地方:住宅干栏式楼居;产翁风俗; 试婚制 直达族:泰雅、赛夏、布农、朱欧 南回族:鲁凯、排湾、卑南、雅美

大陆和台湾教育法比较

大陆和台湾教育法比较 2008-05-26 14:24:23 来自: Godfather 大陆和台湾教育法比较 第一,为什么要制定教育法? 大陆教育法的解释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台湾教育法的解释是“为保障人民学习及受教育之权利,确立教育基本方针,健全教育体制,特制定本法。” 第二,教育目的为何? 大陆教育法的解释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台湾教育法的解释是“教育之目的以培养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养、法治观念、人文涵养、强健体魄及思考、判断与创造能力,并促进其对基本人权之尊重、生态环境之保护及对不同国家、族群、性别、宗教、文化之了解与关怀,使其成为具有国家意识与国际视野之现代化国民。” 第三,用什么来指导教育? 大陆教育法的解释是“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台湾教育法的解释是“教育之实施,应本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之原則,以人文精神及科学方法,尊重人性价值,致力开发个人潜能,培养群性,协助个人追求自我实現。” 第四,教育的内容为何? 大陆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台湾教育法规定“教育应本中立原則。学校不得为特定政治团体或宗教信仰从事宣传,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及学校亦不得强迫学校行政人员、教师及学生参加任何政治团体或宗教活动。”

台湾幼儿教育法及香港、澳门学前教育法档

台湾幼儿教育法https://www.wendangku.net/doc/336776075.html, 2009-08-11 15:06 想让您的孩子上清华吗? 第1条幼儿教育以促进儿童身心健全发展为宗旨。 第2条本法所称幼儿教育,系指四岁至入国民小学前之儿童,在幼儿园所受之教育。 第3条幼儿教育之实施,应以健康教育、生活教育及伦理教育为主,并与家庭教育密切配合,达成左列目标: 一、维护儿童身心健康。 二、养成儿童良好习惯。 三、充实儿童生活经验。 四、增进儿童伦理观念。 五、培养儿童合群习性。 幼儿教育之课程标准,由教育部定之。 第4条幼儿园由直辖市、县(市)政府设立或由师资培育机构及公立国民小学附设者为公立;其余为私立。 第5条幼儿园之设立应符合左列标准: 一、园址适当且确保安全。 二、园长及教师符合规定资格。 三、私立者应宽筹基金,其资产及经费来源,足供设园及发展之需要。 四、园舍、面积、保健、卫生、游戏、工作、教学等设备符合幼儿园设备标准;其标准由教育部定之。 第6条公立幼儿园由师资培育机构附设者,应报请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备查。 私立幼儿园应由设立机关、团体或创办人拟具设园计划载明左列事项,报请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后筹设之: 一、拟设幼儿园之名称。 二、拟设幼儿园之园址、面积、园舍图。 三、拟设立班级。 四、经费来源。 五、拟设幼儿园所需经费概算。 六、创办人姓名、住址及履历;经捐资人推荐者其证明文件。 私立幼儿园筹设完竣,应报请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机关立案,经核准后始得开办招生。 私立幼儿园如不对外募捐经费,且未超过五班者,得不设董事会或办理财团法人登记。但均应指定负责人,并报请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备。 设董事会者,其章程由创办人报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备。 第6-1条私立幼儿园依前条第三项之规定筹设完竣后,由设立机关、团体或创办人检具左列文件,向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机关申请立案: 一、园则:包括儿童之人数、班级数、儿童入园出园之手续及免费名额等。 二、设园园址、园舍所有权证明或租用或借用三年以上经公证之契约。 三、园舍平面图及设备一览表。 四、财产目录。 五、基金存款证明文件;其属财团法人者,以法人名义专户储存;非属财团法人者,应以负责人,并列幼儿园名义专户储存。 六、园长及教职员名册。 第6-2条私立幼儿园依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设董事会者,其董事会应依左列各款办理:一、董事名额五人至十一人,并互推一人为董事长。

