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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办事指南

(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项目)

二〇一一年三月

目录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选定办事指南 (3)

建设单位网上抽取选定审图公司密码申请表 (6)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情况通知单 (7)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8)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 (14)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15)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17)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18)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受理通知书 (19)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不予受理决定书 (20)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补正材料通知书 (21)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中止办理期限告知书 (22)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复审)终止办理通知书 (23)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 (25)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整改通知单 (26)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整改回复单 (27)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整改意见单 (28)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复审办事指南 (3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复审申请表 (33)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复审结果通知书 (34)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35)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表 (37)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备案变更表 (38)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

抽取选定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图公司的抽取、选定。

二、办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

市办理窗口:

办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一门式受理窗口

21号(以下简称受理窗口)

办理电话:54614788 - 102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查询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3e7727221.html,

咨询电话:54614788 - 1021

区县所属管辖范围内项目到各区县相应机构办理。

三、项目范围

(一)投资立项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权限的项目。

(二)规划设计方案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

(三)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安全质量需要重点监管的特殊建设项目:

1.超高(高度超过100米)和单跨跨度超过60米的建设项目。

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3.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

4.其他特殊建设项目。

(四)未纳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上海市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改革方案〉》适用范围的项目。

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各区(县)和特定地区管委会按照法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

四、提交资料

(一)加盖公章的《建设单位网上抽选审图公司密码申请表》。

(二)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一)建设单位从网上下载《建设单位网上抽选审图公司密码申请表》,填写并加盖公章,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向市审查中心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二)市审查中心核对资料并发放《审图公司抽取选定密码》。

(三)建设单位在https://www.wendangku.net/doc/3e7727221.html,网站上凭密码登入“审图公司抽取选定”系统,提交审图公司抽取选定申请。

(四)市审查中心向审图公司发布报名信息并对审图公司报名结果进行核对,形成抽取选定备选名单。

(五)建设单位在网上系统中进行抽取、选定。

建设单位网上抽取选定审图公司密码申请表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情况通知单

注:本单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审图公司、审查部门各执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核准、备案类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审批制项目建设工程有条件的,也可参照实施。

二、办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

市办理窗口:

办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一门式受理窗口

21号(以下简称受理窗口)

办理电话:54614788 - 1021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查询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3e7727221.html,

咨询电话:54614788 - 1021

区县所属管辖范围内项目到各区县相应机构办理。

三、项目范围

(一)投资立项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权限的项目。

(二)规划设计方案属于市级管理部门审批权限的项目。

(三)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安全质量需要重点监管的特殊建设项目:

1.超高(高度超过100米)和单跨跨度超过60米的建设项目。

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3.轨道交通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

4.其他特殊建设项目。

(四)涉及文物、优秀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危险化学品等专业的特殊建设项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上述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由各区(县)和特定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理。

四、提交资料

1、建设单位盖章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含工程概况);

2、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3、土地出让合同;

4、项目报建文件;

5、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

6、规划设计方案批文(含规划红线图);

7、地质勘察报告(详勘);

8、前期完成技术咨询的,提供技术咨询报告;

9、抗震、深基坑、交通影响分析、玻璃幕墙等专项审查或评估报告;

1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情况通知单

1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13、总体设计文件,建设单位按照参与征询部门的名单,将需相关管理部门征询的材料分袋包装;

总体设计文件原则上应对应总用地面面积一次送审;

14、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计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可按桩基、地下、地上部分等分批送审,但须在申请表中说明;

15、人防、气象、交通(轨道交通保护区作业方案审查)部门审查所需施工图设计文件;

16、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它相关文件。

五、审查程序

(一)受理

1.建设单位填写《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附《单位工程概况表》)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向市审查中心提出设计文件审查申请。

2.建设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的要求向受理窗口提交分带包装的相关材料(含各部门送审资料清单),领取《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3.市审查中心一口受理审查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或《上海市建设工

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受理决定书》。

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受理时限可以延长1个工作日:

(1)市审查中心与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不在同一区(县)或者与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层级不同的;

(2)因天气、交通因素等不可抗力的;

(3)其他特殊情况的。

4. 对需要补正材料的,市审查中心向申请单位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原则上申请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正的材料提交市审查中心,逾期未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二)审查

1.设计文件征询。

(1)市审查中心组织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对总体设计文件进行征询,自设计文件审查正式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征询意见。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存在矛盾的, 审查部门向申请单位和审图公司出具《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期限告知书》,中止审查,并由审查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完成相关协调后,审图公司继续设计文件审查。

