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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调任规定

公务员调任规定
公务员调任规定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

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调任程序

第九条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七)报批或者备案;

(八)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第十条根据调任职位的要求,调任人选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

第十一条对调任人选应当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调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考察时,应听取调任人选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干部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所在单位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调任人选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材料。

第十二条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员,并按照任前公示制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第十四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任人员后,调入机关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审批或者备案。

地方省级以下机关调任公务员须报市(地)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应当包括请示、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考察材料、调出单位意见和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的廉政情况;按规定需要进行离任审计或者经济责任审计的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

调任人员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第十五条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第十六条调任人员除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

以外,一般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第四章纪律与监督

第十七条调任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调任审批或者备案机关应当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

(二)调入机关应当严格履行有关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

(三)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提供真实情况,不得突击提拔;

(四)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当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不得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五)调任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接到调动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行政、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调任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对违反规定的调任事项,呈报的不予批准;已经作出决定的宣布无效,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和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担任本规定第二条所列职务,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任职

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

(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四)转任、挂职锻炼的;

(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十条公务员任职,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任职人选;

(二)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了解;(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第十一条公务员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二条公务员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确定级别。

第十三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任职务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三章免职

第十四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免职:(一)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

(二)降低职务的;

(三)转任的;

(四)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

(五)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六)退休的;

(七)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第十五条公务员免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免职建议;

(二)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免职手续。

第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务自然免除,可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二)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

(三)被辞退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章程有其他规定的。

第四章晋升职务

第十七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第十八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第十九条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第二十条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晋升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非领导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

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三条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第五章降职

第二十五条科员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降职。

第二十六条公务员降职,一般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第二十七条公务员降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降职建议;

(二)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拟降职人的意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办理降职手续。

第二十八条公务员被降职的,其级别超过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应当同时降至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

第二十九条降职的公务员,在新的职位工作一年以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考察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可晋升职务。其中,降职时降低级别的,其级别按照规定晋升;降职时未降低级别的,晋升到降职前职务层次的职务时,其级别不随职务晋升。

第六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条在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编制、超职数、超机构规格或者自设职位任用与晋升公务员职务;

(二)随意放宽或者改变公务员职务任用和晋升的条件;

(三)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的情况;

(四)违反规定程序决定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五)突击晋升公务员职务;

(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打击报复;(七)其他妨碍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公正合理进行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作出的决定,由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并按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务员对免职、降职决定不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双重管理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职务和级别、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和解雇、奖励、纪律处分、培训、交流和回避、工资和福利保险、辞职和解雇、退休、投诉和指控、任用、法律责任和附例共18章,10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务员的国家法律制度。与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具有新的特点,因此常被称为新公务员法,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则,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和权利、公务员的职位和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和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 二是关于公务员各方面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培训、回避交流、工资福利保险、退休、投诉、检举、任用等。《公务员法》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又有了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一是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限。中国共产党机关、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的。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执行公务,隶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人员”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依法执行公务的三个条件的工作人员被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由国家财政支付工资,就被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这不仅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实际,而且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维护干部队伍的廉洁性,有利于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 第二,《公务员法实施细则》总结吸收了近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的一些新成果,如竞聘聘任、公开选拔、任用预告、任期制度、试用制度、部分职位聘任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公务员制度,保持了公务员制度与时俱进的生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结合制度的要求,新公务员法对现行职务级别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完善,使职务与职级关系更加合理。 第三,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根据公务员职务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务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改变了

公务员季度工作计划

公务员季度工作计划 转眼已是一年多,公务员个人工作计划。这一年多是我人生旅程中的重要一程,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完成着从校园到政府机关、从人民教师到国家公务员这种环境和角色的双重转变和适应。静心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蜗牛在线学习者家园;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镇浓厚的政治学习氛围深深的感染着我,我积极参加镇委、政府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认真学习了胡锦涛七一重要讲话、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等,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以前我没有从事过农经统计、司法行政相关的工作,没有丝毫工作经验。我虚心向具有丰富统计工作经验的老大姐、具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司法行政工作经验的老前辈求教,很快熟悉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业务流程。我努力学习统计、司法行政

