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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法》和《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条例》,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地管理为主,并纳入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日常工作管理。

二、加强和组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指导基层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婚育档案,按时填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有关报表。

三、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组织对成年流动人口的查证验证,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咨询,提供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

四、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五、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后,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

六、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要求补办。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期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居住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按规定给予处罚。

七、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凭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其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对用工单位、雇主招用和房屋出租业容留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外生育的,按《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予以处罚。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组)工作制度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组)是镇、街道计生办内设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在镇党委、街道工委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协同社区居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等活动。

二、了解和掌握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做好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婚情、孕情、怀情的记录,按时填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报表。

三、负责18-19周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和验证工作。验证工作要落实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有关记录工作。对未持证的流入人员,要限期补办。

四、协同社区居委会动员催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个补救措施。

五、定期向镇党委、街道工委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社区居委会通报查证验证情况。

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制度

一、人口计划管理

基层人口计划管理实行镇、街道和村(居)两级管理。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制定和

实施本镇、街道人口计划,指导村(居)级做好落实工作。镇、街道设年度人口计划。人口计划指标设年末总人口,出生人数,符合法定生育率和法定外多孩控制率;村(居)级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凡是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的要允许生育;凡是应落实避孕措施的都应落实比翼鸟措施;凡是法律规定外妊娠、都应采取补救措施。积极开展群众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

镇、街道年度人口计划的制定。(一)组织各村(居)调查,预计初婚人数,符合生育政策的一孩生育人数、照顾生育二孩人数。(二)对村(居)级调查登记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将村(居)级调查登记的数据汇总,报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三)根据区级下达的人口计划编制本镇、街道年度人口计划。(四)镇、街道人口计划由本级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镇、街道年度人口计划的实施。(一)镇、街道与村(居)以及有关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领导责任,提出保证措施。(二)加强对育龄妇女的管理和服务。进行计划生育法制、生育政策、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育龄妇女生育观念的改变;村(居)应将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健全避孕节育措施管理制度,认真开展“一孩首选上环、二孩首选结扎、法定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落实定期查环、查孕、查病工作,重点对象每季一次,一半对象半年一次。(三)加强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和监督工作。加强人口一计划生育星系计算机管理,准确、及时掌握人口变动情况,通报人口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改性措施,确保人口计划的完成。(四)进行认真、公开、公正的考评工作。依照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进行,采用综合性和专题性检查、阶段性和年终全面检查等方法。镇、街道对村(居)委会的检查每年最少4次。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管理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质。本级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对本级行政区域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设置统计人员,且应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村(居)委员会计生员负责生育统计工作,且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一)建立健全统计帐、卡制度。镇、街道级设“四册一卡”。四册即:妇女生育登记册、已婚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手术登记册、女性初婚登记册、人口死亡登记册,一卡即:常住人口与已婚育龄妇女登记卡。二册即:计划生育工作手册和基层避孕药具服务手册。(二)定期计划生育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按行政区划统计,实行属地管理按“块”统计。村(居)实行月报告单制度,每月通过月报告单将变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上报到镇、街道;镇、街道实行月、季、半年、全年报表制度,报表填报到村(居)级。上报计划生育情况报表需经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村(居)、镇街道两级每月要召开一次统计例会,期主要内容:夏季单位向上一级单位提交统计报告单或统计报表;上一级单位进行审核;总结统计工作情况和部署下一阶段统计工作任务;互通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等。(三)统计检查和统计资料管理。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村(居)级统计帐、卡、单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抵制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妥善保管计划生育统计资料,做好备案、存档。向外提供计划生育统计资料,需经计划生育部门审批,属国家规定的秘密资料不得泄露。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电脑划管理,镇、街道和村(居)两级应当采用计算机技术,实现统计工作管理现代化。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为抓好学校计划生育工作,依据各级法规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生育一检三查管理 1、凡年龄在45周以下的一孩妇女(含挂靠户人员和流动人口)以及一孩妇女不宜结扎的,每年必须参加春秋两季一检三查。抱养一孩者或结扎除外。 2、所有参检者必须持规定的妇检证,按时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参检。查出无环的必须及时补环,计划外怀孕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妇检由他人代替,每查出一例,罚款300元并补检,不按时参检者给予必要经济处罚,乃至停止工作。 4、一检三查参检率必须达到100%,外出打工人员,可上交一次规定的外地证明,另要回家参检工作。 5、男教职工每年春秋两季需上交配偶方妇检证明,否则视同主管处理。 6、本校教职工本人的妇检费则学校承担,其它情况一律由自己出资。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依据省、县政策,流动人口实行属地管理。 2、流入人口实行“五个一”管理:(1)凡流入本地的育龄人口必须持户籍所在地的县计生委签发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才能

