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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楼梯规范摘要

疏散楼梯规范摘要
疏散楼梯规范摘要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有关疏散口的规定:

5.3.2 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

2 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等外,符合表5.3.2 规定的2、

3 层公共建筑。

5.3.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部位的层数不超过2 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 人、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1 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 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5.3.5 下列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

1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

2 旅馆;

3 超过2 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4 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 层的建筑;

5 超过5 层的其它公共建筑。

有关疏散距离的规定:

5.3.8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该房间相邻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

1 房间位于

2 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m2,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

2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

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的房间。

5.3.11 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 时,该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当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超过表5.3.11 规定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居住建筑的楼梯间设置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

2 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2 其它形式的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6 层或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或通向疏散走道、楼梯间的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通向平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当住宅中的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当电梯直通住宅楼层下部的汽车库时,应设置电梯候梯厅并采用防火分隔措施。

5.3.13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表5.3.13 的规定;

2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表5.3.1

3 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表5.3.13 的规定减少2m;

3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当层数不超过

4 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15m 处;

4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表5.3.13 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表5.3.13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注:1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的观众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基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

2 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5m;

3 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4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计算:住宅应为最远房间内任一点到户门的距离,跃层式住宅内的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

5.3.17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下列规定经计算确定:

1 每层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每100 人净宽度不应小于表5.3.17-1的规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中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2 当人员密集的厅、室以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 人不小于1m 计算确定;

3 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

4 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1 人/m2计算确定;其它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0.

5 人/m2计算确定;

5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5.3.17-2 确定;

表5.3.17-1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100 人的净宽度

2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

3.1.3五层及五层以上办公建筑应设电梯。建筑高度超过75m的办公建筑电梯应分区或分层使用。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一88

3.1.4电梯

一、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二台;当病房楼高度超过24m时,应设污物梯。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99

4.1.4 老年人建筑层数宜为三层及三层以下;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一1999

4.1.6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人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注:1 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人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2 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人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3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人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时,可不设电梯。

4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人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一87

3.5.3宿舍最高居住层的楼地面距入口层地面的高度大于20m时,应设电梯。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第3.1.8条电梯。一、二级旅馆建筑3层及3层以上,三级旅馆建筑4层及4层以上,四级旅馆建筑6层及6层以上,五、六级旅馆建筑7层及7层以上,应设乘客电梯。

有关设置消防电梯的规定:

6.3.1 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6.3.1.1 一类公共建筑。

6.3.1.2 塔式住宅。

6.3.1.3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6.3.1.4 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

6.3.2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6.3.2.1 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1台。

6.3.2.2 当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2台。

6.3.2.3 当大于4500m2时,应设3台。

6.3.2.4 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6.3.3 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3.3.1 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6.3.3.2 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

6.3.3.3 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6.3.3.4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6.3.3.5 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6.3.3.6 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6.3.3.7 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6.3.3.8 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6.3.3.9 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6.3.3.10 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6.3.3.11 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

有关设置封闭楼梯间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5.3.5 下列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

1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

2 旅馆;

3 超过2 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4 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 层的建筑;

5 超过5 层的其它公共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6.2.2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

6.2.3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6.2.3.2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6.2.3.3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6.2.4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6.0.3汽车库、修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建筑高度超过32m的高层汽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有关设置防烟楼梯间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6.2.1 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

6.2.2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2.1 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6.2.3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其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3.1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且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6.2.3.2 十二层及十八层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

6.2.3.3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6.2.4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应设封闭楼梯间;超过十一层的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

各类型疏散楼梯间区别及示意图

各类型疏散楼梯区别及示意图 一、封闭楼梯间是指用耐火建筑构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中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 乙级防火门。 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规定设置。 (2)高层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3)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二、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专供排烟用的阳 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是指具有防烟前室和防排烟设施并与建筑物内使用空间分隔的楼梯间。其形式一般有带封闭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阳台 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用凹廊作前室的防烟楼梯间等。 二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1)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 (2)前室的面积,对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 平方米,与消防电梯合用的前室不应小于10平方米;对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平方米,与消防电 梯合用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6 平方米;对于人防工程不应小于10平方米。 (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如无开窗,须设管道井正压送风。但是一类高层必须有管道正压送风。 三、室外疏散楼梯 室外疏散楼梯可为辅助防烟楼梯,其宽度可计入疏散楼梯总宽度中。一般情况下,室外疏散楼梯不宜采用镂空型护栏。室外疏散楼梯和每层出口处平台,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h。在楼梯周围2m的墙面上,除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楼梯段。采用条件楼梯净宽(m)倾斜度扶手高度(m) 辅助防烟楼梯≥0.9≤45°≥1.1 单、多层建筑室外疏散楼梯≥0.8≤60°≥1.1 库房、筒仓的室外金属楼梯≥0.6≤60°≥0.8

