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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员持证上岗的通知

关于加强人员持证上岗的通知

关于加强人员持证上岗的通知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统一从业人员资格准入的资格条件,从2012年度起公司将加强持证上岗制度的管理。项目经理必须持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对无证书的项目经理,所承接工程项目经理的挂靠费用,由本人承担60%。技术经理、生产经理、施工员均需具备施工员证或质检员证。项目安全员、质检员、资料试验员、预算员、材料员、机管员、会计均需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总工室、财务部、工程部、预算部部门负责人需持中级以上岗位职称或建造师证,其余总部人员无明确证书要求,但至少应具备上述证书中的一个,鼓励一人多证。对全公司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员工,公司可不作证书要求,但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能力。所有持证人员所持证书需在江苏省范围内有效使用。请项目经理根据公司通知的考试科目及时间,合理安排与组织项目内部管理人员参考,截止2012年12月底,对无证人员,公司及项目经理有权对其工资进行调整,并实行优胜劣汰。特此通知。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对象 当年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从其它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行业企业等新调入学院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从本院非教师岗位要转为教师岗位人员,兼任教师岗位人员,在职专任教师(包括外聘企业技师)。 二、教师岗位准入要求 1、理论教师需具有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实习指导教师需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我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企业外聘教师除外)实行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在两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两年之内还未取得教师资格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不准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外聘教师。 4、入职与岗前培训。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必须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入职与岗前培训。了解学院的校情校史及发展概况、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及发展规划、学院机构设置及专业建设改革情况,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与要求,教师的基本业务要求,班主任工作要求,观摩示范教学等为期3-5天。入职与岗前培训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5、教学技能培训。教学技能培训是新教师在见习期应完成的培训任务。见习时间为半年。除有连续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经历达三年以上的新进教师外其余新教师均应参加此项培训。 1)实行新教师导师制。系部应对新教师指定导师,经教务处审定,由教学副院长批准,签订新教师指导协议。指导协议由系部存档。指导教师需按照学院关于新教师业务培训提高的有关要求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新教师必须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87-86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 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特种作业工种范围 本公司目前的特种作业工种是指: 1.电工(安装、照明、维修)由市供电部门培训发证。 2.起重机械作业(塔吊、汽吊、施工电梯、开机和指挥)由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3.金属焊接(气焊、电焊)有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4.机动车辆驾驶员由市公安局交通车辆管理部门

发证。 5.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吊装工)由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对操作人员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者。 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本单位的一般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外,必须取得本工种规定的专业部门培训考核的合格证书,才能上岗独立操作。持有学习证、实习证者,必须有师傅带领在场一起操作,不准单独顶岗操作,没有取得本工种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该工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者,必须按规定参加定期复审,超出规定期限不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本工种独立作业。 四、[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加强

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委托人,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三、严格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设置“五小设施”和悬挂“五牌一图”,做到文明施工。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认真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五、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三违”现象坚决制止,确保全过程的施工安全。 六、负责组织对脚手架搭设、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等设备安装的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七、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后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参加事故调查,落实整改措施,不准隐瞒、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更不得私自处理。 八、支持施工员、安全员及现场安全监督员的工作,及时采纳他们对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督促有关人员整理好安全管理资料。 长沙市建筑工程公司

施工员安全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对本工程现场的环境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有直接责任。 三、协助安全员搞好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实施。 四、组织班组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五、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挥,并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的“五同时”。 六、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不安全行为要及时纠正,对安全隐患要彻底整改。 七、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参加事故处理,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长沙市建筑工程公司

职工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有流程图)75093

QG/JJ02.01-2005 职工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标识: 发放编号:

职工培训、持证上岗流程图

计划外办理委外培训申报流程图

为全面提高制梁场职工素质,规范管理职工培训工作,结合制梁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职工各项培训、教育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员工培训采取自培和委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员工的转岗培训、新招收员工的岗前培训、员工的质量意识培训采取自培的方式实施,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其他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采取委培的方式实施。 2、梁场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制定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试验人员的培训计划,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统一安排。 3、特殊作业人员(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车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由梁场制定培训计划,报十一局人力资源部,由局统一进行委外培训,梁场人员需持证上岗,其他技术工人的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联系外部培训单位进行培训。 4 、新进技术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职工、临时工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进行统一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基础业务知识培训、岗前培训等;培训完毕进行考核,考核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落实,由综合办公室进行归档。 5、施工现场的各类技术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安质部具体落实。 6、其他形式的员工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由综合办公室记录存档。 7、梁场对参加自办培训的人员需及时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重新培训,对二次培训仍不合格者作清退处理或下岗位。对自办培训班的培训过程及培训效果所形成的表格、记录(教学计划、参训人员名册、考核成绩、总结)等资料和文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8、委外培训由受委托单位组织考核。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准确,多层次,多维度的岗位认证管理体系,考核员工工作能力,提升企业人力资源队伍专业素质,适应企业未来发展需要。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及各事业部各专业、各职能领域的员工。 三、基本原则 1、持证上岗制度必须得到员工的普遍理解和认同,保证持证上岗制度有稳固的群众基础,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 2、持证上岗应以工作能力的考核为导向,把持证上岗作为提高公司所属单位(部门)和个人工作业绩的管理工具。 3、持证上岗考核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员工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任何利用考核手段打击、压制和报复被考核者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4、依靠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的有效的沟通,确保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取得预期效果,消除和化解持证上岗考核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 5、各级考核组必须把持证上岗考核作为管理过程,有效地利用考核工具,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在持证上岗考核过程中,各级管理

者有责任指导、帮助、激励和约束下属,使下属不断发展,下属的工作表现是各级管理者管理绩效的重要体现。 6、被要求持证上岗者只有通过个人自身努力,才能通过考核持证上岗。被要求持证上岗者有权利了解个人的考核的依据与结果,有权依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对不公正的考核结果进行申诉。 四、职责权限 1、公司成立持证上岗考核组(由人力资源与职能部门组成),负责持证上岗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由考核组中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搜集胜任岗位需要掌握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建立岗位胜任标准,并根据标准编制试题库。组织实施专业考试,监督考试纪律,并根据考试结果撰写考核报告。 3、由考核小组中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分析本职能相关岗位所需的知识与技能,对试题进行审核,协助组织实施专业考试并监督考试纪律。 4、各事业部、子公司都要成立相应考核组,具体实施对所属单位人员的试题编制及考纪监督工作。 五、持证上岗考核内容 1、持证上岗考核内容以岗位培训标准内容为依据,主要包括岗位应知应会,以应会内容考核为主。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适应我院全面推进职业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对象 当年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从其它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行业企业等新调入学院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从本院非教师岗位要转为教师岗位人员,兼任教师岗位人员,在职专任教师(包括外聘企业技师)。 二、教师岗位准入要求 1、理论教师需具有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实习指导教师需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我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企业外聘教师除外)实行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在两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两年之内还未取得教师资格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不准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外聘教师。 4、入职与岗前培训。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必须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入职与岗前培训。了解学院的校情校史及发展概况、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及发展规划、学院机构设置及专业建设改革情况,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与要求,教师的基本业务要求,班主任工作要求,观摩示范教学等为期3-5天。入职与岗前培训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5、教学技能培训。教学技能培训是新教师在见习期应完成的培训任务。见习时间为半年。除 页脚内容1

有连续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经历达三年以上的新进教师外其余新教师均应参加此项培训。 1)实行新教师导师制。系部应对新教师指定导师,经教务处审定,由教学副院长批准,签订新教师指导协议。指导协议由系部存档。指导教师需按照学院关于新教师业务培训提高的有关要求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新教师必须熟悉教学工作的全过程。熟悉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答疑、考试、实验、实训及实习教学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2)实践教学技能培训。入职与岗前培训合格后,除具有行业企业经历的新教师外,要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参加实践技能培训。新教师实践技能培训在系部所属实训基地,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培训内容以实践、教育、教学等技能培训为主。 6、实行岗前考评制度。新教师经过半年见习,企业外聘专家见习期为一期(三个月)教学时间后,根据其能否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导师向系部提出考核申请,合格后由系部向教务处提出推荐其成为正式教师,资格考核申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并报院办审定,合格者取得教师资格可聘任教师岗位,对不合格者延长见习期半年或不予聘用。 7、教学管理实践。凡新进教师(企业外聘专家除外)均要完成教学管理实践,协助教务员,参与教学管理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半年。 8、同时具备教学经历和行业企业经历的新教师,经入职和岗前培训,经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并报院办审定合格者可直接聘任到教师岗位。 三、本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四、本规定由系部负责解释。 页脚内容2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最新范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为加强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的管理,规范上岗资格证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 (一)、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以下作业的人员: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综采维修电工、综采维修钳工、采掘电钳工、矿井维修电工、矿井维修钳工、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监测监控系统电工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瓦斯检查工、测风工、测尘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涉及以下工种:主、副井提升机操作工、暗立井及暗斜井绞车操作工(滚筒直径1.6米以上)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安全运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打钻工瓦斯抽放泵工 9、煤矿防突作业: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指从事煤矿探放水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探放水措施的实施与检查、效果检验等,保证探放水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涉及工种:探放水工 1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电气焊工 (二)、普通岗位人员: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1773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我矿持续稳定、安全高效的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 1、主要负责人:煤矿矿长;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总工程师、副矿长、正副科长、调度员、队长、班组长、一线监督员等; 3、特种作业人员: (1)瓦斯检查工

