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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道工事调査等业务标准仕様书(平成16年4月1日付15林

林道工事調査等業務標準仕様書(平成16年4月1日付け15林整計351号林野庁長官通知)

改正後現行

(2)地区全体計画(2)地区全体計画

ア地区事業の基本計画内容ア地区事業の基本計画内容

地区事業の基本計画内容は、第2103条から第2106条を踏まえ、縮尺5万分の1地区事業の基本計画内容は、第2103条「社会環境調査」から第2106条「路線開又は2万5千分の1の地形図に実施内容を記入する。設又は地区事業実施の目的」を踏まえ、縮尺5万分の1又は2万5千分の1の地

形図に実施内容を記入する。

イ整備する施設等の規模、構造イ整備する施設等の規模、構造

第2103条から第2105条の調査データ、第2106条及び整備予定の各施設の利用形第2103条「社会環境調査」から第2105条「森林資源等調査」の調査データ、第態及び利用者の推計、基本計画路線等を勘案し、整備する施設等の規模、構造を2106条「路線開設又は地区事業実施の目的」及び整備予定の各施設の利用形態及検討する。び利用者の推計、基本計画路線等を勘案し、整備する施設等の規模、構造を検討

する。

第4節自然環境等調査第4節自然環境等調査

第2108条[略]第2108条[略]

(地形)(地形)

第2109条地形調査は、次の各号により行うものとする。第2109条地形調査は、次の各号により行うものとする。

(1)調査範囲(1)調査範囲

第2108条第2項第1号に準ずるものとする。第2108条「自然環境等調査」第2項第1号に準ずるものとする。

(2)調査方法(2)調査方法

既往の地形分類図、文献、地形図、空中写真等と現地調査により地形の概況を調既往の地形分類図、文献、地形図、空中写真等と現地調査により地形の概況を調査するものとする。査するものとする。

局所地形区分及び等傾斜区分の基準は、次の基準による。ただし、各地方の実情

に応じて基準の区分は変更しても差し支えない。地形区分の単位は1.0ヘクタール

を標準とする。

局所地形区分基準

区分説明

山頂面C山頂、主尾根及び支尾根上部の15°以下の緩斜地

台地D台地の上部で15°以下の緩斜地

山腹平衡面H斜面の横断形が平衡な部分(等高線の曲率15分の1以下)

山腹凸面T斜面の横断形が凸型

山腹凹面O斜面の横断形が凹型

改正後現行

(法令?規制等)(法令?規制等)

第2118条法令?規制等調査は、法令等による制限がある森林について次の各号により第2118条法令?規制等調査は、法令等による制限がある森林について次の各号により行うものとする。行うものとする。

(1)調査範囲(1)調査範囲

調査範囲は、第2108条第2項第1号に準ずるものとする。調査範囲は、第2108条「自然環境等調査」第2項第1号に準ずるものとする。

(2)[略](2)[略]

(3)調査結果の取りまとめ(3)調査結果の取りまとめ

調査結果は、土地利用現況図等に次の内容により記入するとともに、計画路線選調査結果は、土地利用現況図等に記入するとともに、計画路線選定又は施設整備定又は施設整備計画に当たっての留意点を取りまとめるものとする。計画に当たっての留意点を取りまとめるものとする。

保安林(保安林種別に区分)保水

国立公園(特別保護区、特別地域1~3種)国特保特1

国定公園(〃)定特保特1

県立公園県

自然環境保全地域自

文化財保護地区(史跡、名勝、天然記念物)文史

砂防指定地砂

地すべり防止区域地

鳥獣保護区鳥

急傾斜地指定地急

治山?砂防?農地事業施工地及び計画地治?計

市街化区域等都市計画区域その他

表示は、土地利用現況図(国土交通省)に準拠する。

(森林レクリエーション)(森林レクリエーション)

第2119条森林レクリエーションの調査は、次の各号により行うものとする。第2119条森林レクリエーションの調査は、次の各号により行うものとする。

(1)調査範囲(1)調査範囲

調査範囲は、第2108条第2項第1号に準ずるものとする。調査範囲は、第2108条「自然環境等調査」第2項第1号に準ずるものとする。(2)調査方法(2)調査方法

市町村要覧、観光資料等既往文献等により、事業対象地域及びその周辺地域の不市町村概要、観光資料等既往文献等により、事業対象地域及びその周辺地域の不特定多数の者が利用可能な森林レクリェーション地の位置、種類、規模、利用状況特定多数の者が利用可能な森林レクリェーション地の位置、種類、規模、利用状況等の調査を行う。等の調査を行う。