工作相关知识,并大量地翻阅了办公室、档案室的有关文件资料,虚心学习前任统计员、助理员们的经验、做法,大胆地进行工作尝试,将学习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之中。为尽快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我自费购买了全套司法资格考试教材进行了系统的学习,不断积累自己的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得到不断增强。 此外,根据组织安排我参加了*市为期二周的初任公务员培训并顺利结业。丰富的课程学习使我的知识储备和层次得到了提高:通过*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党委政府工作的介绍,使我进一步理解了我市"一路三化"战略、"两地一中心"奋斗目标,看到了我市经济腾飞的巨大潜力,增强了对我市的了解和热爱;通过公务员宗旨和行为规范的教育,使我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公文写作课程的学习,使我了解了公文写作的内涵,提高了办公室日常事务、文件资料的处理能力,为我更好的投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我还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学习了有关人民调解的知识及技能技巧,并获得了重庆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颁发的人民调解员证从而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我还参加了众多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统计、法建工作培训,业务工作能力得到了很好的培养与提高。 二、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我从20XX年

公务员通用能力考试(20)

:0) 华生 弗洛伊德 埃里斯 荣格 :0) 依法行政能力 心理调适能力 调查研究能力 决策创新能力 :1)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经济责任 民事责任 :0) 问卷法 实验法 观察法

文献法 :1) 信念 性格 意志 认知 :0) 形式主义 实用主义 机会主义 教条主义 :0) 认知先于感情 认知与情感无关 情感先于认知 认知与情感同时 :0) 对公众反应的回应性 工作方法与技术的掌握状况和运用程度 沟通协调性 工作的胜任性

:0) 提高认识 创新思维 科学态度 不断学习 :0)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 :0) 需要性原则 可行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 创造性原则 :0) 泰罗 彼得 熊彼特 德鲁克 :0)

事件经过 公共信息 救援队伍 预警级别 :0) 电脑死机 口齿不清 胆怯 准备不充分 :0) 没收非法所得 罚款 行政拘留 国防行为 :0) 相容 保持严肃 平等 注意仪表 :0) 撤职 责令停产停业

开除 记过 :0) 抽样调查 典型调查 重点调查 全面调查 :0) 格式塔学派 认知学派 建构主义 行为主义学派 :0) 领导意愿 公务员自身意愿 公众意愿 上级意愿 :0) 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由于自然因素直接导致的公共突发事件 人为原因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

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以及传染病疫情等事件 :0) 政治道德滑坡 政治意志薄弱 政治鉴别能力低下 政治觉悟偏低 :0) 县卫生防疫站 县卫生防疫站执法队 县人民政府 县卫生局 :0) 学习就是读书 学习是知识的内化 学习是知识内化和外化的结合 学习是知识的外化 :0) 工作需要 长期的工作环境所造成的 省级机关公务员只写不说

公务员法解读:公务员录用一般有哪些程序(下)

第二十九条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解读 公务员录用程序之四:考察和体检。考察是在考试的基础上进行的,其对象是考试合格者。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工作按照录用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由招录机关组成考察组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是根据考试成绩确定的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首先由招录机关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采取查阅有关证书和文件材料等形式,确认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果在资格复查中发现报考者提交虚假材料,或者发现报考者有意隐瞒某些问题,招录机关应当淘汰该人选,并按照成绩递补新的人选。 体检是在考试和考察基础上,对报考者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的检查。本条第二款规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这是讲体检的依据,因为不同的职位要求不同的身体条件。但也不能理解成一个职位实行一个体检项目标准。在实际工作中,考虑到机关工作在工作方式、工作性质上对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一致的特点,绝大多数职位应该实行基本一致的项目和标准。对少数具有显著工作特点的职位,如警察等要专门确定。具体办法,本法授权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2004年,人事部、卫生部制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身体素质的检查,确保其具有承担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对体检不合格者,招录机关应当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向报考者作出必要的解释说明。 公务员录用程序之五:提出拟录用人选。根据拟任职位的要求,综合报考者的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招录机关领导研究讨论同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七天)。报考者和其他知情者对拟录用人员名单的确定有异议或者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资格

