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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

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
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

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实施办法 (试行本)

上海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

在当今政府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已成为大势所趋。本着节约资源、合作共赢、服务用户的指导原则,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编写了《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实施办法》,并召集上海电信、联通、移动(铁通)公司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多次审订通过了本实施办法,以规范和指导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

本办法是对DG/TJ08-606-2004《上海市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的补充,本办法中有与原规范不一致的部分应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归口和解释。

本办法仅针对建设阶段,共建共享所涉及的运行维护办法见《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维护管理办法》,不包括在本文件内。

主编单位: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健胡定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一般规定 (4)

4 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设计 (6)

4.1 无源光网络(PON)参考模型 (6)

4.2 基于PON的光纤驻地网组网方案 (6)

4.3 住宅小区地下通信管道方案 (10)

5 通信配套工程共建流程 (13)

附录 A (15)

附录 B (17)

1.0.1为了适应上海市城市信息化发展目标,指导新建住宅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为三网融合奠定基础,满足居民对通信业务的需要,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

1.0.3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应遵循“用户选择、平等接入、资源共享、方便服务、资费规范”的原则。

1.0.4根据国家及上海市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要求,新建住宅区应建设光纤接入网,大力提倡光纤到户的接入方式。根据所属区域和用户需求内容等实际情况不排除其他接入方式,但需确保方案的可行性与适应性。

1.0.5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建设应纳入小区综合管线规划,并与通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管道连通。

1.0.6通信配套设施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性质、功能、规模、环境条件的要求,并应满足多家通信运营商通信业务接入的需要。

1.0.7通信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应与住宅区或住宅建筑建设同步进行。

1.0.8不同通信运营企业参与同一小区的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时应统一组网技术及建设方案,以提高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组网技术及建设方案由牵头建设的运营商负责确定。

1.0.9通信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应按照共建共享工程建设流程实施。

1.0.10通信配套工程设计中选用的产品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未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0.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

指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住宅建筑内和建筑群之间的通信管线、布线通道、配线设备以及用于安装通信设备的场地。

2.0.2小区通信机房

用于安装住宅小区通信设备、光纤配线架等配线设备的房屋,又称小区中心机房。

2.0.3电信间

用于安装住宅建筑内配线设备和通信接入网设备等的房屋。

2.0.4通信管道

通信光(电)缆的一种敷设通道。由管道、人(手)孔、室外引上管和建筑物引入管等组成。

2.0.5驻地网光缆

小区中心机房或其他光缆集中点的光缆配纤设备至小区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光缆。

2.0.6联络线缆

自楼层设备所在的配线箱至用户引入线汇聚点所在的配线箱之间的联络线缆。

2.0.7用户引入线缆

用户引入线汇聚点所在的配线箱至住户家居配线箱之间的连接线缆。

2.0.8户内线缆

家居配线箱至户内信息插座之间的连接线缆。

2.0.9楼层配线箱

建筑物内用于线缆连接与分线的箱体,以明装或暗设的方式设于单元门口、楼层、过道等部位。

2.0.10家居配线箱

安装于住户内的配线箱体,用于终接用户引入线缆和安装用户端设备,并具有语音、数据、有线电视等各类弱电信息的传输、分配和转接功能的箱体。

2.0.11信息插座盒

户内线缆的终接设施,可安装面板和信息模块,以连接通信终端设备。

2.0.12 PON

无源光网络的缩写,指由光纤、光分路器、光连接器等无源光器件组成的点对多点的光网络。

2.0.13 OLT

光线路终端(Optical line terminal)的缩写,是光接入网的局端设备。

2.0.14 ONU

光网络单元(Optical network unit)的缩写,是光接入网的远端/用户端设备。

2.0.15 ODN

光分配网(Optical distribution network)的缩写,是提供光线路终端(OLT)与光网络单元(ONU)之间信号传输的点对多点的光分配网络,由光纤/光缆和光连接器、光分路器和光配线设备等无源器件组成。

2.0.16光分路器

也称为“非波长选择性光分支器件”,用于实现特定波段光信号的功率分路及再分配功能的无源光器件(可将一路光信号分成多路光信号以及完成相反过程)。

2.0.17 FTTH

光纤到户(Fiber To The Home)的缩写,指仅利用光纤媒质连接通信局端和家庭住宅的接入方式,引入光纤和ONU由单个家庭用户独享。

2.0.18 FTTB

光纤到大楼(Fiber To The Building)的缩写,指光纤到楼宇,ONU部署在楼层,ONU下采用其他介质接入用户,ONU由其所辖范围内多个用户共享。

2.0.19通信主设备

用于语音、数据、视频等信号收集、转换、传送、交换用的通信设备及空调、电源等设备的总称。

3 一般规定

3.0.1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的分工:

1)土建弱电专业范畴

住宅建筑内的家居配线箱,以及进楼管、入户管、暗管、桥架等布线通道,户内布线,墙内预埋楼层配线箱,用于安装通信设备的电信间、小区中心机房等属土建弱电专业范畴。

2)通信配套设施范畴

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住宅建筑内和建筑群之间的通信线缆,用户引入线缆,户外光缆配线设备,楼层配线箱内用于安装或固定主设备、光缆尾跳纤的附属设施,小区中心机房进线管,机房内的ODF、走线架等属通信配套设施范畴;

