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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计量规则

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

A.1土石方工程

1.0.1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 其他有关资料。

1.0.2 土方工程

1 平整场地: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 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4 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5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 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7 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运输。

8 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一增加工日。

表一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

┃深度(以内)│2m│4m│6m┃

┠─────┼────┼────┼────┨

┃工日/100m3│ 4.72│14.96│22.24┃

┗━━━━━┷━━━━┷━━━━┷━━━━┛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二增加工日。

表二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

┃深度(以内)│2m│4m│6m│8m│10m│12m│14m│16m │18m┃

┠────┼───┼───┼───┼───┼───┼───┼───┼───┼───┨

┃工日/100m3│2.50│7.92│11.77│15.62│19.48│23.33│27.18│

31.03 │34.88┃

┗━━━━┷━━━┷━━━┷━━━┷━━━┷━━━┷━━━━┷━━━┷━━━┷━━━┛

10 截(凿)桩头:

1)人工凿桩头在编制预算时(设计图纸有特殊要求除外),其长度从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计至桩承台底以上100mm;结算时按实调整。凿灌注桩、钻(冲)孔桩的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桩设计截面面积乘1.2计算。凿人工挖孔桩护壁的工程量应扣除桩芯体积计算。

2)机械切割预制桩桩头按桩头个数计算。

11 管沟土方以管井(包管沟)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土深夜(交付施工场地标高至沟底或垫层底高度)以体积计算。

1.0.3 石方工程

1 开凿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沟槽,基坑与平基的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

2 爆破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 管沟石方按管沟土方的规定计算。

1.0.4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工程

1 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含护壁)以体积计算。

2 挖淤泥、流砂层按该层实际厚度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3 扩大头预算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体积计算。

1.0.5 土(石)方回填工程

1 土石方回填按以下规定以体积计算:

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4)管沟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沟及基础所占体积计算。

2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余土或取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1.0.6 土(石)方运输工程

1 推土机推土堆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 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 自卸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4 垂直运土运距折合水平运距7倍计算。

1.0.7 其他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 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应按表三计算。表三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

┃天然密实度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

┃ 1.00│ 1.30│0.87│ 1.08┃

┃0.77│ 1.00│0.67│0.83┃

┃ 1.15│ 1.49│ 1.00│ 1.24┃

┃0.93│ 1.20│0.81│ 1.00┃

┗━━━━━━━┷━━━━┷━━━━━┷━━━━┛

2 桩间土方以图示外形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2.0.1 预制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2.0.2 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量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截面以面积计算。

2.0.3 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以体积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有计算送桩的打、压桩项目,子目桩消耗量10

3.8m改为101m。

2.0.4 打钢管灌注混凝土土桩、夯扩桩按桩长乘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0.5 钻(冲)孔桩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0.6 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冲)孔桩或地下连续墙的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0.7 人工挖桩护壁工程量:

1 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 扩大头预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2.0.8 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0.9 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区分不同直径按主杆桩体长度计算。

2.0.10 打灌注砂桩、砂石桩工程量,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0.11 高压旋喷桩、喷粉桩(深层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2.0.12 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0.13 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规定的长度计算。

2.0.14 圆木桩: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体积计算。

2.0.15 打桩支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面积计算。

2.0.16 在沟槽(基坑)内打桩时,打桩机的临时支架,按沟槽(基坑)的实际上口面积计算,沟槽(基坑)宽在3m以内,不得计算。

2.0.17 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2.0.18 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0.19 锚杆钻孔按入土长度计算。

2.0.20 护坡砂浆土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0.21 高压定喷防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0.22 支护钢支撑按设计理论以质量计算。

2.0.23 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0.24 喷射砼支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定额未包括搭设平台的费用。

2.0.25 所有桩的长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结算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计算,超出地面的桩头长度不得计算。

[size=18]

A.3 砌筑工程

3.1 砖基础

3.1.1 砖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度计算。基础大放脚T 型接头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不予扣除,但墙垛基础大放脚突出部分也不增加。

3.2 墙

3.2.1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砼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

1 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 墙高度: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砼板底。

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砼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面;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 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3.2.2 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3.2.3 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突出墙面的体积应按外型体积并入所附的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3.2.4 框架间的砌体,内外墙长度分别以框架间的净长计算,高度按框架间的净高计算。

3.3 砖构筑物

3.3.1 砖烟囱、水塔: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砼圈梁、过梁等体积。

3.3.2 烟道、烟囱内衬分不同内衬材料,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

3.3.3 烟囱内壁表面隔热层,按筒身内壁以面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的面积;填料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应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

3.3.4 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并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3.3.5 砖、毛石砂井以个计算。

3.3.6 砖砌化粪池以外形体积计算,其高度按垫层底至池顶板面高度,长宽按池体图示尺寸计算,两端突出的体积不另行计算。

3.4 其他砖砌体:

3.4.1 砖砼混合、砖砌栏板,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4.2 单双层水灶基、砖砌厕坑道、砖砌小便槽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4.3 砖砌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砌体另行计算。

3.4.4 水厕蹲位砌筑以个计算。

3.4.5 砖砌检查井、蹲台、煤箱、花台、生活间水池支承池槽的砖腿、踏步两侧砌体、台阶两侧砌体、竖风道、房上烟囱,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头虎头砖等零星砌体,均按实体积计算。

3.4.6 壁厨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5 石砌体:

3.5.1 砌石基础、地沟、毛石挡土墙、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5.2 砌石踏步按踏步长度计算:踏步两侧砌体体积另行计算。

3.5.3 毛石墙、方整石墙的墙面、墙角、门窗立边的石料加工,按一般粗加工考虑。如有特殊装饰性的细加工另行计算。

3.6 砖散水、地坪、地沟:

3.6.1 砂垫层块料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6.2 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墙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6.3 砖砌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中心线长度计算,明沟与散水从沟边砖与散水交界处为界;明沟铸铁盖板以长度计算。

3.7 地下管道铺设,分不同管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8 本章砌体及砼构件(含化粪池)钢筋另行计算。

3.9 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size=24]A.4 砼及钢筋砼工程

4.1 现浇砼

4.1.1 现浇建筑物砼,按以下规定计算:

1 现浇建筑物砼制作,按现浇建筑物砼浇捣相应项目的定额砼含量计算。

2 现浇建筑物砼浇捣,除另有规定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及墙、板中单个面积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3 基础:

1)人工挖孔桩桩芯砼浇捣工程量按人工挖孔桩护壁工程有关规定计算。

2)箱式满堂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3)设备基础除块体以外,其他类型的设备基础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4 柱:

柱高: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计算。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

4)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5 梁: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挑檐、天沟与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

梁长: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内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内侧面。

6 板: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平板按板体积计算。

4)各类板伸入墙体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5)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雨蓬、阳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和雨蓬反檐的体积。

6)板伸出墙外150mm以内的仍按板计算。

7 墙:墙垛(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计算。

8 现浇砼剪力墙与柱按下图单向划分,分别按剪力墙或矩形柱计算。

9 梁、板、墙工程量均应扣除后浇带体积,后浇带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 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踏步板、踏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1 栏板按体积计算,包括其伸入砌体内的部分。栏板高度超过1.2m,按墙计算。高出板面0.6m以内按反檐计算。

12 悬挑板,包括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其嵌入墙内的梁另按梁有关规定计算。悬挑板伸出墙外500mm以上按雨蓬计算,500mm以内按挑檐计算。伸出墙外1.5m以上的阳台、雨蓬按梁、板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13 单个容量在50m3以内的屋面(房上)水池,按房上水池计算,超过50m3容量的水池,按柱、梁、墙、板分别计算。

14 单件体积在0.05m3内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15 地坪分不同厚度按面积计算。

4.1.2 现浇构筑物砼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现浇构筑物砼制作工程量,按现浇构筑物砼浇捣相应项目的定额砼含量计算。

2 现浇构筑物砼浇捣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3 水塔

1)筒身与槽底,以槽底连接的圈梁底为界,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2)筒式塔身及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蓬、挑檐等合并为塔身体积计算;柱式塔身的柱、梁与塔身合并计算。

3)塔顶及槽底: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的斜壁板和圈梁等,均合并计算。

4 贮水池不分平底、锥底、坡底,均按池底计算;壁基梁、池壁不分圆形和矩形壁,均按池壁计算;其他项目按现浇建筑物砼相应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

4.2 预制砼

4.2.1 预制砼构件的砼制作工程量,按预制砼构件制作相应项目的定额砼含量计算。

4.2.2 预制砼构件制作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的钢筋、预埋铁件及预制砼板单个尺寸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扣除空心板空洞体积并计算综合损耗率2.5%,但预制砼屋架、桁架、托架及长度在9m以上的梁、板、柱不计算损耗量。

4.2.3 预制砼构件安装、运输工程量,按砼构件的体积计算。

4.2.4 预制砼构件中的钢杆件,其制作工程量另按金属结构工程有关规定计算,其安装、运输不另计算。

4.2.5 预制其他零星构件包括:池槽、洗面池、洗碗池、小水池以及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均按砼体积计算。

4.2.6 预制砼漏花、刀花制作、安装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其运输工程量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

4.3 钢筋

4.3.1 钢筋笼、网片、插筋、锚筋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其加工搭接和施工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含量内。人工挖孔桩护壁钢筋按现浇砼钢筋计算。

4.3.2 锚杆计算:锚杆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4.3.3 钢筋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 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 计算钢筋工程量时,钢筋搭接按设计、规范规定计算;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和钢筋出厂长度定尺所引起钢筋非设计接驳定额已作考虑,不另计算。

3 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接头、套筒锥型螺栓钢筋接头以个计算。

4 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按设计图示钢筋(丝束、绞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并区别不同锚具类型,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长度:

1)低合金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增加0.15m;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法砼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筋(钢绞线)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型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线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在20m以上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束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4.3.4 现浇砼构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4.3.5 固定预埋螺栓及铁件的支架、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垫铁等,根据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分别按预埋螺栓、预埋铁件和钢筋以质量计算。

4.3.6 预应力钢筋人工时效处理,按钢筋质量计算。

[size=18]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5.0.1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钢管镀锌铁丝门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门框外围面积计算。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无框的厂库房大门以扇的外围

面积计算。

5.0.2 型钢大门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质量。厂房钢木门、冷藏库门、冷藏间冻结门、木折叠门按图示尺寸计算钢骨架制作质量。

5.0.3 木屋架的制作安装,按以下规定计算:

1 木屋架制作安装均按设计截面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不另计算。

2 圆木屋架如需刨光时,按屋架刨光后木材体积每立方米增加0.05m3计算。附属于屋架的夹板、垫木等已并入相应的屋架制作项目中,不另计算;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其工程量并入屋架竣工木料体积内计算。

3 屋架的制作安装应区别不同跨度,其跨度应以屋架上下弦杆的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为准。带气楼的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4 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应并入相连屋架的体积内计算。

5 钢木屋架的圆木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

5.0.4 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体积应乘以系数1.7折算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乘以系数1.7折算成圆木,按檩木计算。

5.0.5 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5.0.6 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门窗盖口条、披水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5.0.7 檩木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5.0.8 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天窗挑檐重叠面积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size=24]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7.1 屋面工程

7.1.1 瓦屋面、型材屋面(彩钢板、波纹瓦、镀锌铁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亦可按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不增加面积。

屋面坡度系数表

注:1.两坡排水屋面面积为屋面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C;

2.四坡排水屋面斜脊长度=A*D(当S=A时);

3.沿山墙泛水长度=A*C。

7.1.2 西班牙瓦、琉璃瓦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斜面积计算;琉璃瓦脊、檐口线按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瓦面上如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

7.2 屋面防水工程

.2.1 卷材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面积计算。斜屋顶(不包括平屋顶找坡)按斜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亦可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屋面坡度系数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的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内。如图纸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的弯起部分可按250mm 计算,天窗弯起部分可按500mm计算。

7.2.2 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计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按长度计算。

7.2.3 屋面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及小于0.3m2以内孔洞等所占面积。

7.2.4 分格缝按长度计算。

7.3 屋面排水工程

7.3.1 铁皮排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如图纸没有注明尺寸时,按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计算。咬口和搭接等不另计算。

铁皮排水单体零件折算表

7.3.2 铸铁落水管区别不同直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等管件所占长度不扣除。管件按个计算。

7.3.3 PVC排水管区别不同直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如设计未标注尺寸,以檐口至设计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离计算,管件所占位置不扣除。管件按个计算。

7.4 防水工程

7.4.1 防水工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4.2 建筑物地面防水、防潮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0.3m2以内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与墙面连接处上卷高度在5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按平面防水层计算,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7.4.3 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乘以宽度计算。

7.4.4 构筑物及建筑物地下室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7.5 变形缝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size=18]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8.1 防腐工程

8.1.1 防腐工程项目应区分不同离腐材料种类及其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平面离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立面防腐:砖垛先等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面积内。

