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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装工程定额

陕西省安装工程定额
陕西省安装工程定额

陕西省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省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2)

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2)

2009年《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6)

第一章管道安装 (8)

第二章阀门、水位标尺及法兰安装 (12)

第三章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12)

第四章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13)

第五章供暖器具安装 (14)

第六章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15)

第七章燃气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16)

第八章其他 (17)

陕西省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内。

1.本消耗量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本消耗量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

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调整。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八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另行 处理。

十二、本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另有说明的工序外,均包括:施工准备、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场内搬运、检查、安装、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及操作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

十三、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十四、本册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十五、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2.管道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十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应按下列系数计取:

(1)给排水、燃气工程按人工费的6%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采暖工程按人工费的8%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分别

材料费占25%,机械费占50%。

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0。

6.主体结构凡属框架、框剪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7.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8.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9.拆除费用(现场变更等因素需要拆除的项目):按相应定额人工费、机械费的50%,材料费的8%计取。

十七、本册消耗量定额所用部分名词含义如下:

1.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2.安装地点:是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3.施工现场:是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范围内,一般也是指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的范围。

4.安装现场:是指距所安装设备基础100m范围内。

5.现场仓库: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内临时搭设的存放施工材料和工具的仓库。

6.设备出库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现场以内或者施工现场以外的建设单位仓库,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7.设备厂内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某一地点,搬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8.设备场内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搬运到设备安装位置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十八、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九、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2009年《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总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以下简称“价目表”)是根据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编制的。价目表中只反映价格,不反映消耗量,须与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最高限价、确定社会平均价格及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参考依据。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共分十四册

三、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工程。

四、人工费的确定:

1.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人工费单价,每工日42.00元。

五、材料费的确定:

1.本价目表中的材料费,是指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2.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综合取定的。除另有规定外,均不调整。

3.凡价目表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六、机械费的确定:

1.本价目表中的机械费,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计算的。

七、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项目: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2.管道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3.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井室等,应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八、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应按下列系数计取:

(1)给排水、燃气工程按人工费的6%计取。其中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采暖工程按人工费的8%计取。其中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超高增加费: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

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其超过

3.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分

费占25%,机械费占50%。

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其人工乘以系数1.30。

6.主体结构凡属框架、框剪结构的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7.安装与生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8.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9.拆除费用(现场变更等因素需要拆除的项目):按相应安装项目人工费、机械费的50%,材料费的8%计取。

九、本价目表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消耗量定额及价目表各章说明。如本价目表说明与消耗量定额各章节说明不符时,应以本价目表说明为准。

补充定额

说明

一、室外钢塑复合管螺纹连接、室外不锈钢管卡压式连接、室内薄壁不锈钢管电弧焊接、室内薄壁不锈钢管氩弧焊接、室内聚丙烯(PP-R)塑料管热熔连接,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管件的安装工作内容。

二、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卡箍连接安装,项目内已包括各种管件及卡箍连接件安装所需人工及各种管件的材料费,但卡箍连接件的材料费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三、室内管道安装均已包括管卡及支架的制作安装。管卡及支架已按成品计入,不得另计除锈、刷油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

四、法兰电动阀门安装项目中已包括了法兰及带帽螺栓的安装及材料费,不得重复计算;塑料活动法兰阀门安装项目中已包括了活动法兰、带帽螺栓的安装及带帽螺栓材料费,不得重复计算;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项目中的法兰数量减半。

五、法兰过滤器安装项目中已包括了法兰及带帽螺栓的安装及材料费,不得重复计算。

六、螺纹IC卡水表安装项目内已包括表前阀门一个,不得重复计算。

七、金属复合板式(管式)散热器安装项目不分形式均按挂装编制,安装项目内已计算了托钩、丝堵的安装人工,但托钩、丝堵、汽包胶垫均按散热器带有考虑的,如主材价不包括托钩、丝堵者,托钩、丝堵价格另行计算。

八、采暖集、分水器安装均按成套产品考虑,未包括各回路的阀门安装,应另行计算。

九、各种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应另行计算、执行室内管道安装的相应项目。

十、各类水箱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本册“一般管道支架”项目。混凝土或砖支座应按土建相应项目计算。

十一、堵洞眼项目适用于设计要求管道穿墙面及楼板后补堵洞眼的项目;项目内不包括墙面抹灰。墙面抹灰应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十二、塑料检查井安装均按成套产品考虑,未包括土方开挖、回填,井底基础敷设等,应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且均不扣除各种管件、阀门(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2.螺纹、法兰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3.塑料活动法兰安装均以“付”为计量单位。

4.螺纹、法兰过滤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5.螺纹IC卡水表安装均以“组”为计量单位。

6.桑拿浴房安装均以“座”为计量单位。

7.桑拿设备(过滤器)安装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8.水力按按摩浴盆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

9.感应水龙头、塑料排水管消声器安装、防返溢及防爆地漏安装、塑料地漏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10.金属复合板式(管式)散热器安装均以“组”为计量单位。

11.采暖集、分水器安装应区分带箱及不带箱均以“套”为计量单位。

12.水箱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设计水箱容量“m3”执行相应项目。

13.堵洞眼应区分每个洞口填堵砂浆的体积,分别以“m3”为计量单位。

14.塑料检查井安装,应区分检查井的井筒直经,分别以“座”计量单位。

第一章管道安装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安装。

二、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室外管道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5)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阀门井为界;无阀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三、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安装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接头零件的安装。

2.管道安装项目内,均已包括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

3.室内管道(承插铸铁给水管除外)安装项目内,均已包括管卡及支架的制作安装。管卡及支架已按成品计入,不得另计除锈、刷油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

4.室内、外钢管安装项目内,均包括弯管(伸缩器除外)制作与安装,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