在本校暂住、租店、做零工。(2)学校每半年对流入人口进行一次查证、验证。(3)对于流入人口中未实行绝育手术的已婚育龄人员,每年收一次计划生育管理费,每人每月5元。(4)对每个流入人口要落实一个责任单位和担保人。 3、流出人口实行“五全一”管理:(1)外出30天以上的育龄人口,必须如实办一《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2)外出前与学校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守约合同书;(3)外出前做一次妇检或落实一个相应有效节育措施;4)已婚育龄人员要找一个可信的计划生育担保人;(5)已婚育龄人员要各学校交纳一定(数额的计划生育担保金。 三、挂靠户计划生育管理 1、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新的户口挂靠。 2、挂靠户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视同学校正式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但经费自负) 3、挂靠人在办理结婚证、准生证时应首先将户口迁出,否则必须做到:(1)签交纳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2)找一个担保人必须是本校教职工;(3)交纳一份保证金,至少3000元;(4)生育后按政策规定及时上环,落实四术,每年春秋两季按时参加妇检。有单位的一律要将户口迁出,否则交保证金。 四、计划生育措施管理 1、计划生育应采取避孕为主的节育措施。 2、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无禁忌症的,产后或引产后42天

避孕药具培训试卷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试卷 单位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60分(每题3分) 1、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每年编制次;级为起报单位。 2、对药具管理和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根据、培训的原则。 3、药具管理机构进行药具发放和服务工作的原则是渠道畅通、、、提高效率。 4、合同药具计划编制原则是、科学合理、、满足需求。 5、药具出库原则是先产先出、先出、先出、发货。 6、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点是。 7、育龄夫妻要做到生育有计划,在不生育时应当采取适合自身特点的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 8、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容包括婚姻、、优育、、节育、生殖健康等诸方面。 9、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编制的依据是要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内,按照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实际需要、、和和上一年度需求计划执行情况编制。 10、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目的是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率;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二、判断题:40分(每题2分) 1、避孕套需置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阳光直射。(√) 2、药具出库的原则是:“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 3、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是非处方药品,可在药店里随意购买。(×)

4、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指导育龄夫妻安全使用计划生育药具,定期做好随访服务。(√) 5、对报废过期、变质、失效的计划生育药具,只要数量不多,可以不按照程序报批和处理。(×) 6、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广泛宣传国家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的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7、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如果快过效期时,就可以流入市场销售。 (×) 8、每年4月底前,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将各类统计报表整理、立卷、归档。(×) 9、宫内节育器放置在体内后会氧化变黑,所以出厂的宫内节育器外观色泽可以不均匀。(×) 10、对村级计划生育药具发放人员的三到户要求是指宣传和思想工作到户、送药具到户、随访和基本问题解决到户。(√) 11、在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前,手术接受者或家属应无条件地签署避孕节育手术知情同意书。(×) 12、必须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 13、按照规定,药具储存的阴凉库的温度是20℃。(×) 14、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发放的基本程序的第一步是确定药具发放对象。(√) 15、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目的是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16、计划生育统计年度规定是上一年10月1日至本年度10月1日为一个完整的计划生育统计年度。(×) 17、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的入库、库存、出库、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监控。(√) 18、在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前,手术接受者或家属不必签署避孕节育手术知情同意书。(×) 19、药具计划编报时需要充分考虑本辖区流动人口的需求。(√) 20、合同药具计划编制只要遵循满足需求的原则。(×)

避孕药具管理制度

避孕药具管理制度 一、仓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科学养护,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收发迅速,避免事故。 二、必须具备合格的仓储设施和条件。库容能储存当地药具最大库存量,库房符合药具储存的必备条件。 三、严格把好药具验收、验发关。药具出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凭证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以及出厂时间,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的药品不办理出入库手续,并及时汇报处理。 四、本着按“先产先出”“轻下重”等原则,按品种、规格、有效期远近、过期报废有等分库、分区存放,堆码整齐,陈列有序,垛距、垫高、码高符合国标,挂牌示意,标志明显。 五、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做到“四无”,即无虫害、无鼠害、无蛛网、无杂物。 六、定期清仓查库,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镇药具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任务和要求,建立、完善基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制度实施细则、负责做好本辖区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 2、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制定和药具调拨、发放的汇总、及时准确上报规定的各类统计报表。 3、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管理和质量管理,做好账、卡、册表管理,做到实事求是、文字清楚、准确及时、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4、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计划生育药具基本知识,加强对村级避孕药具送药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5、定期进行入户调查活动,了解和掌握药具使用情况,跟踪药具使用效果信息反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6、定期对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评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村级药具管理工作制度 1、避孕药具做到专人管理。 2、避孕药具保管有用药具箱或药橱,药具保管妥当,质量完好,无过期、变质,并留足一个月的库存量,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表。 3、村药管员应掌握避孕药具的基本知识和药具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