8.1.2 踢脚板防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门洞侧壁展开面积。

8.1.3 平面砌筑双层耐酸块料时,按单层面积乖以系数2计算。

8.2 保温隔热工程

8.2.1 保温隔热层区别不同保温隔热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

8.2.2 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的厚度)设计厚度计算。

8.2.3 地面隔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积。

8.2.4 墙体保温隔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需做保温时,并入保温墙体工程量内。

8.2.5 柱保温层,按设计图示以保温层中心线展开长度乘以保温层高度计算。

8.2.6 块料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附墙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水斗和斜沟的面积。

8.3 其它保温隔热。

8.3.1 池槽保温隔热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其中池壁按墙面计算,池底按地面计算。

8.3.2 柱帽保温隔热层按图示保温隔热层面积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size=24]A.9 模板工程

9.1 现浇建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9.1.1 现浇砼建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均按砼与模板的接触面积以面积计算。

9.1.2 现浇砼框架模板分别按柱、梁、板、墙模板的有关规定计算。

9.1.3 梁与梁、梁与墙、梁与柱交接时,按净空长度计算,不扣减接合处的模板面积。

9.1.4 墙板上单孔面积在1m2以内的孔洞不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1m2以外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另行计算。

9.1.5 附墙柱、暗柱、暗梁及墙突出部分的模板并入墙模板计算。

9.1.6 梁、板、墙模板均不扣除后浇带所占的面积。

9.1.7 构造柱按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

9.1.8 计算板的模板时,应扣除砼柱、梁、墙所占的面积。

9.1.9 悬挑板、挑板(挑檐、雨蓬、阳台)模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墙外的牛腿、挑梁及板边的模板不另计算。

9.1.10 楼梯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宽度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板、平台梁等的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9.1.11 台阶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9.1.12 压顶、扶手模板按其长度以米计算。

9.1.13 小型池槽模板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计算。

9.1.14 柱、梁、墙所出的弧线或二级以上的直角线,以及体积在0.05m3以内的构件,其模板按小型构件模板计算。

9.2 预制砼的模板(除漏花、刀花外)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9.3 预制砼漏花、刀花的模板制作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9.4 现浇构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9.4.1 现浇构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按第(一)条有关规定计算。

9.4.2 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筒仓、倒锥壳水塔及其木模板施工的水箱,均按砼体积计算。

9.4.3 倒锥壳水塔的水箱提升按不同容量和不同提升高度以座计算。

[size=18]

A.10 脚手架工程

10.0.1 建筑物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 综合脚手架分不同墙高,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外地坪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以面积计算。套相应定额步距,有女儿墙者高度和步距计至女儿墙顶面。

地下室外墙综合脚手架高度从设计外地坪至底板垫层底。

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者,工程量分别计算,但套用定额步距的高度由设计外地坪至塔楼顶面计算。

裙楼的高度应按设计外地坪至裙楼顶面的高度计算,套用定额时按相应高度步距计算。

多层建筑工程中,上层飘出的,按最长一层的外墙长度计算综合脚手架;下层缩入部分,按围护面垂直投影面积,套相应高度的单排脚手架。

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的脚手架工程量应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

2 计算综合脚手架时,门、窗、洞口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积不扣除;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山墙高度的步距按檐口高度为准。

3 水池墙、烟道墙等高度在3.6m以内套用单排脚手架,3.6m以上套用综合脚手架。石墙砌筑不论内外墙,高度超过1.2m时,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墙厚大于40cm时,则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及一面单排脚手架。

4 毛石挡土墙砌筑高度超过1.2m,计算一面综合脚手架。

5 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砼烟囱、筒仓、不再计算脚手架。

6 整体满堂红钢筋砼基础,凡其宽度超过3m以上,深度在1.5m以上时,增加的工作平台按基础底板面积计算满堂红脚手架。

7 各种类型的预制钢筋砼及钢结构屋架,如跨度在8m以上,吊装时按屋架外围面积,套10m以内单排脚手架乘以系数2计算。

8 现浇钢筋砼屋架以及不与板相接的梁,其脚手架工程量从地面或楼面算起。屋架计至架顶平均高度,单梁高度计至梁面,套综合脚手架计算。在外墙轴线的现浇屋架,单梁及与楼板一起现浇的梁均不得计算脚手架。

9 吊装系梁、吊车梁、柱间支撑、屋架等(未能搭外脚手架时),搭设的临时柱架和工作台,按柱(大截面)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套单排脚手架计算。

10 天棚装饰(包括抹平扫白)楼层高度超过3.6m时,计算满堂红脚手架。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m至5.2m,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超过5.2m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m的不计。计算式表示如下: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楼层高度-5.2m)/1.2m

11 天棚面单独刷(喷)灰水时,楼层高度在5.2m以下者,均不计算脚手架费用,高度在5.2m 至10m按满堂红脚手架基本层子目的50%计算,10m以上按80%计算。

12 安全挡板编制预算时,每层安全挡板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的凹凸面(包括凸出阳台)的总长度加16m乘以宽度2m计算。建筑物高度在三层以内或9m范围内不计安全挡板。高度在三至六层或在9m至18m计算一层,以后每增加三层或高度9m者计一层。安全挡板结算时,除另有约定外,按实搭面积计算。

13 加层建筑物工程外墙脚手架的计算:

1)原有建筑物按两个单排脚手架计算,其高度以原建筑物的外地坪至原有建筑物高度减2.5m。

2)加层建筑工程部分,按综合脚手架计算,其高度按加层建筑物的高度加2.5m,脚手架的定额步距按外地坪至加层建筑物外墙顶的高度。

14 房屋建筑里脚手架,楼层高度在3.6m以内按各层建筑面积计算,层高超过3.6m每增1.2m 按调增子目计算,不足0.6m不计算。在有满堂脚手架搭设的部分,里脚手架按该部分建筑面积的50%计算。没有建筑面积部分的脚手架搭设按相应子目规定分别计算。

10.0.2 其他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1 垂直防护架,按自然地坪至最上一层横杆之间的搭设高度,乘以实际搭设长度,以面积计算。

2 架空运输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3 烟囱、水塔、独立筒仓脚手架,分不同内径,按外地坪至顶面高度,套相应定额子目。

4 烟囱内衬的脚手架,按烟囱内衬砌体的面积,套单排脚手架。

5 电梯井按井底板面至顶板底高度、套相应定额子目以座计算。如±0.00以上不同施工单位施工时,上盖仍按座计算,高度步距从电梯井底起计,±0.00以下则按井内净空周长乘井底至±0.00高度计算,套单排脚手架。

