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本合同;
1.2洽谈、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
1.3设计、施工图纸;
1.4工程量清单;
1.5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及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
第二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本合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第三条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2工程地点:
3.3工程内容:
3.4工期:本合同工期为天(日历日,乙方收到甲方正式开工通知起计),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3.5图纸
3.5.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名称、日期和套数:;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 3 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疑问, 3 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疑问,则视为没有疑问并完全、准确的理解图纸要求。
3.5.2乙方额外要求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3.5.3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至图纸失密时止,应对图纸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泄密的,应承担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4.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元整(大写:
整)除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外,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格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变动做任何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的增减。
4.2根据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施工措施方案、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按照计算得出的综合单价进行工程结算。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原有类似的套用原有综合单价核算工程价款(是否为类似清单,由发包人根据施工方式予以确认)。文件中没有的新发生的项目,其工程量及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编制依据2008年《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关规定执行,人、材、机按发生当期当地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取费级别为:2008年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总承包一类取费。
在实际施工中,无论招标文件中所列清单项目工程量如何变化,结算时皆按照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发包人不因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4.3除4.1款规定情况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由于乙方自行核算导致的漏项由乙方自行承担。
4.4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工程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包含申请、验收),费用与甲方无关。
4.5工程款支付的条件、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审计或工程造价机构进行决算审计的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日内,付至工程决算总价的%。
留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月,无质量问题和无索赔后无息支付。
4.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有权中止付款。
第五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委派项目负责人为甲方驻工地代表(甲方工程师/工程师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其它事宜。
5.2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监督执行,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
5.3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4甲方的监督不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六条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
6.1乙方任命为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如发生变动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代表,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的其他现场施工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变动,如需变动,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否则,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其它人员擅自变更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人;甲方给予乙方项目经理或总负责人的任何书面指示将视为已经有效地给予乙方。
6.2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若离开,须向甲方代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离开。
6.4乙方项目经理、驻工地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出现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到位。
6.5乙方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可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逾期视为认可。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乙方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双方一般权利义务
7.1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水、电接口至施工现场,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并负责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乙方进场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7.2开工前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
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3根据工程需要,乙方提供和维护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阻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认真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7.4乙方自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移交之日止,负责甲方办公区的全部水、电、排污及环境卫生等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7.5乙方需按政府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关费用。
7.6乙方在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由甲方负责。
7.7乙方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提出方案并报甲方、工程师及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被破坏的公共设施,恢复原状,并承担费用。
7.8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卫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活完场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9乙方必须按本施工合同进行组织施工,完成并修补施工中的缺陷。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涉及工程或与工程有关的事情,乙方都应依照并严格遵守甲方指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10乙方应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操作工艺流程、技术要求施工,设置各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并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延误的工期乙方承担责任。做好自检和工序交接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所报项目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乙方须返工、修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11在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
7.12乙方有义务对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但优化的最终方案以甲方或设计院认可为准。
7.13施工中如现场情况与图纸有出入时,乙方有责任将现场尺寸通过施工草图递交给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7.14乙方确认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和周围居民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事情负责(包括施工安全、环境污染、扰民等)。除不可抗力或甲方指令原因外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15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院、施工单位和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
7.16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甲方因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17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7.18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7.19乙方须按甲方的工程所需,向甲方提供现场施工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及施工图纸。
7.20乙方必须使用甲方要求或书面认可的材料,并向甲方提交材料来源以及合格的证明文件。甲方要求是指:甲方明确提出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购买的材料。甲方认可是指:辅助性材料或主要材料,甲方没有指定,可由乙方自行决定购买的情况,但必须经过甲方认可方能使用。
