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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诊疗指南

目录

第一章神经系统疾病的康复 (4)

一、脑血管意外 (4)

二、面神经炎 (11)

三、坐骨神经痛 (17)

四、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 (19)

第二章骨科疾病 (22)

一、颈椎病 (22)

二、腰椎间盘突出症 (31)

三、骨折 (35)

四、手外伤 (41)

五、肩关节周围炎 (46)

六、软组织扭伤、挫伤、劳损 (48)

九、骨关节炎 (52)

第三章外科疾病 (57)

一、伤口感染 (57)

二、静脉炎 (58)

三、甲沟炎 (59)

四、丹毒 (59)

五、乳腺炎 (60)

六、烧伤 (61)

七、膀胱炎 (65)

八、前列腺炎 (66)

九、前列腺增生症 (67)

十、附睾炎 (68)

十一、痔 (69)

十二、直肠肛管周围脓肿. (71)

十三、血管闭塞性脉管炎 (71)

十四、急性淋巴管炎 (73)

十五、单纯性甲状腺肿 (56)

十六、乳腺癌 (56)

十七、腹外疝 (57)

十八、急性阑尾炎 (60)

十九、肠梗阻 (61)

二十、下肢静脉曲张 (63)

附录一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 (86)

附录二压疮诊疗与护理规范 (91)

附录三心肺复苏诊疗规范 (93)

第一章神经系统疾病

一、脑血管意外

【概述】

脑血管意外(CVA)又称脑卒中,是一组由各种不同病因引起的脑部血管性疾病的总称,分为出血性(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和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栓形成和脑栓塞性)两大类,临床上以起病急骤与出现局灶性神经功能缺失为特征,无论是脑出血或脑缺血,其临床表现与病变的脑血管部位密切相关。

【诊断要点】

1.临床表现

运动障碍:最常见的是病变半球对侧肢体的中枢性偏瘫,包括肌张力降低或增高,腱反射减弱或亢进,病理反射阳性及可能的阵挛;肢体运动时出现病理模式或协同运动,表现为上肢以屈肌张力增高为主,下肢以伸肌张力增高为主。

感知觉障碍:包括偏身感觉障碍、一侧偏盲和感知觉障碍;实体感缺失;失认症;失用症等。

认知障碍:主要表现在记忆、注意、定向、思维、解决问题等能力方面的功能障碍。

言语障碍:①失语症:常见有运动性失语、感觉性失语、命名性失语、传导性失语、皮质性失语等。②构音障碍:表现为发音异常和构音不清楚,早期常伴有吞咽功能障碍。

吞咽障碍:属于功能性吞咽障碍或神经性吞咽障碍。

心理情绪障碍:主要为抑郁症或焦虑症。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障碍:表现在穿衣、梳洗、进食、洗澡及大小便处理等方面的能力减退。

脑神经麻痹:包括:1)面神经麻痹:眶以下的面肌瘫痪,常伴有偏瘫及舌肌瘫痪。2)假性延髓(球)麻痹:为双侧运动皮质及其发出的皮质脑干束受损引起,属于上运动神经元病变。

2.影像学检查CT、MRI等影像学检查可发现相应的脑部病变。

【康复评定】

1.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定表1-1-1是我国第四届脑血管学术会议推荐应用的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定标准,最高分得分45分,轻型0?15分,中型16?30分,重型31?45分。

表1-1-1 脑卒中患者神经功能损伤(1995年)

评价内容得分评价内容得分

一、意识(最大刺激、最佳反应)五、上肢肌力

1.提问:①年龄;②现在是几月份 V级正常 0

(相差2岁或1个月都箅正确) IV级不能抵抗外力1都正确0Ⅲ级抬臂高于肩2

一项正确 1 Ⅲ级平肩或以下3

都不正确进行以下检査Ⅱ级上肢与躯干夹角>45° 4

2.两项指令:握拳、伸掌;睁眼、I级上肢与躯干夹角≤45° 5

闭眼(可示范) 0 6

均完成 3 六、手肌力

完成一项 4 V级正常 0

均不能完成,进行以下检査 IV级不能紧握挙1

3.强烈局部刺激健侧肢体Ⅲ级握空拳,能伸幵2

定向退让 6 Ⅲ级能屈指,不能伸3

定向肢体回缩 7 Ⅱ级能屈指,不能及举4

肢体伸直 8 I级指微动5

无反应 9 0 6

二、水平凝视功能七、下肢肌力

正常 0 V级正常 0

侧方凝视功能受限 2 IV级不能抵抗外力 1

眼球侧方凝视 4 Ⅲ级抬腿45°以上,踝或趾可动 2

三、面瘫Ⅲ级抬腿45°左右,踝或趾不能动 3

正常0Ⅱ级抬腿离床不足45° 4

轻瘫,可动 1 I级水平移动,不能抬高5

全瘫 2 0 6

四、语言八、步行能力

正常 0 正常行走 0

交谈有一定困难,需借助表情动作表 2 独立行走5m以上,跛行 1

达;或流利但不易听權,错语多独立行走,需拐杖 2

可简单交流,但复述困难,语言多迂 5 他人扶持下可以行走 3

回,有命名障碍能自己站立,不能走 4

词不达意 6 坐不需支持,但不能站立 5

卧床 6

2.躯体功能评定

运动功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可根据患者身体情况加以选择。

肌张力及痉挛:可采用临床肌张力分级和改良Ashworth痉挛量表(表1-1-2)评定。

肌力:可采用徒手肌力检查法,有条件也可以作等速肌力测定。

平衡:可采用平衡量表(如Berg平衡量表、Tirmetti能力量表)评定,有条件可以用平衡测试仪检测。

步行能力:主要通过临床观察患者在步态周期中不同时相的表现进行分析,也可以用“站起-走”计时测试、6min或lOmin步行测试评定;有条件可以采用步态分析系统测试。

整体运动功能:如Brunnstrom肢体功能恢复分期(表1-1-3)、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定(表1-1-4)。

感知功能:可根据患者存在的情况采用相应的评定方法予以评定,如 Alben划杠测验、删字测验(Diller测验)等。

3.认知功能常用简易精神状态检查量表(MMSE),也可选用韦氏智力量表(WAIS)和韦氏记忆量表(WMS)。

4.言语功能评定

失语症:可用汉语失语症检查法、波士顿失语症检查法或西方失语症检查法评定构音障碍:一般采用弗朗蔡构音器官功能性检查法评定。

吞咽障碍:可以采用临床吞咽检查法、透视录像吞咽检查法以及内镜下吞咽检查法评定。

5.心理精神评定多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汉密尔顿焦虑量表 (HAMA)或症状自评量表(SCL-90)。

6.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常用巴氏指数(Barthel Index,表1-1-5)评定,有条件也可以采用功能独立性测量(HM)。

7.生活质量评定采用SF-36(中文版)。一般急性期不作生活质量评定, 多在出院前或随访中进行。

【康复治疗】

1.适应证和禁忌证

适应证:无特殊禁忌的脑血管意外患者。

禁忌证:生命体征不稳定,如发热(体温>38°C)、血压波动大、症状继续进展的患者,可以延迟开始康复或暂停康复治疗。

2.康复目的和原则

(1)治疗目的

急性期的治疗目的:主要是诱发肢体的随意运动,预防继发性损害(如压疮、呼吸道感染等),防止出现异常运动模式。

恢复期的治疗目的:促进运动功能恢复,改善肢体的选择性运动,抑制不正常的联

合反应,改善步行能力,提高手的精细功能和预防可能出现的肩关节半脱位、肩手综合征(复合性区域性疼痛综合征)、关节僵硬等合并症。具体包括:改善功能,最大限度地恢复或改善患者的运动、认知、言语等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尽可能恢复或改善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提高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使患者重返社会。