(3)調査結果の取りまとめ(3)調査結果の取りまとめ

調査結果は、土地利用現況図等を作成するとともに、計画路線選定又は施設整備調査結果は、位置図を作成するとともに、計画路線選定又は施設整備計画に当た計画に当たっての留意点を取りまとめるものとする。っての留意点を取りまとめるものとする。

特に自然公園特別地域内の施設については、計画路線との位置関係を明らかにし、

保全対象となるものの位置図を作成する。

(景観)(景観)

第2120条景観調査は、次の各号によるものとする。第2120条景観調査は、次の各号によるものとする。

(1)[略](1)[略]

(2)調査方法(2)調査方法

文献又は資料により、事業対象地域及びその周辺の主要景勝地からの景観の概要、文献又は資料により、事業対象地域及びその周辺の主要景勝地からの景観の概要、主要眺望点からの眺望を把握する。特殊な景観(文化財等)が分布する場合等で、主要眺望点からの眺望を把握する。特殊な景観(文化財等)が分布する場合等で、学識経験者等の意見を参考にしながら別途詳細な調査を行う場合は、監督職員の指学識経験者等の意見を参考にしながら別途詳細な調査を行う場合は、監督職員の指示によるものとする。示によるものとする。

改正後現行

(3)概略設計(3)概略設計

橋梁やトンネル等の重要構造物等については、監督職員の指示により現地踏査を橋梁やトンネル等の重要構造物等については、監督職員の指示により現地踏査を行いながら構造物ごとに概略設計を実施するものとする。行いながら構造物ごとに概略設計を実施するものとする。

なお、概略設計の範囲は、規模及び一般的な構造の検討等までを行うものとし、

比較案、構造特性、施工性、経済性、維持管理、環境との整合等の具体的な検討を

含む予備設計及び詳細設計は第5111条によるものとする。

第2123条[略]第2123条[略]

(総合解析)(総合解析)

第2124条総合解析は、全体計画の立案前及び全体計画の立案後の予測?評価の段階に第2124条総合解析は、全体計画の立案前及び全体計画の立案後の予測?評価の段階において、それぞれ次により行うものとする。おいて、それぞれ次により行うものとする。

(1)路線全体計画調査(1)路線全体計画調査

ア全体計画の立案前ア全体計画の立案前

第2103条から第2120条において作成した山地保全図及び第2115条の土地利用現第2103条「社会環境調査」から第2120条「景観」において作成した山地保全図況図から作成した自然環境調査図等、各調査結果により作成した図及び各調査の及び第2115条「土地利用」の土地利用現況図から作成した自然環境調査図等、各結果取りまとめた路線選定に当たっての留意点等に基づく総合的な検討を行い、調査結果により作成した図及び各調査の結果取りまとめた路線選定に当たっての計画路線選定に当たっての留意点及び路線計画上講ずべき対策について取りまと留意点等に基づく総合的な検討を行い、計画路線選定に当たっての留意点及び路めるものとする。線計画上講ずべき対策について取りまとめるものとする。