(2)安全检查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4)电气作业 (5)探放水作业 (6)提升机操作工 (7)爆破作业 (8)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4、主要岗位人员: (1)配电工 (2)矿灯管理工 (3)通防工 (4)测风测尘工 (5)液压支架工 (6)主扇操作工 (7)空压机操作工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公司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 机关管理岗位:档案员、劳资员、内审员、统计员、预算员。 施工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 描述员、统计员、信号指挥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仓库保管员。 二、岗位等级 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QB/GL03-02)。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凡本公司所涉及的与施工有直接关系的岗位,若岗位有等级要求,均应在中级以上。 三、岗位种类 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

1.需持国家、湖北省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本院集团公司或公司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信号指挥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描述员等勘察与测绘部分工种。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 1.取证:经总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院有关管理规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公司综合部保存备案。如有丢失,报综合部协助补办。 3.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湖北省有关规定、总公司的规定,由综合部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行审批。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4.各工程处或项目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定。 5.工程技术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项目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报综合部,并纳入项目考核中。

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松原市宁江区小太阳幼儿园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适应我园全面推进幼儿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对象 从事本园幼儿保育、教育人员,包括幼儿教师(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人员)、保育员。 二、教师岗位准入要求 (一)专任教师需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实习指导教师需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我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除保育员外),实行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在一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一年之内还未取得教师资格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不准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 (四)入职与岗前培训。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必须通

过参加园内组织的入职与岗前培训,了解本园的园情园史及发展概况、幼儿园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及发展规划及专业建设改革情况;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与要求;教师的基本业务要求;班主任工作要求;观摩示范教学等,为期3-7天。入职与岗前培训由业务园长组织实施。 1、实行新教师导师制。新教师对应指定导师。指导教师需按照园内关于新教师业务培训提高的有关要求,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新教师必须熟悉保教工作的全过程,熟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2、实践教学技能培训。入职与岗前培训合格后,除具有工作经历的新教师外,要担任专任教师必须参加实践技能培训。新教师培训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 (六)实行岗前考评制度。 新教师经过半年见习后,指导教师根据其能否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向园内提出考核申请,合格后,由业务园长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并审定,合格者可聘任教师岗位,对不合格者延长见习期半年或不予聘用。 (八)具备教学经历的新教师,经入职和岗前培训,考核并审定,合格者可直接聘任到教师岗位。 三、本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知识讲解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 支持/相关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3.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 3.3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 3.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 号) 3.5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 号) 4 职责 4.1 本程序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编制、修订和解释,经部门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2 公司综合部及各项目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培训计划进行适时调整。 4.3 公司及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提出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需求,提供师资和教材保障;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4.4 其他部门(包含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需求计划,并上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5 工作程序 5.1 培训计划 5.1.1 各部门、各项目部依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需求信息,提出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填写“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表”(见附件一),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公司综合部。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doc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 济效益,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规范管理,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以下 措施和规章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工种 1、电工 2、架子工 3、爆破工 4、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等) 5、电(气)焊工 6、起重工 7、司炉工 8、塔吊司机 9、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

10、处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11、信号指挥 12、厂内(施工现场)车辆驾驶 13、起重机械拆装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120学时。 2、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学习、考核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还要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4、及时组织每年到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到公司指定部门进行

培训和复审。 5、每年按规定安排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要有学 习考试情况等记录。 四、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1、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2、该花名册必须是本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姓名、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复审 时间及从事本工作时间等,备注中还要记录该人员有无发生安全事故等内容。 五、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省、市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上岗;原证件或复印件统一存放施工,以备检查。