5.室内铸铁排水管安装项目内,已包括立管检查口、臭气帽的安装。

6.室内塑料排水管安装项目内,已包括立管检查口(有门管)、伸缩节、臭气帽的安装。

7.室内铸铁雨水管安装项目内,已包括雨水漏斗的安装。

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室内、外管道安装项目内,不包括阀门、法兰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管道消毒、冲洗,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室内、外给水、雨水铸铁管安装项目内,已包括接头零件安装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及雨水漏斗的材料费应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3.室内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安装项目内,已包括各种管件安装所需的人工及材料,但未包括A型或W型H透气管件,应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4.室内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项目内,已包括直管及管件(卡箍式法兰除外)安装所需的人工,但各种沟槽式管道接头零件、刚性、挠性卡箍件应按实际用量另计材料费。卡箍式法兰安装,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5.室内铜管焊接、铜管胀口焊接、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不锈钢管卡压式连接、薄壁不锈钢管电弧焊接、氩弧焊接等安装项目内,均已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的材料费应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6.两种不同材质管道连接时,其转换接头应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7.室内承插塑料排水管安装项目内,均未包括阻火圈、止水环的安装,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8.管道穿墙及过楼板敷设的各种套管制作安装,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9.室外管道支架的制作安装,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10.室内暗装管道的凿槽、刨沟、补沟槽,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五、下列管道安装项目执行本章相应项目乘以系数计算:

1.室内钢复不锈钢管螺纹连接,应执行室内钢塑复合管螺纹连接相应项目。当管径≤DN50时,项目中的材料费应乘以系数1.50,其他不变;当管径>DN50时,项目中的材料费应乘以系数1.80,其他不变。

2.室内薄壁不锈钢管螺纹连接,应执行室内钢塑复合管螺纹连接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应乘以系数1.2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20,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3.室内钛美高管粘接、热熔电熔连接,应执行室内塑料给水管粘接、热熔电熔连接相应项目,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40,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其他不变;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3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其他不变。

4.室内恺撒管、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安装,采用接头零件连接时,应执行室内铝塑复合管接头零件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85,其他不变;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执行室内钢塑复合管螺纹连接相应项目;采用卡箍连接时,应执行室内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相应项目;采用粘接、热熔电熔连接时,应执行室内塑料给水管粘接、热熔电熔连接相应项目,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1.10,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40,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1.20,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3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

5.室内PE塑料给水管热熔电熔连接,应执行室内塑料给水管热熔电熔连接相应项目,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应乘以系数1.1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40,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1.10,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3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室外PE塑料给水管热熔电熔连接,应执行本册第七章PE管安装相应项目。

6.室内塑料排水管零件柔性连接,应执行室内塑料排水管零件粘接相应项目,当管径≤DN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0.90,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3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当管径>DN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0.9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2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

7.室内实壁螺旋降噪排水管、中空螺旋降噪排水管安装,采用零件粘接、零件柔性连接,应执行室内塑料排水管零件粘接、零件柔性连接相应项目,管道材质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8.室内雨水采用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柔性接口时,应执行室内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柔性接口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应乘以系数0.8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30,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9.室外铝塑复合管安装,应执行室内铝塑复合管安装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应乘以系数0.6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1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10.室外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应执行室内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应乘以系数0.65,各种沟槽式管件,刚性、挠性卡箍件应按实际用量另计材料费。

11.室外聚丙烯(PP - R)塑料管热熔电熔连接,应执行室内聚丙烯(PP - R)塑料管热熔电熔连接相应项目,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0.6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40,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0.6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3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

12.室外供热管采用聚氨酯发泡喷涂保温管道安装,应执行室外管道安装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应乘以系数1.25。

13.圆弧形管道安装应执行管道安装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应乘以系数1.30。

六、下列管道安装项目应执行本册补充定额项目:

1.室外钢塑复合管螺纹连接。

2.室外不锈钢管卡压式连接。

3.室外双壁波纹管排水管胶圈接口。

4.室内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卡箍连接。

5.室内薄壁不锈钢管电弧焊接。

6.室内薄壁不锈钢管氩弧焊接。

7.室内聚丙烯(PP - R)塑料管热熔连接。

七、室内钢管、铜管、塑料管、铝塑复合管、钢塑复合管等安装项目中,对管件的数量是综合考虑的,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均不得调整。

八、室内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项目同时适用于室内生活给水,消防管道采用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不锈钢管、铝塑复合管、钢塑复合管、钢复不锈钢管、新型复合材料管等管道采用卡箍连接的安装项目。

九、埋地及地热管安装,适用于铝塑复合管、聚丙烯(PP - R)、PE - RT 塑料管或其他材质管道作为埋地敷设的生活给水管、采暖管及地热辐射采暖管道的安装项目;

十、室外排水管采用双壁波纹管胶圈接口,当管径≤DN250时,应执行室外塑料排水管胶圈接口相应项目;当管径>DN250时,应执行本册补充定额相应项目。

十一、管道消毒、冲洗适用于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中有要求的管道安装项目,如室内、外给水管道、供热管道工程等。

十二、管道水压试验适用于管道间、管廊内及隐蔽工程中管道需要单独做压力试验的项目,而施工完成后的整体系统试压已包括在管道安装项目内,不得重复计算。

十三、凡室内管道水平敷设采用吊架、屋面管道水平敷设采用冂型支架时,可对室内管道安装项目进行调整。应扣除室内管道安装项目中所含成品管卡及支架的材料费后,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管道支架制作安装费。

十四、室内、外钢管螺纹连接项目,适用于镀锌钢管及非镀锌钢管。

十五、管道的设计规格与本章管道安装项目规格不符时,应执行接近规格项目,中间者按大者计算。超过本章管道安装项目最大规格时,可作补充。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且均不扣除各种管件、阀门(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2.软管安装不区分材质、规格,均以“根”为计量单位。

3.管道消毒、冲洗、压力试验,均按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4.室外排水管道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排水井所占长度。

第二章阀门、水位标尺及法兰安装

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二、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法兰阀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法兰及带帽螺栓的安装及材料,不得重复计算,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项目中的法兰数量减半。

三、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不做调整。

四、浮标液面计FQ -Ⅱ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 - 3编制的。

五、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

六、安全阀安装,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七、铸铁法兰(螺纹连接)已计算了带帽螺栓的安装人工,如主材价不包括带帽螺栓者,带帽螺栓价格另计。