3)参与共建共享运营商的自建范畴

各运营商的通信主设备及自小区上联至各自公网的通局管道、光缆、光分纤设备等通信设施由各通信运营商自行负责。

3.0.2建设住宅区及住宅建筑时,必须遵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在住宅建筑之间预埋地下通信管道,在住宅建筑内敷设暗管、桥架等设施及通信光(电)缆,预留小区中心机房、电信间、楼层配线箱、家居配线箱等通信配套设施。根据《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户内电话线及五类线应敷设到信息端口,满足用户基本需求。

3.0.3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应考虑共建,根据地理环境条件、用户数量及电信运营商通信业务的需求,结合小区综合管线规划考虑管道的总容量和路由,管道容量应按线缆的终期容量设计,以满足参与共建的电信运营商的驻地网建设需求,并预留1~2个备用管孔。

3.0.4新建住宅宜采用光纤入户的接入方式,同一住宅小区内应统一接入方式,统一分光架构(一级或二级)并统一各级分路器的安装位置,以达到共享通信配套设施的目的。

3.0.5用户引入光缆应以共享方式建设,容量按每户1芯配置,且应一次布线到位。入户光缆一端在楼层箱内盘留,另一端在家居配线箱内盘留,均作良好固定。

3.0.6小区通信机房或其他光缆集中点至住宅建筑单元之间的驻地网光缆应根据参与共建共享的运营商的需求合缆建设,且应一次布放到位。

3.0.7新建住宅区需根据其住户规模设置小区通信机房,其使用面积应满足至少三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接入需求,且符合下表要求:

3.0.8小区通信机房内除主设备以外的配套设施,如ODF、机房进线管道、走线架、外市电引入(需要时)等应以共享方式建设。

3.0.9 ODF、光缆交接箱、楼层配线箱及家居配线箱等光缆配纤设施所采用的光活动连接器型号应统一,原则上户内设施应采用SC型,户外设施应采用LC型。

4 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设计

4.1 无源光网络(PON)参考模型

无源光网络(PON)是一种点到多点的单纤双向光网络,其典型拓扑结构为树型。PON系统由局侧的光线路终端(OLT)、用户侧的光网络单元(ONU)和光分配网络(ODN)组成,系统参考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PON参考结构

4.2 基于PON的光纤驻地网组网方案

4.2.1 共建共享的光纤到户组网方案

4.2.1.1一级分光架构

1. 网络结构:ONU放置在用户家中,OLT与ONU之间只安装一级光分路器,分路器可安装在户外光缆分支点或住宅建筑楼内,适用于用户密度低且分散的住宅,如别墅类住宅。

2. 共建共享方案:

方案一:一级光分路器安装在户外光缆分支点

根据用户分布情况及所选定的分路比,在住宅建筑内合适的位置设置楼层配线箱。入户光缆芯数与住宅用户数按1:1配置,自各用户住宅布放至楼层配线箱。在户外光缆分支点安装户外光缆配纤设备,自该配纤设备至楼层配线箱布放配线光缆,配线光缆芯数根据入户光缆数量的1~1.3倍配置,并预留不少于2芯的备用纤。光缆芯数应选用常规规格。在楼层配线箱内做成端接续,通过适配器与入户光缆对接。户外光缆配纤设备应采用无跳接配纤设备,共建共享的配线光缆盘留在储纤盒内。箱内应提供可供运营商安装一级光分路器的空间,并提供运营商通局光缆成端的空间。分路器选用适配器型分路器。采用大分路比时(≥1:16)分路器数量不宜超过4只,且每个运营商不少于1只。在技术上可实现的前提下每个运营商不得增加第二个分路器。光缆配纤设备至小区中心机房或其他光缆集中点的驻地网光缆容量按照分路器上行PON口数量的1~2倍配置,并预留不少于2芯的备用纤。光缆芯数应选用常规规格。分路器由运营商根据业务需求自行安装,运营商公网至小区中心机房或其他光缆集中点的通局光缆由运营商自行建设。参见图2。

图2 一级分光的光纤到户组网方案一(光分路器安装在户外)

方案二:一级光分路器安装在小区中心机房

根据用户分布情况及所选定的分路比,在住宅建筑内合适的位置设置楼层配线箱。入户光缆根据住宅用户数按1:1配置,自各用户住宅布放至楼层配线箱。在小区中心机房安装ODF,自ODF至楼层配线箱布放驻地网配线光缆,配线光缆芯数根据入户光缆数量的1~1.3倍配置并不少于2芯备用纤且应符合常规规格,在ODF侧及楼层配线箱内均做成端接续,在楼层配线箱内通过适配器与入户光缆对接。小区中心机房内ODF机架内或附近应提供可供运营商安装一级光分路器的空间,并提供运营商安装通局光缆配纤箱的空间。一级分路器由运营商根据业务需求自行安装,运营商公网至小区中心机房的通局光缆由运营商自行建设。参见图3。

