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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doc 101页)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doc 101页)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doc 10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Dl0001—89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survey for Geologicai

and mineral Resources Exploration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本规范规定了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1:1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平板仪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面摄影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标准。

1.1.2 本规范适用于地质矿产勘查专业进行大地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使用,并可供相应精度的矿山设计及生产利用。

1.1.3 在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基本精度时,可采用其它作业方法或新技术作业,并制定补充技术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1.1.4 作业前,应根据任务要求,充分收集测区各项有关资料,分析测区自然地理及交通情况进行测区踏勘,编写技术设计书。作业结束后,应编写测量成果工作报告,进行成果成图验收。

1.2平面控制测量

1.2.1 平面控制点是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的基础。根据测区的面积及测图比例尺可布设三、四等和一、二级三角或导线测量。各等级三角点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各等级导线网最弱点与起始点或相邻路线中最弱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1.2.2 无论采用那一种方法测制地形图,均应布设满足相应测图比例尺所需密度和精度的平面基本控制点。

1.3高程控制测量

1.3.1 测区的高程基本控制应为三、四等水准或四等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小面积测区且无发展远景时,亦可布设等外水准或等外光电测距高程导线。

1.3.2 各等级水准网(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最弱点高程中误差,对起始点不大于0.05m。1.3.3 各等级三角点(导线点)的高程,采用水准、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或三角高程测定,其高程中误差不大于l/20等高距,当采用0.5m等高距时,不大于1/10等高距。

1.4地形图的基本要求

1.4.1 测制地形图应内容齐全,综合取舍合理。图式符号运用正确着重显示与地质勘查有关的元素。

1.4.2 地形图上地物点对附近图根点(航外控制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在平地、丘陵地不大于图上0.6mm;山地、高山地不大于0.8mm。

1.4.3 图上等高线插求高程点对附近图根点(航外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大于表1—1的规定(以测图等高距为单位)。

当采用0.5 m等高距时,高程中误差不大于1/2等高距。高山地地面倾角大于45。时,等高线平面位移中误差不大于图上lmm。

1.4.4 森林荫蔽及其它困难地区,地物点平面位置中误差及等高线插求高程点的高程中误差可放宽0.5倍;特别荫蔽地区,无法按本规范规定的正常方法施测时,其成图精度及施测方法可结合测区具体情况,拟订技术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4.5 地形图符号及注记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791-86(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及GB 7929'-8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0。

1.5地形图规格

1.5.1 平面控制点的坐标暂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高斯正形投影,三度带分带。有特殊要求时,也可采用任意轴子午线或控制网边长投影于任意高程面的局部坐标系。

测区面积小于50km2且无发展远景时,可直接在平面上计算。

高程控制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当扩建控制网时,为了保持成果成图的连贯性,一般应采用原有的平面和高程系统。1.5.2 地形图按40cr n×50cm或50c m×50crn的矩形或正方形幅。1:5000比例尺测图面积大于50km2时,应采用国际分幅。

1.5.3 地形图图幅以图廓西南角纵、横坐标值公里数编号,取位至0.1km,如:4151.0—556.5,1:5000比例尺地形图按经纬度分幅时,应使用国际分幅编号方法。

1.5.4地形图的地形类别,按图幅内绝大部分地面倾角划分.其分类标准按表1-2规定。

1.5.5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符合茨1-3的规定。

表1-3

注:每幅图内应采用同一种等高距。 1.6地质勘探工程测量

1.6.

1 地质勘探工程测量主要依据地形测量的成果成图进行,其平面及高程系统应保持一致。当尚未进行地形图测量时,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应布设相应精度的控制网(线),以便于施测地形图时连测。

1.6.2 本规范规定的地质勘探工程测量的标准,系指详查、勘探阶段的要求。普查阶段的勘探工程测量,可根据矿区的具体情况、工作程度及地质上作发展远景,另订技术要求。 1.6.3 勘探线部面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4的规定。

注:①平面及高程中误差均指对图根点而言;

②当剖面比例尺大于地形图比例尺时,图上平面位置中误差系指地形图比例尺。

1.

6.4 勘探工程点定位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5的规定。

注:①平面及高程中误差均指对图根点而言;

②在森林隐蔽及其它困难地区,按常规作业困难时,表中探槽、探井、坑口、取

样钻孔及地质点的平面和高程中误差可放宽0 .5倍。

1.6.5 勘探坑道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6的规定。

注:表中M为地形地质图比例尺分母。

1.6.6 勘查坑道导线测量终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对导线起始点不大于0.3m,高程中误差不大于0.1m。当导线全长为400~1000m时,平面及高控中误差可放宽0.5倍。

2 平面控制测量

2.1 一般规定

2.1.1 平面控制网的精度应满足相应比例尺地形测图和地质勘探工程测量的需要。根据测区的面积、测图比例尺、矿区发展远景,因地制宜地选择经济合理的布网方案。

2.1.2 本规范所指的三等、四等、一级和二级三角点或导线点,均可作为测区的基本平面控制点。平面控制点的密度应保持在图上500~1000mm的间隔内有一个点.

2.2平面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2.2.1 各等级三角网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1的规定。

注:三角网边长根据布网方案及测图比例尺确定。

2.2.1.1 三角网的布设,可布设为利用一个已知点及已知起算方位并直接测量起始边的独立三角网。

当测区已有高等级控制点能满足起始点的精度要求时,可逐级或越级加密。布设控制点应能全面控制测区的范围,且点位分布均匀。

2.2.1.2 各等级三角网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独立控制网可布设为三角单锁、双锁、中点多边形或连续网。不论布设那种图形,三角形的内角一般不得小于30°,特殊情况允许小至25°;

b)在高等级点下布设控制网时,可采用插网、插锁、插点或其它典型图形:

c)插锁的三角形个数不得超过8个,三角形内角的规定与a款要求相同;

d)布设插网和插点的位置尽量避免靠近高级点,当插点与高级点或插点与插点间距离短于平均边长时,应尽量组成图形联测;

e)布设插点时,应至少由三个方向测定,且各方向均须双向观测,使能构成极条件或边条件:

f)线形锁尽量布设为直伸形,求距角应大于40°,三角形个数一般不多于8个,当求距角小于40°,图形个数超过8个时,按求距角计算图形强度的总和应小于85(以对数第六位为单位):

g)在特殊情况下,一级、二级三角网可布设无定向线形锁,但应有必要的检核条件。2.2.1.3 各等级三角网的起始边用光电测距仪测定,一级、二级三角网起始边也可以用钢尺直接丈量。当受地形限制需要采用基线网扩大的方法测定时,基线网图形一股为近似正菱形,扩大比不超过1:30基线网测量应符合表2-2的规定。

2.2.2各等级导线网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3、表2-4的规定.

