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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历程

中国农村改革发展历程

按照节前处里布置的学习任务,作为指导全区农村改革的一个业务处(室),下面我想从业务学习的角度和大家一起学习和回顾一下我们中国农村改革发展走过的历程。通过学习来深化认识,以利于指导我们今后的工作。

首先回顾历史,大家都知道我国的改革最早是从农村开始的,但是,从我国农村改革发展走过的路程来看,我们走过的路并不是一凡风顺的。从1949年建国初期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农村改革主要经历了三项改革:一是进行土地改革,二是组织农业合作化,三是建立人民公社。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到现在,才进入到我们说的改革开放新时代。

下面我们先回顾一下1978年改革开放前30年的情况:首先是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其实,土地改革在全国解放前的解放区就开始了,就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土地改革,当时主要是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了无地、少地的农民,彻底废除了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真正成为了土地的主人。到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实施,全面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充分调动了当时几亿中国农民的积极

性,大大解放了当时落后的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空前发展。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加上当时生产条件相对比较落后的原因,当时为了适应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各地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帮工队、耕田队等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组织。当时他们主要是为军烈属代耕,为鳏寡孤独户帮忙。这就是最初的互助合作组织。应该说,这种合作组织形式对当时贫穷落后、生产力极很不发达的农村来说还是需要的,对农业生产起了一定促进作用。

但是,这种情况好景不长。1952年中央根据毛主席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提出要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推动原来的互助组以土地入股,发展以统一经营为特征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虽然文件规定“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但实际上在当时的政治气候条件下农民入社并非自愿,退社也不是自由的。到1953年12月中央发布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明确提出了中国农业要走由初级社到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路子,推动合作化的步子进一步加快。现在看来当时那种脱离实际的最求高速度,是严重背离了科学发展的做法的。

其实,当时的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等人已发现了这一不切实际的做法,也及时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见,可是在1955年夏天,毛主席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尖锐地批评了邓子恢等人是阻碍农业合作化加速发展的“小脚女人”,是“右倾机会主义”,是“一场阶级斗争”,进一步助长了已经存在的急躁冒进情绪,高指标、浮夸风大大加剧。在实际工作中把原来总路线中说的“相当长的时期”变成了“相当短的时期”,把“逐步”变为了“跑步”,快了又快,初级社还未建起来就要进入高级社,高级社还未发展起来就要进入人民公社。好像谁慢了谁就是“右倾机会主义”,就是“小脚女人”,并把在发展速度上存在不同意见的说成是“阶级斗争”,就被批斗。因此,从1953年下半年到1956年底,在不到三年时间的里就在全国范围实现了高级合作社,把农民刚刚得到的土地、农具和其他生产资料都集中“归大堆”了,也是我们说的“共产”了。用农民的话来说:“刚分到土地屁股还没坐热,又被收走了”,“不仅把土改时分来的土地归公了,还把农民自己原有的土地也充公了,牲畜和农具也都统统归公了”。当时农民是不愿意的,但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哪个都不敢说“不”字。

到了1958年,毛主席又提出了要用15年或20年到30年的时间,在工业生产和经济上“超英(国)赶美(国)”的目标。并在1958年5月党的八届二中全会议上,通过了

毛主席主持制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确认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已经进入了“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大跃进”时期。在经济计划中,鼓励高指标,互相攀比。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指导下,各地都开始放农业生产“卫星”,《人民日报》报道的丰产“卫星”一个接一个,并提出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口号。有的地方放出的水稻“卫星”亩产达6万多公斤,小麦亩产2万多公斤,花生亩产1.5万多公斤。水稻“卫星”指的就是我们广西环江县的水稻亩产达13万斤。工业上则掀起了砍树“大炼钢铁”运动。8月份毛主席到河北省徐水县视察时,听取了汇报后提出“粮食多了怎么办的问题”,要各地研究。在视察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时,发出了“人民公社好”的号召,随后,中央又发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指出,在我国实现共产主义已经不是遥远的事了。