7.21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进行装配式施工,以满足沈阳市城市建设委员会对于装配式生产的需求。
7.22甲方有权根据设计单位的意见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或变更本合同产品的数量或型号,综合单价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
7.2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场所的制作进行监造;有权对乙方现场安装施工的质量、流程、工艺、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7.2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类制作、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对于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乙方同意全面配合。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的检查或检验,若存在额外费用,检验合格的,由甲方承担,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7.25甲方对于乙方在制作、安装工程中存在的不合规范、质量瑕疵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材料、设备
8.1乙方必须保证材料有质量可靠的供应来源,若因乙方未使用指定的或规定的材料而引起验收不通过或其他后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8.2乙方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饰面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符合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并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设备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饰面材料原则上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的原件。
8.3若甲方代表对进场报验材料有异议,可按规定程序进行抽检,若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8.4本工程所有安装材料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经甲方代表和乙方共同检查验收,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后方可使用。已进场的材料和设备,经双方验收合格的材料交由乙方照管,期限至整体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为止。以上进场材料和设备未经甲方代表签署出场许可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8.5甲方代表对材料的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8.6在施工工程中,甲方有权对使用材料进行更改,变更后的材料由乙方重新报价,报甲方确认,经确认后的单价作为以后结算单价。
8.7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材料,乙方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8.8甲方对部分建筑材料、设备实行控制或供应,对于甲方控制或供应的建筑材料及设备, 乙方应提前 10 天向甲方提供需用计划。
第九条工程变更
9.1工程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导致设计修改或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此条以甲方同意为前提,若甲方不同意变更,则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重作,工期不顺延。乙方不同意返工或重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2乙方同意由于设计变更、设计不清晰需要确认导致的停工、窝工、倒运、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不向甲方提出或要求赔偿,工期可顺延。
9.3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或修改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
变更。
9.4乙方不得随意提出对原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修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9.5工程量清单中漏项但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承认该工程量。甲方不做工程量及工期、价款上的任何调整。
第十条质量与验收
10.1工程质量
10.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格工程,并应符合本合同或技术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本合同约定(优先适用)、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致达到规定合格要求,返工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1.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具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0.2检查和返工
10.2.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0.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或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2.3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10.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3.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重做后重新验收。
10.3.2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
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
10.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验收,自行验收甲方不予认可,也不予结算,乙方应重新组织验收。乙方拒不重新组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甲方都可以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乙方应予配合,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重做或修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一条竣工资料
11.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3 天内向甲方提交以下竣工资料 2 套:
(1)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施工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3)工程竣工图;
(4)其他需存档的施工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
1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12.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 14 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全部费用。
12.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2.4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书,乙方做到工程完工后清场,正式移交甲方管理。
12.5如本合同工程需在后续工程完工后方能验收的,保修期自后续工程验收合格时起算。
第十三条保修
13.1保修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为__12_个月。
13.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害、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3.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或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3.4保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13.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派人到现场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修理,所发生费用从甲方应付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3.6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3.7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期自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重新计算。
第十四条安全施工
14.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4.2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并采取一切措施减少损失或损害。
14.3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的损害或赔偿,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保证甲方不负担涉及此类损害与赔偿或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4.4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意外事件),造成停工或被禁止施工,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政府部门对甲方可能的处罚),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工程转包、分包
15.1禁止乙方转包工程。
1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15.3乙方转包、擅自分包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30%的违约金,在结算价款中扣除,结算价款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5.4若经确认有未经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施工单位或个人进场施工,视为乙方已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十六条开工、施工现场及竣工管理
16.1甲方发出开工通知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开工,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日,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进场后,视为接受并认可开工条件,不得再以未具备开工条件等理由推迟开工或拖延施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元/日,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合同17.1款执行,可累计处罚,乙方同意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6.2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三天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变更过来);乙方应提供其驻本工程工地管理人员表。