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试题课件

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试题 一、 1.执政能力的本质是执政为民,一个公务员如果没有(A )能力,就不可能执政为民,就没有了执政能力。 (单选 ) A政治鉴别 B创新 C公共服务 D学习 2. (D)是公务员创新能力开发的关键 (单选 ) A.提高认识 B.不断学习 C.科学态度 D.创新思维 3. 下面哪项不是心理健康的评价标准(C) (单选 ) A.智力发展正常 B.具有顽强的意志 C.少年老成 D.能保持正确的自我意识 4. 以下哪种方法不利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C) (单选 ) A.平等 B.相容 C.保持严肃 D.注意仪表 5. 下列关于政治鉴别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BCD(多选 ) A政治鉴别能力在公务员能力素质中居于统领地位 B政治鉴别能力是公务员基本能力和素质的主要内容和集中体现 C政治鉴别能力是公务员基本能力和素质的一般内容和要求 D政治鉴别能力可以自然形成 6. 现代公共行政所采用的行政技术主要有:ABCD (多选 ) A系统方法 B目标管理方法 C网络规划技术

D科学预测方法和行政程序优化法 7. 下列属于创新能力的构成要素的是:ABCD (多选 ) A直觉能力 B分析能力 C实践能力 D学习能力 8. 公务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简答 ) 9. 公务员要提高工作效率,争创一流业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才是治本之策。(判断 ) 错误 10. 做领导工作需要调查研究,搞社会科学研究也需要调查研究,搞自然科学研究同样需要调查研究。 (判断 ) 正确 11. 创新(研究)学习,就是在理解基础上的深入思考、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它是公务员学会学习的根本性标志。 (判断 ) 正确 12. 挫折是人的需要和动机的实现受到阻碍时而产生的情绪反应,因而伴随挫折产生的情绪多是消极的。 (判断 ) 正确 13. 在实践中认定公务员的职务行为的标准有四条,即职权标准、时空标准、身份标准和目的标准。 (填空 ) 14. 政府只有通过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才能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与合法性。 (填空 ) 15. 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基础和前提。 (填空 ) 二、 1. ( c)能力关系到公众对公务员服务的直观评价,关系到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是否融洽。 (单选 )

公务员录用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三条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四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 (四)考察与体检; (五)公示、审批或备案。 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八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 (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 (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 第九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 (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 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 第十二条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 第十三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公务员新年工作计划【一】

范文:________ 公务员新年工作计划【一】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公务员新年工作计划【一】 一、近期目标 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第一年,是熟悉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履职,探索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这一年中必须做到“一个转变,一个明确”,即转变工作角色,明确工作职责。 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但是自己从事的工作一直都相对单一,以至于对其他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以及做事情的时候,必须跳出以前在部门的思维方式,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全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角色。 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办公室对自己工作安排,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和职责,一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二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总体工作及相关业务年初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三虚心听取办公室其他同志的指导,善于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明确工作的运行和处理问题的程序;四要认真与科室其他同志总结前期工作,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二、中期目标 在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方的前提下,明年,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锤炼,做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绩效“三个提升”。 提升政治素质:一是要善于从政治角度看问题。无论面临的情况多么复杂,要坚持从政治角度分析判断问题,保持清醒头脑。二要保持政 第 2 页共 5 页

治敏锐性。密切关注时事、了解时事,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敏锐把握各项方针政策动向,保持工作的主动性。 提升业务能力:一是提升写作能力。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平时公文写作中的锻炼,注意办公室其他同志撰写材料的学习,能较好完成交办的新文件拟稿任务。二是提升语言表达能力。加强说话训练,做到汇报工作准确、简洁、清楚。 提升工作绩效:虚心听取领导、同志、部门等对自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工作效率,优质的完成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能超额完成办公室下达的工作目标。 三、远期目标 加强学习,确保思想上的先进和作风上的优良;加强锻炼,促进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的提高。服从组织、领导安排,善于思考、积极创新,能独立且出色完成各项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学习是历史使命,选择学习就是选择进步,忽视学习就是忽视进步,放弃学习就是放弃进步,要把学习作为终身任务和长期实践的行为,要通过学习达到“身强体健”。在工作中积极学习,并且善于不断的总结经验,与自己的实际相结合,把自己的工作做到。 2、踏实工作。只有踏实工作,才能创造业绩,只有艰苦奋斗,工作才会不是一句空话。坚持“两个务必”是一个党员的根本作风,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艰苦奋斗,都要坚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在 第 3 页共 5 页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doc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录用公务员,是指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被录用到机关工作,且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 第三条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履行公务员法规定的义务,享有公务员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其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除本办法规定外,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培养 第五条招录机关应当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养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养锻炼,使其尽快胜任录用职位工作。 第六条招录机关应当按照职位要求明确新录用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帮助其尽快熟悉业务,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第七条招录机关应当在试用期内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根据需要安排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参加机关组织的培训。 第三章考核 第八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应当在试用期满后三十日内进行,遇有不可抗力无法按期考核的,应当在相应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内进