避孕药具培训试卷(答案)84921

计划生育药具培训试卷(答案) 乡镇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60分(每题3分) 1、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每年编制一次;乡级为起报单位。 2、对药具管理和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根据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 3、药具管理机构进行药具发放和服务工作的原则是渠道畅通、保障供应、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4、合同药具计划编制原则是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自下而上、满足需求。 5、药具出库原则是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按批号发货。 6、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点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7、育龄夫妻要做到生育有计划,在不生育时应当采取适合自身特点的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 8、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容包括婚姻、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诸方面。 9、年度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编制的依据是要在《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内,按照育龄人群(含流动人口)实际需要、人均使用量、现有库存量和上一年度需求计划执行情况编制。 10、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目的是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二、判断题:40分(每题2分) 1、避孕套需置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免阳光直射。(√) 2、药具出库的原则是:“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 3、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是非处方药品,可在药店里随意购买。(×) 4、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指导育龄夫妻安全使用计划生育药具,定期做好随访服务。(√)

5、对报废过期、变质、失效的计划生育药具,只要数量不多,可以不按照程序报批和处理。(×) 6、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应当广泛宣传国家发放计划生育药具的方针政策,大力普及避孕节育知识,指导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 7、国家免费提供的计划生育药具如果快过效期时,就可以流入市场销售。 (×) 8、每年4月底前,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将各类统计报表整理、立卷、归档。(×) 9、宫内节育器放置在体内后会氧化变黑,所以出厂的宫内节育器外观色泽可以不均匀。(×) 10、对村级计划生育药具发放人员的三到户要求是指宣传和思想工作到户、送药具到户、随访和基本问题解决到户。(√) 11、在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前,手术接受者或家属应无条件地签署避孕节育手术知情同意书。(×) 12、必须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 13、按照规定,药具储存的阴凉库的温度是20℃。(×) 14、计划生育药具免费供应发放的基本程序的第一步是确定药具发放对象。(√) 15、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目的是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16、计划生育统计年度规定是上一年10月1日至本年度10月1日为一个完整的计划生育统计年度。(×) 17、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对计划生育药具的入库、库存、出库、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和监控。(√) 18、在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前,手术接受者或家属不必签署避孕节育手术知情同意书。(×) 19、药具计划编报时需要充分考虑本辖区流动人口的需求。(√) 20、合同药具计划编制只要遵循满足需求的原则。(×)

最新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群众,关心体贴就诊者,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要规范,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2、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保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3、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凡来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册项目完整、准确地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的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 5、认真、及时、全项、规范地书写技术服务各种文书。 6、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代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医院,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摄氏度的服务对象应优先安排就诊。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进行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门诊(小)手术室工作制度 1、手术室必须保持清洁、肃静、禁止吸烟。凡参加手术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无菌规范,进行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参观实习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帽、鞋、口罩;服务对象进行手术室,一律更换手术室的拖鞋。手术室内不可大声喧哗和闲谈、不准会客,与手术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不得携带与手术无关的物品进入手术室。 2、手术前按手术类别准备各种器械及敷料,查验手术包灭菌在有效期内。 手术后如数清点,立即清洗干净,并送消毒。污染的器械和敷料,应分别进行消

毒处理。 3、坚持术前查对受术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等;术中细致操作,严密观察受术者体征;手术完毕后,术者应当立即完成记录,填写手术登记。 4、人工流产手术室的药品、器械和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 使用电动吸引器,必须先测试负压,吸宫时,负压应维持在400mmHg~500mmHg。 手术操作过程中,要做到稳、准、轻、细及无菌操作,遇有疑难或意外时,立即停止操作,请示上级医师。术后要仔细检查吸出的胚胎及绒毛组织是否完成整、是否与妊娠月份符合,并及时检查清理器械,处理污物。受术者术后观察半小时,无异常方可离院。 5、手术中遇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汇报,及时组织抢救,并作详细记录。定期分析术后感染和并发症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切口感染及其它并发症。 6、手术室抢救设备、器械及抢救药品等必须齐备,存放位置应符合卫生学要求,并始终处于备用状态。麻醉及剧毒药品应有明显查标志、专柜加锁,专人管理,使用要遵医嘱并仔细并仔细复查核对。 7、精密仪器应专人保管,手术包及器械定期消毒、定点存放,严禁使用消毒过期和未消毒的手术包和器械;手术室物资不得外借。 8、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每周彻底清理消毒1次。 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消毒技术规范》,室内布局合理、整洁。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培训知识讲座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培训知识讲座 避孕药具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家知道“三为主”方针,“避孕节育为主”就是其中之一。因此,搞好避孕药具的管理,提高避孕药具的使用率,对有效控制人口数量,其意义十分重要。下面就避孕药具管理的意义与原则浅述如下: 一、避孕药具目的与意义 1、避孕药具是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物质保证,要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必须有一定的物质保证。使用避孕药具在我国已成为广大育龄夫妇必不可少的避孕方法。解放初期,只有少数人使用避孕药具,如今已发展到几千万人使用,据有关报道,使用药品和避孕套已占综合措施的10%以上;使用节育环占综合措施50%以上,两项相加,已占综合措施的60%左右。由此可见,避孕药具在整个计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只有加强避孕药具的管理,搞好这一物质保证,才能满足广大育龄夫妇的需要,保证人口计划的顺利实现。 2、避孕药具的管理是贯彻“避孕为主”方针,如果措施得力,药具管理抓的好,不仅计划外怀孕生育少,而且人流、引产也会相应减少,这对广大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工作和学习等大有好处,确保广大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加强避孕药具工作的管理,目的就在于此。 3、目前,大多数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妇女均选择了以长效