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五小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适应我园全面推进幼儿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对象 从事本园幼儿保育、教育人员,包括幼儿教师(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人员)、保育员。 二、教师岗位准入要求 (一)专任教师需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实习指导教师需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我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除保育员外),实行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在一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一年之内还未取得教师资格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不准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 (四)入职与岗前培训。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必须通过参加园内组织的入职与岗前培训,了解本园的园情园史及

发展概况、幼儿园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及发展规划及专业建设改革情况;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与要求;教师的基本业务要求;班主任工作要求;观摩示范教学等,为期3-7天。入职与岗前培训由业务园长组织实施。 1、实行新教师导师制。新教师对应指定导师。指导教师需按照园内关于新教师业务培训提高的有关要求,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新教师必须熟悉保教工作的全过程,熟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2、实践教学技能培训。入职与岗前培训合格后,除具有工作经历的新教师外,要担任专任教师必须参加实践技能培训。新教师培训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 (六)实行岗前考评制度。 新教师经过半年见习后,指导教师根据其能否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向园内提出考核申请,合格后,由业务园长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并审定,合格者可聘任教师岗位,对不合格者延长见习期半年或不予聘用。 (八)具备教学经历的新教师,经入职和岗前培训,考核并审定,合格者可直接聘任到教师岗位。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复审管理工作规范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复审管理工作规范为规范山东xxxxx有限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取证及复审工作,以《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为依据,制定本规定。1.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人数 依据《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中5.3作业人员的规定,作业人员数量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1.1锅炉作业人员 每台在用锅炉当班持证的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应按下列数量配备: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10t/h,大于1t/h的锅炉,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司炉工不少于1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1人; 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35t/h,大于10t/h的锅炉,燃油(气)锅炉司炉工不少于3人,水处理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 当2台锅炉在1个锅炉房内同时运行时,当班司炉持证人员可按70%计算。 1.2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压力容器每个生产操作岗位每班次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对于连续运行的化工生产企业应根据其化工装置来确定,因每个装置规模、复杂程度不同,每个生产岗位每班必须配备不少于2名持证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1.3 压力管道作业人员 根据压力管道的种类,每班应配备不少于1名相应的压力管道作业人员。 1.4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 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1.5 厂内车辆作业人员 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应不少于1人。 安全管理人员: 1.6 安全管理人员 催化车间、常减压车间、动力车间至少有一名安全管理人员。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原则 作业人员的取证原则:人员数量上依据《山东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中5.3作业人员的规定执行,同时鉴于岗位的重要性和所承担的责任,要

学校师德师风监督制度

太乙镇XX初级中学校 师德师风监督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全校教职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敬业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射教体函(2017)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XX中学师德师风监督制度。 一、督查教师持证上岗,增强教师依法执教观念。学校将认真清查全体专任教师是否做到了持相应资格证上岗,对不合要求者登记造册,按要求制定限期达标计划。 二、督查师生关系,增强教师以人为本的观念。学校按新时期对教师的新要求,广泛组织师生关系大讨论,更新师德观念,从而树立新时期的教师崇高形象。每位老师在讨论基础上写出一篇体会文章,评选学生最满意的教师。凡学生满意率低于60%的要认真反省并写出书面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者,学校将采取一定措施加以强化。 三、督查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增强全体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学生满意的教师”的责任意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将对全体教师进行四个方面的督查:学生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常规性的教学活动、参与德育工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全校师生通报。凡教学检查综合评价不合格者要制定整改计划。 四、督查师德管理规范,增强教师的师德规范意识。学校将进一清查有悖师德规范,乱收费、乱发资料、乱补课、体罚学生、赌博等

严重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发现,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全校通报并上报联区。同时建立和完善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对未达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者,不得聘任上岗;在评先晋级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五、建立师德监督机制,推行师德承诺制度。学校公开向社会承诺:严格执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十要十不要” 》的规定,并向社会公示学校、教育局师德投诉电话,以强化师德监督。学校将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家长、学生及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实际抓整改,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树立良好教师形象,不断提高家长对教师的满意率,不断提高社会对学校、对教育的满意率。

教师积分制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教师积分制管理办法规定

南店中心完小教师绩效积分制管理方案 (讨论稿) 一、教师工作积分制管理的指导思想 根据2013年克旗教育局《精细化管理方案》的安排部署。对教师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合格人民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以贯彻按爱岗敬业为准则,以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等工作进行全面公平、公正的评价为重点,实行教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年度考评与从教累计考评相结合,阶段性评先奖优与总的表彰奖励相结合,表彰先进,鼓励上进,切实调动教师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努力学习的积极性,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积分制管理的原则 1、多劳多得的原则。要把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后勤、安全等工作量化、细化,对教师工作的多少,付出劳动的多少,取得成果的大小进行分类归纳,并以此来决定取得的成绩,让多劳者多得,少劳者少得,以鼓励教师勤奋工作。 2、优劳优绩的原则。教师由于个人能力与付出劳动的差异,导致工作成绩、质量及获取奖励的层次不尽相同,这就要求积分制管理既要有量的考虑,更要注重质的评判,让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成果、后