6 大型设备基础高度超过2m时,脚手架按其外形周长乘以基础高度以面积套单排脚手架计算。

7 围尼龙编织布按实搭面积计算,(垂直防护挡板除外)。

8 围墙脚手架按设计外地坪至围墙顶高度乘以围墙长度以面积计算,围墙双面抹灰的,增加一面单排脚手架。

9 条形基础宽度大于3m,且深度大于1.5m,按满堂红基础脚手架计算。

10 建筑面积计算范围外的独立柱、柱高超过1.2m时,按柱身周长加3.6m后乘以高,套单排脚手架,在外轴线上的附墙柱的脚手架已综合考虑。

[size=24]

A.11 砼泵送增加费

11.0.1 各项降效系数中包括的内容指建筑物按±0.00以上(包括首层面层、找平层)的全部工程项目,但不包括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

11.0.2 人工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乘以相应子目系数计算。

11.0.3 机械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机械台班费乘以相应子目系数计算。

11.0.4 建筑物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按±0.00以上建筑面积计算。

A.12 垂直运输工程

12.0.1 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超过规定高度时按每增加1m定额子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m时,按1m计算。

12.0.2 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用量,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高度,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高度超过100m时按每增10m内定额子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0m时,按10m计算。

楼地面工程

1.0.1 找平层的工程量按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1.0.2 整体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跺、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

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3.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踢步边沿加300mm。

4.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踢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阳台、雨篷的面层抹灰,并入相应的楼地面抹灰项目计算。雨篷顶面带反檐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反檐只适用于高出板面600mm以内的装饰檐板,高度超过600mm 的檐板作栏板计。

6.防滑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0.3 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楼地面石材、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m2以内的柱、跺、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2.橡胶面层、塑料面层、地毯面层、木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金属复合地板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3.拼花、波打线(嵌边),按相应的楼地面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4.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5.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以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算至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

6.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零星装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8.梯级拦水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石材刷养护液、保护液,按相应石材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10.楼梯踢步地毯配件,按配件设计图示数量以长度或套计算。

1.0.4 其它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楼梯及台阶面层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长度未注明时,防滑条按踏步两端距离各减150mm计算。

2.水磨石嵌铜条、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单独酸洗的蜡,按楼地面、楼梯、台阶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墙柱面

2.1 抹灰:抹灰按设计图示结构面计算。

2.1.1 墙面抹灰、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计算。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以高度计算。

3.内墙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1)无墙裙的,高度按室内楼地面至天棚底面计算;

2)有墙裙的,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

3)有吊顶天棚的,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另加100mm计算。

4.内墙裙抹灰面,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

2.1.2 独立柱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2.1.3 独立梁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梁断面周长乘以长度以面积计算。

2.1.4 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2.1.5 栏板、栏杆(包括立柱)的抹灰,按其抹灰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1.6 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1.7 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积计算。

2.2 块料面层: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外饰面计算。

2.2.1 墙面、墙裙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2 柱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3 梁面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4 零星镶贴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5 挂贴、干挂块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6 零星装饰块料镶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7 成品石材圆柱腰线、阴角线、柱帽、柱墩,按外围饰面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2.2.8 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3 木装饰及其它

2.3.1 龙骨、基层按设计图示尺寸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2.3.2 墙饰面,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净高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

2.3.3 柱(梁)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量内。

2.3.4 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1.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2.全玻隔断如有加强肋者,肋玻璃工程量并入隔断内。

天棚

3.0.1 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3.0.2 阳台底面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14。

3.0.3 雨篷底层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面积内。

3.0.4 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装饰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0.5 天棚中折线、跌线、单曲面、双曲面、灯槽线及其他艺术形式的抹灰,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3.0.6 天棚吊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3.0.7 天棚中折线、跌线、单曲面、双曲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的天棚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3.0.8 装配式天棚,如有与装配式天棚规格相同的灯盘、风口等饰面面层时,应扣除其相应面积。

3.0.9 送(回)风口,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门窗

4.0.1 各类门、窗制作、安装,除有注明外,不论单层双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门、窗框外围面积计算。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折线形窗按展开面积计算。

4.0.2 单独门窗框制作安装,外框安装按框外边长、中横框长按门洞宽以长度计算。

4.0.3 单独门窗扇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扇面积计算。

4.0.4 卷闸门窗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安装于门窗洞槽中、洞外或洞内的,按洞口实际宽度两边共加100mm计算;安装于门、窗洞口中则不增加,高度按洞口尺寸加500mm计算(见图)。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

4.0.5 木格成品安装,按木格面积计算。

4.0.6 门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0.7 门窗套、门窗套贴饰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4.0.8 门窗贴脸、盖口条、披水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4.0.9 窗台板、筒子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4.0.10 窗帘盒、窗帘轨(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成品窗帘安装,按窗帘轨长乘以实际高度以面积计算;装饰造型帘头、水波幔帘,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土建工程量计算公式大全

土建全套工程量计箅 砌筑砂浆采用你说M强度等级,抹灰砂浆设计都是直接注明采用**:**:**,比如1:1:6在混合砂浆。就不拿你说在M20说事了,这么高在强度等级在砌筑砂浆人还没有用过,比如就水泥砂浆1:3,1斤水泥三斤砂,一方约2.25吨,面积乘以厚度就得到了,根据比例一算就可以了。 计算砂浆的体积,比如你这里是2CM厚,4038.34平方,那么体积就是: 4038.34*2/100=80.8立方米。 那么需要砂的数量就是80.8立方米。 如果按重量算,就是80.8*1.4=113吨。 水泥是用来填充砂子的空隙的,不必计算体积。20M砂浆中,水泥:砂=1:5 可以算的。 1M3砌体砂浆的净用量(标准砖)=1-0.24x0.115x0.053x标准砖的净用量 1M3标准砖的净用量=1/[砌体厚X(标准砖长+灰缝厚)X(标准砖厚+灰缝厚)]x2x 砌体厚度的砖数。 砌体厚半砖取0.11M 一砖取0.24M 一砖半取0.365M。 砌体厚度的砖数半砖取0.5 一砖取1 一砖半取1.5。 灰缝厚度一般取0.01M。 砂浆有水灰比,可以根据这个比例算出沙子和水泥的用量,再根据工程量计算出要使用多少砂浆即可。 基础部分工程量计算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plus mn;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方法技巧