图3 一级分光的光纤到户组网方案二(光分路器安装在小区中心机房)

4.2.1.2 二级分光架构

1. 网络结构:ONU放置在用户家中,OLT与ONU之间安装二级光分路器,其中第一级光分路器安装在小区通信机房或其他光缆集中点,第二级光分路器安装在住宅单元内,适用于用户相对集中的多层及中高层住宅区,即公寓类住宅。

2.共建共享方案:根据用户分布情况及所选定的分路比,在每个住宅单元合适的楼层设置楼层配线箱。入户光缆根据住宅用户数按1:1配置,自各用户住宅布放至楼层配线箱,成端至适配器或做好插头盘留在配线箱内。每个楼层配线箱覆盖的住宅用户不宜超过24户,覆盖楼层不宜超过5层(单向),箱内应提供可供运营商安装二级光分路器的空间。分路器选用适配器型分路器,且在同一个楼层配线箱内最多不宜超过4只。楼层配线箱至小区中心机房或其他光缆集中点的驻地网配线光缆容量按照二级分路器上行PON口的1~1.3倍配置并不少于2芯备用纤且应符合常规规格。小区中心机房或其他光缆集中点应能提供运营商安装一级光分路器的空间,一级、二级分路器由运营商根据业务需求自行安装,运营商公网至小区中心机房或其他光缆集中点的通局光缆由运营商自行建设。参见图4。

图4 二级分光的光纤到户组网方案

4.2.1.3 分路器下行端口的配置原则

分路器由运营商根据业务需求和用户发展目标自行配置,但需结合光分路器的安装地点是否有足够空间而确定是否一次配足端口。建议采用一级分光时,一级光分路器安装在小区中心机房的,端口可以根据用户发展情况分步配置;一级光分路器安装在户外光缆分支点的,端口可根据终期目标一次配足。采用二级分光时,第二级光分路器的端口可根据终期目标一次配足。

4.2.2 FTTB共建共享的建设原则

1 原则上,新建住宅小区应采用光纤到户的方案。若因种种客观原因必须采用FTTB方案时,必须满足多家运营商共建共享的要求,且应具备今后可升级到FTTH的条件。为保证方案的可实施性,住宅建筑需满足如下条件:

1)多层建筑不建议采用FTTB的方式;

2)高层建筑竖井和电信间有充裕的空间,其中电信间面积不宜小于2平方米;

3)楼道具备独立、可靠的交流供电条件;

4)楼道具备可靠接地条件;

5)楼道具备良好的通风散热环境。

2 FTTB升级为FTTH时应多家运营商同步升级。

4.3 住宅小区地下通信管道方案

4.3.l 住宅小区地下通信管道应纳入小区整体地下设施管线的规划中,与小区道路同步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小区地下通信管道应与外围市政道路的管道相衔接,并设置接口人孔。衔接管道由参与共建共享的运营商自行建设,且宜同步实施。

2 小区地下通信管道应与小区中心机房预埋管、户外光缆配纤设备的引上管相衔接。

2 小区地下通信管道的路由宜以通信业务接入点或光缆集中点为中心向外辐射,管位选择在人行道、人行道旁绿化下或车行道下,但手孔不得设在车行道。

3 小区地下通信管道位置应与高压电力管、燃气管安排在道路的异侧,如在同侧则需保持安全的距离。

4.3.2 小区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数应按远期光(电)缆条数、管材规格和管群组合类型及备用孔数确定。管孔总的数量应满足参与共建的运营商的需要,并符合以下设计原则:

1 通信管道可采用不同管径的管材进行组合,以满足不同直径的光(电)缆敷设需要。

2 通信管道采用多孔管时,管孔数不宜少于5孔。

3 通信管道采用单孔管时,不同管段的孔径、材质及数量可参照表4.3.2的规定。

图5 住宅小区地下通信管道图示例

4.3.3小区地下通信管道宜采用单孔、多孔塑料管及钢管,其中塑料管提倡使用环保材料。管道使用环境符合《上海市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4.3.4同一管群中多孔管应设置于管群的最上层。

4.3.5地下通信管道在路经市政道路时,埋深与间距要求应符合《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的规定。

4.3.6地下通信管道的最小埋深,在住宅区内应根据场地条件、管材强度、外部荷载、土壤状况、与其它管道交叉、地下水位高低等因素来确定。管顶至路面不应低于表4.2.6的规定。

注:塑料管的埋深达不到表中要求时,应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钢管等保护措施。

4.3.7人(手)孔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管道拐弯及分歧点、建筑物引入等处;在交叉路口、设有室外光缆分支点的地方、道路坡度较大的转折处、采用特殊方式过路的两端(如顶管)等场合时宜设置人(手)孔。