勤服务水平得到充分的肯定和认可,获取更高的荣誉和待遇,以鼓励教师争创一流的工作成绩。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分制管理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必须用同一个标准评判工作,用同一把尺子衡量业绩,不因人因地因时而宜。要把评判的标准交给教师,积分要张榜公布,要使整个考评过程阳光操作,并接受教师监督、社会监督。 4、自我评价与管理的原则。教师工作积分制管理的过程是教师自我评价自我管理的过程,积分标准要贴近教师工作实际,得到教师认可,教师自己根据统一的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并根据个人的年度工作及取得的成绩按统一的标准自己打出分数,找出差距。三、积分制管理适用的对象 全校一线教学全体教师;后勤及教学服务人员;班子成员三部分。 四、积分制的应用管理办法 积分上不封顶,积分按部门、条块管理,天天计分,周周核算,月月统计;每学期结算一次。按积分的高低评优、选模、晋职、晋级、外出培训学习。教学一线、后勤、班子的积分不一致可按各组排名的顺序,按相应的人数比例并列排名次,同一样的名次一线教师优先,一线教师中班主任优先。积分在本校终身有效,在评优、评模、晋职、晋级时累计折算。 新调入本校教师积分按全校教师的平均分加基础分。班主任和校级优秀教师享受积分待遇。 五、积分的分支分配

第三期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名单

第三期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名单 序号姓名工作单位 1 刘娟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2 蒋新明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3 韩跃伟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4 车蕾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5 王长春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6 葛伟蚌埠市高新区土地局 7 杨京泉蚌埠市国土局郊区分局 8 李林蚌埠市郊区雪华乡土地所 9 刘雪莉蚌埠郊区长淮卫镇土地所 10 谢红蚌埠郊区小蚌埠镇土地所 11 陈敏蚌埠市国土局东区土地办 12 张云路蚌埠市国土局东区土地办 13 高瑞蚌埠市国土局西区土地办 14 曹洁蚌埠市国土资源局中区土地办 15 翟立文蚌埠市国土资源局中区土地办 16 韩茜蚌埠市国土资源局中土办 17 张静固镇县湖沟镇土地所

18 徐珠良固镇县国土资源局 19 陈科学固镇县九湾乡土地所 20 黄刚何集土地所 21 张杰五河县国土资源局 22 霍加升五河县国土资源局 23 苏荒莉六安市国土资源局 24 马媛六安市市直土地管理处 25 张玉师六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6 尹宗文六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7 徐芳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土管所 28 徐振兴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土管所 29 王孝军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土管所 30 马茹菲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土管所 31 许洪峰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土管所 32 任钰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市区土管所 33 张胜柱六安市土地局望城岗土管所 34 胡菊六安市土地局平桥土管所 35 朱会六安市土地局平桥土管所 36 罗军六安市土地局平桥土管所 37 陈方忠六安市土地局九里沟土管所 38 刘钧六安市土地局九里沟土管所 39 汪斌六安市市直土地管理处

40 阙方强六安市裕安区国土资源局 41 陈华六安市裕安区国土资源局 42 杨胜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土建所 43 周进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土建所 44 苏和业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土建所 45 杜成根六安市裕安区罗集乡土建所 46 张祝胜六安市裕安区狮子岗乡土建所 47 马业全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乡建所 48 孙圣国六安市裕安区固镇土建所 49 梁伯金六安市裕安区徐集镇土建所 50 杜骏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土建所 51 程华年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国土所 52 马骏六安市金安区翁墩乡土建所 53 朱继荣寿县国土资源局 54 赵保军寿县国土资源局 55 施培莉寿县国土资源局 56 石红梅寿县国土资源局 57 潘莉霍邱县国土资源局 58 陈晓洁霍邱县国土资源局 59 王啸峰霍邱县国土资源局 60 马春霍邱县高塘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61 吴贺群霍邱县石店镇国土所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编号:SM-ZD-69930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加强本公司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 机关管理岗位:档案员、劳资员、内审员、统计员、预算员。 施工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 描述员、统计员、信号指挥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仓库保管员。 二、岗位等级