避孕为主的方法。但还有部分育龄夫妇因身体、生理条件等不适宜结扎、上环或优生优育对新婚夫妇暂时不想生孩子及部分群众已接近更年期等情况,他们都愿意使用避孕药具避孕。目前,我站在站内专门设立免费领取避孕药具窗口,图市市区内及周边团场育龄妇女都来领取避孕药具,极大的方便各族群众,这样不但能解决育龄妇女的避孕问题,而且还能达到有效控制人口,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各族民众安定团结。 二、药具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懂得避孕药具知识,了解三种以上的避孕药具性能和使用方法,常见的避孕药具有: 1、短效口服避孕药:如复方左炔若孕酮、复方去氧孕希酮 2、避孕套:男用避孕套 3、宫内节育器(爱母环、母体乐、T型环) 三、药具随访的目的是什么 是为了确保育妇每一月经周期药具使用效果并进行跟踪服务和登记,1、依据个人的差异性开展指导和健康保护;2、了解已发生的副作用并进行处理;3、保证育妇使用过程中避孕药具质量完好; 4、检查药具使用是否按规定进行,督促使用者坚持和合理使用; 5、根据每个对象应用的实际情况,科学的进行调剂,达到每一个对象的需求,促进整体计划实现。 6、加大宣传,搞好服务,提高育妇对药具使用的续用率;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为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健全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各基层支部要建立健全由支部书记负责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并配备1名计划生育委员,(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明确职责 1、领导职责 (1)负责公司计生工作的全面管理。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把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定期召开计生工作专题会议,听取计生专干的工作汇报,研究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充分发挥计生领导小组的作用,保证计生专项经费的落实到位。 (5)坚持“三为主”、“三到位”、“三结合”,严格按照“一法三规一条例”管理计生工作,落实责任制,兑现奖惩。 2、专干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计生政策,保证公司计划生育率达100%。 (2)规范基础工作,注重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一卡一薄一单”。 (3)按时参加计生例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按时报送计生报表。 (4)帮助育龄妇女解决实际困难。 (5)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向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 (6)组织女职工每季度进行康检一次,上站率达100%。 (7)宣传和指导计生药具的使用,坚持定期随访。 (8)定期开展生殖保健、健康保健知识学习、测试。

三、完善育龄妇女登记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对已婚育龄妇女建立档卡,即对新婚夫妇及时登记入卡,对超龄妇女及时办理退卡手续。对未婚女青年的新婚、发放生育证、现孕出生、一孩领证、采取节育措施、工作调动、死亡、药具发放等情况按年龄不同登记入册,更换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要及时进行换卡登记。 四、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制度 1、对已婚育龄妇女,每季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经检查,对查出的妇科疾病要积极帮助治疗,对节育措施不落实的要督促落实;对计划内怀孕的妇女进行优生优育知识教育;发现计划外怀孕的,要采取补救措施,坚持打掉。 2、凡在我公司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已婚育龄妇女(含49周岁),必须近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孕检及健康检查,一次不参加孕检者,扣发当月工资50%,并责令限期参加孕检,连续两次不参加孕检者扣当月全部工资,并按计划生育处罚规定处理。 3、凡一胎未上环,二胎以上未结扎导致计划外怀孕者进行人流,费用自理,一律不给假期不报药费。 4、凡不到晚婚年龄结婚而怀孕者,其人流费用自理,不给假期。 五、继续实行结婚登记制度 1、凡我公司未婚男女职工申请结婚登记时,必须到晚婚年龄。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假期视为出勤。 2、凡未经公司计生办登记办理结婚手续而采取其它手段领取了结婚证的男、女职工,不论是否早婚,公司一律按未婚对待,不予办理生育指标。 六、健全准生证发放制度 1、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例生育子女条件的夫妇双方应向所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生育指标审批表《此表要经双方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连同要求生育夫妇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寸结婚照3张以及办事处指定医院生殖健康检查证明一并上交公司计生办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乡镇避孕药具制度大全