从此,“人民公社化”风起云涌,在两三个月内,全国就实现了公社化。“人民公社”把穷富拉平,强调公有化的程度越高越好,再次把一切生产资料包括农民的自留地、家禽家畜等都收归公有,这些实际上都是对农民利益的剥夺,不少人由于担心纷纷提前杀猪宰羊,砍伐树木,造成生产力的很大破坏,给农业生产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当时所谓的人民公社。一般是一乡一社或一区一社,以生产队(自然村)为单位,集体吃饭,打钟上工,敲锣下工。一年四季,种什么,什么时侯种,什么时侯收,怎样收,一切听从公社指挥。那个时候,农民要想务工经商,会被当成不务正业,搞点家庭副业还会被当成“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一家养几只鸡都有规定,超过是不行的。在这种制度下,农民简直成了公社的“奴隶”,失去了生产的自主权,更没有产品的支配权,也就没有了生产的积极性。劳动时大家一字排开干活,实际上出工不出力,一起磨洋工,聊天、吹牛、说空话。结果是,公共食堂办了不到一个月就垮了,连稀饭也喝不上了。

到1958年底,党中央和毛主席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有所察觉,并试图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刮起的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错误。1959年8月在庐山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这次会议本来想是纠“左”的思想,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左倾错误,可是半路上杀出了个“程咬金”,我们的彭德怀大将军根据到各地调查了解到的情况,上书毛泽东,陈述自已的意见。他在肯定“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指出了不少人头脑发热,浮夸风滋长蔓延的现象;指出所谓的“粮食创高产、粮食翻一番”是自欺欺人的,有损党的威信。毛主席看了彭德

怀的意见后,认为彭德怀犯了“右倾机会主义错误”。于是,会议的方向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由反“左”一下子转为反“右”了。并在八届八中全会上对彭德怀等人作了错误的处理,并发出了《反对右倾保守思想的指示》,要从上到下开展所谓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思想斗争”。从此,浮夸风、共产风不但没有刹住,反而越刮越凶,到处“插红旗,拔白旗”,不少人被打成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

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反右倾”的形势下,加上1959、1960连续两年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出现大幅度减产,国民经济陷于空前困难,城乡市场供应紧张,农民忍饥挨饿,因为营养不良浮肿病、非正常人口死亡大量出现,死了不少人。到1960年冬,党中央才开始采取措施,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1961年,安徽、贵州、甘肃、河南、湖南等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民,迫于食不裹腹的困境,悄悄地搞起了“包产到户”即责任田的办法,也得到一些地方领导的支持,其实这是一次纠正左倾错误的好机会,但是很快又被打了下去。毛主席认为,这是刮“单干风”,是走资本主义道路。虽然1962年1月在北京召开了7000人大会,初步总结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经验教训。但是在同年9月党的八

届十中全会上还发出了“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的号召,并对支持包产到户的邓子恢、曾希圣等人作出了错误的处理。一次改革的机会又失去了。

此后进入了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时期。1976年1月周恩来逝世。1976年9月9日毛主席逝世。10月上旬,中央政治局在华国锋、叶剑英、李先念等的领导下粉碎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才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国民经济虽然遭到巨大损失,但农业仍然取得了一些进展。粮食生产保持了比较稳定的增长。特别是在袁隆平的带领下,我国杂交水稻在1973年实现了“三系”配套成功,1976年在全国进行大面积推广应用。这是1978年改革开放前30年我国农村改革的基本情况。

下面我们再回顾一下1978年改革开放后30年的情况:

真正的改革开放时期是从1978年12月18日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的。这是建国以来我们党历史上最具深远意义的历史转折。全会结束了1976年10月以来在华国锋同志领导下的“两个凡是”党的工作徘徊局面,开始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全会批判了“两个

凡是”的错误方针(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开展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此我国才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

30年来中国农村改革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历程:一是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微观经营主体;二是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了农产品和农村其他生产要素的流通;三是从本世纪初开始明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这三个方面都在创造中发展、在发展中推进,但是还没有完成,农村改革还在继续推向深入。

此时的农村改革,首先是从改变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着手,在推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等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后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农村改革的突破性阶段。

并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就像星星之火,从局部地区扩大到全国所有省份。到1980年,中央在政策上明确提出在农业领域普遍建立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到1983年底,全国农村基本上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1984年,中央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土地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这样,家庭承

