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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7号令)、《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8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9号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1号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2?76号)的要求,全面推动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范发展,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1、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体系建立;

2、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落实;

3、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及设施落实;

二、考核对象

公司基层各科队、机关各部门。

三、考核周期

采取不定期与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进行抽、巡查,季度定期进行评比大检查。

四、考核内容与标准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办法责任单位

一职业

危害

防治

管理

体系

职业危害防

治管理机构

及人员

1、有正式文件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危害防治的领导机构;

2、有正式文件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机构或

者组织;

3、配备专职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

4、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应当适应开展工作的需要;

5、应设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公场所。

如发现如下情况之—,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

各100元。

1、未按规定设置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

管理机构,配备防治管理人员;

2、无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公场所。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职业危害防

治计划和实

施方案

1、有经正式文件批准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计划中应当包括目的、目标、措施、保障条件等内容;

3、实施方案应当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

验收方法等内容。

未按规定编制《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

案》,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职业危害防

治各项管理

制度

主要包括: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4、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9、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0、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11、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12、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3、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每缺少一项制度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50

元,未按检查要求进行整改的加倍处罚。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办法责任单位

二各项

制度

落实

职业危害

告知

1、在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2、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签订劳动合同中,说明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

护,待遇;

4、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

5、书面告知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并签字确认。

每缺一项或一处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50

元,未按检查要求进行整改的加倍处罚。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职业危害防

治宣传教育

培训

1、采取培训班、讲座等方式进行培训,采用黑板报、橱

窗、条幅、广播、宣传单、有奖问答等形式进行宣传教

育;

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应与接受

职业健康培训,并具备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职

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3、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

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

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4、培训率100%。

如发现如下情况之一,罚责任部门主管、责

任人各100元。

1、未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活动;

2、培训时间不达标;

3、培训率不达标。

安指中心、职业

危害预防管理

职业危害防

护设施管理

1、应对职业病危害监测设备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2、监测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定期检定,按规定降级或报废。

4、按规定配备各种防护装置和报警装置。

5、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停用、拆除防护设施。需停用、

拆除防护设施的,必须报安全监察部批准。

6、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价,

及时更换或改造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

1、监测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未按规定

配备各种防护装置和报警装置,按安全管理

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未按规定对职业病危害监测设备实行统

一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定,按规定降级

或报废,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3、擅自停用、拆除防护设施,对责任人罚

款500元,并按严重“三违”处理。

4、未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效果进

行监测和评价,及时更换或改造不符合标准

要求的防护设施,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

500元。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办法责任单位

二各项

制度

落实

劳动防护用

品采购、发

放、使用管理

1、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AQ1501)规定配备;

2、不得使用假冒伪劣、超过使用期限和失去防护性能的

劳动防护用品;

3、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从业

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使用说明书进行经常性检修、维

护,并定期检测防护性能和效果;

6、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使用、报废应当按有关

规定进行;

7、职业病防护设施、用品台帐、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放

登记台帐齐全。

如发现如下情况之—,罚责任单位党政主

管、责任人各100元。

1、未按规定、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使

用假冒伪劣、超过使用期限和失去防护性能

的劳动防护用品;

2、未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规则,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

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未对劳动防护用品按使用说明书进行经

常性检修、维护,并定期检测防护性能和效

果;

4、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

购、验收、使用、报废;

5、未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用品台帐、个

人职业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齐全。

供应科、安全监

察部、职业危害

预防管理科

职业危害日

常监测管理

1、有专职或兼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经过培训,会

操作;

2、每月有经通防副总工程师审定的合理的职业危害因

素测点布置方案;

3、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

4、按规定开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5、检测结果及时填绘在告知牌板上;

6、各项检测记录齐全;

7、通防副总工程师及时审阅报表,发现超限问题及时处

理。

1、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危害因素

监测人员,持证上岗,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

责任追究;

2、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罚

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3、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

日常监测,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4、检测结果未及时填绘在告知牌板上或记

录不全,罚责任人50元/次;

5、发现超限问题未及时处理,按重大隐患

进行责任追究。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办法责任单位

二各项

制度

落实

职业健康监

护管理

1、按有关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进行煤矿职业危害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离岗前;

2、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煤矿职业危害检查的劳动者从事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

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

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3、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