2 人(手)孔位置应与供水管、燃气管、电力电缆等地下管线的检查井相互错开,其他地下管线不得在人(手)孔内穿过。

3 人(手)孔位置不应设置在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货物堆积、低洼积水等处。

4.3.8人(手)孔的类型和规格,按管道的远期容量选用。远期管群容量大于6孔及管道光缆需要分支的地方,宜采用人孔;远期管群容量不大于6孔的管道、距离较长或拐弯较多的引上管道、小区支线管道末端以及放置落地式光缆配纤设备的地方,宜采用手孔。为减少对小区环境的影响和加快施工速度,建议小区支线管道末端手孔采用复合材料的“一体化”手孔(规格0.6×0.6×0.6)。

4.3.9人(手)孔应防止漏水,如人(手)孔设置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增加防水措施,如设置在地下冰冻层以内,应采用钢筋混凝土人孔,并增加防水措施。

5 通信配套工程共建流程

5.0.1由住宅建设方(开发商)依据国家相关准入要求确定住宅通信配套项目的实施方(被委托方)。

5.0.2被委托方凭项目委托书领取通信配套共建项目征询表。

5.0.3被委托方对各通信运营企业进行项目征询,并在共建共享信息平台执行征询流程。

5.0.4被征询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反馈。过期不反馈,视作放弃进入处理。

5.0.5被委托方凭项目征询表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领取《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示范文本》。

5.0.6被委托方应与住宅建设方、通信设施管理及维护单位(运营商)签订《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示范文本》

5.0.7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应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住宅通信配套管理办公室进行项目备案。

5.0.8被委托方应召集参与共建的通信运营企业召开前期协调会,统一建设方案并委托设计。协调会内容应以书面方式形成会议纪要提交给与会单位。

5.0.9被委托方负责组织住宅小区通信配套共建项目工程的实施。

5.0.10被委托方负责组织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的验收工作,管理维护单位及参与共建的通信运营企业应共同参加验收,并形成通信配套共建确认表。

5.0.11被委托方持通信配套共建项目确认表、前期协调会会议纪要及其他有关材料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新建住宅配套办公室办理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验收合格证。

5.0.12 通信配套工程共建流程图见图6。

图6 通信配套工程共建流程图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共建共享的楼层配线箱布局及尺寸建议

A.1 楼层配线箱参考平面布局

新建住宅共建共享的楼层配线箱平面布局参见图A.1、A.2所示。

图A.1 壁嵌式楼层配线箱平面布局示意图

图A.2 挂壁式楼层配线箱平面布局示意图

A.2 楼层配线箱尺寸规格

共建共享的楼层配线箱可选用原住宅建筑配线箱中的B型、D型和E型箱,具体尺寸规格及光缆、光分路器最大配置参见表A.1。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共建共享的家居配线箱布局及尺寸建议

家居配线箱的尺寸,建议参照《住宅建筑信息通信设计安装图(DBJT08-96-2002》(图集号:2002沪D602)中“JPX21 1D型家庭多媒体配线箱”的规格,外形尺寸:350mm(高)×540mm(宽)×120mm(深),箱内平面布局如图B.1所示。

图B.1 家居配线箱平面布局示意图

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第 2.6.1 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 2.80m 。 第 2.6.2 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 2.40m ,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3 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 2.10m ,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 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 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5 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 低于 1.90m。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 2、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 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 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3、《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标准 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4、容积率、绿化率国家标准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 低于30% 。

智慧城市发展-上海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是上海加快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深化实践“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重要举措,也是上海信息化新一轮加速发展的必然要求。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把信息化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经过三个五年规划的持续推进,当前整体水平保持国内领先,部分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一批新兴技术创新成果在上海世博会上得到充分展示和示范应用,这些都奠定了建设智慧城市的基础。为继续合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依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发展目标和任务概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战略目标,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以提升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水平为主线,着力构建国际水平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便捷高效的信息感知和智能应用体系、创新活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可信可靠的区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作用,注重政府引导,完善市场监管,大力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让市民共享智慧城市建设成果。 (二)推进原则。 1、夯实基础,分步推进。把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级和夯实智慧应用基础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通过分阶段发展,滚动推进实施计划,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深入发展。 2、创新发展,惠及民生。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市民生活改善,大力推进技术、应用、管理及体制机制的创新发展,探索新模式,培育新业态,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广大市民、企业切实感受到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实惠和便捷。 3、突出重点,聚焦项目。围绕经济建设、城市运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聚焦公共性、基础性、创新示范性、业务协同性项目,强化阶段目标和建设进度,加快信息技术在城市发展各领域的深入应用。 4、市区联动,示范带动。市和区县两级政府统筹协调推进,支持区县先行先试,加快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示范建设,增强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设施完善、应用渗透和产业发展。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条文说明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修 订) 报批稿 DBJ50-056 -20xx 条文说明

1总则 (36) 3基本规定 (37) 4场地及环境 (38) 5通信通道系统建设 (39) 6通信线缆建设 (40) 7通信设备安装 (41) 8性能测试 (43)

1总则 1.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基本规定 3.0.1基于重庆市目前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发展状况,并结合通信运营商对于通信配套设施 建设及业务开展原则,参与建设的各方应根据住宅建筑的类别及最终用户的实际情况,选择入户光纤的数量。 3.0.2?3.0.3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提出,对我市通信运营商和住宅建设方分别负责投资建设的部分予以详细明确,进行分工界面划分,以便有效整合小区内的通信资源,统一地下管网建设,美化小区 环境。

