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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护士执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江苏省护士执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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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护士执业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无忧保-江苏医保异地就医指南出炉 异地备案后不能在参保地使用社保卡

无忧保-江苏医保异地就医指南出炉异地备案后不能在参保地使用社保卡 无忧保社保卡早报:7月18日,江苏省人社厅专题发布《江苏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指南》。据了解,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很快,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这四类人员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江苏省的13个市都已完成了与国家异地就医系统对接,并开通了140家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只要您居住或就医的省和城市与国家异地就医系统联网,就可以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江苏省参保人前往省外就医,还是省外参保人来江苏省就医,都需要提前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相关手续。 操作细则 异地就医需先备案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员; (三)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上述(一)和(二)情形者,简称“长期驻外人员”。 怎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长期驻外人员: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可在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下载),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第三步,选择②先垫付后报销的人员要选定就医地2-3家定点医院;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因病转外就医人员: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和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第二步,选择异地就医结算方式(①刷卡直接结算;②先垫付后报销);第三步,选择1家就诊医院;第四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两种方式结算费用

社保缴纳证明格式

社保缴纳证明格式社保缴纳证明格式 申请书 **社保局: 本人***身份证号:********************(电脑号为:*********),目前在**********公司就职,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证明,请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加盖指纹): 以上是个人的申请还需要单位的一个申请格式和上面的差不多就成 申请书 **社保局: 兹有我公司***身份证号:********************(电脑号为:*********),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证明,请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日期:“你急的话,要一万多块,20多号要的话8000块就可以了。”在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附近的一家“投资担保公司”门面里,公司经理这样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而“代办社保”的广告醒目地贴在这家店面的门上。 自成都在春节后发布楼市“限购令”之后,“代办社保”这样的生意应运而生。在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附近,有大量的房地产交易手续代办中介机构,而这些人士表示能够为外地购房者办理社保缴纳证明。 2月15日,成都市正式出台了住房限购政策,其中,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一套住房,暂停购买第二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另外一家中介机构的经理介绍,纳税证明是难以办到的,没有中介办理这个业务,只有社保缴纳证明比较好办。目前成都的社保一个月缴纳400多元就够了,一年5000多元,而中介一般会收到8000元左右。 记者在前述店面里就碰到一户急于办理社保证明的,该购房户给中介的费用是1.1万元,现在已经办理好了。这位中介经理表示,他们都是通过在社保局的关系才能办理到这些证明的,而且也可以不真正缴纳社保,就是给一些钱就可以。不过,这些人士也表示,现在有关部门也查得严了。 事实上,成都市对外地户籍无房居民家庭购房,并没有规定纳税和社保缴纳的时限,因此,业内人士也认为,成都的“限购令”有“放水”之嫌。有业内人士甚至表示,缴纳了一个月是否就可以购房?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单位名称: 社保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险种缴费起止时间 (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备注 养老(四险)医疗 事由: 养老(四险)业务盖章:医疗盖章: 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注:1、此表仅为样表。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宣传月知识竞赛题 (说明:为增强社会各界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推进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经请示省建设厅同意,决定10月份在全省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知识竞赛活动。欢迎建设、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造价管理部门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关注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的人士踊跃答题。 此次活动设:一等奖5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5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200元(个人调节税自理)。组织奖根据活动具体情况设定。获奖名单将于11月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和各市造价信息杂志上公布。)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答对得分,答错不扣分) 1、()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它依法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A.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 B. 政府投资 C.民间投资 D.外商投资 2、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我省开始执行的时间是()。 A.2003年7月1日 B.2004年4月1日 C.2004年6月1日 D.2004年7月1日

3、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宜采用()合同,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A.固定单价 B.固定总价 C.成本加酬金 D.可调价格 4、在约定风险范围时,()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A.自然灾害 B.不可预见性灾害 C.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 D.政策性调整 5、投标人可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方案自行补充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的费用内容划分,应按()费用计算规则执行。 A.企业定额 B.江苏省计价表 C.江苏省机械台班定额 D.消耗量定额 6、购入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其模板费应列入()中。 A.构件价格 B.预留金 C.措施项目费 D.其他项目费 7、有关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如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总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的,综合单价可作适当调整。 A.10% B.15% C.7% D.20% 8、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A.发包人 B.总监理工程师 C.造价管理部门 D.承包人 9、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合同外发生的用工等,需经发包方现场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费用按照()计价。 A.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B.措施项目