行。 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的情况,应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 新录用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十条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三)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 (四)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 第十一条新录用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 (二)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 (四)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公务员调任规定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调任领导成员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调任必须坚持德才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坚持组织安排与个人意愿相结合,从严掌握,择优任用。 第四条调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负责公务员调任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调任资格条件 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七条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调任程序 第九条调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二)提出调任人选; (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四)组织考察; (五)集体讨论决定; (六)调任公示;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

公务员通用能力考试参考题库

单选/填空 1、()的权威是法治国家的显著特征。【法律至高无上】 2、()规定了公务员调查研究根本方向。【需要性原则】 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采用调解处理的解决思路加以预防的。【社会安全事件】 4、()是本行政区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政府主要领导】 5、()是当今社会最具有影响力的教育思想理念,并发展成为一种21世纪新的学习观,21世纪的生存概念,成为人格陶冶的有效途径。【终身学习】 6、()是人的活动、行为的基本动力和个性积极性的源泉。【信念】 7、()是危机管理的精髓【发现危机中的机遇】 8、()是整个学习活动的核心。【思维力】 9、()是智力的门户。【观察力】 10、()提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十六大报告】 11、()提出建立“学习型政党”。【十七届四中全会】 12、()选项属于口头沟通。【辩论会】 13、()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新闻媒体】 14、“百闻不如一见”可以直接感知客观事物的,它是利用()做调查的。【观察法】 15、“防火、防盗、防媒体”所反映的是对媒体的()。【恐惧】 16、“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反应了因为()不同,导致同样的事物,由此产生的心理感受也是大相径庭的。【认知方式】 17、“敬人者,人恒敬之”说明了人际交往中遵循的()【对等律】 18、“您觉得您的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能否适应工作的需要?”其错误是()【问题有双重含义】 19、“任何现象的存在都不以研究者个人意志为转移”,这一表述所体现的是()。【客观性原则】 20、“微笑曲线”反映了知识经济的()。【产品结构知识化】 21、“学习,哪怕是远在中国”,出自()【《古兰经》】 22、“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这是中央在()提出的。【十六届六中全会】 23、“一案三制”指的是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 24、“忧者见之而忧,喜者见之而喜”是()的表现。【心境】 25、“知之深,爱之切”说明()。【认知先于感情】 26、“做人处世的法子,却恐怕要自己斟酌,许多别人开来的良方,往往不过是废纸”。此话用在心理调适上,说明心理调适能力的提高主要取决于()。【自己】 27、《第五项修炼》中最重要的修炼是()。【系统思考】 28、《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是()年提出的。【2008】 29、《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年提出的。【2004】 3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宗旨是()。【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分级制度适用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预警级别划分标准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开始实施。【39387】 34、2002年诺贝尔奖得主卡里曼说过,“在可以计算的多数情况下,人们对所损失的东西价值估计要高出得到相同东西的价值()倍。”【2】 35、安徽省省直机关在效能建设中实行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八项制度,实际上属于()的规范形式。【制度规范】 36、安徽省应急预案体系总纲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7、按以下()选项划分,可将组织沟通分为上行沟通、下行沟通、平行沟通等【沟通的方向】 38、按以下()选项划分,可将组织沟通分为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沟通的组织结构】 39、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较大、一般三级】 40、按照咨询心理学的观点,大部分心理问题来源于:()【自身的内部冲突】 41、办公室小王引导三位客人去见局长,他们互相都不认识,小王应该先介绍()。【局长】

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任职程序和职责是什么.doc

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任职程序和职责是什么? 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防止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家行政权力从事各种营利活动,防止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收入,从而保持公务员的廉洁,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对公务员的任职,提出了一些必要的限制条件,具体是那些呢? 在中国,任用公务员时,一般遵循下列程序: (一)提名 通过行政领导提名,党组织推荐、群众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为了充分体现量才适用,举贤荐能的原则,搞好任职的提名工作,主管人事的部门以及各级领导应当特别注意在平时的工作中全面地考察每一位公务员,对他们的工作成绩、能力以及素质等做到心中有数,并且掌握各级公务员的后备力量、储备状况,做到有计划地提升。 (二)考察 人事部门对被提名的拟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能力和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必要时,还可以进行测验或考试。对拟任领导职务的,还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三)呈送 人事部门对拟任职公务员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整理出客观、公正、全面、详实的考核材料,并填定《国家公务员职务任用审批表》一并报送任免机关。 (四)审批 任免机关根据公务员管理权限和上报材料,集体讨论,作出任职决定。按