4场地及环境 4.1.9应根据用户规模及分布等因素合理设置设备间、电信间,在满足住宅建筑用户通信需求的同时,避免空间浪费。电信间面积应能满足光缆配线设备的安装操作需求。2000户以上的小区,考虑通信运营商OLT下沉需求,超过4000户的大型小区,应根据小区规模与建筑布局合理配置多个设备间。 4.2.5本标准考虑雷击的能量巨大,设备间、电信间的相关电源系统应设三级防雷,通过分级泄放的方法,将雷击能量逐步泄放到大地。第一级防雷器可以对于直接雷击电流进行泄放,或者当电源传输线路遭受直接雷击时传导的巨大能量进行泄放,对于有可能发生直接雷击的 地方,必须要进行CLASS-I的防雷。第二级防雷器是针对前级防雷器的残余电压以及区内感应雷击的防护设备,对于前级发生较大雷击能量吸收时,会有一部分对设备或第三级防雷器 仍然是相当巨大的能量会传导过来,需要第二级防雷器进一步吸收。同时,经过了第一级防雷器的传输线路也会感应雷击电磁脉冲辐射LEMP,当线路足够长时(超过15米),感应雷 的能量就变的足够大,需要第二级防雷器进一步对雷击能量实施泄放。同样,经过了第二级防雷器的传输线路也会感应雷击电磁脉冲辐射LEMP,当线路足够长时感应雷的能量就变的 足够大,第三级防雷器是对LEMP和通过第二级防雷器的残余雷击能量进行保护。因此,第三级防雷器到设备端的线路传输距离也不应超过10米,以避免LEMP对设备造成的损害。 4.2.5参考《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第 5.1.2条“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第5.2.2条“各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之间 的连接导体宜采用多股铜芯导线或铜带,连接导体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第8.0.5条“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建筑物共用接地的接地系统,当必须单独设置系统接地体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 Q”。。

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新(2021新版)

YOUR LOGO 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新 (2021新版) The state maintains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by enacting laws, and contract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protected by the state.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新 (2021新版) 说明:本合同书的作用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住宅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称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方选择乙方经营的电信网为住宅小区提供通信接入服务,选择丙方为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施工单位。甲、乙、丙三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建住宅通信配套的施工、接入等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 _________平方米;本期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通信配套工程项目:本期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费用约定

住宅小区建筑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规划专篇 一、基地现状 位于建邺区与鼓楼区交界处的xxxxxx,隶属建邺区兴隆街道,南临yyyyy,西靠wwwww。从应天大街高架俯视整个地块,破败的两三层平房和脏乱的生活环境,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提升。地块内违建密布,通道狭窄,采光、通风问题严重,防火更是存在严重隐患;同时居民区内人员流动性大,治安管理困难。目前地块已开始拆迁工作。 二、场地研究 本案为xxxx的一部分,距地铁二号线“集庆门大街站”仅900米,靠近南京最大120万平米城市综合体万达广场及白金级希尔顿大酒店,是南京新街口、龙江、河西CBD三重城市核心交集区位,是南京新江东中央活动区黄金核心区。区位条件优越,是一个真正适合人居的风水宝地。 本案由积贤街分为A、B两个地块(其中北侧地块为A地块,南侧地块为B地块),A、B地块西临乐山路,东临华山路,南侧与应天大街以一地块相隔,北临集庆门大街。A地块占地64162㎡,B地块占地21704㎡,总占地面积85866㎡。 地块东侧为集贤雅苑产权调换房项目,共四栋高层住宅,两层商业。地块北侧为苏宁开发的高档商品房小区睿城。B地块西侧为小学

用地,根据现有材料综合分析可得,A地块的东侧和南侧以及B地块东北角商业价值最大,转角可设置集中商业,业态考虑为净菜场和小型百货超市。从长远来看,集庆门大街和乐山路具备一定商业潜力。 三、功能定位与规划目标 规划力图提供一个高品质、安居化的居住环境,创造一个时尚、典雅的建筑群,提供多样化的住宅形式,并且最大限度的使起居室、卧室、观景阳台获得良好的日照,结合成本运用新技术,以打造“绿色、生态、宜居”为目标,极力营造一个具有深刻文化内涵,又充满时代气息的现代新概念居住家园。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3、《住宅设计规范》 4、《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9、《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9、用地红线图

住宅楼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m2; 2 单人卧室为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2。 3.3 厨房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 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2。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 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4、单设便器的为1.10m2。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2); ——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2); ——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套型建筑面积(m2/套); ——套型阳台面积(m2/套)。 3.5.2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4、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5、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层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3.6 层高和室内净高 3.6.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3.6.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

上海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完整版1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