建筑设计中的楼梯相关规范

一、民用建筑设计中台阶、坡道和栏杆设计的规定 (一)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2、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设施。 (二)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8,室外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0; 2、室内坡道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m时,宜设休息平台,平台宽度应根据使用功能或设备尺寸缓冲空间而定; 3、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12,困难地段不应大于1:8; 4、自行车推行坡道每段长不宜超过6m,坡度不宜大于1:5; 5、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 (三)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低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4、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5、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二、民用建筑设计楼梯设计的规范 (一)楼梯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二)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楼梯梯段宽度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宽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 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0~0.15m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摆幅,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在设计通则中说明: 楼梯梯段宽度在防火规范中是以每股人流为0.55m计,并规定按两股人流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0m,这对疏散楼梯是适用的,而对平时用作交通的楼梯不完全适用,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商场、剧场、体育馆等)主要楼梯应考虑多股人流通行,使垂直交通不造成拥挤和阻塞现象。如此,人流宽度按0.55m计算是最小值,实际上人体在行进中有一定摆幅和相互间空隙,因此本条规定每股人流为0.55m+(0~0.15)m,0~0.15m即为人流众多时的附加值,单人行走楼梯梯段宽度还需要适当加大,见图。 (三)、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

建筑楼梯设计规范

建筑楼梯设计规范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我国对民用建筑楼梯设计的规范有哪些呢?(一)楼梯的数量、位置、宽度和楼梯间形式应满足使用方便和安全疏散的要求。 (二)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楼梯梯段宽度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宽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0.55+(0~0.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0~0.15m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摆幅,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在设计通则中说明: 楼梯梯段宽度在防火规范中是以每股人流为0.55m计,并规定按两股人流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0m,这对疏散楼梯是适用的,而对平时用作交通的楼梯不完全适用,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商场、剧场、体育馆等)主要楼梯应考虑多股人流通行,使垂直交通不造成拥挤和阻塞现象。如此,人流宽度按0.55m计算是最小值,实际上人体在行进中有一定摆幅和相互间空隙,因此本条规定每股人流为0.55m+(0~0.15)m,0~0.15m即为人流众多时的附加值,单人行走楼梯梯段宽度还需要适当加大,见图。 (三)、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四)、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 (五)、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

宜小于2.20m。 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以外0.30m 范围内)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 (六)、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宜加设中间扶手。 (七)、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八)、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 (九)、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十一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全文 -0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 1.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避免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02- 术语 2.0.1 建筑内部装修(加) in terior decoration of buildings 为满足功能需求,对建筑内部空间所进行的修饰、保护及固定设施安装等活动。 2.0.2 装饰织物(加)decorative fabric 满足建筑内部功能需求,由棉、麻、丝、毛等天然纤维及其他合成纤维制作的纺织品,如窗帘、帷幕等。 2.0.3 隔断(加固定的) partition 建筑内部固定的、不到顶的垂直分隔物。 2.0. 4 固定家具(加)fixed furniture 与建筑结构固定在一起或不易改变位置的家具。如建筑内部的壁橱、壁柜、陈列台、大型货架等。 -03- 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3.0.1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装饰材料七类。 注:其他装修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3.0.2 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本规范表3.0.2的规定。 3.0.3 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的有关规定,经检测确定。 3.0.4 安装在金属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3.0.5 单位面积质量小于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建筑构造 6.4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等 6.4.1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6.4.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2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 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6.4.3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6.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防烟设施。 2 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 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内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6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6.4.4 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除住宅建筑套内的自用楼梯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的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或3层及以上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2 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直通室外,确需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 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不应共用楼梯间,确需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或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