(2)治疗原则

早期开始:对生命体征稳定、症状无进展、神志清醒的患者,即可开始治疗。对昏迷患者或住在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只要没有发热、瘫痪没有进展、血压稳定,也可以开始肢体的被动活动或通过物理因子干预。

综合治疗:除了药物治疗之外,主要采取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治疗、康复护理、康复生物工程,以及中医治疗(包括针灸、中药)。

循序渐进:治疗项目由少到多,治疗时间逐渐增加,治疗强度逐渐加大;治疗中外界给予患者的帮助逐渐减少,患者的主动参与逐渐增多。

持之以恒:从发病开始,康复即介人,直至患者的功能达到最大程度的恢复。

3.临床治疗主要为控制血压、稳定生命体征、改善脑循环、支持疗法以及预防并发症。对缺血性脑血管意外可以采取针对性的溶栓、抗凝、降纤、抗血小板治疗等;对出血性脑血管意外治疗的重点是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必要时外科手术治疗。

(1)脑缺血的治疗

溶栓治疗:发病5?6h内可以选用尿激酶或其他溶栓药物静脉给药。

抗血小板治疗:可以口服阿司匹林。

抗凝治疗:使用低分子肝素或常规肝素可能对稳定进行性脑缺血有效,并严密监测凝血酶原时间。

中药治疗:丹参注射液、三七注射液等可作为辅助治疗药物。

(2)脑出血的治疗

降低血压:可选择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和α受体阻断剂等降压药。

控制颅内压:20%甘露醇脱水治疗,严重者可行手术减压治疗。

(3)并发症的治疗

对没有严重禁忌证的严重偏瘫患者,建议使用小剂量低分子肝素预防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

密切观察呼吸道是否通畅,有无吞咽困难、呼吸道感染等症状。

有继发癫痫发作的患者可以给予抗癫痫治疗。

出现应激性溃疡的患者可以使用制酸药。

4.不同病期的康复治疗

(1)急性期:病后数日,以急诊抢救为主。如果患者神志清醒,病情无进展,应尽早康复治疗。

预防并发症:可采取定时翻身(一般每2h翻身一次)或使用翻身床、交替充气气床垫等措施来预防压疮;保持呼吸道通畅,预防呼吸道感染;经常活动肢体,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等。

预防关节挛缩、变形:按摩可促进血液淋巴回流,减轻肢体水肿;被动活动瘫痪的肢体可以维持肌张力和关节活动范围;抗痉挛体位的摆放可预防异常模式的发展。例如,仰卧位时的抗痉挛体位:上肢肩稍上抬前挺,上臂外旋稍外展,肘腕伸展,掌心向上,手指伸展并分开;下肢骨盆和髋前挺,大腿稍向内收并稍内旋,患侧大腿外侧放置垫物以防下肢外旋,膝关节稍垫起微屈,踝关节90°,足尖向上。

(2)恢复期:急性期后,患者生命体征稳定,意识清楚,即可进行功能训练,恢复期一般可分为迟缓性瘫痪期、痉挛期和改善期。

迟缓性瘫痪期:即BrunnstromⅠ期,治疗重点是恢复或提高肌张力,诱发肢体的主动运动。

痉挛性瘫痪期:即BrunnstromⅡ、Ⅲ期,治疗重点是缓解肌痉挛、控制异常的运动模式,促进分离运动的出现。

运动控制改善期:即BrunnstromⅣ、Ⅴ期,治疗重点是进一步降低肌痉挛,恢复正常的肌张力,促进肢体的选择性运动,改善运动的协调和运动的控制。运动控制的训练根据正常的运动发育规律,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的顺序进行,从翻身—坐—坐位平衡—双膝立位平衡—单膝立位平衡—坐到站—站位平衡—步行的顺序循序渐进进行。

5.康复措施与方法

(1)早期或迟缓性瘫痪期

正确体位的放置:采取抗痉挛体位,定时翻身。

保持关节活动范围:对有肢体瘫痪的患者,四肢关节应由被动运动、主动-辅助运动逐渐过渡到主动运动。早期肢体的被动运动可以10?15min/次, 2?3次/d。意识清醒的患者可以用健侧手握住患侧手来带动患侧肢体完成主动-辅助运动;完成主动运动时应避免诱发肢体的病理模式或利用协同运动来完成。

诱发肢体的随意运动:可采用Brunnstrom技术、Bobath技术、Rood 技术、PNF 技术以及运动再学习技术中具有诱发肢体随意运动的方法。

床上运动:如果病情容许,可以进行桥式运动(由双桥到单桥)、床上翻身训练(健侧向患侧,患侧向健侧)、床上坐起及坐位平衡训练(由静态平衡至动态平衡)。

体位转移训练:如果病情容许并已经掌握了床上坐起及坐位平衡能力,可以进行床-椅转移、坐-站转移及站立训练(由靠斜床站立、扶持站立到独自站立)。

其他的物理因子治疗:①直流电碘离子导人疗法:一般采用眼-枕或额-枕法,电流强度1?5mA,20min/次,1?2次/d,10d—个疗程。②功能性电刺激疗法:电极放在瘫痪肢体的运动点上,频率为20?30Hz,电流强度为患者最大耐受量,20?30min/次,1?2次/d,10d—个疗程。③经颅电刺激疗法:主电极放在双侧乳突,辅电极放在双侧合谷穴。45min/次,1次/d,10次一个疗程。

高压氧治疗:病情稳定后,无高压氧治疗禁忌症者,可行高压氧舱治疗。

中医治疗:可采用针灸、按摩等方法。

(2)恢复期或痉挛期:除了继续迟缓性瘫痪期的治疗之外,重点实施以下治疗:抑制痉挛肌群的肌张力:采用抗痉挛体位、系列夹板、Bobath技术、治疗球等。

增强患肢运动功能的训练:可以采用Rood技术、PNF和运动再学习技术。训练的重点躯干是屈伸和旋转功能,上肢是肩胛带和肩关节的活动、肘的屈伸控制;下肢是屈伸膝活动、踝背伸控制、伸髋屈膝活动以及伸髋屈膝踝背伸的控制。

平衡控制训练:包括坐位静态和动态平衡、坐位到站立位的动态平衡、站立位的静态和动态平衡能力控制训练。具体方法可以使用平衡训练板、治疗球(Bobath球)、平行杠内训练。有条件的还可以借助于平衡训练仪训练。

步态训练:包括原地单腿支撑、交替单腿支撑、原地迈步,平行杠内行走、室内、室外行走、上、下楼梯训练。有条件时可利用减重步行训练系统。

其他的物理因子治疗:包括水疗法、温热疗法、痉挛肌电刺激等,应用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选择。

作业治疗:重点在上肢功能的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训练以及感知和认知功能的训练。①上肢功能的训练法包括肩、肘关节活动的控制,前臂旋前旋后的训练,手的精细动作和协调性、灵巧性训练。②日常生活活动的训练包括训练穿脱衣服、如厕及沐浴的指导和训练,以及自助具的应用(如餐具、梳洗修饰、穿着、洗澡等自助具)。③对某些患者经积极的康复治疗,腕手、踝足的功能仍没有完全恢复,可佩戴适当的支具,如固定式休息位低温热塑腕手夹板、功能位低温热塑腕手夹板、休息位低温热塑踝足夹板和活动式前臂夹板等。④对有偏盲的患者,先让患者了解自己的缺陷,然后进行双侧活动的训练,例如,将物体放在两侧,让患者通过转头,将有效部分的视野作水平扫描,以补其不足,或用拼板拼排左右结构的图案,用文字删去法多次训练患者,使患者认识到因视野缺损而漏删的部分文字。