16.3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提出,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乙方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完成用合格人员(甲方批准)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否则每拖延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每人次,拖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a.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不积极执行甲方指令的人员;b.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的人员;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人员;d.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的人员;
e.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f.高空抛倒建筑垃圾的人员;
g.随地大小便的人员等。
16.4对于甲方代表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应立即执行,并应提供其它称职人员接替其工作,未经甲方同意,被撤换的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16.5乙方须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因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工作,协商解决,服从甲方现场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16.6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或驻工地总负责人被甲方要求撤换,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每人次;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要求撤换或调职调岗者,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2000元/每人次违约金。
16.7乙方必须考虑污水处理办法,排至甲方指定位置,费用自理。
16.8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止,乙方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的照管负全责,并承担毁损、火(水)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损失。但对那些已办理中间接收手续并交付甲方的工程,从办理接收手续之日起,此照管责任转给甲方
16.9乙方应对所有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责。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
16.10乙方负责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16.11乙方为解决施工中的问题所有发向甲方的函件均应以符合甲方要求的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提前三天发文给甲方。乙方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和规范的文件编号,由项目经理签发,甲方代表签署后生效。
16.12乙方所需场地应经甲方核批后方能使用。工程验收后 3 天内,乙方应将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余泥垃圾运出本工程外。乙方负责标段内厕所垃圾清除外运及相关的一切费用,并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若乙方不履行此义务,甲方可自行委托他人,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以市场价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16.1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处罚,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万元,甲方有权从工程款或保修款中直接扣除。
16.14乙方对甲方任何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累计3次后,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且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金额的 2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6.15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其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为保证其履行诺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承诺证明,保证乙方所雇佣民工若因工资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6.1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组织或聚集民工到甲方办公机构闹事或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发生一次上述情形,罚款5000元,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16.17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向甲方索要工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索要人,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6.18乙方提供的工程决算资料(包括工程量和总金额)与甲方聘请的造价或审计机构做出的最终决算报告差额不能超过10%,若超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审计等一切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6.19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资料保存及信息沟通,保证信息沟通、反馈及时。因资料丢失、信息沟通不畅造成工程延误,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6.20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规范性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并按每日或每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交甲方,若延迟,则每一天承担违约金1万元。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7.1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的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价 1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5 天仍未能竣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同时还需承担甲方就未完工程另行委托他方所需费用与原本就未完工程应支付乙方费用之间的差价(若有)。
17.2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必须无偿、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和规范要求,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17.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交付的工程无法通过返修修复的或主体工程存在瑕疵导致修复不能的或经二次返修仍不能达到使用状态的或已完工程明显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且在甲方提出后不能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7.3乙方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设备或擅自更换已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设备的,乙方负责更换合格产品、返工重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本条17.1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7.4乙方因使用不合格材料引起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事故隐患、瑕疵,或违反安全施工规定,导致甲方损失或损失可能或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7.5因乙方不能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或因乙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监督和指令或未能积极协调配合做好施工工作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的,如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返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支付合同暂定价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按本条17.1款的规定由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7.6乙方未按甲方代表要求撤换不能胜任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的指令,乙方拒绝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7.7依据本合同条款约定或法律规定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
17.8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逾期不撤出,损失自负。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损失或赔偿,由乙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未支付的工程款不再支付,甲方只结算已完工程并确认为合格工程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合同解除后3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指定审计或鉴定机构对已完工程进行审计鉴定,若3日内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机构进行确认,乙方对前述鉴定结论予以认可。无论是双方共同委托还是甲方自行委托,审计或鉴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后,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 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7.9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的属于乙方在现场的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器械等。
17.10乙方未尽工程照管责任使材料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补或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工程款中将此部分款项扣回。
17.11乙方施工场地清洁不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或施工结束后未按规定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退还甲方,未将余泥垃圾运出本工程外,或逾期未退场,甲方则按所占场地面积每天 500元/m2计罚乙方。