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 个维度,包括19 个二级指标、64 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 个二级指标,8 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包括4 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 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 平核心指标之一。智慧城市的家庭光纤可接入覆盖率应在99%以 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指通过各种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的无线网络连接 在城市区域的覆盖率。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覆盖率应在95%以 上。 1.1.3主要公共场所WLAf覆盖率。指大专院校、交通枢纽、商业集中 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WLAf覆盖率。智慧城市主要 公共场所WLAr应达99%以上。 1.1.4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覆盖率。指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 视网融合发展、互通互联以及相关衍生业务的发展水平。智慧城

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设计导则

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设计导则 上海市住宅进展局 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设计导则》的通知 沪住产(2003)032号 各区(县)住宅进展局、各开发、设计单位: 现将《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设计导则》 (以下简称装修设计导则)下发给你们,自二OO三年三月一日起在试点工程中实行。请试点工程各单位参照《装修设计导则》的要求,做好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的装修设计工作。在执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情形,请及时函告上海市住宅进展局和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 二OO三年二月二十日 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设计导则 一、总则 1.0.1为提高本市新建住宅的整体质量,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适应宽敞市民对居住质量、居住环境和内部居住设施的需求,规范全装修住宅的设计行为,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依据《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2001)编制,适用于本市高度在100m以下的新建全装修住宅试点工程的套内装修设计。 1.0.3装修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的总体要求,强化建筑设计与装修设计的相互衔接,使室内空间组织和界面处理更趋合理。 1.0.4装修设计应本着标准化、多样化的原则,结合试点工程积极采纳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并提高现场装配化程度。 1.0.5装修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一样规定 2.0.1装修设计应编制相应的设计文件,并应符合附录A《装修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2.0.2住宅装修设计应包含以下差不多内容: 1.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墙面、顶面、地面、内门和门窗套及固定隔断和固定家具的 设计; 2.厨房、卫生间及其他功,能空间需装修完成的设备和设施设计。 (注:门窗套和固定隔断及家具可依照需要设计) 2.0.3装修设计不得破坏建筑的外立面。 2.0.4装修设计所形成的使用荷载应在结构设计所承诺的范畴内。 2.0.5装修设计严禁破坏房屋承重结构,且不得在承重墙上随意开洞。 2.0.6装修设计不得破坏竖向管道及井道,并不得改变其使用功能。 2.0.7装修设计采纳的模数可参见<<住宅建筑模数和谐标准》 (GB/TS0100)的要求。 2.0.8装修设计应符合《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的规定,爱护好原有保温材料,并选用有利于节能的材料及设备。 2.0.9装修设计所形成的隔墙的隔声性能及装修设计对门洞宽度与高度的处理,应 符合《住宅设计标准》 (DOJ08-20)的有关规定。 2.0.10当室内空间顶面采纳吊顶时,其选材和构造宜有利于吊顶吸音、隔声功能 的提高,且吊顶离楼、地面挣高应符合《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 2.0.11装修设计所采纳的材料应符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操纵规范》 (GB50325) 和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限量标准的要求,提倡使用可再生使用的材料。 2.0.12有一定重量的饰物、吊灯、吊柜以及其它悬挂物件,均应与建筑物结构安 装牢固。 三、功能空间设计 3.1卧房 3.1.1卧房地面宜选用防滑、保温性能良好的材料。 3.1.2儿童居住的卧房墙面宜选用抗污染、易清洁材料。 3.2起居室、餐厅 3.2.1起居室装修设计应依照不同的套型特点合理布置平面,并有利于使用者的个 性化装饰布置。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l.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l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 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l.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l.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 层高 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 阳台 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 平台 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 过道 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 壁柜 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 吊柜 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 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 自然层数 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 中间层 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2.0.20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2.0.21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2 通廊式高层住宅 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3 走廊 gallery 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24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2.0.25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套型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 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 10m2; 2 单人卧室为 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 12m2.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

编号:YK-HT-029875 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示 范文本 Demonstration text of communication supporting contract for new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Shanghai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示范文本 住宅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工程施工单位(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方选择乙方经营的电信网为住宅小区提供通信接入服务,选择丙方为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施工单位。甲、乙、丙三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建住宅通信配套的施工、接入等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平方米;本期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通信配套工程项目:本期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费用约定 本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一、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丙方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的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二、工程设计完成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丙方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的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三、进场施工前七天,甲方支付给丙方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的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四、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配套合格证明》后五天内,甲方支付丙方住宅通信配套工程总价的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五、甲、丙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

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实施办法 (试行本) 上海市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公室

在当今政府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已成为大势所趋。本着节约资源、合作共赢、服务用户的指导原则,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编写了《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实施办法》,并召集上海电信、联通、移动(铁通)公司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多次审订通过了本实施办法,以规范和指导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 本办法是对DG/TJ08-606-2004《上海市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的补充,本办法中有与原规范不一致的部分应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归口和解释。 本办法仅针对建设阶段,共建共享所涉及的运行维护办法见《上海市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维护管理办法》,不包括在本文件内。 主编单位: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健胡定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一般规定 (4) 4 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方案设计 (6) 4.1 无源光网络(PON)参考模型 (6) 4.2 基于PON的光纤驻地网组网方案 (6) 4.3 住宅小区地下通信管道方案 (10) 5 通信配套工程共建流程 (13) 附录 A (15) 附录 B (17)