言语治疗:包括失语症和构音障碍的治疗。①个性化训练:由治疗师对患者进行一对一的训练。②集体治疗:把有类似言语障碍的患者分为一组, 由治疗师进行训练。③自主训练:患者接受一段时间的治疗并掌握了一些交流技巧后,布置任务让患者自己训练。④家庭治疗:由治疗师设计治疗方案,指导家属对患者进行治疗,定期复查。⑤交

流辅助工具:对于严重言语障碍患者,经过系统的言语训练仍无法改善言语功能,可以通过辅助交流工具,如交流板进行交流。

心理治疗:有抑郁或焦虑症的患者,给予针对性的心理辅导或咨询。

传统中医康复:包括中药、针灸、中医按摩等方法。

(3)后遗症期:发病2年以后进入后遗症期。

继续进行恢复期的各项康复训练,以进一步改善功能或防止功能的减退。

充分利用残余功能,尽可能改善患者的周围环境条件以适应残疾,争取日常生活在最大限度内自理。对功能恢复很差者,重点是发挥健侧肢体的代偿功能。

对有工作潜力的、尚未退休的患者,酌情进行职业康复训练,使患者尽可能回归社会。

适时使用必要的辅助器具(如手杖、步行器、轮椅、支具)以补偿患肢功能。

如果有可能,对家庭和居住的小区环境做必要的改造。

重视职业、社会、心理康复。

(4)其他症状的处理

面肌运动障碍:中枢性面瘫是一侧皮质脑干束受损的病损,对侧眼眶以下的面肌瘫痪,一般经过面肌按摩、主动运动训练、电疗法或针灸等处理可望得到恢复。

吞咽困难:由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所致,以后者多见。表现为吞咽肌麻痹引起的饮水或进食误入气管而发生呛咳。患者宜采取坐位进食,并进行吞咽动作训练,亦可配合针灸治疗。严重者鼻饲管进食。

6.注意事项脑卒中患者在康复训练中的主要危险因素有脑血管意外复发、心血管并发症、跌倒致软组织损伤或骨折、继发肺栓塞、手法不当引起肩关节半脱位等,在康复中要予以监护和防范。同时要患者保持平稳的情绪,训练过程中要适当休息,避免过度疲劳。

辅助检查

CT检查:可鉴别硬膜外血肿、硬膜下血肿、颅内血肿,还可了解脑挫裂伤、脑水肿、脑肿胀、脑室、脑池系统的变化以及中线结构有无移位等。

MR1检查:对慢性硬脑膜下血肿及临近中线部位的病变较CT有着明显的优越性。对脑水肿、脑出血、脑肿胀等均表现为高信号,图像不如CT 直观易辨,因此,对急性颅脑损伤的诊断价值不如CT。

X线平片:所有颅脑损伤患者,尤其是开放性损伤,应常规摄头颅正位与侧位片。

腰椎穿刺:了解颅内压及脑脊液含血情况,是否并发颅内感染。

神经电生理检查:脑电图检查对脑挫裂伤、脑水肿、颅内血肿、硬脑膜下积液等有一定的诊断意义,并可作为监测、了解脑的恢复情况的参数。视觉诱发电位、听觉诱发

电位、体感诱发电位等脑诱发电位适用于颅脑损伤的康复期。

【康复评定】

1.脑外伤严重程度评定

(1)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lasgow Coma Scale,GCS):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评定方法(表1-2-2),该方法可用于判断脑外伤的严重程度,并对预测预后有一定的意义。GCS总分为15分。临床上根据GCS计分和昏迷时间长短将脑外伤的严重程度分为:①轻度:13?15分,昏迷时间20min以内;②中度: 9?12分,伤后昏迷时间20min 至6h;③重度:<8分,伤后昏迷时间在6h 以上,或在伤后24h内出现意识恶化并昏迷在6h以上。

重度脑损伤的患者中,大约10%有出现持续性植物状态(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PVS)。PVS是大脑广泛性缺血性损害而脑干功能仍然保留的结果,其诊断标准如下:1)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指令;2)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3)有睡眠-觉醒周期;4)不能理解和表达言语;5)能自动睁眼或刺痛睁眼;6)可有无目的性眼球跟踪活动;7)丘脑下部及脑功能基本正常。以上7个条件持续一个月以上。

(2)Galveston定向力、遗忘检查:主要检查受伤后记忆丧失至恢复记忆所需时间及情况,可作为受伤严重性的参考,对结果作出重要的预测,是评定外伤后遗忘(PTA)的客观可靠方法。恢复时间<60min为轻度,1?24h为中度,1?7d为重度,>1周为很重。根据回答10个问题的正确与否评分。75?100为正常;66?74为边缘;<66为异常。

(3)残疾分级量表:主要用于中度和重度残疾的颅脑外伤患者,目的是评定功能状态及其随时间的变化。共有8项,前3项(睁眼、言语反应、运动反应)为格拉斯哥昏迷量表的简化形式,反映残损;第4?6项(认知水平在进食、如厕、洗漱修饰方面的表现)反映残疾;第7项(功能水平)和第8项 (就业能力)反映残障。该量表的最大特点是评定简单,约5min即可完成。

2.认知功能检查脑外伤后认知功能障碍包括意识改变、记忆障碍、听力理解异常、空间辨别障碍、失用症、失认症、忽略症、体象障碍、皮层盲和智能障碍等。Rancho Los Amigos认知功能评定是描述脑损伤恢复中行为变化中常用的量表之一。从无反应到有反应分为8个等级:I级:没有反应患者处于深睡眠,对任何刺激完全无反应;Ⅱ级:一般反应患者对无特定方式的刺激呈现不协调和无目的反应,与出现的刺激无关;Ⅲ级:局部反应患者对无特定方式的刺激呈现不协调和无目的反应,与出现的刺激无关,以不协调延迟方式(如闭着眼睛或握着手)执行简单命令;IV级:烦躁反应患者处于躁动状态,行为古怪,亳无目的,不能辨别人与物,不能配合治疗,词语常与环境不相干或不恰当,可以出现虚构症,无选择性注意,缺乏短期和长期的回忆;Ⅴ级:错乱反

应患者能对简单命令取得相当一致的反应,但随着命令复杂性增加或缺乏外在结构,反应呈现无目的、随机或零碎的;对环境可现现出总体上的注意,但精力涣散,缺乏特殊注意能力,用词常常不恰当并且是闲谈,记忆严重障碍常显示出使用对象不当,可以完成以前常有结构性的学习任务,如借助帮助可完成自理活动,在监护下可完成进食,但不能学习新信息;Ⅵ级:适当反应患者表现出与目的有关的行为,但要依赖外界的传入与指导,遵从简单的指令,过去的记忆比现在的记忆更深更详细;Ⅶ级:自主反应患者在医院和家中表现恰当,能自主地进行日常生活活动,很少差错,但比较机械,对活动回忆肤浅,能进行新的学习,但速度慢,借助结构能够启动社会或娱乐性活动,判断力仍有障碍;Ⅷ级:有目的反应患者能够回忆并且整合过去和最近的事件,对环境有认识和反应,能进行新的学习,一旦学习活动展开,不需要监视,但仍未完全恢复到发病前的能力,如抽象思维,对应急的耐受性,对紧急或不寻常情况的判断等。

3.言语障碍与脑血管意外所致言语障碍相似,评定方法参照“脑血管意外”部分。

4.运动障碍与脑血管意外所致运动障碍相似,评定方法参照“脑血管意外”部分。

5.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方法参照“脑血管意外”部分。

【康复治疗】

1.适应证和禁忌证.