江苏劳动厅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的通知2001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 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的通知 苏劳社险[2001]21号 各市劳动(社保)局,原行业统筹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明确如下: 一、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原退职工或按省政府第139号令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省厅苏劳险[2000]12号文规定的待遇项目享受丧葬补助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 二、各省辖市丧葬补助费、直系亲属一欠性抚恤费标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根据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和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指数的变动以及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确定并公布(详见附表)。所辖区、县(市)的具体执行标准,由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按不高于上述标准确定,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供养直系亲属定期一次性救济费,以不高于省辖市上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所辖区、县(市)的具体标准由省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7月1日予以公布,缴费工资负增长时不作调整。 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的标准为:供养城镇户口直系亲属1人的,按计发基数的20%发给;供养城镇户口直系亲属2人的,按计发基数的30%发给;供养城镇户口直系亲属3人的,按计发基数的40%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是农村户口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分别降低5个百分点。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的标准为:供养1人的,计发基数乘6;供养2人的,计发基数乘9;供养3人的,计发基数乘12。 各地现行丧葬补助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标准高于上述各项标准的,可暂不变动。 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性质发生改变的,可按变动后的户口性质所对应的标准执行。 三、企业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是指职工死亡前已认定且死亡当时仍符合供养条件的;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是指职工退休前已认定且死亡当时仍符合供养条件的。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和条件的规定,审核确认职工和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放宽条件。 四、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规范企业建立《职工劳动保险登记卡》工作,指导和督促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清理登记。企业建立的《职工劳动保险登记卡》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发放有关待遇的依据。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职工劳动保险登记卡》和职工、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等有关基础信息,建立供养直系亲属基础数据库。 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登记《职工劳动保险登记卡》的,不予支付有关待遇。 五、享受有关待遇的供养直系亲属应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期限,每年出示一次由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生存证明。逾期未能出示相应证明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支付其有关待遇。 供养直系亲属虚报、冒领定期或一次性救济费的,按照《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39号)第四十四条进行处罚。

江苏省社会保障卡遗失挂失处理

江苏省社会保障卡遗失挂失处理流程 一、在常州市参保领取的省保卡遗失 1、临时挂失 持卡人遗失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保卡”),可拨打人社咨询热线12333语音临时挂失。省保卡临时挂失有效期为7天,逾期则自动解挂。 2、正式挂失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支持“一站式”挂失补卡业务。参保人在常州申请领取的省保卡,可以通过省保卡左上角的合作银行正式挂失补卡,无需再到省保卡服务网点办理其他手续,上述银行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 目前,省保卡合作银行为交通银行的参保人员,省保卡遗失须先到对应的合作银行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再到常州市本级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补卡业务。 二、在常州市领取省保卡,在省内其他城市参保,省保卡遗失 1、在常州市领取省保卡,在省内其他城市参保,遗失省保卡且未开通合作银行金融功能,可在常州市本级或至参保地省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业务。

2. 在常州市领取省保卡,在省内其他城市参保,遗失省保卡且已开通合作银行金融功能,先至省保卡发卡城市合作银行网点柜面办理金融功能挂失,再至参保地的省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补卡手续。 三、在常州市领取省保卡,已在省外参保,遗失省保卡 1.在常州市领取省保卡,在省外参保,遗失省保卡且未开通合作银行金融功能,可至常州市本级服务网点办理省保卡注销手续。 2. 在常州市领取省保卡,在省外参保,遗失省保卡且已开通合作银行金融功能,先至省保卡发卡城市合作银行网点柜面办理金融功能挂失,再至常州市本级服务网点办理省保卡注销手续。 备注:社会保障卡异地业务涉及到异地金融机构和异地社保卡经办机构,各地业务经办的流程和规则可能存在差异,在具体经办业务时可以咨询下当地的社保卡服务网点。