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转】残疾人坡道设计规范 来源:李凱寧nky的日志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 1、坡道和升降平台 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 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 坡度(高/长)1/12 1/16 1/20 容许高度(m)0.75 1.00 1.50 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 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 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6)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和横执把手及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宜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 7)大、中型公共建筑通过一辆轮椅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50m。小型公共建筑通过一量俩的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在走道末端应设有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8)走道的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积水和没有障碍物。走道内有台阶时,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9)当门扇向走道内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的深度不应小于0.90m,宽度不应小于1.30m。 10)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及医疗建筑走道的两侧。应设高0.85m的扶手。 11)主要提供残疾人、老年人使用的走道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条文理解及设计常见问题的处理 强制性条文 0.1 05年版《高规》中的有黑体字的条文是05年修订时所修改过或增加的强制性条文。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中的有关《高规》的条文内容,只要仍存在于《高规》05年版中的,仍然是强制性条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分告》第361号文所列出的经修订后的强制性条文一样,必须严格执行。 0.3 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法律、法令内容: 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0.3.2 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城市规划;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0.3.3 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0.3.4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的性质已属于建设工程的最严格的法规,违反强制性条文会导致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总则 1.0.3.0 本条文主要阐述《高规》05年版的适用范围: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附图一) ?居住建筑以层为计算单位,并非以建筑高度为计算单位,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9层居住建筑并不算高层建筑。 ?《高规》条文解释中,对于住宅以层数计算,除考虑登高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以及我国大多数的地方消防车供水能力之外,高层住宅的数量约占高层建筑的40%-50%,且住宅的每个单元间防火分区面积均不大,并有较好的防火分隔,火灾发生时蔓延受到一定限制,危害性较少,故作区别对待。 ?本条条文与第2.0.17条有矛盾,本条文中括号内“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一句的意思应是“包括首、二层设置符合第2.0.17条规定的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因此,《高规》P75页上部第4点的提法也同样不符合规范关于商业服务网点定义的修订精神,应予以删除。 ——关于住宅层数的计算: 一、《住宅建筑规范》第9.1.6条: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 注:1.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

疏散楼梯间和疏散楼梯设置考点

疏散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靠外墙设置 时,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的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楼梯间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6.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 道。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内的敞开楼梯间却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金属管道和设置气源的阀门。 封闭楼梯间还应具备下列规定: 1.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 系统或采取防烟楼梯间; 2.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 洞口; 3.高层建筑、人员密集的公共的场所、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 甲乙类厂房,其封闭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4.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 楼梯间,但应采用采用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防烟楼梯间还需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防烟设施; 2.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3.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 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 4.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除楼梯间和前室的出入口、楼梯间和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 和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范围: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32米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4)当地下层数为3层及以上,以及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米时;

疏散楼梯要求

疏散楼梯要求 4.疏散楼梯 (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 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2)封闭楼梯间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楼梯 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3)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4)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设置封闭楼梯间时,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 (5)防烟楼梯间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间应设置防烟或排烟设施和应急照明设施;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防烟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m2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 5m2 ;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0时, 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m2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住宅除外) ; (6)建筑物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7)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8)当室外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 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 25h;时可作为疏散楼梯; (9)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 (10)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0m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11)疏散用楼梯和疏散通道上的阶梯不宜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当必须采用时, 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度不应大于10°,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不应小于22cm;

楼梯和坡道设计规范

楼梯设计国家规范 楼梯设计规范是有章可寻的。室内楼梯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才能让人看的舒畅,走的顺畅,而且耐用、安全。以下是几个楼梯设计规范数据,供参考: 1、室内楼梯踏步的斜度设计规范 踏步的斜度通常是由层高、洞口周遍的空间大小条件来决定的。 楼梯踏板的前沿连成的直线和水平夹角称为楼梯的斜度。室内楼梯的斜度一般为30左右最为舒适。室外楼梯一般斜度要求比较平坦。 2、室内楼梯板设计规范 楼梯板的规格包括踏板和立板的规格,一般要求适应于人的脚掌尺寸。一般踏板宽,立板低的踏步会较为舒适。室内楼梯的踏板宽度应不小于24厘米,一般在28厘米最舒适。立板的高度应不高于20厘米,一般在18厘米最舒适。而且各个踏板宽和立板高应该是一致的,否则容易使人摔倒。 3、室内楼梯步长设计规范 步长即楼梯的宽度。室内楼梯的步长一般为90厘米,即省空间又让人行走舒适。 楼梯设计规范虽然经常被提到,但是没有一个确定的指标,都是大的楼梯企业做出的,也是楼梯行业约定俗成的,所以说所谓的楼梯设计规范是没有具体的行业硬性标准。

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一、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 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儿至人行通道(注: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 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二、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 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注:1.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可不设电梯;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当住宅电梯非每