包经营制度已被确立为中国农村一项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制度。

同时,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普遍推行,也开始动摇和瓦解了人民公社体制的基础。从1983年到1985年两年间,开始实行政社分开、撤社建乡的工作。宣告了不合时宜的人民公社体制彻底解体,这一时期的农业获得了超常规的高速增长,也为其后的农村改革和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

1985年以后,农村改革开始迈向市场化改革阶段。随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全面确立,农村改革进入了全面探索市场化改革的阶段,改革的重心主要在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培育农产品市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促进非农企业发展等方面。

首先是对1953年以来实行的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实现计划和市场并存的“双轨制”。取消了粮食、棉花的统购,将其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对于其他农产品,实行价格放开,由市场供求调节。值得一提的是,1987年我们广西玉林市也担负了国家下达的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试验任务。为全国放开粮食市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1990年10月,以中央在郑州建立的小麦批发市场为标志,一批较为规范的农贸市场在全国各地得到发展,为最终取代主要农产品的计划调拨创造了条件。

在改革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上,一方面积极鼓励发展多种

经营,优化种植业结构,促进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另一方面鼓励农民从事工商业和发展乡镇企业。这些措施不仅促进了后来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而且促进了农村经济从传统的农业单一结构向多部门的综合发展。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向市场经济过渡奠定了基础。但是,在深化和拓宽改革领域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我们始料未及的复杂情况,并引起了种种不协调的现象:主要是价格放开后出现了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出现了通货膨胀现象,农民收入出现改革以来的首次徘徊,甚至出现了负增长,农村贫困人口也有所上升。甚至还成了89年(6.4)政治风波发生的原因之一。出现了各种社会不稳定的思潮。

直到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南巡发表重要讲话和同年10月份党的十四大召开,在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后,农村改革才坚定地进入了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这个时期的农村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通过立法手段稳定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并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15年到期后,继续延长30年不变。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确立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模式,保持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稳定。

二是对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流通体制进行一系列改革,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尝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产品流通体制。在这个时期,由于粮食产量下滑和价格上涨等市场的复杂性,改革有所反复,甚至恢复了合同定购并建立专项储备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

三是乡镇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获得了空前发展。乡镇企业发展经历了1885年后的第一个高速增长时期,1992—1996年又经历了第二个高速增长时期。此时的乡镇企业增加值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42.8%。可是在乡镇企业高速增长和城乡差距扩大的背景下,农村劳动力第一次出现了大规模向城市流动的“民工潮”。为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流动,国家通过采取就业证和改革中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等措施,加强对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管理。

到了1999年以来,农村改革开始越来越关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改革的重点主要针对新阶段的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大问题。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建立农业和农村经济长效发展机制,从总体上解决“三农”问题。

在这个时期的农村改革主要有:

一是全面清理农民负担,对农村税费改革进行试点,并在试点成功之后全面铺开,取消了各种农业税费,使得农业发展进入无税时代。农村税费改革2000年首先在安徽省启

动,其他省选择部分县(市)进行试点。广西的农村税费改革从2001年开始,首先在北流市、德保县开展试点,2003年取得经验后在全区全面推开。2004年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税率继续降低1个百分点。到2005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比全国提前了一年取消农业税。

二是改革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体制,农业全面对外开放。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要求,对有关农产品贸易的国内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等方面进行改革,降低了农产品进口关税,取消了出口补贴,对大宗农产品采取配额制度,并逐步向关税化过渡。

三是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全国2005年开始试点。目前,我区的农村综合改革还在试点之中,按照计划,首先选择在北流市、德保县、柳城县、龙州县和龙胜各族自治县5个县市进行试点。全国力争用五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基本完成这三项改革任务。

四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从2004年开始,全国放开了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清理和剥离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使其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农产品市场的改革已宣告结束。

五是推进城市化发展,着力解决进城农民工的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问题,为农民工进城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从2005年底,中共中央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国家每年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支持力度。改革力度不断加大,这些大家都清楚,包括我们正在进行的新农村建设,我就不多讲了!

回顾六十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在不断的农村改革推动下,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都发生了彻底改变,从原来的计划经济到现在的市场经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手段和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业和农村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阶段,下一步的目标主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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