(2)设计文件审查征询通过的,市审查中心应告知建设单位征询通过,并将征询汇总意见通知审图公司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落实。

(3)设计文件审查征询未通过,则终止审查,通知建设单位,

并告知其它设计文件相关管理部门和审图公司终止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重新申请设计文件审查,审查时限重新计算。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自设计文件审查正式受理之日起,审图公司在20个工作日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上报市审查中心备案。

(2)审查通过的,审图公司应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上报市审图公司。

(3)审查未通过的,审图公司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整改通知单》,中止审查。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完成整改后向原审图公司提交整改资料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整改回复单》重新审查。

(4)建设单位如对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疑义,可以向市审查中心申请复审。

(5)建设工程后续幕墙、钢结构等专项设计,建设单位应报送市审查中心由原审图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3.民防、气象、交通(轨道交通保护区作业方案审查)等部门自设计文件审查正式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将审查意见反馈市审查中心。

(三)备案

对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项目,审图公司完成上报备案后,市审查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

市审查中心在出具备案证明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连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以及民防、气象、交通(轨道交通保护区作业方案审查)等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意见书送达建设单位。

六、后续事项

已通过审查的设计文件有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审查中心提交设计变更审查申请,市审查中心重新组织设计文件审查。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1、高、深、大项目是指高度超过100米或地下超过3层(含3层)或单位建筑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的项目。

2、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审图公司、审查部门各一份。

项目单位工程概况表

1. 项目名称应填全称,如仅报审±0.000以下工程,请在单项工程名称中注明;

2. 所填资料应与有关批文内容相符;

3. 单位工程编号应与总平面图上的编号对应,分栋填写;

4. 地上建筑面积指含建筑保温层面积的地上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均为单栋建筑面积;

5. 建筑类型:工业厂房、工业仓储、工业其它、住宅、商办、商住、办公、商场、宾馆、综合、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其它;

6. 结构类型:砌体、底框砌体、剪力墙、框架、框支剪力墙、框剪、筒体、框筒、排架、钢结构、钢混结构、木结构、其它;

7. 基础形式:桩基、复合桩基、片筏、条基、箱基、独立、其它;

8. 建筑高度填写一幢建筑中最高的高度,叠落式建筑高度指北檐口的高度;

9. 层数(地上)按建筑概念填写一幢中最高的层数;

10. 基础埋深指室外地坪至基础底板底的高度。

11.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审图公司、审查部门各一份。

- 16 -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经办人:联系电话: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审查部门各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报建编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我单位投资建设的项目,现向你中心申请设计文件审查。

本项目后续尚有(幕墙、钢结构等)专项深化设计,将向你中心提出设计文件审查申请。

我单位承诺:如有重大设计修改,将向你中心重新申请设计文件审查。

(建设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年月日

受理通知书

沪建审(复)受【】号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

经审查,你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复审)申请及相关资料,符合受理条件,我中心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经手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审查部门各一份。

不予受理决定书

沪建审(复)受【】号

申请流水号:

报建编号:

(建设单位名称):

经审查,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复审)申请及相关资料,因存在下列第种情形,决定不予受理:

1、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你(单位)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审批;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经补正后仍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不具备法定的申请主体资格;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审查部门各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指导书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升 级指导书 1

2

附件: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指导书 一、认识新软件 材料检测管理软件是本次系统升级中改动最大的部分, 与旧版软件相比, 新版软件具有显著的特点,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开发及运行环境提升。新版材料检测软件使用Microsoft Visual Studio 作为开发环境, 采用C#作为开发语言, 并使用Microsoft .net framework 3.5编程技术。因此, 软件对于最新的Microsoft Windows操作系统具有很好的适应能力, 能使现今主流计算机系统发挥最佳性能。 2、统一账号管理方式。实现账号与技术证书绑定, 与单位挂沟; 实现多平台统一账号登录, 统一权限设置。 3、完善的检测设备管理。检测设备是材料检测及工程检测两个子系统共同的资源, 新系统采用统一检测设备管理模式, 提供完善的检测设备管理功能, 包括设备台账管理、检定/校准记录管理、设备一览表及周期表打印、检定/校准提示等。 4、检测项目易扩展。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完成了结构材料、节能材料及部分市政道路检测项目的软件开发, 在结构上方便检测项目扩展, 能为用户提供检测能力范围内的建筑材料样品的收样、统计及财务管理, 并为尚未开发的检测项目提供通用的检测结果输入及报告打印模式。 5、改进的委托收样模块。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与合同登记子系统紧密结合, 能经过”检测卡”或合同登记编号方便调入检测合同 3