XX社保缴费证明标准格式范本

XX社保缴费证明标准格式范本 社保缴费一般都有证明,关于证明的样本是怎样的呢?社保缴费的步骤是怎样呢?下面就是给大家的社保缴费证明样本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兹有***同志,男,身份证号码:3***********7。xx年12月至今在我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特此证明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个人社保缴费清单和个人社保缴费记录明细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最近的社保中心服务大厅或者市民中心,无需柜台排队,直接去社保自助查询机。 1、不要着急把身份证放上,先选择点击“参加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2、社保自助查询机会自动提示把身份证放到身份证感应区,把身份证放到指定的感应区。 3、接下来屏幕就会显示自己的所有的缴费情况,想要打印的小伙伴就可以直接点击屏幕下方的“打印”按钮,就会自动打印自己所有的缴费记录。待打印完全停止后就可以取出即可。 4、接下来是有的小伙伴需要把社保迁回老家去的,需要在第一步的时候选择点击“转往外省市缴费凭证”。

5、如果只带了社保卡的话,就可以选择把社保卡相投银行卡一样的插入机器,也是相同的选择就可以进行需要的操作了。 一、参保人员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申请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经认证的网上办事用户名,通过社会保险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参保证明,可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社会保险业务用章”。 二、参保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你的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给你开社保参保证明,需要所在的工作单位有给你参保的记录。 哪些业务要求打印社保证明: 社保部门窗口每天打印社保证明的数量都非常大。昨天,工作人员接受深圳商报记者采访时说:“最近来打社保证明比较集中的一类,是非深圳户籍少儿在深圳入学的,父母来打印自己的社保缴费清单;还有一部分是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在深圳办理出入境业务的。其实,对非深圳户籍居民申请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公安部门已经发出温馨提示,无需提交社保打印证明,可以通过后台系统核查,但很多人不了解,或是不放心,还是前来打单。” 哪些业务要求办理人提供参保证明?据了解,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需要提供参保证明;公安系统给非深户申请人办理出入境手续、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lightweight foam concrete (征求意见稿)

前言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6]31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材料;4.设计;5.施工;6.验收;附录。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东方人防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政编码:210036)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东方人防实业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常州市鼎达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 东南大学 江苏省国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许平王先华周盘方高建明徐卫列 汪永权黄海鲲陈迪安狄殿忠沙学政

韩俊杰顾长江马震宇曹俊曹旦戴小俊陈新吴南伟金波吴德敏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符号 (2) 2.1 术语 (2) 2.2 主要符号 (3) 3 材料 (4) 3.1 原材料 (4) 3.2 配合比 (5) 3.3 性能要求 (6) 4 设计 (7) 4.1 一般规定 (7) 4.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设计 (7) 4.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设计 (8) 5 施工 (11) 5.1一般规定 (11) 5.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施工 (12) 5.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施工 (13) 5.4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下车库保温层施工 (13) 5.5 养护 (14) 5.6 季节性施工 (14) 6 验收 (16) 6.1 一般规定 (16) 6.2 主控项目 (16) 6.3 一般项目 (17) 附录A 发泡剂性能检验方法 (19) 本标准用词说明 (21) 引用标准名录 (22) 条文说明 (23)

关于社保卡的一些解释

关于社会保障卡的解释 7月25日,本市启动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许多单位职工领到了崭新的“社保卡”。“社保卡什么时候才能用?”“社保卡和现在医保卡有什么不同?”近日,记者咨询了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主任孙国强,详细了解社保卡的相关情况。 问: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行,完全采用国家标准,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ZF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 问: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有哪些? 答: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对象为常熟市范围内所有参保缴费人员、享受各类社保待遇人员以及其他人社业务服务的对象(具体发放批次根据劳动局指示及安排)。

问:社会保障卡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答:社保卡具有记录、凭证、查询、金融等功能。可用于记录持卡人的基础信息和相关业务信息;持卡人凭卡可办理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事务,社会保障卡启用后代替常熟市原医保IC卡,参保人员可凭此卡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持卡人还可通过服务网点、自助设备,查询持卡人本人的个人身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业务信息;也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投资理财、代缴公用事业费用、代发工资、代缴社保费、代发社保待遇等金融功能。我市社会保障卡的合作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如需使用则需本人携本人证件到中国农业银行自行办理)。 问:社会保障卡与原医保IC卡有何区别? 答:社会保障卡卡面印有持卡人照片、姓名等信息,而原医保IC卡没有这些信息;原医保IC卡只能在常熟市范围内使用,而社会保障卡是我省统一发行的,支持全省一卡通用;原医保IC卡仅应用于医疗保险业务领域,而社会保障卡除了具有原医保IC卡所有功能之外,还可以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其他业务领域以及金融业务领域。