乡镇避孕药具制度大全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乡(镇)村级 避孕药具管理 制 度 汇 编

药具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宣传有计划、安排,室内有宣传牌,室外有宣传栏。 二、药具管理工作要达到:无潮湿、无腐蚀、无变质、无过期药品。 三、建立建好各种台帐,要求做到帐面清楚、整洁,帐物、帐卡相符。 四、避孕药具的应用率为98%以上,药具有效率为98%以上,随访率为100%。 五、药具库存周转量达三个月。 六、报表及时、准确,无虚报、瞒报现象。 七、避孕药具工作要达到省药具工作及考证办法的标准。

避孕药具计划编报制度 1、必须按照“保证供应、方便群众、减少浪费”的原则,因人制宜,择优选购所需避孕药具。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镇级为起报点编报药具需求计划。 3、全面掌握、分析和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如使用药具人数、库存量、药具品种、规格、型号、群众的使用习惯等情况,尽量使计划编报趋于合理,即保证需要,又防止积压浪费。 4、计划编报按规定程序自下而上编报,做到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内容完整,以每年半年报把第二年的药具需求进行汇总、编制,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上 报。

药具发放管理制度 一、药具发放必须坚持专人管理、计划发放、保证供应、方便群众、减少浪费的原则。 二、坚持免费发放药具,保证药具发放渠道畅通、多模式全方位建立基层发放服务网络。 三、建立药具发放帐目,及时做好帐务处理。发放手续完备,登记真实准确。 四、凡破损、潮解、变质、失效等不合格药具不得向下发放,药具出库时要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育龄群众安全使用计划生育药具。 五、定期对使用药具对象进行随访服务和不良反应监测,并做好随访记录。 六、积极宣传避孕药具科学知识,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七、计划免费发放的药具不准进入市场;严禁零售和串换其他药具。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质量管理方案探究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质量管理方案探究 发表时间:2015-07-08T11:10:52.363Z 来源:《医师在线》2015年5月第9期供稿作者:张艳 [导读] 1982年9月1日,党的十二大召开,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值得记录的日子,是中国计划生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张艳(陕西省岐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722400) 【中图分类号】 R2 【文献标号】 A 【文章编号】 2095-7165(2015)09-0568-02 1982年9月1日,党的十二大召开,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值得记录的日子,是中国计划生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提出:“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自此,计划生育被正式确立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30 多年过去了,经过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不懈的工作和育龄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已经深入人心,人口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低生育水平不断得到稳定,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1]。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新世纪的到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相继出台,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新的内容,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赋予其更为重要和艰巨的任务,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发生了根本改变。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原则的提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尊重群众主人翁地位,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结束了避孕节育措施上“一孩上环、二孩结扎”的强制方式,从而把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服务推向计划生育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如何更加合理有效的对计划生育药具进行管理服务,为充分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生殖健康的需求,使之能够用上安全、有效、便捷的药具,是本文探讨的重点。本文调查了相关部门目前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方案的实施方法,分析其缺点与不足,并积极探讨对策,具体报道如下:1. 当前相关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浅析1.1 管理责任不到位。近年来,有些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认为避孕药具工作是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事情,对避孕药具管理没有亲自抓落实, 导致在避孕药具管理层面上出现敷衍应付的现象,没有真正把管理服务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任何部门工作的开展与实施离不开相关领导的监管与服务,如果一个部门的相关领导缺乏责任心,管理工作不到位,会导致部门的工作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尤其如此,领导工作不到位,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与发放就会不到位,会导致药具的管理与发放成为一句浮于表面的空话[2]。 1.2 使用药具人员信息获取难。