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方法技巧 土建工程量计算是指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对土建工程中的各项 工程量进行合理、准确地计算,包括土方、混凝土、钢筋、砖石、防水、 人工等的数量计算。正确的工程量计算是土建工程施工的基础和前提,对 于项目的预算、合同商谈、材料采购和施工进度安排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 考作用。下面将介绍土建工程量计算的一些规则、方法和技巧。 一、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 1.计算规则要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按照相关建设工程 规范和标准进行计算,确保准确性和科学性。 2.工程量计算要细致和全面,包括工程的各个细节和部位,不能遗漏。 3.选择合适的计算单位,常用的计量单位包括平方米、立方米、吨和 根等,根据不同的材料和工程,选择合适的单位进行计算。 4.工程量计算要综合考虑材料的浪费率、差错率和损耗率等因素,尽 量减少误差。 5.工程量计算要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结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 修正。 二、土建工程量计算方法 1.直接测量法:直接测量需要计算的材料和部位的尺寸,如墙体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地面的面积等,然后按照设计要求计算出相应的材料数 量和工程量。 2.比例估算法: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通过对已测量的一部分工 程量和整体工程量的比例关系进行估算,计算出整个工程的工程量。

3.依据正负差量法:根据设计图纸和标准要求,计算出工程施工前后 材料和部位的正负差量,然后将正差量和负差量相加,得出工程的总量。 4.差额法:根据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计算出一部分工程的工程量, 然后将整体工程量减去已计算的部分工程量,得出剩余的工程量。 三、土建工程量计算技巧 1.根据主要材料和部位的工程量计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次验 证和调整,提高计算的准确性。 2.对于计算过程中的未知因素和数据,可以通过询问相关专业人士、 查阅资料和实地勘测等方式进行获取,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工程量计算要考虑到施工材料和标准的实际使用率,避免浪费和过剩。 4.工程量计算要注意各项参数和单位是否一致,避免因单位转换或参 数错误导致计算结果出现偏差。 5.工程量计算要分析和评估工程的复杂程度和施工工艺,根据实际情 况进行量的调整和计算的合理化。 总之,土建工程量计算是一个比较复杂和繁琐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 设计、施工、材料等多个因素,准确计算各项工程量,并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调整和修正。只有按照规则和方法进行计算,灵活应用技巧,才能准确、科学地完成土建工程量的计算工作。

土建工程量计算规范

土建工程量计算规范 一、工程量计算的目的和原则 工程量计算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工程项目的施工量和需要的材料数量, 为工程合理预算、采购计划和进度安排提供依据。工程量计算的原则如下: 1.准确性原则:工程量计算应准确无误,避免因计算错误导致工程成 本的浪费或亏损。 2.公正性原则:工程量计算应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不能偏袒 任何一方利益。 3.完整性原则:工程量计算要包含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不能漏 掉任何一项。 4.经济性原则:工程量计算应合理、经济,尽量减少材料和人力资源 的浪费。 5.可行性原则:工程量计算应符合实际施工条件,考虑到材料供应和 施工周期等因素。 二、工程量计算的方法和步骤 工程量计算需要按照一定的方法和步骤进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设计图纸和规格要求,将工程项目划分为不 同的分类,编制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测量:对每个分类的工程项目进行具体的测量,包括长度、 面积、体积、重量等。

3.材料计算:根据测量结果,计算所需要的各类材料数量,包括水泥、砂子、砖块、钢筋等。 4.人工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施工周期,计算所需的人工 数量和工时。 5.机械设备计算:根据施工需要,计算所需的机械设备数量和使用时间。 6.辅助费用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计算其他相关辅助费用,如 运输费、安装费等。 7.汇总和总结:对各项计算结果进行汇总和总结,形成完整的工程量 计算表。 三、工程量计算的标准和规范 工程量计算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 性和可靠性。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工程量计算标准和规范: 1.土建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包括设计图纸的规定、勘察测量方法和设 计参数等。 2.土建工程计量和计价规范:包括工程量计算的具体方法、计量单位 和计价依据等。 3.土建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包括施工工艺和施工参数的规定,对工程 量计算有重要影响。 4.土建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包括工程量计算的程序和要求,保证工程 造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实例

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实例 土建工程量计算是指根据土建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工程技术要求,按照一定的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对土木工程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和统计的过程。土建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造价和工期安排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下面将介绍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实例。 一、计算规则: 1.编制清单: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将各部位、各工程项进行分类归纳,并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出相应的清单。 2.划分单位工程:将整个工程按照建筑物、结构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不同的部分进行划分,并计算出各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3.采用计量单位:对于各项工程量,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的需要,选用适当的计量单位进行计算,如面积、长度、体积、重量等。 4.计算工程量: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将各单位工程中的工程量进行测量和计算,并填入清单中。 5.写出工程量计算表:将分别计算好的工程量填入到表格中,表格中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量及单位价格等内容。 6.核对和复核:进行工程量计算的核对和复核,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实例: 以住宅楼的土建工程量计算为例:

1.列出清单:将住宅楼的各部位和工程项按照建筑物结构进行分类,如地基处理、基础工程、框架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工程、装修工程等。 2.划分单位工程:将住宅楼按照不同楼层进行划分,分为地下室、一楼、二楼等。 3.选择计量单位:对于地基处理工程,选择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对于框架工程,选择立方米作为计量单位;对于砌筑工程,选择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对于屋面工程,选择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对于装修工程,选择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 4.计算工程量:对于地基处理工程,测量出地基的面积,如1000平方米;对于框架工程,测量出框架的体积,如5000立方米;对于砌筑工程,测量出砌筑墙体的面积,如2000平方米;对于屋面工程,测量出屋顶的面积,如800平方米;对于装修工程,测量出装修面积,如1000平方米。 5.填写工程量计算表:将计算好的工程量填入到表格中,如下所示: 工程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 地基处理工程平方米1000 框架工程立方米5000 砌筑工程平方米2000 屋面工程平方米800 装修工程平方米1000