2020年(金融保险)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金融保险)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36号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已于2007年8月3日经省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省长梁保华 二OO七年八月十日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保障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壹)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和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 (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三)灵活就业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

参加本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按照本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负责组织和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壹)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二)社会互济和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和效率、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三)行政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开,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分设; (四)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做实后的个人账户基金和社会统筹基金分别管理、分别使用,不得相互调剂使用; (五)逐步实行“省级预算、分级负责,省级调剂、分级管理”的省级统筹,且在对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统壹制度、统壹支付项目、统壹计发办法、统壹管理规程的基础上,逐步统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缴费)上下限的基准和缴费比例。 第四条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都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减免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降低缴费标准。 参保人员有权向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其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情况,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

社保缴纳证明范本

社保缴纳证明范本目前,用人单位及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已成为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认证的重要内容。为做好开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工作,加强对开具对象的跟踪管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对个人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由申报服务一科在其《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信息查询表》上加盖业务公章。对需加盖中心公章的,经申报服务一科科长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二、对单位需出具单位(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的,稽核一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或介绍信,在审核其参保缴费情况后开具证明,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同意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对参保面不足、缴费明显不实、有欠费的单位,稽核一科应要求其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对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对象,实行跟踪管理。 三、对单位因参加企业年金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申报服务二科凭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书面申请,根据《转发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通知〉》(苏社险管[2006]19号)规定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在表格中注明情况),经分管主任和主任签字后到综合科加盖中心公章。 四、科室的业务公章须专号对人,综合科须做好中心公章使用情况登记以备核查。 申请书 **社保局: 本人***身份证号:********************(电脑号为:*********),目前在**********公司就职,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证明,请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加盖指纹): 以上是个人的申请还需要单位的一个申请格式和上面的差不多就成 申请书 **社保局: 兹有我公司***身份证号:********************(电脑号为:*********),现因个人购买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证明,请贵局给予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日期: 1、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你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由社会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伪造。 3、到社会保险缴纳地的社保机构开具。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Code of civil air defence works for urban residential district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2011-xx-xx 发布2011-xx-xx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江苏省民防局

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 (DB XXXXX-2011) 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民防局 施行日期:2011年X月X日 XXXXX出版社 2011 南京

前言 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批准,由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解放军理工大学主编,南京市地下工程设计院、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共同编制了《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并对调研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总结,同时参考了有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征求了省市规划管理部门、规划设计单位、人防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设计单位的意见。 本规范重点确定了城市各级别居住区的人防工程配建面积指标,对各类人防工程功能与布局做出规定,并对城市居住区详细规划中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的表达形式做出了规定。 本规范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民防局负责管理,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解放军理工大学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江苏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因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和人防工程建设实践存在差异,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人防工程系(地址:南京市海福巷1号,邮编:210007)。 本规范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部门: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编单位: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 参编单位:南京市地下工程设计院 南京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关于“加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部署,结合《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08〕105号)有关规定,以及各地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江苏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要求,加快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筹资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省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对参保农民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老年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引导所有适龄参保人员积极参加新农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在已全面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到2010年底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部推行新农保,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具有本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充分发挥我省集体经济的优势,建立和完善新农保基金筹集机制。新农保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6个档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定更高档次的缴费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根据国家要求以及农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允许地方按制度规定探索行之有效的缴费方式。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 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苏政发[2004]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一条为了确定本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达到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中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大气环境、河湖水环境治理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项目;(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照明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防灾减灾项目; (三)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项目; (四)经济适用房、职工集资房; (五)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六条使用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政府担保所筹集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政府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七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官方范本)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867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官方范本)标 准版本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官 方范本)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人)就__________(工程名称) __________的招标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资金来源: 4、工程规模: 5、总投资额: 二、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说明具体内容,无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设计,具体包括: □施工,具体包括: □监理,具体包括: □设备,具体包括: □材料,具体包括: 2、委托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 3、委托代理的事项(有委托的在□中打√,无委托的在□中打×):

□代拟发包方案;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 □编制工程量清单; □编制工程标底;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017年江苏发布医保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规程