(一)光电测距导线(表2-3)

注:△=[左角]

中+[右角]

-360°

(二)钢尺量距导线(表2-4)

2.2.2.1 各等级导线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导线宜布设成直伸等边形状,相邻边长之比不应超过1:3,其图形可布没成附合单线、单结点或多结点网等形式。独立导线网应布设成多边形格网式:

b) 导线网中结点与高级点间或结点与结点间路线长度,应不大于附合路线的0.7倍。当采用钢尺量距导线网作为首级控制时,其控制面积一级不超过5km2,二级不超过2km2;

c)加密的一级、二级导线,可布设无定向导线,无定向导线应组成有结点或形成闭合环的形式。

2.2.3各级测边网的布设应符合表2—5的规定.

2.2.3.1测边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a)测边网的布设应与三角网布设图形一致,各三角形的内角不应大于100°和不小于30°;

b)测边网以布设典型图形为准,如中心点多边形和大地四边形,不允许布设无多余观测条件的单三角锁;

c)在测边网布没中,应在图形的适当位置加测对角线,以增加图形强度和校核条件。2.3选点、造标、埋石

2.3.1 三角点点位要求

2.3.1.1 相邻点间应通视良好,观测视线离地面障碍物1.5m以上。

2.3.1.2 便于控制网的扩展和低等级点的加密。

2.3.1.3 标石能长期保存,并便于进行造标和观测工作。

2.3.1.4 三角点一般应取村名、山名、地名作为点名,并应实地认真调查确定。一、二级二角点的点名也可采用编号方法。

2.3.1.5 选点时应尽量利用旧点位,或将旧点联入新网内。 2.3.1.6 选点后应填写三角点的位置说明。 2.3.2 三、四等三角点造标要求

2.3.2.1 三、四等三角点应因地制宜选用标材,建造不同类型觇标。

2.3.2.2 建造觇标应使标形端正,标心、圆简垂直,结构牢固,视线距离橹柱应大于0.1m 。 2.3.2.3 标心或圆筒中心与标志中心应在同一铅垂线中,最大偏差不应超出0.1m 。 2.3.2.4 利用旧三角点的觇标,应检查其坚固性。不合要求的觇标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加固或重建。

2.3.2.5 四等三角点在边长较短的情况下也可不建觇标,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标杆稳定地竖立于标志中心位置。

2.3.2.6 各类觇标的照准标位可采用标心或圆筒,其直径大小可按下式计算: R=

S P

·12

……………………………………………………(1) 式中:S 制网的边长,以米为单位。 2.3.3 三角点(导线点)埋没中心标石的要求

2.3.3.1 三角点(导线点)均应按各等级不同的规格,埋设稳固的中心标石,各层标志中心应严格地在同一铅垂线中,最大偏差不应大于3mm ,并精确量取各层标志面间的垂直距离(取至厘米),将量取结果记入三角点的位置说明中。

2.3.3.2 与旧点重合的三角点,尽量利用旧标石。若新点为三,四等点,原标石只有一层,但坚固完整者,可不重埋。

2.3.3. 3 旧点必须重埋标石时,要确保所埋设新标石的标志中心与原标志中心在同一铅垂线中,偏差不应超过3mm ,并精确测算出新、旧标志面间的高差(量至厘米)。重埋情况记入重新埋设中心标石报告表.并通知原单位。

2.3.3.4 三角点标石一般用混凝土灌制。在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用相同规格的坚硬石料代替。

2.3.3. 5 在三角点标石的柱石和盘石顶面中央均嵌入一个瓷质或金属标志,标志需安放正直,粘接牢固。

2.3.3.6 三、四等三角点(导线点)均埋设双层标石。一级、二级三角点(导线点)根据实地

具体情况,可埋设双层标石或单层标石。

2.3.3.7 埋设标石时,应先将坑底填以砂石,捣固、夯实,然后埋下盘石和柱石,标石埋稳后,周围的填土应夯实,以防标石倾斜或位移。

2.3.3.8 造标、埋石结束前,应将点之记(或点的位置说明)上的标石断面图尺寸和柱石标志中心至觇标有关部位的高度填写清楚。三、四等三角点(导线点)应办理测量标志托管手续。2.4 长度测量

2.4.1 三角网、测边网或导线的边长采用光电测距仪施测时,应按第四章光电测距有关规定执行。

2.4.2 一级、二级三角网采用钢尺丈量基线长度时,应符合表2-6的规定。

等级

定向偏差

(cm)

最大高差

(m)

每尺段往返高

差之差(mm)

最小读数

(mm)

三组读数之差

(mm)

同段尺差

(mm)

全长各尺

之差

(mm)

外业手簿计算取位(mm)

30m 50m 30m 50m 尺长各项改正高差

一级

二级

5 4 4 5 0.5 1.0 2.0 3.0

30

k0.1 0.1 1.0s 注:表中K为基线全长的公里数。

2.4.2.1 基线场应选择平坦场地,避免跨越大障碍物。基线长度一般应是尺长的整倍数,各尺段坡度一般应小于1/10。

2.4.2.2 丈量基线的钢尺应经过检定,检定期一般不超过二年。作业前应进行钢尺比较,观测三测回,分别将每根尺三个结果取中数,加入尺长和温度改正,各尺结果的中数与每尺结果之差不应超过±0.5mm。各尺作业前应将钢尺引张三十分钟以上。

2.4.2.3 基线丈量应选择有利的气象条件作业,在下雨、风力三级以上、作业温度超过检定膨胀系数温度范围等情况下不宜量线。

2.4.2.4 丈量每一尺段时,以悬线温度计读记温度一次。丈量时的拉力应与检定时的拉力一致。每量一尺段前后两端各读数三次,每次移动约1cm。量线时应注意尺长之差及前后端读数差变动范围,超限时重读一次,舍去较大的结果,如某尺段连续五次读数均不合规定要求时,则应重测该尺段。

2.4.2.5 基线测量结果应加入尺长、温度、倾斜等改正,最后基线长度应进行投影改正。

基线长度D计算出后,按石E/D计算相对中误差。

式中:E l ——基线测量平均值中误差; E 2——轴杆头水准测量所引起的误差;

E 3——钢尺温度测定误差:

E 3=

△t

·n 0.625±△t ·n 0.375± )50()

30(钢尺钢尺m m

n ——跨距数;

△t ——钢尺温度与空气温度的差数,一般取1~3; △h ——每尺倾斜改正数。

2.4.3 采用钢尺丈量一、二级导线边长时,应符合表2—7的规定。

表2-7

等级

定线偏差(cm )

每尺段住返高差之差(cm )

最小读数(mm )

三组读数之差 (mm )

同段尺长差(mm )

外业手簿计算取位(mm )