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及时调离原工作岗

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

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4、对未进行离岗时煤矿职业危害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

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若发生分立、合并、解

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

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

业病人员。

5、对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进行

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6、为劳动者建立煤矿职业危害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

期限妥善保管。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按规定提供煤

矿职业危害档案复印件。

7、上岗前、在岗、离岗前体检率要分别达到100%、95%、

100%。

1、未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

的劳动者进行煤矿职业危害检查及体检率

不达标,罚劳动工资部主管、责任人、基层

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2、未按规定安排职工上岗,每发现1人罚

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3、未按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罚劳动

工资部主管、责任人各100元;

4、未对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

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罚劳动

工资部主管、责任人、基层单位党政主管各

100元;

5、未按规定要求建立职业危害监护档案,

罚劳动工资部主管、责任人、基层单位党政

主管各100元。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职业危害

申报

1、按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职业危害申报,罚

单位主管、责任人各100元。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职业病诊断

鉴定及治疗

1、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煤

矿职业危害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2、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按规定妥

如发现如下情况之一,罚责任部门主管、责

任人各100元。

1、未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办法责任单位

二各项

制度

落实

职业病诊断

鉴定及治疗

康复

善安排其工作。

3、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安排诊断,在其诊断或者

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

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必要的煤矿职业危害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2、未按规定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

治和疗养,并妥善安排其工作。

3、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未及时安排诊断、

支付职工待遇、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职业危害防

治经费保障

及使用

1、按规定提供足额的职业危害防治经费,并制定经费保

障制度和措施;

2、专人负责经费的使用,建立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提取、

使用的明细记录;

3、合理编制财务预算计划使用资金,职业危害防治费满

足使用要求,且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所投入费用是否与生

产经营规模、职业危害控制要求相适应确保职业危害防

治经费来源;

4、严格财务审批和验收及经费支付报销的审核工作。

如发现如下情况之一,罚责任部门主管、责

任人各100元。

1、未保证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来源;

2、未安排专人负责经费的使用及建立台

账;

3、未合理编制财务预算计划使用资金;

4、未按规定进行财务审批、验收及经费支

付报销的审核工作。

财务科

职业卫生档

案与职业健

康监护档案

管理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安排专人负责按规定进行保管;

如发现如下情况之—,罚责任单位党政主

管、责任人各100元。

1、未建立职业危害防治“两档”;

2、档案不健全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3、未按规定保管档案。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职业危害事

故应急救援

1、有以正式文件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

包括:①预案应明确责任人、指挥或组织机构、联系方

式;②事故发生后的疏通路线;③应急救援设施的启动

程序;④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⑤医疗救援方案;⑥其

他有关内容。

2、组织学习预案,有学习记录;

3、制定演练计划,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每

年应进行1-2次演练,做好演练记录,并进行总结、修

正、补充完善。

1、未按要求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未按规定组织学习预案,罚责任单位党

政主管各200元;

3、未按规定制定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罚

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500元,并进行责任追

究。

技术科、职业危

害预防管理科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办法责任单位

二各项

制度

落实

职业危害事

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

1、生产矿井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

要配置满足需要的现场救援设施,并按规定向安全监察

部、生产技术部及时报告设施配置与管理情况。

2、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单位领导汇

报,单位领导要立即向矿井调度室、矿井领导汇报,矿

井调度室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安全监察部及公司值班领

导汇报。

3、发生事故后,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

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措施的拟定与实施要随时

向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请示汇报,并接受该部的指

导,组织采取有效救治措施。

4、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

查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同时根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处理结果全公司通报。

5、各矿井要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账,事故调查的报告有

关资料要存档保存,同时报安全监察管理部。

6、如发生重大职业病事故,公司要及时向地方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集团公司总部和集团公司新疆分公司上报重

大职业病事故情况以及处理结果。

1、未按规定上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救援设

施配置及管理情况,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

200元;

2、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未按规定程序及

要求上报的,延报、漏报罚责任单位党政主

管、责任人各200元,不报罚责任单位党政

主管、责任人各5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行

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3、未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罚责任部门主

管100元;

4、未按规定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账,保管

相关资料,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责任人各

100元。

技术科、安全监

察部、职业危害

预防管理科

其他职业危

害防治制度

管理

煤矿职业危害办公会议制度:

定期组织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办公会议。

未按规定组织召开会议,罚部门主管100元。安全监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

1、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

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地方煤

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2、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提出职业危

害防护设施初步设计,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地方

1、未按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治进行预评价、

初步设计、实行“三同时”、竣工验收前职

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每缺一项罚责任单位

主管、责任人各200元;

2、未按规定上报,罚责任单位主管100元。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办法责任单位

二各项

制度

落实

其他职业危

害防治制度

管理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3、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所需费用应当

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4、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

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

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

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

件当报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排查:

1、基层各科队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排查制度;

2、按照职能公司管理部门每周、矿井区队每天、班组和

车间每个班的要求,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的排查;

3、查出的煤矿职业危害等危险源,必须制定相应的整改

措施,列出处理计划,同时,要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

改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整改责任人,并严格进行考核。

1、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排查制度,

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2、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

每缺一次罚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各50元;

3、对查出的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罚责

任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

4、职能部门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罚部门主

管100元。

安全监察部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作业场所环境监测与评价:

1、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

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评价;

2、监测分析报告应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3、在从业人员经常能看见的地点公布监测结果;

4、按评价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

1、未组织年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评

价,罚责任部门主管100元;

5、未按规定将监测分析报告向地方煤矿安

全监管部门备案,罚责任部门主管100元;

6、未按要求公布监测结果,罚责任单位党

政主管各100元;

2、未按评价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罚责任

单位党政主管100元。

安全监察部

职业危害预防

管理科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办法责任单位

三作业

场所

防治

措施

粉尘危害

防治

1、粉尘日常监测

应配备足够的粉尘监测仪器。

监测仪器应定期校准及检定。

应定期监测工作地点及个体全尘、呼尘、游离SiO2含量、

粉尘分散度。

2、防尘供水系统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主要运输巷、带式

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掘工作面运输巷与

回风巷、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

必须敷设防尘管路。

3、综合防尘措施及设施

(1)矿井对产生煤(岩)尘的地点应采取防尘措施。采

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净化水幕;井下煤仓放煤口、溜

煤眼放煤口、运输机转载点和卸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装

置或除尘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或用除尘器除尘。

(2)掘进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巷帮、使用水

泡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

尘措施。

(3)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符合有关规

定除外);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

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4)采掘机械及破碎机作业的防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5)及时清除运输巷道中的浮煤,冲洗沉积煤尘、清扫

刷白巷道。

按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考

核。

各科队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办法责任单位

三作业

场所

防治

措施

(6)防尘技术资料

矿井应有反映实际情况的防尘系统图,防尘牌板、煤层

注水台帐、测尘台帐、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台帐、防尘

工程设施施工及管路验收检查记录、冲洗巷道记录等防

尘管理技术资料。

按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考

核。

各科队

噪声危害

防治

1、机械噪声大的机电设备操作间应设置噪声防护设施;

2、噪声较大的作业场所人员应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3、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应安设消声装置。

按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考

核。

各科队

高低温危害

防治

1、高温采掘工作面应采取降温措施;

2、井口应有保温供暖设施;

3、机电硐室温度应符合规定要求,超过规定要采取降温

措施;

4、高温作业地点人员应采取降温防护措施。

按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考

核。

各科队

有毒有害气

体防治

1、通风系统应合理完善、作业场所应风量充足;

2、监测仪器、个体防护用品装备数量符合要求、监测仪

器定期校验;

3、定期对测点进行监测。

4、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标志,定期检查有

毒有害气体。

5、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应建立气体分析室,

并配备气相色谱仪。

按安全管理及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考

核。

各科队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20-52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白银集团股份公司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依法对员工健康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劳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文件编号:AQK—Z—12—28 1.目的 为了使某些无法在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和消除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通过加强对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控制与管理,促进作业场所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以 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作业 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过程。 3.工作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各本部门对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3.2公司安委会按照管理要求,指导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其中重点实施部门为生产科、设备技术动力科、行政办、安全消防环保科。 4.工作内容 4.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组织管理措施: 4.1.1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应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档案,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车间有毒、有害因素分布图、职业危害因素动态监测表,掌握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 4.1.2按照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定期组织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完善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3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场所,要求在设备醒目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一、劳保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 1、为加强本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工作(生产)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订本办法。 2、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3、本矿劳动保护用品分消耗性劳动保护用品、耐用性劳动保证用品消耗性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手套洗衣粉、毛巾、防尘口罩等耐用性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雨鞋等。耐用性劳保用品采用周期性管理根据使用周期发放消耗性劳保用品定期发放。需增加其他劳保产品的由公司会议研究决定。 4、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5、劳动保护用品应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货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归口劳资科管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购入的劳保用品必须满足国家有关煤炭开采行业劳保用品强制性指标要求的规定。 6、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其他岗位的在岗