建筑疏散楼梯相关设计要求

建筑疏散楼梯相关设计要求 疏散用楼梯和楼梯间 作为竖向疏散通道的室内、外楼梯,是建筑物中的主要垂直交通枢纽,是安全疏散的重要通道。 楼梯间防火和疏散能力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人员的生命安全与消防队员的救灾工作。 因此,建筑防火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高度、层数,正确运用规范,选择符合防火要求的疏散楼梯,为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根据防火要求,可将楼梯间分为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和室外辅助疏散楼梯四种形式。 一般防火要求 应满足安全疏散距离的原则。 楼梯间的布置,应满足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并尽量避免形成袋形走道。 双向疏散的原则。 楼梯间应靠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布置,以便于双向疏散。 尽量靠外墙设置的原则。 靠外墙设置便于自然采光、通风和消防人员的援救行动。 各层不错位原则。

除与地下室连通的楼梯,超高层建筑中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上下直通,不变动位置。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楼梯间位置变更,遇有紧急情况时人员不易找到楼梯,延误疏散时间,造成不应有的伤亡,特别是宾馆、饭店、商业楼等公共建筑。 地上层与地下层尽量不共用楼梯间原则。 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隔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一般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为确保人员迅速疏散,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首层应直通室外。在首层与地下室、半地下室楼梯间设有防火分隔设施,既 可有效防止疏散人员误入地下室、半地下室,又能阻挡火势、烟雾蔓延。 楼梯间空间独立原则。 楼梯间及其前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 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 阶梯符合疏散习惯原则。 疏散楼梯间和走道上的阶梯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因踏步宽度变化,紧急情况下易使人摔倒,造成拥挤,堵塞通道,因此不应采用。由于建筑造形的要求必须采用时,其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夹角不超过10度,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33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民用建筑防火规范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防火高度及特殊建筑规范耐火等级一、二级:1、公共建筑≤24M/居住建筑≤9层(住宅建筑除外)2、幼儿园、托儿所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只能设置在一~三层,独立建造时,不应超过三层。3.、地下、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三级:1、≤24M、最多允许五层(住宅建筑除外)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只能设置在一二层货独立建造的2层建筑。3商店、学校、电影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4地下、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四级:最多允许两层(住宅建

筑除外)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院等只能设置在一层。防火等级简介UL 94*总体 可燃性UL94等级是应用最广泛的塑料材料可燃性能标准。它用来评价材料在被点燃后熄灭的能力。根据燃烧速度、燃烧时间、抗滴能力以及滴珠是否燃烧可有多种评判方法。每种被测材料根据颜色或厚度都可以得到许多值。当选定某个产品的材料时,其UL等级应满足塑料零件壁部分的厚度要求。UL等级应与厚度值一起报告,只报告UL等级而没有厚度是不够的。 塑料阻燃等级由HB,V-2,V-1向V-0逐级递增: HB:UL94标准中最底的阻燃等级。要求对于3到13 毫米厚的样品,燃烧速度小于40毫米每分

楼梯设计国家规范要求汇总

楼梯设计规范是有章可寻的。室内楼梯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才能让人看的舒畅,走的顺畅,而且耐用、安全。以下是几个楼梯设计规范数据,供参考: 1、室内楼梯踏步的斜度设计规范 踏步的斜度通常是由层高、洞口周遍的空间大小条件来决定的。 楼梯踏板的前沿连成的直线和水平夹角称为楼梯的斜度。室内楼梯的斜度一般为30左右最为舒适。室外楼梯一般斜度要求比较平坦。 2、室内楼梯板设计规范 楼梯板的规格包括踏板和立板的规格,一般要求适应于人的脚掌尺寸。一般踏板宽,立板低的踏步会较为舒适。室内楼梯的踏板宽度应不小于24厘米,一般在28厘米最舒适。立板的高度应不高于20厘米,一般在18厘米最舒适。 而且各个踏板宽和立板高应该是一致的,否则容易使人摔倒。 3、室内楼梯步长设计规范 步长即楼梯的宽度。室内楼梯的步长一般为90厘米,即省空间又让人行走舒适。 楼梯设计规范虽然经常被提到,但是没有一个确定的指标,都是大的楼梯企业做出的,也是楼梯行业约定俗成的,所以说所谓的楼梯设计规范是没有具体的行业硬性标准。 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一、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注:

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xx大于 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1.05m。 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 0.11m;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 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儿至人行通道(注: 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 0.10m;楼梯井净宽大于 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二、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注: 1.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可不设电梯;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并具有消防通道时,其层数可由中间层起计算;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高层住宅电梯宜每层设站。当住宅电梯非每层设站时,不设站的层数不应超过两层。塔式和通廊式高层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单元式高层