大陆与台湾语文课程的比较

大陆与台湾语文课程的比较 我国大陆与台湾阻隔多年,虽然由于政治制度不同,文化与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不同,两地对语文课程改革的规范和要求也有着比较大的差异,但两地又毕竟同宗同源,同文同语,两地的课程文件都反映了对中国人学习汉语文基本规律的认识,借鉴台湾语文课程文件的优点,对促进大陆语文课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笔者想从台湾与大陆高中语文文化课的比较谈谈这个问题。 台湾一直沿用过去的说法,将“语文”称作“国文”。台湾的高中国文教科书包含三种:《高中国文》、《中国文化基本教材》和《国学概要》。前两种要求必修,《国学概要》则是供高二文科选修之用,每周两节,内容是关于国学的一些基本知识,如文字学、经学、史学、子学、文学的概要性介绍,分上下两册。《中国文化基本教材》的内容实际上就是“四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的选读,与《高中国文》一样,三个学年共六册。在台湾国文教科书中,传统文化的比例占到百分之六十。 内地高中语文共六册,按一定的体例收古文40篇。教法还是串讲为主,要求学生掌握与现代文不同的文言句式、通假字、古今异义等知识。对文言文思想内容的分析退到后台,有的老师甚至串讲就算完成任务,将思想内容写作手法

的分析人为删去,因为无关高考。我们的文言文课后练习主要以考查字词为主。也有类似台湾的开放性题目,但往往被忽略。学生也因为其与生活联系不紧或与高考无关而毫无兴趣。课文的题解、注释、分析、比较和讨论等整个阐释系统一直沿袭不变,机械琐碎的分解式讲授和训练,大大削减了学生对古文化的兴趣。更谈不上对教材文化内涵的把握。语文教材特别是那些文质兼美的经典性传统篇章都是人类优秀文化的结晶,如果看不到它的文化内涵,不能充分挖掘其文化意蕴。语文教材的功能和价值就无法得到充分体现。(曹明海、陈秀春《语文教育文化学》)我们的传统文化教学不能从文化语文的视角考察和阐释课文,不能在文化传统、思想道德、民族心理、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更深层次上寻求文化的审视点,阐扬课文中的传统文化意蕴,传承课文中的传统文化特质,进而开掘作品内在的思想和趣味。 古文的教学现状,文化内涵、文化精髓教学缺失,使高中语文教学未能很好地发挥弘扬传统文化的目的。 语文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载体,承载着民族精神和民族灵魂,在传统文化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语文教学应融于传统文化之中。 高中时期是人的精神生活的幼年时期,求真向善是学生的深层心理需求,求知欲旺盛,可塑性强是他们的特点。这一时期学生思想、经历单纯,生活单调的他们正需要思想的

大陆和台湾教育法比较

大陆和台湾教育法比较 台湾小学课堂 第一为什么要制定教育法? 大陆教育法的解释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台湾教育法的解释是“为保障人民学习及受教育之权利,确立教育基本方针,健全教育体制,特制定本法。” 第二教育目的为何? 大陆教育法的解释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台湾教育法的解释是“教育之目的以培养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养、法治观念、人文涵养、强健体魄及思考、判断与创造能力,并促进其对基本人权之尊重、生态环境之保护及对不同国家、族群、性别、宗教、文化之了解与关怀,使其成为具有国家意识与国际视野之现代化国民。” 第三用什么来指导教育? 大陆教育法的解释是“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台湾教育法的解释是“教育之实施,应本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之原則,以人文精神及科学方法,尊重人性价值,致力开发个人潜能,

培养群性,协助个人追求自我实現。” 第四教育的内容为何? 大陆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台湾教育法规定“教育应本中立原則。学校不得为特定政治团体或宗教信仰从事宣传,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及学校亦不得强迫学校行政人员、教师及学生参加任何政治团体或宗教活动。” 这是比较明显的差别,在下生怕各位懒得去看这些枯燥的条文,所以就把它们列了出来,至于优劣么,我想这取决于各位的价值立场,没有必要多讨论。关键还是看它们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就是说,要看效果。 读这两地的教育法,最大的感慨就是:为什么仅仅一水之隔,而且在50年前双方几乎没有区别,可是今天双方的教育理念竟然像是两个世界的? 同为中华儿女,彼此竟如此之陌生,真是恍若隔世矣! 我不知道究竟是谁对谁错,但是我心里还是觉得,教育首先应是为培养个人的,而非培养一个国家的螺丝钉的。因为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谁来为这些螺丝钉定型呢?是人大还是党还是政府?如果是前者就好办的多了,教育只要考虑如何培养学生基本的识字能力,逻辑能力,思考能力,独立能力,以及为每个学生的进一步学习、思考和创造提供一切可能提供的条件,以后就由着他们自己去塑造自己了。