八、沟槽式法兰安装适用于设计要求采用沟槽式卡箍连接的管道安装,该项目内只包括一个垫片和一付法兰用螺栓的安装,但螺栓的本身价格应按实际用量加3%的损耗另行计算。

九、水锤消除器安装项目中未包括法兰及带帽螺栓,应另行计算。

十、电动阀、电磁阀、塑料活动法兰阀门、塑料活动法兰安装应执行本册补充定额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螺纹、法兰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2.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短管甲乙安装及材料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自动排气阀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了支架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4.浮球阀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5.浮标液面计、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国标编制的,均以“组”或“套”为计量单位。如设计与国标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6.铸铁法兰、碳钢法兰、沟槽式法兰安装应区分不同规格,均以“付”为计量单位。

7.调压板安装应区分不同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

8.水锤消除器安装适用于成套产品安装项目,应区分不同规格,分别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三章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

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二、法兰水表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45编制的,定额内包括旁通管及止回阀,如实际安装形式与此不同时,阀门及止回阀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三、螺纹水表安装项目内已包括表前阀门一个,不得重复计算。如阀门型号与此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余不变。螺纹IC卡水表安装应执行本册补充定额项目。

四、减压器、疏水器、法兰水表单个安装时,应执行相应阀门安装项目。

五、除污器组成安装是按《国家采暖通风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果实际组成形式与此不同时,阀门、压力表及温度计可按实际调整,其他不变。如不以成组安装时,执行相应的单个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2.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

3.水表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4.除污器安装应按其不同规格、区别其不同组成形式,分别以“组”或“个”为计量单位。

第四章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关标准图计算的,除以下说明者外,设计无特殊要求均不作调整。

二、成组安装的卫生器具,均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与给水、排水管道连接的人工和材料。

三、浴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的浴盆,但浴盆支座和浴盆周边的砌砖、瓷砖粘贴应另行计算,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四、洗脸盆、洗手盆、洗涤盆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

五、化验盆安装中的鹅颈水嘴、化验单嘴、双嘴适用于成品件安装。

六、洗脸盆肘式开关安装不分单双把均执行同一项目。

七、台式洗脸盆安装应执行钢管组成(冷水、冷热水)洗脸盆安装相应项目。

八、洗脸盆、洗涤盆、排水栓(带存水弯)等安装项目材料栏内的存水弯均按塑料存水弯材质列项,如果设计要求存水弯材质与消耗量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材质列项计算。

九、淋浴器铜制品安装适用于各种成品淋浴器安装;钢管组成(冷水、冷热水)淋浴器安装,项目中已按国家标准图集计入了相应的镀锌钢管及阀门用量,不得重复计算。

十、钢管组成(冷水、冷热水)洗脸盆、台式(冷水、冷热水)洗脸盆、铜管冷热水洗脸盆安装项目中的水嘴,均按DN15的立式水嘴计入,如设计要求采用混合水嘴时,应扣除定额项目中DN15的立式水嘴每个单价29.80元材料费后,另行计算混合水嘴的材料费。

十一、蹲式大便器安装项目材料栏内的存水弯按白瓷材质列项,如果设计要求存水弯材质与消耗量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材质列项计算。

十二、蹲式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固定大便器的垫砖,但不包括大便器蹲台砌筑。

十三、延时自闭式小便器安装应执行普通式小便器安装相应项目,但应扣除挂斗式小便器定额项目中的DN15小便器角阀每个单价21.26元或立式小便器定额项目中的DN15角式长柄截止阀每个单价32.25元材料费后,另行计延时自闭式冲洗阀的材料费。

十四、高(无)水箱蹲式大便器、低水箱坐式大便器安装,适用于各种型号。

十五、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包括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六、大、小便槽水箱托架安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在项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十七、蒸汽-水加热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莲蓬头安装,但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阀门和疏水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八、冷热水混合器安装项目中包括了温度计安装,但不包括支座制作安装、阀门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九、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项目内只考虑了本体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二十、饮水器安装的阀门和脚踏开关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二十一、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项目内已按标准图集计算了其中的附件,但不包括安全阀安装、本体保温、刷油和基础砌筑,可按相应项目另计。

二十二、阻火圈安装适用于室内排水管道设计要求采用阻火圈的安装项目。同时亦适用于止水环的安装项目。

二十三、按摩浴缸、桑拿浴房已综合了国产及进口设备,除特殊技术要求外,均不得调整。

二十四、感应水龙头、防返溢及防爆地漏、地塑料地漏安装应执行本册补充定额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卫生器具组成安装以“组”或“套”为计量单位。

2.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3.水龙头、地漏、地面扫除口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4.排水栓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5.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

6.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7.冷热水混合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

8.蒸汽-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9.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10.饮水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11.阻火圈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12.淋浴间、桑拿浴房、按摩浴缸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五章供暖器具安装

一、本章是参照《暖通空调标准图集》T9、N112“采暖系统及散热器安装”编制的。

二、各类型散热器不分明装或暗装,均按类型分别编制。柱型散热器为挂装时,可执行M132型散热器安装项目。

三、柱型和M132型铸铁散热器安装用拉条固定时,拉条制作安装应另行计

算。

四、本章中列出的接口密封材料,除圆翼型汽包垫采用橡胶石棉板外,其余均采用成品汽包垫。如采用其他材料,不作换算。

五、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项目,单位每10m系指光排管长度。联管作为材料已列入相应项目,不得重复计算。

六、板式、壁板式、闭式散热器,已计算了托钩的安装人工,如主材价不包括托钩者,托钩价格另行计算。

七、钢制壁式散热器安装的单板416×1000执行15kg以内项目,其余均执行15kg以上项目。

八、铸铁柱型、M132型散热器,如已组装成组,只需要安装时,应执行钢制柱式散热器安装相应项目,其中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30。

九、地热采暖项目中的集、分水器安装执行本册补充定额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暖风机、热空气幕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其支架制作安装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长翼、柱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以“片”为计量单位,其汽包垫不得换算。圆翼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以“片”为计量单位。

3.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

4.钢制闭式、板式、壁式、柱式散热器安装均以“组”为计量单位。

第六章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一、本章是参照《国家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51、S342及《国家暖通空调标准图集》T905、T906编制的,适用于给排水、采暖系统中一般低压碳钢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二、各种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应另行计算、执行室内管道安装的相应项目。

三、各类水箱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本册“管道支架”项目。混凝土或砖支座应按土建相应项目执行。