(?)山地保全図の作成

位置、範囲等が明らかになった崩壊地、土石流箇所、地すべり地、露岩地、

急傾斜地、断層、不安定な地質の分布等山地保全に関する事項を記入する。作

成縮尺は5千分の1又は1万分の1とする。なお、ある程度関連性(相関)が認めら

れる場合には、次の手順により山地保全図を作成する。

?)調査によって作成された各図面を重複させて関連の深い因子を求め、(統

計処理の場合は判別分析、数量化Ⅱ類等)留意度の軽重によってランク分け

を行う。

?)崩壊地の分布と地形、地質、植生との関係を求めるに当たり資料不足の場

合は、比較的環境条件の類似した地域を求め、これから相関する因子を求め

ることとする。

?)?)の因子決定の経過の概要を記録する。

(?)自然環境保全上留意すべき事項?箇所

山地保全図、土地利用現況図を踏まえ自然環境調査図を作成する。特に保全

すべき動植物、文化財、施設等の所在位置が明らかな場合には、自然環境調査

図に位置及び範囲を明記する。作成縮尺は5千分の1又は1万分の1とする。なお、

自然環境調査図の作成に当たって、事象の広がりが複雑で図上のオーバーレイ

では影響度合いの判定が困難な場合には、メッシュ法で基準点による判定を行

う等客観的な方法をとることが望ましい。メッシュ法のメッシュのサイズは

0.25~1.00ヘクタールとする。

(?)自然環境調査のとりまとめ

(?)及び(?)による問題点を踏まえ、林道開設についての問題点及びその対策

を総合解析として取りまとめる。総合解析には、上記事項に併せて、写真判定

による事項と資料による調査事項を具体的に記入する。総合解析のとりまとめ

基準は以下のとおりとし、各区分に該当する範囲を自然環境調査図に明記する。

改正後現行

(2)地区全体計画(2)地区全体計画

ア[略]ア[略]

イ全体計画工事費イ全体計画工事費?照査

全体計画設計図書に基づいて全体計画概略工事費の積算を行う。全体計画設計図書に基づいて全体計画概略工事費の積算を行い、計算書並びに

全体計画が当該事業の目的等に適合した内容であることの照査を行う。

ウ[略]ウ[略]

(予測?評価)(予測?評価)

第2128条全体計画線形又は地区全体計画における施設整備内容について、第2103条か第2128条全体計画線形又は地区全体計画における施設整備内容について、第2103条「社ら第2105条及び第2108条から第2120条等の調査の結果並びに路線計画に当たっての留会環境調査」から第2105条「森林資源等調査」及び第2108条「自然環境等調査」から意点との比較を行い、調査した各事項ごとに、工事実施段階並びに事業実施後におけ第2120条「景観」等の調査の結果並びに路線計画に当たっての留意点との比較を行い、る山地保全、自然環境保全、生活環境等に与える影響及び所要の対策等に関する予測調査した各事項ごとに、工事実施段階並びに事業実施後における山地保全、自然環境?評価を行うものとする。保全、生活環境等に与える影響及び所要の対策等に関する予測?評価を行うものとす

る。

(照査)

第2129条照査は、現場条件、計画条件、基本事項の決定、全体計画の立案等の妥当性

及び数量計算等の結果について、次の各号により調査の各段階で行うものとする。

(1)基本条件の照査

路線の開設目的若しくは事業の目的の決定に際し、計画の目的、計画範囲、運用

する計画の体系、社会的特性、生活環境、森林施業等の状況の他、文献及び資料等

の基礎情報を収集把握しているかの確認を行い、その内容が適切であるかについて

照査を行う。また、計画の策定にあたっての道路幾何構造等や計画施設の規模等の

計画基本条件の確認と適用する基準、自然環境保全上留意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点等

について照査を行う。

(2)全体計画の細部条件等の照査

調査の中間段階で行うものであり、全体計画立案前において、関係者との協議事

項の反映、路線若しくは施設等の計画内容と位置、その他の計画条件等の適用に対

して、環境への影響及び技術的妥当性についての照査を行い、全体計画案が当初の

目的に合致しているかの確認を行う。

(3)成果品の照査

全体計画書、各種図面、事業費積算について、計画事項が事業計画に適合した施

設であることの照査を行うとともに、全ての成果品について協議事項の反映、正確

性?適切性?および整合性に着目し照査を行うものとする。

(成果品)(成果品)

第2130条成果品は、第2103条から第2128条の結果等について、具体的に表現した総合第2129条成果品は、第2103条「社会環境調査」から第2128条「予測?評価」の結果等説明書として取りまとめるものとし、事業ごとには別表-2.1~2.2によるものとについて、具体的に表現した総合説明書として取りまとめるものとし、事業ごとにはする。別表-2.1~2.2によるものとする。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快现代林业旅游观光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德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单位:亩、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组: 树种树龄 面积(株数) 林地所有权 四至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开发旅游农业生 态养殖。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所承包经营林地和 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护权,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 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 内部所承担的林业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 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 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