台湾通识教育与大陆素质教育之比较

台湾通识教育与大陆素质教育之比较 通识教育其核心理念是通过学习系统的知识培养健全的人格,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但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和地区“通识教育”有着不同的实践内容和模式,甚至有着不同的名称。1984年,台湾地区的通识教育全面展开;1995年我国大陆开始推动文化素质教育,2000年以后许多高校将“通识教育”概念引入本科教学计划。由于大陆与台湾有着相同的文化传统、相似的教育制度等,所以台湾通识教育的发展与实践和大陆的文化素质教育极为相似。 标签:大陆;台湾;素质教育;通识教育 一、台湾通识教育 1.通识教育的理念与内涵:通识教育最根本的理念,应是通识思维能力的培养,所谓通识思维能力即想得更深入、看得更宽远、判断得更正确的能力。易言之,通识思维能力应包括思考力、感受力、理解力、分析力、创造力、洞察力等综合能力的养成,而这种能力的养成又来自不同知识贯通的训练。因此,通识教育课程的多元化与多样化可以想见,而通识教育在大学教育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通识教育的实施,一方面在于持续中等教育的教学基础——特别是人文与社会科学课程,另一方面则是持续强化大专院校学生未来进入社会能独立自主、卓然自立的预备教育。为此,通识教育的内涵可由以下几个角度来叙述。 (1)基础教育:通识教育乃大专院校同学进入专业教育阶段前的养成教育,可说是种广义的基础教育,其中如语文课程、跨学科入门课程等更是了解不同文化与不同知识领域的重要基础教育。 (2)全人教育:全人教育亦谓完整人格的教育,其用意在避免学生因过度接受科技等专业训练,而导致人格发展的偏颇。 (3)终生学习教育:通识教育不仅是大学教育的一环,也应是学生离开大学校园后持续学习与成长的根本教育。 总而言之,通识教育不是什么都学一点的普通常识教育,而应是教导学生如何将理论与生活结合、如何将各种知识会通、贯通的教育。 2.台湾通识教育的内容 伴随大学自主化、校园民主化、教学多元化等思潮的冲击,刚开始(共同科)教学解放的通识教育课程可说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甚至如“插花艺术”、“宠物饲养”、“宝石鉴定”等科目都被划入通识教育课程。至今,通识教育课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已有较清楚的轮廓,例如以下这些主题便是常被提到的内容: (1)人文教育——尤其是文、史、哲、艺、等课程

中国大陆与台湾的税制对比说明

中国大陆和台湾都是外资公司在亚太区的投资重点地区,而这两个地区的税法差异如何,请看下图: 之所以用中国大陆与台湾相比较而不是香港,是因为香港有属地原则,差异性过大。而中国大陆与台湾都是属人加属地原则,有相同也有不同。中国大陆有实质控制管理机构的概念,但是台湾没有,而且台湾是法律上没有。如果哪一天你去问台湾税务局,“台湾有没有税务管理机构?”,他会告诉你:“有,但是法律上没有。”

1.台湾税制的利弊 两个地区的税务机关对于所谓“来源所得”这个概念的重视程度有所区别。大陆很重视,出了很多的相关条例:到底要不要登记、要不要不登记……可是因为条文太多且有疏漏的存在就导致大家对法规的执行存有疑虑。不过大陆的税务机关会清楚的告诉你:如果你今天有劳务提供地在大陆就征收,如果不在大陆就不征收。不过台湾的重视程度更高。只要有资金支付出去就扣你20%的税。这牵扯到台湾原来的法规,每个所得税法都会牵扯到所谓的所得分类。大陆的法规中第三条或者第五条会看到营业利润,租金等等,在台湾有一条叫做第八条和第五款,它会告诉你所得如果在台湾境内就要征税。台湾税务局有一天会通知你,他们认为劳务提供地或者使用地在台湾都要征税。当然后来台湾税务局发现了这个问题,但也没有很好的解决。 台湾的税收除了上述的不足之处,也有优于其他地区的可取之处,例如:股票交易所得在台湾是不用缴税的。在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分别:中国59号文会告诉你什么情况,什么时候要缴所得税,但是台湾是告诉你什么时候不用缴所得税,两地的趋势是不一样的。台湾还是在沿用很传统的方式。 2. 发票的处理 同样,对待发票的处理两地也是不同的。发票是台湾很重要的发明,但是也是很愚蠢的发明,因为它到大陆来了之后变形成非常复杂的东西。为了减少逃漏税的状况发票在台湾也的确产生了很好的效果,现在大陆用的发票也有同样的效果,但是大陆的发票更复杂,相信很多税务总监都有搞不清楚的发票,就目前而言,也确实还没有特别好的解决方法。 3. 两地资本弱化与反避税差异 还有两地的资本弱化与反避税的差异。资本弱化中国大陆是2:1,台湾是3:1。在大陆,现在一般反避税条款就像《圣经》一样,凡事只要一讲到一般反避税条款好像都是有道理的。台湾也有这个概念,但是台湾不会把一般反避税条例当做圣旨。中国2号文也有一个一般性的概念,但是台湾没有。