四、水箱制作包括水箱本身及人孔的质量。水位计、内外人梯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五、镀锌钢板、搪瓷水箱组成安装项目,适用于生产厂家散件制作、成套供货、施工现场组装的水箱安装,不适用于各类成品水箱安装。

六、不锈钢水箱安装应执行本册补充定额相应项目。

七、超高费用:水箱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负10m时,则人工

1.钢板水箱制作,按施工图所示尺寸,不扣除人孔、手孔质量,以“kg”为计量单位。法兰和短管、水位计、内外人梯可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钢板水箱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设计水箱容量“m3”执行相应项目。

3.水箱消毒、冲洗,以水箱容量“m3”为计量单位。

第七章燃气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一、本章包括低压镀锌钢管、铸铁管、PE管、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二、室内外管道分界:

1.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2.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三、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以两者的碰头点为界,入口处设调压箱者,以调压箱为界。

四、各种管道安装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场内搬运,检查清扫,分段试压。

2.管件制作(包括机械煨弯、三通、异径管)。

3.管件安装。

4.室内管道托钩角钢管卡制作与安装。

五、钢管焊接安装项目适用于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

六、下列项目应另行计算:

1.阀门安装,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法兰安装,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联装、燃气计量表安装除外)。

3.穿墙钢套管、铁皮套管按本册相应项目计算。

4.埋地管道的土方工程及排水工程,执行相应消耗量定额。

5.非同步施工的室内管道安装的打、堵洞眼,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6.室外管道所有带气碰头。

7.燃气计量表安装,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基础。

8.燃气加热器具只包括器具与燃气管终端阀门连接,其他执行相应项目。

9.铸铁管安装已包括接头零件安装所需的人工,但是接头零件可按设计数量另行计算。

10.室内燃气管道如果设计要求采用钢管焊接连接时,应执行本册第一章管道安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10计算。

七、承插燃气铸铁管是以N1和X型接口形式编制的。如果采用N型和SMJ 型接口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05;当安装X型、DN400以上铸铁管接口时,每个口增加螺栓2.06套,人工乘以系数1.08。

八、燃气输送压力大于0.2MPa时,承插燃气铸铁管安装项目中人工乘以系

械接口)安装项目。

十、燃气PE管热熔、电熔安装项目内已包括直管及管件含量的工作内容,

如果管道材质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PE管热熔、电熔安装项目亦适用于给水采用PE管的安装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所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均不扣除各种管件和阀门所占长度。

2.管道安装(铸铁管除外)中已包括管件安装和管件本身价值。

3.钢管焊接挖眼接管工作,均在消耗量定额中综合取定,不得另行计算。

4.调长器及调长器与阀门联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包括一付法兰安装。螺栓规格和数量以压力为0.6MPa的法兰装配,如压力不同可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规格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5.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以“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垫层基础,其工程量可根据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6.燃气加热设备、灶具等按不同型号,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7.气嘴安装按规格型号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八章其他

一、镀锌铁皮套管、塑料套管、钢套管制作安装适用于设计要求管道穿建筑内墙及楼板使用的套管制作、安装项目,其套管规格应比管道规格大两号。

二、穿外墙钢套管制作、安装项目适用于管道穿地下水位较低地区建筑基础时埋设的钢套管制作、安装。如果管道穿地下水位较高地区建筑物基础或地下水池池壁时,埋设的防水钢套管应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三、人工、机械凿槽、刨沟、补沟槽项目适用于设计要求管道暗设且不能配合土建同步施工时墙面刨沟,补沟、槽的项目;项目内包括补沟、槽,但不包括墙面抹灰。墙面抹灰应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四、墙面及楼板打透眼项目适用于设计要求建筑施工中应预留管孔而未预留的孔洞或设计变更增加的管道穿墙及过楼板时需打的透眼;项目内未包括套管制作与安装,应执行相应项目。

五、给水管道新建与原有管道干线碰头适用于原有干线管道未预留支管线接口而需断水接管的项目。项目内不包括挖工作坑,排水、井室砌筑等,应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新建工程中室内、外管线碰头费用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不得重复计算。

六、管道穿墙面及楼板补堵洞眼,应执行本册补充定额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管道支架制作安装以“kg”为计量单位,室内管道(给水铸铁管除外)安装已包括管卡、吊托支架制作安装,不得重复计算。

2.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应区分其不同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方形伸缩器的两臂,应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3.各种套管制作安装,应区分不同套管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4.新建与原有管道干线碰头,应区分不同管径,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5.人工、机械凿槽、刨沟、补沟槽均按不同的沟槽尺寸,以“m”为计量单位。

6.墙面及楼板面打透眼,应区分透眼直径,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川2015定额说明--通用安装工程--册说明

通用安装工程--册说明 一、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通用安装工程》(以下简称 本定额),全册共分为十三分册,包括: (一) 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B-------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C-------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二) D-------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E-------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F-------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三) G-------通风空调工程 H-------工业管道工程 J-------消防工程 K-------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四) L-------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M-------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N-------措施项目 二、对特殊自然地理条件下进行施工的安装工程,作如下规定: 1.高原、高寒地区或地震烈度大于七度地区:(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系数。 2.洞库安装工程:(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1.3。