土建预算计算规则及方法

土建预算 一、工程量计算原则 1.列项要正确 ●计算工程量时,按施工图列出的分项工程必须与预算定额中相应分项工程一致。 ●例如:水磨石楼地面分项工程,预算定额中含水泥白石子浆面层、素水泥浆及分带嵌条与不带嵌条,但不含水泥砂浆结合层。计算分项工程量时就应列面层及结合层二项,又如,水磨石楼梯面层,预算定额中已包含水泥砂浆结合层,则计算时就不应再另列项目。 ●因此,在计算工程量时,除了熟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外,还应掌握预算定额中每个分项工程的工作内容和范围,避免重复列项及漏项。 2.工程量计算精度要统一 ●工程量的计算结果,除钢材、木材取三位小数外,其余一般取小数点后四位和三位,汇总时取小数点后三位和二位 3.土建工程计算内容 1)土石方工程;2)桩基础工程;3)脚手架工程; 4)砖石工程;5)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6)预制钢筋混凝土及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安装工程; 7)木结构工程;8)楼地面工程;9)屋面工程; 10)耐酸、防腐工程;11)装饰工程;12)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13)构筑物工程;14)轻板框架工程;15)简易工程; 16)材料运输;17)建筑物超高增加费;18)混凝土蒸汽养护费; 19)机械场外运输安拆及塔吊基础轨道铺拆; 20)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制作等。 4.给排水工程计算内容 1)给水工程 2)用水设备及器具安装工程 3)排水工程等 5.暖通工程计算内容 ●可划分为采暖工程和通风工程 6.电气工程计算内容 ●分为照明工程、动力工程、电话工程 分部工程项目确定后,就可以根据施工图纸、结合确定的施工方法中的有关内容,将分部工程划分成若干分项工程,列入工程量需计算的工程量细目。 如定额中没有相应的分项工程,应注明,以便调整或编制补充定额,列出分部分项工程时,其名称、先后顺序和采用的定额编号都必须与所选用的定额保持一致,以便套用和查找核对 二计算工程量的方法 1.计算工程量的顺序 ●一般按施工顺序或按定额编排的顺序计算工程量。 ●按施工顺序计算工程量,是指计算项目按工程施工顺序自下而上,由外向内,并结合定额手册中定额项目排列的顺序依次进行各分项工程量的计算。 ●为准确、快速,避免漏项、重复,必须按一定的顺序进行计算。 1)按顺时针方向计算 从平面图左上角开始,按顺时针方向逐步计算,绕一周回到左上角。 适用范围:外墙、外墙基础、楼地面、天棚、室内装修等。 2)先横后竖,先上后下,先左后右

土建工程计量规则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S———平整场地工程量;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 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二、基础土方开挖计算 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基槽开挖:V=(A+2C+K×H)H×L。式中:V———基槽土方量;A———槽底宽度;C———工作面宽度;H———基槽深度;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式中:V———基坑体积;A—基坑上口长度;B———基坑上口宽度;a———基坑底面长度;b———基坑底面宽度。 三、回填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如右图:四、运土方计算规则及公式: 运土是指把开挖后的多余土运至指定地点,或是在回填土不足时从指定地点取土回填。土方运输应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距分别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工程量=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表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表示取土回填。 五、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1、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长度按包括桩尖的全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方法(土建)重点记忆

第五章工程计量 第一节工程计量的基本原理与法 一、工程计量的有关概念 (一)工程计量的含义 由于工程计价的多阶段性和多次性,工程计量也具有多阶段性和多次性。工程计量不仅包括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工程量的计算,也包括投标报价以及合同履约阶段的变更、索赔、支付和结算中工程量的计算和确认。工程计量工作在不同计价过程中有不同的具体容,如在招标阶段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拟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的工程数量;在施工阶段主要根据合同约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和确认。 (二)工程量的含义 工程量是工程计量的结果,是指按一定规则并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所表示的建设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或结构构件的数量。物理计量单位是指以公制度量表示的长度、面积、体积和重量等计量单位。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桩以“米”为计量单位,墙面抹灰以“平米”为计量单位,混凝土以“立米”为计量单位等。自然计量单位指建筑成品表现在自然状态下的简单点数所表示的个、条、樘、块等计量单位。如门窗工程可以以“樘”为计量单位;桩基工程可以以“根”为计量单位等。 一般来说工程量有以下作用: (1)工程量是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只有准确计算工程量,才能正确计算工程相关费用,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2)工程量是承包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工程量是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安排工程施工进度,编制材料供应计划,进行工料分析,编制人工、材料、机具台班需要量,进行工程统计和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也是编制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向工程建设发包结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 (3)工程量是发包管理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工程量是编制建设计划、筹集资金、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建筑工程预算、安排工程价款的拨付和结算、进行投资控制的重要依据。 (三)工程置计算规则 我国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有: (1)工程量计算规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

土建工程计量与计价

土建工程计量与计价 第一节 土石方工程 一 工料计价法 工程量计算规则 (1)人工土方: ①综合定额工程量,以房屋基础地槽、坑的挖土工程量为准。 ②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构)筑物地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放2m 计算。 ③地槽、坑挖土深度自槽坑底至设计室外地坪。如原地面标高平均低于设计室外地坪30cm 以上时,挖土深度算至原地面。 ④地槽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基础底净长计算,不扣除工作面、垫层及放坡重叠部分的长度,附墙垛凸出部分按砌筑工程规定的砖垛折加长度合并计算,不扣除搭接重叠部分的长度,垛的加深部分亦不增加。 ⑤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如施工组织设计未规定时按以下方法计算:基础或垫层为混泥土时,按混泥土宽度每边增加工作面30cm 计算;挖地下室土方按垫层底宽每边增加工作面(烟囱、水、油池、水塔埋入地下的基础,挖土方按地下室放工作面)。如基础垂直表面需做防腐或防潮处理的,每边增加工作面80cm 。砖基础或块石基础,每边增加工作面15cm 。如同一槽、坑遇有多个增加工作面条件时,按其中较大的一个计算。 ⑥地槽、坑放坡工程量按施工设计规定计算,如施工设计未规定时按下表方法计算: 土壤类别 深度超过(m) 放坡系数K 说明 一、二类土 1.2 0.50 1、同一槽、坑土类不同时,以数量多者为放坡标准; 2、放坡起点均自槽、坑底开始; 3、如遇淤泥、流砂及海涂工程,放坡系数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计算。 三类土 1.5 0.33 四类土 2.0 0.25 ⑦有放坡和工作面的地槽、坑挖土体积按下式计算: I 地槽:V=(B+KH+2C)HL 式中:V —挖土体积(m 3); K —放坡系数; B —槽坑底宽度(m ); C —工作面宽度(m ); H —槽深度(m ); L —槽底长度(m )。