浅谈中国大陆与台湾的经济体制并比较其利弊

浅谈中国大陆与台湾的经济体制比较其利弊 一.中国大陆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主要特征: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个人收入的分配以按劳分配为主,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决定了整个社会分配是按劳分配为基本形式。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分配原则是按资分配。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维护整体利益的一致性。 2优点: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国家宏观调控有利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 (2)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鉴于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作用,并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3)通过平等竞争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②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③在宏观调控上,国家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4)最有利于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的迅速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所具有的优越性和市场经济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优越性较好地结合起来,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社会的公平,而市场经济制度又从根本上保证了经济的效率。” 事例证明: 1、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国内生产 总值在最近五年内实现“三超”:2006年超过英国,2007年超过德国,2010年将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两上台阶”:2008年超过3000美元,今年将超过4000美元。 2、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到2010年,财政收入达到到他纪录的8万亿元 以上%,出口贸易跃居世界第一位,进口贸易上升为世界第二位。我国外汇储备达到 2.6万亿美元,由世界第二位升为第一位,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大增强。 3、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截至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到17175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5153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增加到26万亿元,农村

大陆和台湾的关系

大陆和台湾的关系 一、对大陆和台湾关系的三方面认识 首先,大陆和台湾是一家人。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这是有文献记载为证的,最早的记载始于公元230年的三国时期。从地理角度分析,台湾是我国大陆架向东自然延伸的部分,地质历史上曾长时间同大陆连在一起,后来由于地壳运动,海水入侵台湾才同陆地分开。从政治角度看,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祖国大陆与台湾人民同缘同种,“两岸一家”。 其次,目前两岸分离的状况是国内战争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1946-1949年人民解放战争之后,被打败的国民党率军队逃往台湾,并割据台湾。由于退踞台湾的国民党当局一再阻挠和外来势力的干涉,造成台湾与大陆分裂的局面。 再者,海峡两岸的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反对分裂,坚持统一,是中华民族自到古以来就有的光荣传统。从中国历史的发展来看,海峡两岸分久必合。台湾人民与祖国大陆人民同根、同宗、同源,继承的是相同的文化传统,台湾回归祖国的怀抱已经是大势所趋。 二、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我国提出了一系列积极、务实的对台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国”,争取“和平统一”,两岸关系取得了极大地进展,突出的反应在两岸的文化交流和经济往来方面。 随着两岸关系发展的逐步深入,两岸文化交流成为两岸关系发展

的一个重点目标。共同的文化基础能够促进两岸人民增强相互间的理解和共识,大陆与台湾的文化交流为两岸的进一步融合有提供了一个巨大的舞台。近年来,各行业、团体间多种形式的交流非常紧密,两岸故宫的互访和联展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代表。 另外,两岸的经济往来日益紧密。海峡两岸之间的经济具有较强的互补性,两岸的农业合作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成本,两岸的金融、保险业合作的前景也很广阔,丰富的旅游资源,相互间旅游、往来的人员数量不断攀升。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目前存在的问题,那就是台独势力非常猖獗,在一些台独份子和美国的干涉下,目前台湾还难以非常轻易的回归大陆。台独分子妄图分离台湾,形成台湾独立、“一中一台”的局面,这是我们绝对不能够允许的。 三、对未来的展望 未来大陆和台湾的发展存在三种可能,一是维持目前的台湾不独立,但两岸难以统一的局面,从目前情况看,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是大概率事件;二是两岸和平统一,这是我们争取的目标;三是台湾宣布独立,是我们最不希望看见的。 对我们来说,要在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争取和平统一,但也同时要做好战争的准备。一旦台湾宣布独立,两岸爆发战争的可能是很大的。 另外,祖国大陆的稳定和发展是两岸统一的基础和保证。没有稳定,就没有了谈的基础;没有发展,就难以形成向心力。只有把自己发展好了,两岸的统一才有可能,否则就只能是一句空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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