三、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的增加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为因降效 而增加的人工费。 四、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取,全部 为因降效而增加的人工费。 五、为适应当前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本定额已将《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中的某些未计价材料列入了计价材料内,或将某些计价材料作为未计价材料处理,因此,在使用时,未计价材料应以本定额所列项目和数据为准。六、本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与《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文件不符时, 以本定额为准。 七、锅炉高压容器安装监督检测费,应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八、各分册管道定额的执行界线如下图所示: 1.供水管道: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共性问题 1、本定额的使用围“新建、扩建及改造工程”应如何理解?是否与修缮定额的围重复? 答:本定额所说的改造工程指工业技术改造工程或整体更新改造工程。所谓整体更新改造,指在已有建筑物或生产装置区,增加或重新更换完整、独立的功能系统安装工程。如:消防、给排水、通风空调、照明、热力设备等系统,而不是局部或系统中的一部分。对于局部和系统中部分安装工程的拆除、安装除另有说明外,应执行修缮定额,两者不重复。执行修缮定额时,对于修缮定额缺项的安装项目可以使用安装定额。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如遇有缺项可否使用96综合定额和94安装估价表? 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如遇缺项,可以参照96综合定额和94安装估价表相关定额的消耗量进行计价。 3、材料、设备的水平及垂直运输是怎样考虑的? 答:水平运输是指安装物自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各册定额中除另有说明者外:设备水平运输按100m取定;材料、成品、半成品按300m 取定。执行定额时,不论施工现场的水平距离多少,均不作调整。 垂直运输是指安装物自设备安装现场基准面运至安装位置的垂直运输。垂直运输基准面,室以室地平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除定额另有说明外,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垂直运输按六层(或20m)计,超过部分的垂直运输,在高层建筑增加费中计取;设备垂直运输按10m取定,设备垂直运输如超过10m时,除定额已有明确规定外,可按第一册说明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计。 4、消耗量定额中没有列出脚手架系数的安装工程,如何计取脚手架搭拆? 答:消耗量定额各册或章已规定了计取系数。个别没有列出且须搭设的脚手架工程费用,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5、什么情况下计取洞库、暗室增加费? 答:洞库、暗室增加费指在没有自然采光、没有正常通风、没有正常运输行走通道的情况下施工,而进行补偿的施工降效费。地下室应计该系数,但地下室设有地上窗、洞口除外。 6、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时,如遇层数和高度不一致时,应以层数还是高度为准? 答: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时,高度和层数(含折算后的层数)满足一个指标即可。 7、计算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时,应注意哪些情况? 答:计算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地下室部分不能计算层数和高度; (2) 层高不超过2.2m时,不计层数;

电气安装定额的说明及计算规则(一)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中10kV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工程、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气调整试验等的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90;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 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256-96; 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GL-5009.1-2002; 17.《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CJ/T16-2008; 1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19.《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三、本定额的工程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还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器材工器具的场内搬运、开箱检查、安装、调整试验、收尾、清理、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 四、本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1.10kV以上及专业专用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 2.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等)本体安装及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转和联合试运转工作。 五、起重机的机械部分以及电机的安装,执行C.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关项目。 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10kV以下架空线路除外),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m的,按超过部分定额人工费的1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河北省安装工程12定额》定额解释

(河北省安装工程12定额)定额解释 发布日期:2015-8-19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总等电位端子箱安装执行第二册第四章中2-324还是执行第二 册第九章2-752? 答:按2-751或2-752. 2.桥架安装是否包含支架安装? 答:不包括支架安装。 3.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中“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中垂直通道定义不明确,电井是否属于垂直通道? 答:一根电缆沿垂直的通道敷设,其垂直敷设长度超过20m(6层),即可套用“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项目。 4.章节说明中“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高度超过20m(或6层),可套用沿垂直通道敷设项目”如果竖向如果是30m,套用垂直通道定额是整个30m还是30~20m(即超过部分套用垂直通道),此项是否可以明确一下? 答:指竖向敷设部分,即30m。 5.电缆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电缆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的预留长度怎么计算?如:一根电缆两端连接配电箱,在桥架内敷设100m,穿管暗敷20m,进入每个配电箱的预留长度按3.5m考虑,那么这根电缆的敷设驰度、波形弯度、交叉的预留长度是多少? 答:本例中,电缆工程量=(100桥架+20暗敷+2×3.5预留)×(1+2.5%波形系数) 6.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六条“预分支电缆(亦称母子电缆)敷设,不区分电力电缆芯数,按主电力电缆(母电缆)截面以‘100m/束’为计算单位计算”明确意思是否为计算预分支电缆时只计算母电缆长度,分支电缆如何处理? 答:定额是综合考虑的,分支电缆安装已包括在定额中。 7.第二册第八章说明中第十四条,因预分支电缆的电缆头费用已计入预分支电力电缆价格之内,故不再计取电缆头制作安装。请问:预分支电缆的电缆头和配电箱连接的接线工作如何计取? 答:电缆头安装已在预分支电缆安装中综合考虑。 8.定额中预分支电力电缆敷设没有区分敷设方式,请问:预分支电力电缆沿垂直通道敷设,应该怎么套用定额? 答:预分支电力电缆不区分敷设方式均执行同一项目。 9.第二册“2-543”“2-544”预管工程是否包括工作井的挖埋,与市政定额——排水工程——顶管工程有什么区别?管径不同时能否互套? 答:第二册中的顶管不包括工作坑的挖填,主要适用于电缆保护管短距离顶管或过小区道路顶管。 10.在实际结算过程中对暗装配电箱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放一个木套箱存在分歧,审计单位认为木套箱在土建主体模板施工中已经包含,施工方认为木套箱由自己制作并在主体施工时配合安装,此项是否可以明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总说明 一、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是在199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费用标准编制的规定、文件,并结合新疆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照、投标工程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实行投资包干的计价依据。 三、本费用定额应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及相应定额的2004年单位估价汇总表配套使用。 四、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银行计标(1985)352号文关于“间接费定额与直接费定额一般应配套使用,执行什么直接费定额,就采用相应的间接费定额”的规定。 1.自治区各级施工企业承担各项专业工程,应按承担专业工程的性质,执行各专业部制定的专业工程定额及相应费用定额; 2.自治区水利、电力、煤炭、华工、公路、铁路、有色金属等专业施工企业,承担专业工程的应执行专业工程费用定额,承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的应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地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本费用定额; 3.中央各专业部专业施工企业进疆施工,承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亦应执行本费用定额。 五、定额外签证用工费用,是指非正式工程项目的用工。如设计变更的返工用工,建设单位劳务用工及各种签证用工等。定额外签证用工单独计列,不再计取其他各项费用。 定额外签证用工单价18.47×(1+78%)×(1+3.3%)=33.96元/工日 六、本费用定额费用标准是按照工程类别制定的。 七、凡我区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及外省来疆承揽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律按所承担的工程类别对照相应取费准计取费用。 八、本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 (一)建筑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建筑工程已综合了各类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结构件、木作结构件的自制、安装、商品构件现场安装和运输的因素。 2.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凡单位工程人工挖方或填方工程量超过一万立方米的为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单独承揽的土石方工程且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第八册