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QB/GL03-02)。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凡本公司所涉及的与施工有直接关系的岗位,若岗位有等级要求,均应在中级以上。 三、岗位种类 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 1.需持国家、湖北省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本院集团公司或公司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信号指挥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描述员等勘察与测绘部分工种。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 1.取证:经总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院有关管理规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公司综

职工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有流程图)

职工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职工培训、持证上岗流程图

计划外办理委外培训申报流程图

为全面提高制梁场职工素质,规范管理职工培训工作,结合制梁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职工各项培训、教育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员工培训采取自培和委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员工的转岗培训、新招收员工的岗前培训、员工的质量意识培训采取自培的方式实施,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其他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采取委培的方式实施。 2、梁场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制定各类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试验人员的培训计划,经理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进行统一安排。 3、特殊作业人员(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车工、钢筋工、混凝土工等)由梁场制定培训计划,报十一局人力资源部,由局统一进行委外培训,梁场人员需持证上岗,其他技术工人的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联系外部培训单位进行培训。 4、新进技术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职工、临时工统一由综合办公室组织,进行统一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基础业务知识培训、岗前培训等;培训完毕进行考核,考核由综合办公室具体落实,由综合办公室进行归档。 5、施工现场的各类技术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安质部具体落实。 6、其他形式的员工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由综合办公室记录存档。 7、梁场对参加自办培训的人员需及时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重新培训,对二次培训仍不合格者作清退处理或下岗位。对自办培训班的培训过程及培训效果所形成的表格、记录(教学计划、参训人员名册、考核成绩、总结)等资料和文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8、委外培训由受委托单位组织考核。

关于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集团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 机关管理岗位:档案员、劳资员、内审员、统计员、预算员。 施工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描述员、统计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仓库保管员。 二、岗位等级 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凡本院所涉及的与施工有直接关系的岗位,若岗位有等级要求,均应在中级以上。 三、岗位种类 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 1.需持国家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集团公司或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部分工种。 项目经理岗位,必须是国家统一考核发放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 1.取证:经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有关管理规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 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保存备案。如有丢失,报补办。 3. 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行审批。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4.各工程处或项目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定。 5.工程技术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项目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纳入项目考核中。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吉林省建设集团安全处 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

严格教师职业准入 加强教师考核管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也是2010年确定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点项目。目的在于严把教师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提高教师队伍质量。 我国于1993年颁布《教师法》,1995年颁布《教师资格条例》,2000年颁布《<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初步形成教师资格制度框架。截止2012年底,共有约2500万人次取得教师资格。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师地位和供求关系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期望与日俱增,对教师资格条件和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现行教师资格制度存在教师资格学历标准偏低、教师资格认定缺乏严格把关机制等不适应的方面,全面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迫在眉睫。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 2012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教育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精心部署安排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于2011年在浙江、湖北两省率先启动,2012年扩大到河北、上海、海南、广西等6省(区、市),到目前已如期完成试点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一是统一了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二是完善考试科目设置,突出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三是将考试命题和考务组织交给专业化的教育考试机构承担;四是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纳入考试范围;五是破除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加强对教师师德表现、培训学时和工作业绩的考核。 试点期间,共平稳组织4次全国性考试,6省参加考试人数28.08万人,通过7.72万人,通过率27.5%。各试点省考试秩序井然,安全平稳,社会反响良好。与此同时,6个试点省分别选取1-2个地级市开展了定期注册试点。共有66个区县4706所中小学的18.9万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通过率99.2%,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了一批不合格教师。参与改革的广大教师反映,注册程序方便简单,不考试,不收费,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没有额外增加教师负担。 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大家比较一致地认为,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与定期注册试点,是教师队伍建设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改革,严格了教师职业准入,破除了教师资格终身制,对于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和教师管理产生了积极的政策联动效应,扩大了优质教师资源的增量,盘活了现有教师资源的存量,有力地促进了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改革试点主要取得了如下成效: 1. 提高了教师职业准入门槛。由国家制订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和考试大纲,提高了教师职业准入的素质要求,改变了以往考试因标准不统一、成绩不互认而造成证书含金量不高的情况。改革前,各试点省考试通过率普遍较高,一般在70%以上;试点后,教师资格考试对标准的把握更加严格,总体通过率降至27%左右,提升了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声誉,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来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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