尺长

各项改正

高差

一级 5 1 1 2 3 1 1 1

二级 5 5 1 3 4 1 1 1

注:每尺段指两根尺同向丈量或单尺往返丈量。 2.5 水平方向观测 2.5.1 经纬仪的检验

2.5.1.1 经纬仪是水平角观测的主要工具,应进行严格地检验。对于新使用或经过大修的仪器.应按照(国家三角测量和精密导线测量规范》中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全面检验。 2.5.1.2 每期业务开始前,对J1、J2型光学经纬仪应进行下列五项检验: a) 照准部旋转正确性的检验: b) 光学测微器行差的测定: c) 垂直微动螺旋使用正确性的检验;

d) 照准部旋转时,仪器底座位移而产生的系统误差的检验; e) 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的测定。 2.5.1.3 J6型经纬仪的检验

a)照准部水准轴与垂直轴是否正交的检验;

b) 十字丝位置是否正确的检验;

c) 两倍照准差(2C)的检验;

d) 望远镜水平轴应与垂直轴正交的检验;

e) 垂直度盘指标差的检验;

f)垂直度盘偏心差的检验。

2.5.1.4 作业过程中,如果使用光学对点器置中时.还应对光学对点器经常进行检查和校正。

2.5.2 归心元素的测定

2.5.2.1 归心元素测定,应在大约相交成120°或60°的三个方向设置仪器,依盘左、盘右位置进行投影。如因地形限制,也可在交角约为90°的两个方向上连续投影两次(两次之间须稍变动仪器位置)。投影示误三角形最长边或示误四边形的长对角线,对于标志、仪器、回光中心的投影应小于5 mm,对于圆筒、标心柱中心的投影应小于10mm。

2.5.2.2 投影应在专用投影用纸上进行,投影完毕后,除标志中心外,其它各投影中心均应描绘两个本点观测方向,其中一个是观测零方向。其观测值与描绘值之差,当偏心距小于0.3 m时,不应超过2°,偏心距大于0.3m时,不应超过1°

2.5.2.3 在不设站观测的点上进行照准点投影时,描绘点应包括测站方向.同时用仪器观测两描绘方向间的夹角.观测两个半测回或一个测回,记于投影用纸上。

2.5.2.4 三、四等三角点.测站点和照准点归心元素一般只测定一次,投影至观测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对于高标和不牢固的觇标,如遇到大风、暴雨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投影增加投影次数。

2.5.3 水平方向观测的作业要求

2.5.3.1 整置仪器确保脚架稳固,检查通视情况并选择成像清晰的方向作为零方向。2.5.3.2 水平方向观测应使各测回均匀地分配在度盘和测微器的不同位置上,各测回间应将度盘位置变换一个角度σ,σ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m——测回数:

j——测回序号(j=l、2、............m):

i′——水平度盘最小间隔分划值。J1型为4′,J2型为10′

ω——测微器格数。J1型为60格,J2型为600″;

一、二级三角点水平方向观测时,度盘变换位置可按下式计算:

2.5.3.3 各等级水平方向观测都应在通视良好、成像清晰稳定时进行。晴天的日出。日落和中午前后,若成像模糊或跳动剧烈时,不应进行观测。全部测回可以在一个时间段内测完。

2.5.3.4观测开始前,调好仪器望远镜的焦距,在一个测回内要保持不变。若照准标的使用回光时,应将光的大小、亮度调到均匀适当。

2.5.3.5 整置仪器时,应使水准气泡居中,在观测过程中,气泡中心位置偏离整置中心的范围,J2型仪器不得超过1格。气泡偏离位置接近1格时,应在测回间重新整置仪器。2.5.3.6 在观测过程中,如发现两倍照准差(2C)的绝对值,儿型仪器大于20″,J2型仪器大于30″时,应在测回之间进行视轴校正。

2.5.3.7 仪器的转动应平稳、匀称。照准目标时,按上半测回顺时针。下半测回逆时针旋转。用望远镜垂直丝精确照准目标时.应将目标置于水平丝附近,照准各方向目标应在相同位置。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时,其最后旋动螺旋的方向应为旋进。

2.5.3. 8 水平方向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8的规定。

表2-8

等级

仪器类型

项目

三等四等一级二级

J1 J2 J1 J2 J2 J6 J2 J6

观测测回数9 12 6 9 3(4)6(9)2(3)3(6)

光学测微器重合差

(″)

1 3 1 3 3 3

半测回归回归零差

(″)

6 8 6 8 12 24 12 24

一测回内2C互差(″)9 13 9 13 13 13 24 各侧回方向值互差

(″)

6 9 6 9 12 24 12

三角形最大闭合差

(″)

±7 ±9 ±15 ±30 注:①当照准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时,该方向的2C互差可按同一时间段内的相邻测回进行比较,其差值不应超过表中“一测回内2C互差”的规定,按此方法比较应在设簿中注明。

②表中括号内数字指基线网观测测回数。

2.5.3.9 当方向总数超过七个时,应分两组观测。每组方向数应产致相等,且包括两个共同方向(其中一个为共同零方向)。其共同方向之间的角值互差应不超过本等级测角中误差的两倍、两主观测结果分别取中数。分组观测的最后结果按等权进行测站平差。

2.5.3.10 当观测方向多于三个,在观测过程中,某些方向的目标不清晰时.可以先放弃,待清晰时补测。一测回放弃的方向数不得超过应观测方向数的1/3。放弃方向补时,应在原基本测回测完后进行。只联测零方向。如果全部基本测回测完,有的方向一直没有观测过,对这些方向的观测,应按分组观测处理。

2.5.3.11 三、四等三角观测,当垂直角超过±3°时,每测回应重新整置仪器,使水准气泡居中,或者采取在观测过程中读定水准器,加入垂直轴倾斜改正。

2.5.3.12 在高等点设站观测低等方向时,须联测两个高等方向,且应尽量是与低等方向构成图形的高等方向。

在已经观测过的点上第二次设站观测时,应联测两个已测方向。

一个点上同时或同人不同时进行不同等级观测时.如能确保照准的高等方向正确无误,则庄低等观测时可只联测一个通视良好.成像清晰的高等方向。

联测高等方向夹角的观测值和原观测值之差不应超过±22

221+m m (式中的洌m 1、m 2,

为相应于新、旧成果等级规定的测角中误差)。 2.5.4 导线水平角观测

2.5.4.1各等级导线水平角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9的规定。

2.5.4.2 观测时在总侧回数中应以奇数测回和偶数测回(各为总则回数的一半)分别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和右角,观测右角时,仍以左角起始方向为准变换度盘位置。 2.5.4.3 导线点观测方向多于两个时.应按方向观测法观。 2.5.4.4 为了减弱对牛误差的影响,各等级导线宜采用三联脚法。

2.5.5 水平方向观测成果的重测和取舍

2.5.5.1 凡超出本规范规定限差的结果,均应进行重测。因超限而重测的完整测回,称为重侧。重测应在基本测回完成后进行。

2.5.5.2 因对错度盘,测错方向、读记错误.上半测回归零差超限、碰动仪器、气泡偏离过大或中途发现观测条件不佳等原因而放弃末测完的测回,均可立即重新观测,而不算做重测测回。

2.5.5.3 因2C互差或各测回方向值互差超限时,应重测超限万向并联剧零方向。因测回互差超限而重测时,除明显孤值外,原则上应重测观测结果中最大和最小值的测回。2.5.5.4 在一个测站上,基本测回重测的方向测回数超过全部方向测回总数的1/3时,应重测整份成果。