由于当前社会流动人口数量多、流动性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等因素,再加上就业行为的随意性和生育行为的隐蔽性,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药具管理与服务的难度。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需要对人口信息进行掌握,尤其对于适龄的育龄人口的信息要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但是由于人口流动量大,以及相关信息不能及时更新,使得育龄人口信息的掌握十分困难,并且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本身就需要合适的方式,因此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很难及时的落到实处[3]。 1.3 药具管理服务水平低。由于药具干部队伍不够稳定,缺乏足够的专业管理人员,药具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加上随访服务跟不上,仍旧有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对于计划生育药具的具体使用存在盲区,工作人员与其沟通也就存在困难,不利于工作的进行。 这就阻碍了药具管理工作向全方位、深层次发展。 1.4 药具管理模式不适应。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城务工、外出经商的农民越来越多,人户分离现象比较普遍,使现有的药具管理发放模式不能适应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固有的管理制度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步伐,不利于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的发展与进步[4]。 1.5 部门协作有待加强。由于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证、申报户口登记便民措施的推行,给村和社区掌握人口变动及外出人员信息增添了困难,导致流动人员的情况不能够及时掌握,增加了避孕药具服务跟进的难度。所以各部门之间的联系还需进一步加强。 2. 针对新形势与各种问题提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的对策2.1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强化药具公共服务职能。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第一的理念,加强日常咨询随访及指导服务,努力在药具服务“精细化”上下功夫。继续加强药具库房硬、软件配套设施资金投入。按相关标准,规范基层药具室、免费供应点设施配备及管理,保障药具的安全有效。一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培训使各级药具管理员了解避孕节育基本知识、药具基本性能、药具使用方法和副作用处理,并会宣传、会指导、会随访,全面提升其服务技能;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药具免费发放政策,使药具免费政策家喻户晓;三要加大基础建设力度。按照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的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目标,加强县、镇、村三级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2.2 严格执行药具计划,加强药具质量管理。按照《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文件要求,严格仓储管理,做到药具出入库、在库、发放全程质量监测,把好药具“质量关”。对各级药具管理发放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持合理的药具库存周转量,药具库存无过期失效, 库存用转量县级不少于3 个月使用量, 镇不少于2 个月使用量, 村不少于1 个月使用量。坚持“保障供应,方便群众,防止浪费,提高效益”的原则,按照制度及时发送,满足基层需求。管理人员应该熟悉计划生育药具的具体使用方法与使用效果,了解发放药具的条件与要求。在发放过程中应向相关人员讲解清楚,包括可能出现的各种副作用与适用对象。 培训管理人员随访、指导和宣传能力。在宣传工作中,要掌握使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加强宣传力度,使家家户户都了解避孕药具使用的相关政策,坚决杜绝发放用具过程中乱收费的现象[5]。 2.3 健全药具发放网络,进一步拓宽药具免费服务覆盖面。要进一步拓展服务管理范围,畅通药具发放渠道,健全发放网络。积极创新药具管理模式,在城区发挥社区服务作用,在社区设药具免费发放点,尤其在大、中型企业发挥计生协会作用,配备药具柜、箱,使药具发放进车间、进班组,延长药具发放链条。在农村进一步强化镇、村两级药管队伍和网络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探索药具免费发放进宾馆和医疗机构的管理服务模式,把避孕药具发放和“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建立计生药具免费社会化全覆盖服务体系。将流动人口免费药具服务纳入各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融入流动人口“一盘棋”。创新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模式,丰富发放手段,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保障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依法获得国家免费药具的权益,提升流动人口免费药具可及率和获得率,使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达90%。 2.4 加强药具监管力度,综合治理药具市场。对地区内的各种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生产销售部门包括(药店、诊所以及性保健商店)等进行调查统计,并向相关商家讲明国家规定的免费发放的计划生育药具的范畴。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对于在发放计划生育药具过程中存在牟取私利的单位进行适当的行政处罚。与避孕药具发放单位签订协议责任声明,针对权利与义务明确划分。针对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地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时联合工商局、卫生局、药监部门联合执法,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药具统一进行没收管理,坚决杜绝“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