规定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的,还要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五)任命 由任命机关发布任职决定,委任领导职务的,要颁发任命书,并通知任职人员到职。 (六)公务员任职的各项程序完成后,要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防止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家行政权力从事各种营利活动,防止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收入,从而保持公务员的廉洁,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对公务员的任职,提出了一些必要的限制条件,具体如下: (一)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工作需要特殊情况下的兼职,必须对拟兼职人员的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工作量,及本人的工作能力进行综合分析,经审核确定能够胜任,并按法定程序由任免机关批准,方可在国家行政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但国家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二)为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年龄梯度结构,国家拟规定担任不同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最高任职年龄。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达到最高任职年龄时,任免机关应免去其所担任的领导职务,任命非领导职务或交流到其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最新公务员的调任制度

中国国家公务员的调任制度 调任是国家公务员交流制度的具体方式之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担任助理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以及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任职的人事行为。调任是取得或解除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一条途径。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调动,可以取得国家公务员身份,并在经培训合格后,任职,但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不能调任。同时,国家公务员也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调出国家公务员队伍,解除国家公务员身份。一般职务不得以调任方式补充,而对调出国家公务员队伍不加职务限制。 调任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调入行政机关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国家规定的编制空额。每个国家行政机关都有编制限额,任何人无权超编补充人员,只有当国家机关出现编制空缺时,才能可能以调任方式补员。这是调任(调入)的首要条件。 第二,符合回避规定。《国家公务员暂行规定》明确国家公务员实行回避制度。调入时也必须遵守这一规定,即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第三,调入人员必须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具备的政治思想水平。调入人员是充实到领导职位上的,职责重大,必须具备较高政治思想水平,才能适应岗职的要求,保证其政治上的可靠性,达到调任目的。 第四,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即有政治思想水平权是一个方面,还要有相应的业务能力、领导能力,同时,根据职位对任职资格的要求,还要符合诸如年龄、职级、学历等资格条件。 第五,健康的身体。 第六,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就调出行政机关而言,必须是工作不受影响,本人同意,有关组织批准。 调任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第一,由国家行政机关按比例预留相应职位,编制年度国家公务员调入计划。 第二,国家行政机关以外单位推荐或自荐,或政府人事部门选调。 第三,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进行考核。 第四,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审批调入。 第五,到行政学院或其他指定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培训是调入人员任职的一个重要程序。 第六,经培训合格后的被调人员,由任免机关正式任职,取得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合格者,另行安排。 国家公务员调出国家行政机关,如属国家行政机关主动提出,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办理调出手续;如属国家公务员主动提出调离国家行政机关,应提前一定时间向其所在单位提出调离申请,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报请任免机构批准。经批准同意的,办理调出手续。这两种方式离开国家公务员队伍均不再保留其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国家公务员转任制度 转任是国家公务员在国家公务员系统内的流运。通过转任,达到人与职位最佳配置。 国家公务员的转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新公务员年度的工作计划范本

Formulate objectives and tasks and daily work items management, so as to enhance the initiative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新公务员年度的工作计划

编号:FS-DY-20116 新公务员年度的工作计划 新公务员的年度工作计划 一、近期目标 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第一年,是熟悉工作,积极参与,认真履职,探索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这一年中必须做到“一个转变,一个明确”,即转变工作角色,明确工作职责。 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但是自己从事的工作一直都相对单一,以至于对其他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处理事情时,必须跳出以前在部门的思维方式,摆正自己的位置,树立全局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角色。 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办公室对自己工作安排,尽快熟悉自己的工作和职责,一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明确工作要求;二是熟悉县政府办公室总体工作及相关业务年初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三虚心听取办公室其他同志的指导,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在干中学、学中干,明确工作的运行和处理问题的程序;四要认真与科室其他同志总结前期工作,明确工作努力方向。 二、中期目标 在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方的前提下,明年,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锤炼,做到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绩效“三个提升”。 提升政治素质:一是要善于从政治角度看问题。无论面临的情况多么复杂,要坚持从政治角度分析判断问题,保持清醒头脑。二要保持政治敏锐性。密切关注时事、了解时事,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敏锐把握各项方针政策动向,保持工作的主动性。三是要树立高尚的政治品格。做到眼界宽广、胸襟广阔、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坚持原则。 提升业务能力:一是提升写作能力。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平时公文写作中的锻炼,注意办公室其他同志撰写材料的学习,能较好完成交办的新文件拟稿任务。二是提升语言表