信息; 提供同一检测项目下不同样品的多组收样, 方便委托单位委托信息的填写。 6、强化数据修改控制。经过自动采集, 确保检测数据准确, 制定严密的数据修改程序, 加强对数据修改的管理与控制。 7、新增审核、批准流程。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更加贴近检测业务流程, 增加了记录审核、报告批准两个业务流程, 方便检测机构进行记录控制和质量管理。 8、强大的数据上传功能。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在数据上传方面作了改进, 检测机构能够选择手动上传模式, 也能够选择自动上传模式; 加强了数据上传管理, 数据上传后方可打印检测报告。 9、全新的报告打印模式。新版材料检测软件借助水晶报表技术打印检测报告, 摆脱报告打印对WORD之类的第三方软件的依赖; 报告表式统一竖向排列, 结构材料与市政道路表式一致, 方便检测机构使用; 增加了报告防伪查询功能, 防止她人恶意伪造检测报告。 10、内置软件自动升级功能。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附带自动更新功能, 用户能够经过互联网自动更新软件, 方便用户得到最新版本的软件。 11、丰富的资源下载。新版材料检测管理软件经过全行业共同维护公共信息的方式, 提供用户实时从控制中心下载最新信息, 包括最新的见证员、取样员、生产企业备案证或生产许可证、检测参数、检测标准一览表等。 4

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DGTJ08—2046—2008J11321—2009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 编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 DG/TJ08—2046—2008 J11321—2008 2008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 编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 DG/TJ08—2046—2008 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 2008 上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沪建交[2OO8]982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 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为了提高本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地址:上海市宋园路1O号,邮编:2003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参编单位:上海城建集团 上海市建工(集团)总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建国楼建春乔荣莉徐敏刘静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00七年十月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3 2.术语与定义------------------------------------------3 3.围挡设臵施工现场边界--------------------------------5 4.施工路栏设臵施工现场边界----------------------------7 5.脚手架设臵------------------------------------------7 6.防尘围网与网布设臵----------------------------------8 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臵----------------------------------9 8.施工铭牌设臵---------------------------------------10 9.防护性棚架设臵-------------------------------------11 10.临时通行道路设臵----------------------------------12 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臵------------------------------13 12.办公(生活)区设臵-------------------------------14 13.施工区域设臵-------------------------------------16 14.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设臵--------------------------17 15.地下管线保护--------------------------------------18 16. 噪声控制-----------------------------------------19 17. 扬尘控制 ----------------------------------------20 18.光照影响控制--------------------------------------22 19.其他污染物控制------------------------------------22 —2 —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20)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 文本(2020)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30307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房建□市政□其他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报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所属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以打“√”为准):□建筑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变形测量 □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建筑机械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基坑监测 □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及检测参数见附件一。 第二条检测标准 双方约定的检测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程序及文书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程序及文书规定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验收告知) 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告知建设单位(个人)报送竣工档案的要求。 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报送竣工档案有关事项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第三条(指导检查) 建设单位(个人)在建设项目申请和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建立档案资料归档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建设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根据法规规章规定,对建设单位(个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分标段或分单位工程实施建设的项目,应及时跟踪检查。 检查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建设单位(个人)提供该阶段建设完成时应保存的档案,并在《建设项目竣工档案检查记录单》上做好记录。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个人)发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整改告知单》。在竣工验收阶段检查合格的,发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 第四条(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土综合验收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提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也可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土综合验收时,一并提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市、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转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申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工程规土管理综合验收申请表》或《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索引目录; (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结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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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ior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speciality engineer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safety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safe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more dangerous work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speciality construction plan 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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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专用条款内约定的合同内容,从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条款。四、本合同文本未列事项,合同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及双方意愿,另行签定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五、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可使用本合同文本,或参照文本内容另行制定。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一、工程概况(1) 二、工程承包范围(1) 三、合同工期(1) 四、质量标准(1) 五、合同价款(1)

上海建筑工程资料全套范本已整理归类表格

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竣工资料A册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资料 1、A-0目录 2、A-1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审批表 3、A-2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审批表 4、A-3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总文档) 工程概况 质量、安全、文明所确定工作目标 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架构及人员组成 工程难点、关键工序的确定及相应技术保证措施 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表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保证措施 文明保证措施 季节施工措施 模板及支架设计书(包括脚手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计算书 工程技术复核计划表 隐蔽工程验收计划表 混凝土、砂浆试块制作计划表 主要机械设备计划表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检验计划 质量检测计量器具配备一览表 工程质量验收计划 各施工阶段劳动组织表 施工预算表 施工总平面图(包括场地、道路情况) 5、A-4其他规范、规定要求的施组内容 B册质量管理资料 1、B-0目录 2、B-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备案证书 3、B-2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 4、B-3建筑工程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审查表 5、B-4工程地质勘探报告 6、B-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7、B-6建设工程复工报告 8、B –7建设工程竣工报告 9、B-8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纪要 10、B-9技术核定单 11、B-10设计变更通知 12、B-11地基验槽记录 13、B-12技术质量交底记录 14、B-13建(构)筑测量复核单 15、B-14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成果