17.12保修期内,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也可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未支付的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全额赔偿。
17.13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17.14乙方应及时交纳水、电和其他相关费用,因不及时交纳造成工程停工,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导致甲方垫付的,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按垫付的金额和时间按日计收万分之五的利息。
17.1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如超过付款期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应付部分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17.16本合同项下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计算方法:直接损失加间接损失。
17.17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款约定,未及时提供竣工资料,每迟延一天,支付违约金 1 万元;未完整提供竣工资料,甲方有权拒收。导致迟延交付,按照前述约定执行,甲方并有权拒绝支付结算款,责任、损失自负。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在短期内对本合同的履行无重大影响,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无法消除,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保险
19.1甲方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19.2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内自有人员、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现场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及施工机械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工程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一条其它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对甲方可能或已经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经办人:___ 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址区(县)路弄(村)号楼室。 3.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7.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材料费元,人工费元, 拆除费元,清洁、搬运、运输费元, 其他费用元,管理费元, 税金(3.41%)元。 “管理费”为上述费用的总和(税金除外)的 %。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 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 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2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 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 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本工程由乙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2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 《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 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 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 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 收日期。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
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表册 二〇一三年三月
使用说明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办事单位和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我们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施工手续的表格及征求意见卡装订成册,一次性发放。现将使用事宜说明如下: 一、请认真阅读本册,按照“表注”要求填写,签章。 二、填表字迹清楚、工整,单位名称一律填写全称。 三、按照办理程序,将表格依装订线撕下,报中心业务窗口。 四、请在办理完毕后,认真填写“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的中心征求意见卡”,此卡不记名,将作为监督中心工作人员的依据。 五、“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征求意见卡”不需撕下,连同表册封面一同投入“意见箱”。 六、咨询服务电话:3586011 3586534(北) 3586604(南) 七、投诉电话:3586011
基本建设联合审批平台办事须知 施工手续办理窗口需提供的资料 项目报建(4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1、填报项目报建表 2、立项文件 3、规划许可证 4、土地手续 5、资金证明 监理单位:1、填报《监理申请表》 图纸审查备案 建设单位: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送达书 2、审查合格书 3、审查意见表 4、审查合同 招标投标(22个工作日) 1、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 3、报名单 4、图审回执 5、施工图纸 6、代理合同 7、代理机构营业执照8、代理机构资质证 合同备案(1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1、填报《合同备案表》(一式四份)
2、施工单位规费证复印件(盖章) 3、施工合同原件 4、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质量监督(1个工作日) 1、填报《质量监督申报表》 2、监理合同原件一份(留存)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意见表 安全监督(1个工作日) 1、填报《安全监督申报表》 2、填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复印件) 4、项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方案)(留存) 5、意外伤害保险单(留存) 6、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财政收款收据 收取规费(即来即办) 建设单位: 1、劳保费、交易费凭进帐单领取发票,印花税需到帐后领取发票 2、一费制核定单及一费制收据复印件(或配套费收据复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山东同兴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大自然生物食品科技1#、2#车间 二、工程地点:大自然生物集团有限公司院内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开工日期:2017年7月10日 竣工日期:2017年8月31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一、网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网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 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十年、月、曰(8位数)十流水号(2位数)十承包方式(代码:A总承包,B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2014年11月11日某施工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201052014111101A000 (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201052014111101A01C01。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承包人使用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省外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模块,上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省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所在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冷冻机房造价谈判会议纪要;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2.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照施工图纸及图纸说明中要求的标准规 范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日内提供施工图肆套 3.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王晓江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资料管理、现场管理、工程主体单位之间的协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暂停施工、图纸变更、技术签证、经济签证。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吕汉亭职务:工程师 职权:现场管理、组织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关系,批准监理工程师暂停施工和经济技术签证。 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5、项目经理 姓名:赵军文职务:项目经理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 ⑶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将上述资料以书 面形式提供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场地平整和施工设计图上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如有变更以实际变更内容为准。 第四条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 4 月 15 日,以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12月15日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240 天。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六条发包人权利义务 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保证承包人在施工前后不受任何部门、个人的阻碍和干扰;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场地内,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畅通; 3.发包人必须对隐蔽工程实施前后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隐蔽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至合格为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不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第七条承包人权利义务 1.