适应证:无特殊禁忌的所有颅脑损伤患者都是康复治疗的对象。

禁忌证:体温>38°C,症状继续进展的患者,可以延迟开始康复或暂停康复治疗。

2.临床处理主要为稳定生命体征、改善脑循环、支持疗法以及预防并发症。

(1)一般处理:床头抬高15?30°,以利于头部静脉回流。昏迷者侧卧,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吸痰,必要时气管切开。存在疼痛症状的患者,可给以镇静止痛药。高热时给以物理降温或药物降温。昏迷者或呕吐者,可静脉补充液体能量。

(2)减轻脑水肿

脱水:通过渗透性药物或利尿药物进行脱水治疗,以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的发生。常用脱水剂有人体白蛋白、甘露醇、呋塞米等。

皮质激素:常用地塞米松或氢化可的松。肌肉或静脉给予地塞米松、口服强的松均可预防和治疗脑水肿,并能增强机体对创伤的耐受能力。但应严格掌握指征,以防大量、长期应用激素,造成多种副作用。

低温疗法:应用冬眠药物结合头部物理降温,能降低脑组织代谢,减少耗氧量,并能提高神经细胞及身体其他重要脏器对缺氧的耐受能力,减轻脑组织对创伤的反应,防止脑水肿的发生、发展。

早期应用抗生素可以有效地预防感染。

(3)改善脑功能

神经营养药物。常用药物有胞磷胆碱、甲氯芬酯、吡拉西坦和都可喜等。

高压氧治疗。

(4)手术治疗:严重脑挫裂伤、脑水肿、上述治疗病情继续恶化或有发生脑疝的体征时,施行手术减压治疗。

3.康复治疗目的

(1)姿势控制:增加肌力,控制肌张力,维持正常姿势控制。

(2)维持关节活动范围:维持和增加关节活动范围,防止关节挛缩。

(3)呼吸护理: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呼吸道感染,增强呼吸功能。

(4)发挥身体残留能力,提高日常生活独立能力。

(5)改善可能存在的言语、认知、心理障碍问题。

4.

肌张力分级评定

等级肌张力标准

0 软瘫被动活动肢体无反应。

1 低张力被动活动肢体反应减弱。

2 正常被动活动肢体反应正常。

3 轻、中度增高被动活动肢体有阻力反应。

4 重度增高被动活动肢体有持续阻力反应。

(二)痉挛评定若患者出现肌张力增高,为了进一步评定痉挛程度,通常采用Ashworth痉挛量表和改良Ashworth量表,两者是应用最多的评定痉挛的量表,具有良好的效度和信度,二者的区别在改良Ashworth量表在等级1与2之间增加了一个等级1+,其它完全相同

Ashworth痉挛量表与改良Ashworth痉挛量表

等级标准

0 肌张力不增加,被动活动患侧肢体在整个范围内均无阻力。

1 肌张力稍增加,被动活动患侧肢体到终末端时有轻微的阻力。

1+ 肌张力稍增加,被动活动患侧肢体时在前1/2ROM中有轻微的“卡住”

感觉,后 1/2ROM中有轻微的阻力。

2 肌张力轻度增加,被动活动患侧肢体在大部分ROM内均有阻力,但

仍可以活动。

3 肌张力中度增加,被动活动患侧肢体在整个ROM内均有阻力,活动

比较困难。

4 肌张力高度增加,患侧肢体僵硬,阻力更大,被动活动十分困难。

注:没有1+即是Ashworth痉挛量表、

三)踝关节痉挛评定 Ashworth痉挛量表和改良Ashworth痉挛量表评定上肢痉挛的信度优于下肢,对下肢痉挛,可以采用综合痉挛量表(composite spasticity scale,CSS),CSS包括3个方面:跟腱反射、肌张力及踝阵挛。

评定方法及评分标准如下:

1、跟腱反射

病人仰卧位,髋外展,膝屈曲。检查者使踝关节稍背伸,保持胫后肌群一定的张力,用叩诊锤叩击跟腱。0分:无反射;1分:反射减弱;2分:反射正常;3分:反射活跃;4分:反射亢进。

2、踝跖屈肌群肌张力

病人仰卧位,下肢伸直,放松。检查者被动全范围背伸踝关节,感觉所受到的阻力。0分:无阻力(软瘫);2分:阻力降低(低张力);4分:正常阻力;6分:阻力轻到中度增加,尚可完成踝关节全范围的被动活动;8分:阻力重度(明显)增加,不能或很难完成踝关节全范围的被动活动。

3、踝阵挛

病人仰卧位,下肢放松,膝关节稍屈曲。检查者手托足底快速被动背伸踝关节,观察踝关节有无节律性的屈伸动作。1分:无阵挛;2分:阵挛1~2次;3分;阵挛2次以上;4分:阵挛持续,超过30秒。

结果判断:7分以下无痉挛,7~9分(不含7分)轻度痉挛;10~12分中度痉挛;13~16分重度痉挛。

二、肌力评定

用代表脊髓有关节段神经运动功能的肌肉的手法测试(MMT)进行评定,通常将肌力分成0~5级

肌力分级标准

级别名称标准正常肌力%

0 零(zero,0) 没有肌肉收缩0

1 微缩(trace,T) 肌肉有收缩,但无关节运动10

25

2 差(poor,P) 关节不抗重力(减重状态下)全范围活

3 尚可(fair,F) 关节抗重力全范围活动50

4 良好(good,G) 关节抗部分阻力全范围活动75

5 正常(normal,N) 关节抗充分阻力全范围活动100

二、面神经炎

【概述】

面神经炎又称贝尔(Bell)麻痹。它是面神经非化脓性炎症致周围性面神经麻痹,多为单侧、偶见双侧,病因尚不清楚,部分患者因头面部受凉或病毒感染后发病。

【诊断要点】

1.症状发病较急,多晨起洗漱时发现口角漏水,口眼歪斜,眼闭不紧,流泪,进食齿颊间隙内积食,患侧可有耳后、耳内、乳突区轻度疼痛。

2.体征患侧耳前或乳突区有压痛点,患侧表情肌瘫痪,额纹变浅或消失,眼裂扩大,不能皱额蹙眉,眼睑闭合不良或不能闭合,鼻唇沟变浅或平坦,口角下垂,鼓颊或吹哨时漏气,角膜反射、眼轮匝肌反射减弱或消失等。

【康复评定】

1.按照病情严重程度分级共分6级。

I级:正常(100%)。

Ⅱ级:轻度功能障碍(99%?75%),仔细检查才发现患侧轻度无力,并可觉察到轻微的联合运动。

Ⅲ级:轻、中度功能障碍(74%?50%),面部两侧有明显差别,患侧额运动轻微受限,用力可闭眼,但两侧明显不对称。

IV级:中、重度功能障碍(49%?25%),患侧明显肌无力,双侧不对称,额运动轻微受限,用力也不能完全闭眼,用力时口角有不对称运动。

V级:重度功能障碍(24%?1%),静息时出现口角歪斜,面部两侧不对称,患侧鼻唇沟变浅或消失,额无运动,不能闭眼(或最大用力时只有轻微的眼睑运动),口角只有轻微的运动。