荒山、林地、土地承包合同书

荒山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为发展林业,改善环境,促进农民增收按照平等、自愿、互惠、有偿的原则,甲方将自己的集体荒山、荒坡、荒沟、林地、土地经营使用权流转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经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一致同意(附全体村民代表签字书),将甲方村委村民组所有荒山、荒坡、荒沟、林地、土地租赁使用权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范围、年限及承包金缴付办法: 1、五指岭村委会辖区范围内的“三荒”由乙方承包,边界以国土部门勘界为准,扣除:电台占用的范围。 2、承包时间为柒拾年,从2013 年月日起至2083 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向甲方交纳任何费用,如需占用耕地时,按不同级别给乙方平均以每亩500斤小麦折价,按年支付,三年后,乙方根据具体情况给村民发放一定的福利。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助完善村民转包荒山土地合同的签字工作。确保流转给乙方的荒山、荒坡、荒沟及乙方在需用时另行承租的土地,办理土地流转的手续,土地产权清晰,没有任何争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的全

部经济损失 2、甲方负责按照合同边界做好清理工作,确定四邻和流转承包的范围,积极协助乙方申报、利用国家扶贫、扶持农、林、水等专项扶持资金在承包区域内进行旅游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有关手续证明等,不得借故推脱。 3、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独立的经营权,不得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任何承包协议,不得非法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不得强加额外条件影响乙方开发。乙方承包区域内的现有林木、金银花、荆条享有管理、收益权;并供乙方作为整体旅游观光使用。 4、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现有的道路、水(村机井、水库)、电畅通。如有村民阻挡,甲方应积极协调解决。 5、乙方在承包区域内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务工优先权。 6、甲方对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取到的政府性投资,及自身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有共享权。甲方发包土地范围内的现有政府性补贴(公益林、退耕还林、水土涵养林、种粮补贴)仍归甲方村民所有。合同签订之后的各类政策产业性投资扶持归乙方所有。 7、甲方不得无理收取乙方承包金外的其它费用。 8、甲方对乙方在开发经营期间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积极做好山林防火等安全宣传教育。 9、组织引导辖区村民参与旅游服务、教育村民自觉爱护乙方各种投资项目,自觉维护景区及乙方声誉和整体对外形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的范围内发展林业、种植、养殖、建设植物生态旅游、休闲疗养园、度假村,乙方独立开发经营。 2、乙方在开发经营管理中,在使用民工时,同等条件,优先使

生态公益林禁限伐协议及管护合同

编号:生态公益林禁(限)伐协议书 甲方:(林业主管部门) 乙方:(林权权利人) 为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根据《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协议: 一、公益林区域与面积 1、村组(林班)小班,小地名,保护等级,利用程度,面积亩。四至界线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村组(林班)小班,小地名,保护等级,利用程度,面积亩。四至界线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3、村组(林班)小班,小地名,保护等级,利用程度,面积亩。四至界线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4、村组(林班)小班,小地名,保护等级,利用程度,面积亩。四至界线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5、村组(林班)小班,小地名,保护等级,利用程度,面积亩。

四至界线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深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以及生态公益林管理有关政策与规定,提高广大群众对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意识。 2、负责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指导与管理,组织护林人员对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对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依法保护公益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公益林经营者因不能采伐利用林木而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及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4、对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侵占林地、发生森林火灾等破坏公益林资源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禁止公益林商品性采伐。严禁在公益林区域内设立木材加工厂或者涉林交易市场,对公益林资源进行买卖。因特殊情况需进行抚育或者更新性质的采伐,应当制定采伐方案,方案中必须有水土保持的内容,并报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2、禁止在公益林保护范围内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烧炭,以及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以及过度修枝等严重毁坏公益林的行为。 3、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公益林区,发现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部门,切实保护好公益林。 4、应当积极植树造林,对林中空地进行补植补造,加快生态公益林植被的恢复,提高森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防护功能。

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篇一:长底乡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长底乡二〇一三年公益林管护 长底乡人民政府 代表(签字):目标管理责任书村委会代表(签字):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长底乡二〇一三年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为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管理,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省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和任务 1、本责任书的公益林包括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 2、全面贯彻落实《长底乡公益林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全镇公益林保护管理。 3、全面掌握公益林增减变化、管护质量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保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正常使用和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4、积极促进我镇公益林管护水平的提高,并为资金划拨和公益林补偿制度提供依据。 二、乡政府职责 1、加强对公益林管理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公益林管理制度和考核