第一章管道安装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法兰、套管、伸缩器、安装。 二、界线划分: 1.给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以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 (2)与工业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项目的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三、本章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管道及接头零件安装。 1. 2.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 3.室内DN32以内钢管包括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 4.钢管包括弯管制作与安装(伸缩器除外),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 5.铸铁排水管、雨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均包括管卡及托吊支架、臭气帽、雨水漏斗制作安装。6.穿墙及过楼板铁皮套管安装人工。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应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2.管道安装中不包括法兰,阀门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执行定额时按相应项目另计。 3.室内外给水、雨水铸铁管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价格应另行计算。 4.DN32以上的钢管支架按本章管道支架另行计算。 5.过楼板的钢套管的制作、安装工料,按室外钢管(焊接)项目计算。 第二章阀门、水位标尺安装说明 一、螺纹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内外螺纹连接的阀门安装。 二、法兰阀门安装适用于各种法兰阀门的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中的法兰、 带帽螺栓及钢垫圈数量减半。 三、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不做调整。 编制的。N102-3四、浮标液面计FQ-Ⅱ型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 五、水塔、水池浮漂水位标尺制作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第三章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说明 一、减压器、疏水器组成与安装是按《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8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实调整,其余不变。 二、法兰水表安装是按《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415编制的。定额内包括旁通管及止回阀,如实际安装形式与此不同时,阀门及止回阀可按实际调整,其余不变。 第四章卫生器具制作安装说明 一、本章所有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均参照《全国通用给水排水标准图集》中有关标准图集计算,除以下说明者外,设计无特殊要求均不作调整。

陕西省安装工程定额

陕西省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陕西省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 2009年《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 第一章管道安装........................................................... 第二章阀门、水位标尺及法兰安装........................................... 第三章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第四章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第五章供暖器具安装....................................................... 第六章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第七章燃气管道、附件、器具安装........................................... 第八章其他.............................................................. 陕西省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1. 本定额与其他有关定额的分界是如何划分的? 答: 1)电缆敷设、桥架安装、装配管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安装及铁构件的制作等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2)消火栓系统的管道、阀门安装;管道支架及钢套管的制作安装等;室外给水管道安装;水箱制安等均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定额。 2)其他各种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管道系统强度实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3)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4)各种仪表等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露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5)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安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6)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7)因本册定额只包括消防的专用设备、管道及各种组件等的安装,不足部分在使用其他有关册定额项目时,各种系数(如超高费、高层建筑增加费、脚手架搭拆费等)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均执行各册定额的相应规定。 8)各册定额之间的界限划分将下表: 各册定额之间的界线划分表

续表

续表

2.定额中超高费用是如何考虑的?超过部分如何计算? 答:垂直运输操作高度是按超过5m编制的,若操作高度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按定额规定高度系数计取。 3.消防系统调试的含义是什么? 答: 1)消防系统调试是指一个单位工程的消防全系统安装完毕且连同,为检验其达到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整和试验。2)消防系统调试定额时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调试和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两大部分编制的。这主要是由于一个单位工程的消防要求不同,其配制的消防系统也不同,系统调试的内容也就有所不同。例如: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其系统调试只计算自动报警装置调试。若既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又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系统调试应同时计算两个系统(即自动报警装置调试和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的调试。 4.消防系统调试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 1)自动报警系统: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分别按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多线制或纵向制报警控制器的点数计算。

安装工程定额

综合布线系统 说明 一、本章计价定额包括:双绞线、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和广播线的敷设、布放和测试工程。 二、本章不包括的内容:钢管、PVC管、桥架、线槽敷设工程、管道工程、杆路工程、设备基础工程和埋式光缆的挖填土工程,若发生时执行《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相关计价定额子目。 三、本章双绞线布放计价定额是按六类以下(含六类)系统编制的,六类以上的布线系统工程所用计价定额人工费按相应子目用量增加20%计列。 四、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所用计价定额子目的人工费按相应定额的用量增加80%计列。 计算规则 一、双绞线缆、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和广播线敷设、穿放、明布放以“米”计算。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如一个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以次类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电缆进入建筑物预留长度2m;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上引上(下)预留1.5m;电缆中间接头盒,预留长度两端各留2m。 二、制作跳线以“条”计算,卡接双绞线以“对”计算,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计算。 三、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以“个”计算。 四、双绞线缆测试以“链路”或“信息点”计算,光纤测试以“链路”或“芯”计算。 五、光纤连接以“芯”(磨制法以“端口”)计算。 六、布放尾纤以“根”计算。 七、室外架设架空光缆以“米”计算。

八、光缆接续以“头”计算。 九、制作光缆成端接头以“套”计算。 十、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接头以“个”计算。 十一、成套电话组线箱、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计算。 十二、安装电话出线口、中途箱、电话电缆架空引入装置以“个”计算。 第二章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说明 一、本章计价定额包括铁塔、天线、天馈系统,数字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光纤通信,程控交换机,会议电话、会议电视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章铁塔的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是在正常的气象条件下施工取定的,本计价定额不包括铁塔基础施工、预埋件的埋设及防雷接地施工。楼顶铁塔架设,相应人工费上调25%。 三、安装通信天线: 1.楼顶增高架上安装天线按楼顶铁塔上安装天线处理。 2.铁塔上安装天线,不论有、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计价定额。 3.安装天线的高度均指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 4.天线在楼顶铁塔上吊装,是按照楼顶距地面20m以下考虑的,楼顶距地面高度超过20m的吊装工程,按照本册说明的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费用计取。 四、光纤通信,光纤传输设备安装与调测计价定额10Gb/s、2.5Gb/s、622Mb/s 系统按1+0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1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增加2个工日,ADM分插复用器每端增加4个工日。 五、会议电话和会议电视的音频终端执行有关章节计价定额。 六、有关电话线、广播线的布放计价定额,执行第一章相关计价定额。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2008版