公务员通用能力大讲堂公共服务能力

公务员通用能力大讲堂----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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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47分24秒 课件名称:公务员通用能力大讲堂----公共服务能力 (100分) 测试题目共:25 ,总分值:100 ,测试时间:60分钟 第1题、 政府最主要是为老百姓服务,整个社会是以公众为中心的,不是以政府为中心。(是否题)(分值:4) A . 对 B . 错 2123 第2题、 公共服务是指政府或者其他机构为社会提供的基本的非营利服务。(是否题)(分值:4) A . 对 B . 错 2128 第3题、 市场最大的作用就是能够快速、有效的配置社会资源。(是否题)(分值:4) A . 对 B . 错 2126 第4题、 一个人受教育的时间越长,学历越高,他的公共服务能力就越强。(是否题)(分值:4) A . 对 B . 错 2122 第5题、 一个合格的、有素养的公务人员,他能够不断的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是否题)(分值:4) A . 对 B . 错

2129 第6题、 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绝对不能引入市场机制。(是否题)(分值:4) A . 对 B . 错 2130 第7题、 每个公务员做出承诺,就应该在公务活动中一样一样的得到体现,这是对公务员( )能力的要求。(单选题)(分值:4) A . 诚信 B . 联系群众 C . 自我规范 D . 为群众办实事 2138 第8题、 有了正确的决策后,能快速的把众多的人组织到一起,快速落实、实施这个决策,这是对公务员( )能力的要求。(单选题)(分值:4) A . 高效行政 B . 联系群众 C . 自我规范 D . 为群众办实事 2142 第9题、 摆正公务员、官员和民众的关系,老百姓是国家的权利主体,政府公务员是给权利主体服务,这是提高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的途径中的( )。(单选题)(分值:4) A . 要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素养,树立服务意识 B . 要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公共服务的知识和能力

公务员工作计划

公务员工作计划 作为一名公务员你要有自己的工作计划,也要服从领导的安排。有了工作计划之后,你就可以更加有条理地去工作了。下面是为大家提供的公务员工作计划,欢迎大家的阅读。考入公务员工作系统,一路走来,历尽坎坷,有辛苦有感动,工作机会来之不易,我一定会加倍珍惜这个工作,发挥我踏实本分的这个特点,尊重领导,做好本职工作,让领导更省心,让同事更舒心。面对即将到来的工作,我会认真对待,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准备:一、工作规划方面提高认识充满热情地方志有着记载历史、教育后代、为后人从政治层面提供借鉴等作用,所以意义重大,我要从历史的视角认识到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安守住枯燥的书写工作,才能更好地将求真务实的作风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才能保持足够的热情投入到具体工作中,才能在深耕细作中找到乐趣、找到价值感,更好的地完成领导交代给我的任务。加强学习夯实基础第一、通过互联网搜索地方志办公室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大致方向。在中国龙志网上了解学习黑龙江的历史轨迹、地理环境、气候现状、资源分布、行政区域划分、人口民族状况、经济环境、政治、社会建设等相关黑龙江省的背景知识,进一步了解市历史轨迹、自然地理环境、资源分布、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建设等相关的背景知识,以便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知识

基础。第二、通过中国龙志网查阅地区志,市年鉴,了解市年鉴的大致内容情况,比如分为细化层级为篇、章、节,从篇的层级来看大概有市委、市政府、人大、工会妇联共青团、军事、法制、经济管理、社会等等,具体的行文风格,数据,什么是重点内容,大致了解后方便以后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以后今后工作少走弯路。第三、作为新人,要在志鉴论坛、志鉴纵横、修志法苑中阅读、学习前辈们对地方志工作的观点、看法、要求,吸取精华,了解写志人未来的工作内容、大致方向,可能犯的错误,在未来的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确保今后的工作让领导和组织满意。 二、人际处理方面 尊重领导,踏实做事。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实在做事,实在做人,多看他人的优点,少看他人的缺点,对自己要求高一点,对别人宽容大度一点,相信工作氛围就会更融洽团结,工作任务也会完成的更圆满。领导的工作能力和为人处事都是新人学习的榜样,要充分了解领导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领导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让领导放心,做领导的得力帮手。但是,工作中一定会遇到一些问题,如有些具体的工作的问题我领会不清,或者有自己的看法,会委婉地向领导表达我的看法和意见,在充分尊重领导的前提下以征求领导意见,如果领导仍然不认可我的意见,那么一定会按照领导的意图做事,确保任务圆满完成。帮助同事,