2.5.5.5 一测回中,重测方向数超过所测方向数1/3时(包括观测三个方向时有一个方向重测),该测回应全部重测。

2.5.5.6 方向观测法重测数的汁算:应基本测回观测结果中,重测一个方向,算做一个方向测回;一测回中有两个方向需重测.算做两个方向测回:因零方向超限而全测回重测,算做(n-1)个方同测回。一份成果的全部方向测回总数(按基本测回计算,等于方向数减一乘以测回数,即(n-1)·m。

2.5.5.7 重测时只须联测零方向。

2.5.5.8 观测的基本测回结果和重测结果,一律抄入记簿。重测与基本测回结果不取中数,每一测回只采用一个符合限差的结果,

2.5.5.9 水平方向观测记录取位应符合表2—10的规定。

2.5.6 外业观测成果验算。

2.5.6.1 计算三角形闭合差,测角中误差,不得超过表2-8.表2-1的限差规定,测角中m按菲列罗公式计算;

误差″

β

式中: △——测站圆周角闭合差;

n ——闭合图形的个数。

式中:f △——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环的方位角闭合差;

n ——计算f △的测站数; N ——f △的个数

2.5.6.6测边网测量验算

a )测边网中三角形观测一个角度与计算值的限差,按下列公式进行检核:

式中:

s

m s

——各边的平均测距相对中误差;

α、β——三角形中另外两个角度;

βm ″

——相应等级三角网规定的测角中误差。 b )测边网中圆周角条件与组合角条件自由项的限差,按下式计算:

式中:ms ——砚测边的平均测距中误差;

X i ——圆周角条件或组合角条件方程式的系数。

2.5.7控制网平差计算

2.5.7.1 各等级控制网应采用严密平差,无发展远景的小面积测区一级、二级三角控制也

(整理)地质测量常识

经纬仪的轴系及其关系 经纬仪的主要轴系是:仪器旋转轴也称竖轴或纵轴VV,望远镜旋转轴HH,望远镜视准轴CC,照准部水准管轴LL。 根据水平角的定义和观测原理,其轴系之间应满足下列条件: 1 水平度盘应位于水平位置,竖盘应在竖直面内。 2 望远镜上、下转动时,视准轴形成的视准面必须是竖直面 3 十字丝的竖丝应与横轴平行 4 竖盘的标差应接近于零 高程基准 国家第二期一等水准网高程起算点为水准原点。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系统”,共有292条线路、19931个水准点,总长度为93341公里,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高程基础控制网(台湾资料暂缺)。 是推算国家统一高程控制网中所有水准高程的起算依据,它包括一个水准基面和一个永久性水准原点。 水准基面,通常理论上采用大地水准面,它是一个延伸到全球的静止海水面,也是一个地球重力等位面,实际上确定水准基面则是取验潮站长期观测结果计算出来的平均海面。中国以青岛港验潮站的长期观测资料推算出的黄海平均海面作为中国的水准基面,即零高程面。中国水准原点建立在青岛验潮站附近,并构成原点网。用精密水准测量测定水准原点相对于黄海平均海面的高差,即水准原点的高程,定为全国高程控制网的起算高程。 54国家坐标系与80国家坐标系 一、54国家坐标系 建国初期,为了迅速开展我国的测绘事业,鉴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将我国一等锁与原苏联远东一等锁相连接,然后以连接处呼玛、吉拉宁、东宁基线网扩大边端点的原苏联1942年普尔科沃坐标系的坐标为起算数据,平差我国东北及东部区一等锁,这样传算过来的坐标系就定名为1954年北京坐标系。因此,P54可归结为: a.属参心大地坐标系; b.采用克拉索夫斯基椭球的两个几何参数; c.大地原点在原苏联的普尔科沃; d.采用多点定位法进行椭球定位; e.高程基准为1956年青岛验潮站求出的黄海平均海水面; f.高程异常以原苏联1955年大地水准面重新平差结果为起算数据。按我国天文水准路线推算而得。 自P54建立以来,在该坐标系内进行了许多地区的局部平差,其成果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二、80国家坐标系 C80是为了进行全国天文大地网整体平差而建立的。根据椭球定位的基本原理,在建立C80坐标系时有以下先决条件: (1)大地原点在我国中部,具体地点是陕西省径阳县永乐镇;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暂行)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暂行)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六年十月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与开发秩序,提高勘查成果质量,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更好地发挥勘查成果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对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资源储量分类的原则性意见,在以往我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开发成果利用的基础上,参考类似矿种及兄弟省工作经验,编制《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暂行)(以下简称《暂行技术要求》),可作为该类矿产勘查报告编写、评审的暂行依据。对《暂行技术要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请及时反馈给省储量评审中心,以便统一修正。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本技术要求起草人:宋锋、尚玉忠、李军、王卫、翟丹丹。 本技术要求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暂行) 1 范围 《暂行技术要求》规定了普通建筑石料矿产的分类、地质勘查工作要求、资源储量估算等方面的内容。 《暂行技术要求》的地质勘查主要指为了满足矿山开发而进行的地质勘查工作。 《暂行技术要求》适用于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工作部署、勘查设计编制、资源储量估算、勘查报告编写。可作为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成果验收、评审的依据;还可作为普通建筑石料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 《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10)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 18341-2001)

地质勘探规范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一) 本标准的制定考虑了地质工作高度流动、分散的野外作业要求,规定了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技术要求。 本标准覆盖了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并考虑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现有文件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无意包含地质勘探作业中所有必要的条款。使用者应对本标准的应用自负其责。使用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起草。 .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 中国民用航空探矿飞行工作细则(197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GB 16424─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GB/T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 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DZ/T 0141—1994 地质勘查坑探规程 GB 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 exploration, prospecting 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 艰险地区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无人居住的地质工作区。 4 野外作业基本规定 4·1 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示范2006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全国建立一、二等水准网的布设原则、施测方法和精度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一、二等水准网的布测。区域性的精密水准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3161 光学经纬仪 GB/T10156 水准仪 GB/T16818 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 GB/T18314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CH1001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CH1002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

CH1003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 CH/T1004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CH/T2004 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 CB/T2006 水准测量电子记录规定 JJG8 水准标尺检定规程 JJG414 光学经纬仪检定规程 JJG425 水准仪检定规程 JJG703 光电测距仪检定规程 JJF1118 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测地型和导航型)校准规范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结点node 水准网中至少连接三条水准测线的水准点。 3.2 水准路线levelling line 同级水准网中两相邻结点间的水准测线 3.3 区段section

水准路线中两相邻基本水准点间的水准测线 3.4 测段levelling section 两相邻水准点间的水准测线 3.5 连测connect levelling 将水准点或其他高程点包含在水准路线中的观测。 3.6 支测branch levelling 自路线中任一水准点起,至其他任何固定的观测。 3.7 接测adjioning levelling 新设水准路线中任一点连接其他水准路线上水准点的观测。 3.8 检测check levelling 检查已测高差的变化是否符合规定而进行的观测。 3.9 重测repeated levelling 因成果质量不合格而重新进行的观测。 3.10