第五章建筑工程定额计价 第一节、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单价的确定 (一)综合工日 实际工作中,人工消耗量区分具体工种和技术等级。定额所指工日,只限于直接从事施工生 产一线的工人,不分工种、等级的工日合计数量,叫做综合工日。 定额工日单价是综合工日单价,并非具体单价。 (二)人工工日单价组成 1、基本工资:主要指工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 2、工资性补贴:隨工资一并发放,各项固定生活和工作方面的经济补贴。如物价补贴、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地区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在非作业天数应享受的工资。包括正常学习、培训、探親、休 假、调动工作、女工哺乳、6个月内的病假、产假、婚假、因恶劣天气停工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包括书报费、洗理费及职工福利设施支出。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劳保用品购置、修理、服装补贴、防暑降温、采暖保健。 6、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交纳的资金。 7、劳动保险费:由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轵工安家补助费、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工资、丧葬费、抚恤金。 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工人购买人身保险。 9、工会经费:工会活动所需支出。 10、职工教育费:为职工学习文化和先进技术开支的有关费用。

鄂建]: 号文取定: 建筑、市政、园林、装饰30元/工日 安装工程31元/工日 维修工程24.8元/工日 据武汉市造价站资料显示:2007年人工平均市场价格53.24元/工日 湖北省建设厅文件 鄂 建文[2006]172号 关于调整各类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洲、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引导市场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合理控制建设项目投资,保护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近期,我厅组织了对全省人工工日价格的调查与测算。经研究,决定对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各类定额工日不分工种、类别和级别,按以下标准调整: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包工不包料和计时工等的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4 4元/工日;安装工程(包括市政定额中的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部分和房屋修缮定额中的安装部分)的综合工日调整为4 5元/工日;建筑概算综合工日调整为4 4元/工日。

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总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内。 4.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项目预算定额解释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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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治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 《工厂生产治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 《财务治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 《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解释汇编 电气部分 综合性问题解释 1. 脚手架搭拆费系数考虑了哪些因素?实际不发生是否计算?答:定额中的脚手架搭拆费,均采纳系数计算。各册算系数时已考虑一下因素: 1)各专业交叉作业施工时,能够互相利用已搭建的脚手架;2)施工时如部分或全部使用土建脚手架时,按有偿使用考虑;3)不管现场是否发生,包干使用。 2. 高层建筑是什么概念? 答:高层建筑是指高度在六层以上的多层建筑(不含六层),单层建筑物自室外设计+0 至檐口(或 最高层楼地面)高度在20m(不含20m)以上(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

口等)的建筑物。 3. 高层建筑增加费的内容是什么? 答:高层建筑增加费是指施工中施工高度超过6 层或20m 的人工降放,以及材料垂直运输增加的 费用。 4. 超高增加费高度如何界定? 答:超高增加费的高度:有楼层的按楼地面至操作物的距离,无楼层的按操作地点(或设计±0) 至操作物的距离。 5.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在生产车间或装置内施工,因生产操作或生产 条件限制(如不准动火等)干扰了安装工作正常进行而增加的费用;不包括为保证安全生产 和施工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 在有害躯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的概念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在有害躯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是指改扩建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定额说明

第二篇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说明 一、本定额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标准、施工技术规程、验收规范等进行编制。 二、定额适用于下列主要施工条件 1.设备、附件、构件、材料符合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 2.设备安装条件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三、本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台时等均以实物量表示。 四、本定额中材料及机械仅列出主要材料和主要机械的品种、型号、规格及数量,次要材料和一般小型机械及机具已分别按占主要材料费和主要机械费的百分率计入“其他材料费”和“其他机械费”中。使用时如有品种、型号、规格不同时,不分主次不作调整。 五、本定额未计价材料的用量,应根据施工图设计量并计入规定的操作损耗量计算。 六、本定额除各章说明外,还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和费用 1.设备安装前后的开箱、检查、清扫、滤油、注油、刷漆和喷漆工作。 2.安装现场内的设备运输。 3.设备的单体试运转、管和罐的水压试验、焊接及安装的质量检查。 4.随设备成套供应的管路及部件的安装。 5.现场施工临时设施的搭拆及其材料、专用特殊工器具的摊销。 6.施工准备及完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7.竣工验收移交生产前对设备的维护、检修和调整。 七、本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费用 1.由厂家随设备供应的材料,如水轮发电机定子线圈用的绝缘材料、绑线、焊锡等。 2.属于厂家供应的设备部件,如设备连接螺栓、地脚螺栓、基础铁件等。 3.设备体腔内的定量填充物,如透平油、六氟化硫气体等。 4.鉴定设备制造质量的工作。

5.设备基础的开挖、浇筑、回填、灌浆、抹灰工作。 6.设备、构件的喷锌、镀锌、镀铬及要求特殊处理工作;由于消防工作的需要,电缆敷设完成后,需在电缆表面涂刷防火材料的费用。 7.材料的质量复检工作。 8.按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在各安装场地的总电源开关及以上线路的敷设维护工作。 9.大型临时设施费用。 10.施工照明。 11.属厂家责任的设备缺陷处理或缺件所需费用。 12.机组和电力系统联合试运转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八、使用本定额时,对不同的地区、施工企业、机械化程度和施工方法等差异因素,除本定额有规定外,均不作调整。 九、按设备重量划分子目的定额,当所求设备的重量介于同型号设备的子目之间时,可按插入法计算安装费。 B b c b a B C +---=A ) ())(( 式中 A —所求设备的安装费; a ——A 项设备的重量; B —较所求设备小而最接近的设备安装费; b — B 项设备的重量; C —较所求设备大而最接近的设备安装费; c — C 项设备的重量。 十、使用电站主厂房桥式起重机进行安装工作时,桥式起重机台时费中不计基本折旧费和安装拆卸费。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 第一节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的确定 一、人工工日单价的确定 (一)综合工日 定额所指工日,只限于直接从事施工生产一线的工人,不分工种、等级的工日合计数量,叫做综合工日。 定额工日单价是综合工日单价,并非具体单价。 (二)人工工日单价组成 1、基本工资:主要指工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 2、工资性补贴:隨工资一并发放,各项固定生活和工作方面的经济补贴。如物价补贴、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地区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在非作业天数应享受的工资。包括正常学习、培训、探親、休假、调动工作、女工哺乳、6个月内的病假、产假、婚假、因恶劣天气停工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包括书报费、洗理费及职工福利设施支出。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劳保用品购置、修理、服装补贴、防暑降温、采暖保健。 以下是鄂建[2003]44号文规定与建标[2003]206号文不同处: 6、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交纳的资金。 7、劳动保险费:由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轵工安家补助费、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工资、丧葬费、抚恤金。 8、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工人购买人身保险。 9、工会经费:工会活动所需支出。 10、职工教育费:为职工学习文化和先进技术开支的有关费用。 鄂建[2003]44号文取定: 建筑、市政、园林、装饰30元/工日

