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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D工矿灯企业标准

Q/FY 湖北福能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Y003-2016

HID工矿灯

2016-5-25发布2016-06-01实施

湖北福能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 (3)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术语和定义 (4)

4.产品分类和命名 (4)

5.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4,5

6.检验规则 (6)

7.标志、包装、贮存…………………………………………………………………………………6,7

前言

为指导组织生产、使用高可靠性高功率因数的HID工矿灯灯具,特起草了本企业标准,作为生产和使用的指导性文件,如该类型产品的国家标准实施时,本标准中与国家标准不符的地方,以国家标准为准。

本标准由湖北福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福能科技有限公司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福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宏时、王芝峰、邓承龙。

HID工矿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HID工矿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运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福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以高压钠灯或其他气体放电灯作为光源的HID工矿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9969.1-199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GB/T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3.1HID:HID就是High intensity Discharge高压气体放电灯的英文缩写,是汞、钠、金、氙灯的

统称,即汞灯、钠灯、金卤灯、氙灯。

3.2工矿灯:是工厂、矿井的生产作业区中使用的灯具。

3.3反射器:就是灯罩,为了获得所需的照明效果,根据照明需要,设计反射罩的控罩角度,材质。

3.4电压范围:镇流器预定应采用的电源电压范围。

3.5型式试验:为了检验给定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而在一个样品上进行的一项或一

系列试验。

4、产品分类和命名

4.1产品分类

HID工矿灯灯具产品分类符合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中第2条规定的分类要求,按防触电保护型式属于I类灯具,属一般照明灯具,安装方式为吊装。

4.2型号命名规则

FN-HG-*********

公司名HID工矿灯灯品牌功率

注:无特定要求灯品牌的则留空。

4.3序列号编号

S/N:802*************

产品代号规格生产日期流水号

5、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5.1基本要求

灯具的固定光源采用防松脱灯座、具有防振动的性能,并安全可靠。

5.2灯具在周围环境温度为-35℃~40℃条件下正常启动和燃点。

5.3光学性能

5.3.1灯具有宽的光分布,适合于大面积、工作面垂直或接近垂直的工作场所。

5.3.2灯具具有高反射性、良好的眩光控制。

5.4电气性能

5.4.1灯具应在AC180-250V/50Hz电压范围内正常工作。

5.4.2灯具功率因数应>0.9。

5.4.3灯具的防触电保护符合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的要求。

5.4.4耐压测试

在带电部件与外壳金属部分之间与耐压测试仪充分连接好后,施加50Hz交流电压

AC1500V持续60S、泄漏电流≤5mA、无报警、无飞弧和击穿现象。

5.4.5通电试验

灯具在进行耐压测试后,随即在额定电压下通电,灯具应能正常工作。

5.4.6灯具内所有电器元件应采用防潮、无自爆、耐火或阻燃产品。

5.5结构

5.5.1灯具的结构符合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中的第4章规定。

5.5.2灯具表面应光滑,以防污物堆积和便于清洗;无损伤、变形、涂层剥落

5.5.3同型号的灯具其相同的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

5.5.4灯具所采用的元器件,如灯座、灯泡、镇流器等均应符合各元器件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

标准的规定,考虑到生产场所中不可避免的震动,固定光源宜采用防松脱灯座。

5.5.5灯具内部和外部线路应符合GB7000中有关规定,灯具应设有导线固定装置,外部软缆和

软线可部分也可全部固定在灯具或灯具安装支架上,当灯具正常安装、使用和拆卸时,导

线可能与金属部件或其他部件发生摩擦之处的绝缘部分不应损坏。

5.5.6灯具能较方便地更换灯泡及易损件。

5.5.7灯具具有良好的耐化学腐蚀性能,灯具外壳采用耐腐蚀的铝合金材料,应无气泡、针孔和

裂纹;

5.5.8灯具反射器采用搪瓷面反射器、表面氧化铝膜层较厚或涂有二氧化硅保护膜的铝反射器;

应结构牢固,表面应无明显划痕,清洗和拆装不变形。

5.6灯具低温启动性能试验

将灯具放入试验箱内温度逐渐降至-40±3℃保持0.5h后灯具应正常启动和工作。

5.7灯具耐振性能试验

将上述检验合格的灯具装箱打包后,装车走国道运输100km后,将包装拆开,灯具结构应良好,

各部分应无松动、变形,能正常启动和工作。

6、检验规则

6.1灯具的质量检验由品管部门进行,并签收合格证。

6.2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3出厂检验分全检和抽检

6.3.1灯具出厂前应按检测标准进行检验。

6.3.2灯具出厂前进行抽样;其抽检方法按GB/T2828.1中的规定进行抽样,并按一般检查水平

II检查判定,合格质量水平AQL2.5,抽样应在功能全检合格的产品中进行。

6.3.3若交收检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均应隔离后进行全检。剔除不合格品后可再次提交检验。

若再次提交批经检验后仍不合格,则应停止交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该批产

品的方法。

6.4型式检验

6.4.1当产品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时;

b更改设计影响产品性能时;

c更改关键工艺及主要材料时;

d连续生产五年或停产一年以上又重新生产时;

e国家产品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抽查时;

6.4.2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进行,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条款。

7、标志、包装和贮存

7.1标志

每个灯具产品上应有下列清晰而牢固的标志:

7.1.1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

7.1.2灯具上应标有线路功率因数,例如:功率因数:0.99。

7.1.3额定功率、型号、额定电压、色温及相关特性的参数。

7.1.4灯具上的标记应符合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中的第3章规定。

7.1.4.1标志应牢固耐久、清晰易认。

7.1.4.2合格性采用目视法和下述方法检验:用一块浸泡过水和一块浸泡过汽油的布分别轻轻擦

拭标志,各持续15s,此后,标志仍应清晰明了。

7.2包装

7.2.1灯具用包装箱加珍珠棉防护包装,包装应安全可靠。包装盒内应附有产品的合格证或盖有符

合要求的合格印章、产品说明书。

7.2.2包装箱上应使用汉字或英文注明:

7.2.2.1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及厂家地址、联系电话;

7.2.2.2产品名称和型号;

7.2.2.3包装箱内产品的数量;

7.2.2.4产品标准号;

7.3合格证

合格证上应标明:

7.3.1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

7.3.2检验日期;

7.3.3检验员盖章;

7.3.4出厂日期或编号。

7.4说明书

灯具产品说明书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7.5贮存

7.5.1产品贮顾条件应人保要求,贮存场地通良好、干燥、清洁、无腐蚀性物品。

7.5.2产品应分类、整齐摆放,不同规格的产品之间应有明显间隔,摆放有序,标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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