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研究生医疗保险就医及报销指南
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学研究生按有关规定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由所统一支付。
一、就医管理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各等级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览表单位:元
注:除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之外,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用按四、门诊统筹报销规定要点。
二、就医流程
寒暑假及法定假回家探亲期间,因疾病可在当地住院就医,并在3日内(节假日顺延)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出院后,将医疗证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交给研究生部,统一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意外伤害的门诊及住院医疗及就医管理、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与疾病住院相同。
三、与商业保险之间的衔接
原由所为在学研究生(不含定向、在职生)投保并支付的每人每年60元的《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尚未到期的继续执行,到期的不再续保。在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时,及时向保险公司申报并通知研究生部。
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就医时,先行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按比例结算,符合商业保险公司规定报销范围的疾病,可后到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险的二次报销。
保险公司联系人:刘建营,电话:139********。
四、门诊统筹报销规定要点(暂定,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1、在所卫生所或由所卫生所指定的沈阳市医保定点医院的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可由门诊统筹基金按所规定的当年报销比例和最高限额报销,报销时间分别在当年的6月和12月。2010年报销比例定为60%,年最高报销限额不高于1000元。
2、急诊就医可到就近医院,病志需加盖医院门诊急诊章。
3、报销时需要提供:①所卫生所签发的转诊单(在所卫生所指定的沈阳市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时,急诊除外);②医疗费原始凭证(并附有病志和检查单)。
五、研究生医疗补助金
我所从2006年起实施的《研究生医疗补助金管理办法》继续实施,一年内累计个人支付医疗费超过2000元的,可申请研究生医疗补助金。
六、取消我所现行的研究生在所卫生所就医的医药费报销比例为50%的报销规定。
七、本人医疗保险卡和就医手册请妥善保管,遗失请及时挂失。
医疗保险挂失及查询电话:62167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