出入口疏散楼梯要求

建筑出入口数量规定 一、必须有》两个出入口: 1、公共建筑及通廊式住宅。 2、剧院、影院、礼堂、体育馆的观众厅。(剧院、影院、礼堂《250人/个,体 育馆《400~700人/个)3.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 4.娱乐场所。5.厂房、库房及每个防火隔间(冷库除外)。 6.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 二、可以设一个出入口(门): 1、民用房间面积《60平方,且人数《50 人。 2、走廊尽端房间最远点离门口距离《14 米、且人数《80 人,可设一外开门, 门净宽》 1.4 米。 3、娱乐场所面积《50 平方。 4、多层建筑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面积《50 平方,且人数《10 人。每个防火 分区必须有一个有一个出口。 5、单层公共建筑(幼托所除外)面积《200平方,且人数《50 人。 6、高层建筑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面积《60 平方,门宽》0.9 米。位 于走廊尽端房间面积《75 平方,门宽》 1.4 米。 7、高层建筑地下室面积《50 平方,且人数《15 人。 8、高层建筑《18 层,《8 户/层,面积《650 平方/层,设有一座防烟楼梯和 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9、每单元有一直通屋面的楼梯,从第10 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廊的单元式 住宅。 10、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两个防火分区面 积之和:一类建筑《1400平方,二类建筑《2100 平方的公共建筑。 11、厂房:(1)甲类库房面积《100 平方,且同时生产人数《5人。 (2)乙类库房面积《150平方,且同时生产人数《10 人。 (3)丙类库房面积《250平方,且同时生产人数《20 人。 (4)丁戊类库房面积《400 平方,且同时生产人数《30人。 (5)地下室面积《50平方,且人数《15 人。 12、库房:(1)冷库、地下冷库。 (2)面积《100平方的防火隔间,设一个门(3)地下室面积 《100 平方。 楼梯间 一、设一个楼梯间的条件(幼托所、医院、疗养院除外): 1、一、二级耐火等级,二、三层,每层面积《500 平方,二、三人数之和《100 人;三级耐火等级,二、三层,每层面积《200 平方,二、三人数之和《50

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460 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 (正式版)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I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I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ItiPle Perspectives.

文件编号:TP-AR-L3460(示范文本) 编订: 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__

编订人:某某某审 批人:某某某 消防疏散楼梯与楼梯间(正式版)使用注虑: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普通电梯没有采取有效的 防火防烟措施,且供电中断,一般会停止运行,上部楼层的人员只有通过楼梯才能疏散到建筑物的外边, 因此楼梯成为最主要的垂直疏散设施。 一、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要求 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 墙设置。靠外墙设置时,楼梯间及合用前室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Omo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 室。 3.楼梯间不应设置卷帘。

4.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它障 碍物。 5?楼梯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越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或穿越可燃气体管道。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宜敷设或穿越可燃气体管道,不宜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当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配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 6.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疏散楼梯外,建筑中的 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 7.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 采用金属梯,但净宽度不应小于0. 90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o 丁、戊类高层厂房,当每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且各层工作平台上同时工作的人数总和不超

楼梯疏散宽度规范

6.3.1 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装饰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梯段最小净宽是根据使用要求、模数标准、防火规范的规定等综合因素加以确定的。这里需要说明,将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梯段最小净宽定为1.00m的原因是:①为满足防火规范规定的楼梯段最小宽度为1.10m,一般采用2.70m或2.60m(不符合3模)开间楼梯间,楼梯面积较大。如采用2.40m开间楼梯间,每套可增加1.00m2左右使用面积,但楼梯宽度只能做到1m左右;②2.40m开间符合3模,与3模其他参数能协调成系列,在平面布置中不出现半模数,与3.60m 等参数可组成扩大模数系列,有利于减少构件,也有利于工业化制作,平面布置也比较适用、灵活;③据分析,只要保证楼梯平台宽度能搬运家具,2.40m是能符合使用要求的;④参照国内外有关规范,1999年经与公安部协调,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规定了“不超过六层的单元式住宅中,一边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净宽可不小于1m”。但其他的住宅楼梯梯段最小净宽仍为1.10m。 4.1.6 商店建筑的公用楼梯、台阶、坡道、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梯段最小净宽、踏步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表4.1.6 楼梯梯段最小净宽、踏步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 楼梯类别梯段最小净宽(m)踏步最小宽度(m)踏步最大高度(m)营业区的公用楼 1.40 0.28 0.16 梯 专用疏散楼梯 1.20 0.26 0.17