安装工程31元/工日 维修工程24.8元/工日 据武汉市造价站资料显示:2007年人工平均市场价格53.24元/工日 湖北省建设厅文件 鄂建文[2006]172号 关于调整各类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洲、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综合工日单价的动态管理,引导市场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合理控制建设项目投资,保护建设各方的合法利益,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近期,我厅组织了对全省人工工日价格的调查与测算。经研究,决定对定额综合工日单价进行调整。现就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各类定额工日不分工种、类别和级别,按以下标准调整: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包工不包料和计时工等的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44元/工日;安装工程(包括市政定额中的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部分和房屋修缮定额中的安装部分)的综合工日调整为45元/工日;建筑概算综合工日调整为44元/工日。 二、调整方法

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性问题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适用范围 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中的通用安装工程项目,而不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专业专用安装工程及房屋修缮项目中的安装工程。 二、编制依据及作用 1.编制依据 《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是在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按照我省建设工程造价方面的计价标准,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2.消耗量定额的作用 (1)消耗量是招标人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主要依据。 (2)消耗量定额是投标人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3)消耗量定额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 (4)消耗量定额是合理确定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 (5)消耗量定额也是施工企业作为编制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资料。 三、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内容 《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按照其安装的专业及相应内容共分为十四册。 四、关于《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的确定。

1.关于人工费用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人工工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其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基本用工是指生产工人完成一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的施工工艺过程所消耗的基本工作时间。 (3)超运距用工是指消耗量定额中取定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水平运距超过规定的运距所增加的用工。 (4)人工幅度差是指各个工种之间的工序搭接、土建专业和安装专业之间的交叉、配合中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施工中水电维修用工,隐蔽工程验收质量检查掘开及修复的时间,施工现场操作地点的转移影响操作的时间,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少量用工等。 (5)人工费用的确定。招标人在编制招标工程的标底时,按本消耗量定额取定的人工工日用量乘以人工工日单价25.73元,来计取人工费。而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参考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用量或企业消耗量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用量乘以投标人自行确定的人工工日单价来计取人工费。 2.关于材料费用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 (2)凡消耗量定额中“()”内所列材料的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时当地的材料价格另行计算其主材费用。

陕西01安装定额解释

陕西01安装定额解释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潜污电泵安装应套用旋涡泵安装相应定额项目,但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应乘以0.15的系数。 2.设备安装中所用的地脚螺栓,应由设备制造厂配套供应,如果所购设备没有配带,需要施工单位加工或另外购买时,其地脚螺栓材料费应另行计算。 3.风机、泵等安装项目,凡施工及验收规范或者施工技术要求中规定对于风机、泵等必须进行拆装检查工作时,方可套用拆装检查定额项目。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1.设备本体范围内的管道是指由锅炉设备制造厂家设计并随设 备成套供应的管路。设备本体管道安装已包括在相应设备安装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2.热力设备安装时配套的附属设备凡本册消耗量定额中未列入的,应执行其他相关册消耗量定额项目。 3.本册消耗量定额中均未包括设备基础灌浆工作内容,发生时应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相应定额项目。 4.各类热力设备的维修,本册消耗量定额不适应,发生时由甲、乙双方按现场变更鉴证处理。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1.焦炉施工用的工作大棚属措施项目,发生时应按本册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相关规定计取。 2.执行本册消耗量定额,在计取管理费、利润时,均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1.本册消耗量定额中各类静置设备安装项目内均已包括地脚螺 栓的安装费,但未包括地脚螺栓的材料费,地脚螺栓主要按设备配带考虑,如果设备未配带,需要施工单位加工或购买时,其材料费应另行计算。 2.设备安装用金属桅杆的计取原则是:整体设备安装项目中,执行基础标高在10m以内,设备吊装质量80t及其以上,基础标高在10m以上至20m以内,设备吊装质量在60t及其以上,基础标在20m以上,设备吊装质量在40t及其以上的定额项目时,其定额内均未包括金属桅杆费用,应执行格架式金属桅杆安装、拆除相应项目,计取金属桅杆费用。 3.金属桅杆的拖拉坑工程量和吊装加固的工程量均按审批后的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计算。 4.球罐及压力容器检验、安全监察费,本消耗量定额中均包括,应另行计算。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标准格式

.建筑工程定额计价标准格式 (1)工程总说明(2)工程总价表(3)分部工程费汇总表(4)分项工程费汇总表(5)技术措施项目费汇总表(6)其他措施项目费汇总表(7)人工百了机械价差表(8)补充子目单位估价表(9)工程量计算表 2.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定如下: (1)计算全面面积的范围 ①单层建筑物; ②多层建筑物; ③结构、层数不同的同一建筑物 ④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 ⑤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的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其层高超过 2.2m时; ⑥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及回廊; ⑦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 ⑧书库、立体仓库; ⑨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 ⑩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 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 室外楼梯; 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以内时。 (2)折算面积的范围 ①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的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

车棚、货棚站台等的建筑面积; ②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檐廊的建筑面积;有盖无柱走廊、檐廊的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的建筑面积。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①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②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③层高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设计不利用深基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④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⑤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⑥单层建筑物内分隔间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⑦建筑物内部大于300㎜的变形缝、沉降缝。 3.人工挖土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人工挖土工程量计算规则为: 人工挖土包括人工挖沟槽、基坑、土方等工程量计算。计算时首先明确三者的划分标准。 挖掘沟槽、基坑、土方的工程量按挖方体积计算。需放坡时,要考虑放坡系数。计算基底宽度时,需考虑工作面宽。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沟槽、基坑底宽单面支挡土板增加10㎝,双面增加20㎝,支挡土板后,不再计算放坡。 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沟槽的长度,外墙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或内槽净长线(如留工作面或加挡土板时)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砖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砖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为:

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总说明

总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作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内。 九、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本消耗量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调整。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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