VI级:全瘫(0%),面部两侧不对称,患侧肌张力消失,不对称,无运动,无连带运动或患侧面部痉挛。

2.肌力检查

0级:相当于正常肌力的0%。嘱患者用力使面部表情肌收缩,但检查者看不到表情肌收缩,用手触表情肌也无肌紧张感。

1级:相当于正常肌力的10%。让患者主动运动(如:皱眉、闭眼、示齿等动作),仅见患侧肌肉微动。

2级:相当于正常肌力的25%。面部表情肌做各种运动时虽有困难,但主动运动表情肌有少许动作。

3级:相当于正常肌力的50%。面部表情肌能做自主运动,但比健侧差,如皱眉比健侧眉纹少或抬额时额纹比健侧少。

4级:相当于正常肌力的75%。面部表情肌能做自主运动,皱眉、闭眼等基本与健侧一致。

5级:相当于正常肌力的100%。面部表情肌各种运动与健侧一致。

3.电诊断一般于发病后14天开始做电诊断检查,主要做强度-时间曲线检查,它不仅可以评定神经病变程度,还可以预测后果。其结果分析及预后判断如下:(1)强度-时间曲线为正常神经支配曲线,时值

(2)强度-时间曲线为部分失神经支配,时值1?10ms,大约3?6个月面肌功能可以恢复。

(3)强度-时间曲线为完全失神经支配,时值>10ms,面肌功能需一年或更长时间恢复,且多有面肌痉挛、连带运动、眼流泪等后遗症。

4.面神经传导检查起病5?7天检查,可判断预后。患侧诱发的肌电动作电位M 波波幅为健侧的30%或30%以上者,可望在2个月内完全恢复;波幅为健侧的10%?30%者,则需2?8个月恢复,且可能留有后遗症;波幅为健侧的10%以下者,需6?12个月恢复,且多有后遗症。

【康复治疗】

1.一般治疗注意休息,少看书报,避免局部受凉。

2.物理治疗

(1)急性期

电疗法:①超短波疗法:发病次日即可进行,采用小功率治疗机,两个中号圆形电极,分别置于耳前和乳突处,并置,或大功率治疗机,玻璃电极置于患侧耳前,单极,无热量,12?15min/次,1次/d,10?15次。②毫米波疗法:毫米波辐射器置于患侧耳前,20?30min/次,1次/d, 15?20次。

光疗法:He-Ne激光或半导体激光,小剂量患侧穴位照射,常用的穴位有阳百、四白、耳门、地仓、颊车等穴位。

(2)恢复期

电疗法:①直流电离子导人疗法:半面具电极置于患侧面部,接阴极,加10%碘化钾,另一个200?300cm2电极,置于颈后或肩胛区,15?20min/次, 1次/d,15?20次。②低频脉冲电、调制中频电、感应电、间动电等低中频电疗法均可应用,但治疗过程应注意患侧肌肉如果出现肌张力增髙或肌痉挛,应立即停止治疗,改用蓝光疗法、蜡疗法等治疗。

光疗法:红外线或白炽灯照射,照射患侧耳前与面部,距离30? 50cm, 15?20min/次,1次/d,10?15次(需注意避免照射眼部)。

(3)运动疗法

增强肌力训练:可按肌力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治疗。肌力为0级时,可用手帮助患者做各表情肌被动运动;肌力为2?3级时,可教给适当的主动运动,如抬眉、皱眉、鼓腮等动作;肌力为4?5级时,局部给一定的阻力进行训练。

自我训练:让患者对着镜子做抬眉、皱眉、闭眼、鼓腮、示齿等动作。要用力做每个动作,每个动作3?5遍,以后逐渐增加,每次约lOmin,3?4 次/天,坚持至恢复正常时。平时可用患侧咀嚼口香糖,以训练面肌。

3.按摩治疗沿眼轮匝肌、口轮匝肌作环向按摩,以及沿面肌向耳根部按摩,强度中等,每次20?30遍,2次/d。多用于恢复期。

4.药物治疗急性期可用强的松或氢化可的松,肌肉注射维生素B1、维生素B12,口服血管扩张剂等。

5.手术治疗病后一年还留有明显后遗症者,可考虑整容术、面-舌下神经吻合术、面-副神经吻合术。

6.注意事项

(1)一般热疗后再行按摩治疗效果更好。

(2)发病15天内,宜用改善局部血液循环、消炎、消肿的治疗,忌用刺激性治疗。

(3)如果患者眼睑不能闭合、好流泪者,需戴眼镜或眼罩,并滴消炎眼药水或涂眼药膏以保护眼睛。

三、坐骨神经痛

【概述】

坐骨神经痛是以坐骨神经通路及其分布区疼痛为主的综合征。有原发性和继发性坐骨神经痛两种。前者发病多与寒冷和潮湿有关;后者多由腰椎间盘突出症、腰椎疾病、骶髂关节炎、盆腔疾病、肿瘤、椎管狭窄等病引起。中年多见,多单侧。

【诊断要点】

1.症状腰骶或臀部疼痛,并向下沿坐骨神经通路(股后、小腿后外侧、足背外侧、足底)放射,疼痛为钝痛、刺痛、灼痛,呈持续性,阵发性加重。弯腰、行走、久坐、下肢伸直、咳嗽和打喷嚏时疼痛加剧。

2.体征臀部、腘窝、踝外侧有压痛,小腿外侧、足背、皮肤痛觉减退或过敏;跟腱反射减弱或消失。患侧直腿抬高试验阳性。

3.辅助检查 X线、CT、MRI等影像学检查,可发现椎管内疾患、脊柱疾患、骨盆、盆腔疾患等病因。

【康复治疗】

1.一般治疗坐骨神经炎急性期患者应卧床休息,避免受凉。

2.物理治疗

(1)电疗法

超短波疗法:采用大功率治疗仪,中号或大号板状电极,置于腰骶部与患肢小腿后,并置,无热量?微热量,10?15min/次,1次/d,10?15次 (先行超短波疗法后行紫外线疗法则效果更好,这两个方法一般用于急性期)。

干扰电疗法:四个3cmX4cm的电极在腰骶部交叉放置,亦可放置于坐骨切迹外侧,腓肠肌内侧和坐骨切迹内侧,腓肠肌外侧,使两路电流交叉于坐骨神经的通路上,差频90?100Hz和0?100Hz,各lOmin,1次/d,8?15 次。

直流电离子导人疗法:200cm2或300cm2电极,横置于腰骶部,加 1%乌头酊(接阳极)或加10%碘化钾(接阴极),另一电极置于患肢小腿后或外侧,15?20min/次,1次/d,10?15次。多用于下肢麻的患者。

分米波或厘米波疗法:用长形辐射器,沿坐骨神经走向放置(以腰骶、臀部为主),微热量,15?20min/次,1次/d,10?15次。

中药电熨疗法:以活血化瘀中药(粗末)作为电极衬垫,置于病患区,两极对置或并置,接以低、中频电疗,20?30min/次,1次/d,15?20次为一疗程。

温热低频电疗法:大电极置于腰骶部,两个小电极分别置于患侧臀部和小腿后,按病情选择处方1或处方2。

(2)光疗法

紫外线疗法:四区法,第一区腰骶部,第二区患侧臀部,第三区患肢大腿后,第四区小腿后,或三区法,第一区患侧臀部,第二区大腿后,第三区小腿后。第一、二区4?5个MED,第三、四区6?8个MED,每日照射一区,重复照射时每区增加1?2个MED,重复3?4次。