2017年江苏发布医保异地就医省内联 网结算规程 江苏发布医保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规程 三类人员异地就医可刷医保卡结账 据介绍,江苏13个设区市,目前共84个职工医保统筹区,覆盖2429万医保参保职工。按照规定,目前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服务对象有三类人员: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二是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员;三是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依照规程,符合条件的这三类人员需要在参保地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符合长期驻外条件的参保人员,需要持本人的省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因病需要异地转诊人员可持本人社保卡办理手续。 省平台每日生成前日结算数据 异地就医人员就医时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相应的结算清单。应该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个人按规定结清;应该由个人账户及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代为结算。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异地看病,只需要结算扣除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省平台每日生成前日结算数据,由市级经办机构每日将省平台数据与本地系统业务数据进行比对后完成日对账确认操作。 需要提醒的是,异地就医需要使用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对于暂未统一制发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应先为异地就医人员办理社会保障卡,同时做好相关解释和衔接工作。长期驻外人员发生的非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费用,应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处理。 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医院已超1000家 明年1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者办理异地就医的手续将更加便捷。以前,参保者异地就医,只能选择就医地三家定点医院。今后,长期驻外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后,可在备案居住地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就诊。 例如,随子女居住南京的扬州籍退休老人,或者在苏州生活的南京籍退休老人,以前只能选择居住地的三家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现在只要是异地就医平台上的医院,经过备案登记,老人都可以刷卡看病。据省医保中心相关人员介绍,目前江苏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医院已经超过1000家。 省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将可异地结算 此外,以前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时,先要持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然后再到就医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确认手续,两个手续缺一不可。而自明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系统当天会自动将参保人的异地就医信息发送到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无需参保人再到就医地确认,免去了多次奔波。如淮安患者到南京看病,由当地定点医疗机

开社保证明流程范文

开社保证明流程范文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受理部门 1、部.省.市属参保单位由市社保局大厅受理(其中企业缴费单位,由企业保险窗口受理,其他缴费单位,由事业保险窗口受理) 2、区属参保单位由所在区社险办受理 3、个体劳动者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本公司成立于(注册登记)XX年,至今一年了员工的社保还没办下来,原因是:只有公司法人购买了社保员工才能跟着买,但公司法人是深圳户口,已在深圳购买社保多年,广州的社保局要求深圳社保局开出“参保证明”,证明该法人已在深圳参保中,深圳社保局却只能提供出参保的流水单加盖公章,但是广州社何局不认可,非要出标

准的参保证明,广州社保局也给不出标准的参保证明格式单,只有电脑文档,说是每个社保中心都会的了,深圳社保局却说没有,烦啊!谁来帮帮我! 参保流水单加盖公章就足够能证明你在深圳的参保情况~广州社保局的人在装怪~~ 1、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四)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关于明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明确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执行过程中,有关工程类别划分、费用标准取定方面尚存在规定不明确和需调整的地方,经请示厅领导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建设工程类别取定的有关标准: 1、空间可利用的坡屋顶或顶楼的跃层,当净高超过2.1M部分的水平面积与标准层建筑面积相比达到50%以上时可以计算层数。 2、底层车库(不包括地下或半地下车库)在设计室外地面以上部分超过2.2m时,可以计算层数。 3、有地下室的多层建筑(七层以内)、有人防地下室的小高层、高层建筑的工程类别可以高套一类。有地下室,但不是人防地下室的小高层、高层建筑,只有当处于层数或檐口高度的临界值时可以高套一类。 4、多栋建筑物下有连通的地下室时,地上的多栋建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原则同有地下室的建筑工程;其地下室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下的,按建筑工程二类标准取费,在10000m2以上的,按建筑工程一类标准取费。 二、建设工程的有关费用标准: 1、建筑工程中的专业项目在执行费用标准时,桩基工程(包括打预制桩和制作兼打桩)、大型土石方工程不论是否单独发包,均应按照对应的专业项目执行费率标准。预制构件制作、构件吊装、装饰工程只有在单独发包时,按照对应的专业项目执行费率标准;否则执行建筑工程费率标准。 2、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当计价定额中无适用项目参考报价时,可以直接以“项”为单位报价,不需要提供具体价格组成。 三、钢结构工程取费标准的部分调整 1、加工厂完成制作,到施工现场安装的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屋面),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调整为按单独发包的构件吊装标准执行。加工厂为施工企业自有的,钢结构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其他费用标准不变,仍按建筑工程执行。钢结构为企业成品购入的,钢结构以成品预算价格计入材料费,费用标准调整为按照单独发包的构件吊装工程执行。 2、施工现场完成加工制作的钢结构工程费用标准不变,仍按照建筑工程执行。 3、钢结构工程取费标准的调整适用于在本通知发布后招标或签订施工合同的不招标的建设工程。