室外楼梯 1.40 0.30 0.15 2 室内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且不宜小于0.10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0m;当高差不足两级踏步时,应按坡道设置,其坡度不应大于1:12; 6.7.2 楼梯梯段宽度在防火规范中是以每股人流为0.55m计,并规定按两股人流最小宽度不应小于1.10m,这对疏散楼梯是适用的,而对平时用作交通的楼梯不完全适用,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商场、剧场、体育馆等)主要楼梯应考虑多股人流通行,使垂直交通不造成拥挤和阻塞现象。此外,人流宽度按0.55m计算是最小值,实际上人体在行进中有一定摆幅和相互间空隙,因此本条规定每股人流为0.55m+(0~0.15)m,0~0.15m 即为人流众多时的附加值,单人行走楼梯梯段宽度还需要适当加大 6.7.3 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以保持疏散宽度的一致,并能使家具等大型物件通过, 民用设计通则 6.4.5室外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0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要求和设施

安全疏散通道的要求和设施 安全疏散是指引导人们向安全区域撤离。例如发生火灾时,引导人们向不受火灾威胁的地方撤离。为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区域,建筑物应设置必要的疏散设施,如太平门、疏散楼梯、天桥、逃生孔以及疏散保护区域等。应事先制定疏散计划,研究疏散方案和疏散路线,如撤离时途经的门、走道、楼梯等;确定建筑物内某点至安全出口的时间和距离,如商场的营业厅由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20米;计算疏散流量和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区域的疏散时间,保证走道和楼梯等的通行能力,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每通过人数100人不小于1米计算,且规定有最小净宽,如医院的疏散楼梯宽度不小于1.3米,住宅为1.1米,还必须设置指示人们疏散、离开危险区的视听信号。 第一节安全疏散允许时间、出口数量、宽度和距离的一般要求 一、安全疏散允许时间 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人员离开着火建筑物到达安全区域的时间。安全疏散允许时间,是确定安全疏散的距离、安全通道的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的重要依据。 如果建筑物为防烟楼梯,则楼梯上的疏散时间不予计算。 安全疏散允许的时间,高层建筑,可按5-7分钟考虑;一般民用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6分钟,三、四级耐火等级可为2-4分钟。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一、二级耐火等级应为5分钟,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3分钟,其中疏散出观众厅的时间,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不应超过2分钟,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超过1.5分钟。 二、安全疏用距离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指从房间门或住宅户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指厂房内最远工作点到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限制安全疏散距离的目的,在于缩短疏散时间,使人们尽快从火灾现场疏散到安全区域。 三、建筑物安全疏散宽度指标 为尽快地进行安全疏散,除了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和适当限制安全疏散距离以外,安全出口(包括楼梯、走道和门)的宽度必须适当。 (一)高层民用建筑安全疏散指标 1.高层民用建筑内走道、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的门的最小净宽,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的最小总宽度,应按通过人数1m/100人计算; 2.首层疏散外门的最小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1m/100人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 3. 4.1.1的要求 3.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其厅内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按通过人数 0.8/100人计算,且不宜小于1m;其厅内疏散走道为边走道时,不宜小于0.8m;厅的疏散出口和厅外疏散走道的最小总宽度,平坡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65m/100人计算,阶梯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0.8m/100人计算,且均不应小于1.4m;观众厅每个疏散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

【建筑系必备】楼梯和坡道规范

楼梯和坡道规范 (一)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①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旅客地道、天桥的阶梯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4m,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2m,每段阶梯不宜大于18步,直跑阶梯平台宽度不宜小于 1.5m。 ②民用建筑强制性规范,大于等于18个台阶就必须设一个休息平台,踏步高度一般是12CM-17CM之间,踏步宽度一般是25CM-30CM。 ③主要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连续踏步不超过18 级,超过18 级时,应加设中间休息平台,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10m; ④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室内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 二、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0m 住宅踏步最大高度0.18,最小宽度0.25 幼儿园小学楼梯踏步最大高度0.15 ,最小宽度0.26 电影院、剧院、体育馆、商场、医院、疗养院等楼梯踏步,最大高度0.16,最小宽度0.28 其他建筑物楼梯踏步,最大高度0.17,最小宽度0.26 住宅户内楼梯,专用服务楼梯,最大高度0.20,最小宽度0.22

2、民用建筑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3、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设施。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民用建筑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宜加设中间扶手。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二)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8,室外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0; 2、室内坡道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m时,宜设休息平台,平台宽度应根据使用功能或设备尺寸缓冲空间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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