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使用《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建筑消耗量标准”)计算新建、扩建、改建、重建、续建建筑工程的工程量。 三、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以本规则及“建筑消耗量标准”各章具体规定为基本依据,此外还应参照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以及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 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以施工图设计规定的分界线为准,其计算内容应与“建筑消耗量标准”的工程划分、工作内容和适用范围相一致。 五、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单位应与“建筑消耗量标准”子目的计算单位相一致。“建筑消耗量标准”子目的计量单位规定如下: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M(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M(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5、以个(件、台、套或组)计算的为个(件、台、套或组)。 六、汇总工程量时,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遵循以下规定: 1、以立方M(m3)、平方M(m2)、M(m)、千克(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2、以吨(t)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3、以个(件、台、套或组)为单位,取整数。 七、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工程量均不包括材料损耗用量。 八、工程量计算凡涉及材料的容量、密度、比热换算的,均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未作规定,则应以出厂合格证明或产品说明书为准。 九、计算工程量时,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执行哪一章子目应按该章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不应相互借用。 十、计算工程量时,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均以设计图示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在基层面进行施工时,除有特别注明者外,设计图示尺寸均指所建筑面的结构尺寸。 十一、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章计算规则、说明。 十二、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第一节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连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二、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三、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四、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五、建筑物的层高不超过2.2m,但其用途为汽车车库或车道,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外车道

建筑工程计量规则(土建)

建筑工程 说明 1。1 土方 1.1。1 土壤分类:详见《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1。1.2 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内的挖、填、运、找平. 1。1。3 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人工挖土方时如地表水需要排除时,另行计算。 1。1。4 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 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1。1.5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3. 1。1.6 支挡土板定额子目分为密板和疏板,密板是指满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30cm;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板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1.1。7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乘以系数1.2。 1。1.8 机械挖不到的地方,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 1 挖地下室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5%计,人工挖土方5%计算。 2 非地下室挖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3%计,人工挖土方7%计算。 1。1。9 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机械挖湿土时按定额相应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1。10 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定额相应子目的工、料、机乘以系数1.1。 1。1。11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1.1。12 人工挖桩间土和湿土时,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0.3+0。18). 1.2 石方 1。2.1 岩石分类:详见《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1.2.2 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另行计算. 1.2。3 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1.2。4 定额中的爆破子目(石方控制爆破子目除外)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1。3 运输 1.3.1 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 1。3。3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3.4 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73。 1.3。5 凿桩头运输套石方运输子目计算。 1.3.6 淤泥、流砂开挖后必须立即清运的,按第二章泥浆运输子目的70%计算。 1.3。7 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1。4 盖挖法(逆作法) 盖挖法是指先施工地下室某层楼板结构,然后在该楼板结构以下开挖土方的施工方法. 1.4.1 人工开挖全部土方时,按人工挖土方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8。

土建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规范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 墙承重的(包括跺)按建筑物外墙勒角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柱承重的(包括框架)按柱边外包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带有部分楼层且层高超过2.2m时,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 积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亦按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如需要可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 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 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 2.2m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的门厅、大厅、不论高度如何均安一 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

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 室内楼梯间、跨层的自动扶梯、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 井等均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 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时,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 9. 有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 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 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且其层高超过2.2m的,应计 算建筑面积。 11. 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且层高超过2.2m的楼梯间、水箱间、 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2.1m的部位,按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2. 建筑物外有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高度大于2.2m的落 地橱窗,密闭式阳台、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 有柱的雨棚、车棚、站台、屋顶凉亭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或按顶盖投影面积的一半取较大者计算建筑面积;独立的雨棚,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悬挑雨棚挑出墙外2.1m以上的,按伸出墙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土建工程计量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 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 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 ①、利用棱台体积公式计算挖土方的上下底面积。 V=1/6×H×(S上+ 4×S中+ S下)计算土方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如下图 S下=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挖土底边线的面积(包括工作面、排水沟、放坡等)。 用同样的方法计算S中和S下 3、挖土方计算的难点 ⑴、计算挖土方上中下底面积时候需要计算“各自边线到外墙外边线图”部分的中心线,中心线计算起来比较麻烦(同平整场地)。 ⑵、中截面面积不好计算。 ⑶、重叠地方不好处理(同平整场地)。 ⑷、如果出现某些边放坡系数不一致,难以处理。 4、大开挖与基槽开挖、基坑开挖的关系 槽底宽度在3m以内且长度是宽度三倍以外者或槽底面积在20m2以内者为地槽,其余为挖土方。 满堂基础垫层 1、满堂基础垫层工程量: 如图所示,(1)、素土垫层的体积(2)、灰土垫层的体积(3)、砼垫层的体积(3)垫层模板 2、满堂基础垫层工程量计算方法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公式大全

土建工程常用计算公式 01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A+4)×(B+4)=S底+2L外+16 式中: S——平整场地工程量; A—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B—建筑物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S底—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 L外—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周长。 该公式适用于任何由矩形组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场地平整工程量计算。 02 基础土方开挖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外加工作面,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公式 (1)清单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2)定额规则: 基槽开挖:V=(A+2C+K×H)H×L。

式中: V—基槽土方量; A—槽底宽度; C—工作面宽度; H—基槽深度; L—基槽长度。 其中外墙基槽长度以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基槽长度以内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出不予扣除。 基坑开挖:V=1/6H[A×B+a×b+(A+a)×(B+b)+a×b]。 式中: V—基坑体积; A—基坑上口长度; B—基坑上口宽度; a—基坑底面长度; b—基坑底面宽度。 03 回填土工程量 计算规则及公式: 1、基槽、基坑回填土体积=基槽(坑)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 式中室外地坪以下建(构)筑物被埋置部分的体积一般包括垫层、墙基础、柱基础、以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体积 2、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各种沟道所占体积 主墙间净面积=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式中:底—底层建筑面积; L中—外墙中心线长度; L内—内墙净长线长度。 回填土厚度指室内外高差减去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的总厚度。 04 运土方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txt吃吧吃吧不是罪,再胖的人也有权利去增肥!苗条背后其实是憔悴,爱你的人不会在乎你的腰围!尝尝阔别已久美食的滋味,就算撑死也是一种美!减肥最可怕的不是饥饿,而是你明明不饿但总觉得非得吃点什么才踏实。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为统一工业与民用建筑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第本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构筑物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量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相配套,作为确定建筑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第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除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第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一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米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 5、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取值:立方米、平方米、米以下取两位;吨以下取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第计算工程量时,应以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以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第一节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条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以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须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 2条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条同一建筑物如结构、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条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的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口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条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室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条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条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8条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土建工程量计算公式大全