办法,逐级签订公益林保护和建设责任书,将公益林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 2、按照《长底乡护林员管理办法》配备相应的公益林管护人员,负责公益林管理和建设的具体工作。加强对管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管护人员工作。 3、依法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在公益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开设防火林带,形成较为完善的森林防火体系。 4、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补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5、深入做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规章、制度的宣传,使广大群众自觉、积极参与到公益林管护工作中来,确保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落到山头地块,补偿工作确实取得成效。 三、村(居)委会职责 1、加大对公益林管护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对公益林的保护意识。 2、督促村民小组制定护林公约,制定林权所有者补偿费的具体分配方案,并在本村范围内公示。 3、加强公益林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防止野外违章用火、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公益林资源的行为发生。 4、对破坏公益林的行为按《护林公约》严肃处理,及时上报镇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 5、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报告镇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

林地承包合同(篇)

林地承包合同(3篇)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

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 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第四条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林业安全防护责任书

林业安全防护责任书 林业安全防护责任书篇1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厂领导研究决定;为了搞好我厂公益林管护,提高林业管护标准,以抓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制和具体措施为突破口,加大巡护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好《四川省林业生态效益管理办法》和《森林法》等相关的林业管护法律法规,将责任落实到站、班、(个人),特制定森林管护责任书。一、管护人员的职责:1.管护好各自区域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安全,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进入林区巡护时,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和巡护标志。3.加强重点林区的巡查,并做好巡护记录日志,按时上报数据和巡护记录。4.负责搞好本区域的封山设卡和巡护工作,坚守岗位,坚持原则,同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行为作斗争。5.负责对进入管护区的车辆和行人进行防火知识宣传和检查,制止违章用火,发现火情及时处理并上报。6.发现乱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无证采石采沙、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药材等破坏林区资源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7.积极配合做好林区林业调查,林木病虫害防治,发现大面积林木死亡或病虫害的要及时上报数据。8.安全巡护,不得干与巡护无关的事,严禁在巡护时边巡护边吸烟,保护好自身安全。二、管护区域与面积:将我厂所有的管护面积为19659公顷分为三个管理站;分别是:小木岭管护站、板棚子管护站和长河坝管护站。管护责任区域为:第一管理区域是小木岭管护站,管护黑洞岩至黄水河至杨家沟。第二管理区域是板棚子管理站,管护新桥至黑

沟至黄土坑。第三管理区域是长河坝管理站,管护新桥至盐井沟至城墙岩。三、管护报酬:在与厂签定合同期内完成好巡护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按我厂的工资分配方案进行考核造发工资,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的反之扣减工资。四、本责任书按区域一式贰份,分别由XX市代木厂和责任站班个人留存,责任书期限自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责任人: 日期:2017年xx月xx日 林业安全防护责任书篇2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州、县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生态白水建设,促进我镇林业发展。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全面加强对我镇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决定与各村委会签订《白水镇20xx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一、工作目标(一)清理整顿违法占用林地(60分)1、建立机构,宣传发动。各村委会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摸清违法占用林地的基本情况。(5分)2、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各村委会要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切实开展好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15分)3、突出工作重点。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整治重点:一是要突出查处在河流、道路两侧面山,城镇面山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的

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方案

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方案 第一篇 根据生态公益林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县2014年度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管理的检查验收工作。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成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管理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检查验收队伍,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检查内容 1、核实全县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面积、范围。检查验收工作小组根据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界定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面积、范围到现场核实,确定权属。 2、重点公益林分布的乡镇。 3、核查是否有下列情形:①未成立专职管护队伍的; ②出现森林火灾、过度放牧、乱砍滥伐、滥捕乱猎以及发生林业有害生物不及时防治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③违规征占用公益林地的;④有权属纠纷的。⑤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实行一卡通。 4、补偿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要求各村制定好资金分

配方案和资金到户表,并在村公布栏上张榜公布15天,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村组70%以上村民表决同意,有关表决情况档案资料交县公益林管理站存档。 三、工作方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验收工作由生态公益林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林业站和高泽源林场生产科配合完成。全县设8个检查验收工作组,负责具体检查验收工作,时间为2014年3月1日-2014年5月30日。。 四、经费安排 本次检查验收涉及面广,内容多、时间紧、要求高、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查验收质量,县局安排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完成。国有林场工作经费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必须核实到山头地块,防止走过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检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守廉政纪律,公正公平按技术规定标准完成任务。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