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责任,在其目标责任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 第五条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 第六条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 第七条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 第九条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情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条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 第十一条对合法怀孕者,搞好优育优生服务,组织有关的体检、复查和四期保健工作及生育知识普及教育。 第十二条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优惠、鼓励措施和待遇: (1)婚前医学检查和遗传咨询;

(2)发放独生子女费; (3)报销独生子女入托、入幼儿园费; (4)帮助联系职工子女入学; (5)报销职工计划生育费用; (6)职工计划生育营养补助; (7)计划生育假期; (8)节育的例行检查、复查; (9)组织探望做节育手术员工及产妇; (10)独生子女在招工中优先录用。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育龄员工计划生育档案,并由计生部门负责具体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按规定制作统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公司对无计划生育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令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 (1)生育费用自理; (2)不享受产假期间照发的工资; (3)子女托费自理; (4)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凭证享受待遇; (5)收回计划生育奖励金; (6)按超胎数,加收若干倍的计划外生育费; (7)行政处分; (8)超生人口不列入分房人数; (9)不实行计划生育的部门或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应扣除奖金给予罚款; (10)违反计划生育情况严重的,免除公司职务或予以开除、解聘。

药具管理制度

药具仓储管理制度 一、按照仓储管理的基本要求,必须做到科学养护,安全存 储,保证质量,降低损耗,收发迅速,避免事故。二、具备合格的存储设施和条件,库房面积不能低于10平 方米,有货架、防火、防盗、除湿设施。 三、严格把好药具验收、验发关,按凭证核对品名,规格、 批号、数量以及出厂时间,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的药具不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汇报处理。 四、本着药具“先进先出”,“批号管理”的原则,按品种、 规格、有效期远近、过期报废药具等分库、分区存放。 做到堆码整齐,挂牌示意,标志明显,并设有药具仓库登记卡。 五、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无虫害、无鼠害、无蜘蛛网、 无杂物。 六、每半年进行一次清仓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七、避孕药具的报废、报损严格按照省药具规范管理第五章 要求执行,手续齐备方作报废、报损处理。

药具计划编报制度 一、坚持国家指导、因人制宜、因地制宜、保证供应、方 便群众、减少浪费等原则编制所需避孕药具。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乡级为起报点编报避孕药具 需求计划。 三、全面掌握、分析和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如使用药具人 数、库存量、药具品种、规格、型号、群众的使用习惯等情况,尽量使计划编报趋于合理,既保证需要,又防止积压浪费。 四、计划编报按规程序自下而上编报,做到数字准确、内 容完整、字迹清楚,以每年7月10日前把第二年的药具需求进行汇总、编制,有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

药具统计报表制度 一、避孕药具统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市药具站的具体要求编制和填报药具计划统计报表,不虚报、满报和漏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数据。 二、报表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各项关系稳合,附加文字分析说明。 三、报表按每半年的7月10日和次年的元月10日内汇总上报。报表填好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药具站。 四、做好药具统计报表资料档案保管工作。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及其种类

什么是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及其种类 短效口服避孕药 长效口服避孕药 探亲避孕药,又叫速效避孕药 外用避孕药(外用药膜、对用避孕片、避孕栓、避孕膏) 宫内节育器 避孕套 ( 分男用和女用两种 ) 长效避孕针 皮下埋植物 紧急避孕药 I.避孕药一、 口服避孕药 (一)短效口服避孕药 1、复方左炔诺孕酮片(左炔诺孕酮0.15mg、炔雌醇0.03mg) 2、复方炔诺酮片(炔诺酮0.6mg、炔雌醇0.035mg) 3、左炔诺孕酮炔雌醇(三相)片 (6 片( 黄色 ):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05mg 、炔雌醇0.03mg 5 片 ( 白色 ): 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075mg、炔雌醇0.04mg 10 片 ( 棕色 ): 每片含左炔诺孕酮0.125mg、炔雌醇0.03mg) 4、复方醋酸甲地孕酮片(醋酸甲地孕酮1mg、炔雌醇0.035mg) (二)速效口服避孕药 5、醋酸甲地孕酮片(2mg) (三)辅助口服避孕药 6、炔雌醇片(0.005mg) 二、注射用避孕药 7、复方庚酸炔诺酮注射液(1ml 含庚酸炔诺酮50mg、戊酸雌二醇5mg) 7.1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三、外用避孕药 8、壬苯醇醚栓 9、壬苯醇醚凝胶(4%) 10、壬苯醇醚膜 四、皮下埋植避孕药 11、左炔诺孕酮硅胶棒(Ⅰ)(36mg× 6) 12、左炔诺孕酮硅胶棒(Ⅱ)(75mg× 2) Ⅱ.宫内节育器 1、 TCu宫内节育器 1.1 TCu220C( 普通型 / 三球型 )

2、含铜宫腔形宫内节育器 3、γ型含铜含吲哚美辛宫内节育器 4、元宫型宫内节育器 4.1铜270型烟台计生药械有限公司 4.2药铜200型烟台计生药械有限公司 5、 MCu375型宫内节育器 6、 HCu280型宫内节育器 Ⅲ.避孕套 17、纳米银隐形避孕套(女用避孕泡沫)

药具管理制度

一、报损避孕药具应按照国家计生委文件要求,严格履行申报手续和审批程序,不得擅自处理。 二、经批准需报损的避孕药具,应会同有关部门将报损药具集中送专门的焚烧设备里烧毁,严禁随意堆放在公共场所或丢入垃圾处。三、每次办理药具报损应有两人以上同去,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四、药具金额在五百元以上要抽样送检,由检验单位提出意见等候处理,五百元以下报损药具由省中心审批,地、市、县不得自行处理。 五、报损药具要注明品种,批号、数量、生产厂家、原因等。 药具保管制度 一、保管帐记载要及时,日清月结,发现差错要及时报告。 二、所有入库药具必须入账,经手人、验收人都要签字、 三、药具不准送人或外借。 四、出库要按调拔单进行,不符合要求拒绝出库。 五、标签要随出入库及时变更。 六、每季度最后一天为点库日,点库后要填写库存明细表。