地质工作方法

1地质测量和地质剖面测量 1.1 地质测量、地质草测和地质简测的基本概念 1.1.1 地质测量 一般所说的地质测量是指“正规的”或“正式的”地质测量,是一种在填图单位、上图地质体的尺度、观察密度、地质点定位精度、地形底图均符合以下2.4条要求的地质测量。“正式的”地质测量用于已有较明晰资源前景的普查区和详查、勘探矿区。 1.1.2地质简测 地质简测是对测区内不同地质体、地质界线测量要求有所区别的地质测量。对被认为是重要的地质体和地质界线,观察点的密度和定位精度要求同“正式的”地质测量。对被认为是不重要的地质单元可以归并,观察点的密度可适当放稀,地质点用手持GPS或半仪器法定位。地质简测用于预查和普查阶段。。 1.1.3 地质草测 地质草测在填图单位和上图地质体的尺度要求上与“正式的”地质测量相同,但在地形底图、观察密度和/或一般地质点定位精度上可适当放宽的地质测量。地质草测用于资源前景尚不明晰的预查区和普查区。地质草测时可以: (1)地质观测点的密度在正规地质测量所要求标准的0.5-1倍间。 (2)大于1:1万比例尺地质测量的地质点是用手持GPS或半仪器(地质罗盘、测绳等)法定位,但矿体边界等重要地质界线除外。 (3)地质测量所使用的地形底图是比地质测量比例尺小1倍左右的地形图放大后经计算机数字化处理制作的同地质测量比例尺的地形图 1.2 地质测量的比例尺 (1)属于区域地质调查的地质测量目前使用的比例尺主要是1:5万的和1:25万的。以往的测量成果中还有1:20万、1:50万和1:100万的。 (2)在矿产地质勘查中,地质测量的比例尺选择要考虑勘查阶段、研究程度、工作区大小、矿床规模等众多因素,一般:预查阶段:1:5万-1:5000;普查阶段1:2.5万-1:2000;详查阶段1:1万-1:2000;勘探阶段1:5000-1:500。 1.3 地质测量方法 (1)穿越(地质界线)法。 (2)追索(地质界线)法。 (3)全面法,即(1)、(2)两法结合使用。 地质测量方法依据测量比例尺、地质界线分布特征、地形条件等因素选择。 1.4 地质测量的技术要求 1.4.1 填图单元 应根据测量比例尺、控矿地质因素、矿区各地质单元的分布情况和勘查要求合理确定地质填图单元。填图单元包括: (1)地层单元或岩性。 (2)不同期、次的岩浆岩种类、岩浆岩相。 (3)地质构造形迹,包括褶皱轴迹、断层、破碎带、韧性剪切带等。 (4)蚀变带、矿化带、矿体等。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Dl0001—89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survey for Geologicai and mineral Resources Exploration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本规范规定了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1:1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平板仪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面摄影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标准。 1.1.2 本规范适用于地质矿产勘查专业进行大地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使用,并可供相应精度的矿山设计及生产利用。 1.1.3 在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基本精度时,可采用其它作业方法或新技术作业,并制定补充技术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1.1.4 作业前,应根据任务要求,充分收集测区各项有关资料,分析测区自然地理及交通情况进行测区踏勘,编写技术设计书。作业结束后,应编写测量成果工作报告,进行成果成图验收。 1.2平面控制测量 1.2.1 平面控制点是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的基础。根据测区的面积及测图比例尺可布设三、四等和一、二级三角或导线测量。各等级三角点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各等级导线网最弱点与起始点或相邻路线中最弱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1.2.2 无论采用那一种方法测制地形图,均应布设满足相应测图比例尺所需密度和精度的平面基本控制点。 1.3高程控制测量 1.3.1 测区的高程基本控制应为三、四等水准或四等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小面积测区且无发展远景时,亦可布设等外水准或等外光电测距高程导线。 1.3.2 各等级水准网(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最弱点高程中误差,对起始点不大于0.05m。1.3.3 各等级三角点(导线点)的高程,采用水准、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或三角高程测定,其高程中误差不大于l/20等高距,当采用0.5m等高距时,不大于1/10等高距。

有色金属地质勘查规范

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工作勘查研究程度、勘察类型及其勘查控制程度、勘查工作质量、可行性评价及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铜、铅、锌、银、镍、钼矿产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也适用于验收和审批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报告,还可作为矿业权转让及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股票上市等活动中矿业权评估、估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3 勘查的目的任务 3.1 预查 对铜、铅、锌、银、镍、钼矿有成矿远景的地区,通过综合地质研究、初步野外观察、极少量工程验证,初步预测可能的资源量,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 3.2 普查 对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或地段通过地质、物探、化探等有效的技术工作、数量有限的工程验证和取样测试,进行可行性概略评价,相应估算矿产资源量,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圈出详查区范围。 3.3详查 采用各种勘察方法、手段及系统取样工程,对详查区内的矿体加以控制,估算矿产资源/储量,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范围。 3.4 勘探 对勘探区内的矿体,通过加密各种采样工程及采用其他技术方法手段,探求矿产资源/储量,同时为可行性评价和矿业权转让、矿山建设设计提供必须的地质资料并提交有关的地质勘查报告。 3.5 勘查工作顺序 勘查工作应遵循立项论证、设计编审、组织实施和报告编写等顺序进行。 4 勘查研究程度 4.1 地质研究程度 4.1.1 预查阶段 收集地质、矿产、物探、化探和遥感地质资料,了解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选定找矿远景区进行预查。 4.1.2 普查阶段 在预查阶段收集地质、物探、化探、遥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了解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和成矿远景。 4.1.3 详查阶段 根据该区域相关地质、矿产及物探、化探资料,大致了解区域成矿地质背景。 4.1.4 勘探阶段 4.1.4.1 区域地质:应根据该区地质、矿产和物探、化探资料,简要反映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和主要成矿因素,了解区域成矿远景。 4.1.4.2 矿区地址:通过(1:5000)~(1:1000)甚至(1:500)比例尺的地质填图工作查明地层层序,详细划分与成矿有关的地层,研究岩性和组合特征及其与成矿的时空关系。4.1.4.3 矿床地质:用加密的取样工程详细查明勘探范围内矿体的数量、赋存部位、顶

水文地质调查方法..