江苏工程建设标准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JXXXXX-2010 DGJXX/XXXX-2010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程 (征求意见稿) 2010-XX-XX发布2010-XX-XX实施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

目次 1 总则 (2) 2 术语和符号 (3) 2.1 术语 (3) 2.2 符号 (4) 3 人工湿地处理工艺设计 (5) 3.1 处理设施选址与总体布置 (5) 3.2 设计水量与水质 (5) 3.3 工艺流程 (7) 4 污水预处理 (8) 4.1 一般规定 (8) 4.2 预处理构筑物 (8) 4.3 设备及控制系统 (9) 5 人工湿地 (11) 5.1 一般规定 (11) 5.2 工艺形式 (11) 5.3 设计参数及公式 (13) 5.4 结构设计 (14) 5.5 防渗设计 (15) 5.6 人工湿地填料 (15) 5.7 植物选配 (16) 5.8 布水与集水方式 (17) 5.9 强化吸磷 (18) 5.10 消毒及中水回用设计 (18) 6 施工和验收 (19) 6.1 一般规定 (19) 6.2 施工 (19) 6.3 质量验收 (20) 7 运行管理 (21)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1 总则 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规范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保护和改善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内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 1.0.3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对象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或具有类似性质的污废水。包括城市生活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学校生活污水、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宾馆污水、机关事业单位污水、疗养院污水、景区污水、污水处理厂尾水等。 1.0.4 本规程适用的处理规模:生活污水处理规模≤2000m3/日处理水量,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时规模≤10000m3/日处理水量。 1.0.5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江苏省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江苏省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 新算法下多数人养老金会涨 为保障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已经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9月1日起,我省将对养老保险办法实施重大改革,参保人员缴费时间长、缴费标准高的,今后拿到的养老金将高出不少。 一起来算一算养老金 【新算法】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退休时间 之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等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 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参保人员某年缴费工资指数,是指本人当年缴费工资额与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举例说,参保人员某年缴费工资指数,是指本人当年缴费工资额与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如果职工王某以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那么他缴费工资指数就是1,如果他以下限基数(即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那么他的缴费工资指数就是0.6 ,如果以上限(即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缴费,缴费工资指数就是3。如果王某从1992年1月1日至他的退休上一年一直按这样的标准缴费,那么相对应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就分别为 1 、 0.6 、3 ,他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也就是他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1 倍、0.6 倍、3 倍,假设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为2000 元,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则为2000 元、1200元和6000 元,再假设王某缴费年限为 3 0年,那么他的基础养老金分别为600(2000 元×30%)、360元(1200 元× 30%)、1800元(6000×30%)。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对来说简单一些,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本息,参保人员拿着社保卡去银行刷卡就知道了,计发月数则按照新标准,如果职工40 岁退休,那么计发月数为233,5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95,60 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70 岁退休计发月数为56。(见附表)假设王某到银行查出个人账户上的金额为 6 万元,并在60 岁正常退休,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为431.6 元(6 万元/139)。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者相加后得出的结果分别为1031.6 元、791.6 元、2231.6 元。【老办法】按照原来的养老金计算工资,基础养老金=退休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 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的累计额/120 ,则王某计算的养老金为900 元。 可见缴费年限长、缴费标准高对参保职工今后的养老金待遇影响还是很大 养老保险缴存取新政 发放 高出的养老金按比例发放 参保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本规定实施后退休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员1995 年底前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缴费年限的储存额,再除以120按月计发。从2006年7月1日起5年内退休的参保人员,计发的养老金高于按照原规定计发的数额的,高出部分按照其退休年度所对应的比例发给;低于按照原规定计发的数额的,予以补足。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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