16、B-14-2建筑工程沉降观测点、基准点、专用水准点平面位置布置图 17、B15垂直测量成果表 18、B-16隐蔽工程验收单 19、B-17工程技术复核单 20、B-18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1、B-19混凝土浇灌令 22、B-20泼水检验记录表 23、B-21楼地面管道盛水记录表 24、B-22屋面天沟蓄水、四周淋水试验检记录表 25、B-23住宅垂直集中排烟气系统检查表 26、B-24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表 27、B-25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表 28、B-26工程质量保修书 29、B-27施工日记 30、B-28竣工图(含设计修改通知) 31、B-29其它资料 (附:1、工程规划许可证、2、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中标通知书、4、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5、挖土工程申请书、6、挖土工程开工令、7报验申请表) 四、1、 C册质量保证资料 1、C-0目录 2、C-0目录(续一) 3、C-0目录(续二) 4、C-1砂浆试块抗压报告汇总表 5、C-2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6、C-3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表 7、C-4商品砂浆质量说明书 8、C-5混凝土试块抗压报告汇总表 9、C-6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0、C –7混凝土试块数量统计评定表 11、C-8混凝土试块非数量统计评定表 12、C-9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报告汇总表 13、C-10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4、C-11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数理统计评定 15、C-12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非数理统计评定表 16、C-13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 17、C-14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18、C-15混凝土非破损检测报告(一)(二) 19、C-16混凝土配合比通知汇总表 20、C-17混凝土配比通知 21、C-18混凝土质量证明书汇总表 22、C-19混凝土质量证明书(含准用证) 23、C-20混凝土坍落度测定记录 24、C-21混凝土构件质量证明书汇总表 25、C-22混凝土构件质量证明书 26、C-23砂垫层环刀测定报告 27、C-24回填土击实试验测定报告 28、C-25钢材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汇总表 29、C-26钢材质量证明书(含准用证)

《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 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规范本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是指超出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体型特别不规则的高层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应当进行抗震专项审查的高层建筑工程。 第三条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的管理 工作,上海市工程抗震办公室负责本市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上海 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配合上海市工程抗震办公室进行其中的技术 管理工作。 第四条初步设计阶段主审部门或设计文件审查阶段主管部门应征询上海市 或区县工程抗震管理部门意见。 第五条上海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由高层建筑工程抗震的勘 察、设计、科研和管理专家组成,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聘任,对抗震设防专项 审查意见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第六条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 会办公室受上海市工程抗震办公室委托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上海市工程抗震办公室应当自接受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第七条审查难度大或审查意见难以统一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可由上海市工程抗震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审查,或委托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专项审查意见,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资料如下: (一)发展改革部门针对该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 (二)规划部门针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准文件; (三)初步设计或总体设计文件的抗震审查意见;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含经济指标的总平面蓝图; (六)《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送审文件要求》(附件1)中2.1 条相关资料。 第九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内容和审查要求分别详见《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送审文件要求》(附件1)和《上海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附件2)。

(整理)上海市建设工程资料编制及归档指南篇.

一、 二、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 次; 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 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 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所谓等效养护龄期, 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 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 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 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四)混凝土抗渗试块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2、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3、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 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

上海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1)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 (7) 上海市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流程图 (8)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9)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收件单 (1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承诺书 (12)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受理通知书 (13)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不予受理决定书 (14)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补正材料通知书 (15)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中止办理告知书 (16)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终止办理通知书 (17) 上海市建设工程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意见汇总的函 (18)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0)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 (25) 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项目信息表 (30) 上海市建设单位自行完成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告知书 (31)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核准、备案类项目设计文件审查。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审批制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环节也适用本指南。 二、办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审查中心)。 (一)办理地址: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设计文件审查12号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 (二)办理电话:54614788 - 1021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 下午13:30—17:00(16:30停止取号) 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11:15停止取号) 下午13:30—15:30(15:00停止取号) (四)查询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e7727221.html,/gb/node2/n9/n800/n924/index.html“设计 审查”专栏 (五)咨询电话:54614788 - 1021 区、特定地区管委会管辖范围内项目,由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相应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审核版