第二章水文地质测绘 水文地质测绘(水文地质填图)––––是以地面调查为主,对地下水和与其相关的各种现象进行现场观察、描述、测量、编录和制图的一项综合性工作(一种调查手段)。 目的:为地区规划或专门性生产建设提供水文地质依据。 提交成果:图件––––水文地质图;报告––––水文地质测绘报告等。 水文地质测绘是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在水文地质普查阶段,主要是进行水文地质测绘,在勘探阶段,测绘则是退居次要地位。 通常在相同比例尺的地质图上填水文地质图。 若没有地质底图,则要同时进行地质图,水文地质图的填图,这时称为综合性地质—水文地质测绘。此种测绘所用的地形底图比例尺,一般要求比最终成果图的比例尺大一倍。 §1 水文地质测绘的任务 一、水文地质测绘的主要任务 水文地质测绘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下列问题: (1)测区内地下水的基本类型及各类型地下水的分布状态、相互联系情况; (2)测区内的主要含水层、含水带及其埋藏条件;隔水层的特征与分布; (3)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 (4)概略评价各含水层的富水性、区域地下水资源量和水化学特征及其动态变化规律;(5)各种构造的水文地质特征; (6)论证与地下水有关的环境地质问题。 二、水文地质测绘的主要内容 为完成上述任务,水文地质测绘一般应包括下述调查内容: (1)基岩地质调查; (2)地貌及第四纪地质调查; (3)地下水露头的调查; (4)地表水体的调查; (5)地表植物(即地下水的指示植物)的调查; (6)与地下水有关的环境地质状况的调查。 也就是说,水文地质测绘是综合性的调查研究工作。 三、水文地质测绘的主要成果 水文地质测绘的成果主要有:①水文地质图(包括具代表性的水文地质剖面);②水文

矿产勘查规范解读论文

矿产勘查规范解读 魏继生 核工业二八○研究所,四川广汉618300 摘要:本文通过对矿产勘查规范的解读,从矿产勘查五项基本原则、四个工作程序、四个工作阶段、工作内容、控制要求、可行性评价工作、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七个方面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为地质工作者从事矿产勘查提供了一个框架性的、基础的知识。 关键词:矿产勘查、规范、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工作阶段、勘查内容、可行性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前言 矿产勘查是在区域地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运用地质科学理论,使用多种勘查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矿床地质和矿产资源所进行的系统研究工作。其目的是通过地质、矿产资源的调查研究工作,发现、探明矿产资源,基本任务是寻找或查明具有经济价值的工业矿床,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矿产资源依据,为矿山企业建设提供矿物原料基地和矿产储量。矿产勘查工作是一种特殊性质的生产劳动,是一种具有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双重性质的一项科研—生产性的工作。它是基础产业的基础,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先导。 矿产勘查规范是从事矿产勘查工作行为的准则和规范,是在全国或在本行业从事该项工作的指南。它分国标(GB/T)和部标(DZ/T)。国标如: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等。部标如:铀矿地质勘查规范;岩金矿地质勘查规范;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等。 1矿产勘查五项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原则。这是矿产勘查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原则,这是由矿床复杂多变的地质特点和勘查工作性质决定的。 循序渐进原则。这反映了人们对矿床认识过程的客观规律。认识过程不可能一次完成,而是随着勘查工作的逐步开展而不断深化,故矿产勘查应本着由粗到细、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已知到未知的这一循序渐进原则。 全面研究原则。这是由矿产勘查的目的决定的,反映在对矿床进行地质、技术和经济全面的研究评价,克服矿产勘查的片面性,实现全面阐述矿床的工业价值。 综合评价原则。自然界的矿床几乎没有单矿物矿石存在,它们都含有或多或少的有益组分,因此涉及矿产的综合利用,它对矿床的价值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使矿床由单一矿产变为综合矿产,使无意义的贫矿变为可供开发利用的工业矿床。 经济合理原则。这是矿产勘查的基本原则中非常重要的原则。矿产勘查本身就是一项经济活动,它受经济规律的制约,因此在矿产勘查过程中自始至终都要重视经济合理的原则。在保证矿产勘查程度的前提下,用最合理的方法,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最好的地质成果和最大的经济效果。 2矿产勘查四个工作程序 勘查项目的确立和论证(立项论证)。矿产勘查工作在实际上总是以勘查项目为基本的工作对象的。所谓勘查项目是指:凡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纳入计划的,或接受委托的,在指定地区,以客观地质体或矿体为研究对象,完成特定的勘查任务,独立编制设计,进行地质作业,并提交勘查报告的矿产地或工作地区。 勘查设计的编制和审批(设计编审)。矿产勘查项目确定之后就要制定勘查工作的活动方案

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面高程控制测量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4.1一般规定 4.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高程测量应采用统一的高程系统,并应与现有城市高程系统相一致。 4.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高程控制网为水准网,应分两个等级布设:一等水准网是与城市二等水准网精度一致的水准网,二等水准网是加密的水准网。现有城市一、二等水准点间距小于4km时,应一次布设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二等水准网。 4.1.3 水准网应沿线路附近线路布设成附合线路、闭合线路或节点网。二等水准点间距平均800m,联测城市一、二等水准点的总数不应少于3个,宜均匀分布。 4.1.4 水准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表4.1.4 水准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水准测量等级每千米高差中数 中误差(mm) 符合水准 路线平均 长度(k m) 水准仪 等级 水准尺观测次数 往返较 差、附合 或环线闭 合差 (mm) 偶然中 误差M △ 全中误 差Mw 与已知 点联测 附合或 环线 一等±1 ±2 35~45DS1 瓦尺或 条码尺 往返测 各一次 往返测 各一次±4 二等±2 ±4 2~4 DS1 瓦尺或 条码尺 往返测 各一次 往返测 各一次±8 2采用数字水准仪测量的技术要求与同等级的光学水准仪测量技术要求相同。 4.1.5水准点应选在施工影响的变形区域以外稳固、便于寻找、保存和引测的地方,宜每隔3km埋设1个深桩或基岩水准点。车站、竖井及车辆段附近水准点布设数量不应少于2个。 4.1.6 当水准路线跨越江、河、湖、塘且视线长度小于100m时,可采用一般水准测量方法进行观测;视线长度大于100m时,应进行跨河水准测量。跨河水准测量可采用光学测微法、倾斜螺旋法、经纬仪倾角法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

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D)代替 DZ/T0033-199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性质和用途、编写基本准则和编写要求,适用于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编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DZ/T 0078一199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T 0079—1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3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的性质和用途 3.1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是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论述其控制程度和可靠程度,并评价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是对勘查对象调查研究的成果总结。地质勘查报告可作为矿山建设设计或对矿区进一步勘查的依据,也可作为以矿产勘查开发项目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方式筹资或融资时、以及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时有关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依据。 3.3 上述报告也是政府部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有关单位科研、教学的重要技术资料。

4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基本准则 4.1 固体矿产勘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每一勘查阶段工作结束,应编写相应阶段的地质勘查报告。勘查投资人确定各阶段连续工作,不编写中间报告的,应在该勘查项目结束时以全部勘查资料编写报告。勘查期间所放弃的勘查区块,应以放弃区块内已取得的资料为基础编写该放弃区块的报告。因项目中途撤销而停止地质勘查工作的,应在已取得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地质勘查报告。 4.2 地质勘查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勘查工作所取得的各项资料和成果。其编写的基础是:地质勘查工作符合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有关矿种地质勘查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的技术要求;已取全、取准第一性资料,并经过了综合研究。 4.3 地质勘查工作与项目可行性评价应紧密结合,地质勘查报告中应包括地质勘查和可行性评价工作。可行性评价分为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评价程度为概略研究的,由勘查单位直接编入报告;评价程度为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的,应在勘查报告中引述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 4.4 地质勘查报告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原始数据资料准确无误,研究分析简明扼要,结论依据可靠。要力求做到图表化、数据化。资源/储量的估算应采用计算机技术,提倡针对勘查工作的实际和适用条件,采用成熟的并经审定的新估算方法。提倡采用计算机技术编写报告。 4.5 地质勘查工作应按照有关地质勘查规范对各勘查阶段的要求(或勘查合同的约定)部署工作,并取得相应阶段的各项勘查数据资料。本标准所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提纲适用于勘探阶段,在勘查程度达不到勘探阶段的情况下使用该编写提纲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所列项目进行增减、取舍,但所取得的勘查数据资料及有关文件必须全部进入报告,不应遗漏。 5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要求 5.1 地质勘查野外工作结束前,应按照有关规范和勘查设计的要求,由勘查投资人或勘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勘查工作区的工作程度和第一性资料的质量进行野外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责成勘查单位在报告编写前解决。未经野外验收,不应进行报告编写。 5.2 在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前,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应结合矿种特点、勘查工作区实际情况以及勘查投资人的具体要求(供矿山建设设计的报告还应听取矿山设计单位意见),以本标准附录A为基础进行增减、