江苏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JSF-2015-2601)

江苏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JSF-20xx- 2601)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合同编号:YH-FS-832789 江苏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JSF-20xx-2601) 说明:本服务合同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江苏省林业局 制定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 使用说明 一、合同签订前,发包方和承包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咨询。 二、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三、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四、合同签订前,发包方应当出示本合同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等文件的原件,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作为附件,复印件须与相应原件一致。 五、本合同编号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统一规则填写。 六、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江苏省林业局会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合同范本,结合江苏实际情况制定,供江苏省范围内集体林地承包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__________县(市、区) 发包方: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 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书 (2)

林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乌兰浩特市胜利林场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附草图及GPS点。 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11年4月1日起至2041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

元/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11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12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森林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状况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者服务为主要利用目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划定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公益林,分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省级生态公益林、设区市级生态公益林和县级生态公益林。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依法保护、严格管理、分类补偿和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公益林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生态公益林补偿、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环境保护、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公益林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生态公益林保护意识。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公益林的义务,有权检举和制止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 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篇一: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莲花山垦殖场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经莲花山垦殖场党委研究决定,签订本责任书。 1、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组织学习林业技术知识,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并视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实施村规民约,切实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力度。 2、依法组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对管护区域的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加强管护人员上山巡查管护的监督。 3、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盗砍滥伐,乱捕滥猎和侵占林地的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发现、扑救、管护区内森林火灾,并及时报告,监测森林病虫害,发现后及时上报和治理,保证管护区内的生态公益林不受人侵害,无乱砍滥伐、无滥捕滥猎现象。 4、禁止在公益林保护范围内开垦、采石、采矿、采土、烧炭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以及过度修枝等毁坏公益林的行为,禁止砍柴、放牧、割草、劈枝、采集和挖掘野生植物、狩猎。 5、公益林保护范围内的成过熟针叶纯林和郁闭度0.2以下的疏林应当进行更新改造或者补植,使之成为阔叶林或者针阔混交林。更新改造的择伐强度不得超过30%,公益林保护范围内郁闭度0.7以上的人工幼林应当进行抚育间伐,间伐后的郁闭度不得低于0.6。 6、在公益林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立木材加工厂或者木材交易市场,禁止以木 材为原料培植食用菌。 7、禁止商业性采伐公益林。因抚育、更新或者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因素影响,需要采伐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中的毛竹或者非天然阔叶林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需要采伐其它公益林中的毛竹或者非天然阔叶林的,应当报设区(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应急处置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采伐生态公益林林木的,可以先行采伐,但应当在应急处置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林木采伐许可证。 8、应当不占或少征占用公益林林地,确需征占用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土地主管部门审批。 9、对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或者省级生态公益林内的森林旅游,休闲等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10、依法保护生态公益林宣传牌、标志及监测站点,禁止毁坏或移动生态公益林保护标志牌。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优质文档)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日

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先空置的一些林地也逐渐被人们所重视起来,那承包集体林地的合 同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您喜欢!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查看。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加快现代林业旅游观光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 指示精神,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德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 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单位:亩、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组: 树种树龄 面积(株数) 林地所有权 四至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书 篇一:20XX退耕还林合同 (该文本仅供参考,内容根据设计填写) 退耕还林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太行山国有林管理局海眼寺林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人企业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太行山国有林管局海眼寺林场20XX年退耕还林工程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事项 甲方将位于青城村小班号为3-7作业面积800亩;义兴镇南山小班号为5、6作业面积264亩,作业面积共计1046亩的退耕还林工程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任务,发包给乙方,乙方包整地、栽植、抚育(详见作业设计)。 二、作业方案及质量要求

1、作业方案 (1)作业时间:20XX年4月4日至20XX年12月31日(2)作业地点:青城镇青城村3-7小班、义兴镇南山5、6小班(小班边际以作业设计为准)。 (3)作业内容:整地、栽植、抚育等。 (4)施工队:作业工队为乙方工队,不得转让。 2、质量技术要求: (1)树种:油松、山杏。 (2)造林模式:株行距为2m×3m,亩株数110株。 (3)树种配置:油杏块状或带状混交,混交比例为6:4。同时尊重“适地适树” 篇二:新一轮退耕还林合同 定西市安定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合同 二〇一五年三月 定西市安定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合同 合同编号: 为保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落实责任,根据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以及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双方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安定区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安定区乡(镇)村社户主。二、退耕还林地点及