半导体激光疗法:功率150?200mW/cm2,痛点照射,每点3min,每日或隔日1次,5?6次。

(3)超声波疗法:超声波声头直径4cm左右,置于腰骶、臀部、大腿后及小腿外侧疼痛分布区,移动法,剂量0.8?1.2W/cm2, 10?15min/次, 1次/d,8?12次。

3.药物治疗用止痛药如阿司匹林、布洛芬等。急性期可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泼尼松等。

4.注射治疗对顽固性慢性坐骨神经痛,可试用无水乙醇或苯酚注射缓解疼痛。

5.中医治疗针灸、按摩、穴位注射均可应用。

6.其他继发性坐骨神经痛,尤以腰椎间盘突出症多见,可按腰椎间盘突出症处理。

其他原因所致的继发神经痛,应去除病因,对症治疗。

四、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

【概述】

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又称吉兰-巴雷综合征(Guillain-BaM Syndrom;GBS),病因不明,可能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发病可能与感染、中毒、变态、自身免疫有关。主要表现是急性或亚急性的对称性的周围神经瘫痪。康复治疗的主要目标为消除炎性水肿,减慢或减轻肌肉萎缩;防止肢体发生挛缩畸形,矫正畸形,重返社会。

【诊断要点】

1.症状发病急,发展迅速,数日内出现四肢对称性、迟缓性瘫痪,多从下肢开始。一般下肢重于上肢。可有面肌麻痹,个别呼吸肌麻痹,危及生命。肢体麻木、疼痛等症状。

2.体征四肢对称性、迟缓性瘫痪;手套样、袜子样感觉减退;腱反射减弱或消失;皮肤潮红,手足肿胀,多汗,血压增高或降低,心动过速。

3.脑脊液检查可见蛋白质含量增多,白细胞正常(称为“蛋白细胞分离”现象,一般第2周开始,第3周最明显,第4周以后逐渐下降)。

4.电生理检查肌电图早期F波潜伏期延长,以后出现运动或合并感觉传导速度减慢,三周后可出现失神经电位。

【康复评定】

1.诊断标准由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编委会1993年结合Asbnry的资料和我国国情提出(见表1-8-1)。

表1-8-1我国GBS诊断标准

Ⅰ.进行性肢体力弱,基本对称,少数也可不对称,轻则下肢无力,重则四肢瘫,包括躯体瘫痪、球麻痹、面肌以至眼外肌麻驿。最严重的是呼吸肌麻

痹。

Ⅱ.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尤其是远端常消失。

Ⅲ.起病迅速,病倩呈进行性加重,常在数曰至1、2周达高蜂,到4周停止发展,稳定,进入恢复期。.

感觉障碍主诉较多,客观检查相对较轻,可呈手套、袜子样感觉异常或无明显感觉障碍,少数有感觉过敏、神经干压痛。

颅神经受损以舌咽、迷走、面神经多见,其他脑、颅神经也可受损,但视神经、听神经几乎不受累。

可合并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如心动过速、高血压、低血压、血管运动障碍、出汗多,可有一时性排尿困难等。

IV.病前1?3周约半数有呼吸道、肠道感染,免疫接种后,不明原因发烧、水痘、带状疱疹、腮腺炎、疟疾、淋雨受液、疲劳、创伤、手术等。

V.发病后2?4周进入恢复期,也可迁延至数月才开始恢复。

VI.脑脊液检査,白细胞常少于10 x10s/L,1?2周蛋白质升高,呈蛋白质、细胞分离,如细胞超过 10X106/L以多核为主,则需排除其他疾病。

细胞学分类以淋巴、单核细胞为主,并可出现大量吞噬细胞。

VII.电生理检查,病后可出现神经传导速度明显减慢,F波潜伏期有延长倾向,证明近端神经干有脱髓鞘变性。

2.按病情严重程度分型由中华神经精神科杂志编委会1993年提出(见表 1-8-2)。

表1-8-2按病情严重程度分型

Ⅰ-轻型:四肢肌力3级以上,可独立行走。

Ⅱ-中型:四肢肌力3级以下,不能行走。

Ⅲ-重型:舌咽、迷走和其他脑神经麻痹,不能吞咽,同时四肢无力到瘫痪,

活动时有轻度呼吸困难,但不需要气管切开人工呼吸。

IV-极重型:在数小时至2天,发展到四肢瘫、吞咽不能、呼吸肌麻痹,必须

立即气管切开人工呼吸。伴严重心血管功能障碍或爆发型亦并入此型。

Ⅴ再发型:数月(4?6个月)至10多年可有多次再发,轻重如上述症状,应

加倍注意。往往比首发重,可由轻型直到极重型症状。

Ⅵ慢性型或慢性炎症脱髓鞘多神经病:由2个月至数月乃至数年缓慢起病,

经久不愈,颅神经受损少,四肢肌肉萎缩明显,脑脊液蛋白质持续增高。

Ⅶ变异型:纯运动型GBS;感觉型GBS;多颅神经型GBS;纯全自主神经功能

不全GBS;其他还有 Fisher综合征、少数GBS伴一过性锥体束征和GBS伴小脑共

济失调等.其中Fisher综合征是以全眼外肌麻痹、运动失调和腱反射消失为特征。

【康复治疗】

发病两周内要不失时机地采取康复措施,如关节被动活动,电刺激,用夹板防止畸形等。

1.综合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继发感染。咳嗽无力、排痰不畅应积极吸痰。呼吸道分泌物多和气体交换量不足时应尽早行气管切开。出现呼吸麻痹时应及时用辅助呼吸机。人工呼吸患者要确保痰液稀释并排出,防止肺炎、肺不张、肺脓疡等并发症。要加强护理,给患者多翻身,防止压疮发生。面瘫者需保护角膜。因本病可合并心肌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卫监督发[2005]76号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5.03.03 【实施日期】2005.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5]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00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精神,指导和规范全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令第39号),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卫生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目的,以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政府卫生监管、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为目标,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为手段,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综合执法能力,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确保完成中央提出的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卫生监督体系的目标。 二、建设原则 (一)总体规划、统筹兼顾。 按照区域规划的总体要求,遵循国家确定的基本标准,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加大投入,合理配置,避免重复建设。 (二)分级负责、加强管理。 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的具体领导,分级负责。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按期完成建设目标。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要与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相协调,根据本地区卫生监督机构的实际情况和监督工作的重点,明确建设规划的重点,切实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三、建设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政府要把卫生监督机构的房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执法装备资金列入基本建设和专项资金投资计划,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标准; (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保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基础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达到标准

卫生部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

卫生部十五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3) 四、会诊制度 (3)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4)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4) 七、术前讨论制度 (6) 八、查对制度 (6)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7) 十、医生交接班制度 (8) 十一、护理分级制度 (8) 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10) 十三、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管理制度 (10) 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2) 十五、医患沟通制度 (12)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至少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病危、病重患者入院当日必须有上级医师(主治医师或副主任以上医师)查房记录。节假日及双休日可由值班主治医师代查房。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

卫生部关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更名的通知

卫人发…2008?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了更好地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与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更名为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加挂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牌子,并由卫生部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健康教育与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技术指导,开展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承担全国健康教育与卫生新闻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及信息网络、媒体管理、业务培训等有关技术与服务性工作。 更名后的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为卫生部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央编办批复精神和卫生工作需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领域的理论、方法与策略的研究,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咨询及政策建议。 (二)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技术指导,制定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监督评估。 (三)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建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信息网络,推广经验及成果。 (五)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新闻宣传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承担国际合作项目。 (六)收集、分析、编发卫生工作的重要舆情信息,承担卫生部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协助卫生部负责广播电视和新闻报刊的监督管理,负责《卫生部公报》和《中国卫生年鉴》的编辑出版发行。 (八)承担卫生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