土建全套工程量计算 砌筑砂浆采用你说M强度等级,抹灰砂浆设计都是直接注明采用**:**:** ,比如1:1: 6在混合砂浆。就不拿你说在M20说事了,这么咼在强度等级在砌筑砂浆人还没有用过,比如就水泥砂浆1 : 3, 1斤水泥三斤砂,一方约 2.25吨,面积乘以厚度就得到了,根据比例一算就可以了。 计算砂浆的体积,比如你这里是2CM厚,4038.34平方,那么体积就是: 4038.34*2/100=80.8 立方米。 那么需要砂的数量就是80.8立方米。 如果按重量算,就是80.8*1.4=113吨。 水泥是用来填充砂子的空隙的,不必计算体积。20M砂浆中,水泥:砂=1: 5 可以算的。 1M3砌体砂浆的净用量(标准砖)=1-0.24x0.115x0.053x标准砖的净用量 1M3标准砖的净用量=1/[砌体厚X(标准砖长+灰缝厚)X(标准砖厚+灰缝厚)]x2x 砌体厚度的砖数。 砌体厚半砖取0.11M —砖取0.24M —砖半取0.365M。 砌体厚度的砖数半砖取0.5 —砖取1 一砖半取1.5。 灰缝厚度一般取0.01M 0 砂浆有水灰比,可以根据这个比例算出沙子和水泥的用量,再根据工程量计算出 要使用多少砂浆即可。 基础部分工程量计算 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plus mn;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 )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米以平方米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公式 S= (A+4 ) X ( B+4 ) =S 底+2L 外+16 式中:S --------- 平整场地工程量;A ------------ 建筑物长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 B -------- 建筑物 宽度方向外墙外边线长度;S底 --------- 建筑物底层建筑面积;L外----------- 建筑物外墙外边线

造价师算量必备土建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图例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概述 1.工程量的概念 工程量是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各具体的建筑分项工程和结构构件的数量标准。 2.工程量计算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0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05》。 (3)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答疑、设计说明书、相关图集、设计变更资料、会审记录等。 (4)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3.工程量计算的一般顺序 工程量计算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环节,也是投标报价的重要基础。为了准确快速地计算工程量,避免发生多算、少算、重复计算的现象,计算时应按一定的顺序及方法进行,一般来说,土建工程部分先计算建筑面积,然后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 在安排各分部工程计算顺序时,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03》附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顺序或按照施工顺序依次进行计算。通常计算顺序为:(建筑面积)→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

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装饰工程→措施项目等。而对于同一分部工程中的不同分项工程量的计算,一般可采用以下顺序:(1)按顺时针顺序计算,从平面图左上角开始,按顺时针方向逐步计算,绕一周后回到左上角。此方法适用于计算外墙及其基础、室内楼地面、天棚等。(2)按横竖顺序计算,从平面图上的横竖方向,从左到右,先外后内,先横后竖,先上后下逐步计算。此方法适用于计算内墙及其基础、间壁墙等。 (3)按编号顺序计算,按照图纸上注明的编号顺序计算,如钢筋混凝土构件、门窗、金属结构等,可按照图样的编号进行计算。 (4)按轴线顺序计算,对于复杂的工程,计算墙体、柱、内外粉刷时,仅按上述顺序计算,可能发生重复或遗漏,这时,可按图纸上的轴线顺序进行计算,并将其部位以轴线号表示出来。 4.统筹法计算工程量 (1)统筹法计算工程量打破了按照规范顺序或按照施工顺序的工程量计算顺序,而是根据施工图样中大量图形线、面数据之间“集中”、“共需”的关系,找出工程量的变化规律,利用其几何共同性,统筹安排数据的计算。 (2)特点。统筹程序、合理安排;一次算出、多次使用;结合实际、灵活机动。统筹法计算工程量应根据工程量计算自身的规律,抓住共性因素,统筹安排计算顺序,使已算出的数据能为以后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计算所利用,减少计算过程中的重复性,提高计算效率。 (3)统筹法计算工程量的核心

广联达土建算量计算规则详解

广联达土建算量计算规则详解 广联达土建算量计算规则是指在土建工程量计算过程中,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对各类土建工程进行量的计算和统计的一种规范。土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广联达土建算量计算规则是基于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一定的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的估算和计算。 1.工程量计算的标准:广联达土建算量计算规则遵循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如《建筑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等,对各项工程量计算的方法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施工特点,确定不同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2.工程量计算的项目划分:广联达土建算量计算规则按照工程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将工程量划分为各个项目,包括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等。每个项目根据其特点和计算方法进行详细的量的计算和统计。 3.工程量计算的计量单位:广联达土建算量计算规则规定了各个工程项目的计量单位,如长度、面积、体积、重量等,以及不同材料和构件的计量单位,如砖、石材、混凝土、钢材等。 4.工程量计算的基本原则:广联达土建算量计算规则根据工程量计算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了一些基本原则,如计算精度原则、工程量综合计算原则、计算公式使用原则等。这些原则在进行工程量计算时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工程量计算的步骤和方法:广联达土建算量计算规则规定了工程量计算的具体步骤和方法。根据项目的不同,工程量计算可以分为手工计算

和计算机辅助计算等不同方法。通过对项目的分析和测量,确定计算的依据和方法,进行工程量的准确计算和统计。 通过广联达土建算量计算规则,可以对土建工程进行科学、准确的工程量计算。这样可以为工程的施工和管理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为工程的进度安排、材料采购、人力安排等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工程量计算可以有效控制项目的预算和成本,避免工程量计算错误和漏算造成的成本增加和浪费。 广联达土建算量计算规则的实施,需要工程师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计算能力。在实际工程中,还需要严格按照规则进行施工和监理,对工程量进行检查和验证。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一、为统一深圳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及项目划分,规范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尺度及标准,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使用《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建筑消耗量标准”)计算新建、扩建、改建、重建、续建建筑工程的工程量。 三、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以本规则及“建筑消耗量标准”各章具体规定为基本依据,此外还应参照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以及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 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以施工图设计规定的分界线为准,其计算内容应与“建筑消耗量标准”的项目划分、工作内容和适用范围相一致。 五、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单位应与“建筑消耗量标准”子目的计算单位相一致。“建筑消耗量标准”子目的计量单位规定如下: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5、以个(件、台、套或组)计算的为个(件、台、套或组)。 六、汇总工程量时,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遵循以下规定: 1、以立方米(m3)、平方米(m2)、米(m)、千克(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2、以吨(t)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3、以个(件、台、套或组)为单位,取整数。 七、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工程量均不包括材料损耗用量。 八、工程量计算凡涉及材料的容量、密度、比热换算的,均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未作规定,则应以出厂合格证明或产品说明书为准。 九、计算工程量时,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执行哪一章子目应按该章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不应相互借用。 十、计算工程量时,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均以设计图示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在基层面进行施工时,除有特别注明者外,设计图示尺寸均指所建筑面的结构尺寸。 十一、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章计算规则、说明。 十二、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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