公务员必须具备的九种能力

2003年,人事部发布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其中规定,公务员必备的九大 能力为: 1. 政治鉴别能力 ①有相应的政治理论功底,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认真实 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②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是非分明; ③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正确把握时代发展要求,科学判断形势; 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依法行政能力 ①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法制观念; ②忠实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 ③准确运用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④依法办事,准确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以权代法; ⑤敢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 3. 公共服务能力 ①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诚实为民,守信立政; ②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③有较强的行政成本意识,善于运用现代公共行政方法和技能,注重提高工作效益; ④乐于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采纳群众正确建议,勇于接受群众批评。 4. 调查研究能力 ①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实事求是,讲真话、写实情; ②坚持群众路线,掌握科学的调查研究方法; ③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历史、现状和产生的影响; ④积极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预测发展的趋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⑤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指导、推动工作。

5. 学习能力 ①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有良好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②学习目标明确,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积累知识与经验; ③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及时更新和掌握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知识、技能; ④拓宽学习途径,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 6. 沟通协调能力 ①有全局观念、民主作风和协作意识; ②语言文字表达条理清晰,用语流畅,重点突出; ③尊重他人,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人一道工作; ④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 ⑤能够建立和运用工作联系网络,有效运用各种沟通方式。 7. 创新能力 ①思想解放,视野开阔,与时俱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勇气; ②掌握创新方法、技能,培养创新思维方式; ③对新事物敏感,善于发现、扶植新生事物,总结新鲜经验; ④善于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8. 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①有效掌握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捕捉带有倾向性、潜在性的问题,制定可行预案,并争取 把问题解决于萌芽之中; ②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善于协调不同利益关系; ③面对突发事件,头脑清醒,科学分析,敏锐把握事件潜在影响,密切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④准确判断,果断行动,整合资源,调动各种力量,有序应对突发事件。 9. 心理调适能力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一般流程(四).doc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一般流程(四) 第三阶段面试 能否取得而试成功,考前的准备至关重要,面试是一个机遇,也许这就是你成功的开始。面试时,对着主考官你只有半个小时来推销自己。怎样用三十分钟来充分展现你的个人魅力呢?面试前的准备就显的至关重要。而试前的准备工作,比准备一份简历或求职信,要费事费力得多。不但要考虑目标单位所要询问的问题,也要考虑对方将从哪些方面考察自己,以及自己的谈吐、举止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因此面试前应做充分的准备工作。 一、应对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有充分的了解 应聘前对所要应聘的单位和应聘的职位进行调查研究,是获取有用信息的必要和有效的手段。如果你在应聘时对所要应聘的单位或职位不了解,会造成你在面试过程中心里没底处处被动。求职动机是一项重要的求职要素,考官经常问类似的问题。你对我们单位了解吗?你为什么来应聘?你对你所应聘的职位了解吗?你为什么应聘这个职位?假如你被录用,你将如何开展这个工作?同答这样的问题,需要你对这个应聘单位和职位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否则你的回答就很可能不着边际。而试过程中,你的每一个回答,都需要有根据,要从客观实际出发。 如果你对可能任职的单位有充分的了解,一方面既会增加考宜对你的印象,因为你对该单位认识越多,越表示你对所求职业感兴趣;另一方而还可以增加你面试时的信心O 越知己知彼,越能掌握自己,从而能应答如流。 了解对方,一方面可以通过阅读各种报刊杂志、新闻报道、调查报告等,了解到国家的经济、政治形势、就业形势和政策;职业声望调查,行业比较调查都有参考价值;你可以去查找应聘职位部门的内部资料、文件,你也可以请亲友、同事、同学、老乡等关系比较亲密的人,采用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帮你寻求必要的信息。总之,你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力资源去获取宝贵的信息资料。除此之外你也可以直接去应聘的单位亲自进行访谈。访谈可采取社会调研、实习考察、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采访前最好预约,采访时要注意礼仪,访谈时间一般不要太长。不过直接访谈方法既增加了让单位了解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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