医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行政类规章制度 职工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一、医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 为医清廉。 2、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一丝不苟,观察仔细,诊断准 确,治疗及时,用药合理,护理精心,尊重病员人格, 不分亲疏,维护病员合法权益。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 故的发生,保守病员秘密。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接待热情,接受意见虚心,言 谈举止文明适度,沉着耐心,尊重同行,团结协作, 文明行医。 二、医技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 为医清廉。 2、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本专业技术水平。 3、忠于职守,尊重科学,实事求是,观察仔细、认真, 态度严谨,报告及时、准确。

4、爱护仪器,熟悉性能,精心维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接待热情主动,言谈有度,尊 重同行,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三、药剂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执行药品管理法规,遵纪 守法,不以药谋私。 2、热爱本职,努力钻研药学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术技 能。 3、忠于职守,严格检查,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 4、热情为病人服务,配方准确,解释耐心,细心查对, 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团结协作,服务临床,及时组织供应病人需用药品。 四、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 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2、爱后勤工作,忠于职守,严格操作规程,优质安全为 病人服务、为医疗工作服务、为职工生活服务,坚持 “三下”(下送、下收、下修)。 3、当家理财,科学管理,严格纪律,精打细算,勤俭节 约,爱护公物;防止浪费,保证供给。 4、严守财经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帐目、凭证、报 表和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搞好监督、审计,

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的管理程序通知(卫监督发〔2006〕479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6〕4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指导和规范各地的放射诊疗许可工作,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部制定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程序制定本地区的许可证发放的具体程序并提出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和技术培训,确保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工作顺利开展。 二、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工作要严格依据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程序进行,对于在发放许可证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纠正和查处。 三、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规范程序及时向社会通报本辖区的放射诊疗许可情况。 四、我部将适时组织对部分省市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通过卫生部通报形式向社会公布。 本通知附件可在卫生部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387498836.html,)下载。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请与我部卫生监督局联系。 附件: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doc

附件: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规范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工作,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照本程序,负责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相关事宜,依法履行对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许可工作的具体实施程序。 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公布受理机构名称、地点、受理和批准条件、受理时间和审批期限等事项。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按照本程序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放射诊疗工作。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应当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附1);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卫生监督所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 督工作任务,主要职责为: (一)卫生行政许可 承办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 对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 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 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 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四)其他 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国家卫生部一级医院评审标准

国家卫生部一级医院评审标准 (2010-05-06) 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我国医院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客观依据。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宏观管理和医院微观管理的双重机制,完善各级医院功能,健全、巩固三级医疗预防体系,更好地发挥整体效应,达到充分合理利用有限卫生资源,促进科技发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同时还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分级管理是医院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现代科学管理的理论指导,总结我国三级医疗卫生网建设和创建“文明医院”活动的经验,由卫生部医政司组织十一省、市及中国医学科学院、医科大学等单位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起草的。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各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各级医院都必须达到的标准,也是医院开业资格的认定标准。基本标准单独考核评定,与分等标准考核打分分开。如达不到“基本标准”的要求,不予通过,定为不合格医院,新申请开业的医院则不予批准。 2.各级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任务和功能的不同,把医院分为三级,即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还根据各级医院的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并参照必要的设施条件,分别划分为甲、乙、丙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 3.评审判定标准:在数学模型评分办法建立前暂采取千分制办法评定。在评审中,合格医院按所得总分的分数段来评定等次。甲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900分以上(含900分)。乙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750分至899分。

丙等:分等标准考核在749分以下。(含749分) 三级特等医院除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外,还必须达到医院所必备的条件。 4.医院评审申请书:是医院向评审委员会申请的必备手续,也是评审委员会认定医院评审资格的主要依据。要求各医院必须严肃认真,实事地逐项填写、申报。 5.标准的其他有关附件:是标准的具体指标,要求和考核检查要点等的说明。 这次所形成的《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还很不完善,只能作为草案在全国试行。希望各地在试行中对本标准提出修订意见,使之逐步完善。卫生院、基层医院(一级医院)标准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具有一定人口(≤10万)的社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在我国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障”全球目标的基层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1.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1.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

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1 医 院 工 作 制 度 与 人 员 岗 位

职 责 卫生部 2 目录 上篇医院工作制度 第一章医院管理工作制度 (8)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8) 二、会议制度 (8) 三、请示报告制度 (9) 四、医院总值班制度 (9) 五、卫生工作制度 (9) 六、病历管理制度 (10) 七、医院统计制度 (10) 八、医学图书馆/室管理制度 (10) 九、进修工作管理制度 (11) 十、患者入院、出院工作管理制度……………………………………………………………l1 十一、住院处工作制度....................................................................................l2 十二、探视、陪伴制度....................................................................................l2 十三、挂号工作制度.......................................................................................l3 十四、医院职工上岗前教育制度........................................................................l3 十五、在岗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试行) (13) 十六、社会监督制度.......................................................................................l3 十七、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l4 十八、逐级技术指导制度.................................................................................l4 十九、档案管理制度(试行)..............................................................................l4 二十、信息部门管理制度(试行)........................................................................l4 二十一、制度、操作常规变更批准制度(试行)......................................................l5 二十二、卫生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行) (16) 二十三、医院标识管理制度(试行) (16) 二十四、消防与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16) 二十五、投诉处理管理制度(试行) (17)

卫生部部门设置及主要部门职责

卫生部部门设置及主要部门职责

两局网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直属单位子站 医学科学院疾控中心

规划财务司主要职责 : 拟订全国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用装备配置;提出卫生经济、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卫生部部门预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及其他国内外资金、资产的安排意见与管理;拟订卫生财务、会计、基建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拟订国家卫生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负责部属(管)单位规划建设及财务资产管理等;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政策法规司(政法司)主要职责: 负责综合性卫生政策研究;拟订宏观卫生政策与卫生改革方案并组织分析、评估;负责起草重要会议文件、部领导重要讲话、政策研究报告;组织拟订卫生(含中医药、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下同)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卫生标准的拟订和呈报;负责部门规章及执法工作中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及卫生法制理论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主持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听证;负责世界贸易组织涉及卫生的有关工作;负责卫生标准委员会的归口管理;指导地方卫生政策、卫生法制、卫生标准工作。 医政司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医疗机构、血站和医务人员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医疗技术应用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并实施医疗技术应用准入管理;负责拟订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管理的规章、标准、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制和体系;负责拟订血液安全管理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负责拟订护理管理的法规、规章、标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规划、标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的规章、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的法规、规章、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康复的规章、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 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妇社司)主要职责 : 负责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实施《母婴保健法》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依法对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专项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妇幼卫生标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制定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机构建设、人员岗位、技术服务和信息系统规范并组织实施;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的卫生政策、法规和规划并指导实施。 卫生监督局(监督局)主要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拟订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检查评估各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测、监测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评价;组织拟订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草案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规范;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监测、总膳食调查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进口无国家标准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活动,指导地方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组织收集和分析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布。负责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监督管理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规范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负责规范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许可,负责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环境对健康影响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负责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