重点公益林管护制度

******重点公益林管护制度 一、严格遵循依法保护、严格管护、科学经营、责权利一致、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公益林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实行乡政府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区、乡两级签订的重点公益林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管护合同,明确公益林管护的区域范围和面积,履行管护义务,承担管护责任。 三、乡政府成立重点公益林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的日常管护工作和专(兼)职护林员的学习培训、日常管理、定期考核等管理工作。 四、各村社要建立重点公益林联防组织,制定村规民约,明确重点公益林管护界线,制作宣传标语,落实各项管护措施,采取统一管护、联合护林、承包护林以及分散护林等方式,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 五、遵循自然规律,封、造、补、抚、管相结合,以封为主,封育结合,实行分类管护。 六、严格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 七、禁止在重点公益林林区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采脂、狩猎、毁林开垦、野外用火以及其他破坏林木生长发育的活动。 八、严格控制征占用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确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征占用的,实行占补平衡的政策,按程序和相关规定依法审核审批,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九、重点生态公益林分布区和外围应设置护林防火宣传牌、营造防火林带或开设林火隔离带,组建专业扑火队伍,形成较完整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体系,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十、各公益林经营或管护村社和个人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实行森林病虫防治目标管理。 十一、加强重点公益林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预防。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专业版

发包方: 承包方: 为维护集体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的林地,林权证号:,树种:,林地性质:(生态公益林、商品林),面积共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 第三条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元)。 1、林地承包价格为元/亩·年,承包年,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 (¥元)。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元)。 4、其他款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发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照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承包退耕还林合同 承包退耕还林合同 甲方:县乡村委会 乙方:有限公司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我乡经济发展,根据上级精神,开发现有退耕还林地地块,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所有的退耕还林地块亩发包给乙方进行造 林及生产经营,地块坐落:小地名:,小班:,面积: 二、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元,分批次付款,从承包之日起,必须一次性付款十年,之后每五年付一次,每亩增加五元。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附讨论结果复印件,并且与农户直接签订承包合 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发生地址不明或其他,林权纠纷可由甲方指明和处理。如发生盗窃,甲方可以协助乙方追查破案,查获后按规定予以处罚,由乙方负责追收罚款,除赔偿乙方所应得以外,全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承包期满后,甲方可优先承包给乙方,但必须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七、乙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打井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八、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造林种草,不得改变,否则甲方有权干涉,可单方终止合同。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不包括土地复更用途) 十、本合同签订,经村签发意见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全部承包款。甲方中途违约付乙方全部种植费。 十一、乙方新承包地块、地上部分现有林及设施,归甲方所用。十二、国家政策的变化和体制改革变化,按政策规定办理。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 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

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方案2篇(完整版)

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方案2篇 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方案2篇 第一篇 根据生态公益林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全县201X年度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管理的检查验收工作。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成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管理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检查验收队伍,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检查内容 1、核实全县(201X年度)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面积、范围。检查验收工作小组根据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界定的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面积、范围到现场核实,确定权属。 2、重点公益林分布的乡镇。 3、核查是否有下列情形: ①未成立专职管护队伍的; ②出现森林火灾、过度放牧、乱砍滥伐、滥捕乱猎以及发生林业有害生物不及时防治并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③违规征占用公益林地的; ④有权属纠纷的。 ⑤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实行一卡通。

4、补偿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要求各村制定好资金分配方案和资金到户表,并在村公布栏上张榜公布15天,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村组70%以上村民表决同意,有关表决情况档案资料交县公益林管理站存档。 三、工作方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验收工作由生态公益林管理站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林业站和高泽源林场生产科配合完成。全县设8个检查验收工作组(高泽源国有林场自行设组),负责具体检查验收工作,时间为201X年3月1日-201X年5月30日。(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附后)。 四、经费安排 本次检查验收涉及面广,内容多、时间紧、要求高、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查验收质量,县局安排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完成。国有林场工作经费自行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省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必须核实到山头地块,防止走过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质量。 检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守廉政纪律,公正公平按技术规定标准完成任务。 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