职工因工作确需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各部门上报申请物资供应部门审核经分管矿长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发给。 7、因特殊情况需提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职工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物资供应部审核报分管矿长批准后可按提高后的标准发放。凡未列入和新增加的工种由其所在部门根据本矿实际拟定标准报财资部审核分管矿长批准后发放。 8、消耗性劳保用品每季度发放一次具体发放标准根据工作情况由公司研究确定可以累积发放。 9、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各部门(队)按职工岗位。工种编制劳保申领人员花名册报财资部,财资部根据职工工种及出勤情况对花名册进行审核、汇总删除不符合领用条件的人员后送财资部,财资部根据职工职务、岗位、工种确定发放标准并编制消耗性劳保用品采购计划送交物资供应部采购。耐用性劳保用品根据库存情况,由物资供应部门编制采购计划分管矿长批准后采购。 1O、采购到矿的消耗性劳保用品由财资部验收并向库房保管送申领人员花名册一份保管依花名册所列人员及标准进行签字发放。耐用性劳保用品的验收按材料验收制度执行。 11、耐用性劳保用品的发放。新招职工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由物资供应部门领导审批后发放。 12、对短期内因工作需要调换岗位的职工。根据岗位标准配发劳保用品任务完成后,使用的耐用性劳保用品必须办理上交手续。其他临时需要使用劳保用品的,经调度室审核、物资供应部门领导批准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 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

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和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董事长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 易版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第一条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业病危害,防治职业 病、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 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引用和参考的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

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xx年版)的通知第三条 职责 1、各部长、车间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控制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2、各部门、车间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控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沿渡河镇两河口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万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四条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主动联系工程所在地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

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325某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An occupational hazard preven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2.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的,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

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矿成立防治职业病领导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各副矿级领导 成员:各科(室)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职工医院 主任:贺建国 四、各有关单位职责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科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3)人劳科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年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良庄矿业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我矿职业卫生管理,改善劳动条件,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本矿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 3、各部门及基层单位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防治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好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建立并完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网络,配备专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人员,区队配备兼职职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形成矿、区队两级管理网络。 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和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作业人员的职业史(含工种的变动)、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治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 4、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实行日常检测与定期检测相结合,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检测项目和频次,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接到检测、评价报告后,及时归档和上报,并按规定向员工公布。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定期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

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6、坚持“早发现、早治疗、早调离”的职业健康监护原则,积极做好职业病人康复工作,对确诊的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定期组织复查和进行治疗疗养。 7、坚持“预防为主、宣教为先”的职业健康教育方针,对作业人员上岗前及在岗期间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职业危害事故典型案例分析。职业卫生培训时间,初训不少于6学时,复训不少于3学时。 8、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执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将职业危害控制在初始阶段。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9、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10、按规定按时为在有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发放符合要求的合格的防护用品。 三、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公司成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成立由董事长、党委书记邢茂俭、经理陈建文任组长,经营副经理沈祖霖、总工程师刘光木、安监处长李宗峰任副任副组长,分管副总及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卫生科,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安监、通防、人力资源部、工会、宣传等部门要加强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防止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2]第47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2012]第48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2]第49号令)有关条款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车间是日常职业健康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按照职责权限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司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经费。 第六条:安全科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制定并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对车间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车间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公司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报告。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公司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视同正常出勤。 第十条:公司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身份的真实性,任何人均不得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公司所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三、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