一、做好药具管理发放工作,提高全区药具管理水平。 二、积极稳妥地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坚持满足需要、减少浪费、方便群众的原则,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 四、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机制,调动广大药具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抓好药具计划发放、宣传教育、随访服务、业务培训,考核评比五项工作。 六、药具应用率、有效率、随访率均实现高级目标值。 药具发放制度 一、区药具中心每季度向各乡镇药具站发放一次避孕药具。 二、各乡镇领取避孕药具时,要持有育龄妇女避孕药具计划报表,报表中应写品名、规格、数量、使用人份。 三、严格审核报表中数字,防止虚报。 四、计划调拔单一式四联,计划调拔会计,保管和对方单位各执一联。 五、凡开设零售网点的单位,由零售单位提出申请,经区药具中心审核报市计生委批准。 六、零售点单位必须挂牌并设专柜、专帐,要严格进销手续和财务制度。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协议管理制度 1、流出人口中的重点“三查”对象外出前,所在村(居)委员会在出具(办理《婚育证明》介绍信)时,应与重点管理对象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一式两份,村(居)、本人各持一份。 2、外出前应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协议中应告知其按时寄回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3、协议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遵守的事项以及违约责任。 4、协议应随出随签订,有效期应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期一致

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 1、协助“警务责任办公室”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登记、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暂住证、注销等手续,填报有关外来流动人口统计报表等工作。 2、熟悉和掌握责任区内外来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做到“三勤”、“八知”,“三勤”即勤动脑、勤动腿、勤汇报;“八知”即知其本人、知其常住户籍所在地、知其现居住地、知其暂住原因、知其家庭情况、知其计生情况、知其经济来源、知基现实表现。发现违法犯罪活及时报公安机关查处。 3、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公、私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掌握责任区出租房的基本情况,制止危房、违章建筑以及无安全保障房屋的出租。 4、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

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就业前培训指导,做好责任区内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的有关统计工作,维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合法权益。5、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做好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的原始登记、注销和有关登记汇总表的填报、协助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已婚育龄妇女“三查”,发放避孕药具。 6、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工作。 7、协助公安、民政部门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救助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度法》和《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条例》,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地管理为主,并纳入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日常工作管理。 二、加强和组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指导基层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婚育档案,按时填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有关报表。 三、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组织对成年流动人口的查证验证,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开展避孕、节育知识咨询,提供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 四、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五、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现居住地查验后,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 六、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要求补办。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期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居住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可按规定给予处罚。 七、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凭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其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对用工单位、雇主招用和房屋出租业容留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外生育的,按《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予以处罚。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组)工作制度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组)是镇、街道计生办内设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在镇党委、街道工委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协同社区居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等活动。 二、了解和掌握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做好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婚情、孕情、怀情的记录,按时填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报表。 三、负责18-19周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和验证工作。验证工作要落实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好有关记录工作。对未持证的流入人员,要限期补办。 四、协同社区居委会动员催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避孕、节育个补救措施。 五、定期向镇党委、街道工委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社区居委会通报查证验证情况。 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制度 一、人口计划管理 基层人口计划管理实行镇、街道和村(居)两级管理。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制定和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院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市卫生局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切实落实措施和责任,进一步加强本院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制订以下制度: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继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一法一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特别是已婚育龄夫妇对计生政策的认识,增强执行政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使之成为一项自觉,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把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医院议事日程,突出位置,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常抓不懈,进一步完美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一级抓一级的做法,逐级签订责任书;院长跟科室组长签订责任书,科室组长跟个人签订责任书,把计划生育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级干部身上。强化责任追究制、对满报、漏报已婚育龄妇女。造成计划外生育的,除依法规追究超生对象的责任和处理外,将执行“一票否决”制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执行婚育计划生制度 对卫生院干部、职工(含聘用工、临时工)、提倡按法定年龄推迟三年

(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申请结婚,并要求按规定申领《准生证》、方准生育,生育后应向市卫生局申报备案。正常生育满三个月,剖腹产满半年应上节育环,并将有关证件原件送交卫生院查验。 四、建立健全查环查孕制度和公示制度 对已婚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要按规定如实上报,且上报准确,不得瞒报、漏报,落实专人负责对已婚育龄妇女按期到所在地计生服务所接受孕情检查,临时聘用人员无按期查环查孕的,一律辞退,发现计划生育外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每次孕情检查情况按规定时间准时上报备案,对不按期进行孕情检查的,将按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随访监督,严格请假制度 进一步严肃功劳纪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专人定期上门家访,掌握情况,跟踪了解,并按时督促孕查,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凡群众举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迅速组织调查,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并级时将情况上报市卫生局,卫生院举报电话****** 六、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夫妇档案卡、结婚登记册,落实节育登记册、按期查环查孕登记册、及时准确掌握育龄对象的生育,节育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使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努力使计生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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