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规范集体林地的承包与管理秩序,依法维护林地、林木权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概况 二、承包期限及承包金 承包期限年,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乙方按每亩每年元支付承包金,合计元。承包金每年或 ()年交一次,于年月日前交完。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发包的林地必须保持林地用途性质不变,承包方应做好林地使用规划,在两年内完成造林。林木

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造林,不得撂荒。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发包的林地及附着的其它集体资产拥有所有权(除林木有偿转让外)。 2、负责调处承包期内发生的林地、林木权属纠纷。 3、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林木,制止乙方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4、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指导和监督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 5、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林地,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2、享有自主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权。承包期内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代耕或其它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3、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 4、承包林地因公益事业需要被依法征用或使用的,应当服从,并有权依法获得林木及其它相应的补偿。 5、依法保护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及其它破坏林地及林木的行为。 6、因家庭成员分户的,应当以原承包地为依据,分别与甲方办理承包合同,并到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权变更登记手续。 7、承包期满,应按时交回林地。如有意继续承包的,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林地转让及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林地转让及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将本村林地承包转让给乙方经营,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特订立此合同, 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退耕还林地)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承包面积:亩,大写:亩。 三、承包年限: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承包期限共年时间。 四、承包费:承包费共计人民币元,支付方式: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每年月 日前现金支付元。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支持乙方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开展生产经营, 确保乙方享受国家退耕还林的一切优惠政策。 2、保证乙方合理的营造、管护、转让、出租、继承和依法抚育采伐的权利。合同期满后,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经营过程中必需提供的有关证明、函件和手续等。 4、若遇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延长,甲方无条件延长,不再收任何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受国家退耕还林及林业部门的一切优惠政策。 2、按合同约定的交款时间及方式及时交付甲方承包费。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标准, 保质保量进行生态林栽植或补植, 费用由乙方承担, 种苗费及退耕相关政策补助由乙方享受。 4、不得违法经营, 否则后果自负。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合同履行期内,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论何种原因终止合同, 未能履行本合同之义务, 甲方向乙方支付承包总费用30%的违约金。 2、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 终止合同履行的或无理要求,甲方不予退还承包费和其它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村委会、镇林业站各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莲花山垦殖场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为了加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经莲花山垦殖场党委研究决定,签订本责任书。 1、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组织学习林业技术知识,坚持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并视工作需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实施村规民约,切实加大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力度。 2、依法组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对管护区域的生态公益林进行管护,加强管护人员上山巡查管护的监督。 3、建立健全生态公益林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盗砍滥伐,乱捕滥猎和侵占林地的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发现、扑救、管护区内森林火灾,并及时报告,监测森林病虫害,发现后及时上报和治理,保证管护区内的生态公益林不受人侵害,无乱砍滥伐、无滥捕滥猎现象。 4、禁止在公益林保护范围内开垦、采石、采矿、采土、烧炭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以及过度修枝等毁坏公益林的行为,禁止砍柴、放牧、割草、劈枝、采集和挖掘野生植物、狩猎。 5、公益林保护范围内的成过熟针叶纯林和郁闭度0.2以下的疏林应当进行更新改造或者补植,使之成为阔叶林或者针阔混交林。更新改造的择伐强度不得超过30%,公益林保护范围内郁闭度0.7以上的人工幼林应当进行抚育间伐,间伐后的郁闭度不得低于0.6。 6、在公益林保护范围内禁止设立木材加工厂或者木材交易市场,禁止以木

材为原料培植食用菌。 7、禁止商业性采伐公益林。因抚育、更新或者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因素影响,需要采伐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中的毛竹或者非天然阔叶林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需要采伐其它公益林中的毛竹或者非天然阔叶林的,应当报设区(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应急处置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采伐生态公益林林木的,可以先行采伐,但应当在应急处置结束之日起30日内补办林木采伐许可证。 8、应当不占或少征占用公益林林地,确需征占用的,应当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土地主管部门审批。 9、对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或者省级生态公益林内的森林旅游,休闲等非木质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10、依法保护生态公益林宣传牌、标志及监测站点,禁止毁坏或移动生态公益林保护标志牌。 1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等费用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12、依法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的不法分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莲花山垦殖场分场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2012年1月5日201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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