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四、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办发〔2009〕43号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修订版,2010年国务院令第586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卫生部令第91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五、职责范围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2)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4)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止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理》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和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必须与从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4)公司必须告知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存在的危险危害性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等。 (5)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6)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7)严禁使用童工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危险品的作业。 (8)严禁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混在一起,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进水。 (9)有害作业场所尽量与无害作业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严禁住人。 (10)企业为员工提供宽敞明亮、通风良好、无噪音的作业场所,并通过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定期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把有害因素绝对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管理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术语、定义 2.1 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2 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3 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 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2.4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 因素、生物因素等)。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办公室(管理部兼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 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部门的粉尘、毒害品、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3.2 管理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工资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患者入厂,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入厂;对在职业健康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 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 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 伴随的,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 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

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 矿成立防治职业病领导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各副矿级领导 成员:各科(室)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职工医院 主任:贺建国 四、各有关单位职责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总则 1、为了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制订本制度。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为员工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 3、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级主要领导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安全部是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是专职职业卫生人员),协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5、本单位职业危害的类型有:高温、粉尘、。 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2、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展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价的有关工作,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

议和措施,项目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设备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负责填写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6、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做到岗前按规定做好设备点检工作,班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班后做好清扫工作。 7、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采取防治措施,防治故障扩大并通知维修人员及时处理。 8、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检修和维护,定期检测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9、设备设施经技术鉴定不能满足职业危害防护要求,要及时进行更新。 10、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外包给不具备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61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相关权益,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二级单位、控股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的职业危害主要是指以下职业危害因素: 1.粉尘:主要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 2.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放射源辐射;

3.化学因素: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硫化氢等。 第二章术语、定义 第四条职业病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第五条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六条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第七条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宁鲁石化有限公司作业场所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引用和参考的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第三条职责 1、各部长、车间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控制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2、各部门、车间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3、安全监察部全面监督管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管理及要求 1、总要求:设置职业危害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 2、防治工作。职业危害管理人员经过培训上岗,从业人员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

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应隐瞒或欺骗。 3、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必须设置符合国标要求的警示标志。 4、职业健康危害告知 1)各单位的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制定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车间应定期公示各类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并把接触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本人。 3)员工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健康档案,员工终止与本单位工作关系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具体要求: 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第五条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设备、岗位、工艺、环境及职业安全方面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设备、岗位、工艺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应包括:如何保持良好的作业环境和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容。 2、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岗位管理制度,增强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反馈不安全因素,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第六条职业健康体检 1、职业健康体检具体执行《职业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2、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碍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和从事特殊作业的员工必须定期参见职业健康体检及相关年审、复审的体检工作。 3、每年健康监护体检后,对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进行分析,包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引用和参考的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第三条 职责 1、各部长、车间在总经理和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控制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

2、各部门、车间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控制管理制度; 3、安全监察部全面监督管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的各项规定。第四条 管理及要求 1、总要求:设置职业危害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 2、防治工作。职业危害管理人员经过培训上岗,从业人员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时,将其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应隐瞒或欺骗。 3、涉及职业危害场所必须设置符合国标要求的警示标志。 4、职业健康危害告知 1)各单位的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制定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车间应定期公示各类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并把接触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本人。 3)员工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健康档案,员工终止与本单位工作关系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具体要求:

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531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为了加强本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以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 为了加强本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以控制、消除职

业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肢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1、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

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某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 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 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 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对各自产生的职业 危害承担责任。 第三条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四条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监 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 案,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使用有效的职业 危害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符合要求的职业

危害防护用品。 第五条对职业危害防治应从人、设备、环境三个方面综合考虑,从以下措施依次入手:首先,治本的对策是使生产过程不产生危害因素,根本的途径是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并禁用剧毒原料。其次,控制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的空气污染是当前主要的卫生工程技术措施,包括对有害物质产生源的封闭、阻断、屏蔽、通风,局部通风与全部通风。最后是采取个体防护性措施。 第六条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危害,对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同时,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七条对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电厂从业人员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XX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3号)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安监总煤调〔2010〕12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集团公司统一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3.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5.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7.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8.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9.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10.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1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2.职业病危害应急管理制度; 13.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4.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 1 - / 41

制度1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保障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制订本责任制度。 1.总经理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2.党支部书记书记、副总理、各部室、车间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保护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3.综合办公室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报道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等渠道,宣传职业健康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内容,报道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指导检查各车间职业健康宣传报道开展情况。 4.人力综合办人力资源人员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规X 劳动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告知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第47号令)制定增加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备案发放管理工作,矿井执行《中华人民XX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51—2008),各专业化公司执行《XX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 2 -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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