1.0.1为了适应上海市城市信息化发展目标,指导新建住宅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为三网融合奠定基础,满足居民对通信业务的需要,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 1.0.3通信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应遵循“用户选择、平等接入、资源共享、方便服务、资费规范”的原则。 1.0.4根据国家及上海市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要求,新建住宅区应建设光纤接入网,大力提倡光纤到户的接入方式。根据所属区域和用户需求内容等实际情况不排除其他接入方式,但需确保方案的可行性与适应性。 1.0.5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建设应纳入小区综合管线规划,并与通信运营商提供的通信管道连通。 1.0.6通信配套设施应符合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性质、功能、规模、环境条件的要求,并应满足多家通信运营商通信业务接入的需要。 1.0.7通信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应与住宅区或住宅建筑建设同步进行。 1.0.8不同通信运营企业参与同一小区的通信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时应统一组网技术及建设方案,以提高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组网技术及建设方案由牵头建设的运营商负责确定。 1.0.9通信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应按照共建共享工程建设流程实施。 1.0.10通信配套工程设计中选用的产品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未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治理方法》的决定 第13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治理方法)的决定》差不多2001年12月31日市政府第l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良字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治理方法》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将《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治理方法》第十一条修改为: 新建住宅必须达到下列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一)住宅生活用水纳入城乡自来水管网;使用地下水的,通过市公用事业治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住宅用电按照电力部门的供电方案,纳入都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和其他不符合要求的用电。 (三)住宅的雨、污水排放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一时无法纳入的,要具有市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实施打算,并经环保、水务部门同意后,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 (四)居住区周边或邻近道路上有燃气管网的,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管道的敷设和室外燃气管道的镶接;居住区周边或邻近道路上没有燃气管网的,完成住宅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负责落实燃气供应渠道。 (五)居住区内完成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敷设到户;其中,中心城区的居住区和中心城区以外的高档居住区还应当完成五类以上数据线(含五类数据线)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 (六)住宅与外界交通干道之间有直达的道路相联。 (七)居住区及居住小区按照规划要求配建公交站点,开通公交线路;暂未建成的居住小区与公交、地铁站点距离超过2公里的,建设单位应当有自行配备的短途交通车辆通达公交、地铁站点。 (八)住宅所在区域必须按照规划要求配建教育、医疗保健、环卫、邮电、商业服务、社区服务、行政治理等公共建筑设施;由于住宅项目建设周期阻碍暂未配建的,邻近区域必须有可供过渡使用的公共建筑设施。 (九)按本市住宅设计标准预留设置空调器外机和冷凝水排放管的位置。 (十)完成居住区内的配套绿化建设。 (十一)住宅周边做到场地清洁、道路平坦,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效的隔离措施。 《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治理方法》按照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 本决定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治理方法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加大本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的治理,保证居民入住后的差不多生活条件, 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适用范畴) 本方法适用于本市范畴内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的治理。但个人建筑的自住房屋除外。 第三条 (差不多原则和要求)

浅谈建筑设计与住宅区的布局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62781284.html, 浅谈建筑设计与住宅区的布局 作者:杨晨路汪潇楚刘璐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04期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重视建筑设计与住宅区的布局对于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建筑设计与住宅区的布局的有关内容。 关键词建筑设计;住宅区;布局;原则;理念;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筑设计行业近几年在我国迅速发展起来,这与我国程式化进程加快以及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有着直接关系。我国是人口大国,对住宅的需求量是极大的,而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传统的住宅设计已经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所以在建筑设计中需呀充分结合居民需求以及住宅区的小区环境,尊崇客观规律,设计出最为合理的住宅区布局。 一、现代住宅建筑设计的原则 1.1 “以人为本”原则。在住宅建筑设计中,人性化是最根本的原则,无论是住宅建筑设计还是生产过程中,都应随时随地体现出人的各种需求。设计人员应同时具备真切的生活体验和强烈的理解力以及敏锐的感受力,准确把握空间尺度和人性尺寸,将住宅、人和大自然有机结合起来,塑造一个更优美的、符合人类生活轨迹的居住环境,给使用者的生活带来方便、安全、卫生和舒适,做到对使用者负责,对社会负责。 1.2 关爱老龄人群。目前,我国正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因此,设计人员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自立、健康、向上、便利的老年区环境。如安装扶手、警报和互换等设备及开墙、凿洞等潜伏性设计,又或者如在老年人与年轻人合住的住宅内可为老年人预留足够宽的门洞、过道等供其选择轮椅。此外,应特别注意卫生间内各种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的方便和安全,以便老年人在遇险时可进行有效的救助,避免事故的发生。 1.3关注细节。目前,我国室内建筑设计的特点是“四大一小”,即客厅大、厨房大、厕所大、贮藏室大、卧室小。设计人员应在户型设计方面对这一特点进行改进。 二、住宅小区布局设计现状分析 我国目前的住宅区设计虽然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这些住宅区从布局和整体设计上来看还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