根据发包人给予的施工设计图施工,在结构调整可行的情况下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的结构进行调整。(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2.承包人必须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不合理的指示和要求。 第八条工程量的确认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照实际工程量以书面材料通知发包人结算工程款。因承包人发生的质量不合格被要求返工、修补等的工程量除外。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1.垫资销售支付。承包人自筹资金组织建设以上工程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发包人实时销售所得房价款及时支付给承包人。具体支付方式见下表: 承包人自筹垫资额计价方式和总支付款 50万及以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计算的工程款+自筹垫资额 “乘以”20% 全额垫资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计算的工程款+该项目3-7层 销售后净利润的20% 2.销售等值支付。承包人自筹资金组织建设以上工程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发包人销售所得房价款不够支付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计算的工程款给承包人的,剩余工程款用该项目等值(市场评估价)的财产赔偿给承包人。 第十条本合同及附件共 4 页,一式份,经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发包人份,承包人份。 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施工合同备案工作流程 事项名称:施工合同备案 校验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各方主体在办理网上备案时,通过会员的身份登陆“绍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系统”直接办理。合同签订各方主体只需按照系统提示的“注意事项”填写合同条款。 一、材料申报: 1、对依法招标的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1)施工合同(正副本); (2)招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对直接发包的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正副本); (2)建设项目招投标审批表(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受理:目前本市开展的合同备案工作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区域范围主要包括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绍兴生态产业园、滨海新区。合同备案由我处专业人员接受申请单位的备案申请,并在收到合同草本和完整辅助资料后1到2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审查; (二)上传审查资料; (三)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合同条款; (四)审查合同约定。 1、对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对施工合同的签订的单位名称、合同价款(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合同工期、质量安全等协议内容及签订日期进行网上审查 2、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工程价款支付约定进行审查; 3、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价款约定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指出,并通过备案系统直接提出整改(修改)意见,经整改(修改)直至符合要求后采用统一的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直接打印合同。 (五)办理备案手续: 审定符合要求的即时,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双方带齐申报材料到我处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资料网上归档。
包干价的建设施工合同增加工程量后,如何认定工程总价 款,本案按日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是否过高 ――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诉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案 (一)【案件概要】 1 ?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03)深福法民三初字第1973号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五终字第 1420号 2.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 ?诉讼双方 原告: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5022号联合广场A座52 层。 法定代表人:丘宝良,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姚正光,广东一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助 理。 被告:深圳万基药业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水贝石化小区2号楼。 法定代表人:陈伟东,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锋,被告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赵阳,被告项目经理。 4?一审法院: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林阳涛独任审判。 5?二审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任舒中;审判员陈锦富;代理审判员钟波 (二)【一审情况】 1. 一审诉辩主张 原告起诉称:2002年6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一份《和平中心大厦消防系统工程安装合同书》,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安装和平中心大厦消防系统工程,总价款为2900000元。合同 签订后,原告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安装义务,虽然由于被告的客观原因,导致工程延至2003年4月8日才验收完毕,并且由于被告原因,工程发生部分原合同范围外的增量(该部分增量因原告与被告尚未结算完毕,不在本案诉讼请求之列),但被告却不按约定期限支 付工程款,至今仍拖欠原告合同内工程款1013000元未付(工程保证金因尚未到支付期,不 在本案诉讼请求之列),按双方合同第七条第2,3款,被告行为已构成违约,据此,请求判 决:1.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工程款1013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55850元(从2003年 5月1日暂计至2003年9月30日按日0.3%计);2?被告承担诉讼费。 被告答辩认为:一、原告主张工程款1013000元数额明显错误,我方于 2002年10月 16日至2003年4月1日共4次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共 1826400元。合同约定总工程价款为 2900000元,扣除工程质保金 87000元和已付工程款,本案争议标的应为986600元。二、 原告严重违约,工程逾期 8个余月,应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合同约定原告应于2002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 款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附件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质质量管理条例》涉及的结构工程、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质量保修期 1双方遵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以下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不低于如下时间约定: (1) 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没各安装工程为1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其他质量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工程竣工后1年。 (5)屋面防水保修期为1年。 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l、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入应当在按到修理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入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或经历两次合(两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维修总价〔含税金)在承包人质保金中扣除,同时,发包人可在维修总价基础上加扣15%的管理费。质保金不足的,发包入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敌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承包人对维修的质量负责,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或发包人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维修,相应的质量保修金即使到期也必须等到维修完成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后方可支付。
江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施工合同需要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传合同复印件,参见《江阴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1、《江阴市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表》(附件一,一式五份) 2、全部施工总承包合同正、副本 3、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4、总承包企业已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资质核验(省外建筑业企业)、企业单项核验登记表(外地进澄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附件五) 注:直接发包项目:合同备案表上总承包标的内容与直接发包通知书发包内容一致; 公开招标项目:(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五大员)必须与投标时人员一致 (2)合同备案表上总承包标的内容与中标通知书中标范围和内容一致 二、专业承包合同备案(施工合同需要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传合同复印件,参见《江阴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1、《江阴市专业承包合同备案表》(附件二,一式五份) 2、全部专业承包合同正、副本 3、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4、专业承包企业已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资质核验(省外建筑业企业)、企业单项注册或长期注册登记表(外地进澄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附件五)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单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承包方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形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2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2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2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发票。