地质勘查规范

地质规范目录 国家标准 1.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1-1998) 2.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1998) 3.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1998) 4.地质图用色标准(1∶500000~1∶1000000)(GB6390-1986) 5.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958) 6.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T13923-2006) 行业标准 1.1∶250000地质图地理地图编绘规范(DZ/T0191-1997) 2.1∶20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及图式(DZ/T0160-1995) 3.1∶50000区域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则(DZ/T0157-1995) 4.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0)(DZ/T0179-1997) 5.区域地质及矿区地质图清绘规程(DZ/T0156-1995) 6.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DZ/T0001-1991) 7 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Z/T0246-2006) 8.1∶1000000海洋区域地质调查规范(DZ/T0247-2006) 9.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DZ/T0151-1995) 10.1∶50000海区地貌编图规范(DZ/T0235-2006) 11.1∶50000海区第四纪地质图编图规范(DZ/T0236-2006) 12.浅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细则(1∶50000)(DZ/T0158-1995) 13.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1∶10000、1∶5000)(DZ/T0175-1997)

物化探测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 0153—95 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①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物化探工程测量基本要求、技术设计、控制测量、规则与非规则测网点布设、观测资料整理、质量检查与验收及 技术总结报告之编写。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地勘行业内开展大、中、小比例尺地面物化探工程测量工作。 2 名词术语2.1 物化探工程测量应用大地、航测与工程测量等方法,解决物探化探测量领域内的三维定位问题,统称为物化探工程测量,又称物化探测地。2.2 规则测网按照物化探工作比例尺所规定的测点点距、线距构成的矩形或方形测网称之为规则测网。 2.3 非规则测网 2.4 航空象片定位测量应用航空摄影象片上地物或地表特征点的影象,于实地辨认其位置,航测内业解求三维坐标的方法,称之为航空象片定位测量。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95-09-14批准1996-03-01实施 2.5 物化探GPS定位测量 GPS是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的缩写,即全球定位系统。用其三维定位技术来确定物化探控制加密点或测点平面位置与高程的方法,称之为物化探GPS定位测量。 2.6 精测剖面 为了研究物化探异常进行定量推断解释或确定勘探工程位置时所布设的剖面,称之为精测剖面。

典型剖面 为了了解异常特征,以定性解释为主或作概略定量推断解释时所布设的剖面,称之为典型剖面。 3 基本要求 3. 1 坐标与高程系统 3.1.1 坐标系统暂时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3.1.2 平面控制采用高斯正形投影,当物化探工作比例尺大于或等于1∶10 000时采用3°带,小于1∶10000时采用6°带计算平面坐。 3.1.3 在国家控制点稀少地区大比例尺物化探工作中的小面积测区,当无条件进行连测时,允许采用其它平面和高程系统或假定坐标系统。假定坐标系统可以在已出版的地形图上量取概略坐标和高程值,作为工区起算点,并埋设固定标志,以便必要时与国家控制连测。 3.1.4 物化探GPS定位测量应将WGS-84坐标与椭球面大地高程转换成所需坐标与高程系统。 3.2 控制测量 3.2.1 物化探工程测量应以工区已有的等级控制点,5s、10s级小三角点(一、二级导线点)、水准点为基础,根据工区面积和工作比例尺,可以上述任一等级作为首级控制,采用经纬仪交会、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GPS定位测量等方法,进行物化探控制加密测量。 3.3 物化探测网(点)三维定位精度 3.3.1 物化探测点的点位、相邻点距及其高程精度要求见表1。表中各项精度均以中误差衡量,并以二倍中误差为限差。表1中未涉及的重力详查工作,可根据其总精度要求拟定相应的三维定位精度指标。当测网(点)三维定位精度指标高于或低于表1规定的指标时,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3.3.2 物化探测网(点)必须与物化探控制加密点进行连测,有条件而未按本规范要求连测,不能作为正式成果予以验收。需连测的物化探特殊点(如磁法总基点、重力基点等),按各种物化探规范或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 3.3.3 用于作业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检验,其各项性能及精度指标必须满足要求。检验项目及要求见附录A及其他有关标准。检验记录应认真填写,并作为原始资料与测量成果一起上交。

矿产勘查中各阶段的要求

矿产勘查中各阶段的要求预查 全面收集调查区内的地质、矿产、物探、化探,遥感、重砂、探矿工程等各种有关信息及研究成果,并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进行深入的综合分析研究。 对有希望的地区,应选择几条路线,进行比例尺为1 : 50 000或1 : 25 000的路线地质踏勘,辅以有效的物探、化探方法,井选择有代表性的异常进行Ⅱ~Ⅲ级查证,圈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 对发现的矿(化)点或经类比认定为矿引起的异常及有意义的地质体进行研究,与地质特征相似的已知矿床从基本特征、成矿地质条件等方面进行类比、预测,必要时可投入极少量工程进行追索、验证,采集测试样品。 寻找的矿产与地表(下)水关系密切时,应收集、分析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为开展下步工作提供设计依据。 应圈出预测矿产资源范围,当有估算资源量的必要参数时,可以估算预测的资源量。 普查 通过1∶25 000~1∶5 000比例尺的地质填图和露头检查,对区内地质特征的查明程度应达到相应比侧尺的精度要求,成矿地质条件达到大致查明程度。 通过1∶l0 000~1∶2 000比例尺地质填图和有效的物探、化探、遥感、重砂等方法手段及数量有限的取样工程,大致控制主要矿体特