德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 德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制度 目录 一、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度 二、卫生监督执法岗位责任制度 三、卫生监督执法公示制度 四、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五、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制度 六、卫生监督执法实施程序管理制度 七、卫生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八、重大卫生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 九、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 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十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十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十三、卫生监督执法证件管理制度 十四、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制度 十五、卫生监督举报投诉案(事)件处理工作制度 十六、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 十七、卫生监督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十八、卫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规定,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执法体制,保障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卫监督发[2005]233号),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目标 (一)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部门、各工作岗位正确有效实施; (二)依法行政,照章办事,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公正、廉洁、高效; (三)各种违法案件及时得到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四)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卫生监督执法的监督。 二、行政执法任务 市卫生局为德州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包括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下同)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

卫生部关于医院管理制度及输液管理的相关规定_0

卫生部关于医院管理制度及输液管理的相关规定 篇一:输液大厅卫生管理制度 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 门诊输液大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输液大厅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不准在输液大厅内乱堆、乱放、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自行车、废旧物品等。 4、不准乱贴标语、宣传广告。 5、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输液大厅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医务人员负责监督。 2、医院行政办公室人员每周对输液大厅卫生进行督查一次,不合格的按医院规定处罚。 四、责任要求 1、卫生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运完后要保证垃圾车周围的清洁。

2、卫生专管人员定期安排垃圾箱的洗刷和消毒,定期好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 3、保洁人员要认真执行周末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批评意见。 4、全院员工应尊重卫生员的劳动成果。 5、医疗废物管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科室环境卫生检查员每周对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全院卫生检查由预防保健科牵头,每月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务会。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 贵阳市花溪区中医院 篇二:卫生部关于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卫生部关于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

卫监督发〔2009〕5号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9〕5号 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见附件),决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是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管理转变的一种方式。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给予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顺利开展。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结合本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切合实际的量化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对地方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三、各地要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培训,提高监督员对法律、法规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认识水平,准确掌握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四、各地要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宣传力度,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要注意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五、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2009年各地要重点在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至2009年12月底,各省会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其他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请各省(区、市)于2009年12月底前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开展情况书面报我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各地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沟通。 联系人: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房军 联系电话:(010)68792407 附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预防疾病,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为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卫生部在全国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

公共卫生部各种工作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防疫站;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上报疫情,不得漏报、瞒报、重报、错报。 2.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甲类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发现暴发疫情应立即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疫情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病命名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 4.传染病报告登记表、报告卡及相关记录要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汇总、统计、上报、存档备查,注意保密。疫情管理员,应及时核对,检查漏报、迟报、错报情况,并进行校订。 5.应建立传染病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6.列入被消灭、消除或重点控制的传染病(如脊髓灰质炎、新生生儿破伤风、麻疹等),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外,还应按卫生部的特殊要求进行报告和管理。 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1.及时掌握本乡妇女儿童健康情况,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基本资料,及时反应情况,向上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工作。 2.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3.定期召开村级例会,安排部署工作。 4.有计划地培训乡村医生或妇保医生。 5.要及时深入村级相关卫生组织检查指导工作。 6.积极宣传妇幼保健有关方针政策、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发现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按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报告疫情,即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应立即报告,6小时内由预防保健科报防疫站;乙类传染病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上报疫情,不得漏报、瞒报、重报、错报。 2.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甲类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发现暴发疫情应立即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为疫情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对发现的确诊或疑似病命名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

卫生部部门设置及主要部门职责

两局网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规划财务司主要职责: 拟订全国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用装备配置;提出卫生经济、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卫生部部门预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及其他国内外资金、资产的安排意见与管理;拟订卫生财务、会计、基建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拟订国家卫生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负责部属(管)单位规划建设及财务资产管理等;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政策法规司(政法司)主要职责: 负责综合性卫生政策研究;拟订宏观卫生政策与卫生改革方案并组织分析、评估;负责起草重要会议文件、部领导重要讲话、政策研究报告;组织拟订卫生(含中医药、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下同)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卫生标准的拟订和呈报;负责部门规章及执法工作中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及卫生法制理论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主持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听证;负责世界贸易组织涉及卫生的有关工作;负责卫生标准委员会的归口管理;指导地方卫生政策、卫生法制、卫生标准工作。 医政司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医疗机构、血站和医务人员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医疗技术应用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并实施医疗技术应用准入管理;负责拟订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管理的规章、标准、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制和体系;负责拟订血液安全管理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负责拟订护理管理的法规、规章、标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规划、标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管理的规章、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的法规、规章、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康复的规章、规范、政策并指导实施。 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妇社司)主要职责: 负责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实施《母婴保健法》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依法对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专项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妇幼卫生标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与先天残疾工作;制定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机构建设、人员岗位、技术服务和信息系统规范并组织实施;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的卫生政策、法规和规划并指导实施。 卫生监督局(监督局)主要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拟订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检查评估各部门的食品安全检测、监测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评价;组织拟订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草案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规范;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监测、总膳食调查和食源性疾病监测,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负责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进口无国家标

二级医院规章制度大全

二级医院规章制度大全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医院规章制度汇编 前言 为了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使管理上台阶,服务上档次,增进医院的社会效益,必须建立和健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循章必严、违章必究。为此,我们吸取社会医院的经验,结合高校特点和本院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给各科室,人手一册。要求广大医护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务必使每个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 规章制度的条款是协调和处理医疗及其它各项工作的依据。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工作中不得超越和违反。 这套规章制度,整理编写时间仓促,加之水平有限,难免涉及的范围和条款不全面。望各科室在执行中,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有利工作的态度,及时提出意见,由院委会及编辑小组负责修订 或增补,使之日臻完善。

目录 医院职业道德规范 (1)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2) 一、岗位职责 (3) (一)医院职责范围 (3) (二)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4) 1.院长职责 (4) 2.业务副院长职责 (5) 3.行政副院长职责 (5) 4.门诊部主任职责 (6) 5.医疗科科长职责 (6) 6.护理部主任职责 (7) 7.预防保健科长职责 (8) 8.药械科科长职责 (9) 9.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职责 (9) (三)各级各类医疗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0) 临床医师岗位职责 (10) 1.副主任医师职责 (10) 2.主治医师职责 (11) 3.住院医师职责 (11) 临床护理岗位职责 (13) 1.主管护师职责 (13) 2.护师职责 (13) 3.急诊室观察室护士职责 (14) 4.注射室护士职责 (14) 5.换药室护士职责 (15) 6.病房护士职责 (15) 7.主班护士职责 (16) 8.治疗护士职责 (16)

卫生部批复汇总

1.卫生部法监司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非法所得含义解释的答复 卫法监法发〔2000〕第4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你厅“关于请求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所指‘没收违法所得’的具体应用问题作出解释的函”(桂卫政〔2000〕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中“非法所得”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人员或机构在违法活动中获取的包括成本在内的全部收入。 二000年四月十三日 2.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理实施细则》中使用 假药劣药蒙骗患者条文的复函 卫医发〔1999〕第77号 浙江省卫生厅:

你省绍兴市卫生局来函就《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五项“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如何认定请示我部(绍市卫〔1998〕第327号)。经研究,答复如下: 药品是特殊商品,销售假药、劣药的行为将严重损害患者的生命健康,应该严厉查处。在诊疗活动中,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药品为假药、劣药,仍购进、存放的,不管是否已经销售给患者,均应按“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查处。“已经知道”,是指有证据证明行医者故意购销假药、劣药的情形;“应该知道”,是指行医者按照其职责应该且能够鉴别药品为假药、劣药的情形,如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药品、变质不能药用的药品、被污染不能用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或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复 卫生部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3.关于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法监发〔1998〕第15号 四川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在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有关问题的请示》(川卫政发〔1998〕第012号)收悉。关于在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涉及对《行政处罚法》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问题,我们请示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卫生部)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二)制订本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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