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3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工程款;3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工程款;33余款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4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4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 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固定价格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双方需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及承包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可调总价合同 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 Pric 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可调单价合同 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 4)双方约定其他因素。 成本加酬金合同 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中,业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但是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也就较低了。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上也就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的成本。 主要使用: 1.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 2.新型的工程项目。 3.风险很大的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 ---- 1999 ------- 0201) 合同编号: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实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智能化弱电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详见附件1中各系统的设计、设备选购、工程施工、调 试、质量保证、培训及售后服务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年6月18日 竣工日期:2003年6月18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估)玖佰玖拾陆万元(人民币)
Y:(暂估)996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
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经办人(章) (公章) 年月曰 经办人(章)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曰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 发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合同管理人员资格证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意见: 鉴证机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的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内外装饰、给排水、采暖、强弱电、消防、配套综合管网、厂区围墙及门卫、院坪。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工程承包范围未提到锅炉房的施工,也应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增加锅炉房的施工内容及待施工图纸确定后确定合同价款。 热门城市:驻马店律师徐州律师吐鲁番律师山东律师遵义律师菏泽律师铁岭律师鄂尔多斯律师厦门律师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签订合同时通常要涉及到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的问题。合同价款如果不能清晰、准确的作出约定,那么在结算的过程中,就会引出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如何才能更好的确定合同价款呢?今天就来说一说这个问题。 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价款的确定
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的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内外装饰、给排水、采暖、强弱电、消防、配套综合管网、厂区围墙及门卫、院坪。 二、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确定合同价款: 1、合同承包(已有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内外装饰、给排水、采暖、强弱电、消防部分执行一口价(原定604万元)。 2、合同承包(暂未有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配套综合管网、厂区围墙及门卫、院坪等工程内容,待施工图纸确定后,双方再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价款。 三、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工程承包范围未提到锅炉房的施工,也应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增加锅炉房的施工内容及待施工图纸确定后确定合同价款。 合同中的工程价款,不宜笼统的写为按有关规定和双方审定的预(结)算为准等不明确的说法,这样会造成“先干后算”,导致投资、资金、计划安排都心中无数,为结算工作造成了隐患。相反,如果我们坚持“先算后干”,坚持开工前必须确定价款,及时处理合同规定允许调整工程价款部分,及时增补合同值,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才能做到心中有数,监理人员才能对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备案表》原件; 2 、施工合同正式文本( GF-XX-0201 )原件; 2、公开招标的工程:应提交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下同); 3、直接发包工程:应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该工程执行现行定额预算书原件(盖注册造价师章及单位公章)并附电子文稿; 4、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代理人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5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 篇二:建筑工程施工 合同上备案流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上备案流程 一、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 、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 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 PDF 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
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 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 位数)+年、月、日( 8 位数)+流水号(2 位数)+承包方式(代码:A 总承包,B 专业承包,C 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 XX 年 11 月 11 日某施工 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 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 3XX5 XX1111 01 A01 000 (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XX5 XX1111 01 A01 C01 。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 ,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 USBKEY 密码锁登录江苏省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的各种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直接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许多条款不大适用。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可以管好所有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显然是对合同的误解,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须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
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使用时机是非常必要的。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各种计价方式。 一、总价合同: 所谓总价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总价。总价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价格根据确定的由承包方实施的全部任务,按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提出的总价确定;二是持实施的工程性质和工程量应在事先明确商定。总价合同又可分可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由承包方一笔包死,不能变化。采用这种合同,合同总价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因此,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图纸及规定、规范应对工程作出详尽的描述,一般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详图己完成的情况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要承担实物工程量、工程单价、地质条件、气候和其他一切客观因素造成亏损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均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和地质条件恶劣、气候恶劣等理由,提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形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发票。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工程款; 3、余款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