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5328

上海市新建住宅通信配套合同示范文本 (2021年)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 二oo五年七月制定 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生产商、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对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肉类商品的流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按gb18406.3-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供应肉类产品。乙方保证供应的肉类商品来自非疫区,检验及相关检测证明齐全;外省市进沪肉类商品持有非疫区证明和运输、检疫、入境证明,证货相符。

2.对乙方所供肉类商品疑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暂扣并交有关法定检测机构复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复检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肉类商品由甲方负责销毁,或移交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处理。 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可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所、质量管理和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随访,乙方应给予配合。 4.乙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供应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的肉类商品的,甲方有权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报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及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5.甲方在肉类商品销售期间,应根据不同批次建立统一台帐,并妥善保管所有资料和验收证明,以备查验。 6.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本协议作为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产品购销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超市(大型综合超市)公司(盖章)代表:

住宅小区建筑设计的实践

住宅小区建筑设计的实践 发表时间:2016-11-08T13:32:55.947Z 来源:《低碳地产》2016年8月第15期作者:吴志成 [导读] 住宅工程设计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占投资较少,但它却是项目前期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的成败。 广东南海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佛山 528000 【摘要】住宅工程设计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占投资较少,但它却是项目前期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的成败。文章结合江门莲湖花园二期项目,阐述了住宅小区建筑设计,以供参考。 【关键词】住宅小区;建筑设计;立面设计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素质的提高,对生活居住小区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们对居住的需求已从基本生理需求逐步向心理需求与文化领域的更高层次推进,住宅小区不单是居住的功能,同时也是人们思想与情感交流的地方。因此,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对住宅建筑的设计应用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同时还具有现实意义。 1项目概况 某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为55777.1㎡,住宅面积为47342.9㎡,以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为主。本项目地块位于沙湖镇长堤西路北侧,与镇中心毗邻。地块南面为沙湖河,视野十分开阔,地块形状显长方形横向南北朝向布置。周边环境安静,十分合适开发住宅小区。地块周边配套方便,2公里服务半径内有市场、医院、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 2 项目规划布局 项目地块景观资源十分优越。地块形状规整,而且长边沿着河,地块建筑物既有理想的景观,又能获得良好的朝向。由于地块沿着河,开发商通过打造高品质的住宅小区,从而开拓沿江景色,塑造长堤西路想形成一道亮丽的沿江风景。地块内建筑物是由沿江南北向布置,地块南面前端布置底层住宅,背面为17层高层住宅,地块东西两侧为9层的中高层住宅。区内整体布局高低错落,形成丰富的建筑组合体型。沿江面建筑景观层次感强烈。地块东侧沿街布置商业网点,满足其区内及周边的生活商业配套需求。区内高层建筑采用底层架空方式,使区内行人视野得到延伸,获得更好的小区内空间。高层下面设置一个半地下车库,以满足区内停车需求(详见图1)。 3 住宅建筑设计 3.1 住宅设计理念 利用地块本身的环境优越性,小区二期建筑都有良好的朝向。在住宅户型设计中,尽可能争取住宅起居室和主人间向南和沿江景观面。 (1)合理的房间尺度,合理的功能分区。根据人体尺度及功能要求,设置不同功能的空间尺度。比如: 设计客厅时,均留有两面相对较长的实面墙; 厨房设计考虑洗、切、烧的顺序来安排设备,配置相应的案台,并留有冰箱位置; 卫生间将洗浴、便溺、盥洗、洗衣功能加以组合分隔,并考虑洗衣机位置。户内设计功能空间做到动静分离,洁污分离,公私分离,食寝分离,居寝分离等,通过恰当的空间划分使居住生活空间和生活行为适得其所,进而获得最佳的居住空间环境。 (2)重视朝向、采光及通风。户型设计保证每户主卧室及起居室都有一个向南的朝向,做到明厅、明卧、明厨,餐厅的设置也相对独立,靠近外墙,自然采光。户型设计皆考虑穿堂风路线短直,特别是南北起居厅与餐厅对穿的户型设计,通风流畅。莲湖花园二期项目高层5#、7#、8#楼标准层平面图如图2所示。 (3)设备管网的有效组织。所有厨房、卫生间均设集中管井,保证室内美观。结合住宅小区的发展趋势,在单元公共区内设置管井,每户均采用电表、水表、燃气表出户系统,为小区物业管理提供了方便,为智能化小区创造了条件。 (4)宜人的公共部位设计。公共部位的设计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空间的特点。每栋楼的1 层均设计了面积适当、空间形态完整的大堂空间,所有公共部分均采用无障碍设计,以满足残障人士及老年人的要求。 3.2 住宅室内空间的组织设计 在户型平面设计中,将有限的面积进行合理分布,起居室、餐厅、厨房组织在一个区,将卧室、卫生间集中在另一个区,从而形成了公共活动区和私密性较强的卧室区,即动区和静区。精细化平面布局,细致地分布住宅中的各种基本居住空间,甚至对家具的尺寸及摆放都作了细致的考虑。另外,在结构设计上充分考虑室内空间的可变性,室内大部分墙体都可以根据需要拆除而重建空间,以适应不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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