征,地表要用取样工程稀疏控制,深都要有工程证实,不要求系统工程网度;大致查明矿石的物质组成、矿石质量,并进行相应的综合评价。对物探、化探异常进行Ⅰ~Ⅱ级验证。 大致了解开采技术条件,包括区域和测区范围内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为详查工作提供依据。对开采条件简单的矿床,可依据与同类型矿山开采条件的对比,对矿床开采技术条件作出评价;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床,应进行适当的水文地质工作,了解地下水埋藏深度、水质、水量以及近矿围岩强度等。 对已发现的矿产,应与邻区同类型已开采矿山,从矿石物质组成、主要矿石矿物、脉石矿物、结构构造、嵌布特征、粒度大小、有害组分及影响选治条件等因素进行全面的对比,并就矿石加工选冶的性能作出概略评述。对无可类比的或新类型矿石应进行可选(冶)性试验或实验室流程试验,为是否值得进一步工作提供依据。对饰面石材还应作出“试采”检查。 依据普查所获得的地质矿产资料及国内、外市场情况,进行概略研究,研究有无投资机会,是否值得转入详查,并采用一般工业指标估算资源量。 详查 通过:1∶10 000~1∶2 000地质填图,基本查明成矿地质条件,描述矿床的地质模型。 通过系统的取样工程、有效的物探、化探工作,控制矿体的总体分布范围,基本控制了主矿体的矿体特征、空间分布,基本确定了矿体

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ode for urban planning engineering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and surveying CJJ 57—94 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337号 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1)城科字第15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勘察院主编的《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 57—94,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与岩土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1总则

1.0.1 为在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市规划的工程地质勘察。 1.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必须结合任务要求,因地制宜,选择运用各种勘察手段,提供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勘察成果。在勘察工作中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新技术(如遥感、电子计算机技术等)和地质学科新理论。 1.0.4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一般规定 2.0.1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应与规划阶段相适应。分为总体规划勘察阶段(简称总体规划勘察)和详细规划勘察阶段(简称详细规划勘察)。 2.0.2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应以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为主,辅以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2.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应按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2.0. 3.1 勘察阶段及其任务要求; 2.0. 3.2 规划区的地理、地质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2.0. 3.3 规划区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工程建设经验。 2.0.4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场地,应根据其场地条件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按表2.0.4分类。

【官方】地质矿产国家标准最新目录(2015)

【官方】地质矿产国家标准最新目录(2015) 我们每天的工作都穿行在行业内外,可是关于国家对本行业的标准,有几个人是真正清楚的呢?今天小桔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区域地质调查国家标准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 (GB/T17412.1-199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199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1998)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质图用色标准(1∶500000~、1∶1000000)(GB6390-1986)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 958) 固体矿产调查勘查国家标准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分类(GB/T 19492-2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洋金属结核矿产勘查规程(GB/T 17229-1998)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体矿产综合勘查规范(GB/T 25283-201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GB/T 13727-1992)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国家标准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文地质术语(GB/T 14157-199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地质术语(GB/T 14498-199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溶地质术语(GB/T 12329-199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 14538-199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 12328-199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 12719-199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0000)(GB/T 14158-1993)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水资源管理模型技术要求(GB/T 14497-1993)

水准测量规范

水准测量 水准测量: 国家水准测量依精度不同分为一、二、三、四等。一、二等水准测量是国家高程控制的全面基础,三、四等水准测量直接为地形测图和各种工程建设提供所必须的高程控制。精度低于四等的水准测量称为等外水准测量。本节阐述四等及等外水准测量的布设形式、技术要求、选点埋石、外业施测和内业计算等有关内容。 一、水准路线的布设形式 由水准原点或任一已知高程点出发进行水准测量所经过的路线称为水准路线。水准路线每隔一定的距离需要埋设一个固定点,称为水准点。水准测量的目的就是以已知高程点为起算点,沿选定的水准路线逐站测定各水准点的高程。根据已知水准点的情况和测量工作的实际需要,水准路线可以布设成以下三种形式。 (1) 附合水准路线:从一已知高程的水准点出发,进行水准测量,最后附合到另一已知高程的水准点上。 (2) 闭合水准路线:从一已知高程的水准点出发,沿一条环形路线进行水准测量,测定沿线上水准点的高程,最后又回到该水准点。 (3) 支水准路线:从一已知高程的水准点出发,沿一条水准路线测定沿线上其他水准点的高程,最后不与任一已知高程点连测。为了提高成果的精度及其可靠性,规范规定支水准路线必须进行往返观测或单程双转点观测,且应限制支水准路线的长度。 (4)水准网 二、四等及等外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各等水准测量对所使用的仪器类型、水准路线长度、不符值或闭合差的限差等都有相应的规定,其中四等及等外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如表4-27所列。 三、水准路线选线和水准标石埋设 (1)收集资料 在确定水准路线布设形式之前,首先要收集已有的水准测量资料,包括水准路线图、水准点“点之记”、成果表、技术总结等。而且还应到实地调查,确

地质测绘方法

地质测绘方法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阳坚 1、准备工作 1) 调整罗盘磁偏角和检查罗盘准确性、灵敏性及一致性; 2) 筹划测绘物资,进行人员分工。 2、现场踏勘 了解测绘地区地质概况,考查前人资料的客观性,部署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3、实测地质剖面 测绘人员共同实测或观察1—3条完整地质剖面,统一建立地层层序、划分填图单位、制定填图方法、识别填图标志、确定岩石名称、采集有代表性岩矿标本。详见《实测地质剖面指导书》。 4、测绘实施 1)采取适合的测绘方法和选择露头良好、有丰富地质内容的地带布设地质观察线和观 察点,并编号[××(线号)—××(点号)]。线距和点密度应符合精度要求,分布要稀密合理、大致均匀。 2)沿观察线连续观察、定点描述地层、岩性、地貌、矿化、蚀变等特征,测量产状, 采集标本,地质素描和拍照,实地勾绘地层、构造、地质体等界线,在地形图上标定点位及编号;若需用仪器测量点位,则要在实地用油漆标注点位及编号。 3)在陡边坡地段分点调查描述节理裂隙延伸规模、组合形态、排列关系、分布密度、 充填物质、裂面特征等,测量足够数量的产状。 4)关注和记录已发生或隐育的地质灾害现象,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初步调查及评估。 5)技术负责人采取会诊办法,实地解决地质构造复杂难题。 6)布置10%—15%检查线,检查测绘质量或解决争议未决或悬念未定的问题,或者对 关键问题进行再确认。 7)充分运用物探、化探、遥感地质、工程揭露手段,提高地质测绘质量。 5、观察点位测量 地质观察点位置一般用半仪器或目测法标定在地形图上,当填图比例尺大于或等于

1:2000时,点位要用测量仪器测定在地形图上。 6、资料整理 1)填写和整理地质观察点记录表、实测地质剖面登记表、标本(取样)登记表、重要观 察点地质点卡片、节理裂隙调查表、节理裂隙产状测量表、节理裂隙产状统计表、地质灾害点调查表,登记地质照片(含附说明),并归类装订成册。 2)绘制图件: 工作实际材料图(E:\17.翠屏山龙郡评估\评估图\工作实际材料图) 实测地质剖面图 综合地层柱状图 地形地质图(注意:要求用“V”字形法则修饰地质界线,必要时要通过计算确定界 线的延伸) 构造纲要图 图切剖面图 节理裂隙玫瑰花图 节理裂隙赤平投影图 其他相关图件 3)编制地层特征一览表和构造特征一览表。 4)复制区域地质图。 7、编写地质测绘报告或工程勘察设计地质部分的章节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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