合同封面(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房建□市政□其他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报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所属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检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以打“√”为准): □建筑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变形测量 □建筑节能检测□市政道路工程检测□建筑机械检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基坑监测 □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的检测项目、数量及检测参数见附件一。 第二条检测标准 双方约定的检测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检测项目的执行标准见附件一。 第三条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 (一)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计算方式核算检测费用。

上海市城建档案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市城建档案规范 篇一: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 编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constructionproject archivefilingandarrangement dg/tj08—2046—20xxj11321—20xx 20xx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 编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constructionprojectarchivefiling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xx 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施行日期:20xx年2月1日 20xx上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 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xx,自20xx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xx]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ior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 speciality engineer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safety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safe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more dangerous work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 speciality construction plan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旨在为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双方提供方便、灵活、实用、规范的示范性文本。 二、本合同文本主体内容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其中协议书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协商签定;通用条款部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及建筑市场惯例制订,无须另行约定的内容;专用条款部分属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及双方意愿,予以专门约定的内容。 三、本合同文本的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专用条款内约定的合同内容,从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条款。 四、本合同文本未列事项,合同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及双方意愿,另行签定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可使用本合同文本,或参照文本内容另行制定。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1) 二、工程承包范围(1) 三、合同工期(1)

四、质量标准(1) 五、合同价款(1)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1) 七、协议书有关词语含义(2) 八、承包人承诺(2) 九、发包人承诺(2) 十、合同生效(2)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3) 1、词语定义(3)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4)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5) 4、图纸(5)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 5、工程师(5)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 7、承包人代表(6) 8、发包人工作(7) 9、承包人工作(7)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 10、进度计划(8) 11、开工及延期开工(8)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09908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Shanghai construction project testing contract demonstration text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 (2020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性质:□房建□市政□其他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报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所属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

上海市2009 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 目录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验收报送工作程序 ??????????????? 1 第三章建设单位职责 ????????????????? 2 第四章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 3 第五章档案整理基本要求 ??????????????? 4 第六章声像档案的归档范围及编制要求 ????????? 6 第七章电子档案的编制与报送?????????????8 附件: 1.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 2.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归档范围 3. 园林工程档案归档内容 4.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卷盒、著录单式样 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和报送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济南市档案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工作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基础设 施工程;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环境卫生建设设施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城市防洪、抗震、人 民防空工程及有关的军事工程。 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以下简称竣工档案)是指建设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 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包括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竣工测 量资料、声像资料以及相关的管线竣工测量资料。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全过程,并按工程建设程序 进行编制,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 五、本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相应的市或区(县)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的管理工作。第二章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报送工作程序 一、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前,应到市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档案,并取得该施工 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在济南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办公室总受理窗口办理报建手续时,出具城建档案馆认可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领取《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建档报送告知书》。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签订《济南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合同书》三、建设单位在 工程建设过程中接受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文件归档、立卷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管理,按照建设工程 竣工档案的归档内容和整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确保竣 工档案完整、准确、规范。 四、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提请预验收时,建设单 位应填报由市城建档案馆统一印制的《济南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以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级 著录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级著录单》、《城市管线工程(项目)级著录单》。 五、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后,由档案馆出具工程竣工档案认可文件,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未取得工程竣工 档案认可文件的建设工程,不予以办理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J08-903-2010[120320]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DGJ08-903-2010 备案号J11761-2010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 安全专业委员会 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1年3月1日 2011.上海

上海市《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备案 建标标备[2010]219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场施工安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备案内容的请示》(沪建交[2010]11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 J11761-2010。其中,同意将第3.0.1、5.1.1、5.4.2、5.5.4、5.6.1、5.8.3、7.0.1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上海市地方标准《现场施工安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强制性条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上海市地方标准《现场施工安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强制性条文 3.0.1 项目部应针对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并落实现场施工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5.1.1 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须禁止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未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知识和技能的从业人员上岗。 5.4.2 安全验收应分阶段按以下要求实施: 1 施工作业前,对安全施工的作业条件进行验收;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它重大危险源工程以及设施、设备施工过程中,对可能给下道工序造成影响的节点进行过程验收; 3 物资、设施、设备和检测器具在投入使用前进行使用验收; 4.建立必要的安全验收标识。未经安全验收或安全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工序或投入使用。 5.5.4 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并分类记录,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依据;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还应要求采取纠正措施。 5.6.1 项目部应依据风险控制要求,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的作业活动实施动态监控。 5.8.3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配合查清事故原因,处理责任人员、教育从业人员,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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